国家外国专家局差旅费管理办法(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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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国专家局差旅费管理办法(2014)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布部门】国家外国专家局

【发布日期】2014.11.27

【实施日期】2014.1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外国专家局差旅费管理办法

(2014年11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局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

假报备工作的通知》(外专办发〔2014〕52号)执行。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各部门差旅费支出总额应控制在批复的年度预算数以内;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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