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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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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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单位:L/100 km附件2:节能轻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表2.1 N1类车辆单位:L/100 km表2.2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M2类车辆单位:L/100 km附件3: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表3.1 货车单位:L/100 km表3.2 半挂牵引车单位:L/100 km表3.3 客车单位:L/100 km表3.4 自卸汽车单位:L/100 km表3.5 城市客车单位:L/100 km附件4: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一、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标准单位:km注:1.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无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2. M1类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N1类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标准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

免征车船税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应符合以下标准:工况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70%。

工况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kg时,Y≤0.014×m+0.5;1000kg<m≤1600kg时,Y≤0.012×m+2.5;m>1600kg时,Y≤0.005×m+13.7。

三、新能源客车技术标准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客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1.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 kg)不高于0.24Wh/km·kg;2.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要高于95Wh/kg,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要高于3C,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大于40%。

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

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

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是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所消耗的燃油量的限制标准。

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各国对车辆燃油消耗量的限值标准也越来越严格。

这一标准的设定对于汽车制造商和消费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对汽车制造商来说意味着技术创新的挑战。

为了满足不断提高的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汽车制造商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研发更加节能环保的汽车产品。

这对于推动整个汽车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其次,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也对消费者产生影响。

符合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的汽车往往更加节能环保,能够为消费者节省燃油成本,也有利于降低对环境的压力。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也会更加关注车辆的燃油消耗量,这也促使汽车制造商不断提升技术水平,推出更加节能环保的汽车产品。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对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设定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些发达国家往往对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要求更加严格,这也促使这些国家的汽车制造商在技术创新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则相对宽松一些,这也为这些国家的汽车制造商提供了一定的发展空间。

总的来说,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的不断提高对于汽车制造商和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个挑战和机遇并存的过程。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都在不断提高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这也促使汽车制造商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推出更加节能环保的汽车产品,也有利于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为全球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因此,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的提高是一个不断推动汽车行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过程,也需要汽车制造商和消费者共同努力,共同推动汽车行业朝着更加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

乘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乘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乘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乘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是指根据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14)的规定,针对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限制。

该标准不适用于仅燃用气体燃料或醇醚类燃料的车辆。

在2021年7月1日之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14)是适用于所有乘用车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然而,从2021年7月1日起,这一标准被新制定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所取代。

新标准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的试验工况进行了调整,从NEDC切换为WLTC。

这种改变将影响车辆的综合燃料消耗量,并使得在WLTC标准下,燃油车的油耗和电动车的续航里程更接近于实际驾驶的油耗与续航里程。

请注意,具体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可能会因车辆类型、排放标准、行驶条件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需要了解特定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建议查阅相关的汽车制造商或政府部门提供的技术规格或法规。

汽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

汽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

汽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我国已实施的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有GB 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20997-200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1. GB 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04是我国第一项旨在控制汽车燃料消耗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1.1限值要求GB 19578-2004采用按质量分组的单车燃料消耗量评价体系,按照车辆整车整备质量将车辆分为16个不同的质量段,并对每个质量段内的车辆设定统一的单车最高燃料消耗量限值。

同时考虑某些特殊技术和结构对燃料消耗量的不利影响,允许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结构特征的车辆采用略为宽松的燃料消耗量限值:(1)装有自动变速器(AT)注:不包括手自一体式变速器(AMT)、无级变速器(CVT)、双离合变速器(DCT)等;(2)具有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注:主要包括微型客车和商务用车;(3)符合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中3.5.1规定条件的M1G类汽车注:即通常所说的越野车,但并非所有SUV都属于该类车辆。

乘用车限值要求见表1。

表 1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1.2实施日期标准的限值要求分两个阶段实施:1) 对于新认证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8年1月1日。

2) 对于在生产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6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

2. GB 20997-200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2.1 限值要求GB 20997-2007以“最大设计总质量+发动机排量”作为M2和N1类车辆限值的基本参数,综合考虑3.5吨以下的商用车辆在结构、功能、燃料方面有多样性的特征,按汽油和柴油分别设定限值要求,并适当放宽柴油车的限值;并根据车辆特定结构和特殊用途对燃料消耗量的不利影响,将N1类全封闭厢式车辆、N1类罐式车辆、装有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全轮驱动的车辆等特殊结构车辆的限值放宽5%,即表2、表3、表4、表5中的普通车辆限值乘以1.05,求得的数值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重型商用车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重型商用车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重型商用车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重型商用车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1.引言重型商用车是指用于货运、物流和运输行业的大型车辆,如卡车、挂车等。

由于其庞大的尺寸和高负重能力,重型商用车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使用。

然而,这些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燃料消耗量一直是一个让人关注的问题。

随着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各国纷纷制定和实施重型商用车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政策,以降低尾气排放、减少碳排放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重型商用车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的意义(1)环境保护重型商用车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的最主要目的是保护环境。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交通运输成为城市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

高燃料消耗量会导致更多的尾气排放,其中包括有害气体和颗粒物,这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通过限制重型商用车的燃料消耗量,可以减少车辆尾气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2)能源利用效率提升重型商用车在货运和物流行业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其能源利用效率一直相对较低,这意味着大量能源被浪费。

通过设定燃料消耗量限值,可以迫使车辆制造商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更高效的发动机设计,从而提高车辆的能源利用效率。

这不仅有助于节约能源资源,还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3.重型商用车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政策现状各国对于重型商用车车辆燃料消耗量的限制政策各不相同。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例子:(1)美国美国环保署(EPA)制定了一系列重型商用车燃料效率标准,要求制造商在一定时间内逐步提高车辆的燃料经济性。

这些标准旨在降低每辆车的燃料消耗量,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和碳足迹。

(2)中国中国政府也非常重视重型商用车的燃料消耗量控制。

2017年,中国发布了《重型商用车限值与测量方法试行》,要求重型商用车制造商在一定时间内将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制在预定数值范围内。

(3)欧洲欧洲也采取了行动,通过《欧洲UnionVII指令》对重型商用车的燃料消耗量进行限制。

这项指令规定了各类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平均目标,并要求各成员国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实现这些目标。

专家解读《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专家解读《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运营货车油耗10年可望降10%―――专家解读《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交通运输部日前对外发布公告称,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2008,以下简称《方法》)经审查已获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

据了解,《方法》为强制性标准,将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予以公告。

该《方法》在何背景下产生?与国外同类标准相比有何特点?《方法》实施后将对国内载货车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方法》的起草人之一,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凤田。

《中国汽车报》:交通运输部6月16日对外发布了《方法》,你们为何要在此时制定这个《方法》?请介绍一下《方法》的起草背景。

蔡凤田:近几年,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非常重视。

交通运输行业,尤其是公路运输是燃油的消耗大户。

面对公路运输燃油消耗量不断增长,交通运输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采取引导提高在用车燃油经济性、提高车辆实载率、提高人员节能素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等措施,有效遏制了道路运输燃油消耗量增长的势头。

我们在工作中发现,不同的营运载货车燃油消耗差距很大,同吨位货车百公里油耗差距可达30%左右。

因此,2007年初,交通运输部决定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发展模式”研究课题中,将“营业性车辆燃油消耗准入与退出专项行动计划”作为交通运输部6个专项行动计划之一进行研究。

制定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符合已颁布的《节能法》中有关“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船不得用于营运”等内容的要求。

交通运输部在做好营运车辆运输组织管理工作的同时,对营运车辆的燃油经济性提出一定要求,把好公路运输节能减排关,使节能减排工作得到深化。

《中国汽车报》:《方法》在起草过程中是否参考了国外同类标准?《方法》有何特点?蔡凤田:目前,在国际上主要有两种方法来确定汽车燃油经济性。

一是美国的汽车平均燃油经济性标准,即各汽车制造公司各种车型的销售量加权平均燃油经济性必须达到一个统一的标准。

燃料消耗量核查方法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变更和视同判定方法(试行)1 目的为规范、公正、科学地开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试验检测、申报和技术审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2 依据文件2.1 交通运输部2009年第11号令《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2.2 JT 711 《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2.3 JT 719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2.4 GB/T 17350 《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3 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国产和进口车辆。

不适用于下列车辆类型:—低速货车;—专用校车;—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全轮驱动车辆;—专项作业类车或工程用车;—其他:无法满足空载和满载试验条件的车辆。

4 术语和定义4.1 代表车型车辆生产企业已进行油耗检测,并进入达标车型表的车型,其它车型相对其为“变更车型”或“视同车型” 。

4.2 变更车型符合交通运输部第11 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车型。

即已列入《达标车型表》的同一型号车型发生了产品配置或技术参数的变化,进行扩展、变更的车型。

4.3 视同车型符合交通运输部第11 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车型。

即同一生产企业申报的车型,其燃料消耗量不大于代表车型的燃料消耗量值。

5 变更车型判定方法5.1 变更的判定要求5.1.1 车长、车宽或者车高超过原参数值1%;5.1.2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原参数值3%;5.1.3 车辆的驱动型式或底盘的动力配置发生变化,装配不同的发动机、变速器或主减速器三者中的任一动力总成;5.1.4 变速器最高档或次高档速比,主减速器速比发生变化;5.1.5 子午线轮胎变为斜交胎、轮胎横断面增加或者轮胎尺寸变小,不同规格的轮胎“允许使用轮辋”不同。

5.2 变更处理办法:同一型号车辆符合5.1 款要求之一,变更的配置或参数会引起了燃料消耗量变化,需要重新申请并进行油耗试验,出具相应的燃料消耗量检验报告。

节约能源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节约能源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节约能源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节约能源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表2.1 节约能源货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表2.2 节约能源半挂牵引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表2.3 节约能源客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表2.4 节约能源自卸汽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表2.5 节约能源城市客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附件3:
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及专项检验标准
表3.1 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标准
单位:km
注:1.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无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2.M1类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N1类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表3.2 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目录
注:1.序号中加“*”标准实施时间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要求的实施时间为准。

2.本目录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模板】

附件1: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单位:L/100 km附件2:节能轻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表2.1 N1类车辆单位:L/100 km表2.2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M2类车辆单位:L/100 km附件3: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表3.1 货车单位:L/100 km表3.2 半挂牵引车单位:L/100 km表3.3 客车单位:L/100 km表3.4 自卸汽车单位:L/100 km表3.5 城市客车单位:L/100 km附件4: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一、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标准单位:km注:1.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无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2. M1类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N1类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标准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

免征车船税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应符合以下标准:工况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70%。

工况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kg时,Y≤0.014×m+0.5;1000kg<m≤1600kg时,Y≤0.012×m+2.5;m>1600kg时,Y≤0.005×m+13.7。

三、新能源客车技术标准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客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1.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 kg)不高于0.24Wh/km·kg;2.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要高于95Wh/kg,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要高于3C,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大于40%。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项目及方法

附件1: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项目及方法
附件2: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车辆单位:生产单位:
备注: 1.车型表名称是指《过渡期车型表》或《达标车型表》; 2.在核查结果栏中,车型无涉及的项目画横线,即“----”
3.在评价栏中,合格记“○”,不合格记“×”。

附件3: 农村道路客运达标车型核查报告
车辆单位: 生产单位:
下方座垫上表面高度填最小值;无数值的填“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

3.评价栏中,按分顶评价,合格记“○”,不合格记“×”。

附件4: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核查情况统计汇总表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日期:联系电话:
附件5: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存在问题汇总表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日期:联系电话:
附件6:
农村道路客运车辆与地方标准符合性核查存在问题汇总表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日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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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执行第一阶段限值,第19个月开始执行第二阶段限值。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交通部能源管理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单位: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山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山西汽运集团、苏州汽
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特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丹东
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沃客车有限公司、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
限公司、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长安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莉、张学利、王维、蔡凤田、李永福、张红卫、窦秋月、何勇、杨泽中、
范健、席建华、高有山、刘晓亮、董金松、赵侃等。


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燃用柴油或汽油且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营运客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3730.2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
GB/T 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 12545.2 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JT/T 325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3、术语和定义

GB/T 3730.2和JT/T 325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3.1、空载 unladen
车辆处于整车整备质量加两人及试验仪器的状态。

3.2、满载 laden
车辆处于厂定最大总质量的状态。


4、测量方法

4.1、车辆核查

试验前应对车辆基本信息进行核查,核查项目见附录A,其中车辆尺寸及质量参数应符合GB 1589
的规定。

4.2、试验条件
4.2.1、试验路应为平直路,路面应清洁、干燥、平坦,用沥青或混凝土铺装,长度应满足测量需
要,纵向坡度在0.1%以内。

4.2.2、试验时的气象条件及试验车辆准备等应符合GB/T 12534的规定。
4.2.3、车辆轮胎气压、燃料、润滑油(脂)、制动液等应符合GB/T 12534及车辆制造厂的规定。
4.2.4、当车辆可选装斜交轮胎及子午线轮胎时,应装用斜交轮胎进行试验;当车辆可选装不同尺
寸轮胎时,应装用小尺寸轮胎进行试验。

4.2.5、试验仪器及精度要求如下:
——车速测量仪器:精度为0.5%;
——燃料流量计:精度为0.5%;
——计时器:最小分度值为0.1s。


4.2.6、试验时应关闭车窗、驾驶室通风口及空调,只允许为驱动车辆所需的设备工作。

4.3、试验方法
4.3.1、车辆满载,手动变速器车辆应置于最高挡或次高挡,自动变速器车辆应置于前进挡,在各
试验车速下,保持车辆平稳行驶至少100m后,等速通过500的试验路,测量车辆通过该路段的时间
和燃料消耗量。

JT/T 325规定的各类高级车,试验车速分别为50 km/h,60 km/h,70 km/h,80 km/h,90 km/h,
100km/h JT/T 325规定的中级、普通级车,试验车速分别为40 km/h,5 0 km/h,60 km/h,70 km/h,80
km/h。

4.3.2、车辆空载,手动变速器车辆应置于次高挡,自动变速器车辆应置于前进挡,在60 km/h车
速下,保持车辆平稳行驶至少100 m后,等速通过500 m的试验路,测量通过该路段的时间和燃料消
耗量。

4.3.3、每个试验车速,应在测试路段上往返测量各两次。
4.3.4、每次试验的平均速度与规定试验速度之差不得超过2 km/h。
4.3.5、试验结果应按GB/T 12545.2的规定进行重复性检验。
4.4、等速燃料消耗量的计算

取同一试验车速下每次燃料消耗量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车速的等速燃料消耗量测定值,
并按GB/T 12545.2规定的方法进行标准状态校正。当试验环境温度为0℃~5℃时,采用5℃的温度校
正系数,当试验环境温度为3 5℃~40℃时,采用35℃的温度校正系数:60 km/h空载等速燃料消耗量
作为在用车辆燃料经济性评价的参比值。

4.5、综合燃料消耗量的计算
营运客车的综合燃料消耗量 按公式(1)计算。

(1)
式中: — 综合燃料消耗量,L/100km;
— 在第i个车速下校正后的满载等速燃料消耗量,L/100km;
— 在第i个车速下的满载等速燃料消耗量权重系数(见表1)。

表1 营运客车在规定车速下的满载等速燃料消耗量权重系数

车速(km/h) 40 50 60 70 80 90 100
特大型
高级 - 0.03 0.02 0.02 0.20 0.55 0.18
中级及普通级 0.05 0.10 0.25 0.30 0.30 - -

大型
高级 - 0.01 0.02 0.02 0.15 0.55 0.25
中级及普通级 0.05 0.10 0.25 0.30 0.30 - -

中型
高级 - 0.05 0.05 0.05 0.20 0.60 0.05
中级及普通级 0.05 0.10 0.30 0.30 0.25 - -

小型
高级 - 0.02 0.04 0.04 0.30 0.30 0.30
中级及普通级 0.05 0.10 0.30 0.30 0.25 - -


5、燃料消耗量限值
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用综合燃料消耗量指标表示。柴油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见表2。汽油客
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为相应车长柴油客车限值的1.15倍(取值按四舍五人圆整至小数点后一位)。


表2 营运柴油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单位:1/100km

车型 车长L(m)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高级车 中级及普通级车 高级车 中级及普通级车
特大型 L>12 28.5 28.0 28.0 27.0

大型 11<L≤12 27.1 22.8 24.4 20.5 10<L≤11 26.5 21.7 23.9 19.5
9<L≤10 25.0 19.4 22.5 17.5

中型 8<L≤9 21.5 17.3 19.4 15.6 7<L≤8 20.0 16.7 18.0 15.0
6<L≤7 17.1 14.3 15.4 12.9
小型 L≤6 14.4 12.0 13.0 10.8


附录A(规范性附录)车辆核查项目

客车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产品型号 公告批次
车辆识别代号(VIN) 出厂日期
地盘ID号 发动机型号
底盘型号 发动机排量/功率(mL/kW)
地盘生产企业 发动机生产企业
轮胎规格 前/后轮胎数
悬架形式 驱动型式
燃料种类 排放标准
轴数 钢板弹簧片数(前/后)

外观尺寸(mm) 长 载客人数(人) 宽 总质量(kg)
高 整备质量(kg)
满载轴荷(kg) 满载最高车速(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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