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C认证之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6.2 运行检查
•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除应进行日常
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当发现运行检 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 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 应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 措施。
• 运行检查结果及采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录。
概述
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认证”(英文 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缩写为“CCC”,简称“3C”认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1年12月3 日发布,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从今年5月1 日起(现已延期至8月1日),凡列入《第 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19 大类132种产品,没有通过3C认证的,一律 不准出厂或进口,更不得上市销售。
• 4.5 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
验,以确保产品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
5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 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 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保 存检验记录。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应 满足相应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
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 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
抽样检验。
6.1 校准和检定
• 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
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 定。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 对自行校准的,则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 准则和校准周期等。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 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QC/F 004-2009 电线电缆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对工厂的投诉尤其是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应保存记录,并作为内部质量审核的信息输入。 对内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记录。 9.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工厂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 求。 工厂应建立产品关键原材料及其供应商、产品结构、性能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控制程 序,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 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10. 包装、搬运和储存 工厂所进行的任何包装、搬运操作和储存环境应不影响产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缆 CCC 实验室检验员培训合格,或者毕业于电线电缆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或者从事电线电缆产品检
验工作 5 年以上。检验员应能熟练地开展检测工作。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充分的能力,工厂能按本文件的
要求独立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2 文件和记录
2.1 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
所规定的要求。
关键原材料的进货检验由工厂进行。导体材料的进货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电阻(率)、结构尺寸;塑料、
橡皮的进货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老化前机械性能(进货检验方法:可以将原材料制造成电线电缆样品,通
过对电线电缆样品的检验来证实原材料的质量,即行业中常用的术语“放小样验证”)。
关键原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外部机构(如供应商、其他工厂或第三方检测机
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 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应满足相应产品 的认证规则的要求执行。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安标)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安标)安标是什么?什么是“安标”“安标”是指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企业的安全生产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确保企业生产中不出现事故的一种有效的方式。
安标的作用安标主要的作用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通过对企业的生产流程、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控制,可以有效的防止和减少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此外,安标还可以帮助企业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和安标一般情况下,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和安标是密切相关的。
工厂需要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才能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生产的持续性。
因此,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必须同时考虑安全的因素。
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
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和符合标准,以及通过对产品的检验和反馈来实现持续改进的能力。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重要性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是整个生产流程中最重要的一环。
只有质量稳定和符合标准的产品,才能保证工厂的可持续发展和顾客的满意度。
此外,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还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与安标的关系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与安标有着紧密的联系。
在生产过程中,工厂必须遵循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从而减少生产过程中对员工和环境的影响,保障安全生产。
此外,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也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工厂要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和符合标准时,一定要遵循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例如,在操作过程中要使用符合标准的设备,不得私自改变生产流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等等。
工厂如何提高安标和质量保证能力要提高工厂的安标和质量保证能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途径: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理解练习参考答案

1 3.2.2
2 3.2.3
3 3.3.2.1
4 3.6.2
5 无不符合,可追溯检查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制度的适宜性。
6
3.11(d)(《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四条)。也可不开不符合,但需追溯检查工厂对于认 证产品在证书暂停期间不出货的文件以及实施情况,并保存记录、证据。
22 3.4.1
23 3.3.1
24 无不符合(可扩大样本检查记录的清晰、完整、可追溯性)。
25 3.6.2(可扩大样本检测产品的电气强度是否合格)。
26 3.10(工厂应将安装工具或对工具的要求,及安装要求传递给经销商)。
27 无不符合,追溯检查工厂采购的管状熔断体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28 无不符合,追溯检查工厂采购的管状熔断体是否在证书注销后出厂、销售。
或地址,…等)发生变更或…,认证委托人未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批准或备案的),认证机构可暂
32 无不符合。
33 无不符合。追溯检查设备的能力是否满足生产要求。
34 不开不符合,可通过指定试验、监督抽样检验等验证最终产品的标准符合性。
35 3.6.1
36 3.5
37 建议不开不符合,可通过指定试验、监督抽样检验等验证最终产品的标准符合性。
7 3.5
8 3.6.3
9 3.6.1
10 3.9。或实施规则/细则中的产品一致性检查条款。
11 无不符合。
110
15 3.9
16 3.7.2
17 3.9
18 3.9
19 3.3.2.2 b)
20 3.6.1
21 如果客户是认证委托人或生产者,则追溯检查。否则,不符合3.1.1(c)。
CCC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本文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CNCA-00C—005)中规定的通用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各类产品的具体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认证机构发布的各类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工厂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生产的产品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保证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一致。
1 职责和资源1.1 职责工厂应规定与认证要求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并在本组织管理层中指定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它方面的职责如何,应使其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确保本文件的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地建立、实施和保持;(b)确保产品一致性以及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c)正确使用CCC证书和标志,确保加施CCC标志产品的证书状态持续有效。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质量负责人可同时担任认证技术负责人。
1。
2资源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检验试验仪器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依据标准要求产品的需要;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认证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应建立并保持适宜的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和设施。
对于需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外部资源,工厂应确保外部资源的持续可获得性和正确使用;工厂应保存与外部资源相关的记录,如合同协议、使用记录等。
2 文件和记录2。
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确保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必要的外来文件和记录进行有效控制。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不低于该产品的认证依据标准要求。
对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的主要内容,工厂应有必要的图纸、样板、关键件清单、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设计文件,并确保文件的持续有效性。
2.2 工厂应确保文件的充分性、适宜性及使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确保记录的清晰、完整、可追溯,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与质量相关的记录保存期应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在本次检查中能够获得前次检查后的记录,且至少不低于24个月。
防爆电气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防爆电气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随着工业的发展,防爆电气产品在石油、化工、煤炭等行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而这类产品的制造和运营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可靠性。
以下是防爆电气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1.资质认证:防爆电气产品工厂应具备相关的资质认证,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
这些认证证明了工厂具备了相应的质量管理能力和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质量管理体系:防爆电气产品工厂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均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这包括制定和执行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和计划、实施质量控制措施等。
3.原材料采购和供应链管理:防爆电气产品工厂应建立完善的原材料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体系,以确保供应链中的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这包括合理选择供应商、进行合同管理、进行供应商审核和评估等。
4.生产工艺控制:防爆电气产品工厂应建立严格的生产工艺控制措施,以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这包括制定和执行生产工艺流程、制定和执行工艺控制措施、进行工艺过程监控等。
5.检验检测和试验:防爆电气产品工厂应建立独立的检验检测和试验实验室,以确保产品在制造完成后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这包括对关键零部件、成品和样品的检验检测和试验,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过程监控和分析:防爆电气产品工厂应建立过程监控和分析体系,以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这包括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控和分析,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避免质量问题的发生。
7.售后服务:防爆电气产品工厂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以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处理产品质量投诉。
这包括建立客户服务热线、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建立产品质量反馈机制等。
8.不断改进:防爆电气产品工厂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这包括建立和执行持续改进计划、进行质量管理评审和改进措施跟踪等。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理解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理解1、职责和资源1.1 职责1)与认证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通常包括:质量负责人、技术人员、采购人员、检验/试验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校准/检定人员、内审员、关键工序操作人员。
2)以上人员职责和相互关系应形成文件,可集中描述也可在相关的文件中体现。
3)质量负责人应是工厂组织内的人员,原则上是最高管理者,至少是能直接与最高管理者沟通的人员;质量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或经历,有能力协调处理与认证产品质量相关的事宜;熟悉产品认证规则和认证标志的管理要求. 4)质量负责人应被赋予的权限:负责建立满足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确保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要求;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1.2 资源1)资源包括: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人力资源和工作环境等,这是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稳定地符合认证标准的最基本条件。
2)根据产品特点、生产方式、规模大小、人员素质和认证机构的要求来确定并提供这些资源。
3)与质量有关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数量满足正常批量生产的需要。
4)生产和检验设备的性能、精度、运行状态等应满足生产和检验的要求,数量应满足正常批量生产的需要。
5)工作环境是指保证认证产品符合要求所需要的环境,涉及生产、检验、试验、存储等环节。
6)根据内外条件的变化重新调整和确定资源,以保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
2、文件和记录2.1 质量计划1)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2)产品设计目标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
2.2 文件控制1)文件:信息及其载体。
2)应建立和保持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上述所有文件和材料得到有效的控制。
3)控制文件的表现:文件是适宜的;作废文件没有非预期使用;在使用处可以获得相应的文件;文件是有效的版本。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理解
各类工厂现场检查、市场检查、抽样检测
7
4 生产企业分类原则 CQC通过收集、整理与认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有关的各类质量信息,依据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 (CNCA-00C-003),对生产企业进行分类。认证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 生产企业应予以配合。
产品实现过程难免产生不合格品,需要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3.7.1) 产品销售后,由于内外部要求的变化,可能需要对产品进行变更(3.6第一段)
4
第二、基础性和总要求
资源和组织结构(3.1、3.5) 质量体系—文件和记录(3.2) 检验(5-1 生产一致性审查要求中2.3) 贯穿产品实现全过程的—产品一致性控制(3.6)
10
10.1 获证后的监督方式的选择
获证后的监督方式包括获证后跟踪检查、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检查或市场 抽样检测/检查;结合生产企业分类结果和实际情况,获证后监督为其中一种或 多种方式的组合。 A类企业: 获证后监督方式为“获证后跟踪检查和/或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或“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可以减免生产一致性现场检查(每两年至少进 行一次检查),但不减免产品一致性核查。 B类企业: 获证后监督方式为“获证后跟踪检查+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必
c)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认可,不
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质量负责人可同时担任认证 技术负责人。
13
理解要点: 对于条款要求的职责,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加以理解: 1、与认证要求有关的各类人员通常包括:质量负责人,认证技术负责人, 设计、工艺、采购、检验/试验、校准/检定人员,内审员,质量管理人员,生 产现场操作人员,与产品防护相关的人员、CCC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人员等。 以上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应明确规定并形成文件。这种规定 可以集中在一份文件中,也可以分散在相关文件中。 2、质量负责人应该是工厂内部人员,一般情况下是最高管理层人员,至少 是能就强制性产品认证事宜直接同最高管理者沟通的人员。质量负责人可以是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ppt 86页)
60
要求
功能、量程、精度、容量满足测量特性需 求 数量应满足批量生产需求 操作规程:规定使用的步骤及方法,操作 规程的详略程度应满足测量不导致失准 人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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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校准和检定
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 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对自行 校准的,则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 周期等。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 员方便识别。
8. 内部质量审核:审核的内容及要求
9.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变更控制和申 报要求
10.包装、搬运和储存:产品的包装、
搬运、储存方面的要求
9
第三节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理解
10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
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 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45
4.3 可行时,工厂应对适宜的 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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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 —有“可操作” 的含义
“可行”包含现有的技术/能力对所监控 的参数/特性是可实现的
“可行” 包含监控的经济投入是可接受 的
“可行” 最直接的判别是行业都在或都 能对这些工艺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47
监控对象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
27
文件化程序应包含:标识、储存、 保管和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清晰—可读,可作证据 完整—不缺失 适当的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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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保存期限应考虑的因素
1. 认证产品的特点 2. 法律法规要求 3. 认证要求 4. 追溯期限等
关于工厂质量环保保证能力要求
工厂质量环保保证能力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职责和资源1.1 职责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和环保管理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环保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 )确保执行与质量环保产品有关的质量、环境、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以及相关产品技术的要求;b )确保加贴该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要求;c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妥善保管和使用;d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标志。
质量环保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2 资源工厂应配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质量环保技术要求的产品;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环保有影响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要的环境。
2. 产品生命周期内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工厂应按照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资源的获取、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和处置五个阶段)判定那些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
工厂应保存《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工厂应确保对这些与重大环境影响有关的因素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并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
3 文件和记录3.1 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和环保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和环保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所需要的文件。
质量和环保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的、实现过程、检验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材料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规定。
3.2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
这些控制应确保:•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文件的修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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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
一致性,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控制过程应满足本文件规定
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职责和资源
1.1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
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或相应的机
构或人员),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
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
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
机构认可,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
合强制性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
事对产品符合认证要求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
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2.文件和记录
2.1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
划》,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
件。
2.2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要求的文件和资料
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a)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确保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
使用;
c)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
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
定要求的证据。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期限。
3. 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或制造者应制定对关键件和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
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和材
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或制造者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
4.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4.1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
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
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4.2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工厂应保证工作环境
满足规定的要求.
4.3可行时,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4.4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
4.5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总成及零
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
5.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用于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查,并有计量合
格检定证。
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检验人员应能按操作
规程要求,准确地使用仪器设备。
5.1 校准和检定
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按
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
准。对自行校准的,则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
设备的校准或检定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应保存
设备的校准或检定记录。
6. 不合格品的控制
工厂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
方法、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经返修、返工后的
产品应重新检测。对重要部件或组件的返修应作相应的记录.应
保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7.内部质量审核
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内部质量审核程序,确保质量体系的有
效性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并记录内部审核结果。
对工厂的投诉尤其是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应保存
记录,并应作为内部质量审核的信息输入。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记录。
8.包装、搬运和储存
工厂所进行的任何包装、搬运操作和储存环境应不影响产品
符合规定标准要求。在国内市场销售的产品应附有中文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