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考研人: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起诉状模板范文(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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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第五章不当得利之债

第五章不当得利之债一、名词解释不当得利二、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甲与乙长期签订有供货协议,一日乙错将发给丙的货物发给甲,甲照交易习惯接受了货物,当晚由于地震,甲的仓库倒塌,该批货物全部损坏。
后来,乙发现了发错货物的情况,急忙致电甲,要求甲退还货物,那么()。
A.甲属于不当得利,应该退回货物B.甲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赔偿损失C.甲属于不当得利,但不用返还货物D.甲、乙间属于事实合同,不用退还货物2.甲于某日拾得一部手机,一日在使用过程中,被失主乙认出,甲拒不归还。
乙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处理。
A.不当得利B.无因管理C.侵权D.合同3.下列哪种情况会发生不当得利?()A.离异的父母给付孩子抚养费B.甲欠乙的赌资C.甲提前偿还银行欠款D.甲将服务员误多找的零钱据为己有4.甲将自己一头重病的耕牛弃之野外,乙经过时发现此牛,牵回家中,经过乙的精心照料,该牛痊愈。
后甲向乙索还该牛,那么()。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此牛,但应补偿乙支出的费用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此牛,乙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C.甲无权要求乙返还此牛,因为其已经抛弃了所有权D.甲无权要求乙返还此牛,但乙应给予补偿5.甲在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
甲以这1万元作为本钱经商,获利5000元,其中2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
1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
问: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司考)A.甲无须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B.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6.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人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
问:张某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司考)A.构成不当得利B.构成侵权行为C.构成无因管理D.无过错7.甲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其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
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大串讲(42)

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大串讲(42)第十一部分四十四、不当得利应掌握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①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即可以表现为财产的增加,也可以表现为财产应当减少而未减少;②致他人受到了损失;③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没有法律上、合同上的根据。
应明确给付的不当得利和非给付的不当得利。
给付的不当得利是通过多给、不应当给而给的不当得利。
非给付的不当得利是指往往是通过事件而产生的不当得利。
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不当得利之债,因收益人的善意和恶意而不同。
不当得利之债可以与侵权之债发生竞合。
①在非恶意的不当得利之债中,得利人所得的利益多于失利人所失的利益的,以所失的损失为限进行返还;得利人得到的利益少于失利人所受损失的,以所失为限进行返还。
②在恶意的不当得利之债中,得利人所得利益多于失利人所受损失的,以所得利益为限进行返还;得利人所得利益少于失利人所受损失的,以所受损失为限进行返还。
例:一个深冬的夜晚,甲发现了一条走失的牛,将其关在自家的牛栏中,等待失主前来认领。
当晚狂降大雪,大雪压塌了牛栏,将牛压死。
第二天,甲请人将牛屠宰,花去屠宰费50元。
牛皮牛肉共得价款500元。
该牛价值1000元。
后牛主乙知道此事,就返还牛款问题与甲发生纠纷。
请回答下列问题。
(1)卖牛肉得款前,甲乙之间的法律关系是()A. 侵权法律关系B. 不当得利法律关系 C. 无因管理法律关系 D. 无权代理法律关系A错,因为侵权是以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B错,此时甲还没有现实得利。
D错。
代理必须以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行为。
答案:C。
(2)卖牛肉得款后,甲乙之间的法律关系是()A. 侵权法律关系B. 不当得利法律关系 C. 无因管理法律关系 D. 无权代理法律关系B。
(3)依法,乙可向甲提出哪些请求()A.返还牛款1000元B.返还牛款450元C.返。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10926

(3)法国民法典将有关非债清偿的规定和 无因管理的规定合二为一,合并在准契约一 章,没有有关不当得利的统一性规定。可以 说“没有原因的受益”将产生返还债务的义 务,这一普遍的理论,在学说和判例上得到 了确立。
(4)《瑞士债务法》第62条规定,“任何 人以不正当的行为从他人的财产上获取收益 的,应当将该利益返还。取得利益没有任何 有效依据或者依据未生效或者依据已经不复 存在的,应当返还。
(5)在日本法上,《日本民法典》第703 条规定,“无法律上原因,由他人之财产或 劳务受利益,致他人受损失者,于其利益现 存限度内,负返还义务。”
(6)从当代英美文献来看,主要以不当得 利为基础的返还法已经成为和合同,侵权三 足鼎立的义务法之一。 不当得利制度已经取得重要的独立地位。 以不当得利为基础的规则称为restitution。 不是一种请求权基础,而是一种法律效果或 救济方法,在于请求回复他方取得的客体或 其价值。
不当得利成立的一般成立要件 1.基于他人的财产或劳务而受益 2.由于受领利益而造成他人受损 3.这种受益没有法律上的理由
一、不当得利概念 1.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 己获得了利益,不当的利益应当返还 给受到损失的人。 这种返还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不当得利 之债。
日本法:基于他人的财产或劳务而受 益,由于受领利益而造成他人损失, 这种受益没有法律依据。
日本大审院1932年3月2日的判决,丙银行 对乙的贷款债权予以担保,乙将其所有的股 票等作为质押物质押给银行。乙因延期缴纳 造酒税,丁税务局扣押了乙的股票,正要公 开拍卖股票时,甲代替乙向税务局缴纳了税 款。为此税务局解除了对股票的质押,丙银 行实现了债权,收回了贷款。因此甲向丙银 行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并要求与其贷 款债务相互抵销。
第二十五章 不当得利之债

A.甲无须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B.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及3 000元利润
【参考答案】C
【考查知识点】不当得利的返还。 【解题思路和依据】首先需要明确某甲主观上为善 意还是恶意。在明确其为恶意后,根据不当得利的 返还原则,应当返还本金及利息,但因利用这部分 资金所产生的利润不属于返还的范畴。 【应注意的问题】在不当得利之债中,即使行为人 主观上为恶意,返还时也只是返还本金及利息,而 不及于利润。在本案中,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思考, 也可以得出同样结论。所以,不当得利的标的为货 币,货币之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占有与所有是 一致的,占有权发生变化,所有权发生变化。因此, 不当得利人获得这些货币后,已经获得了这些货物 的所有权,因此取得的利润,当然与银行无关。返 还时只要返还同等数量的金钱及利息即可。
损害,是指因受益人取得利益而造成的相 对人财产的减少或可得增加而未增加。
三、一方的获益与另一方的受损 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系指受损人的损失是受益人受益 所造成的结果,或者说受益人的受益系建立 在受损人损失的基础之上。
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之间的关系, 可作如下说明: (1)范围不必相同。 (2)标的物的形态也不必相同。 (3)时间上也不必相同。
但不能选A,因为题中问张某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指的是 张某取而弃之的行为,这显然是不构成不当得利的。张某有 义务将牛奶返还给王某,但张某不明所以取而弃之。此时, 张某并不知道不当得利的存在,他是善意的受益人,返还范 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由于张某已将牛奶进行了处分,牛奶不 存在了,所以张某不必返还牛奶,张某行为并无不当。 本题较难,解题中,一定要把题目里给的条件和所提的问题 结合起来理解,“不明所以”是本题的关键词,说明张某是 善意的受益人,这也说明了张某无过错存在,不构成侵权。
2019法考必备考点:不当得利

2019法考必备考点:不当得利一、不当得利的概念1、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
不当得利既可以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发生,如基于合同而占有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合同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后,依据合同而取得的财产权便成为不当得利;也可以基于自然事实而发生,如邻家池塘的鱼跳入己家池塘,这也构成不当得利。
因此,不当得利本质上是一种事件。
2、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
不当得利成立后,即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受益人应向受损人偿还其无法律根据而获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制度的宗旨是运用衡平观念来纠正这种不正当、不合理的财产损益变动。
我国《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这是我国民法确立不当得利制度、民事审判机关解决不当得利问题的基本依据。
二、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
(一)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这种欠缺给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给付目的,也可以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或者是给付目的不达。
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
给付者给予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法律上的根据。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给付目的(原因)不存在或不能达到,那么受领给付者的受有利益便会因为无法律上的根据而成为不当得利。
1.自始欠缺给付目的指给付之时即不具有给付的原因,其典型为非债清偿及作为给付的原因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
非债清偿是指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债务而以清偿目的为一定给付的行为。
如甲对于其已清偿的欠乙的债务疏于注意又进行清偿,乙所受的第二次清偿,便构成非债清偿的不当得利。
但是依据我国民法总则及相关解释,对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为清偿,债权人可以合法保有该清偿利益,不构成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
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拾⾦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是⼀种法定义务。
如果捡到他⼈财物,拒不归还的,在刑法上是可能构成侵占罪的。
在民法上是⼀种不当得利,双⽅当事⼈是会形成不当得利之债的,那么,不当得利民法通则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九百⼋⼗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可以请求得利⼈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的除外: (⼀)为履⾏道德义务进⾏的给付; (⼆)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给付义务⽽进⾏的债务清偿。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司法实务可供司法判案的依据,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也是不当得利制度⾛向完善的标志。
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四个要件说,少数学者主张三个要件说。
所谓三件说是不当得利须⼀受有⼀利益,致他⽅受到损失,⽆法律上的原因,⽽四件说是:⼀⽅受有利益,致他⽅受到损失,受有利益与受损害之间须有因果联系;⽆法律上的原因。
笔者认为,四要件要细化,易于撑握与控制,能更好地调整不当得利的内部关系,并使不当得利获得严格限制,真正起到以制度代替衡平,防⽌泛化与滥⽤的作⽤。
(⼀)⼀⽅获得利益⼀⽅获得利益是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之⼀。
⼀⽅获得利益是指因为产⽣⼀定的法律事实结果,使得当事⼈财产的增加或利益上的积累财产、权利都属于利益的范围,但除精神利益外。
⼀⽅获得利益包括利益的积极增加和利益的消极增加。
利益的积极增加:例如当事⼈财产,权利的增强,财产,权利的消灭等情形。
利益的消极增加,即当事⼈的利益本应该减少⽽并没有减少所获得利益的情形,例如费⽤等。
如果不具备获得不当利益的构成要件,如⼀⽅当事仅使他⼈的财产受到损害,但⾃已没有从中获得利益,则会产⽣损害赔偿责任⽽不是不当得利返还的责任。
(⼆)他⽅利益受损他⽅利益受到损失:是指因有⼀定事实⽽使得财产总额减少。
如果仅仅⼀⽅获得利益,⽽未造成他⼈的损失,不构成不当得利。
第二十五章 不当得利之债
▪ (一)基于受益人行为发生的不当得利 (权 益侵害不当得利)
▪ 基于受益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主要 指侵害他人权益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 甲委托乙保管汽车一辆,在保管期间乙擅自 出租给丙,乙向丙收取租金。
▪ 在侵害他人权益的情形中,当其既构成不当 得利,又构成侵权时,该如何处理?我国学 者通说认为,应适用请求权竞合。
▪ ①履行道德上的义务而为给付。
▪ 如:对无扶养义务的亲属误认为有扶养义务而予以 扶养,对被扶养的亲属不得依据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支出的扶养费。再比如:对于救助其生命的无因管 理人给予报酬;给玉成其事的媒婆支付一定报酬; 民间的礼尚往来。
▪ ②为履行未到期的债务而清偿。
▪ ③明知无债务而清偿。
▪ ④因不法原因而给付。
四、获得利益及利益受损均无合 法根据
▪ (1)甲向乙书局购某书,价金1000元,不 知业已付款仍至邮局划拨汇款。
▪ (2)甲赠乙某屋,并办理登记,约定乙移民 外国时应返还之,不久乙移民巴西。
▪ (3)甲对乙表示若与丙女结婚,赠与某屋。 不久乙与丙女订婚,甲预期乙结婚而交付房 屋,不料乙另与他人结婚。
▪ D、甲因赌博输给乙8万元
▪ 答案:D
▪ 下列各种行为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 A、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乙交付货物后, 买卖合同被撤销
▪ B、甲借乙10元,却误以为借了15元,归 还给乙15元
▪ C、甲被乙驾车撞伤,保险公司偿付甲所受 的损失,随后甲又从乙处获得损害赔偿
▪ D、甲鱼塘里养的鱼因为下雨而跑到乙的鱼 塘中
▪ 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之间的关系, 可作如下说明:
▪ (1)范围不必相同。 ▪ (2)标的物的形态也不必相同。 ▪ (3)时间上也不必相同。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 张某是李某(14 岁)的监护人。李某用自己 的压岁钱代邻居王某(以王某的名义)向物 业管理公司交了 3000 元的物业管理费。 请分析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无因管理是无偿行为,管理人不能因为管 理行为而要求受益人给予报酬,即管理人 无报酬请求权。但是必要费用(管理的成本) 却有权要求支付。
案例2:甲从朋友乙处卖得电脑一台,后电脑中毒花 费500 元修理,出租予丙得到租金1000 元。后来, 丁与公安机关前来找甲,原来该电脑是乙从丁处偷 来的,丁要求返还电脑。以下说法哪些正确? A.甲已经善意取得,无须返还电脑 B.甲对于电脑不构成善意取得,因此应当返还电脑 C.甲在返还电脑的同时,应对于1000 元租金也应返 还 D.甲在返还电脑的同时,有权要求丁支付500 元的 修理费用
• (2002.卷3.多31) 1995年夏天,张某父子外出 打工,房屋无人看管。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 有强台风。张家的邻居刘某见张家无人,房子又 年久失修,于是,就花钱请人对张家的房子进行 了修缮,共花费了 650 元,刘某为此从银行提取 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先行垫付。但台风过后,张家 的房子还是倒塌了。问: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刘某只能向张家请求返还650元 • B.刘某有权向张家请求返还650元及提前支取存款 的利息损失 • C.刘某无权向张家请求返还650元及提前支取存款 的利息,因为张家未实际受益 • D.刘某为此垫付的650元及其损失的利息由双方分 摊
• 山河物业管理公司,将管理的十幢楼房的 屋顶租给广告公司,安置广告牌,得款百 万余元。屋顶未受损害,业主们提起诉讼。 本案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二、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一)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 取得财产利益,是指财产的增加:可以是财产范 围的扩大(积极的增加),也可以是应减少而未减 少(消极的增加)。 (1)取得财产权。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 权、债权等。 (2)占有。占有也可以是不当得利的客体,因为占有 也被认为是一种财产上的利益。 (3)债务消灭或者减少。 (4)劳务或物的使用。
得利之债法律案例全集(3篇)
第1篇 一、引言 得利之债,是指一方因他方的行为而获得利益,他方要求偿还其所得利益的法律关系。得利之债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维护公平正义,防止不当得利的产生。以下将收录若干得利之债的典型案例,以供学习和参考。
二、案例一:无偿赠与得利之债 案情简介: 甲将一辆汽车无偿赠与给乙。乙在使用过程中,将汽车出售给丙,获得价款5万元。甲得知后,要求乙返还5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甲乙之间的赠与行为有效,乙因甲的行为而获得利益。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得利人应当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因此,法院判决乙返还5万元给甲。
案例分析: 本案中,甲乙之间的赠与行为合法有效,乙因甲的行为而获得利益,构成得利之债。甲作为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乙返还所得利益。
三、案例二:不当得利之债 案情简介: 甲误将乙的钱包当作自己的,将钱包中的现金1万元用于个人消费。乙发现后,要求甲返还1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得利人应当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因此,法院判决甲返还1万元给乙。
案例分析: 本案中,甲误将乙的钱包当作自己的,并使用钱包中的现金,构成不当得利。乙作为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甲返还所得利益。 四、案例三:善意取得与得利之债 案情简介: 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乙盗窃的丙的汽车。后丙发现汽车被盗,要求甲返还汽车。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甲在购买汽车时,属于善意第三人,且支付了合理对价。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甲可以善意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因此,法院驳回了丙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本案中,甲属于善意第三人,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可以善意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尽管甲在取得汽车时存在得利行为,但由于其属于善意取得,不构成不当得利。
五、案例四: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得利之债 案情简介: 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由甲提供货物,乙支付货款。乙收到货物后,未支付货款。甲起诉乙,要求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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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2016考研人:不当得利之债
致2016考研人:解决经济纠纷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
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适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
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争议。
提示: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
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2.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都是对纵向关系经济
纠纷的解决方式,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
解析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与法律后果
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
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即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债
权债务关系。受损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益
人返还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用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
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
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2.受益人为恶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
所得全部利益,即时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只有为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该以恶意开始时的利
益范围为准。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
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
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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