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工资总额与经营指标挂钩考核办法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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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模式

集团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模式

集团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模式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建立XXX各公司内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广大员工为企业创造价值的积极性,确保企业业绩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1.工效挂钩的原则:人力成本总额的调控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

2.以历史数据为依据的原则:原则上本次人力成本政策的调整以历史数据为依据,适当情况下参照行业情况。

3.稳中有升的原则:集团公司实行稳定的人力成本政策,在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营绩效略有上升。

4.市场化原则:通过工资结构调整使整个公司的薪酬水平同社会同行业薪酬水平挂钩。

第三条组织机构集团考核与XXX是对下属公司人力成本管理的决策部门,负责对集团下属公司人力成本管理的决定权。

集团的XXX是其日常执行机构。

第四条适应对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人力成本结构集团公司在给下属公司核定人力成本总额时分为两部分:一是固定部分,即不与业绩挂钩的部分,包括固定薪酬、统筹基金、培训招聘费用等;二是变动部分,即利润分成。

人力成本总额=固定部分+变动部分(利润分成)说明:以上固定部分和变动部分的划分只作为集团公司核定下属公司人力成本总额时使用,不作为对下属公司的强制规定。

第六条固定部分对各公司起始固定部分基数的核定,原则上以企业前三年(2001-2003)的工资总额为依据推算。

第七条变动部分变动部分采取直接从考核利润提成的方式,以体现工效挂钩的原则。

第八条工资结构的管理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工资结构比例,但原则上在员工工资的发放时应拿出一定比例作为业绩工资,且业绩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的比例不应小于20%,以体现员工个人工效挂钩的原则,各子公司的人力成本结构应报集团公司人才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三章固定部分第九条固定部分基数的确定各企业的固定部分基数由XXX根据各企业的历史数据同下属企业共同商定。

原则上企业的固定部分基数以2001-2003年三年的固定人力成本的平均值为参照对象,适当考虑企业的行业特点、人员结构、发展阶段等因素。

集团公司工效挂钩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工效挂钩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工效挂钩实施办法第一条实行工效挂钩的范围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金威建设集团、沙产业事业部、煤炭事业部及所属的分子公司(不包括参控股企业和租赁承包企业)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工效挂钩的形式集团对各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指标挂钩的办法。

经济指标包括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1、股份公司、沙产业、煤炭事业部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销售收入挂钩;2、金威建设集团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净利润挂钩;3、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工资总额的增减为各经营实体工资增减比率的平均值。

2008年各经营实体的工资总额由任职资格评定结果和上述挂钩指标结合确定。

第三条企业工资总额基数核定的方式企业新财年工资总额基数=新财年预算指标*(上年实际工资总额/上年实际完成指标):1、上年实际完成指标数一般以上年实际完成数(经审计)为基础加以核定;2、新财年预算指标以企业负责人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3、上年实际工资总额原则上以上年的应发工资总额为基础,减去实发的全部奖金。

工资总额基数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核定;4、经济效益指标每年年初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各经营实体财务部门与总管理处(部)负责核定;5、经核定后的人均工资不得超过上年的30%;超过30%的,上级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研究确定核定办法;6、当市场消费水平和行业经济效益等环境因素发生变化时,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上述企业工资总额核定的方式。

第四条企业工效挂钩方式的调整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后,集团公司对各企业的挂钩工资总额均按照企业工资总额基数核定公式进行提取。

有以下情况的,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可由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研究工效挂钩的办法:1、列入集团公司计划的新建、扩建项目;2、由集团公司批准的重大经济改革措施,对所属企业经济影响较大时;3、由集团公司决定出台新的工资政策,致使当年新增工资与历史缺乏延续的;4、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照上述工效挂钩方式核定工资总额的。

第五条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一)员工工资划分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

工资与效益挂钩管理办法

工资与效益挂钩管理办法

关于下发同力钢构公司工资与效益挂钩分配办法的通知一、根据工厂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同力钢构公司所属各单位。

二、各单位工资总额包括销量、增加值挂钩工资、利润挂钩工资和其它工资。

(一)销量、增加值挂钩工资1、金属结构公司挂钩工资实行销售产品吨含量、增加值含量复合挂钩的办法。

(1)油箱、塔筒、模板等规模板块产品,按产品销售吨重提取挂钩工资,即:挂钩工资=当月销售产品重量×每吨工资含量按吨提取工资的产品,如有委外加工,应相应扣减委外加工部分后计算提取挂钩工资。

(2)其它零星市场产品或关联交易产品或劳务实行按增加值挂钩的办法,即:挂钩工资=当月销售产品增加值×增加值挂钩系数2、机电装备挂钩工资机电装备实行与增加值挂钩的核算办法。

挂钩工资=当月销售产品增加值×增加值挂钩系数3、增加值=内部销售收入-材料成本(含材料运输成本)-委外加工费用(二)内部利润挂钩工资按实现内部利润超过基数部分或少完成数额的一定比例计提或扣减工资的- 1 -挂钩办法。

即当年实现利润超过基数时,按超过部分的50%计提工资;当年实现净利润没有完成基数时,按少完成数额的100%扣减应提工资。

(三)其他工资为按公司效绩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扣减、奖励的工资。

(四)应结算工资总额=销售产品含量或增加值挂钩工资+利润挂钩工资+其它部分工资。

(五)市场产品每吨工资含量数、增加值挂钩系数经公司核定下达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

当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出台重大改革政策,或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由各单位提出调整挂钩指标建议,经公司批准,可适当调整。

在特殊情况下,为了维护整体和长远利益,公司可以适当调整市场产品每吨工资含量、厂内销售收入工时单价、增加值挂钩比例和利润指标。

三、工资的预提和结算(一)工资的提取采取月度预提、季度平衡和年终结算的方式。

在年度工资结算前,各单位可根据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按月预提工资。

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凭业绩”机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实现,根据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突出业绩导向,与单位贡献硬挂钩;(二)公开公正公平,合理调整分配结构;(三)强化总量控制,严格执行薪酬计划;(四)加强规范管理,确保依法合规受控。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确定第三条工资总额。

包括基本工资(含津补贴)和奖金两部分。

基本工资(含津补贴)主要包括岗位(技)工资和各项工资性津补贴。

奖金是员工付出超额劳动、取得超额业绩,所获得的超额报酬,主要包括绩效考核奖金(月度、年终)、HSE考核奖、专项奖、年终表彰奖励、总经理奖励。

第四条基本工资(含津补贴)根据各单位(部门)岗位定员和标准核定,工资总额随定员动态调整。

第五条绩效考核奖金依据月度和年终考核结果核定。

1.单位(部门)月度考核奖金总额。

根据单位(部门)的类别系数、岗位定员、月度考核结果,以及月度奖金系数和月度奖金基数核定。

2.单位(部门)年终考核奖金总额。

根据各单位(部门)的类别系数、岗位定员、年终考核结果,以及年终奖金系数和年终奖金基数核定。

第六条HSE考核奖:根据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HSE)考核办法》由质量安全环保部门核定。

第七条专项奖: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第八条年终表彰奖励:按公司《先进荣誉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规定》确定。

第九条总经理奖励:按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1%的比例控制。

第三章工资总额的过程管理第十条工资总额实行分级管理。

公司负责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工资总额的管理使用。

第十一条工资总额实行计划管理。

一季度下达工资总额年度预拨计划,12月份根据各单位(部门)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下达工资总额年度应发计划。

月中根据各单位(部门)月度业绩考核结果下达月度奖金计划。

第十二条如遇机构重组、人员批量划转、编制定员调整等情况,根据定员动态调整工资总额。

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健全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xxx,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在财务报表口径下的所有监管企业以及其它授权应履行监管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编制与申报、执行与调整、清算与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在国资委依规调控下,集团公司围绕发展战略,根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对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的确定、发放和职工工资水平的调整,作出计划安排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的活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监管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六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原则:(一)坚持效益导向,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竞争力相适应。

各单位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参考本单位战略规划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等因素,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合理调节内部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实现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相匹配。

(三)坚持出资人依规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兼顾企业和职工利益关系。

集团公司按规定调控各单位收入分配总体水平,充分发挥各单位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分配作用。

(四)坚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改革与企业内部其他改革相衔接和配套。

探索工资总额管理新机制,理顺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循序渐进,稳步实施。

(五)坚持效益导向与维护公平相统一。

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职工工资水平的确定以及增长应当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联系,切实实现职工工资能增能减,充分调动职工创效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优化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各单位通过加强对工资总额的管理与控制,不断优化人事费用率、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等指标,逐步提高人工成本竞争力,持续增强企业活力。

公司经营者年薪考核办法[全]

公司经营者年薪考核办法[全]

公司经营者年薪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发展战略,释放发展动力,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实行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把物质奖励同精神鼓励结合起来,以达到奖励先进、惩戒后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二级企业及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二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经营管理者年薪包括: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奖励年薪三部分。

基本年薪由集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效益年薪根据企业销售收入、经济效益和发展质量确定;奖励年薪是对超过预算、贡献突出或完成特殊事项的奖励。

第四条实行年薪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经营管理者的年薪考核计发办法、支付方式与企业职工的收入分配方式相分离。

经营管理者年薪水平不高于XX市上年平均工资水平的12倍。

(二)经营管理者的年薪要做到先考核后兑现。

(≡)盈利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职工收入。

第五条年薪制的实施对象为企业的总经理(党委书记)。

第六条适当拉开正副职收入差距,比照不高于总经理年薪70%的比例,由企业自行制定标准。

开展贸易经营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贸易公司总经理可不受70%比例限制,具体比例由股份公司考核提出建议。

第七条集团成立年薪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总、副书记担任,小组成员由企业管理部、组织人事部、财务部、审计和风险管理部组成。

第二章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第八条经营管理者年薪的考核指标由企业经济效益指标、评价指标和否定指标三部分组成。

(-)经济效益指标:利润、收入、净资产利润率。

(二)评价指标包括:EVA值、费用利润率、经营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职工收入增长率、运营指数、投资回报率。

(三)分类评价指标,按企业业态和性质分类选项进行考核。

(四)否定指标是指经营管理者由于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失;由于风险管控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发生资金风险、库存风险、合同风险、质量风险等经营风险的;党风廉政方面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受到政府管部门行政处罚;违反集团制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降等、超耗等事故,出现食品安全质量事故及对品牌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完成劣势企业退出工作任务。

建设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附效益联动指标计算指引及管理口径财务报表认定标准专项业务分类计薪利润计算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收入分配调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企业(包括经营性企业和集团直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公司,集团所属培训中心培育期比照项目建设公司管理,培育期结束后比照经营性企业管理)号)精神,控,推动企业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化工资决定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号)和《省财政厅关于省属功能类、公益类国有企业工结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工,适用于与集团及所属企业签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x x x x 集团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管理,是指按照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和集团要求,根据企业效益、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和劳动力市场价位,对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及增长做出预算安排并进行规范管理的活动,包括工资总额预算的编制、申报、清算、执行、监督等。

第六条集团工资总额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效益导向原则,兼顾人工成本管控。

工资总额坚持以效益为前提,与效益同增同减;与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相适应,保持企业稳定发展。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

充分发挥市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逐步实现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衔接,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合理调节企业间和企业内部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

(三)坚持依规依法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集团负责调控企业收入分配总体水平,并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分配作用。

(四)坚持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

根据企业层级、所处行业及经营状况等,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工资总额管理事项。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构成第三条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组成。

第四条基本工资是员工在公司正常劳动时间内的工资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支付。

第五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贡献度发放的奖励,具体标准由公司管理层确定。

第六条奖金是根据员工在特定工作任务中表现出色而发放的额外报酬,奖金发放标准由公司制定。

第七条津贴是用于补助员工在特定情况下产生的额外费用,比如住房津贴、餐补等。

第三章工资总额标准第八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与岗位等级确定相应的工资总额标准,确保员工工资水平合理。

第九条公司规定的最低工资总额标准将在员工入职时向员工明确,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十条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制定独立管理办法,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工资总额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发放、调整、核算和管理制度,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资产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工资总额管理情况,确保工资总额管理合规。

第十三条员工如发现工资发放有异常情况,应主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反馈,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疑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对本办法进行调整,须得到公司董事会的许可,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十六条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并不得擅自修改。

以上即为《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希望对公司工资管理提供明确指引。

Ⅹ公司工资收入与指标挂钩考核办法概要

Ⅹ公司工资收入与指标挂钩考核办法为确保公司年度各项经营目标的全面完成,认真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职能和杠杆作用,调动员工各方面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我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2、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3、坚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安全生产技术部、经济运行部、综合办公室。

三、指标挂钩形式(一)安全生产技术部实行工资总量与作业规程编制与现场操作、开拓布局与生产接续、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生产监控、设备管理、质量标准化等指标挂钩。

(二)经济运行部实行工资总量与成本管理、资金控制、财务报表、帐务处理、产品销量、销售费用管理、仓储管理、服务质量、物资供应、方案和建议的完整性及有效性等指标挂钩。

(三)综合办公室实行工资总量与接待服务、党政、宣传、档案管理、内勤管理、日常人事管理、工资考核结算、数据统计、各种保险等指标挂钩。

四、月度工资总量核定各类人员以现有人数核定月度工资总量,人员增减在保证供需平衡前提下,实行增人增资、减人减资。

各单位全面完成各项挂钩指标,工资总量以核定的人均工资基数和配置的各类人员数予以确定,工资按月度考核指标考核兑现。

(一)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技术部工资总量分为作业规程编制与现场操作工资占40%;开拓布局与生产接续、安全生产工资占30%;生产监控、设备管理工资占10%;质量标准化、技术创新工资占20%。

(二)经济运行部经济运行部工资总量分为成本管理、资金控制工资占40%;财务报表帐务处理工资占10%;产品销量、销售费用管理、仓储管理、服务质量工资占40%;物资供应工资占10%。

(三)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工资总量分为接待服务、党政、宣传、档案管理、内勤管理工资占50%;日常人事管理、工资考核结算、数据统计、各种保险工资占50%。

公司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方案

西蒙集团公司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方案设想为了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公司推行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办法,具体为:一、绩效考核细则的制定考核细则由各分、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各级管理部门根据集团公司总体目标和各自生产经营管理目标,结合员工岗位特点制定,并要向员工征求本岗位绩效考核细则的意见后确定。

其中各煤矿考核细则由煤炭总矿统一制定。

各单位、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细则,由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每月末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的不同,从其工资中划出一部分做为绩效工资,其中煤炭公司正职划出1500元,副职划出1000元做为绩效工资,肥业、通航、集团总部各部门、煤炭公司各部室、各矿、站、办正职划出800元,副职划出500元,普通员工划出300元,做为绩效工资,与每月考核结果挂钩浮动兑现。

三、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办法由各单位、部门正副职和员工代表共3---5人组成考核小组,正职负总责,每月底25日对所有员工绩效进行考核,得出分数后实行“三岗互换”。

95分以上,每超出1分,绩效工资上浮5%;85---94分全额发给核定绩效工资;84分以下每降低1分,绩效工资下浮10%。

95分为优秀员工;85---94分为合格员工;75---84分为基本合格员工;74分以下为绩效较差员工。

连续两个月考核为基本合格员工和一次考核为较差员工,转为试用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取消其绩效工资,基础工资按80%兑现,但每月仍进行绩效考核,试用期3次考核成绩都在85分以上的方可转为合格员工继续留用,考核成绩连续2次仍在75分以下,单位、部门提出辞退意见报公司,经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辞退手续。

每月绩效考核结果都要在本单位、部门张榜公布3天,员工对本人或其它员工考核结果有异议,3天内可以向考核小组书面提出意见,同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在3天内应该给予答复,员工对答复不满意,可继续向集团分管领导直至总经理逐级申诉,最终裁决,裁决后要对各个环节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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