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标准的现状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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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浅谈当前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浅谈当前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国际贸易的加快,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形势和任务。

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保障措施,植物检疫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民生福祉,必须要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确保质量。

一、形势分析当前,全球范围内生物入侵加重,新的外来有害生物不断出现。

这对植物产业和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由于我国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复杂多样,加之外来有害生物种类繁多、数量庞大,难以彻底根除,因此植物检疫形势十分严峻。

同时,我国进出口贸易量大、商品品种多,植物检疫压力巨大,必须要加强监管,加强技术手段,以应对日益严峻的形势。

二、任务分析(一)加强植物检疫技术研究检疫技术是植物检疫的核心,必须要加强技术研究,提高检疫技术与手段。

针对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要对外来有害生物按照其生物学特性、危害程度和传播途径等进行研究分析,早期发现新的有害生物,及时掌握其检疫特征,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

(二)强化检疫监管措施为保证出口产品安全,必须要严格执行目的国检疫标准。

一方面,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准确掌握目的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检疫标准,对于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产品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对出口贸易造成不良影响。

(三)推广绿色检疫绿色检疫是一种不用化学农药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检疫方式,主要以物理和生物学方法控制有害生物的传播和侵害,能够有效保护植物健康和环境安全。

因此,必须要推广绿色检疫和无害化处理技术,以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风险。

(四)开展合作交流国际合作交流是植物检疫的重要手段,通过合作交流,可以有效地获取各国有关检疫制度、法规和技术的信息,加强对检疫工作的理解和研究。

此外,还可以借助国际交流平台,共同开展疫情防控,推动国际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结论当前,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要加强技术研究和监管措施,推广绿色检疫,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等,以确保植物产业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探究森林植物检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探究森林植物检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探究森林植物检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植物检疫的重要性植物检疫是保护森林植被健康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疾病传播和病虫害入侵的关键措施。

森林植物的健康状况直接影响着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在全球化和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森林植物的检疫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通过检疫措施,可以及时发现和阻止外来有害生物的侵入,防止害虫、病菌和杂草对森林植被的危害,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有效的植物检疫措施还可以减少森林疾病的发生率,降低防治成本,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与抗干扰能力。

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1.2 森林植物检疫存在的问题森林植物检疫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植物检疫体系,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盲区,导致一些病虫害物种得以通过检疫关口进入我国,对森林生态系统造成威胁。

由于国内外森林植物资源的频繁交流与贸易,加剧了森林植物病虫害传播的风险,进一步加大了检疫工作的难度。

一些森林植物病虫害的虫源种由于暗藏和隐匿性强,往往很难及时识别和控制,给检疫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人为因素的介入也加剧了森林植物病虫害的传播速度和范围,使得检疫工作更加复杂和棘手。

森林植物检疫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亟需加强监管和采取有效对策来应对。

2. 正文2.1 加强检疫技术和措施加强检疫技术和措施是确保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

需要不断提升检疫技术水平,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检测和识别。

利用最新的生物学、生态学和遗传学知识,对可能带来病虫害的森林植物进行全面检测,及时发现问题。

需要建立完善的检疫体系,确保每一道环节都有严格的检查和监管。

加强对进出口森林植物的检疫措施,确保病虫害不会通过贸易活动传播。

还可以引入现代化的检测设备和仪器,提高检疫效率和准确性。

加强对从地方转移的植物苗木和种子的检疫工作,避免病虫害的跨区传播。

通过不断加强检疫技术和措施,可以有效提升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效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完整性。

基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基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基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一、问题概述农业植物检疫是国家对进出口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主要目的是预防农业植物病害、有害生物的入侵和传播,保障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安全。

目前基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1.人员短缺:基层农业植物检疫站的人员配备不足,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一些基层农业植物检疫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较差,难以满足复杂的检疫任务需求。

2.装备不足:基层农业植物检疫站的检疫设备和工具老化严重,传统检疫方法和技术落后,难以适应新农产品和新技术的需求。

3.监管不力:一些基层农业植物检疫站的监管工作不到位,存在着漏检、疏漏等情况。

对于进出口植物及其产品的监管不够严格,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4.落实不力:一些地方基层农业植物检疫站在政策落实和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对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不到位,导致一些农业植物病害、有害生物的传播和扩散。

二、发展对策为了解决基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提高基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的效能和水平,需要采取以下发展对策:2.更新设备装备:加大对基层农业植物检疫站检疫设备和工具的更新力度,引进先进的检疫方法和技术,提高检疫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建立健全设备维护和更新机制,确保基层农业植物检疫站的设备装备能够正常使用。

3.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基层农业植物检疫站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规范工作程序。

加强对基层农业植物检疫站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检疫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4.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基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其能够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

加强对基层农业植物检疫站的政策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贯彻执行能力。

5.加强合作交流:加强基层农业植物检疫站之间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

促进对基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的深度合作和交流,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共同应对检疫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新时代农业植物疫情发生形势及植物检疫工作的思考

新时代农业植物疫情发生形势及植物检疫工作的思考

新时代农业植物疫情发生形势及植物检疫工作的思考【摘要】在新时代,农业植物疫情发生形势严峻,植物检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从加强疫情监测与预警、建立健全的检疫体系、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推动科研创新与技术应用、加强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等方面进行思考。

强调加强植物疫情防控工作的必要性,并突出新时代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

只有不断完善检疫机制,提高检疫水平,才能有效防范和应对植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粮食安全。

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应用,以及加强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都是保障植物健康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

【关键词】新时代、农业、植物疫情、发生形势、植物检疫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建立检疫体系、国际合作、信息共享、科研创新、技术应用、宣传教育、公众参与、防控工作、必要性、重要性。

1. 引言1.1 新时代农业植物疫情发生形势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变化,新时代农业植物疫情发生形势愈发复杂严峻。

农业植物疫情是指由细菌、病毒、真菌、节肢动物等所引发的病害在农作物、果树、蔬菜及其他农林植物中扩散蔓延的现象。

这种疫情在全球各地不断爆发,给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在新时代,农业植物疫情发生形势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疫情种类更加多样化,新的病原体不断出现,对植物健康造成新的挑战。

疫情扩散速度更快,传播途径更广,病害防控面临更大压力。

全球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下,农作物适应能力下降,易受病虫害侵袭。

面对新时代农业植物疫情发生形势的严峻挑战,植物检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只有加强疫情监测与预警,建立健全的检疫体系,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推动科研创新与技术应用,加强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才能有效应对农业植物疫情,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粮食供应。

1.2 植物检疫工作重要性在新时代,农业植物疫情的发生形势备受关注,而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植物检疫是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通过预防、监测、控制和消灭植物病虫害,可以有效减少农作物损失,保障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维护生态平衡。

浅谈当前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浅谈当前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浅谈当前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当前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任务。

植物检疫工作是国家生态安全很重要的一环,其意义在于保障农业生产和食品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

当前,植物检疫工作面对的主要形势和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国际贸易的发展,增加了外来入侵生物的威胁。

载入生物的全球贸易网络、旅游行业和其他人类活动,极大地增加了外来入侵生物的威胁。

国际贸易活动虽然为经济带来了许多好处,但它也对我们生态安全带来了一定威胁。

二、气候变暖和全球化的趋势,导致区域性的迁徙趋势增加,加剧了生物入侵的现象。

气温升高和全球化趋势同时导致了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和分布范围的扩大,更加增加了外来入侵生物的威胁。

三、全球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

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将食品安全视为公共卫生议程的一个核心部分。

在国际贸易和旅游活动中,许多人不自觉地带来不符合检疫标准的生物材料,导致从植物病原菌到虫害的传播,在植物生产中产生越来越多的问题。

四、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合作的加强,增加了植物疫病的传播。

当前,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不断增加的人口需求和经济需求导致了大量的农业生产,农业生产供应链成为可能传播植物疾病的地方。

针对上述形势和任务,当前植物检疫工作应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加强科学监测和预报。

建立信息平台和网络监控体系,实时掌握国家重点防控区域的生物入侵现状、疫情信息等,分析趋势进行预警、预测、预防,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2、强化检疫制度。

进一步完善外来生物入侵的虫害、病害、杂草等生物防控制度,完善外来物种的识别、鉴定与防控审核制度,加强入境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力度,做到宁可错杀不放过,发现一例隔离一个,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3、强化开发利用农业生产技术。

充分运用绿色、无公害、有机生产的技术和农业科技成果,开展自然生态、免疫低毒农业,采取绿色、环保性措施开展病虫害防治,降低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推动可持续农业发展。

关于加强植物检疫工作的思考

关于加强植物检疫工作的思考

关于加强植物检疫工作的思考摘要植物检疫是一项技术性工作,又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其目的是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

为此,应加强规范检疫、规范鉴证、综合执法、加强培训等工作力度,实现植物检疫工作的目标。

关键词植物检疫;存在问题;建议植物检疫是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的手段,防止危险性植物、病虫、杂草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保障农、林业的安全,促进贸易发展的措施。

植物检疫既是一项技术性工作,又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

但由于在实施检疫时,一些环节执行不严格,从而给病虫害传播提供了机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强化落实“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根据“依法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针,每一个肩负执法重任的植物检疫工作者都应全力以赴、全心全意地搞好本辖区内的执法。

1规范检疫,认真执法植物检疫的目的是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

因此,要求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不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对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森林法》指出,要划定疫区和保护区,对林木苗木进行检疫;《植物检疫条例》规定,为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必须做到规范检疫。

具体措施有:一是省际之间、部门之间必须有全局观念,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动中,调入单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调出单位必须根据该要求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疫机构申请检疫,对调入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查验检疫证书,必要时可以复检。

交通运输部门和邮政部门一律凭《植物检疫证书》承运或收寄。

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二要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操作技术规程实施抽样检查和产地抽样检疫检查,把确无检疫性、危害性病虫的植物及其产品调到各地;三要在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中,严格按制度规程办事,要求各制种单位认真做好产地检疫的申报工作。

探析我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现状及问题

探析我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现状及问题

探析我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现状及问题摘要:1993年,我国公布了林业植物检疫领域的第一项国家标准《林木引种》和第一项林业行业标准《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拉开了我国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的序幕。

随后,我国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在标准制修订、组织机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本文论述了我国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关键词:林业检疫问题0 引言林业植物检疫(原称森林植物检疫)是指依照植物检疫法规采取的控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是保证林业发展的基础性活动,是林业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对促进我国林业的又快又好发展,规范我国社会、经济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作用及其重要性及作用 1.1 可补充植物检疫法规的内容,推动林业有害生物依法治理的进程。

标准是国家法律法规在技术上的补充,林业植物检疫标准是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通过林业植物检疫标准的制定,特别是一些强制性标准的制定。

1.2 可有力地补充《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在技术上的有关规定,并对强化植物检疫检验技术和除害处理技术、加强检疫管理和人员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可加快林业植物检疫技术成果的.转化,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科学防控的水平。

标准不能迁就或满足于落后的生产水平。

在植物检疫标准制修订过程中,通过吸纳国内外的新成果、新技术和新经验,并随着标准的发布实施,成为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纽带和桥梁,对加快成果转化、提高林业植物检疫和有害生物科学防控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1.3 可提高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效率,节约人力物力资源标准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重复性。

在生产实践中,标准化就是要对重复发生的事物尽量减少或消除不必要的劳动消耗,这对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人力、物力资源具有重要作用。

农业植物检疫面对的局势及办法探析

农业植物检疫面对的局势及办法探析

农业植物检疫面对的局势及办法探析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农产品贸易越来越多。

为了适应新时期的不断发展,怎样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水平,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对外市场的竞争力成为首要任务。

如今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现状不容乐观,存在很多问题。

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发挥其对农业生产安全的保护作用,需要认真探讨。

1当前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的存在的问题1.1社会不重视植物检疫工作由于广大人民群众千百年来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中,所以大部分人只注重眼下的生产,急功近利,而不考虑现阶段的措施对以后的影响。

不能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看待农业生产,所以很少考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有害生物入侵对农业生产所导致的影响。

归根结底还是环保意识以及和谐生态环境意识缺乏。

1.2法律法规没有与时俱进在我国,具有统一完善的法律法规,《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细则》都有相应规定。

但是这两部法规跟当前国内外形势脱节,不易操作且落后于国际水平,亟待有关部门重视和完善。

同时,全国检疫工作体系不能统一,各省各起炉灶,实施办法、工作要求和规范化程度不尽相同,导致检疫执法不能促进当地农业经济发展。

1.3检疫机构和队伍不完善我国各地方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检疫机构,大多名称不统一,一些检疫执法队伍如执法大队、植物检疫站、植保植检站等,五花八门,不能树立较好的形象。

因领导者的素质水平不是很高,对于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的投资较低,导致专职检验人员不稳定,不能够满足执法队伍专业、稳定的水平,进而无法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职能。

1.4基础工作缺乏,设备和技术水平落后由于检疫人员不能提前做好调查工作,导致疫情不能被扼杀到萌芽中。

通常疫情大规模爆发后才会被发现和重视,从而错过了封锁控制的最佳时机,检疫工作常常陷入被动状态,亡羊补牢不如防患未然。

而且很多的地方机构都缺乏完善的检疫检验实验室,没有能力及时补充和更新所需的仪器、设备、药品,再加上检验队伍整体素质水平较低,使得植物检疫工作难上加难,这种不利的条件严重制约着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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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植物检疫标准的现状及思考 杜国兴 杨晓耘 周明华 冉俊祥 (张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15633)

摘要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越来越重要。由于我国植物检疫标准制订工作起步晚,目前存在着规划性不强、发布的标准数量少、体系不健全、高新技术含量低、管理使用尚未规范等问题。根据这些情况,应当积极加强植物检疫部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植物检疫标准体系的规划、制订、管理和使用工作,同时努力提高植物检疫技术水平和植物检疫标准的技术含量,使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植物 检疫 标准 现状 在入世前,我国的植物检疫工作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为支撑,具体检疫操作依据的是以红头文件形式为主的行政法规和技术法规。随着我国入世和农产品贸易的迅速发展,我国的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着与国际接轨的挑战,植物检疫标准化的问题也凸显重要。

1 植物检疫标准化的现实地位和作用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出入境植物检疫工作和其它进出口贸易工作一样面临着和国际接轨的问题。当前,标准已成为各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载体,而检验检疫标准是检验检疫系统技术执法的主要依据之一,是突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出口、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保护我国利益的重要手段。 根据WTO《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协定》(SPS协定),涉及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可以形成技术壁垒的SPS措施主要有以下五类: 1.1强制性的特殊的产品及加工标准。比如日本虽然解禁了我国稻草的出口,但是出口稻草必须经过日本认可的专用的处理设施处理;出口荔枝需进行低温处理;出口欧盟盆景必须来自注册盆景园,在带有防虫网的架台上养护1年以上,用新的介质土等等。 1.2复杂严格的解禁程序。要求产品来自非疫区,以农产品的品种和产地划分,逐个解禁。由于风险分析需要大量收集信息并进行信息处理,整个国家的产品一次通过解禁往往很困难,这样只能以品种、产地划分来逐步解禁,如我国河北梨、新疆哈蜜瓜、山东苹果、梨、广东荔枝等等,都是一个个解禁的。同样我国解禁美国苹果、葡萄、柑桔等等也是分区域逐个解禁的。 1.3检疫规程、认证或检验程序。所有的检验检疫工作都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对有些产品还规定有特定的程序。比如我们解禁美国华盛顿州苹果,就要求美方对指定的果园进行实蝇监测并向中方通报,出口水果必须来自上述指定果园、指定包装厂加工,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并注明果园、包装厂的注册号等。 2

1.4抽样及检验要求、与卫生有关的标签措施。抽样方法应根据不同货物的特点、货物的组成、分布的均一性以及检验目的来确定。 1.5等效性或同等对待的判定标准与程序。SPS协定规定只给出了同等对待的原则,但是对是否达到同等水平的判定标准、程序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特别是由于对“适宜的SPS保护水平”(即SPS措施的必要性)的理解不同,导致对SPS措施的要求也就不同。比如美国对TCK的态度和我国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美国坚持“有病无害论”,在TCK冬孢子发病基数方面,美方得出的结论是我国与其开展的合作研究得出的结论的10多倍,这样大的差距当然会导致在SPS措施程度上的分歧。 从国内看,我国口岸众多,各检验检疫机构实验室设备配置、检疫执行人员的法律知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由于没有植物检疫标准,特别是技术手段的应用普遍缺乏规范性,一些没有制订操作规程、检疫方法的货物往往参照有规程、有检疫方法的货物进行检疫,各地方在参照执行时就有可能采用不同的参照货物,导致不同的检疫结果。对植物检疫的结果判定及管理也将更多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这也需要加强标准制订,使植物检疫工作按照包括检疫程序、取样方法、鉴定方法以及除害方法等在内的标准进行操作。同时,在“三检合一”后,许多以前没有对外植物检疫功能的产地局也执行对外植物检疫任务,从事植物检疫的人员相当一部分是转岗人员。转岗人员对植物检疫不太熟悉,特别是遇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时,就往往无从下手。各地检疫执法水平的差异,势必影响到整个检验检疫系统的执法水平、形象和声誉。此外,植物检疫管理文件一般只对主要的方面做出规定,难以兼顾具体问题或细节问题,特别是技术手段的应用普遍缺乏规范性,需要通过标准来补充。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通过加强动植物检疫标准的制订工作,可以提高执法质量,更好地掌握检验检疫工作在对外开放中的主动权,提高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能力。植物检疫标准问题现实而又迫切。

2 国际植物检疫标准的制修订情况 在国际上,WTO/SPS协定指定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国际植保公约(IPPC)统一制定植物检验检疫领域的国际标准。为落实SPS协定和(IPPC)有关精神,FAO和IPPC成立了植物检疫措施临时委员会(ICPM)着手制订和审定通过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s)。随着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的逐步建立,要求各国在制定检疫措施时必须尽量采用已有的国际标准,使制定的检疫措施具有相同的基础和科学依据,从而在更大程序上促进农产品国际自由贸易的发展,并避免各国不恰当地使用贸易壁垒等措施所造成的矛盾。1993年以来至2004年6月,IPPC秘书处已发布了19个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国际植物检疫标准的制订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的重视。随着时间的推移,IPPC还将会发布更多的国际植物检疫标准。除IPPC外,一些区域性的植保组织,如北美植保组织、加勒比植保组织等也都根据本地区特点制订了一些适合本地区的植物检疫标 3

准。目前南锥体植保委员会(COSAVE)、欧洲地中海植保组织(EPPO)、北美植保组织(NAPPO)已经制定了400多个地区标准,提高了检疫整体水平,增强了在国际贸易检疫纠纷中的协调作用。亚太地区植保组织(APPPC)目前还没有自己的地区标准,但已经启动了地区标准的制订程序,这将对今后亚太地区国家植物检疫和贸易产生重要影响。

3 我国的植物检疫标准制订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植物检疫标准制订现状 植物检疫的工作对象,即对植物及其产品为害的有害生物,包括昆虫、杂草、线虫、真菌等的鉴定主要依靠形态学鉴定方法,细菌和病毒也部分依靠形态学方法。由于生物形态的多样性,同一种的生物个体大小也存在差异,很难用诸如规格、浓度、密度、重量等来判别,只能根据体色、虫体结构、菌丝形态、产孢结构等形态特征来鉴别(其它的方法诸如PCR等尽管也运用在植物检疫领域,但未普遍推广运用)。同时,植物检疫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定性分析的结果,只有少数种类的有害生物涉及到定量分析,如毒麦和假高粱含量、TCK孢子含量等。正因如此,长期以来,我国的植物检疫领域没有植物检疫标准。 首批植物检疫标准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4月26日发布的,它们是《地中海实蝇检疫鉴定方法》、《烟霜霉病菌检疫鉴定方法》、《谷斑皮蠹检疫鉴定方法》、《小麦矮化腥黑穗病菌检疫鉴定方法》等4个植物检疫国家标准,这标志着植物检疫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开始。随着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我国植物检疫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进展迅速,目前,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植物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有近二百项,包括各类进出境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规程和各类危险性有害生物的鉴定方法,如《进出口新鲜蔬菜检验检疫规程》、《松材线虫检疫鉴定方法》等,还有许多植物检疫标准正在制订或者审定过程中。 在植物检疫标准的制定过程中,许多关于植物检疫的新概念已经得到植物保护工作者的理解和接受,这也加快了我国植物检疫工作和世界的接轨。 3.2植物检疫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植物检疫标准建设的时间还不长,因此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关注和解决。根据标准科学性、适用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基本要求,当前植物检疫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3.2.1标准化建设体系规划性不强 目前,标准的制订和实施基本上还处于一种自发的和分散的状态,根据需要提出和制订,缺少总体规划方面的研究,特别是对植物检疫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关系研究不够,就如何贯彻WTO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专题研究也不够。 由于体制原因,我国的植物检验检疫法规有进出境动植检法和国内的植物检疫条例,在行政管理上实行口岸检验检疫和内地检疫分立的体制,对内植物检疫又分为农 4

业和林业部门管理,条块分割严重,从而导致立法滞后、职责交叉。这导致各部门都根据需要制定自己的标准。由于缺乏标准体系的规划,在检验检疫系统内也出现了同一类植物产品有不同的检验检疫标准的情况。从形式上看,同样是昆虫检疫鉴定标准,如《植物检疫椰心叶甲检疫鉴定方法》和《苹果蠹蛾检疫鉴定方法》,前一个有“植物检疫”,后一个无“植物检疫”,这两个标准就采用了两种命名格式。从内容上看,例如,对于蔬菜检疫规程而言,就有《进出境新鲜蔬菜检疫规程》(SN/T1104-2002)和《进出境加工蔬菜检疫规程》(SN/T1122-2002)两个标准,实际上,从检疫工作角度而言,两者的大部分内容是相同或相近的。在有害生物鉴定标准中,许多都包含了“现场检疫”这一检疫规程的内容,它和有的检疫规程类标准的内容是重复的。上述情况都反映了在制定标准前缺乏系统统一的规划。因此有必要对植物标准化体系建设有一个总体的框架和规划。 3.2.2标准数量少,体系不健全 由于起步晚,时间短,已发布的植物检疫标准数量还不多。有害生物鉴定标准基本限于一、二类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中的有害生物,检疫操作规程也只针对少数的几类货物。就有害生物而言,植物检验检疫关注的一、二、三类危险性有害生物就有400余种,每种病虫害的分类特征、生物学习性、发生发展规律及传播特点等决定了特殊的检疫方法、抽样比例和除害措施,但目前已制定的有害生物鉴定标准离关注的有害生物种类差距很大。此外,有的检疫项目还没有相应的规程或标准,如风险分析有关标准/规范、外来生物入侵控制标准等。制定和完善植物检疫标准的任务还很艰巨。 3.2.3植物检疫标准的高新技术含量还不高 从已经制定发布的植物检疫标准来看,植物检疫标准的采用的高新技术不多。绝大部分昆虫的鉴定方法是传统的形态分类学鉴定方法;植物病原生物的鉴定方法,多数是常规的、传统的实验鉴定方法;杂草的鉴定更是依赖于形态特征。新方法、新技术在植物检疫标准中很少体现。由于新方法、新技术的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对仪器设备的配置要求也较高,这就使植物检疫标准在制定过程中较多考虑现实因素而没有把新技术新方法制定到标准中。此外,术语标准缺乏,不能有效地统一同类标准中的相关用语;已发布的标准中有一些标准的抽样方案缺少科学性和合理性,不能完全适用于日常工作,这样导致植物检疫标准的技术含量不高,特别是要将它作为一个技术壁垒手段使用时的效果就会受到影响。而发达国家由于植物检验检疫的体制较健全,科技管理水平和检疫设施较好,产生的标准体系对货物的保护措施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我国的植物检验检疫标准是在20世纪80年代启动的,许多未按照国际规范来制定,与国际接轨还有差距。 3.2.4 植物检疫标准的管理使用尚未规范 由于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起步晚,标准体系还比较薄弱,因此它的管理使用不如其它行业(专业)那样规范,已发布的行业标准的采标率也比较低。在实际工作中,口岸出入境植物检验检疫还主要依据行政法规和文件来运行,真正依据标准来进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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