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信访处置奖励方案

信访处置奖励方案引言信访是人民群众表达意见、建议和需要的重要渠道,也是政府加强民主、改进工作的关键途径。
而有效处置信访工作,则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
针对信访工作中频繁出现的问题,我们制定并实施了信访处置奖励方案,以激励全体工作人员优化信访工作,加强对信访问题的及时、高效处置,推进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方案概述奖励内容根据工作人员在信访处置工作中的表现,设立以下5种不同层次的奖励:•个人奖励•集体奖励•业务能手奖•义务工作奖•优秀组织奖奖励标准个人奖励•突出表现奖:一次性奖金2000元•成功办理信访案件奖:按案件性质和复杂程度不同,分为3个级别,分别奖励800元、1000元、1200元不等•向上汇报问题奖:一次性奖金500元•提前预警信访问题奖:一次性奖金500元集体奖励•先进集体奖:一次性奖金5000元•普及工作先进集体奖:一次性奖金3000元•工作优秀集体奖:一次性奖金2000元业务能手奖•三级业务能手特别奖:一次性奖金5000元•二级业务能手特别奖:一次性奖金3000元•一级业务能手特别奖:一次性奖金1000元义务工作奖•义务工作奖:根据服务时长和工作情况不同,奖励100元/小时至300元/小时不等优秀组织奖•主管部门优秀信访组织奖:一次性奖金3000元•区县优秀信访组织奖:一次性奖金2000元•镇街道优秀信访组织奖:一次性奖金1000元奖励评定与颁发所有奖项的评定以及颁发均遵循以下程序:1.奖励申请:工作人员或集体先向主管领导提交奖励申请。
2.奖励审核:奖励申请材料将由领导小组审核并决定是否给予奖励。
3.奖励颁发: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颁发奖金给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或集体。
后记我们相信,这一奖励方案将激励广大信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并加强对信访问题的处理。
同时,这也将促进信访工作的有序进行,满足公众需求,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这一奖励方案也将不断改进和完善,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信访绩效考核

信访绩效考核篇一:信访工作月度考核细则信访工作月度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一、考核内容(一)信访事项办理(20分)1.积极化解省、市、县交办的信访事项。
交办的信访事项未按期结案的,每件扣1分;到期信访件未及时回复的,每件扣1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的,每件扣0.5分。
2.严格执行每日信访“零报告”制度,对于有效信息要及时报送,零报告漏报一次的,扣0.2分;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报送的,扣1分。
(二)进京非正常上访(20分)1.进京非正常上访每人每次扣1分;2.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每人每重复一次加扣1分;3.进京集体非正常上访,初访、重访每批次分别扣4分、8分。
(三)进京重复上访、集体上访(10分)1.进京重复访每人每重复一次扣0.5分;2.进京集体上访,初访、重访每批次分别扣2分、4分。
(四)到省集体上访、重复上访(20分)1.到省集体上访6—20人每批次扣1分,21—50人每批次扣2分,51—100人每批次扣3分,101人以上每批次扣5分;2.到省异常行为集体上访和重复集体上访每批次加扣2分;3.到省重复个访,3次以上的每才扣1分。
(五)到市集体上访、重复上访(20分)1.到市集体上访6—20人每批次扣0.5分,21—50人每批次扣1分,51—100人每批次扣2分,101人以上每批次扣4分;2.到市异常行为集体上访和重复集体上访每批次加扣1分;3.到市重复个访,3次以上的每次扣0.5分。
(六)来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10分)1.来县集体上访6—20人每批次扣0.5分,21—50人每批次扣1分,51—100人每批次扣2分,101人以上每批次扣4分;2.来县异常行为集体上访和重复集体上访每批次加扣1分;3.来县重复个访,3次以上的每次扣0.5分。
二、考核办法(一)实行按月考核,每月上旬对上一个月信访工作进行考核;(二)由县信访局进行考核打分,报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乡镇、县直部门信访工作的考核依据;(三)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县绩效考核内容。
信访量化考核标准

信访量化考核标准信访量化考核标准是指通过对信访工作相关数据进行评估,量化考核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信访量化考核标准,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1. 受理信访数量:评估信访受理工作的负荷和能力。
根据单位或个人受理的信访数量进行评定,可以设立不同的档次,如超出指标、达到指标、未达指标等。
2. 信访回复率:评估单位或个人对已受理信访的处理能力。
回复率可以根据一定的时间要求来确定,比如按时回复的占比或未按时回复的占比。
3. 信访解决率:评估单位或个人对信访问题的解决能力。
可以根据信访问题的处理情况来确定,比如按时解决的占比或未按时解决的占比。
4. 信访工作满意度:通过对信访者的满意度调查来评价信访工作的质量。
可以将满意度分为不满意、基本满意、满意、非常满意等级,根据不同等级来进行评定。
5. 信访案件的处理效率:评估单位或个人对信访案件的处理速度。
可以根据案件处理所需要的时间来评定,比如按时处理的占比或未按时处理的占比。
6. 信访案件的解决效果:评估单位或个人对信访案件的解决效果。
可以根据信访案件得到的结果来评定,比如满意度的调查结果、信访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
7. 信访问题的预防工作:评估单位或个人对信访问题的预防工作。
可以根据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来评定,比如是否建立健全信访问题预警机制、是否加强宣传教育等。
8. 信访工作的创新能力:评估单位或个人对信访工作的创新能力。
可以根据单位或个人在信访工作中的创新成果来评定,比如制定新的信访流程、推行新的工作方式等。
总之,信访量化考核标准应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信访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促进信访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同时,还要注重综合评价,不仅考虑结果,还要考虑过程和影响,保持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信访投诉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信访投诉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信访投诉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方式,是保持党和政府形象的关键工作之一。
为了保证信访投诉工作的有序运行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相关部门不断对信访投诉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也就是所谓的“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本文将从这个角度分析信访投诉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探讨其价值和问题。
一、“工作量化考核”是什么?工作量化考核是指通过对信访投诉工作的定量评价分析,量化出一个单位、一个团队或一个个人的绩效评估,以评价工作绩效的一种办法。
它是对工作量的分配、进度计划、工作制度和标准等方面进行的监督和评估,同时也是一种管理手段,通过对工作量的量化考核,来促进团队的业务提升和效率提高。
二、“工作量化考核”的价值1. 评估绩效,提升工作效率通过工作量化考核评估,不仅可以了解个人团队的工作进度和绩效,也可以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瓶颈,从而对相应的工作做出调整,提高工作效率。
2. 优化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工作量化考核评估可以增强个人和团队的责任感,使他们更加谨慎地开展工作,为了达成目标而付出更多努力,从而提高管理水平。
3. 反映问题,改进管理通过工作量化考核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量化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和调整,以提高管理水平。
三、“工作量化考核”存在的问题1. 考核指标单一工作量化考核体系中的指标一般都是以数量为重点,缺乏更多的质量和成效指标。
有时候工作质量和成效并不仅仅体现在工作数量上,沉淀在他人心中的服务态度和细节操作难以量化,也会给考核机制带来困扰。
2. 考核口径不一不同部门和不同单位因为工作内容不同,对工作量化考核的考评口径也各有不同,造成的难以比较和公正性的问题,需要加强各单位工作考核时的统一。
3. 反馈渠道有限部分员工和团队对于工作量化考核的反馈渠道较为局限,仅停留在管理上层,难以反映细节问题,导致考核的公正性问题。
四、如何提高“工作量化考核”的效率与成效1. 积极寻求工作量化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优化评估系统,更加全面地展现工作质量。
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处理。建立重点上访人员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供情况
理的,每出现一次扣0.3分;为建立
重点上访人员数据库的扣2分
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计划、有总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安
结情况、
、包案领导和办案人,于每月20日上报排查结果。
领导包案情况
xxx市20xx年度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分 数
评分标准
备 注
(
实行“信访工作例会制度”,每两月召开一次例会,
信访例会每年不少于6次,少一次扣1
加 强
听取汇报,分析形势,部署信访工作。按时参加市信 访工作例会
会议记录、文件
8 分;领导班子未听取汇报的扣2分。 未参加市信访工作例会一次扣0.5分
分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制度,固定地点 、时间,落实领导;党政主要领导每月接访一次,其 实地查看、调查了解 他领导每月接访2次,每月接访不少于8次
6
接待场所未建立或未达标的扣1分; 接访次数每少1次扣1分
)
(
全面开展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落实“一站式接
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联合接访,信访网络 健全,乡、村、街道、社区落实信访接访场所、经
信息每少一条扣1分重大事项隐瞒不
析,全年报信息不少于12条,随时上报前瞻性、苗头 供情况,办公室统计 7 报,造成恶劣影响,按信访工作责任
性、突发性信访动态。
资料
追究办法执行
电子、文字等信访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规范
创 新 工 作 ( 结合本单位和信访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创新 1 0 分 )
所有文字档案材料分析、装订;信访
8
未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无计划、 无总结扣2分;未按规定要求办理案 件的一起扣1分;未按时上报排查结 果一次扣1分
关于信访稳定工作的责任和奖惩

关于信访稳定工作的责任和奖惩为了2012年我村保持稳定、平安、和谐,排查化解、预防各种矛盾,按照排查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之中原则,深入农户,责任到人,依法妥善解决,杜绝越级和非法上访案件发生,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奖惩办法:1、本组代表是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得力助手,最了解民情,最体贴民意,责任:对本组信访苗头要深入实际调查摸底,能解决处理的及时处理,完全彻底处理一起奖组长200元,并书面上报村包组干部(写清问题和处理意见签名),若发现有上访苗头不处理、不汇报一起罚组长100元。
2、当组长发现本组有上访信息,本人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书面汇报包组村干部,包组干部责任:当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调查处理,若及时处理好一起奖包组干部300元(书面上报村两委写清问题和处理意见签名),若不及时处理发生上访罚包组干部200元。
3、包组干部接到组有上访的问题处理不了,要及时书面上报村主管协调责任人,主管协调责任:当接到上访意见后必须立即以身作则地深入实际进行解决,解决处理好一起奖主管协调人400元(并书面上报问题和处理结果签名),若不及时处理引起上访发生一起罚主管协调人300元,若发生上该案件及时结案一起奖200元,若不及时结案一起罚100元(书面上报存档)。
4、主管协调人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责任:当接到汇报后,立即召集代表包组干部和协调人共同协商解决处理,要反复多次进行协调,杜绝上访发生,若因解决不及时发生上访一起罚村主要负责人400元,并要继续解决彻底,若解决彻底一起奖村主要负责人500元,并把处理结果上报乡政府信访站存档。
5、本组一年内无发生一起上访案件,保持全组稳定的奖组长和包组干部各2000元。
6、总之目的是为了我村在新一年里改变原来不稳定的局面,塑造良好的和谐氛围,给上级领导一个满意答卷。
崖底村责任人:年月日。
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信访工作考核细则(待修改)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三访”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特制定《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30分)1、坚决贯彻执行镇党委、镇政府信访工作的文件和相关规定,记5分。
保证无集体上访,发生一批集体上访,每批次扣3分。
2、支部、村委会每月听取一次信访工作汇报,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记4分。
少一次扣0.5分(以记录为准)。
3、信访工作负责人按时参加镇信访预测排查会议,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记3分。
少一次扣0.5分(以办公室记录为准)。
4、支部、村委会成员直接参与调处信访案件,调处率达100%记4分。
每少调处1件扣1分。
5、村级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建立信访网络,有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台账的,记4分。
每少一项扣1分。
6、每月进行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排查情况每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镇综治办信访室,记5分,每少一次扣0.5分(以镇信访室记录为准)。
7、按期完成镇信访办交办的其他信访工作任务的,记2分。
未完成的每件扣0.5分。
二、工作前移,遏制上访。
(50分)1、赴京集体上访。
初访,每发生一批扣10分;重复上访加倍扣分。
2、进京个体上访。
初访,按人头计算每人扣3分;重复上访,加倍扣分。
3、到省集体上访。
初访,每发生一批5-10人扣5分,11-20人扣7分,20人以上扣10分,重复上访加倍扣分。
4、上市集体上访。
初访,每发生一批5-10人扣5分,11-20人扣7分,20人以上扣10分,重复上访加倍扣分。
5、去县集体上访,每发生一批5-10人扣3分,11-20人扣5分,20人以上扣7分。
立案的信访件到期未调处报结和未反馈而发生上县集体上访的,加倍扣分。
6、来镇集体上访,每发生一批5-10人扣2分,11-20人扣4分,20人以上扣6分。
7、村里每出现一次越镇信访(包括县长电话、县信访局、省市县领导、部门),扣1分。
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试行)

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强化属地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根据《信访条例》和《####年度##市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工作、体现工作创新的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
三、考核主体。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办法的制定,县信访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和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考核方法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全面细致的要求,具体程序是:(一)考核方式。
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采取检查考核与业务考核,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计分办法。
本办法采用100分制。
其中月考核占30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占70分。
(三)评查步骤。
在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部门(单位)进行自查上报的基础上,县信访局根据日常报送材料情况,组织考核人员检查信访工作资料,核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和有关数据,随机抽查信访案件进行回访调查。
(四)结果认定。
信访局在完成考核工作后,及时汇总考核情况,提出评查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议后,提交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内容(一)落实领导责任(9分)1、领导工作重视(2分)。
主要负责人履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乡镇(开发区)、本部门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其他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信访工作,与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干部带头包案,积极推动解决信访事项。
每一项落实不到位扣0.5分。
2、领导干部接访和阅批信访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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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稳定工作,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秩序,理顺信访渠道,按照早排查、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工作纳入各村及各单位日常工作并加以考核,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古城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一、考核形式:实行分值制,总分为100分。
二、考核内容
(一)信访工作基本建设(10分)
1、村(居)委会、各单位有信访信息员和信访调解员(3分);
2、村(居)委会、各单位有信访登记本和处理结果(4分);
3、有《信访条例》等法规宣传、意见及措施(3分)。
(二)矛盾排查工作(40分)
在本辖区内每周要对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并经村信访信息员签字后上报镇信访办,并加盖印鉴,排查表一式两份,上报镇、村各一份。
每周一为固定上报日,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少报一次扣2分,迟报一次扣1分。
(三)纠纷处理(30分)
排查出的矛盾要及时化解处理,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庄,大事不出村。
对矛盾排查出后不处理,致使上访人越级上访的,出现一例到镇上访扣3分,到区上访扣5分,到市上访扣10分,到省上访扣20分,到京上访扣30分。
(四)信息报送(10分)
各村对排查了解到的信访信息,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明知有上访苗头的不制止、不解释、不劝阻而又不及时向镇报送的不得分,造成后果的将追究村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五)宣传工作(10分)
认真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村每月召开一次研究信访工作会议,召开一次村组信访员会议,会议记录要整齐规范,少一次扣1分。
三、奖励和处罚
(一)奖励
年度考核中分值较高且无进京、赴省、去市上访,无到区集体上访的村每村奖励1000元。
(二)处罚
凡是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处理问题不及时,造成越级上访的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到区集体上访1次,个访超过3人次,罚该村200元;
2、去市上访1次罚该村300元;
3、赴省上访1次罚该村500元;
4、到京上访1次罚该村1000元
5、本办法由古城镇信访办负责解释
宣堡镇2007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学校:
根据党委、政府《关于2007年政法、综治、平安创建、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意见》,特制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如下:
一、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列入全镇全年工作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排查预警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制度、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制度、信访工作主要负责人包案负责制、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信访工作考核奖惩细则等各项信访工作制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严格控制赴京上访、去省、泰州市、泰兴市集体访和重复上访,做到“三无、两降,一确保”即:无去京上访,无去省、泰州市、泰兴市集访,无越级重访;重视和加强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提高办理信访问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联名信立案、回告制度和异常信必报制度;加大对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力度,按规定期限办理报结;在定性清楚、程序规范、资料完备、结论准确的基础上,集中解决好信访结
案和无理上访老问题。
二、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㈠、控制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50分。
1、年内无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50分。
有一起赴京上访,信访考核分数为0;有一起进省上访扣50分;有一批去泰州集访(3人以上)扣30分;有去泰州重复、个访三次以上扣30分;有一批去泰兴集访(3人以上)扣20分;有一起到本镇集访扣10分;有一批到泰兴重复个访扣10分。
以上扣分除赴京上访考核分数为零外,其它在本项扣分中不够时,在总分中扣除。
2、越级集访的所在村、企事业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或分管
负责人,主动去集访地做上访人员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访人员带回处理。
对上访人员如未在司法和信访部门登记的且未造成影响的可不扣分,已登记的扣10分,造成后果的扣20分。
3、发生越级、集访和个访,所在村(单位)负责人不到场,对未派员协助做工作,放任上访人员在上级部门滞留,不能按时将其带回处理的,扣完该项总分。
㈡、信访问题交办处理(30分)
1、按期完成国家、省、泰州市、泰兴市交办信访件的处理,报结率100%。
2、按期完成镇领导交办信访件的处理,报结率100%。
3、按期完成本镇上访接待交办件的处理,报结率100%。
4、按期完成交办人民来信调查处理,报结率100%。
5、按期完成人民来信初信委托回复工作,反馈率100%。
1-5小项内容考核分数分别为6分。
对一般交办信访件必须在10天内报结(反馈表),凡到期未报结的有一件扣5分;对重点交办信访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报结(反馈表),凡到期未报结的,有一件扣10分,直到扣完该项总分为止。
㈢、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20分)
1、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
考核,主要负责人亲自接待处理重大和疑难信访问题(7分),未落实不得分。
2、建立正常的信访接待制度,每天有专人值班,有来信来访登记簿,规范接待行为(7分),未落实不得分。
3、建立信访信息预警机制,每月20日前向镇综治信访办公室报送《不稳定因素排查表》及各类重要信息(6分),未落实不得分。
㈣、加分内容
1、年内达到“四无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即:无赴京上访、无集体上访、无信访老户、无信访积案,加20分。
2、当年在党委、政府召开的信访工作大会上作典型发言或观摩现场的加5分。
3、年内被镇以上部门评为信访文明接待先进集体、先进单位的加5分。
三、奖惩办法
1、信访办按月通报信访情况,并采取季度评估通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办法进行综合考核。
2、年终由信访办将考核总分计入全镇精神文明百分赛考核,对达到“四无”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由镇党委、政府进行表彰。
3、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村(企事业单位、学校)不得享受年度两个文明建设优胜奖奖励和信访工作单项奖,并取消年度评先争优资格。
对村(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也一并取消评先资格。
⑴、发生一人次以上(含1人次)赴京个访的;
⑵、发生二人次以上(含2人次)进省个访的;
⑶、发生一批(3人以上)去泰州集访的;
⑷、发生二批(3人以上)去泰兴集访的;
⑸、因工作不力,在本镇以上(含本镇)发生大规模集访,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经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否决对象的;
⑹、当年信访工作被列为重点管理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的。
4、实行信访工作重点村(企事业单位、学校)管理。
凡负责人不重视信访工作,当年赴京去省、泰州市上访扣分最多的两个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列为重点信访管理村(企事业单位、学校)。
5、设立信访工作单项奖。
按考核得分高低对前三名分别奖500元、400元、300元。
四、本办法由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