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引言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管理机构,其职能和使命显得十分重要。
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对于机关的监管和社会的评价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保持机关的稳定性和公正性,制度奖惩办法应运而生。
制度奖惩的意义制度奖惩是一种推行规章制度的行为,能够通过制度约束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
制度奖惩可以有限度地调整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行为,改进过错,并增加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督促和激励。
制度奖惩对于机关工作人员而言,不仅可以作为一种动力驱使他们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同时也是一种促使他们按照规章制度行事的必要手段。
制度奖惩有助于营造文明、公正、廉洁的工作环境,有助于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成为推动机关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方式。
制度奖惩的形式制度奖惩包括正面奖励和负面惩罚两种形式。
正面奖励依靠奖励制度鼓励和发掘机关工作人员的优良行为和成绩,而负面惩罚则是给予机关工作人员某种级别的处罚,来对不当行为进行制衡和补偿。
正面奖励正面奖励的形式包括表彰、奖励金、职务提升等。
在表彰中,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被授予称号或荣誉称号,如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群众干部等。
在奖励金方面,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获得一定的奖金,如劳动竞赛奖、先进个人奖、优秀组织奖等。
职务提升需要机关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经验,成长为一名高层干部或者是受人瞩目的精英。
正面奖励通常参数评价标准,是机关工作人员努力工作的“奖金”,是激励机关工作人员努力前行、进步和创新的重要推动力。
负面惩罚负面惩罚的形式包括警告、严重批评、记过、撤职、责令辞职、降职等。
警告是对违反制度的轻微行为进行批评,并提醒机关工作人员希望保持良好状态。
记过是对违反制度的中等行为进行惩罚,可以让机关工作人员感受到惩罚。
撤职、责令辞职和降职是对严重违反制度行为的特别重要的处罚措施。
负面惩罚可以通过规制机关工作人员不当行为的承担行政责任来维护机关的公正公正性和高效性,鼓励机关工作人员按规章行事,维护好机关的良好形象。
公务员奖惩工作实施方案

公务员奖惩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公务员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表现直接关系到国家机构的高效运转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因此,对于公务员的奖惩工作必须严格规范,以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高效运转。
二、奖惩原则1. 公正公平:奖惩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2. 严明法纪:奖惩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3. 激励激情:奖励要及时、公正,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 惩戒规范:惩戒要有据可依,程序规范,不得滥用职权或者随意惩戒。
5. 教育引导: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应当以教育引导为主,引导公务员自我纠正,提高自律意识。
三、奖励措施1. 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杰出贡献的公务员,可以进行表彰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2. 奖金激励:对于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务员,可以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激励,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3. 职称晋升: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的公务员,可以进行职称晋升,提高其工作动力。
四、惩戒措施1. 警告处分: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提醒公务员自我约束,避免再犯。
2. 记过处分:对于一般违纪行为,可以给予记过处分,以教育为主,引导公务员自我纠正。
3. 降级处分: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给予降级处分,降低其职务级别,以警示他人,严肃纪律。
4. 开除处分: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给予开除处分,即取消其公务员身份,终止其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
五、实施保障1. 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公务员奖惩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奖惩权限和程序,加强对奖惩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 完善机制:不断完善奖惩机制,提高奖惩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奖惩公正公平。
3. 强化教育:加强对公务员的纪律教育和规范培训,提高公务员的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
4. 保障权益: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奖惩工作不受个人恩怨和权力斗争的影响。
机关单位奖惩机制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奖惩机制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奖惩机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注重奖惩效果,培养和激发工作人员的职责意识和团队精神。
第三条奖惩机制包括奖励和惩罚两个方面,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惩罚分为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奖励第四条奖励对象为在机关单位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和集体。
第五条奖励条件:(一)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二)提出重要建议,为机关单位发展作出贡献的;(三)勇于创新,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的;(四)在艰苦条件下,克服困难,努力完成任务的;(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奖励方式:(一)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等;(二)精神奖励:包括表彰、荣誉证书等。
第七条奖励程序:(一)推荐:各部门根据奖励条件,推荐候选个人或集体;(二)审核:奖励审核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三)公示:将拟奖励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四)批准:机关单位领导批准奖励决定;(五)表彰:举行表彰仪式,颁发奖励证书和奖品。
三、惩罚第八条惩罚对象为违反机关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个人和集体。
第九条惩罚条件:(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纪律的;(二)在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三)工作态度恶劣,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四)违反机关单位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五)其他应当给予惩罚的。
第十条惩罚方式:(一)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二)经济处罚:包括罚款、赔偿等。
第十一条惩罚程序:(一)调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二)审核:惩罚审核小组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三)公示:将拟惩罚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四)批准:机关单位领导批准惩罚决定;(五)执行:按照惩罚决定执行惩罚措施。
行政机关人员奖惩实施办法

行政机关人员奖惩实施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制定*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实施办法。
第一条奖惩工作的任务与原则(一)国家行政机关奖惩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不断提高社会主义觉悟;表彰奖励先进,充分发挥工作人员在四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法纪观念,防止和纠正违法失职行为;转变机关作风,克服官僚主义,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惩,奖励按照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惩戒按照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进行。
(三)根据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和不同特点,建立健全不同形式的岗位责任制,坚持考核和奖惩制度,做到奖惩有依据,赏不虚施,罚不枉加,功过分明,奖惩严明。
第二条奖励(一)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工作人员应该予以奖励: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令、规章制度,起模范作用的;2.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身体力行,作出表率的;3.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尽职尽责,完成任务出色,成绩优异的;4.勇于改革,开创新局面,对改变本地区、本部门面貌起推动作用,成效显著的;5.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或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先进技术,有显著贡献的;6.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在抵制不正之风方面事迹突出的;7.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同违法和失职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功绩的;8.防止、挽救重大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免受、少受损失,或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重大贡献的;9.关心他人疾苦,助人为乐,受到广大干部、群众赞扬的;10.其他应该予以奖励的。
机关考勤奖惩制度

机关考勤奖惩制度1. 嘉奖制度1.1 按时上下班嘉奖为了激励员工养成按时上下班的好习惯,机关设立了按时上下班嘉奖制度。
实在实施方法如下:1.标准:每月出勤30天,按时上下班(即正点到岗或提前5分钟到岗)28天及以上。
2.嘉奖:岗位工资的2%-5%不等的奖金,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实在数额。
3.发放:奖金将在次月工资中发放。
1.2 节假日值班嘉奖为了嘉奖在节假日坚守岗位的员工,机关设立了节假日值班嘉奖制度。
实在实施方法如下:1.标准:法定节假日,依法需要值班的员工,值班7小时及以上。
2.嘉奖:岗位工资的2倍。
3.发放:奖金将在下个月的工资中发放。
1.3 集体嘉奖为了激励部门之间相互竞争,相互帮忙,机关设立了集体嘉奖制度。
实在实施方法如下:1.标准:员工团队在月度考核工作中表现优良,评定为星级单位。
2.嘉奖:星级单位所在员工的岗位工资平均加5%的奖金。
3.发放:奖金将在次月工资中发放。
2. 惩罚制度2.1 迟到早退制度为营造严谨、守时、守纪、敬重工作的文化,机关订立了迟到早退制度,实在实施方法如下:1.标准:1个月内迟到早退小时数累计1小时以上。
2.惩罚: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次迟到早退的30分钟工资。
3.实在实施方法由部门汇总后,由负责人审核、签字,上报工会备案。
2.2 旷工制度为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机关订立了旷工制度,实在实施方法如下:1.标准:员工未事先请假,擅离岗位,漏打卡等超过1小时的行为。
2.惩罚: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工资,每小时扣除2%-5%不等,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实在数额。
3.实在实施方法由部门汇总后,由负责人审核、签字,上报工会备案。
2.3 违规出差制度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机关订立了违规出差制度,实在实施方法如下:1.标准:员工违反出差规定,私自违反公司规定出差,或者未经公司审批,自行更改出差计划,引起损失或引起不良影响。
2.惩罚:依据违规情节,由公司予以警告或者扣发相应工资。
3.实在实施方法由部门汇总后,由负责人审核、签字,上报工会备案。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奖惩制度(4篇)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奖惩制度为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紧张而有秩序地工作,完成好党委和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和自己的业务工作,结合政府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考勤制度:一、干部考勤实行签到制,任何人不准代签,周一、周五开早会,考勤结果实行日登记月通报,年终总评。
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除事假,病假、在岗培训、领导安排临时性工作和休息日外,在岗期间必须遵守政府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三、机关工作人员,请假____天由主管领导批准,并报秘书登记;2—____天由镇长或书记批准;____天以上或特殊情况性请假由党委研究是否批准,并报常务领导备查,站办所负责人无权代替请假。
四、政府班子成员有事可采取委员向主管领导请假;副职向书记或镇长请假;党政班子领导有事离开工作岗位时,都要向常务领导、秘书或通信员打招呼,以便办公室掌握领导去向,有事便于联络和沟通。
五、对有事不请假、经常迟到早退、随意旷职者,视情节给予处罚,每月只允许迟到两次,每超出一次罚款____元,每月只允许请一天事假,每超一天罚款____元,机关工作人员旷职,每次罚款____元,每月旷职____次以上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优晋级资格。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上报人事局,予以辞退。
六、全年病假、事假、旷职累计____天,不享受全年奖金,招商创业人员不享受政府任何待遇,不参加考勤的不享受政府一切待遇,借用人员不享受政府待遇,走后不保留所在原岗位。
七、上管单位的站所办,由各站办负责人自行管理,每半年上报一次考勤结果,如完不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由党委政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调离岗位建议。
会发镇人民政府特殊用餐制度1、无论政府或是各站办所来人需要用餐的,要向主要领导请示,领取派饭单方可到指定饭店就餐,并填写好派饭单。
2、用餐的标准由镇长或常务领导根据来宾的情况确定。
3、镇长不在家时,又急需特殊用餐,应与镇长沟通好,由镇长指派常务领导安排就餐,先打好欠据,待领到派饭单在抽据换单。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正文:----------------------------------------------------------------------------------------------------------------------------------------------------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三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二次会议批准;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度,服从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的规定,为了不断地提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觉悟,发扬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防止和纠正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以切实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完成,现在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问题,作以下规定:一、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决地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律、法令,遵守政府的决议、命令和规章制度,切实地完成国家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爱护和保卫公共财产,保守国家机密,树立勤俭朴素、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
二、凡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表现的,应该予以奖励:(一)忠于职责,成绩优良,遵守纪律,起模范作用的;(二)在工作上有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国家有显著贡献的;(三)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四)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五)同严重的违法失职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功绩的;(六)其他应该予以奖励的。
三、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奖品或者奖金、升级、升职、通令嘉奖六种。
这几种奖励可以单独作用,也可以同时并用。
四、记功、记大功、授予奖品或者奖金、升级,由所在机关或者上级机关给予;升职,由任命其新职务的机关给予;通令嘉奖,由国务院,国务院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给予。
机关考勤制度奖罚制度

机关考勤制度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行为,确保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技术、后勤等岗位。
二、考勤规定1. 工作时间: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2. 签到制度: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需在指定地点签到,下班后签退。
三、奖励措施1. 满勤奖:连续三个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2. 提前到岗奖:提前到达工作岗位并开始工作的员工,根据提前时间给予相应奖励。
3. 优秀工作表现奖: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得到领导和同事一致好评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惩罚措施1. 迟到惩罚:员工每迟到一次,根据迟到时间长短,扣除相应工资或奖金。
2. 早退惩罚: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将受到警告并扣除相应工资。
3. 旷工惩罚: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将予以解聘。
五、特殊情况处理1. 因公外出或请假需提前向直属领导报备,并按规定完成请假手续。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迟到、早退或无法签到的情况,需及时通知直属领导并提供合理证明。
六、监督与执行1. 直属领导负责监督下属的考勤情况,并定期向人事部门报告。
2. 人事部门负责考勤数据的汇总、审核和奖罚制度的执行。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机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八、其他1. 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当调整。
2. 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机关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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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为创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我镇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并为年终考核和评优选先提供依据,特制定以下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一、检查内容
1、上班考勤
2、节假日值班
3、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
4、学习、会议签到
二、检查办法
1、上班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当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
镇机关行政效能办公室成员、镇领导随时核实签到真实情况和签到时间执行情况。
2、正常上班时间除签到外,还实行不定时点名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签点名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点名。
3、周末值班实行抽签检查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查1个周末。
4、工作日晚上驻镇情况,由书记、镇长每月定期抽签检查两次。
5、学习、会议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考勤情况。
6、党政办在次月10日前将各项制度检查落实情况汇总送交主要领导审核后存档,作为机关人员当月和年终奖惩依据。
经济发展办、农场财务科依照考核汇总表予以扣款、发放奖金。
三、奖惩办法
落实制度情况实行计分制,根据得分情况实施奖惩。
1、每日上班规定时间内未签到的,一次扣20分。
代签的,双方一次各扣100分,并作出检查。
上班时间请假和当天上午补勤的扣10分,请假扣分不计入年终奖金分数内,但请假应事先办好手续、事后请假不补假;补勤应在当天上午,否则视为缺勤。
法定假期、住院有正当手续的不扣分。
若公事无法签到的应提前报告,由主要领导交代党政办登记。
2、上班时间离岗(因公事,股级以上干部向主要领导、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报告),事先未报告,点名时不在位一次扣50分。
若下村站公务不需报告,但遇点名时应用所在村村部电话或村干手机向领导报告。
3、节假日值班,检查时擅自离岗的、上级机关下达指令无人接受的,值班人员一次扣20分,并取消本周末值班补贴。
4、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检查时不在位的一次扣10分。
5、学习、会议签到缺席、早退者,一次扣20分。
6、全年被扣积分在150分以下的,则将所扣积分按千分比乘以年终奖金所得金额从年终奖金中扣除;全年被扣分在150分(包括150分)—20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80%;全年被扣分在200分(包括200分)—25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50%;全年被扣积分超过250分(包括250分),当年年终奖金全部取消,不能评先评优。
7、所有扣分情况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布。
8、凡全年落实制度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5%奖励。
9全年在上班签到、点名、值班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0%奖励。
10、对8、9项受奖人员同时予以通报表扬。
11、得分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公务员、党员、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