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稽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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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稽查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随岳高速公路内外收费稽查管理工作,确保收费人员文明、依法收费,防止“偷”、“逃”、“漏”事件发生,结合随岳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随岳管理处收费稽查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3.1 收费稽查科(内设稽查大队)负责对信息监控中心与各管理所进行稽查;

3.2 各收费管理所负责本所的收费稽查。

4 管理规定

4.1 稽查组织

4.1.1 稽查大队为收费稽查科的内设机构,负责对信息监控中心与各管理所的收费工作进行稽查。

4.1.2 各管理所成立稽查小组,由所长、收费主管、行管及监控员等成员组成。

4.2 稽查频次

4.2.1 收费稽查科:每季度到路段至少进行2次稽查,每次稽查不少于 5个站所,各所稽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抽查录像回放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2.2 处稽查大队:每月至少检查全路段所有收费站1次,深夜班现场稽查不少于3个站所,抽查各站所回放录像不少于2个小时,其中审验夜班录像时间不少于抽查录像总时的50%。

4.2.3 稽查小组:每天至少稽查两个班次,每班次现场稽查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天抽查回放录象不少于2小时,其中审验夜班录像时间不少于抽查录像总时的50%。

4.3 稽查内容

4.3.1 对内稽查

检查各项收费政策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稽查现场操作、文明服务、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票款卡管理、报表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是否严格按照管理处《通行费及备用金管理规定》、《票据管理规定》、《通行卡管理规定》、《收费操作流程》、《绩效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落实。

4.3.2 对外稽查

稽查通行车辆是否有假免费、重量舞弊、轴限舞弊、里程舞弊及其他导致通行费流失的违规违法行为。

4.3.3 特情稽核

1)稽核内容

对所有涉及或可能涉及通行费减免的特情操作均应进行稽核,包括免费车、紧急车、优惠、补票、无称重、客车降档、货改客、闯关(含下班)、卡坏、无卡、改轴、U型、静态超时等。

2)稽核时间规定

管理所发生上述涉特情时,需从特情发生时间起计算,在2个工作日内全部稽核完毕,稽核率须达到100%。

3)稽核要求

各类特情稽核应做到真实、详细、及时,具体稽核要点见附件。管理处稽查大队每日对管理所特情稽核情况进行检查,管理所特情稽核不及时、不规范、有错误的,由中心稽查队在路段范围内进行通报,月底报收费稽查科纳入考核。4.4 稽查方式

4.4.1 现场稽查:稽查人员到收费现场检查当班人员岗亭风纪、操作规范,以及现场卫生状况和设备维护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给予现场指导和纠正。

4.4.2 录像稽查:通过实时监控和回放监控录像,对岗上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稽查。

4.4.3 暗访稽查:根据管理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第三方组织地不公开式的调查取证的稽查活动。

4.4.4 对外稽查:通过到收费现场或图像稽查系统分析通行车辆的信息特征,查处车辆逃费行为。

4.5 稽查程序

4.5.1 对内稽查程序

1)两名以上(含)的稽查人员参加,着装整齐,举止规范。

2)将检查结果告知被稽查对象,现场纠正、制止违规违纪行为。

3)现场稽查填写《稽查通知单》,稽查员和被稽查对象签名,发现问题的,应将《稽查通知单》第二联交被稽查单位(个人)整改,第一联保留存档;录象稽查填写《录象稽查情况记录单》,如实记录录象中反映的岗亭风纪、文明服务、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月底汇总考核。

4.5.1 对外稽查程序

1)由两名以上(含)稽查人员参加,着装规范、证件齐全。

2)查验车辆,原则在站所广场进行,并指挥车辆停靠指定位置,不得妨碍通行秩序。

3)对逃费、闯关、损坏路产等违章车辆稽查,应确保自身安全,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做好车辆登记;对不接受检查的,需记录下其车牌号、吨位、颜色、违章时间或保存好录像资料等,通知各所拦截补票、赔偿或教育。

4) 造成收费设施损坏的,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路政部门收集有关证据。

4.6 稽查处理

4.6.1 对内稽查:稽查大队每日综合现场稽查、录像稽查等查出的不规范现象,形成稽查日报在营运信息平台上发布;收费稽查科每月汇总稽查日报、业务考核、堵漏增收情况,填写《随岳管理处*年*月份站所考核情况表》,并发布在《营运月刊》上。

4.6.2 各管理所、信息监控中心将对内稽查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与绩效考核挂钩,管理处稽查情况将与各单位的季度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4.6.3 对外稽查:稽查事件处理人员保存事件证明相关图片、录像等资料,当班监控人员核实后将堵漏信息登记在营运信息平台上,并向信息监控中心报送《堵漏增收事件处理登记表》(HBSY/SF03-10-B03)和相关证明材料,信息监控中心每日对上一日站所报送堵漏增收情况进行审核,月底汇总后报送收费稽查科审查,作为计算堵漏增收补助的依据。

4.6.4 各管理所、信息监控中心依据《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湖北省收费公路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物价局、交通厅等有关文件规定,对逃缴通行费行为进行查处。

5 相关文件

5.1《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三号)

5.2《湖北省收费公路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193号令)

6 记录

附《收费特情稽核要点明细表》

收费特情稽核要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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