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基本建设管理规章汇编

铁路基本建设管理规章汇编
铁路基本建设管理规章汇编

铁路基本建设管理规章汇编10.04

2010-4-9更新:

1、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6号)

2、关于铁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纳入建设单位考核的通知(铁建设函[2010]326号)

3、关于发布铁路工程联调联试等有关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7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铁建设[2010]10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铁建设电[2010]6号)

6、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10]24号)

7、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9号)

8、关于认真做好铁路线路防护栅栏及防灾安全监控等实施工作的通知(建技[2010]11号)

9、关于废止《新建改建铁路开通速度80kmh轨道工程施工暂行技术标准》等8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及6项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30号)

10、关于印发《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的通知(铁运[2010]38号)

11、铁路工程造价标准目录(摘自部建设司截至20091203)

12、铁路工程标准规范目录(截止20091203)

13、新颁铁路工程标准设计(截止20091203)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2007]第65号)

07.1.4更新:

1、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铁建设[2006]211号)

2、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260-2003)

3、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

4、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办法(办建设发[2006]55号)

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6、工务安全规则(2006版)

7、线路维修规则(2006版)

2007-2-9 更新:

1、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47号)

2、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6)

3、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函[2006]666号)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

5、铁路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铁建设[2006]157号)

6、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办法(2006)

2007-7-10 更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2007第62号)

2、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考核办法(铁建设[2007]119号)

3、关于优化建设项目管理改进评标方式提高工程质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4]89)

4、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

5、关于印发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铁计[2005]236号)

6、铁路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72号

7、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7年部令29号)

2007-9-10 更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主席令2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1997]主席令2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主席令7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主席令7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次修正)([1998]主席令08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主席令68号)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国务院令第493号)

8、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国务院令501号)

9、铁路经济合同管理办法(铁政策[1994]147号)

10、铁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铁计[1994]154号)

11、铁路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铁建[1996]99号)

12、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铁运[2000]71号)

13、铁路桥梁检定评估工作规则(铁运[2004]42号)

14、隧道衬砌安全等级评定(铁运函2004174)

15、桥隧大维规(2000版)

2007-11-11 更新: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

3、 FIDIC红皮书1999(中英文对照)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393号)

6、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

7、普速铁路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20328-2001)

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

10、 ;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办法2007

2007-12-14 更新:

1、关于建立铁路建设项目激励约束考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铁办[2007]35号)

2、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指南(建建[2007]72号)

3、铁路建设项目部管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5、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1979)

2008-1-14 更新:

1、铁道部客运专线技术系统集成管理办法(铁建设[2007]16号)

2、关于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和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2007)

3、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7]177号)

4、铁路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83号)

5、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管理指南(2007)

6、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

7、关于发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通知(铁建设[2007]136号)

8、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176号)

9、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投资检算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0号)

10、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铁建设[2007]152号)

11、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铁建设[2007]209号)

12、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铁建设[2007]107号)

13、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的通知(铁建设[2007]108号)

14、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15、关于迁改工程、工程咨询和第三方检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580号)

16、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7]77号)

17、关于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工程控制网测量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7]116号)

18、关于加强铁路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通知(铁财[2006]150)

19、关于加强合资铁路铁道部出资人代表管理的指导意见(铁计[2007]10号)

20、关于明确对合资铁路公司以土地征拆折价入股会计处理的通知(财基[2007]19号)

21、铁道部统借统还债务性资金用于合资铁路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铁财[2007]64号)

22、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2007)

23、引起铁路行车事故的工程质量责任调查及经济损失赔偿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79号) 08-4-1 更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主席令42号)

2、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及职责分工的通知(铁计函[2004]393号)

3、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

4、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2007]163号)

5、时速200~250公里有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指南(试行)(铁建设函[2007]76号)

6、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8号)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

8、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9、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

10、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铁计[2005]236号)

11、关于加强合资铁路公司财务管理的意见(铁财函[2006]667号)

12、关于加强国家铁路资本金核算的通知(铁财[2006]149号)

13、关于明确合资铁路建设期间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通知(铁财[2007]11号)

14、关于进一步明确使用铁道部统借统还债务性资金工作程序的通知(铁财函[2007]779号)

15、关于铁路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预算管理的通知(办财发[2005]27号)

16、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17、转发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办财发[2004]20号)

18、关于加强委托代建项目财务管理的通知(铁财[2007]145号)

19、关于建设资金支付实行实时监控的通知(财基[2005]01号)

20、关于规范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费用收入及支出管理的通知(办财发[2004]55号)

21、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财[2005]235号)

22、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交付资产编制办法(铁财[2002]92号)

23、关于印发外资借款管理和核算办法的通知(铁财[2006]69号)

24、铁路运输企业废旧轨料管理办法(铁财[2007]19号)

25、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

26、关于规范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财(财运[2006]198号)

27、关于印发《铁路单位帐户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铁办[2006]194号)

28、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单位账户管理的通知(铁财函[2007]134号)

29、关于加强委托代建项目财务管理的通知(铁财[2007]145号)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998]256号)

3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4]27号

铁路技术管理规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基本要求 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第1条铁路的基本建设、设备制造,应在国家统一计划下,综合配套,保证质量,积极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不断提高运 输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各种技术设备要尽力采用先进技术,并加速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要从我国的具体条件出发,逐步实现铁路现代化。 第2条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技术标准。 设计工作必须根据已批准的设计(计划)任务书进行,并须充分吸取施工、维修和使用部门的意见。 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 第3条工程施工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算的要求进行,并应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和先进的施工方法,确保工程质量。 在营业线上施工时,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力争减少对运输的影响。 第4条新建、改建工程竣工后的质量,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在确认工程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概算要求,并检查竣工文件和技 术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齐全后,方可交接。 如运输生产急需时,可按上述原则分段验收交接。 第5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6条机车、车辆等设备、器材及其零、部件,均须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批准的类型及技术要求制造。新产品须按铁道部的规定,由 指定单位进行设计、试制、试验(试用)和鉴定,经批准后,方可投

入批量生产。变更设计(包括运营中的设备)时,应征求使用和维修部门的意见,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报铁道部批准。 机车、车辆等设备、器材及其零、部件投入使用后,制造部门应经常征求使用和维修部门的意见,不断改进产品,提高质量。 第7条一切产品都必须有严格的检验制度。机车、车辆等重要产品,须经铁道部指派的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产品出厂时,须附有合格证、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 第8条对新设备(包括改造后的设备)在开始使用前须有细则、操作规定、竣工图纸等技术文件和保证安全生产的办法,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经过技术测验合格后,方可开始使用。 第9条铁路机车、车辆、线路、桥隧、通信、信号、给水、供电等技术设备,均须有完整和正确反映其技术状态的文件及《技术履历簿》等有关资料。 上述技术资料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保管,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记载修订。 第10条机车、车辆等技术设备须有铁道部统一规定的标记。 隐蔽的建筑物及设备须在地面上设有标志。 第11条机车、车辆等主要设备的调拨、封存、部备、报废及改变结构等,均须经铁道部批准。 第12条对现有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标准的技术设备,应有计划地逐步改造或更换。 限界 第13条一切建筑物、设备,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入铁路的建筑接近限界。与机车、车辆有直接互相作用的设备,在使用中不得超过规定的侵入范围。 在设计建筑物或设备时,距钢轨顶面的尺寸应附加钢轨顶面标高可能的变动量(路基沉落、加厚道床、更换重轨等)。

(铁总建设[2015]7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5]78号) 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

设备管理制度综合汇编

设备管理制度综合汇编目录 一、设备基础技术管理制度 二、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三、设备巡回点检管理制度 四、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五、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六、油脂管理制度 七、特护设备管理制度 八、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十、设备密封管理制度 十一、设备防腐、保温管理制度 十二、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制度 十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十四、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十五、设备的备品备件管理 十六、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十七、设备检查考核评比实施细则及奖惩条例十八、备用设备的盘车制度 十九、电仪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二十、电仪人员管理和责任区划分管理制度

二十一、甲醇厂配电室管理制度 二十二、防爆电气﹑仪表设备管理制度 二十三、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二十四、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 二十五、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二十六、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二十七、电气实验制度 二十八、变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二十九、计量仪表校验标准 三十、交接制度班管理 三十一、电气、仪表接线标准 三十二、防爆区防爆标准 三十三、消防和危险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管理办法 三十四、闭路监控系统和扩音对讲系统管理办法 三十五、自动控制系统管理 三十六、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三十七、联锁工作票管理规定 三十八、高处作业安全常识 三十九、设备完好标准 设备基础技术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设备的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我厂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备技术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我厂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我厂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交厂部批准颁发实施。 三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我厂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我厂应建设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技术动力科要有全厂主要设备的技术的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的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容包括:

污水处理厂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污水处理厂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的任务,就是采用一系列具有预防性和计划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使其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1、值班人员在工作时,要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对违犯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者,扣本车间或班组效益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对设备要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凡设备超过规定温度,机内有异常声音、异味等,值班人员未发现或发现后不及时处理汇报,扣车间或班组效益分。 3、设备有故障待修复,值班人员交接班时未交待或登记,扣车间或班组效益分。 4、要经常检查设备紧固部位,设备润滑系统。凡润滑系统缺油、漏油、漏气、油路堵塞不循环,紧固部位罗栓松动,每发现一处扣车间或班组效益分(电机加油属电工)。因缺油造成停车、停产、设备损坏,按设备事故处理。 5、盘根松紧程度要适当,凡检查漏水超过标准数量或发热,扣车间或班组效益分。

6、配电盘、配电箱、表面仪表、指示灯要完好,指示正确,外观 整洁,凡检查时一项不合格,扣设备所在车间效益分,扣配电室效益分(缺件除外),无故损坏的要由损坏者赔偿。 7、电器设备连接部位要紧固,导线接头不能裸露,绝缘程度要好 (0.5兆欧以上),凡检查时发现一项不合格扣配电室效益分。 8、设备要表面油漆完好,不生锈,外观清洁。检查时发现大面积 生锈,有污物,扣车间或班组效益分。 9、车间内严禁乱拉乱扯。凡发现私自乱按插座,乱拉灯线、电话 线,扣车间或班组效益分。 10、车间要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做好设备动态管理。检查时凡 维修保养后未填写记录(含公司维修车间对设备的检修),扣车间效益分。 11、车间所配维修工具要齐全,交接时要认真清点。损坏、丢失由 当班人员按价赔偿。 12、设备出现事故,由厂部会同公司有关人员根据责任大小,设备 价值与损坏程度,定出处理意见。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9号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 目的施工图审核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核是指建设单位收到勘察 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含变更设计施工图,以下同)后、交付施工单位施工前,组织对施工图进行检查核对的活 动。 第四条施工图审核是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 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建设的重要程序,审 核后的施工图是工程招标、工程实施、验工计价和竣工验 收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对施工图的审核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审核的有关事宜纳入勘察设计合同,明确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 工图审核不免除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同时明确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按照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等 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施工图审核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铁路建设规程规范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切实提高施工图 的质量。 第二章施工图审核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归 口管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对施工图审核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工管中心直接组织重大桥梁、隧道、新型无砟 轨道、省会城市及重点城市客运车站站房的施工图审核以 及典型工程的施工图审核。 审核的重点为技术方案、工程措施和结构安全等,审 查意见为施工图最终意见。 第九条工管中心应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细化施工图 审核流程,完善施工图审核标准,加强对施工图审核工作 的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施工图审核中的问题,并定期向总 公司报告施工图审核工作情况。 第三章审核依据及内容 第十条施工图审核的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有关规定; (二)总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总公司有关标 准;(四)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五)初步设计(含变更设计)批复意见。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三章项目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第五章勘察设计管理 第六章施工管理 第七章监理管理 第八章质量管理 第九章安全管理 第十章建设资金管理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 第十二章罚则 第十三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 第11号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7月11日第七次铁道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 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 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 第五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采用现代管理方法,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工作,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 第七条铁路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督制。 第八条铁路建设必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从事铁路建设的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监理、咨询等活动的企业和主要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专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在批准的资质和资格范围内从业,接受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十一条铁路建设程序包括立项决策、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铁路中长期规划或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规定报批。

设备管理系统规章规章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一) (2010-10-15 10:44:42) 分类:设备管理类文章 标签: 设备管理 管理制度 管理表格 车间管理 维修 财经 目录 第一章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 第二章关于小型施工机具管理办 法 (2) 第三章设备检修管理办 法 (3)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规 定 (4) 第五章大型设备管理制 度 (5) 第一节大型设备拆装管理制 度 (5) 第二节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7) 第三节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拆装岗位责任制 (9) 第四节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拆装作业规程 (11) 第六章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 度 (14)

第七章设备租赁管理制 度 (17) 附: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租赁使用管理规定 (20) 第八章公司班组使用机具、设备管理暂行规定 (21) 第九章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 (25) 第十章机操工等级制 度 (32)

第一章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机械管理,理顺管理关系,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机械设备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1.根据机构设备管理体制既要方便生产,又要充分利用机械设备,发挥设备投资效果的原则,实行把机械设备直接装备到各项目经理部,由公司器材部统一调度(包括租赁和调拔)。 2.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公司经理统一领导下,器材部负责公司围机械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及考评工作。考评与安全科检查考评同步进行。 3.器材部负责各项目设备租赁管理和对外租赁的业务工作。 4.项目经理部机电人员属公司器材部派出人员,实行工长负责制,受器材部和项目经理部双重领导,其工资待遇由公司按技术等级予以评定,由经理部支付,并与经济效益挂钩。 二、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管理。 1.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机械设备(包括自制设备)都应列入固定资产。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单机价值在2500元以上。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表卡汇编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表卡汇编

前言 为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针对使用单位存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记录不完善的薄弱环节,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我们引用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的管理资料,组织有关人员编印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表卡汇编》,旨在帮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完善有关特种设备使用过程表单和记录,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本《汇编》有关内容,虽引用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的管理资料,但考虑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情况的复杂性,有些内容不一定适合使用单位,各单位在参照《汇编》有关内容时,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适合的,可操作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表卡。《汇编》仅供参考、借鉴,内容若有错误,以国家现行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有关规范文件为准。 编者 XXXX年X月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的控制各类伤亡事故,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现向本公司有关部门、生产车间下达以下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年,各部门、生产车间不得发生伤亡人员事故。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担任组长,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对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三)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新安装的特种设备必须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四)提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交书面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各项记录。 (六)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七)加强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必须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八)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不得延报、漏报、隐瞒不报。 三、各部门、生产车间必须认真按照责任书要求严格管理,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部门(车间):公司:(公章) 负责人:总经理: 年月日年月日

铁路建设项目分类

铁路建设项目分类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铁路建设项目资料分类 1、建设管理资料 包括建设单位内部管理资料(含管理机构资料、管理制度资料);立项决策资料(含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文件、节能报告书、节能报告书批复文件、防洪影响评估报告书、防洪影响评估报告书批复文件、通航论证报告书、通航论证报告书批复文件、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书、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书批复文件、文物保护影响评估报告书、文物保护影响评估报告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地拆迁资料(含建设用地预审资料、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建筑物或构筑物评估报告、征地拆迁现场操作资料、临时用地租用协议资料、征地拆迁管理台账);招投标管理资料(含招标计划、招标计划批复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批复文件、资格预审评审资料、投标文件、开标记录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合同管理资料(含合同审查资料、合同联签文件、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管理台账);开工报告(含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批复文件、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报告、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报告批复文件、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批复文件);技术管理资料(含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资料、施工技术调查资料、全线控制测量方案、线路贯通测量资料、系统集成与接口管理资料、科技成果资料、工程项目总结);物质设备管理资料(含甲供或者甲控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甲供或者甲控物资设备质量记录);质量安全管理资料(含质量安全控制资料、质量安全事故资料、专项检测资料);质量安全监督资料(含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资料、质量安全监督审批资料、质量安全监督实施资料、质量安全监督报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资料(含水土保持资料、环境保护资料);计划统计资料(含年度计划资料、季度施工建议计划、滚动计划、月(年)统计报表、计划统计管理台账);投资控制资料(含投资估算文件、投资估算审查修改文件、设计概算、鉴修概算、投资验算、分标段执行预算、甲供物资价款资料、验工计价资料、清理概算资料、投资管理台账); 2、勘察设计资料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1 目的 1.1 为规范本公司基础设备的正确使用,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能耗,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定义 2.1 设备管理是以设备为研究对象,追求设备综合效率,应用一系列理论、方法,经过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设备的物质运动和价值运动进行全过程(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科学型管理。 3 适用范围 3.1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基础设备,包括机械加工、电气等设备。 4 职责和权限 4.1 设备责任人使用设备,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点检查工作。 4.2 生产部各班长监督设备责任人正确使用设备;并负责监督所在班组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点检工作。 4.3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日常管理问题的处理工作。包括建立设备台帐、设备申购、设备验收、设备故障维修、设备保养点检查监管、设备报废以及设备其它问题的检查、监督与整顿。 4.4 生产部经理、生产副总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的审核与批准。

4.5 公司总经理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的最终批准。 5 设备管理 5.1 设备的申购 5.1.1 设备需求人根据现场对生产设备的需求,上报班组长申购所需设备。 5.1.2班组长同意申购后,由设备需求人到设备管理员处领取《设备/工具购置申请单》,并详细填写申购原因。 5.1.3设备管理员根据生产需求列出所需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以便采购部购买。 5.1.4 设备需求人交《设备/工具购置申请单》于班组长、设备管理员签字同意,分别上报生产部经理、生产副总审核后,将申请单交设备管理员。 5.1.5 设备管理员凭手续齐全的《设备/工具购置申请单》于ERP系统内申购,并跟踪审核、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

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普速铁路部分) 2014 年 7 月·北京 总则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重要的民生工程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铁路运输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各工作环节须紧密联系、协同配合。为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确保国家铁路安全正点、方便快捷、高速高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国家铁路。 本规程包括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两部分,本部分为普速铁路部分,适用于200 km/h 以下的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外)。 本规程是国家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在铁路总公司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国家铁路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以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保证安全生产。各单位对遵守本规程成绩突出者,应予表扬或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违反者,应视其违反程度和造成事故的性质、情节及后果,给予教育、处分。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一章基本要求 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第 1 条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应综合配套,保证质量,采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各子系统顶层协调统一,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信息化,不断提高运输能力。 第 2 条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设计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并充分听取建设单位、使用部门的意见。 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 第 3 条工程施工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监理制度。建设单位应会同相关铁路运输企业和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不得影响铁路运营安全。 涉及营业线施工时,须按铁路总公司规定程序审批,且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减少对运输的影响。 第 4 条新建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进行安全评估。改建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在确认工程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检查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齐全后,方可交接。新建、改建的工程设施必须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 如运输生产急需,可按上述原则分段验收交接。 第 5 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节能、水土保持、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安全防护、公共安全等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 6 条铁路重要产品须按有关规定,执行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等铁路产品准入制度。 第 7 条铁路运输企业和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进入铁路的产品质量,建立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质量问题追究制度。质量抽查不合格或实行准入管理但未获得相关资质的产品,不得在铁路使用。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第六章建设资金管理) 财务管理 [日期:2009-10-29] 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 财务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明确职责,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完整,控制建设成本支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铁道部、铁路局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铁路局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合理、及时筹集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杜绝资金损失和浪费;加强对建设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安全、完整;及时办理资产交付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在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计划财务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包括。 (一)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铁路局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铁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各项财务决议。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牵制制度 (三)严格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执行)和《企业会计制度》(铁路公司执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规范会计核算。 (四)及时编报建设资金预算,请领、管理和拨付建设资金,科学、合理筹措和使用债务性资金,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

(五)参与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等相关工作。 (六)根据合同、验工计价、发票等资料,办理工程资金、征迁补偿及物资设备款的预付、结算和清算。 (七)按合同约定,监督、检查拨付参建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防止参建单位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八)项目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保证资产完整。 (九)按时编报快速月报、财务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定期进行财务预测和经济活动分析。 (十)加强财会信息化、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责与银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 (十二)办理项目后期收尾工程和会计档案等资料的移交。 (十三)依法接受审计和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第三章建设资金的管理 第四条建设资金银行帐户的开立 (一)项目管理机构开立、撤销或变更银行账户,均应按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报批。 (二)为便于资金监管和价款支付,应约定施工单位资金帐户与项目管理机构结算帐户在同一银行系统开设。 (三)项目管理机构应在机构所在地铁道资金结算所开设资金结算帐户。当地没有资金结算所的,原则上应在与签订了监督协议的商业银行开户。 (四)对使用铁路建设基金的项目,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需开设铁路建设基金专户。 第五条建设资金的筹集 (一)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根据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年度(月份)资金使用预算、合同及工程建设实际需要,按照“先请领权益性资金,后请领债务性资金”的原则,报送月度用款

机动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设备治理制度汇编

二○○八年五月设备管理制度 编写: 审核: 审定: 审批:

前言

目录 设备润滑治理制度 (5) 设备检维修票证治理规定 (10) 压力容器锅炉治理制度 (13) 压力管道治理制度 (18) 设备巡回检查治理制度 (23) 设备维护保养治理制度 (27) 设备外观标准 (30) 现场环境标准 (33) 设备管道防腐保温治理规定 (35)

设备密封治理制度 (39) 电仪检修分工协作治理规定 (46) 装置停车大检修治理规定 (51) 在线堵漏施工治理规定 (61) 起重设备治理制度 (66) 设备打算检修治理规定 (71)

设备润滑治理制度 一、总述 1、本标准适用于煤制油公司设备润滑治理。 2、本标准规定了煤制油公司润滑材料供应、润滑治理和使用,润 滑油具与过滤标准,润滑标准等。 二、润滑材料的供应 1、供应部门依照设备动力部门提出的年度、季度及月份润滑材料 申请打算,如期按牌号、数量、质量采购供应。 2、进厂油品一定要经化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采纳代用油 品必须经设备动力部门批准方可检验入库。对不合格油品应及 时要求供应厂家退换或采取技术处理措施。 3、入库油料必须专桶专用,标明牌号,分类贮存,转桶时必须过 滤。所有油桶都要盖好盖子,露天存放时要防止雨水和杂质进 入桶内,并及时清扫桶上积水、积雪。 4、油品储存期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应重新化验分析,合格者可接 着保存和使用,不合格者应与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5、经化验合格后油品登帐入库,库房治理须记录明细,入库有单 据,化验有报告,发放有手续,账目有登记。 6、润滑油库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的所有相关规定。 三、润滑治理 1、机动治理部门设立专人对全公司设备润滑进行统一治理。各车 间须设专门的设备润滑治理员,对本车间设备润滑进行治理。 2、严格执行《润滑治理制度》,对每台设备润滑油品的规格、数量、 润滑点、加油时刻及更换周期进行操纵,记录,检查,考核。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设备安全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以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维护生产正常秩 序,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自签核之日起生效,适用于东方雨虹工厂内所有设备。 3.职责 3.1 安全主管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2 所有生产部门配合执行本制度。 3.3 各部门班组长和设备维修员、电工负责落实本制度。 4.内容 4.1 设备选购 4.1.1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在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 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4.1.2 新增设备前,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 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 初步意见报生产运营总监批准实施。 4.1.3 设备选购后应有合格设备人员进行验收、安装、调试并建立档案等。 4.2 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2.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4.2.3 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 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3 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 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所有机械设备须建立<<设备管理台账>>附件 1, 设备由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4.3.2 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 生故障应及时停机报告当值主管。 4.3.3 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 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3.4 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 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 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在本质上的安全性。 4.4 设备维护保养 4.4.1 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 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4.2 设备维修保养需有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填写《设备维修登记表》,详细记录设备故 障原因,维修方案,维修后运行情况等,电气设备维修保养时必须停机断电并挂安全警示牌。 4.4.3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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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铁办〔2011〕68号)

(铁办〔〕号) 部属各单位,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推进铁路建设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使铁路建设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铁道部党组研究决定,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转变铁路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发挥铁道部铁路建设管理地主体责任,优化铁路局建设管理责任,落实铁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依法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确保实现“十二五”铁路建设目标,对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一、理顺关系,落实责任 按照部党组关于铁道部主要行使政府监管、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和行业管理三项职能地要求,进一步明确铁道部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科学界定铁道部与建设单位地权责,落实建设单位地管理职权,有利于落实铁路局经营主体责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地建设管理机制.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进一步落实铁路建设管理主体责任.铁道部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铁道部地总体要求和部署,转变理念,切实履行政府监督、行业管理和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做好铁路建设规划、政策、行业法律法规拟订,建设标准和规章制定,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加强建设市场管理、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建设过程协调、服务,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等工作;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及相关规章,完善项目决策报批审批、初步设计审批、项目变更审批制度,建立项目管理考核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罚办法,开展建设项目审计,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等;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稳定、投资风险评估,合理安排建设项目投资,确定出资人代表及股权结构,行使出资人权力,组建合资公司筹备组,审定资金预算,管理施工图审核,安排年度投资计划,推荐合资公司高层管理人选等;加强快速铁路网项目、跨局路网主骨架长大干线项目以及难度大项目地管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 科学界定铁道部与建设单位地权责.铁道部依法确定建设项目地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总工期和工程总投资,提出环境保护要求,对实施过程中发生地重大变化,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整,并对上述事项负责.建设单位按照铁道部确定地建设目标负责具体项目地组织实施,对具体项目地实施结果负责;在建设项目条件发生变化,对上述目标实施有重大影响时,建设单位应按职权和程序,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或进行变更设计;铁道部对建设单位地实施过程进行监督、考核.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落实建设单位地建设管理责任.建设单位是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地实施主体,铁道部按照责权对等原则赋予建设单位相应地权利和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按照规定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责任,定期向铁道部报告工作,就建设项目地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对铁道部和各投资方负责.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铁路局受铁道部委托管理组织实施铁路局管内既有线、枢纽、中小项目,接受其他建设单位委托代建涉及既有线安全部分地工程,同时负责协调管内铁路建设与地方地关系,为铁道部管理地建设项目提供工程建设保障.铁路局作为建设单位地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小合资项目,可由合资公司委托铁路局建设或自行组织建设.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合资公司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按照国家和铁道部审定地规模标准投资组织建设或委托建设;批准事项下一般事项由公司依据程序办理;对重大变更设计、重大工期调整、超批准概算调整,以及其他超出批准地事项,依据公司章程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后,按照国家和铁道部确定地报批程序进行报批,对建设全过程负责.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切实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铁路建设项目出资人代表要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和产权管理理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考试部分-13页文档资料

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 一般要求 第30条为了保证线路、桥隧、路基等设备质量,应设工务段等工务维修机构。 工务段管辖正线长度,应根据单线或双线、平原或山区等条件确定。在工务段管辖范围内有枢纽或编组站时,应适当减少正线管辖长度。 铁路局根据需要和条件,设供铁路专用的采石场和林场。 第31条工务维修机构应有机具检修、配件修理、辅助加工等设施,动力、机修、起重、试验等设备,以及轨道车和汽车等运输工具;根据养护维修需要还应有大型养路机械、工务专用机械设备、移动检测设备,以及检修、焊轨基地等。 铁路线路 第32条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安全线及避难线。 正线是指连接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 站线是指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货物线及站内指定用途的其他线路。 段管线是指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等段专用并由其管理的线路。 岔线是指在区间或站内接轨,通向路内外单位的专用线路。 安全线是为防止列车或机车车辆从一进路进入另一列车或机车车辆占用的进路而发生冲突的一种安全隔开设备。 避难线是在长大下坡道上能使失控列车安全进入的线路。 第33条Ⅰ、Ⅱ级铁路区间线路最小曲线半径及最大限制坡度规定见第2表和第3表。

车站必须设在坡道上时,其坡度不应大于1‰;在地形特别困难的条件下,会让站、越行站可设在不大于6‰的坡道上,且不应连续设置,并保证列车的起动。 车站必须设在曲线上时,到发线有效长范围内不得设在反向曲线上,其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该区段内的最小曲线半径,且不得小于第4表中规定的数值。 线路平面及纵断面 第35条线路平面及纵断面应保持原有标准状态。区间线路变动时,须经铁路局批准,但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该区间规定的最小曲线半径,坡度不得大于该区间规定的最大限制坡度。线路平面及纵断面有变动时,必须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凡变更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立即检查,并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移交负责维修和使用的单位。 在任何情况下,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的变动,必须满足限界要求。 路基 第36条路基面的宽度,应考虑远期发展的铁路等级、维修和机械化作业,并根据路拱断面、轨道类型、道床标准形式及尺寸、线间距、电缆槽、接触网支柱、路肩宽度等计算确定。 有砟轨道路肩宽度:线路设计速度为200 km/h区段的路肩宽度不应小于1.0 m;线路设计速度为160 km/h及以下的铁路,位于路堤上的路肩宽度不应小于0.8 m,位于路堑上的路肩宽度不应小于0.6 m。牵出线的中心线至路肩边缘的宽度不得小于3.5 m。 曲线地段路基外侧加宽办法按铁路有关规定、规范执行。 路基应避免高堤深堑。 路肩标高受洪水或潮水位控制时,其路肩标高不低于设计洪水位加波浪侵袭高加壅水高再加0.5 m。 路基两侧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铁路用地,保证路基稳定,满足维修检查通道、栅栏设置、绿色通道建设及防沙工程的要求。

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思考

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思考 在论述我国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现状和不足的基础上,分析了在铁路项目管理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对新形势下铁路项目管理模式提出了积极地探索和尝试。 标签铁路建设项目;项目管理;管理模式 2004年以来,随着国务院《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批准和实施,大规模的铁路建设进入了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特别是一批高速度、高质量、高标准的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的开工建设,标志着铁路建设掀起了新的高潮。尤其是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动车组、高速铁路、城际列车相继投入使用,让人不禁感慨,中国的高铁时代已经来临。到2020年,基本会形成“四纵四横”铁路快速客运通道。当前,我国铁路正处在全面建设和谐铁路的黄金时期,新的形势对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和投资效益的提高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标准、大规模铁路建设的全面展开与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投资的矛盾日益凸现。已有的铁路建设工程管理模式、方法和手段显得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因此,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我国铁路建设工程管理面临的急需关注和亟待解决的若干问题并分析解决途径,推进铁路建设管理创新,努力提高管理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能力、水平和投资效益势在必行。 一、我国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现状和不足 当前我国客运专线铁路和地方合资铁路,是由铁道部委托铁路建设开发公司和地方政府组建项目法人实施建设项目管理,国有铁路由铁道部委托部和铁路局建设部门行使建设管理职能,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方案竞选方式选择设计单位,按照传统的设计—招标—建造模式进行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国际上标准的建设项目实施流程主要体现在业主、承包商、咨询机构之间的关系,其主要特征为大咨询、小业主,即业主作为非专业人士或机构,绝大部分建设管理工作交工程公司和咨询机构承担。与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相比,我国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流程过于烦琐,其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业主模糊,责任无人负。在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业主代表身份不明确,如项目建设的初期规划决策阶段由部属计划部门管理;初步设计阶段由部属鉴定部门管理;施工图设计阶段由部属和铁路局属基建部门管理;施工阶段由铁路局基建部门派出现场指挥部统一管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这样造成谁是业主或其代表搞不清楚,责权利关系混乱。 2、建设过程割裂,缺乏统一的总体建设单位。比较完整的项目建设过程应该按照决策阶段、实施阶段、运营阶段进行,建设管理职能主要集中体现在实施阶段,应该由一个单位全面负责。铁路工程项目的实际建设过程设计和施工被割裂。

设备管理制度综合汇编三篇.doc

设备管理制度综合汇编三篇 第1条 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文件=版本号3+XX/gl05-06,版本号b,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2月XXXX,12月XXXX,2001年1月XX市XX化工厂有限公司实施部管理体系目录部能源装备部 1、设备管理评估体系XX/GL05-01-06 2、关键设备运行管理规定XX/GL05-02-06 3、设备润滑管理规定XX/GL05-03-06 4、设备维护规定XX/GL05-04-06 5、设备维护管理体系XX/GL05-05-06 6、备件管理规定XX/ GL05-06-06 7、固定资产管理体系XX/GL00 1、设备技术基础工作管理体系XX/GL05-11-061 2、仪表、仪表管理体系XX/GL05-12-06设备管理考核体系XX/GL05-01-06为提高公司设备管理水平,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设备运行成本,增加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完好率应大于95 应为所有设备建立1、设备账户。应详细记录设备的规格和型号。制造商、投入使用日期、辅机型号和检修内容等。 2、设备零件应完整并符合质量要求。 3、设备运行正常,效率良好,达到铭牌输出或检查能力。 4、设备运行记录,技术数据完整正确。 5、设备整洁,无运行、危险、下降、泄漏,防腐、防冻、完整有效保温。 6、安全附件完好、有效,润滑系统工作正常。

二、设备检查 1、关键设备应每天检查并认真记录,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负责。 2、各车间应定期检查所属设备,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报设备管理部备案。 3、设备主管部门每月末对全公司设备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关键设备运行管理规定XX/GL05-02-06关键设备是关键生产设备,其运行直接影响生产的连续性和运行成本水平。为了规范使用,明确职责,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I 、。所有关键设备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操作程序。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和操作规程。 2 、关键设备操作规程的调整必须由车间、设备工程部讨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并通知各岗位。 三、关键设备操作人员未经生产部批准,不得调换岗位或班次。 四、设备工程部每天检查关键设备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车间解决。 五、如果关键设备在保修期内损坏或失效,应报告设备工程部通知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如果有条件进行小修,车间经理应安排及时维修。 六、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关键设备的维护和加油、清洗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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