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范文税务管理制度version1.0(1001)公司税务管理制度一目的1.1规范税务管理流程,降低税务风险。
二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境内各分(子)公司及办事处。
三税务管理架构与职责____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对各公司税务工作直接进行监督与管理。
3.2各公司财务资产部部应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及专职(或兼职)税务人员;若有重大涉税业务、涉税风险或税务检查,税务人员应及时向本部财务资产部汇报。
3.3各公司税务人员主要职责:四____管理购买(或印制)公司经营所需的各种____,不应出现____短缺情况。
4.2领用及开具____领用____后应及时签收。
第1页共4页应将包含____联在内的所有联次____全部收回整齐粘贴在存根联后,并在各联加盖“作废”印章。
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票。
合规定,则不应开票,但应及时说明原因并要求补充或更正相关开票资料。
递____给客户,应在快递单中写明____名称及号码。
4.3采购或报销应取得有效____以及报销各种费用均应依法取得有效____。
为报销依据。
票作为付款(或报销)依据。
给税务人员扫描认证。
容保持一致。
五纳税申报5.1各公司计提所有税款都应填写税金计算表,该计算表应打印并由税务负责人签字后作为税金计提凭证的附件。
5.2各公司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申报所有纳税报表并及时缴纳税款。
5.3各公司缴付的任何税金(含营业税、车船税、____、印花税等)无论金额大小,都应首先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贷方,实际缴税时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借方(不能直接借记费用科目,贷记货币资金科目)。
第2页共4页税务管理制度version1.0(1001)5.4每年末应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口径填写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据此计提企业所得税,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年度所得税账务处理。
5.5若年度内出现重大财产损失且在后期难以保留或提供证据,应在发生损失的当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的申请,并及时通知税务机关现场取证。
上市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税务管理制度一、前言上市公司税务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公司的税务管理行为,保障公司纳税合规,降低税务风险,提高税务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内部规定和流程。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在税收管理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税务管理行为,促进公司良性运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业务部门和全体员工,包括总部、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关联企业等。
三、税务管理职责1、税务部门职责(1)负责公司税务政策的研究与制定,提出税务建议和改进建议;(2)负责公司税务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预警和控制建议;(3)协助制定和修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和流程;(4)协助培训全体员工税收法规知识,提高全员税收合规意识;(5)负责公司涉税事项的申报、申报核对、补缴、退税等工作。
2、其他部门职责(1)财务部门负责按照税收法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纳税申报;(2)采购部门负责协助税收部门核对发票真伪和完善进项发票管理;(3)销售部门负责协助税收部门配合披露销售交易数据给税务机关;(4)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各项福利待遇的税收处理工作。
四、税务管理流程1、纳税申报流程(1)全年纳税管家发布年度纳税政策,税务部门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纳税策略;(2)财务部门按照税收政策编制预缴税务报表,经过税务部门复核后报送税务机关;(3)税务部门收集并核对各部门纳税信息,确保纳税合规;(4)税务部门对纳税申报数据和税款进行审核,并及时提交相关报告给公司高管。
2、风险评估与控制流程(1)税务部门定期对公司的涉税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发现潜在税务风险及时提出预警和解决方案;(2)向上级报告公司涉税事项的风险状况,制定应对措施,并将公司过去的税务审计经验应用到风险评估中;(3)对公司税务风险高的部门或项目进行重点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公司税务风险的可控性。
3、培训与宣传流程(1)税务部门定期组织公司全员税收法规知识培训,并提供税务政策解读;(2)税务部门每月发布税收政策动态和操作指引,指导全员遵守税收法规和规程;(3)税务部门及时回应员工关于个人纳税问题的咨询,增强员工税收合规意识。
企业公司税务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公司税务管理制度(范本)企业公司税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集团各公司税务工作的管理,确保各公司合法经营、诚信纳税,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并结合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税收登记、变更及年审管理公司税务登记、变更、换证及年审统一由财务部销售会计进行办理。
公司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统一代码证书等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册登记。
公司如发生公司名称、法人代表、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住所或经营类型、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注册资本、隶属关系、生产经营期限、银行账号、记账本位币或结算方式等内容变化,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公司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以及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XXX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依据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财务部销售会计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或换证手续。
收入、成本、费用税务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具体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接受捐赠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指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等。
劳务收入指向客户收取的服务费收入等。
转让财产收入指销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公司税费缴纳管理制度

公司税费缴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公司税费缴纳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税费的准确、及时、规范缴纳,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员工。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当遵守税收法规,定期进行税费缴纳报告,并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
三、公司应当配备专职税务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税务工作,进行具体的税费缴纳管理。
并确保税务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税务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税务软件。
第二章税费缴纳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一、公司开设银行账户,用于公司的各项资金往来,包括税费的缴纳。
二、公司应当定期对税收法规进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规定。
三、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要求,确保税费的准确、及时、规范缴纳。
特别是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必须按时足额缴纳。
四、公司应当做好税费核算和报告工作,确保所报税费的真实、准确性。
特别是在涉及到跨地区业务或是特殊行业中,要及时了解相关税法规定,合理避免税务风险。
五、在遇到税务争议或是税务检查时,公司应当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进行调查,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同时,公司应当合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税务问题。
六、公司应当定期对税务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防范税务风险。
特别是对涉税部门或是税务管理人员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和监督。
第三章处罚机制一、对于违反税务法规,导致公司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是纳税人责任承担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包括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开除处分等。
二、对于违反公司税费缴纳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对于经营性财务部门存在故意隐瞒、篡改财务资料,涂改会计账簿等行为的,公司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将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
四、对于涉及到主管领导决策失误引发的税务问题,公司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第四章其他一、公司将定期组织内部税务培训,提高员工对税收的了解和认识。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四篇)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企业税务管理,确保企业纳税合规、资源优化利用和风险防控,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一、税务组织架构1. 设立税务部门或税务工作小组;2. 定义税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3. 确定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机制。
二、纳税申报与缴纳1. 确定纳税人负责人,明确纳税义务;2. 确定纳税申报的时间、方式和责任人;3. 确保税款的及时、准确缴纳。
三、税务合规与风险防控1. 建立税务合规意识,强化税务法规的培训和宣传;2. 定期进行税务合规的内部审计和自查,及时查找并纠正问题;3. 预防和防范税务风险,建立风险管理机制;4. 掌握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运用以优化税务负担。
四、税务数据管理1. 建立完善的税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案卷完整、准确;2. 建立财务和税务数据的对接机制,确保数据的一致性;3. 确定数据的备份和保护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五、纳税争议解决1. 确定纳税争议处理的程序和责任人;2. 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协商解决纳税争议;3. 如有需要,委托专业律师或顾问提供法律支持。
六、持续改进1. 定期评估税务管理的效果和问题,制定改进计划;2. 关注税务法规的动态变化,及时修订税务管理制度;3. 建立员工税收管理培训制度,提升税务管理水平。
以上只是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实际制定时还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税务管理目标来进行细化和完善。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二)税务管理制度version1.0(1001)公司税务管理制度一目的1.1规范税务管理流程,降低税务风险。
二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境内各分(子)公司及办事处。
三税务管理架构与职责____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对各公司税务工作直接进行监督与管理。
3.2各公司财务资产部部应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及专职(或兼职)税务人员;若有重大涉税业务、涉税风险或税务检查,税务人员应及时向本部财务资产部汇报。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加强税务合规,提高企业税收管理水平,保护税收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领导、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税务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依法缴纳税款,维护企业税收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税务管理组织机构、税务申报与缴纳、税务风险控制、税务文件管理等。
第二章税务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设立税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税务政策、税务合规、税务筹划等工作。
该部门领导由企业高层任命并管理。
第六条税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负责制定并修订税务管理制度、政策与流程;(二)解读与研究相关税法法规、政策文件,组织税务培训;(三)审查税务申报材料,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四)建立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控;(五)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协调,代表企业参加税务检查与谈判等。
第三章税务申报与缴纳第七条企业税务申报与缴纳应遵守以下原则:(一)按时申报与缴纳税款,不得逾期;(二)申报与缴纳税款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三)遵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四)按规定流程办理税务手续。
第八条对于需要办理税务变更手续的,应及时向税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审核后方可办理。
第九条税务管理部门应设立相关制度,确保纳税申报材料内部审核制度完善,审核人员应具有相关税务知识,并定期接受培训。
第十条税务申报材料的归档应做到分类清晰,密封保存,确保机密性与安全性。
第四章税务风险控制第十一条税务风险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二)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及时掌握风险信息;(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税务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四)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加强税务合规。
第十二条税务风险控制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确保企业业务与税务核算的一致性,防范盈利转移等风险;(二)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三)防范税务稽查风险,做好准备工作,保障税务合规。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税务管理,提高税收合规水平,推动企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级组织、部门以及员工。
第三条企业税务管理应遵循诚实守信、依法纳税、规范管理、优化税收结构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税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税务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税务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税法意识和纳税意识。
第二章税务登记与申报第六条企业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按时进行税务申报。
第七条企业税务申报应按照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进行。
第八条企业应确保所申报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税务申报。
第九条企业应保存税务帐册、凭证等相关税务资料,按规定的期限进行归档和存档,并配合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检查。
第十条企业应及时缴纳应纳税款,并确保缴款的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税务筹划与合规第十一条企业可以进行税务筹划活动,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行违反税法的行为。
第十二条企业应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材料和证明。
第十三条企业应遵循合规原则,不得参与非法的避税、逃税行为,不得进行虚假的税务申报或避税操作。
第四章税务审计与查处第十四条企业应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要求,接受税务审计。
第十五条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检查和查处非法行为。
第十六条对于发现的税务违法行为,企业应及时上报税务部门,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企业应按照税务部门要求进行缴纳税款,如发现缴纳不准确或遗漏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补缴。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内部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故意违反税法的行为,企业将严肃处理,并移交给税务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法或涉嫌犯罪的行为,企业将按照法律规定启动相关程序,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定期评估和完善本制度,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和修改。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税务专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1.1 为规范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合法经营、诚信纳税,降低税务风险,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税务专员职责2.1 负责公司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换证登记以及年审工作。
2.2 根据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等,正确计算各类税费及基金应纳金额,并填写《各项税费计算表》。
2.3 负责会计处理与税收相关规定不一致时的调整,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2.4 按月依法正确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由财务部复核后代扣。
2.5 按时进行税收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2.6 每年结账前,填写《年度各项税费计提与缴纳清算表》,检查各类税费应计提数与账面计提数、应缴额与实际已缴额是否存在差异,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存档。
2.7 及时与财务总监交流与沟通税务问题,对重大政策的变化,提出合理的税务筹划与可行性方案。
2.8 负责对税务问题进行风险评估,提出规避风险的改进建议。
2.9 协调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2.10 负责税务档案管理。
三、税务专员任职资格3.1 具有国家承认的会计、税务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2 具备3年以上税务工作经验,熟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3.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4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税务专员考核与奖惩4.1 考核制度4.1.1 每季度对税务专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4.1.2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4.1.3 考核结果作为税务专员晋升、调岗、奖惩的依据。
4.2 奖惩制度4.2.1 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税务专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4.2.2 对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严重失职渎职的税务专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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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为规范税务管理流程 ,降低税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财务部是公司税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税务管理制度,并处理涉税事宜.各公司财务部应设立税务管理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若有重大涉税业务、涉税风险或者税务检查,税务管理人员应与时向总部财务部报告.本制度合用于总部与下属份子公司与办事处.第二章公司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换证登记以与年审工作均由所在公司税务管理人员办理,并报所在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应在公司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 30 天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统一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公司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登记1、公司名称;2、法人代表;3、变更注册登记类型;4、注册地或者经营地址;5、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6、其他要求税务变更登记的情形.公司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与税务登记机关变动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以与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 30 内日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下属分、子公司或者其他分支机构因公司业务需要撤销的,应当自营业执照撤销登记之日起 15 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依据国家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财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财务部应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不得转借、涂改、毁损、买卖或者伪造.除按照规定不需要使用税务证件外,财务部在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理停业、歇业.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公司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财务部应当在 15 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第三章税种与税率.1、企业所得税: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 25%计缴.2、增值税:货物销售普通纳税人应税收入按 17%的税率、广告服务等普通纳税人应税收入按 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范围为 5%~17%.3、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 3%、5%或者 20%计缴.4、个人所得税:公司所有在职人员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由公司代扣代缴, 税率为 3%~45%.5、印花税:公司凡在国内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合同、权属转移书据、营业账薄、权利许可证照〕的行为,应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6、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 7%计缴.7、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8、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 3%计缴.9、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 2%计缴.10、水利建设基金:按应税收入的1‰计缴.11、土地增值税:义乌市按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率 ,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其他地区按当地规定计缴.申报与缴纳1、由财务部税务管理人员依据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等,正确计算各类税费与基金应纳金额,并填写《各项税费计算表》 ,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作为税金计提凭证的附件. 会计处理与税收相关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2、税务管理人员按时进行税收申报,与时足额缴纳税款.3、由人力资源部按月依法正确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由财务部复核后代扣 , 由税务管理人员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与时足额缴纳税款.4、每年结账前,税务管理人员应填写《年度各项税费计提与缴纳清算表》 ,检查各类税费应计提数与账面计提数、应缴额与实际已缴额是否存在差异,经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无误后存档,再根据差异情况进行相关账务与申报处理.5、公司注册地若存在税收优惠或者财政返还政策的,应与时申报相关资料,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或者财政返还.财务部要注重税企关系的维护,税务管理人员负责对税务问题与时与集团与税务部门交流与沟通,并随时关注有关税收政策的变化,并将相关信息与时反馈至财务部经理与财务负责人;对重大政策的变化,应提出合理的税务筹画与可行性方案,由财务部经理向分管领导与总经理汇报,以规避税务风险.加强涉税环节的事前控制 ,防范税务风险.财务部负责对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现有或者潜在的纳税环节进行纳税分析、预测和筹画.涉税业务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份,财务部应与各业务承办部门加强沟通与交流,在发票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避税、节税和纳税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财政税收法规、政策进行事前控制,规范纳税业务、依法节税,阻塞涉税管理漏洞,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公司财务部经理、主办会计与税务管理人员,要通过自学或者外出培训学习,不断增加税务知识、掌握税收政策、进行税务研究,降低公司税负,合理合法纳税.第四章税务档案指公司在相关税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是在各种税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使用和保存价值的税务文件材料或者记录.税务档案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所有法定纳税申报表与内部税务管理报表;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与其他有关税务审核报告;3、税务机关出具的各种批复、检查处理决定等文件;4、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或者资料.文书立卷应当注意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并区别不同的价值 ,以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时应当将正文与附件、正本与定稿、请示与批复、批转文件与原件等放在一起立卷.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没有标题或者标题不明确的,要另拟标题.各公司应建立《税务档案保管清册》 ,对所有税务证件、申报软件〔含软件与 IP 地址〕、IC 卡、储存盘、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税务批复、税法文件街详细记录在保管清册中.本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 ,经所在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允许 ,可以借阅或者复制税务档案;外来单位查阅时必须持有相关手续 ,并经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税务人员若因调动、离职、退休等离开公司,应规范办理税务档案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晰后方可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税务档案的保管、销毁反映公司普通税务工作活动 ,在较长期对各部门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应长期保存,主要包括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属单位报送的重要税务资料等.在较短期内对公司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应短期保存,主要包括公司普通性税务事务文件、上级单位等下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税务文件材料等财务部销毁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时 ,应当出具销毁档案报告 ,说明销毁理由,原保管期限、数量和简要内容、销毁档案清册,上报总部财务部经理与财务负责人后方可销毁,并在原案卷目录上注销,销毁人、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第五章本制度所称发票是指集团总部、份子公司与办事处因业务需要,作为款项往来而向业务单位出具或者取得各类凭据,包括发票与收据.公司在发票管理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的规定.各公司应加强发票管理 ,防范发票管理中的潜在风险 .各单位财务部是发票的归口管理部门,未经财务部门授权,其他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申报购买、对外签发使用以与保管发票等相关业务.各公司因业务需要而开具的所有发票的种类应向集团报备〔财务预算时填报下一年度各类发票的需求计划表〕 .由集团统一购买的发票与收据,应按月度排需要求并注明用途.集团公司与各分公司必须指定专人〔即发票管理员〕负责管理发票,建立健全发票的购、用、存管理制度,认真妥善保管发票.购买〔印制〕发票1、各公司需要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由财务部发票管理员负责统一申请购买或者印制.2、各公司发票管理员应与时填写税务部门的《购买或者领用发票申请表》 ,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与时安排购买或者印制,不应浮现发票短缺情况.3、购买的任何发票均需与时入库,并填写《发票出入库登记表》 .4、若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由公司自印发票,应申请将公司的发票专用章直接套印在发票上,印制后与时入库并做好登记.发票的领用1、发票统一由公司财务部领购后交相关部门领用.2、根据领用人需求,发票管理员填写《发票领用、开具情况表》 ,经领用人签字确认、所在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领用 .领用发票后应与时填写《发票出入库登记表》 .3、发票管理员应按发票类别分别登记各种发票出入库数据、开具情况,并定期核查,确保账实相符.4、发票只限在本公司经营范围内使用,不许向外转让、出售.发票的填开1、发票填开必须以财务收款凭证或者业务合同为依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开辟票, 不得扩大发票使用范围.2、开具时不得变更用途和金额,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要求完整填写所有开票内容,客户名称不应简化填写或者留空不填或者错填,并加盖发票专用章.3、填开时限:普通销售发票、服务业发票应在实际业务发生后一个月内开具,若超过一个月仍需填开的,应由本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实际业务发生后 3 个月内开具,若超过 3 个月仍需开具的,需由份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集团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具.4、填写错误的发票不得丢弃,应加盖作废章或者签写作废字样后,粘贴在存根上长期保存.在三联齐全的情况下,发票只允许当天作废操作,第二日开始,如果发现发票错误,需要修正或者作废,请采用发票冲红方式,并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内容,跨年度普通不允许发票冲红.5、各份子公司发票管理员应于每月 10 月前将各类票据上月印制、领用、结存、开具情况统计后填报《月度票据开具与账实核对情况表》 ,上报所在公司财务部经理与集团财务部发票管理员,集团发票管理员汇总整理后装订成册,于每月 12 日前上交集团财务部经理.6、各份子公司应按照每天开票的实际使用量,定时上传税务机关或者上级发票管理员处.并且与时核查上传发票,确认领用台账的发票齐全以与数据的准确.发票的保管与缴销1、由发票管理员负责保管,发票的存放和保管应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不得丢失和擅自损毁.如发生发票丢失时,应于丢失的当日书面报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并在报刊或者电视等传播媒介上统一公告 ,声明作废.如因保管不善遗失发票 ,后果由发票保管人员承担,由此引起税务部门罚款的,将追究发票管理员经济责任.2、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保存 5 年,保存期满后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销毁,不得擅自处理.3、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发票管理员与其他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4、发票缴销,市场公司发票〔除定额发票〕统一从总部领取,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每周一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并上报税务机关缴销每周开票数据,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定时缴销领购发票.采购或者报销应取得有效发票1、各公司采购各种物品〔含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 ,以与报销各种费用均应依法取得有效的发票.2、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如广告发布费、购买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采购商品等,应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的,应事先批准方能以其他普通发票作为付款或者报销凭据.3、取得的发票必须合法、有效,不得收取过期或者无效发票.4、对款已付而发票未收的业务 ,公司应建立《发票欠收备查账簿》 ,逐笔登记发票欠收明细情况;欠收发票收回时,应与时在"发票欠收备查账簿"中勾销.第六章本制度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1993 年 12 月 12 日国务院批准、 1993 年 12 月 23 日财政部令第 6 号发布根据2022 年 12 月 20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 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与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并酌情赋予奖励.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 ##制度.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创造发票防伪专用品.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印制发票的企业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 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允许,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与领购方式,在 5 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需要暂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辟票. 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辟票.禁止非法代开辟票.暂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暂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暂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与数量交纳不超过 1 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 顺序、 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辟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 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 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 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三〕拆本使用发票;〔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收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 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 5 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二〕调出发票查验;〔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四〕向当事各方问询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相、照像和复制.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与时返.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 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与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所得的予以没收.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