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企业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企业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企业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为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杜绝发生重大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为劳动者创造安全、舒适的作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点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并能使人员造成较大伤亡或设备、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场所称为危险点。

二、危险点的等级根据危险点可能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将危险性等级分为二级:

①可能造成多人死亡,设备、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生产场所,称为一级危险点。

②可能造成死亡或多人重伤,导致设备系统造成较大损失的生产场所,称为二级危险点。

三、危险点的管理

1、在一、二级危险点的显著位置挂设危险点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主管部门和岗位负责人等。

2、危险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危险点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危险点作业人员变更时必须同之间技安部门,经技安部门认定后方准变更。

5、危险点的设备、工具及工作环境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保证处于安全状态。

四、危险点的定期检查制度

危险点的定期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有关人员每季度检查一次;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有关人员每月检查一次;

所在车间每周检查一次;班组长及岗位责任人坚持每日巡查。各级人员的每次检查都必须按安全检查表进行,并做好记录。

五、危险点的信息反馈

1、每次检查作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技安部门进行反馈,并立即排除。

2、对重大事故隐患,有关人员应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人员研究解决措施,整改到位。

六、奖励与惩罚

1、对危险点控制管理良好,原始记录齐全,不出事故的部门,企业年终将对其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2、对危险点管理不善,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大未遂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应给予严肃处理。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49533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本单位生产工作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危险作业许可的类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策划、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及关闭等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危险作业许可的控制。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 a)临时用电; b)动火作业 c)有限空间作业 d)高空作业

e)吊装作业 5职责 5.1为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单位危险作业许可类型;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 5.2 危险作业部门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生产方案、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并对危险作业实施检查。 6管理程序 6.1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 6.1.1 申报与审批 6.1.1.1 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班组应落实作业现场各项安全控 制措施,编制作业方案,包括相应安全措施,报备审批。 6.1.1.2 审批负责人应到危险作业现场核实作业方案中安全措 施的有关内容,在各项安全措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予以批复。 6.1.2危险作业的实施 6.1.2.1作业班组接到经批复的作业方案并履行告知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措施有关要求,在规定的区域、时间内完成。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危险作业、扩大危险作业区域或私自延长危险作业许可时间。 6.1.2.2危险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相应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作业时违反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6.1.3 危险作业的检查和监督 6.1.3.1危险作业时限一次不得超过七天,危险作业未关闭前,作业班组安全负责人每天负责检查危险作业实施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章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 6.1.3.2危险作业辖区负责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确定监督频次、方式。监督中发现违反本规定或措施要求时,有权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并提出整改要求。 6.1.4危险作业许可的关闭 危险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作业现场,经所在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 危险作业许可关闭,作业单位将作业记录整理归档。 6.2 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策划 危险作业实施前,应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如下要求: a)实施作业许可的对象、范围和类别; b)具体的安全作业措施; c)风险分析; d)风险消减措施及现场确认; e)作业过程的监督、监控; 危险作业结束的关闭等。

生产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 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4、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高度不许超过2米,高比宽不大于2比1。 三、生产区域地面状态 1、车间安全通道应以醒目的划线界定。 2、.车间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8米。 3、保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侵占。 4、为生产设置的坑、壕、池等应有牢固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5、作业场所的工业垃圾、污油、污水及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6、人行道及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如有绊脚物应设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 四、防尘、防毒(含物理因素)设备设施 1、防尘防毒设备应完好,能正常运转、排尘排毒效果好。 2、主管道和支管道应无破裂、泄漏。 3、集尘(毒)风罩应完好、有效。 4、闸板应灵活可靠,无破损。 5、滤料(或元件)及时清洗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6、不产生严重的二次扬尘(毒)。 7、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合格率指标应按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考核。 8、电离辐射、微波和高温等物理因素作业点的防护设施及操作者防护用品应完好,符合标准。 五、工业噪声 1、和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2、对产生噪声的和产过程和设备,工艺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3、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评审。没有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现有场所见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生产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未达标前,可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职工健康。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精品公司企业制度,欢迎参使用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现场危险作业人员安全,结合项目情况特制定管理制度要求。求项目部所有人员严格遵守、互相监督、杜绝违章、保障安全。 二、危险作业范围包括,高处作业、临电作业、明火或易燃易爆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吊装起重作业、安装拆除作业。 三、危险作业管理职责分工 1、安全员负责明火作业的安全检查,负责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 全设施的检查、验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或交底的落实情况,对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以及时消除隐患。 2、安全副经理购置、发放、更新危险作业制动保护用品及安全防设施购置时,要审核供货单位的资质材料严禁“三无”不合格产品入场,做好有关记录资料。 3、安全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保障措施或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施工方案要做到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科学优化。根据项目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交底及考核审核特种作业操作证杜绝假证、过期证入场。 4、项目经理保证购置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的使用。 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1、安全技术交底,在安排危险作业前相关负责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明确危害的严重发表主预防措施。

2、指定作业安全监督员,作业过程中要有安全监督员负责现场管理,如明火作业的看火人、各作业班组的工班长。安全监督员要坚守岗位,严禁私自脱岗发现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处理或上报处臵,情况危急时可指令人员停止施工离开作业点,待处臵安全后再组织施工。 3、危险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1)高处作业,作业点必须按标准设臵安全防护设施,砍有困难不能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采取临时保障措施以保证作业安全,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器具要放好严禁随意抛掷,遇有六级及以上强风、大雾、雷暴雨等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作业,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2)临电作业,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作业时要佩戴好绝缘保护用品,挂设禁止合闸等标识标牌。 (3)作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40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五项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关于下发《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 动火作业等五项危险作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所属各公司: 现将《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动火作业等五项危险作业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按《办法》要求,严格遵照执行。附件: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动火作业等五项危险作业管理办法附件: 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 动火作业等五项危险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油库和加油站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油库、加油站或施工单位是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实施部门,负责以上危险作业过程的实施,储运安全部门是油库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部门,负责以上危险作业过程的监督,加油站管理部门是加油站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部门,负责以上危险作业过程的监督。 第二章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凡在油库、加油站的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施工作业。

主要包括:1、使用电、气焊、锡焊、焊割等;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及明火照明等; 3、烧烤煨管、铸、锻、电钻、砂轮作业等; 4、熬(烧)沥青、炒沙子等; 5、机动车辆及畜力车进入罐区和爆炸危险区; 6、使用非防爆的通讯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第四条凡在非固定火源处进行明火作业的,根据国家《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所划定爆炸、火灾危险区域,以及设备(容器、管线)的使用情况,将动火分为三级。 1、一级动火:凡在危险爆炸区域,即甲、乙类油品油罐区、桶装油品储存区(库、棚)、油泵房、铁路公路收发油栈台、油水分离井等爆炸危险范围内的动火,以及虽移出该区但盛装过甲、乙类油品的油罐车罐、油桶、输油管线等的动火。 2、二级动火:凡在火灾爆炸区域,即储存或装卸丙类油品油罐区和作业区的防火距离范围内的动火,以及虽移出该区但盛装丙 A、丙B类油品的油罐车罐、油桶、输油管线等的动火。 3、三级动火:凡在一般用电区域内对通常设备的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第五条动火票的管理及办理程序。 1、凡进行一、二级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三级动火作业,填写《用火申请单》。 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票》应由所属分公司主管经理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 正式版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险作业。 2、危险作业审批 (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安全管理机构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领导审批。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施工。主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安全科室审批;特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1.5.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 1.6.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后交底书应存档备案。 1.7.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1.8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作业按《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执行),由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主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1.9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到安全部补办审批手续。 1.10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作业中应布置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做重点监督监护。 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1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或者虽然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四口、机械振动(转动)、毒害物质及其他易伤害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2.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2.1.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1.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2.1.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2.1.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1.2特殊高处作业 2.1.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力风高处作业。 2.1.2.2在高温或低温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2.1.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2.1.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雪天高处作业。 2.1.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各项危险作业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预防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场所的危险作业管理。 3、定义 危险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较易导致安全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环境或设施造成危害、同时需要特别防护的作业与工种。包括以下一些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其他符合危险作业定义的作业。 4、职责 4.1危险作业人员的职责: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4.2危险作业监护人的职责: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4.3危险作业施工部门的职责: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4.4审批人员(申请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负责人)的职责: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检查井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4.5安全主任的职责:负责对申请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管理,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作业安全条件的确认,有权立即终止危险作业等。 5、危险作业的管理 5.1危险作业的申请 危险作业实行审批管理,施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必须按要求填报危险作业许可证申请,经安全主任审核本部长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5.2审批、监督管理 5.2.1危险作业实施部门负责人在作业前要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交安全主任审核本部长批准,许可证一式两份,履行正常手续后方可作业。 5.2.2安全主任在审批时,重点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其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认为其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可批准同意施工。对于不能保证安全作业的,有权不批准。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安全可靠性。 5.2.3危险作业的安全责任人原则上由负责作业项目的主管人员担任,责任人要指定危险作业监护人实施现场的安 全监护。审批人、监护人、安全责任人等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受控文件 5.2.4应该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而没有办理就进行作业的,安全主任有权要求停止作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3594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Dangerous Workplac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4、深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考虑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塌方、漏电、断绳、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

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每班不得超过2小时。 深基坑边坡支护要经力学计算并经审核、审批。槽、坑、沟、井边设围护,1m以内不得堆土,1.5m以内不得存放材料、机具。 5、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7、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8、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

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生产现场从事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 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1.3.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责任制;针对生产过程中不可接受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 预案;工程生产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负责生产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 3.危险作业场所分类生产过程主要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3.1.高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3.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 3.3.起重吊装作业; 3.4.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 3.5.临时用电作业; 3.6.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4.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生产技术部必须建立健全生产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 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长、专职安全员必须深入现场指挥、指导作业。 5.危险作业的实施 5.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5.2.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 从事危险作业。 5.3.作业前,生产技术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 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5.4.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 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5.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 显的警示标志。 5.6.危险作业过程中,生产技术部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 实践经验的人作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请求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5.7.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登记,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 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5.8.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危险作业时如存在安全隐患,安全员或安全负责 人有权停止作业,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5.9.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到整洁,道路畅通,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6.危险作业控制措施 6.1.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6.1.1.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空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内部文件)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厂、车间各类危险作业。 2.2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厂内动火作业:在作业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设备检修作业:工厂、车间所有设备进行的检修,维护,保养等作业2.2.4临时用电作业:工厂、车间内进行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需要抽堵盲板的作业。 2.2.7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 各生产工厂、车间;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各工厂、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

作业安全实施。 4内容与要求 4.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4.1.1.2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动火作业 4.2.1.1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内部文件)资料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厂、车间各类危险作业。 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作业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 设备检修作业:工厂、车间所有设备进行的检修,维护,保养等作业2.2.4 临时用电作业:工厂、车间内进行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需要抽堵盲板的作业。 2.2.7 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 各生产工厂、车间;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各工厂、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

作业安全实施。 4 内容与要求 4.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 动火作业 4.2.1.1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消除危害,发展生产的原则及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是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依据,是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公司办公室。 第五条安全检查:检查应有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 月检查:由总经理或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公司办组织进行。 周检查:由生产厂厂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日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安全员对本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条检查内容:电线、电气设备、运输设备、受压容器、通风设施、消防设施、原材料堆放区的防火、房屋建筑等。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以公司办为主,会同生产厂、班组进行,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第八条对新员工进行公司、班组二级安全教育。 第九条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如电工、焊接工等由上级安全部门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发给上岗证,持证上岗。 第十条对岗位变换的职工,应按新岗位的安全要求和设备的安全操

作作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对因事等原因离岗六个月以上要求复工的职工,应经公司办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后才准上岗。 第十二条 公司每季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总结,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小结。 第十三条 公司对每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对下年的安全工作作出安排计划。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开展日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章 安全生产奖惩 第十五条 实行安全生产与工资总额挂钩的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按月考核,其安全系数与各部门工资总额挂钩结算。 安全系数= 100100奖惩分数 奖分: (一)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且整改及时,有专题材料,经调查落实,奖0.1~1分; (二) 由于安全意识强,避免了重大人身事故的发生,使公司财产避免遭到巨大损失者,奖0.5~5分; (三) 其它情况需要奖励者,奖0.1~1分。 罚分: (一) 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扣0.2~2分; (二) 没有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扣0.2~2分; (三) 发生轻伤事故每次扣5~10分,重伤每次扣10--15分,死亡每

公司“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汇编 (通用范本) (一)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3 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 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安全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吊装机具主管部门和安全部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施工单位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6.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6.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作业活动。 3引用标准 AQ3021-2008~AQ3028-2008 4职责 4.1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作业负责。落实作业证制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贯彻落实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布职业危害检测结果;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 4.2安全环保科负责作业证的审批、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和检查现场安全作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5内容 5.1作业证管理 公司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5.1.1各单位在进行以上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作业证应有针对作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责任人、监护人等内容。填写完的作业证报安全环保科审批。 5.1.2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危险性作业。 6.对违反安全作业证规定的处罚: 6.1、未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给予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100-2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2、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的,对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分别罚款100-200元,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及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3、对项目单位已经办理了安全作业证,但直接作业者未持证而进行作业的,对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当月安全奖; 6.4、未进行安全防护处理和设立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悬挂牢固、明显的警示标牌而进行作业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分别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当月安全奖、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6.5、对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而进行作业的外协施工单位,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警示标志管理 7.1各单位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其它危险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牌,警示标识的设置要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及其导则》 (GB2894-2008)、和其他有关要求,告知牌要载明危险物品的名称、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7.2进行检维修、施工、破土、断路、吊装等作业的单位要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和警示标志。 7.3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内容包括:相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7.4作业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内容包括: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直接作业环节 8.1危险性作业 8.1.1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单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监护人员等,作业单位对作业过程和结果负责。作业证未经安全环保科批准,不得进行作业。 8.1.2对监护人的技能和能力的要求。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

编号:SY-AQ-0545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 On site management system of dangerous operation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险作业。 2、危险作业审批 (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

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安全管理机构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领导审批。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施工。主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安全科室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3、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粉尘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尘肺病的发生,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一)粉尘作业场所操作规程 1.加强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杜绝职业禁忌症患者上岗,凡患肺结核、支气管哮喘等呼吸系统疾患者均不得上岗。 2.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保证每个作业者都能配戴和适应合格的防护用品。 3.定期对各产尘点全尘、呼吸性粉尘进行科学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矿安全科、公司安全监察部、通风部。 4.井下各转载点、溜煤眼、煤仓、翻矸笼和有煤尘飞扬的地点、回风巷均要安设有效的防尘洒水装置进行喷雾降尘。 5.产尘量大的作业地点,除配戴个体防护用品外,还必须采用湿式作业来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 6.井下各防尘水管主、干、支管必须保持畅通并保证供水,保证井下防尘用水。 7.采面进、回风巷,采区、矿井主要运输大巷要定期进行冲洗或清扫,防止粉尘堆积。 8.隔爆水袋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要符合安装标准和要求。 9.掘进坚持湿式打眼,放炮时必须使用洒水喷雾装置。

综采综掘作业必须使用内外喷雾。煤矸运输的转载点必须使用喷雾降尘。 (二)考核 1、井下防尘设施没有按规定设置,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设施不完善影响使用,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设施完善但没有正常使用,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2、检查发现作业地点没有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者,严格按照“三违”追查处理。

锰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锰中毒,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一)锰作业场所操作规程 1.锰作业场所:要设置锰作业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2.保证作业环境空气良好,通风设施运行正常。 3.岗前健康检查,杜绝职业禁忌患者上岗。凡患有神经精神疾患、肝、肾及内分泌功能障碍者等,不得从事锰作业。 4.加强个人防护、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和进食,杜绝违章作业及超时工作。 5.督查规定:无证上岗、作业场所的通风不良、通风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个人防护用品不能正常使用者、超时工作,按违章作业处理。 (二)考核 1、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制度或职业危害警示标识需上墙,发现作业场所无职业卫生制度或职业危害警示标识者,每发现一例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2、检查发现没有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者,每发现一例考核责任人30元。

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证现场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结合作业项目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要求各部门所有人员严格遵守、互相监督、杜绝违章、保证安全。 二、危险作业范围 1、高处作业(等于或高于基准坠落面2米) 2、临电作业 3、明火或易燃易爆作业 4、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 5、吊装起重作业 6、安装拆除作业 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1、安监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明火作业安全检查,动火证的 批准;负责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的检查、验收;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的落实情况;对现场进行日常检查, 发现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以及时消除隐患。 2、物资部:购置、发放、更新危险作业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 防护设施;购置时要审核供货单位的资质材料,严禁三无、不 合格产品入场;做好有关记录材料。 3、工程部(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并对作业

人员进行交底。措施或方案要做到: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科 学优化。 4、机械部:根据作业项目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对有关特种作 业人员进行教育,交底及考核;审核特种作业操作证,杜绝假 证、过期证入场。 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1、安全技术交底:在安排危险作业前,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组 织力量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明确危害的严重性, 发表主预防措施。 2、指定作业安全监督员:作业过程中要有安全监督员负责现 场管理,如明火作业的看火人、各班组的工班长。安全监督员 要坚守岗位,严禁私自脱岗,发现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处理或上 报处置,情况危急时可指令人员停止作业,离开作业点,待处 置安全后再组织施工。 3、合理组织施工作业:有作业禁忌证人员、生理缺陷、劳动 纪律差、喝酒及不良心理状态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4、危险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1)高处作业:作业点必须按标准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确有困难不能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采取临时保障措施以保 证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器具 要放好,严禁随意抛掷;遇有五级以上强风、大雾、雷爆 等不良天气时,需停止露天作业。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照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险作业范围: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 、带电作业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包括有爆炸危险和有中毒、窒息危险作业) 5、设备(构件)吊装拆卸作业 6、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二、审批手续与安全措施: 1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公司安保科审查和现场检查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 3 、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统一指挥。 4、公司安保科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布置安全专(兼)职人员做好现场监督,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 、各部门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三、作业人员条件与要求: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并持有本工种作业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证。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上岗。 5、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6、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7、要严格遵守各类危险作业的专业安全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8、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通畅,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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