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物临床试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探讨

我国药物临床试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探讨
我国药物临床试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探讨

我国药物临床试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探讨

摘要: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日常监管中对一些职责没有做到很好的明确,药物的管理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药物信息平台的搭建不是很完善,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药物临床试验上存在的问题,需要明确对策,积极加强试验药物的管理体系建设,对于信息平台的搭建也应做到足够的重视,对于审查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建设管理。通过对药物临床试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解决才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的发展。

关键词:药物;临床试验;问题与对策

一、引言

药物临床试验是药物进入市场前的重要步骤,只有对基础试验的过程做到全方位的把握才能够将药物隐患消除在试验环节。但是,经过多年的实际调查,很多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监管隐患。对这些隐患进行积极的把握,需要明确我国目前的药物临床试验的一些基本情况。

二、我国药物临床试验基本情况

(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分布情况

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分布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其中广东拥有我国最大的临床试验机构,一共55家。上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50家、江苏有46家。除此之外,北京有45家,内陆其他地区分布是比较少的。可以说,我国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分布是比较集中的,主要分布在经济发展地区。因这些地区有强大的经济支撑,能够促进药物临床试验的不断发展。

(二)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开展情况

目前,药物临床试验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的药物系统性研究,开展的情况基本是比较有序的,这些流程都是有章可循的。证实或发现试验药物的临床、药理作用,也是可以监控的。对于接受临床试验的人体,或许出现各种不良反应,药物试验人员也会对他们的代谢及排泄做到有序的监控,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目前,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开展情况基本是有续进展的,主要分为I、II、III、IV期临床试验和药物生物等效性试验等等。

(三)日常监管基本情况

药物临床试验是比较严格的,因为国家对药物监控是比较严格的。但是很多时候存在文件落实到位,但是行为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譬如说,国家对药物临床试验的监督有:必须由有资格的医学专家主持该项临床试验;必须经独立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批准;进行临床研究的新药应免费提供给受试者等等。但是这些文件的落实并不是十分的乐观。实际上,我国的药物临床试验还存在很多的不规范和不完善的地方。对于这些情况,需要加强日常监管。

三、我国药物临床试验存在的问题

(一)试验药物管理不规范

目前试验药物管理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情况,对于试验过程的落实不够到位。在临床试验的过程之中没有做到无菌化的处理,药物管理是一个非常精细的工作。对于药物管理存在的内部管控机制不健全,企业法人不够明确,董事会的核心地位没有得到加强。在药物试验的管理中没有做到以人为本,没有提高管理者和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对于企业文化的建设并不是很重视。在药物试验管理中,一些风险评估没有得到加强,奖励和惩罚机制没有得到落实。在内部沟通之中,存在一些障碍,各个部门九龙治水,职责没有得到权威性的统一。职责的统一对于一个企业的建设和药物试验管理机制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目前的现实情况中,药物试验的规模化、系统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加强。

(二)信息平台搭建不完善

当今社会信息化建设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在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过程之中,信息化建设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一的建设规划,容易形成信息孤岛。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种类繁多,但是互不兼容,业务交叉性比较大,但是信息的汇总能力是比较弱的。应当积极加强信息的建设,进行信息平台的搭建,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信息化意识不够强,对于人才的引进是比较乏力的。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过程之中,应当更加注重人才建设,注重吸引信息化建人才,但是目前却存在着信息化团队成长受到约束的情况,这些都是值得推敲和有待改善的。

(三)审查环节执行不到位

在药物临床试验管理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职责不明确、监督不到位的情

况。加强有效的监督对于药物试验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内部的自我管控和监督,有时起不到良好的作用,应当加强外部环境的监督,促进临床药物试验有效科学的进行。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主要存在的情况是很多监督都是流于表面,没有落实到实处,而且外部监督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对于目前的情况来说有效的监督是十分重要的。

四、解决我国药物临床试验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试验药物管理体系

药物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性的工程。在药物临床试验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之中,需要明确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需要加强董事会的核心地位,在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过程中应当以人为本。患者参与临床试验表面他们对试验人员的信任。要积极对患者做到关心和爱护,对他们的需求和临床药物表现应当做到明确的记录。在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过程之中,应当注重药物试验人员的基本素质,应当提高管理者的基本能力。同时应当注重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加强企业药物试验风险的评估和控制。也需要做到药物结果的预测以及市场调查和盈利预测等。同时,企业需要完善各种奖励和惩罚机制,促进切的公平,发挥药物试验管理人员的才能,做到积极的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在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注重信息化业务的引领,积极转换思路。信息化就是技术的革命,也是思维观念的革命。在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过程之中,企业的领导者应当更加注重信息化思维,做到协同有效的信息沟通,积极吸引信息化人才,进行平台的搭建。这样能够更好地促进信息的统一。统一规划能够促进管理模式的升级。也需要加强信息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进行oa系统的协助办公。积极推广和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落实到实处,需要在日常生活和日常工作之中做的积极的应用。信息化建设能够做的及时互动,资源共享形成高效的药物临床试验管理模式。

(三)加强审查环节建设

监督落实不到位,对于药物临床试验管理的整体监控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漏洞。在加强药物试验管理监控的过程之中,除了对于试验前的监督,试验中的监督和临床试验后的监督之外,更要做到外部监督,可以单独设立一个外部监督机构,

进行整个流程的把握,对于临床药物试验管理的整体流程,有一个明确的把握和监控。对于人员的监督,应当提上日程,对于管理人员存在的管理漏洞,需要积极的进行弥补,对于流程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进行积极的解决,促进整个临床试验过程合理、有序、科学的进行。

五、结束语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是药物研究和开发的重要环节,也是先决条件。目前在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还在起步阶段,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漏洞需要解决。在临床试验管理过程中,具体的管理方向不够明确,信息平台的搭建不够完善,执行监督的环节落实不到位,但是通过一定的方法这些是可以避免的。在今后的药物试验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药物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信息平台的建设,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整个管理体系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丽英,赵山明,郭彩会.我国药物临床试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8,11(04):162-163.

[2]马丽. 浅析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A]. 中国药理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中国药理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首届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C].中国药理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中国药理学会,2013:5.

[3]沈玉红,张正付,李正奇.我国药物临床试验实施问题及对策[J].实用药物与临床,2013,16(02):173-176.

[4]彭朋,元唯安,胡薏慧,汤洁,蒋健.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12,32(24):2006-2007.

[5]姚战鹏,贾艳艳,金鑫,王婧雯,杨林,马忠英,文爱东.浅析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药学与临床研究,2012,20(06):563-565.

[6]姚战鹏,王婧雯,金鑫,贾艳艳,马忠英,彭莉,文爱东.我国药物临床试验中的伦理问题与对策[J].中国药房,2012,23(21):1931-1933.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药物(注册)临床实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胸科医院药物临床实验机构,遵照中国及要求,参照国、外开展药物(注册)临床实验的经验,结合我机构专业特点,制定临床实验研究过程管理流程。 步骤一:申请者递交临床实验申请材料 申办者若有意在我院开展药物(注册)临床实验,首先按照机构办公室要求进行商洽,按照药物(注册)临床实验资料列表要求准备报送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本机构办公室秘书(婧,)登记备案。经秘书清点文件齐全后,开具回执。步骤二:项目立项审核 .机构主任\办公室主任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秘书递交药物临床实验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查; .由临床实验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审评会议; .临床实验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审核意见表,机构和申办者与临床科室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由办公室秘书将审核意见表转送; .同意提出研究小组成员,研究小组成员必须有相关培训证书。 步骤三:伦理委员会审核 .本单位为项目组长单位,由项目负责任()申办者研究组织()按照报送临床实验资料列表要求,将伦理申报材料递交给伦理办公室秘书,秘书审核资料齐全后,转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评审,最终将“审批意见”交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存档(彤群,:); .若本单位为项目参加单位,申办者将组长单位的伦理委员会批件交至机构办公室秘书备案;同时按照报送临床实验资料列表要求将伦理申报材料递交给机构办公室秘书,转交伦理委员会评审,最终将“审批意见”交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存档。 步骤四:通知审评结果 由医院伦理委员会秘书将伦理评审结果批件下达申办单位并报机构办公室备案。 步骤五:通过的临床审评项目签署协议或合同

机构办公室与通过临床审评的申办单位、按照合同模版拟定容,拟订经费预算,各方确定容无误后机构秘书递交机构主任签署协议书或合同书(一式四份,申办方二份,一份,机构办一份归档),协议正式签署后,方能开始启动临床实验项目。 步骤六:主持或召开研究者启动会议 .由申办者负责召集、主持本研究单位现场项目启动会,对等法规、实验方案及相关进行培训。该项目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均应参加; .若本单位为该项目的组长单位,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若为参加单位,主要研究者应参加研究者会议。 步骤七:临床实验材料及药品的交接 申请者应配合项目研究小组尽快将临床实验用药品交机构药物管理人员(药物管理员:芃,),药品管理参照本机构“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临床实验用药品的使用由研究者派专人按规定要求定期负责领取、保管、分发、回收和退还。 步骤八:项目实施 1.项目管理实施负责制。对研究质量、进度、协调负全责; 2.研究者遵照规、实验方案及相关实施临床实验; 3.申办者负责派出合格的、研究者所接受的监查员; . 机构将对实验项目质量、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对违背方案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机构办公室将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 在实验过程中,若发生,研究者按照相关的积极处理,并及时通报监查员和本院伦理委员会(:联系人:彤群); . 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管理部门或申办方发出稽查通知,本项目的应积极配合,做好准备接受稽查,并将稽察结果交机构备案; .申请人对本实验的涉及的伦理,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研究小组进行数据收集、分析,撰写总结报告。临床实验进行超过年以上,申办者须向伦理委员会和机构办公室递交年度总结报告。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 注释版

附件 填写说明:在如下填写说明中: 蓝色字体为说明性文字,作为自查过程的参考; 凡发现不符合条目中要求的情况,须将每个问题详细描述在各个条目下方。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 序号现场核查要点 一、Ⅱ、Ⅲ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等效性(BE)/人体药代动力学(PK)试验、疫苗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通用内容 1.临床试验条件与合规性(含各方在临床试验项目中职责落实) 1.1* 临床试验单位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条件与合规性: 1.1.1临床试验须在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院内进行(含 具有一次性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的批件),落实临床试验条件是 否支持试验项目实际的实施过程。 查看CFDA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或公告,以确认该试验进行时机构具备资格,确认资 质认定证书包含该试验的专业。 1.1.2具有合法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核对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核对所列试验与实际试验方案是否完全一致(包括试验药物的剂型、 剂量等);批件中特别提出的建议是否有在方案体现等。 1.1.3核对项目开始实施时间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 临床试验批件》时间相符性。 核对CFDA批件日期和中心启动(SIV)日期,SIV时间需在CFDA批件日期之后; 1.2 伦理审查批件及记录的原始性及完整性: 1.2.1有出席伦理审查会议的签到表和委员讨论的原始记录。 签到表可以通过查看伦理批件确认,核查签到表人数及组成是否符合GCP要求。 由于委员讨论的原始记录属于伦理委员会内部文件并且可能不一定提供给监查员查看,因此 须向机构或伦理负责人员确认委员讨论原始记录是否存档,然后备注:“经与xx(职位,如 机构秘书)确认,委员讨论的原始记录为伦理委员会内部文件,已按规定保存完整。”如可 能,请提供存档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1.2.2委员表决票及审查结论保存完整且与伦理审批件一致。 查看伦理委员会批件,其中须包含委员最终投票结论(表决意见)和审查结论;

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法规与技术规范

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法规与技术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 https://www.360docs.net/doc/f66679116.html,/policy.do?method=view&id=3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 https://www.360docs.net/doc/f66679116.html,/policy.do?method=view&id=309 3.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 https://www.360docs.net/doc/f66679116.html,/WS01/CL0053/24529.html 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改草案)(2014) https://www.360docs.net/doc/f66679116.html,/article/cazjgg/201402/20140200394953.shtml 5.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 https://www.360docs.net/doc/f66679116.html,/WS01/CL0053/24473.html 6.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指南(试行)(2014) https://www.360docs.net/doc/f66679116.html,/plus/view.php?aid=521 7.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 https://www.360docs.net/doc/f66679116.html,/plus/view.php?aid=520 8.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04) https://www.360docs.net/doc/f66679116.html,/WS01/CL0058/9346.html 9.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2004) https://www.360docs.net/doc/f66679116.html,/WS01/CL0058/9346.html 10.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细则(试行)(2014) https://www.360docs.net/doc/f66679116.html,/plus/view.php?aid=522 1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标准(2009) https://www.360docs.net/doc/f66679116.html,/WS01/CL0087/42913.html 12.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工作细则(2010) 13.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2008) https://www.360docs.net/doc/f66679116.html,/policy.do?method=view&id=323 14.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2011) https://www.360docs.net/doc/f66679116.html,/WS01/CL0844/67395.html 1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平台的公告(2013)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恶性肿瘤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命的一类疾病,尽管现有治疗手段取得了一定疗效,但多数肿瘤患者生存时间有限,缺乏有效的可以治愈的药物,亟需开发新的药物来满足需要。在抗肿瘤药物的风险效益评估中,医护人员和患者可能愿意承受相对较大的安全性风险,所以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除遵循一般药物临床研究原则外,还应考虑其特殊性。由于肿瘤生物学研究的进展,一些新的作用机制、作用靶点的抗肿瘤药物不断涌现,呈现出不同于以往传统细胞毒类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点;肿瘤疾病的药物治疗也从以往的单纯追求肿瘤缩小向延长患者的生存期、提高生存质量转变,这些改变使抗肿瘤药物临床疗效评价终点指标也出现较大改变。因此,传统的抗肿瘤药物开发模式已经变得不适宜,需要更多地探索能加快和促进开发进程的临床研究策略。 本指导原则将对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一般考虑进行阐述,重点阐述在不同临床研究阶段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旨在为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的设计、实施和评价提供方法学指导。申请人在进行临床研究时,还应当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既往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要求进行,对于一般药物临床研究需要遵从的原则以及与其他指导原则重复内容在本文中不再赘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抗肿瘤新化合物的临床研究,抗肿瘤生物制品也可参考部分内容,不适用于中药制剂。药物类别上主要针对细胞毒

类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由于非细胞毒类药物(如信号传导抑制剂,生物反应调节剂,激素类等)是目前新药开发的主要方向,本指导原则也将尽可能对此类别药物临床研究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 本指导原则中的观点仅代表SFDA当前对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的一般性认识,不能涵盖在新药研发中遇到的所有情况,申请人在研究中应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尤其应注意的是,抗肿瘤药物研究理论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可能对将来抗肿瘤药物开发模式产生影响,因此申请人可以积极探索更为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并及时寻求SFDA 药品注册部门的建议。 二、临床研究的总体考虑 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过程通常分为Ⅰ期、Ⅱ期和Ⅲ期临床试验。Ⅰ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是对药物的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进行初步研究,为后期研究给药方案的设计提供数据支持;Ⅱ期临床试验主要是探索性的研究,如给药剂量探索、给药方案探索、瘤肿有效性探索等,同时也观察安全性;Ⅲ期临床试验则在Ⅱ期基础上进一步确证肿瘤患者临床获益情况,为获得上市许可提供足够证据。 需要指出,这种临床研究的分期并不是固定的开发顺序。在本指导原则中,尽管对Ⅰ、Ⅱ期探索性试验和Ⅲ期确证性试验区别对待,但统计假设的建立和检验也可以成为Ⅱ期临床试验的一部分,同样,部分探索性研究也可能成为Ⅲ期临床试验的一部分。 由于Ⅲ期临床试验需要提供生存获益的疗效数据,试验周期较长,因此可以采用探索的开发模式,按照预定的中期分析计划,依据不断积累的信息,对临床试验方案进行调整。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常见问答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 常见问答 2019年4月

前言 2018年1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适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二级指导原则的 公告》,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药物临床研究期间报告严重且非预期的药品不良反应适用《E2A:临床安全数据的管理:快速报告的定义和标准》《Ml:监管活动医学词典(MedDRA)》和《E2B ( R3 ):临床安全数据的管理:个例安全报告传输的数据元素》”。 2018年4月27日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的标准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期间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SUSAR)快速报告的重点内容和报告途径。 本问答文件是在上述基础上,对于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实施以来部分共性问题的统一解释和澄清,供申请人 / CRO 参考和遵循。 随着快速报告工作的逐步完善,本问答文件后续也将不断进行增补和更新,在使用过程中,需注意采用最新的版本。

目录 █快速报告的范围 (3) █快速报告的时限 (7) █提交方式 (8) █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 (9) █Gateway账户申请及测试 (9) █申请人之窗与XML格式文件 (10) █E2B数据元素相关要求 (12) █破盲与阳性对照药、安慰剂报告问题 (12) █受理号填写 (14) █MedDRA词典 (15) █其它潜在严重安全性风险信息 (15) █咨询途径和方法 (16)

快速报告的范围 Q1.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的标准和程序》(以下简称《标准和程序》)中第一条“申请人获准开展药物(包括中药、化药及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后,对于临床试验期间发生的所有与试验药物肯定相关或可疑的非预期且严重的不良反应都应向国家药品审评机构进行快速报告”。此处的药物包含范围是什么?疫苗是否包含在内? A1. 此处的药物包含与注册申请有关的中药、化药、生物制品。疫苗包含于生物制品中,因此,疫苗临床试验也需按照上述《标准与程序》进行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的快速报告。 Q2. 疫苗临床试验,是否可以按照2014年发布的《疫苗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管理规定(试行)》,而不必执行《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的标准与程序》? A2. 疫苗临床试验应该执行《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的标准与程序》。 2014年发布《疫苗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管理规定(试行)》时,我国 尚未加入ICH,而目前我国已加入ICH并成为管委会成员。2018年1月25 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适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

药物临床试验构管理规定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指资格认定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要求认定的,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简称“试验专业”)是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通过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的专业。 第三条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的药物临床试验,须在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中进行。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认定、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定期评估和现场检查等。 第二章资格认定 第五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简称“资格认定”)是指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对申请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所具备的药物临床试验条件,包括药物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研究人员、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等进行系统评价,作出其是否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资格决定的过

程。 第六条申请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二)具有与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诊疗技术能力; (三)具有急危重症诊疗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与处置能力; (四)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 (五)具有与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独立的办公场所、临床试验用药房、资料室及必要的设备设施; (六)具有与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医技科室; (七)具有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八)具有防范和处理药物临床试验中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和措施; (九)具有经过药物临床试验技术与相关法规的培训、能够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 (十)申请资格认定的专业近三年按照GCP要求开展过上市后药品的临床研究,具有与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床位数和受试者人数; (十一)具有能够承担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任务的伦理委员会。 第七条申请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应根据所具备的药物临床试验的条件和专业特长,结合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实

浅谈药物临床试验中的伦理问题

中国医学伦理学Chinese Medical Ethics 2011年12月 Dec.2011 第24卷第6期 Vol.24No.6 http:∥www.yxllx.com E-mail:zgexllx@mail.xjtu.edu.cn 浅谈药物临床试验中的伦理问题* 江春艳,杨国斌**,郑均,王倩,罗冰 (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医务部,江苏南京210002) 〔摘要〕通过探讨一些药物临床试验中出现的几种伦理问题以及我国在保障受试者权益方面面临的一些挑战。提出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受试者,长远地发展我国临床试验工作,需要从亟待完善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者专业水平尚待提高,伦理审查的力度有待加强,国家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方式有待调整等方面加快我国临床试验的能力建设的步伐。 〔关键词〕临床试验;受试者;医学伦理;药物试验;药事伦理 〔中图分类号〕R-0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565(2011)06-0781-02 On the Ethical Problem in Drug Clinical Trials JIANG Chun-yan,YANG Guo-bin,ZHENG Jun,WANG Qian,LUO Bing (Department of Medical Management,Nan-jing General Hospital of Nanjing military Command,Nanjing210002,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s a number of ethical issues in drug clinical trials.In China we face some challenges in protecting subjects'rights.In order to protect our subjects more better and get a long-term develop-ment of our clinical trials,we need to accelerate the pace of capacity building on improving laws and regulations,improving the level of research,increasing supervision and other aspects of our clinical trials.Key words:Cinical Tial;Subjects;Medical Etics;Drug Trials;Pharmaceutical Etics 药物临床试验是新药开发上市前的关键步骤,也是验证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的必经之路。药物临床试验是一种特殊的科学研究,其受试者为人类,因而涉及诸多的伦理问题。1药物临床试验中出现的几种伦理疑问 1.1受试者是否沦为试验中的“小白鼠” 在被认作是“临床医学史上的丑闻”的“塔斯基吉梅毒试验”、纳粹的人体试验、Willowbrook肝炎病毒试验等事件中,人类的弱势群体被当成了科学发展中的“小白鼠”。无辜的受试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付出了健康和生命的代价。伦理道德也因此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为了保障受试者的权益,《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宣言》等国际公约相继出台。然而,在人权喊得比任何时候都响的今天,这样的事就不再发生了吗?有报道称“印度穷人正在沦为临床研究中的‘小白鼠’”。由于人口基数大、病例样本丰富,临床试验成本低,欧美许多大型的制药企业把药物临床试验的重心移向了亚洲,尤其把目光盯在了一些发展中国家上。在有的国家或地区很多穷人甚至把试药的报酬当作生活主要来源。在中国,“职业试药人”这一特殊群体也渐渐浮现出来。[1]而这些受试者的权益能否真正得到保障,就不得而知了。1.2参与试验的人群是否为招募广告所误导 临床试验的申办者为了缩短试验的周期,扩大受试者的入组范围,会要求研究者拟定受试者的招募广告,并且通过社区告示、网络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广告中的一些不良信息会对受试者产生误导,受试者不能在客观考虑风险与受益的基础上参与试验。[2]尽管按照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规定,受试者招募广告必须经过伦理委员会批准,但事实上,我国临床试验机构的伦理委员会很少在审查临床试验方案的同时审查招募受试者的广告,并且这些招募广告多是在试验开始后才拟定的,申办者还没有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就已经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了。 1.3“知情同意”究竟知情与否 参加临床试验前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但签署知情同意是否等同于“知情同意”呢?受试者必须获知临床试验的目的,试验方法等,对受益和风险进行客观的评估后才能做出是否参与临床试验的决定。实际上,大部分受试者对医学专业所知甚少,对临床试验的方案和流程不能完全了解。例如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肿瘤患者,为了能够免费获得昂贵的抗肿瘤药物治疗,很快便签署了知情同意书,至于知情同意的过程,不过成为了一种形式而已。 — 187 — ***基金项目:南京军区科技创新课题(09MA085);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六批资助项目;江苏省医学人文科学基金 (JSYRKJ2010B2001) 通讯作者

临床试验大数据核查指导原则

实用标准文档 附件3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指导原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进一步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数据核查要求,保证药品检查质量,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目的 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数据核查的主要目的是对生物等效性试验和临床有效性试验等临床研究数据开展核查,确认其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二、组织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数据核查的统筹和监督管理。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负责指导全国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工作,负责组织对国内仿制药品的临床试验数据进行抽查;负责组织对进口仿制药品的国内临床试验数据进行核查;负责组织对进口仿制药品的国外临床试验数据进行抽查;负责对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在技术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临床试验数据问题开展有因核查。 (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受理的国内仿制药品的临床试验数据进行核查。 三、程序 (一)国内仿制药品 1.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一致性评价资料和补充申请资料进行接收、受理和形式审查。一般在形式审查后30日内组织临床试验数据核查。 2.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申请人提交的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数据核查申报表》(附1)制定核查方案,选派核查组。

核查组一般由2~4名核查员组成,核查组按照核查方案开展核查,并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发现问题》(附2)、《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报告》(附3)。 3.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报告》进行审核。 4.核查中心依据各省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现场核查进展情况,定期制定抽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进口仿制药品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对一致性评价资料和补充申请资料进行接收、受理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后将资料送核查中心。 2. 对申请人提交的进口仿制药品的国内临床研究数据,核查中心一般在收到资料后30日内组织核查。 核查中心结合申请人提交的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数据核查申报表》制定现场核查方案,选派核查组。核查组一般由2~4名核查员组成,核查组按照核查方案开展核查,并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发现问题》《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报告》。 3. 对申请人提交的进口仿制药品的国外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中心依据申报情况,定期制定抽查计划,开展境外现场核查工作。 4. 现场核查结束后,核查中心将核查结果转交一致性评价办公室。 四、基本要求 (一)确保受试者的安全与权益得到保护 所有的试验方案及其修改均应经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核后方可实施,而且必须在得到受试者候选人或其合法代表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后才能开始试验。 (二)确保评价产品的一致性 用于生物等效性试验和临床有效性试验的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应与拟供应市场的产品具有一致的生产条件、生产批量、生产工艺处方、原辅料来源和生产设备。涉及变更的,应当与变更后的保持一致。 (三)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临床试验开展的合规性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考核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考核题库 一.单选题 1 .实施临床试验并对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的负责者。 A.研究者 B .协调研究者 C.申办者 D.监查员 2 .在多中心临床试验中负责协调各参加中心的研究者的工作的一名研究者。 A .协调研究者 B.监查员 C.研究者 D.申办者 3 .伦理委员会应成立在 A .申办者单位 B .医疗机构 C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D .监督检查部 4 .下列哪一类人员不必熟悉和严格遵守《赫尔辛基宣言》? A .临床试验研究者 B .临床试验药品管理者 C .临床试验实验室人员 D .非临床试验人员 5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何时开始施行? A . 1998.3 B . 1998.6 C . 1996.12

D . 2003.9 6 .下列哪一项不是申办者在临床试验前必须准备和提供的? A .试验用药品 B .该药临床研究资料 C .该药的质量检验结果 D .该药的稳定性试验结果 7 .以下哪一项不是研究者具备的条件? A .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 B .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资格 C .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所需的人员配备 D .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组织能力 8 .任何在人体进行的药品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用药品 的作用、不良反应及 / 或研究药品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 确定试验用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A .临床试验 B .临床前试验 C .伦理委员会 D .不良事件 9 .关于知情同意书内容的要求,下列哪项不正确? A .须写明试验目的 B .须使用受试者能理解的语言 C .不必告知受试者可能被分配到试验的不同组别 D .须写明可能的风险和受益 10 .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反应事件,但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A .不良事件

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工作技术指南的通告(2016年第112号)

附件 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工作技术指南 一、概述 临床试验数据质量是评价临床试验结果的基础。为了确保临床试验结果的准确可靠、科学可信,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规定和指导原则,用以规范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整个流程。同时,现代新药临床试验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又为临床试验及其数据管理的规范化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也推动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积极探索临床试验及数据管理新的规范化模式。 (一)国内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现状 我国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Practice,GCP)对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提出了一些原则要求,但关于具体的数据管理操作的法规和技术规定目前还处于空白。由于缺乏配套的技术指导原则,我国在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方面的规范化程度不高,临床试验数据管理质量良莠不齐,进而影响到新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客观科学评价。此外,国内临床试验中电子化数据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模式大多基于纸质病例报告表(Case Report Form,CRF)的数据采集阶段,电子化数据采集与数据管理系统应用有待推广和普及。同时,由于缺乏国家数据标准,同类研究的数据库之间难以做到信息共享。

(二)国际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简介 国际上,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的药物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ICH E6 GCP)对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有着原则性要求。对开展临床试验的研究者、研制厂商的职责以及有关试验过程的记录、源数据、数据核查等都直接或间接地提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以保证临床试验中获得的各类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 各国也颁布了相应的法规和指导原则,为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供具体的依据和指导。如:美国21号联邦法规第11部分(21 CFR Part 11)对临床试验数据的电子记录和电子签名的规定(1997年),使得电子记录、电子签名与传统的手写记录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从而使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能够接受电子化临床研究材料。据此,美国FDA 于2003年8月发布了相应的技术指导原则,对Part 11的规定作了具体阐释,并在计算机系统的验证、稽查轨迹,以及文件记录的复制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 2007年5月,美国FDA颁布的《临床试验中使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的指导原则》(Guidance for Industry: Computerized Systems Used in Clinical Investigations)为临床试验中计算机系统的开发和使用提供了基本的参照标准。 而且由国际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学会(Society of Clinical Data Management, SCDM)还形成了一部《良好的临床数据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Data Management Practice,GCDMP),该文件为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工作的每个关键环节都规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

附件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指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等要求,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能力的机构。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以注册为目的的药物临床试验,以及开展药物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应当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凡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医学研究机构和医药高等学校及社会力量投资设立的临床试验机构均可备案,仅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相关的生物样本等分析,不实行备案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建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备案平台,网址:***)。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各自部门职责负责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条件 第五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项目应当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相一致; (二)具有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诊疗技术能力; (三)具有与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独立的工作场所、临床试验用药房、资料室,以及必要的设备设施; (四)具有掌握药物临床试验技术与相关法规,能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主要研究者具有高级职称,参与过3个以上药物临床试验; (五)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专业具有与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床位数和/或门急诊量; (六)具有急危重病症抢救的设施设备、人员与处置能力; (七)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机构; (八)具有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医技科室; (九)具有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十)具有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十一)具有防范和处理药物临床试验中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与措施; —2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信息平台操作手册及填报详情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 系统操作手册 (版) 厦门市南方科宇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12 月

文档信息 版本记录

目录 第一章系统总体说明 (1) 1.系统功能综述 (1) 1.2系统角色划分 (1) 1.3系统主要流程 (2) 第二章注册与登录 (3) 注册 (3) 统一注册平台 (3) 新用户 (5) 老用户 (15) 登录 (20) 系统登录 (20) 首页 (25) 第三章机构注册管理 (27) 待核对 (27) 已核对 (29) 第四章药物机构备案管理 (31) 机构信息维护(机构填报人) (31) 基本信息 (32) 组织管理机构 (34) 备案专业 (36) 伦理委员会 (39) 年度总结 (40) 4.16接受境外药监部门检查情况报告表 (40) 4.17提交备案内部审核 (42) 第五章咨询单位联系方式 (44)

第一章系统总体说明 1.1系统功能综 述 本系统采用 JAVA 开发语言,使用 B/S 架构。为了达到更好的使用效果,建议使用 Windows7 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及以上的浏览器,如使用 360 浏览器,请使用极速模式;屏幕分辨率建议设置为 1366*768 及以上。 表功能模块表 表角色划分表

角色角色说明 请。查询监督检查信息。 系统管理员拥有系统所有权限。 图系统主要流程图

第二章注册与登录 通过网址,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至少完成法人账号 和一个个人账号的注册。 1.新用户:首次使用本系统的临床试验机构,账号注册成功后,需要在本系统中补充资料,并等待监管部门核对,补充资料核对通过后,才能登录系统。 2.老用户:之前已在本系统成功注册的临床试验机构,需要完成新注册的法人账号和一个个人账号,与本系统之前注册的内审和填报账户之间的绑定。 无论是新用户还是老用户,最终法人账号应绑定为系统的内审账户,个人账 号应绑定为系统的填报账户。 2019 年12 月1 日,随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升级为“药物和医疗器械临 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开放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功能,原来已经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账号申请的,并且已经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完成账号绑定的,可直接选择子系统进行后续操作;如果 没有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完成账号绑定的,按照老用户进行后续操作。如果原来没有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 中完成账号申请的,按照新用户进行后续操作。 2.1注册 2.1.1统一注册平台 A.机构用户点击网址,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至少完成一个机构法人账号和一个个人账号的注册,注册方法见网页右侧“帮助”—“注册”。如图和所示。

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管理指南

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管理指南 第一章总则 临床试验用药物作为临床试验的核心,对试验结果的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保证临床试验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规范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所定义的临床试验用药物,是指用于临床试验中的试验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GCP)。包括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的研究药物(GCP),以及一个已上市药品以不同于所批准的方式适用或组合(制剂或包装),或用于一个未经批准的适应证,或用于收集一个已批准用法的更多资料。(ICHGCP) 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使用和管理是药物临床试验的重要环节。一方面,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与稳定性直接决定着临床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另一方面,与上市销售的药品相比,临床试验用药物给受试者带来的潜在风险更大。(药物临床试验与GCP指南,GCP)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按照GMP条件生产,保证试验用药的质量和稳定性,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2)确保试验用药物在运输、分发、储存、使用过程中不变质、不受污染,过期药物要及时更换;(3)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明显与上市药物相区分,避免误用;(4)包装和标识符合盲法、随机等试验设计的要求;(5)仅用于参加试验的受试者,不得买卖或赠送其他人员;(6)在试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试验方案规定的给药方案分发和用药;(7)建立试验用药物的接收、分发、使用、冋收、销毁记录和计数制度并做好记录。(药物临床试验与GCP指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其临床试验用药物(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生产、使用和管理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各方的职责要求 第一节申办者的职责 申办者是临床试验的发起者和管理者,负责临床试验用药物的准备和提供,申办者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ICHGCP) (1)在开展临床试验之前,申办者应当保证关于临床试验用药物有足够的非临床研究和/或临床研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支持所开展的临床试验。 (2)申办者应当保证试验用药物(包括活性对照品和安慰剂)具有适合产品开发阶段的特性,按照适用的GMP生产、处理和储存,并保证试验用药物在整个试验开展期间的质量和稳定性。 (3)申办者应当按试验方案的要求对试验用药物进行适当的包装,试验用药物的包装应当能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受污染和不可接受的变质。包装和标签还应符合盲法、随机等试验设计的要求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4)申办者负责向研究者/研究机构提供试验用药物,以及向研究者/研究机构提供如何安全接收、处理、储存、分发、从受试者处回收未使用药物以及将未使用药物返回申办者的书面操作程序。 (5)申办者应建立试验用药物在生产、检验、包装、贴签、发运、供应、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记录系统。 (6)申办者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的全过程负责,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

最新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总结-(1)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工作总结 根据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标准(2017版)和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的相关要求,我院自2017年1月份启动创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依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版)的标准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以质量控制为抓手,注重内涵建设;加强机构办管理人员及各专业科室相关人员的培训;强化临床试验相关的伦理审查;规范伦理委员会的管理;大大提高了临床试验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对2017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我院自2017年1月份启动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创建工作,3月份召开了创建动员大会。先后成立了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管理机构、机构伦理委员会和机构工作实施方案。机构办公室配置机构药房,资料档案室、质控小组。根据各临床专业的综合实力及科研技术水平遴选了17个临床专业研究团队。 二、制定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 机构办公室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版)

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的具体要求,起草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20条、各类人员职责14条、药物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89条、药物临床试验设计规范5条并汇编成书100本,汇编印发应知应会手册300册。 三、强化药物临床试验培训,保证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 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参加院、内外GCP及相关技术规范培训:2017年的3-6月份有关院领导带领办公室成员先后到省、市级具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质的6家医院调研参观学习;4-5月份组织两次38人次参加的江苏省药物临床试验法规、技术及实务操作和伦理审查技术高级培训班;7月份邀请有关药物临床试验知名专家,在我院举办由中国药理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国家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培训班,约240人参加。目前共有129人次取得了国家级、省级药物临床试验培训证书。在创建期间组织院内培训8次约300人次,涉及内容包括对17个临床专业科室的研究者、质量管理员、药品管理员的专题培训及药物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与不良事件处理、进行心肺复苏、呼吸机、除颤仪等设备使用的SOP进行培训。四、 五、完成试验设施设备的配备 2017年8月份完成了机构办公室、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各申报专

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分析

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分析 摘要临床试验是新药研究开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新药上市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价起到关键性的作用。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管理技术在医疗卫生行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药物临床试验的数据信息化管理也在不断进步。本文通过探讨信息化管理系统在药物临床试验中的应用,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要求,明确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标准和原则,研究适用于局域网络环境下的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系统。 关键词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系统 1 国内外研究现状 目前,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电子化数据管理系统有甲骨文公司的Oracle Clinical(OC)、Medidata Solutions 公司的RA VE、赛仕软件公司的SAS? Clinical Data Integratio 和JMP/SAS Clinical、Study Builder 公司的Study Builder、Clinical,Phase Forward 公司的Clin Trial,Nextphase 公司的CT Series,Clinsource 公司的Trial XS等等。国内一些临床试验机构和企业开发并应用了相关的临床试验信息管理系统,如南京海泰公司的临床试验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中国中医科学院临床评价中心研制的Clin Research、宏能软件公司开发的Magnsoft GL Padmin、博奥生物有限公司开发的GCP-DMS(Good Clinical Practice Data Man-agement System)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制的DataFax等[1]。 国外开发的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系统虽然功能比较齐全,操作方便,但是价格却非常昂贵,且操作界面都为英文,对于国内用户而言却实用性不强。以甲骨文公司的产品为例,该公司的OracleClinical系统最初价格为200万至250万人民币,而且每年还需支付20%的使用费,即40万至50万人民币,一般国内企业无法承担这样的费用。国内的一些软件开发公司开发的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系统,一般都采用中文界面,但功能相对较少,在应用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缺陷,而且稳定性不够,如数据的录入过程不方便、用户界面的美化程度不够、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不佳等。而且,目前国内科研机构引入EDC的不多,实际使用中价格不菲,需求分析过于烦琐,不适用我国临床研究的实际情况。 2 系统业务流程分析 2.1 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结构 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系统(简称系统)是一款基于网络操作的规范化、集成化的项目综合数据管理平台,为实现药监监管部门及药品临床试验研究机构对药品临床试验项目及数据的基于GCP的标准规定,建立全程性、安全性、时效性和权威性强的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信息平台来改进传统管理方式,从而提高监管信息传递的数量和质量,提高试验过程监管的水平与力度,而管理信息

医院《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定》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药物临床试验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和研究水平,确保试验结果科学可靠,充分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及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研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临床药理基地、药物临床试验相关专业科室、实验室及辅助科室。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药物临床试验包括药物临床Ⅰ、Ⅱ、Ⅲ、Ⅳ期和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医院临床药理基地(以下简称为基地)在医教部领导下,负责承接药物临床试验,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科室临床试验项目的实施,对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并审定药物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第五条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药物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评价、监督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处理。 第六条各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科室具体负责本专业药物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管理和总结,并接受基地及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基地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部分涉及面广、复杂性强的药物临床试验的具体试验方案进行审查、指导和评价。 第三章试验流程 第八条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由基地办公室统一承接 并严格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报基地主任审批并登记备案。 第九条承接试验项目后,由基地办公室与相关临床专业科室协调,共同确定承担专业、承担类型(负责或协作)及其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 第十条试验承担专业科室应积极参与临床试验文 件的制定和/或讨论。 (一)作为项目研究负责单位,试验承担专业科室应指定人员(副高以上职称研究者)协助申办者制定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等临床试验文件,并会同申办者召集基地及各临床试验协作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协调会,讨论通过临床试验文件。 (二)作为项目研究协作单位,试验承担专业科室和基地应派代表参加由研究负责单位组织的项目实施协调会,并参与讨论。 第十一条所有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必须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