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

概述:生产力的发展迟早会引起起生产关系的变化,在这里应注意:

(1)在封建社会中,所有制关系主要指土地所有制(生产关系的重点)。

(2)产品分配形式主要是指赋税、摇役、兵役、地组等。

(3)人们生产中的地位主要是阶级关系.

本专题概况(土地所有制形式)

农业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土地是我国古代人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是构成封建生产关系和一切经济关系的基础。在中国古代史上,土地制度可分为三个阶段:

原始社会: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土地归氏族公社所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

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井田制,实际是国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封建社会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三重形式)。

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从本质上讲,都是私有制。

一、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

1、性质: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

它是土地私有制不发达的表现。

2、兴衰:

它始于商朝,完备推广于西周,春秋后期逐渐瓦解。

3、内容(权利与义务):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能世代享用,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果实

4、特点

5、瓦解原因

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封建剥削制度确立起来

二、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

建地主土地私有制,战国确立。商鞅变法规定:废井田,开阡陌,政府承认田地归私人所有,允许自由买卖,标志着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用地租剥削农民。这种制度是我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制度。

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国有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封建土地所有制三者的地位:

1、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支配地位,但却广泛而分散,与地主土地所有制同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基础,但由于经济力量薄弱,往往被兼并。

2、国有土地是封建政府掌握的土地在封建杜会整个过程中不占主导地位,一般作为农民个体土地所有制出现危机时的后备补充。

3、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产生关系的基础,它的发展导致土地兼并。如西汉后期的土地兼并,东汉豪强地主占有大量肥田沃土,唐后期土地兼并,明后期土地兼并。

1、地主土地所有制

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它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地主阶级正是凭借对土地的垄断,迫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于他们。这种土地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二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阻碍了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

2、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有王田制(新)、屯田制(三国)、均田制(北魏至唐中期)三种形式:

随着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地位的确立和巩固,地主阶级的势力也会日渐恶性膨胀,土地兼并就随之加剧。农民失去土地,无以为生,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激化,农民揭竿起义,以求生存。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统治,增加财政收入,采取某些措施遏制土地兼并,保证农民获得少量土地,如北魏、隋唐的均田制和清前期的“更名田”等,这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在封建制度下土地兼并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1)王田制(如王莽时实行):

·性质:

形式上表面上似乎是奴隶制阶段井田制的恢复,但性质仍为封建土地所有制。

·目的:

是托古改制、限制兼并,缓和阶级矛盾,

·内容:

把全国田地改称王田,不许买卖,规定一家不满8个男子,占田不准超过900亩,多占的要分给族人或乡里;没有土地的农民按一夫一妇100亩的标准分给。

·结果:

王莽企图以此抑制地主官僚的土地兼并,缓和阶级矛盾,但由于遭到贵族官僚的反对而废除了。

(2)屯田制:

·起源:

屯田古已有之,汉代实行过,当时主要是为了戍边和保证军需。

·推行情况:

不少朝代都实行过,如西汉、东汉、曹魏、蜀、金朝、元朝、明朝、清初都实行过。东汉末年,军阀混战,农民背井离乡,土地荒芜,在这种情况下,曹操推行屯田。后来,魏、蜀、吴也都实行屯田。

·基本特点和具体做法:

屯田制是封建制的土地国有制,屯田民只有土地使用权;

含有兵农合一成分

·方式:

这是政府或统治者组织的农民或军队的开荒种地。屯田有军屯、民屯。军屯:由士兵屯垦;民屯则招募流亡农民进行屯垦;屯田农民要按军事编制组织起来,政府设官管理;屯田民要分别不同情况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但他们不再负担兵役。

·作用:

屯田制的推行,安置了大批流亡农民,有利于稳定了社会秩序,缓和社会矛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曹操推行屯田,保证了军粮供应,为统一北方提供了物质条件。

(3)均田制:

·实行情况:

均田制是我国古代影响很大的土地制度。均田制始于北魏(485年),流行隋唐,且被日本借鉴、吸取,其影响深远。

·背景:

这两种形式,往往是在经历了一场战乱和社会动荡之后,国家控制了大量无主土地的情况下实行。

·目的:

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和徭役征发。

·前提条件:

政府掌握大量的无主荒地。社会上存在大量无主荒地和劳动力,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实行这种制度不触及贵族地主利益,农民对国家承担租赋徭役,贵族地主无此负担。·内容:

A、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给农民一定数量的田地。奴婢、耕牛也相应受田;——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地主利益也都得到了保障。

B、土地不得买卖;——对土地兼并有所限制。

C、官吏得给公田;——其利益得到了保障

D、农民对封建国家的租、调、役负担。(贵族、地主却无此负担。)

“均田令”规定:15岁以上的男子和妇女开始向政府领种土地,到了不能劳动或者身死时,再把土地还给政府。土地有两种,无主的荒地称露田,按规定还给政府,不能买卖。已经耕种过的土地称桑田,按规定不必还给政府,可以买卖。政府规定,一夫一妇要向国家纳租粟二石,纳调帛一匹,产麻的地方纳布一匹(不交帛)。此外,农民还要向政府承担一定的徭役杂调。

·作用:

授田时,既不触动地主的土地,又能使农民得到一定土地,因此,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和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和徭役征发;

促进了北方少数民族的封建化和北方民族大融合;

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封建土地制度。(比较完备)

·瓦解原因:

唐后期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没有可分土地,均田制则无法继续实

行。

(4)清前期的“更名田”

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

这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不占主要地位,但人数众多,春秋时期,一部分奴隶和平民以及没

落贵族自己垦种的这部分土地,使他们成为小块土地所有者,成为一家一户的自耕农。封建

社会各个朝代都存在这种自耕农土地所有制,这种小农经济同地主土地所有制一样,是对封

建生产关系内容的重要补充,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共同构成封建经济基础,是专制主义中

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重要基础。在封建经济发展过程中,地主不断兼并农民的土地,

使这种土地所有制不断破产。

特点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

认识:

古代土地制度变革与调整的实质

中国封建土地制度下,土地兼并是最大特征:

A:土地兼并是封建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地主阶级力量增加的表现,是封建土地私有制

存在的情况下,封建社会无法克服的经济现象;

B:当土地兼并严重时,两种矛盾突出起来;一是农民地主的矛盾,二是封建国家同地

主的矛盾。这两种矛盾的发展,将出现两种可能的结果,一是封建政府采取抑制土地兼并的

措施,使兼并得到一定的缓和,二是导致农民起义的爆发。

中国古代封建政权建立初期比较有远见的统治者,往往运用政权力量对土地占有状况

进行整体。

A:调整的原因: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导致地主阶级矛盾激化,封建统治的危机爆发,

广大农民为反抗压迫,求得生存,揭竿而起。封建国家由于统治力量削弱,在农民起义打击

下,迅速消灭。

B:调整的基本点:一是确保国家控制一定数量土地以保证维护强大的国家机器所必需

的赋税和财政收入;二是安定农民,使农民获得一定土地,以恢复生产,稳定统治。

三、中国近现代史上的土地制度

旧中国的广大农村,绝大部分土地集中在不足农村人口总数1%的地主富农手中。这种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的剥削关系,给广大农民造成极痛苦,阻碍着整个社会生产力的改革。因此,土地问题成了中国社会的一项基本问题,变革土地制度,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重要标准。

(1)民主革命时期各阶级的土地政策

A 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大朝亩田制度》,核心内容就是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按人口和年龄平均分配土地,是几千年来农民反封建斗争的思想结晶。

B 资产阶级革命派: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纲领中,“民主”的含义就是平均地权,但未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革命胜利后,国家用“核定地价”的办法实现土地国有,最后达到“国民共享”的目的。

C 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中国共产党制定土地政策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如1931年的土地政策,1947年的<<中国土地大纲>>,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但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是个例外。由于终日民族矛盾尖锐,当时采取“农民交租交息,地主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有利于联合地主阶级抗日。

(2)建国后农村经济落后的四次调整

A 第一次:土地改革

原因: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核心内容: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结果:解放了生产力,为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B 第二次:小农经济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核心内容:把土地等生产资料由私有制变为公有制,并实行集体经营

结果: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力

C 第三次:人民公社化

原因:党的主要领导人主观认为农业合作化的规模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越能促进经济的发展。

核心内容:提高公有化程度,扩大公有化规模

结果:严惩挫伤了生产者的积极性

D 第四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原因:党中央总结了合作化的经验教训,作出正确的决策

核心内容:坚持土地国有制,改革经营管理方式,实行分户经营,自负盈亏结果: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产去得了举世瞩目的

成就。

练习:

下列对均田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实施的根本原因是先进经济形态的迫使

B.实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政府的财政收入

C.破坏的根本原因是封建土地制度

D.破坏的直接原因是封建经济的停滞

土地是我国古代人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不同时期存在着不同的所有制形式。结

合有关知识回答1—2题。

1、“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是对我国古代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井田制的形象描

述,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①奴隶社会实行土地国有制②井田制实质上是一种私有制③井田制是私有制不发

达的产物④随着井田制结束,分封制也消失了

A.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①②③④

2、我国封建社会存在着国有土地、地主土地和自耕农土地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以下

表述不正确的是①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在封建社会一直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②农民土

地所有制也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长期存在的基础③封建土地所有制是重农抑商思

想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基础④随着封建社会的结束,上述土地所有制形式在中国逐渐消

A.①④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②

均田制是我国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结合有关知识回答3—5题。

3、促使北魏实行均田制的根本原因是

A.汉族地主的建议

B.南北对峙的形势

C.民族融合的趋势

D.先进的经济形态

4、唐朝均田制与北魏均田制所起的作用的不同之处是

A.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B. 使农民获得了一些土地

C. 促进了北方民族的封建化

D.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5、实施均田制的直接受益者和最终受益者分别是

A. 地主、国家

B.农民、地主

C. 农民、国家

D. 国家、地主

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无法克服的经济现象。结合有关知识回答6—7题。

6、唐朝中期以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无田可授。其根源在于

A.封建经济受到破坏

B. 封建地主力量增强

C. 封建地主力量削弱

D.封建经济得到发展

7、土地兼并贯穿封建社会始终,国家的任何抵抗政策都不可使之逆转。其根本原因在于

A.生产力的发展

B.重农抑商的支配

C.农民起义的打击

D.土地私有制的存在

赋税是为了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对劳动人民强制征税。结合有关知识回答8—10题。

8、在我国古代,赋税随着每个历史时期的不同而各有其特点。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①春秋时期鲁国实行初税亩是我国征取土地税的开始②北魏租调制中的“调”指户税,以户为单位征收③唐朝两税法是我国赋税制度史上的重大转折④明朝一条鞭法是实物地租转向货币地租的标志 A. ② B. ②③ C. ②③④ D.

①②③④

9、北宋王安石变法规定农民缴纳赋税的标准是

A.土地的数量和质量

B.财产的多少

C.成年男丁数

D.按户收取

10、以下各项未触动大地主的利益的是

A.租庸调制

B.方田均税法

C.一条鞭法

D.地丁银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经历了多次变化。结合有关知识回答11—13题。

11、唐初实行租庸调制和中期实行两税法的相同实质是

A.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手段

B.缓和阶级矛盾的手段

C.对农民剥削程度的降低

D.封建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

12、自汉唐至清前期,我国赋税制度发展的总趋势中不包括

A.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趋于松弛

B.逐渐解除农民对土地和地主的依赖关系

C.在客观上既反映又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D.赋税缴纳形式和内容趋于简化和货币化

13、明朝中后期,从根本上冲破了封建生产关系束缚的是

A.一条鞭法的实行

B.农民起义的爆发

C.民主思想的产生

D.手工工场的出现

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结合有关知识回答14—15题。

14、租庸调制在唐朝中后期逐渐难以维持。其原因在于

A.农民阶级的反对

B.均田制的破坏

C.自然灾害的侵袭

D.国家政策的调整

15、上述关系体现了什么哲学道理

A.阶级斗争推动人类社会前进

B.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C.物质决定意识

D.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

二、非选择题:40分

16、以唐都长安、宋都东京为例,说明唐宋商品经济发展的表现,并指出由此引起的当时的土地制度、赋税制度和城市布局的变化。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A

2.A

3.D

4.C

5.C

6.D

7.D

8.D

9.A 10.A 11.D 12.B 13.D 14.B 15.B

二、非选择题:

16、

表现:

①唐都长安是亚洲各国经济文化交流中心;城内有东市、西市,市内店铺林立。

②北宋东京居民有20万户;出现夜市、晓市和瓦肆。

变化:

①土地制度。唐朝中期以前,封建土地私有制与国有制并存。此后,由于土地买卖加剧,封建国家不再拥有大量土地,均田制遭到破坏。北宋统治者不抑兼并,承认了土地自由买卖和大地主占有土地的合法性。

②赋税制度。以人丁为征税标准的租庸调制被两税法取代,两税法是建立在大地主庄园经济基础上,以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为标准的赋税制度。王安石变法中的方田均税法也属同类性质的税法。

③城市布局。唐代城市商业区、住宅区分开。北宋时,封闭型的城市被商品经济的发展所冲破,工商业者临街而居,随地经营

甘肃省临夏中学高考历史教案系列之

高考专题教案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

临夏中学高三历史教师:王鹏

赋税是中国古代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赋税制度是随土地制度或状况的变化而变化的。

赋役是维护封建统治和剥削、掠夺人民的工具,是运用国家政权对农民进行超经济剥削的手段。封建财政管理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点,就是如何保证赋役来源和加强对赋税的攫夺。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含义很广泛,一般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他苛捐杂税。

贡:是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主;赋:原指军赋,即君主向臣属征集的军役和军用品;税:由“禾”“兑”两字组成,“禾”指农产品,“兑”即送达,其本意是社会成员向国家送交农产品。

1、赋税制度的变化(沿革)

夏商周(奴隶社会):实行贡赋制度,这是赋税制的雏形。当时还没有土地税或地租(1)春秋初税亩

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

特征: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2)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

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

秦朝由于赋税繁重,导致短命而亡。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西汉的编户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汉代田租较轻而人头税较重。

特征: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交纳粮食。从景帝二年(公元155年)起,终汉一代田租基本是三十税一。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赋交钱币(在历史上,租、赋、税的概念又往往相互混用)。

影响:这一赋税制度对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其一,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其二,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其三,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曹魏时,战乱频仍,人口流移,官府籍簿散佚,无法按丁征赋,而户比丁易于统计,且较稳定,故改为按户征收,是为“户调”。户调又何以纳绢或布帛而不纳货币?这是由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减弱以及纺织业的兴起所决定的。曹魏时将调以固定的赋税形式确定了下来,并按户征收,遂形成“户调”。

(3)北魏,租调徭役制。

孝文帝改革实行与均田制配套的租调制,受田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户税)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特征:调指户税(财产税),以农户为单位,它是与均田制相适应的。

(4)隋唐租庸调制

从西晋至唐中叶,商品货币关系虽有所发展,但自然经济仍占绝对优势,各封建政权仍然使用租调这种赋税征收方式,有所变化的是隋唐在租调制的基础上开始征收“庸”,故又称“租庸调制”。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原因:A、吸取隋亡教训;B、唐初政局混乱,经济衰败,财政困难。——因此减轻人民负担,缓和阶级矛盾,成为当务之急。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内容:

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保证农时,减轻负担,开垦荒地;

B、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

租庸调制实行的社会经济意义:(1)以庸代役,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封建赋税形式,从内容看大致可分为三种: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形式。劳役是封建国家对农民的直接的人身控制和奴役,劳动者失去任何自主。在小农经济条件下,服劳役又直接影响农业劳动时间的适时安排。租庸调制允许劳动者交纳实物代替劳役,即以庸代役,一方面使劳动时间增加,同时,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

展。(2)剥削量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主要是兴革封建财政、经济管理体制、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诚如太宗所说:“今省徭薄赋,不夺其时,使比屋之人,恣其耕稼,则其富有矣。”(《贞观政要·论务农》)

租庸调制的局限性:租庸调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自然受到封建国家阶级局限性和时代局限性的限制。从阶级局限看,封建国家兴革赋税制度,适当减轻人民负担,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和加强对劳动者的更多榨取。因而,轻徭薄赋是有限度的,每当经济转机,生产发展之后,统治者的剥削也随之加重,结果阻碍了经济发展,激化了社会矛盾。从历史局限性看,它不可能超出赖以存在的生产力水平,并要受封建土地管理体制的制约。随着经济发展和土地管理体制的变化,租调制这一赋役制度就失去了历史作用和存在价值。

有关唐朝租庸调制的基本内容的史料:

“凡赋役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役,四曰杂徭。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其调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绵三两,输布者,麻二斤,皆书印焉。凡丁岁二旬,无事则收其庸,每日三尺(布加五分之一)。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见《唐六典》卷三)郑樵在评价唐朝这种赋役办法时说:“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租者,十一之税也。调者,调发兵车井田之赋也。庸者,岁役二旬,不役则收其资。役多则免调。过役,则租调俱免,无伤于民矣!”(见郑樵《通志·货一》)思考:唐朝的租庸调制与前代租调制有无本质区别?其主要不同在哪里?有何积极意义?从郑樵的评价材料中找出该制度对农民有益的证据。租庸调制自唐高祖李渊颁布,始成定制,后经唐太宗直至唐玄宗开元年间,一直承袭。开元之后,租庸调制赖以存在的基础均田制瓦解,租庸调制随之破坏,被两税法取代。

以上制度的共同点是以人丁为主要收税标准。不同点是,唐朝开始有了纳绢代役。

(5)唐中后期两税法。

唐中叶产生的两税法是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关系特别是土地(均田制)关系变化的产物。它适应了当时丁口转移、商品货币经济有所发展的新情况。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这种变化是地主土地私有制发展的结果,是由土地兼并造成的。(武则天至玄宗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遭到极大破坏,这样就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土地,脱离户籍到处流亡。安史之乱后,这一情况更加严重,实际上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按丁征收赋税的租庸调制也已无法执行下去。这种状况使国家财政收入大为减少,造成了严重的财政危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唐朝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结果一切努力均告失败并造成了赋税制度的进一步混乱,唐朝财政面临崩溃。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施两税法。)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780年,宰相杨炎建议

(1)课税对象:“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两税法将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扩大征税面,保证财政收入,这是制定两税法的目的之一。

(2)征课内容:包括户税和地税。唐代征赋名目繁多,除租庸调外,后又有地税、户税、青苗钱等各种杂税。两税法则“置两税以总之”,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以一其名”,并规定,若有“此外敛者,以枉法论”。

(3)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租庸调以丁为计算单位,贫富负担不均。而两税法“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

(4)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5)征课形式:“以钱谷定税,临时折征杂物。”租庸调制是“租出谷,庸出绢,调杂出缮纩布麻”。还有各种杂税杂役。两税法则先“定税计钱”,交纳时再“折钱纳物”,即所谓“定税之初,皆计缗钱,纳税之时,多配绫绢”。这样,相对简化了纳税手续,便于国家计算征收。

(6)征课原则:“量出以制入。”量出为入是中国赋税史上仅有的创见。两税法提出,“凡百役之费,先度其数,而赋于人,”即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

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是改税丁为税产,这符合土地集中和贫富升降的社会现实。两税法替代租庸调,是地主土地所有制高度发展的结果,奠定了唐后期至明中叶中国古代赋税的基础。

作用(两税法实行的社会经济意义):

A、两税法统一了税制,扩大了征税面,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两税法将唐中期以来名目繁多的杂税统一为户税和地税两种,并规定“此外敛者,以枉法论”,这样既简化了征税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稳定,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从制度上杜绝了官吏从中作弊乱摊派的可能,使人民的负担有所减轻。

B、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惟资产为宗,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两税法规定贵族、官僚、客户、商人都要交税,这就扩大了税源(这也是制定两税法的目的之一),此外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C、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

D两税法将唐代名目繁多的杂税,统一归并为户税和地税两种,这样既简化了征课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确定。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

E、两税法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

F、两税法以货币计算和交纳赋税,对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地位:两税法是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这些做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税集中在贫苦农民身上的赋役负担不均的不合理状况,对改善当时的社会状况和广大贫苦农民的生产生活是有积极作用的,总之两税法是与当时土地高度集中以及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相适应的,是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进步。同时这次改革反映了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即收税标准以人丁为主向以土地为主的转变,奠定了唐后期到明代中叶赋税制度的基础。

局限性:A、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激化了阶级矛盾;

B、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又增加许多苛捐杂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

两税法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化,对巩固政权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两税法不可能缓和尖锐的阶级矛盾,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挽救唐朝的统治危机。

(6)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内容:王安石变法实行募役法规定官僚也要交纳役钱,实行方田均税法,清查隐瞒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坏平均赋税,使官僚地主无法逃避赋税。后因大官僚大地主反对被废除。

特征:交钱代役;清查隐瞒土地,使官僚地主不能逃税。

实质:是纳钱代役和按亩征税。

(7)明后期张居正一条鞭法。

是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史上的重大变革。是明朝中后期社会经济发展和阶级斗争的产物,在客观上适应了当时历史的要求,反映了封建社会走向没落的一些特点。

背景:是明朝中后期社会经济发展和阶级斗争的产物。(明朝中期,在镇压了农民起义之后,各种社会矛盾依然存在并且在继续发展。在这种形势下出现了旨在挽救明朝统治的张居正改革。明初的赋役制度是赋和役分别征收的,赋以土地为对象征收,按田亩计算;役以人为对象征收,分为按丁和按户征收两种。在征收内容上主要是征收实物和劳役。这种赋役制度在商品经济极不发达的当时是比较合理的。但到明朝中期时社会经济状况有所变化,一方面大量田地迅速向地主手中集中,另一方面商品经济在迅速发展。于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管理体制的变化,一条鞭法应运而生。)

A、明朝中期,农民赋税负担过重,阶级矛盾尖锐,国家财政困难;

B、旧的赋税制度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目的:为保证政府财政收入;化繁为简、平均赋役,

内容:1581年张居正正在丈量全国土地的基础上,把嘉靖初已在福建、江浙、直隶、广东等地施行的一条鞭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推行“一条鞭法” ,也称“条鞭法”,将原

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具体内容:(1)赋役合并,并部分“摊丁入地”。即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役等名目繁多的徭役合并在一起征收,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之中,把过去按户丁出办的徭役,改为据丁数和田粮数摊派。至于摊派的比例,各地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地方以丁为主,有的地方以田为主,有的地方丁田各半,还有的地方全部摊入田亩中,但丁役摊入田亩的倾向是一致的。故称“一条鞭法”。(2)赋役征银,由地方官征收。田赋中除了苏、松、杭、嘉、湖等地仍收“本色”供皇室、官僚食用外,其余一律折收银两。差役把正德以来的力差、银差统一规定为以银代役。力差由官府雇人充当。赋役的征收,由地方官直接管理,废除了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理的办法。(3)以州县为单位,把一切赋税、役法项合编起来,确定征收的总数。

意义:

A、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制,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的征收

形式,统一了役法,纳银代役的规定,简化赋税名目和征收手续,是我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件大事。

B、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的势力,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

依附关系有所松弛,有利于生产的发展;

C、赋役统一征银的办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适应了明中叶以来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对豪强漏税有一定限制作用。

结果:虽然由于大地主的反对,不久就停止实行,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8)清前期实行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

清初的赋役制度沿袭明朝,但也开始着手整顿赋役制度。

原因:

A、旧的赋税制度使农民负担过重,影响社会安定,而且人头税

使隐蔽人口现象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B、的赋税制度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C、1712年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为摊丁入亩提供了条件。

内容:A、为了有一个稳定的税收额,先是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永不加赋使丁银额固定下来,这是赋税发展的一大进步。因为以丁之多少为课税标准,会逼跑贫户,隐匿人口,岁收并不能确定;而丁银定额,就相对减轻了贫民的负担。这既减少了贫户逃亡,保证国家岁收,又给日后的“地丁合一”创造了条件。

B、在明以前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国家一直以土地和人丁为双重标准征税。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租佃关系的普遍化,土地买卖的加速,人口数量的激增及流民反抗的加剧,封建国家越来越难以束缚农民于固定的土地之上,直接向农民征收人口税(丁役银)更加困

难,旧的标准很难维持下去。在康熙五十一年永不加赋,停止征收新增人头税的基础上,雍正初年实行地丁合一,开始了单一的土地标准征税,正式废除了人丁税。地丁合一又叫摊丁入亩,丁随地起,即把丁银全部摊入地亩中征收。所摊数额,一般是纳一两银子的田赋,摊入一二钱丁银。摊丁入亩的实行有助于封建国家税收的稳定,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它简化了税收原则和手续,把土地多少作为收税的惟一标准,改变了赋役不均的严重情况,从而调整了封建国家、地主和自耕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评价:这一制度的实行,部分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有利于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它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杜绝了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隐瞒人口的现象,也促进了人口出生率的提高,有利于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身自由,又有利于手工业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赋税规则的简化,有利于政府征收,保证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

以上四项的共同点是:以土地财产作为收税主要标准;纳税不再收取实物而收取货币。

思考:比较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的异同:

同:(1)都收取银两,即货币地租,推动商品经济发展。(2)都以土地为主要的收税依据,使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松弛。(3)都因商品经济发展使国家直接控制的土地不足,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4)都增加了国家收入、缓和阶级矛盾。

异:(1)失败——成功;(2)人丁数和税额不固定——固定;(3)王朝中期——王朝初建时期;(4)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完全按田亩的多寡来分担

2、特征分类(中国古代赋税史上的四大税种):

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人头税”,即丁税。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以土地和财产(田亩)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土地税,即田租。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

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

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以及其他苛捐杂税。

3、税种分类

纳税主体:臣属(西周)、土地(春秋)、土地、人丁(秦汉)、户税(北魏)、人丁(唐前期)土地和财产(唐后期)、土地(北宋王安石变法)、土地(明)、土地(清朝前期)纳税形式:实物地租、力役地租、货币地租

纳税内容:土地税、人头税、徭役、兵役(西汉)、租粟;调帛或麻---户税、兵役、徭役(北魏)、租谷、调绢或布、纳绢或布代役---庸(唐前期)、土地税和财产税(唐后期)、按土地的多少、好坏平均赋税;征收役钱(北宋王安石变法)把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按田亩多少收税(明朝)、摊丁入亩,征收统一的赋税(清初)

3、古代赋税制度调整的原因大致可分为四种情况:

一是王朝建立之初,吸取前朝教训而减轻赋税;

二是在国家控制大量无主土地而推行均田制时实行租庸调制;

三是为解决经济困难,增加财政收入,调整赋税制度;

四是临时加派的税款如辽饷。

特点

纳税主体具有多样性

纳税形式具有多样性

纳税内容具有多样性,以田赋、丁税为主。

3、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的五大趋势(演变特点):

从秦到清,我国赋税制度的沿革规律大体上可以归纳为:

1、由向国王的纳贡到国家征收土地税;

2、征收标准:由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到以土地财产(田亩)为主的征税标准,直至取消人头税的变化(以两税法为变化的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

3、由赋役分征到赋役合征,税种由繁多逐渐减少,名目和手续的简化;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4、征收的物品:由实物、劳役地租为主到货币地租为主(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5、征收时间: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6、税种:由繁杂多项逐渐演变为简化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纳税种类由赋、役分征到赋役合征,反映了赋税的名目、手续简单化。

7、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税逐渐加重。

8、纳税形式由实物地租、力役地租发展到以货币地租为单一形式,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上述演变体现了中国古代经济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与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映。(自然经济中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统治者无法抗拒商品经济的发展等)

5、赋税制度变化的原因

(1)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

(2)农民的反抗斗争;

(3)统治者顺应形势,调整政策。

5、不同的赋税制度产生的影响

第一种情况,迅速改变了经济凋敝、民不聊生的状况,缓和了阶级矛盾,有利于经济恢复和发展;

第二种情况,扩大了国家税源,增加了政府收入;

第三种情况,通过税制改革,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第四种情况,加重了人民负担,成为农民起义的原因之一。

4、认识

(1)随着历史的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

(2)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映。

(3)赋税制度的沿革取决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水平状况,实质体现了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规律。

(4)赋税是封建国家生存的经济基础;赋税的合理与否关系到社会进步与倒退,是评价历史人物和封建统治的依据之一;赋税制度的变化主观上取决于统治者的素质,客观上取决于生产力的进步。

(5)反映的问题:

历史上,一些封建统治者在一定历史时期相对减轻对农民的赋税剥削,完全是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同时也是为了将来加重剥削。一般说,一个新的王朝在建立之初,由于刚经过农民起义的沉重打击或长期战乱的破坏,社会比较贫困,统治者总会吸取前朝覆亡的教训,采取一些比较宽舒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劳动人民的压迫和剥削,以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一当社会经济得到恢复、财富有所增加,统治阶级就会重新加重对人民的盘剥。

(6)赋税制度演变的实质

对当前农村税费改革的哲学思考:

朱镕基总理在200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2001年将在安徽省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后再行展开。4月23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按照这一方案,安徽省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农村税费改革,改革后,农民负担主要为农业税及其附加和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

当前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被誉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第二次革命。这从政治上给我们的启示是:(1)体现了政治与经济的辩证关系。政治根源于经济,由经济决定;政治又反作用于经济,给经济的发展以巨大影响。任何阶级或社会集团的政治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其根本的经济利益。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将会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经济利益,巩固农村改革所取得的成果。(2)体现了党和国家实行依法治国的原则。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依法调整和规范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利益,将农村的分配制度进一步纳入法治轨道,正是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3)体现了国家的对内职能。一是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二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4)体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国家机关对人民负责的组织活动原则。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的关心。这既是党的全心全意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集中反映,也是国家机关对人民负责的组织活动原则的具体体现。

提示:农村税费改革,在经济学上可用税收的含义、基本特征和作用,国家宏观调控以及农业基础地位等知识分析;在哲学上可用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普遍联系、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知识予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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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唐朝后期,唐政府接受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从而推动我国赋税制度重大变革。据此回答第1~4题:

1.唐朝两税法的实行表明

①租庸调制已无法维持②征税标准不再以人丁为主③遏制了土地兼并的势头④从根本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⑤封建经济的发展

A.①②B.③④⑤

C.①②③D.①②⑤

2.唐朝实行两税法产生的作用是

A.缓解了严重的土地兼并问题

B.缓解了均田制破坏造成的财政问题

C.减轻了地主对农民的剥削

D.削弱了藩镇割据的经济基础

3.两税法与以往的税制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

A.统一税制

B.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C.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

D.一年分夏秋两季收税,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4.两税法实行后,地主阶级千方百计把新增加的赋税转嫁到农民身上。这里的“新赋税”主要是指

A.人丁税B.土地和财产税

C.兵役税D.徭役税

唐中期实行的两税法、明朝推行的一条鞭法和清初实行的地丁银制度都是我国历史上重大的赋税制度改革,产生了较大影响,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据此回答第5~9题: 5.两税法、一条鞭法和地丁银制度的相似之处在于

A.都征收银两

B.都损害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遭反对而停止

C.不以人头为征税的标准

D.都加强对土地和财产数量的征税

6.上述三种赋税制度的演变反映出封建生产关系的趋势是

A.由征收实物税转变为征收货币税

B.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逐渐松弛

C.由以人丁为主征税标准演变为按田亩征税

D.阶级矛盾尖锐,封建制度渐趋衰落

7.明朝时的一条鞭法和清初的地丁银制度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的特点是

A.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

B.自然经济渐趋瓦解

C.农业、手工业发展

D.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

8.一条鞭法遭到大地主反对,主要是因为

A.按实物征税

B.把实物折成银两征税

C.解除了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关系

D.按田亩的多少征税

9.清代征收“地丁银”是指

A.只征土地税,废除人丁税

B.土地税、人丁税一律只收白银

C.按土地与人口的多少征收白银

D.将丁税平均摊入田赋统一征收

中央决定在安徽全省和其他省、自治区选择少数县(市)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据此回答10~15题:

10.农村税费改革的根本目的是

A.通过增加税收减少国家财政赤字

B.遏制“三乱”,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C.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制度

D.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国内需求

11.税费改革先试行后再推广的哲学依据是

A.税费改革是新生事物

B.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惟一标准

C.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

D.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

12.切实做好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是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这说明

A.农村税费改革是当前全党全国的中心工作

B.党的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归根到底是为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C.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农民、农业和农村工作问题

D.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

13.费改税之所以能够减轻农民负担是因为

A.我国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新型税收

B.税收具有固定性,费改税能够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乱收费

C.税收具有强制性,各种收费具有随意性

D.国家征收的税收,可以返还一部分给纳税人

14.针对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广大农民应该

A.利用税收杠杆,调节农村经济运行

B.积极争取税收优惠,维护自身权益

C.急国家所急,尽量多向国家交税

D.增强纳税人意识,自觉依法纳税

15.税费问题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政治问题,这是因为

①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惟一形式②税费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③各

种乱收费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稳定④税费是由国家确定的,强制征收的

A.①③B.②③

C.③④D.①④

二、非选择题

16.简述唐初至清前期赋役制度的演变,分析这种演变的主要趋势及其原因。

17.清朝建立以前,我国赋税制度完成了两次重要转变:一是收税的标准由以人丁为主转向以财产为主;二是收税的形式由以实物为主向以货币为主转变。第一次转变发生于唐朝,第二次转变发生于什么朝代?简述这次转变的原因和影响。

18.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党中央、国务院最近决定在安徽全省和其他省(市)自治区选择少数县(市)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和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办法。这次改革是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步骤。

材料二这次税费改革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是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改善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举措。这次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简化农村税种,将原来的一些行政收费项目统一改为税,并把原来按人口和地亩均摊税费的办法除农业税外,统一改为按真实发生的经济活动征收。

请回答:

(1)我国古代史上赋税制度有过多次改革,简述清初税费改革的内容及其意义。

(2)材料一中提到我国农村1950年起进行了土地改革,1979年起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

经营责任制,试概括这两次改革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3)材料二中提到当前我国农村的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也是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请你从经济学的角度谈谈自己的认识。

(4)从政治常识角度看,我国农村的税费改革对改善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的稳定有怎样的意义?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论文1

姓名 : 李壮学号:2011303030319 嫡长子继承制度的发展和演变 摘要:嫡长子继承制度是我国古代皇位继承的重要方法,是我国两千多年封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古代政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浅析嫡长子继承制度在其漫长的统治时期所发生的变化和作用。 皇位继承制度是历代统治者最关心的问题,这是因为,把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皇帝宝座,万世一系的传给自己的子孙,以“奉宗庙之重,统无穷之祚”,乃是各朝各代最高统治者的共同心愿。“太子,天下本,本一摇,天下震动”二千多年来,封建统治者把预立太子看作是国家大事,天子传子,宰相传贤,传子为求政局安定,传贤是求国家的治理,天子之子并非一人,而诸子又无不觊觎最高的权位,于是,为求政局安定,在诸子中难以继承皇位,必须有确立的法制,不然,祸起萧墙,政局必难安定,这便是历代册封太子的原因。自汉代以来,封建法律就确立嫡长子继承皇位的制度。 一、嫡长子继承制的发展。 中国古代皇位的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于西周时期,是周公“制礼作乐”的重要内容。皇位的嫡长子继承制是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才确立起来的。是古代最主要的皇位继承制度 自先秦至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关于皇位的继承,结合宗法制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即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皇位应由正后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第一继承人,如长子早殇,有子则立其子,无子再由嫡次子顺序继承,只有在正后无子的情况下才考虑册立庶生之长子。皇帝无子,再依据昭穆亲疏的顺序选立继位之人。嫡长子继承皇位,意在求得政局安定,但嫡长子并非个个贤能,因而诸皇子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斗争,又成为不可避免。如果在建立太子的问题上,再加以君王的亲疏爱憎,以及后宫、宦官、外戚的干政,则斗争更加激烈,由此而酿成祸乱者,从秦二世诈立为帝,到清世宗阴谋夺位,可谓不绝于书,诚如唐初大臣刘泊所说:“太子,宗兆是系,善恶之习,兴亡在焉!” 封建制度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历朝历代的皇位继承虽起于嫡长子继承,但是,却少有真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摘要: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它是一定生产力水平的产物,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从本质上讲,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都是私有制。 关键字:土地制度发展演变土地兼并 正文: 一、我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 1、奴隶社会的井田制 我国古代奴隶社会主要土地制度是井田制,它是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形式。井田制,兴于商朝,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井田制适应奴隶社会时期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成为分封制的经济基础。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封建剥削制度确立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出现了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着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主。这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顺应这一历史发展趋势,春秋时期的的诸侯国改革中,都涉及到了国家赋税制度的变革,如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都实行按亩收税,促使耕地由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转向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战国时期,随着地主阶级变法运动的开展,最终在

各诸侯国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典型事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 2、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农民的个体土地所有制三种主要土地制度形式。其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1)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地阻碍了封建社会内部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品交换处于极不发达的状态,限制了手工业通农业的分离,使手工业无法独立形成独立的经济部门,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尤其是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后,成为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严重障碍,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后的土地改革被消灭。 (2)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主要地位,但却是对封建生产关系内容的重要补充,它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共同构成封建经济基础,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重要基础。这种小自耕农的自然经济和小生产者的小商品经济以家庭为单位,“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分散在社会各个角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运动的进行而不断的发展壮大,到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的完成,达到高潮,至1953年—1956年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这一经济成分转化成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3)封建土地国有制,大致有王田制、屯田制和均田制等具体表现形式。新莽政权的王田制从形式上看与井田制相似,但本质上仍属于封建性质的土地制度。屯田制在中国的许多朝代都出现过,如西汉、东汉、曹魏、金朝、元朝、明初和清初。均田制主要在北魏和隋唐时期实行,主要特点有: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无主荒地和劳动力,这是实施均田制的前提条件;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并不触动贵族地主的利益;受田的农民必须完租纳调服役,贵族地主却无此负担。 二、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土地制度演变的规律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突出特点是: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为主体,国家政权控制部分土地,小农土地私有制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国家政权控制的土地,除皇族、贵族、功臣直接享有外,许多封建政权往往分给农民耕种,向他们征收赋税,以保证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1、赋税制度的沿革 ①春秋初税亩 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 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隋唐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 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 收入,巩固了府兵制。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圭寸建经济的发展。 ④唐中后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 家财政收入减少。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 施两税法。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A、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B、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C、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 D、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E、征课原则:量岀以制入。”两税法提岀,国家根据财政支岀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岀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 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是改税丁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及其演变

中囯古代土地制度概论 原始社会土地是公有的,随着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土地制度也开始发生了变化,由原始社会的氏族、村社公有转为奴隶主国家所有。夏朝的建立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开端,经过商、周的进一步发展,土地成为以井田制为标志的奴隶主国家所有。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奴隶制的逐渐解体,社会各阶层对土地私有的要求日趋强烈,进入春秋战国之时,土地私有战胜土地国有而蓬勃发展起来了。 我国封建土地私有制产生于春秋战国,到秦汉最后形成,为封建土地私有制发展的早期阶段。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由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三种形式组成,并在不同的历史时一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阶级斗争的涨落,在比重上迭有升降,然而地主土地所有制总是占着支配地位。 春秋时期,社会生产力有了重大发展,铁器得到广泛使用,逃往的平民和奴隶纷纷开垦荒地,这些新垦之地,为开荒者隐瞒下来,成了私田。私田的产生,土地国有观念动摇了。春秋中期,私田土地急剧增长,到末期出现土地买卖,此时奴隶主也更热心于私田的扩大和经营,各国先后进行了税制改革,放弃土地国有的井田制,承认了土地私有制。 战国时期各国都实行改革和变法,商缺两次变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它标志着占统治地位的井田制宣告结束,土地私有制已经形成。这一时期,地主阶级虽已形成,但人数还不是很多,所占土地数量也不大。 秦汉时期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公元前216年,秦政府颁布命令:“使黔首自实田”,私有土地得到了封建政权的确认和保护。秦灭六国后,对于地主占有大量土地没有干预,虽下令迁徙各国旧贵族和豪富,但他们占有的土地状况并未改变,到秦末依然是“官者田连降陌,贫者亡立锥之地”。秦末农民大起义推翻了秦王朝,给地主阶级以沉重打击。 西汉政权建立后,采取一系列与民休息的政策,使农民占有少量土地。但封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土地兼并,至西汉末年土地终于引发了绿林、赤眉大起义,颠覆了西汉政权。东汉政权建立后,为了限制豪强大族兼并土地,公元三十九年下令度田,地方豪强竟发生武装暴动,度田不了了之。以后东汉政府再也没有推行干预地主私有制的政策,东汉的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在不断发展,出现了战国秦汉时期又一次土地兼并高潮。 魏晋南北朝至隋、唐前期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发展的中期阶段。这一时期是历代封建王朝对土地所有制关系进行国家千预极为频繁时期,然而地主大土地所有制仍在向前发展,土地日益集中。 三国长期战乱,中原地区出现了大量“既不在官,亦不在民”的无主荒地,曹操为了解决急需的军粮和普遍存在的饥荒间题,将这些无主荒地转化成国有土地,实行屯田。西晋建立后,屯田制罢废,贵族官僚争相侵占官田,豪强地主兼并土地益盛,国有土地在削弱,私有土地在发展。十六国时期,使北部中国遭受严贡破坏,豪门大族趁机大量占有土地和人口,规模庞大的田庄,这不利于封建政权的巩固和皇权的集中。孝文帝于太和九年(485年)下令均田,试图将所有权不同的各类官私土地最大限度地纳入国家统一分配的轨道,但却没有撼动地主土地,魏末年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受到破坏。后来北齐、北周虽重新颁布了均田令也多流于形式了。 随唐两朝基于建国之初荒闲土地大量存在,为使流亡的农民回到土地上进行生产,实行赋役制度,继续推行了均田制。随唐两朝的均田制对于地主的土地兼并多少给予限制,农民也得到了一点土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不合理的土地占有情况,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是始于太和九年的均田制,随着土地兼并的愈演愈烈,至唐中叶彻底崩溃。总之,魏至唐前期土地制度有着与过去明显不同的特点,这一时期政局变动大,土地制度随着也几次变动,可以说是秦汉至明清土地制度变动最大的时期,也是国家对土地占有进行干预最频繁的时期。从唐后期至明清(1840年前)为封建上地所有制的后期阶段。这一时期地主土地所有制逐步摆脱国家法权的强力扭曲,土地自由买卖已冲破了汉唐间政治上的干预和社会传统的制约;:仁地兼并由非法到合法,由隐蔽到公开,以更大的势头向前发展着。均田制弛坏后,封建国家采取“兼并者不复追正,贫弱者不复田业”的政策,以庄田制经济为特点的大土地所有制得到普遍发展,并且延续到明清。两税法的实行,标志着均田制为庄田制所代替,这是地主土地所有制发展中又一转扳点。北宋建立之初,自耕农有所发展。但赵宋政权认为“富室连我汗陌,为国守财尔……兼并之财,乐于输纳,皆我之物”,因而采取“不抑兼并”的政策,土地买卖无任何限制。土地兼并较之前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地主田庄迅速发展,土地迅速集中。北宋以来长期积累的土地兼并和集中的问题,经过元末农民大起义得到了调整和缓和。但明中叶后“毋许兼并”又变成一纸空文。土地兼并产生的流民问题,最终引发了明末农民大起义。清统治者鉴于明朝灭亡的教训,对官僚地主的特权加以限制,除了用暴力手段在华北大规模圈地外,更多的用经济手段通过买卖占有土地。 综上所述,中唐以降,“两税法既立,三代之制皆不复见”,这一变化,不但彻底结束了长达三百牟之久的均田制,而且标志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已摆脱“三代之制”田土的授受、买卖、转移、继承的法杖限制,以一种较为自由发展的形式进入新的里程。在“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新时期,地主阶级千方百计购置田产,形成了累千上万亩的大地主,实通绝了地主阶级独占夭下田土的愿望。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方式上,几随着唐宋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由买卖渐成地权流动的主要方式。虽曹一度以圈占、

(完整版)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化---归纳相当完整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1)赋税制度的沿革 ①春秋初税亩 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隋唐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④唐中后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施两税法。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A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B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C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D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F征课原则:“量出以制入。”两税法提出,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知识点汇编.

2013高考历史抢分专项突破: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知识点汇编 一、备考导航 政治活动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与社会经济、文化活动密切相关, 相互作用。学习和了解古代历史上重要的政治制度、政治事件, 探讨其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及其影响, 从而为现代社会的政治活动提供经验与教训, 是历史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封建社会专制统治有利有弊, 展望今后命题, 很有可能出现一些与当今干部人事制度、机构改革、民主化进程、反腐倡廉等热点相关联的古代政治制度的新题型。早期政治制度对社会伦理道德影响深远, 可联系全球华人祭拜黄帝陵和认祖归宗现象, 认识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的意义。 二、专题知识归纳 1、基本制度——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萌芽于战国 内容:①理论上,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②实践上,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 度。 (2建立于秦朝 内容:确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3巩固于西汉

内容: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 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特点: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 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4完善于隋唐 内容: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 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 特点:①用分权的办法来加强君权;②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 (5加强于北宋 内容:集中军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 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军、财权;派文官做知州, 与通判互相牵制。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 管理地方财政。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通过以上措施, 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 特点:强干弱枝;在中央分权的基础上地方分权。 (6发展于元朝 内容: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特点:地方行政体系有了重大发展;建立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直接管理制度。 (7强化于明清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 篇一: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摘要: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它是一定生产力水平的产物,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从本质上讲,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都是私有制。 关键字:土地制度发展演变土地兼并 正文: 一、我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 1、奴隶社会的井田制 我国古代奴隶社会主要土地制度是井田制,它是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形式。井田制,兴于商朝,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井田制适应奴隶社会时期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成为分封制的经济基础。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封建剥削制度确立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出现了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着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主。这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顺应这一历史发展趋势,春秋时期的的诸侯国改革中,都涉及到了国家赋税制度的变革,如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都实行按亩收税,促 使耕地由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转向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战国时期,随着地主阶级变法运动的开展,最终在 各诸侯国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典型事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 立了土地私有制度。 2、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农民的个体土地所有制三种主要土地制度形式。其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1)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对 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地阻碍了封建社会内部 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品交换处于极不发达的状态,限制了

土地和赋税制度

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是经济制度的一部分,赋税不但是维持公共权力的经济基础,对于经济发展也起着重要的杠杆作用。政府通过对税种和税率的调整,可以有效地控制或鼓励某一经济行为或其他行为。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比如减免田赋,加重商税,以减轻农民负担,鼓励和发展农业生产,以达到其重农抑商的目的;严格控制盐、铁和茶税,以增加财政收入;多次进行大幅度的税制改革,以适应变化了的社会和经济情势等等。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主要内容 ①以人口为依据的人头税和以人丁为依据的丁税。 ②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 ③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田租)。 ④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兵役和其他苛捐杂税。 赋役:在古代赋税和徭役的合称 赋税指历代统治阶级用强制方法向人民征收的实物、银钱等; 徭役即历代统治者强迫人民从事的无偿劳役,包括军役、力役、杂役等。 先秦时期(夏商西周):贡赋制,先秦赋税多以“贡赋”的形式存在。商代臣民向国君进献的财物称为“土贡”。西周土贡有皮帛、宗庙之器、绣帛、木材、珍宝、祭服、羽毛等九类,称作“九贡”。此外,还有军赋。 先秦时期(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新的赋税制度。齐国“相地而衰征”和鲁国“初税亩”: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进行改革,实行“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国家法律规定把公田交给耕者,“履亩而税”,即是承认了耕者对所耕土地的私有权。前590年作丘甲,按土地征收军赋。战国时,各国赋税制度不一,不能一概而论。 秦朝:秦代赋税分为田租、口赋和杂赋三种。田租是按土地征粮,租率约为十分之一。口赋是按人头征钱,每人约缴120钱。杂赋一般是临时性的征调。这种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对封建地主有利,但也有利用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汉朝:编户齐民:①含义: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当时农民的负担有:田租(土地税)、人头税、更赋、徭役、兵役等②特点:田租轻而人头税重③影响:赋役制度正式形成 汉代的赋税主要是人头税和田租,此外还有一定的徭役。人头税分算赋和口赋两种。汉初规定,15至56岁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每人纳赋120钱,叫算赋。7至14岁的小孩,每人每年纳赋20钱,叫口赋。田租按产量征收,一般三十税一。徭役分为劳役和兵役。成年男子一生要服两年兵役,每年服一个月劳役。 曹魏时期: 实行新的赋税制——租调制,“收田租亩四升,户生绢两匹,绵三斤”。以定额田租代替汉代的订率田租,以户税代替汉代的人头税。租调制的田租租额较低,而且租额固定,增产不增租;户调以户为单位,增人不增调。 西晋:

专题一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知识整理

专题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知识梳理】 一、西周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分封制 1、目的:巩固周朝奴隶主贵族的统治。 2、基本内容:①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先代的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②被封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③有为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的义务;④受封的诸侯在他们的领地,有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的独立性;⑤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封其后代为士;⑥士以下不再分封。 3、作用:积极作用:加强了周朝的统治,开发了边远地区,扩展了统治区域,形成了全国的交通网络,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使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局限性:容易形成割据势力。 (①受封诸侯有一定的独立性;②生产力发展,一些诸侯国势力壮大;③西周后期受破坏; ④春秋时期,楚王问鼎,是诸侯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⑤春秋战国诸侯争战,天子管不了; ⑥战国末期,大部分王室土地被秦国吞并,周王室全失分封大权。分封制逐渐被郡县制取代,慢慢地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二)宗法制 1、基本内容:是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保证王权的稳定。 2、特点:①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嫡长孙为大宗,其余诸子为小宗;大宗和小宗是相对而言,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在亲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上下级关系;只适用于同姓贵族之间,与异姓贵族间的关系以婚姻为纽带联结起来。 3、与分封制的关系:和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 4、作用:①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②有利于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③与王位世袭制、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成为我国数千年来封建统治者享受特权的凭借,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认识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①神权与王权结合;②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③以世袭制、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政治制度的主体,形成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④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形成权力的高度集中。

第课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教案

岳麓版试验教科书必修二 第2课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 重点: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几种形态。 难点:土地兼并与租佃关系的普遍化。 [教学方法] 1、采用自主学习与适当引导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同时能够较好的控制课堂气氛。 2、问题情景探究学习方式,激发学生思考的积极性,让学生在情景中获得知识、提高能力、升华情感,充分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3、采用史论结合的教学方式,指导学生阅读原始材料,从而得出相关的认识,拓宽学生的历史视野,丰富人文内涵。 [教学资源] 岳麓版课本和教师用书,收集相关资料,并制作成课件辅助教学。 [板书设计] 第2课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一、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1、原始社会: 2、商周时期 3、战国以后 二、土地兼并 1、原因 2、危害 3、措施 三、租佃关系日趋普遍化 1、田庄制 2、租佃制 (1)原因 (2)普遍化的过程 (3)租佃制下农民与地主的关系 (4)积极的影响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展示“井”和“田”这两个字在甲骨文中的写法,以此抓住学生的情绪,打开学生的思路。 一、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设计思路:这部分内容是本节课的重点内容,但是条理较为清楚,难度不大,首先采用问题导学方式,组织学生阅读教材,思考相关的几个问题:(1)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变化?(2)井田制是什么性质的土地制度?(3)井田制后来是如何瓦解的?然后再展示两位改革家管仲与商鞅的图片,从而让学生认识到统治者也纷纷采取各种措施是适应时代的变化,而只有顺应历史潮流的改革才能成功。 师生互动 首先组织学生迅速浏览教材第一目的内容,思考问题: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学生原始社会实行土地公有制;商周时期实行井田制;春秋以后,井田制逐步瓦解,封建土地私有制逐步建立起来。 展示图片及材料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诗经》 田里不鬻。 ——《礼记·王制》 设问从上面的图片和材料中可以看出井田制有什么特点呢?应该是什么性质的土地制度? 学生井田的土地名义上为国家公有,由周王将全国土地层层分封给各级贵族。井田制中有“公田”和“私田”之分。“公田”实际上为贵族占有,“私田”是劳动者的份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井田制实际上是贵族土地所有制。 设问大家可以设想一下当时奴隶们在“公田”是怎样劳作的吗? 学生奴隶们集体劳作,实行大规模简单协作。 设问由井田制的特点可以看出井田制和当时西周的哪项制度是密不可分的呢? 学生西周的分封制。 教师总结过渡:由此可见,经济上的井田制和政治上的分封制是密不可分的,从而共同促成了西周文明的繁荣。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春秋时期井田制开始走向崩溃。一方面表现为大量“公田”被抛荒,另一方面则是部分“私田”逐渐成为使用者的私有土地。 设问结合春秋时期的社会大背景,想一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学生铁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出现促进了生产力水平提高。 设问这就使得一家一户的个体农耕成为可能,所以,“私田”逐渐成为使用者的私有土地。面对这样的形势,当时的统治者采取了哪些措施了呢?产生了什么样的实际效果? 学生春秋时期,各国为刺激生产积极性、扩大剥削量,先后进行税制改革,这些改革在客观上承认了土地的私有权,加速井田制的瓦解。如管仲采取“相地而衰征”的措施,鲁国实行“初税亩”。战国时期各国纷纷实行变法,其中以商鞅变法效果最好,从而以法令的形式废除了井田制,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展示图片中国古代的改革家管仲与商鞅 教师介绍管仲与商鞅都是我国古代着名的改革家,他们能够敏锐的观察到当时社会的发展大势,从而顺应历史潮流,进行一番有作为的改革,从而推动了中国古代文明的发展。 问题探究当时社会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他们进行改革的根本目的又是什么?

中国古代土地、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 井田制: 【发展过程】形成于商代,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 【内容和实质】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所有权属于周王,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诸侯臣下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 【作用】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 【瓦解】随着春秋时期铁器牛耕的使用,大量井田之外的荒地得以开垦成为私田,奴隶主破坏井田制,井田制开始瓦解。各诸侯国的改革客观上承认土地私有的合法性,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屯田制: 【形成与发展】汉末饥荒之际,曹操总结汉朝西域屯田经验,在许下屯田,后大范围推广。 【方法】统治者招募流亡农民,按军事编制,几十人一屯,开垦荒地,并设官管理。 屯田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 【性质与作用】屯田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它使流民与土地结合,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后来蜀、吴两国也在边境、军镇和其他一些水土条件适宜的地方,实行过不同规模的屯田。 均田制: 【形成与发展】485年,北魏孝文帝采纳汉族谋臣建议,在不触动官僚地主土地前提下,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隋朝和唐朝前期基本的土地制度。 【目的】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内容】①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丁男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受露田20亩,奴婢和耕牛也相应受田。②土地不得买卖。受田者年老或死亡,露田归还国家,桑田传给后代。③官吏在任时可按级别在官府所在地就近受田。均田制是我国历史上较完备的一种土地制度。它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 【性质与作用】①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度。②确认了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 ③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恢复经济和民族融合。 【瓦解】隋朝和唐朝前期推行的均田制,限制了土地的买卖和无限占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 更名田: 【概念】1669年,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更种人所有,叫作“更名田”。 【作用】一定程度满足农民土地要求,对清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1)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四种类型:君主土地私有制、封建国家土地私有制、地主土地私有制、农民(自耕农)土地私有制。其中地主土地私有制占主要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农民土地私有制虽不占支配地位,但却广泛而分散,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基础。 (2)关于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形式:曾出现过屯田制、均田制等具体形式。屯田制在西汉、曹魏、金朝、元朝、明清初年都曾实行过。均田制始于北魏,流行隋唐。这两种形式,往往是在经历了一场战乱和社会动荡之后,国家控制了大量无主土地的情况下实行。授田时,既不触动地主的土地,又能使农民得到一定土地,因此,都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和经济的发展。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一、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概况夏商周(奴隶社会):实行贡赋制度,这是赋税制的雏形。

2017年高考历史-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专题练习(一)及答案解析

2017年高考历史专题练习(一)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卷共25小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祖先崇拜从远古时代起就一直是中国宗教独有的重要特征,对一个人的姓十分重视与这一点有密切的联系。中国人的姓总是位于个人的名字之前,而不像西方那样,位于个人名字之后。中国人的祖先崇拜()A.推动了宗教的产生 B.强化了家庭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 C.是宗法制的必然结果 D.调和了贵族在爵位继承上的矛盾 2.谢维扬在《周代家庭形态》中说:“(宗法制度)就是国家承认血缘团体的领袖对其成员有代替法律来实施的管理和处置权,承认这种血缘团体是国家行政及司法的基本单位。”他认为,宗法制的根本目的是()A.强化国家管理B.提高族长权力 C.均衡权力分配D.维护贵族特权 3.中国古代社会有“出妇之道”:女儿出嫁后,娘家的户口、土地、生活用品一律清除;不能继承娘家财产;改姓氏;不在传统伦理的三族(父族、母族、妻族)中;若一个家族因罪连坐,嫁出去的姑娘也不必受牵连。对以上现象理解最准确的是() A.古代社会重男轻女B.三纲五常束缚女性 C.妇女家庭地位低下D.宗法观念根深蒂固 4.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骊山下。周避犬戎难,东徙(迁徙)洛邑,(秦)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岐、丰是周族祖先发源之地,周平王将之赐给秦襄公。以上史实说明当时() A.随从作战是诸侯对周王应尽的义务B.商鞅变法后秦国迅速成为诸侯霸主 C.周天子无力自保须依赖诸侯国保护D.秦襄公劳苦功高理应受封富饶之地 5.商代的统治者在封赏贵族时,往往会冠以相应名号。例如,血缘相近而辈分低者称为“子”;辈分高或年长者称为“公”、“伯”;负责边境地区警戒安全任务者称为“侯”、“卫”;在畿内主要负责垦殖者称为“男”、“甸(田)”。这说明商代() A.宗法分封制已完善B.存在贵族爵位等级 C.统治秩序尚未稳固D.神权色彩比较浓厚 6.钱穆在《中国社会演变》一文中指出:“不论西周氏族,乃及夏氏族、商氏族及其他氏族,全在‘此制度’下,逐渐酝酿出一种同一文化、同一政府、同一制度的大同观念来。”材料中的“此制度”是指()A.禅让制B.分封制C.宗法制D.中央集权制 7.《左传》载:“周公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尚书·大传》又载: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作礼乐”。上述材料说明()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专题一 一、土地所有制形式: 农业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土地是我国古代人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是构成封建生产关系和一切经济关系的基础。在中国古代史上,土地制度可分为三个阶段: 原始社会: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土地归氏族公社所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 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井田制,实际是国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封建社会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从本质上讲,都是私有制。 1、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 性质: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它是土地私有制不发达的表现。 兴衰:它始于商朝,完备推广于西周,春秋后期逐渐瓦解。 内容: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能世代享用,奴

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果实 2、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 建地主土地私有制,战国确立。商鞅变法规定:废井田,开阡陌,政府承认田地归私人所有,允许自由买卖,标志着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用地租剥削农民。这种制度是我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制度。 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国有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 地主土地所有制 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它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地主阶级正是凭借对土地的垄断,迫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于他们。这种土地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二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阻碍了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 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有王田制、屯田制、均田制三种形式 ▲屯田制: 目的:主要是为了戍边和保证军需。不少朝代都实行过,如西汉、东汉、曹魏、蜀、金朝、元朝、明朝、清初都实行

【财务-土地】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 ①齐国"相地而衰征"和鲁国"初税亩":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进行改革,实行"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国家法律规定把公田交给耕者,"履亩而税",即是承认了耕者对所耕土地的私有权. ②编户制度:两汉对百姓的管理,实行编户制度.那些被正式编人政府户籍的自耕农,佣工,雇农等,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资产多的,要多纳税.编户齐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有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口税),徭役,兵役等.汉代的田租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代役税)很重. ③租调制:西晋的占田法内容包括"户调制",规定每户每年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量的绢,帛.北魏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 ④租庸调制:唐朝在隋的基础上,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租庸调制使农民的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 ⑤两税法: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两税法规定:由中央政府确定总的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户不分主客,以当时的居住地,编人户籍;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凋和一切杂役,杂税;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两税法的作用在于:一,使唐朝中期以来极端混乱的税制得到统一,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税收;二,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表明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

【管理制度】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夏商——唐朝) 1、夏、商时期:占主要地位的以族为单位的土地公有制,农业生产往往采取集体劳作的方式进行。 2、西周时期:的土地制度虽然有“薄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说,但是,实际上却是和分封制度相适应的多层次的贵族土地所有制。当时的土地制度划分为井田,井田以公田和私田的划分为主要特征。 井田制:是和分封制度相适应的多层次的贵族土地所有制当时的土地制度划分为井田,井田以公田和私田的划分为主要特征。各级贵族主要剥削民众的劳役地租。公田由村社成员共同耕种,收获全部上交国家,私田是村社成员的份地,公社成员必须按照制度定期交换份地,随着份地的变动迁居,村社劳动者对私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是以在公田上无偿劳动为条件的。

3、春秋战国时期:春秋及战国初年,井田制的破坏使农民对自耕份地的占有关系加强,出现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贵族阶级的进一步分化,也使一部分贵族下降为自耕农。战国初期之后,军功贵族通过赐予和买卖取得土地(如商鞅变法内容奖励军功);同时,商人、货币持有人也通过买卖去的土地,他们和军功贵族一起成为新兴大土地所有者。 4、秦朝:前216年,秦政府颁发“使黔首自食田”的法令,进行全国性的土地登记,这次登记,在于承认现实土地的占有状况,以稳定赋税收入,这样,也就以国家统一法令的形式,确认了土地的私有权。 5、汉朝封建土地制度:汉朝存在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自耕农土地所有制。 (1)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国有土地,直接由国家政权掌握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叫做公田。 主要包括:一是全国的森林、荒地,河流;二是皇帝的林园;三是分散在各地没收的富人、豪强、商贾的土地。 公田的经营方式:

高考历史-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专题练习(一)有答案

高考历史专题练习(一)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卷共25小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祖先崇拜从远古时代起就一直是中国宗教独有的重要特征,对一个人的姓十分重视与这一点有密切的联 系。中国人的姓总是位于个人的名字之前,而不像西方那样,位于个人名字之后。中国人的祖先崇拜()A.推动了宗教的产生 B.强化了家庭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 C.是宗法制的必然结果 D.调和了贵族在爵位继承上的矛盾 2.谢维扬在《周代家庭形态》中说:“(宗法制度)就是国家承认血缘团体的领袖对其成员有代替法律来实 施的管理和处置权,承认这种血缘团体是国家行政及司法的基本单位。”他认为,宗法制的根本目的是()A.强化国家管理B.提高族长权力 C.均衡权力分配D.维护贵族特权 3.中国古代社会有“出妇之道”:女儿出嫁后,娘家的户口、土地、生活用品一律清除;不能继承娘家财 产;改姓氏;不在传统伦理的三族(父族、母族、妻族)中;若一个家族因罪连坐,嫁出去的姑娘也不必 受牵连。对以上现象理解最准确的是() A.古代社会重男轻女B.三纲五常束缚女性 C.妇女家庭地位低下D.宗法观念根深蒂固 4.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骊山下。周避犬戎难,东徙(迁徙)洛邑,(秦)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封 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岐、丰是周族祖先发源之地,周平王将之赐给秦襄公。以上史实说明当时 () A.随从作战是诸侯对周王应尽的义务B.商鞅变法后秦国迅速成为诸侯霸主 C.周天子无力自保须依赖诸侯国保护D.秦襄公劳苦功高理应受封富饶之地 5.商代的统治者在封赏贵族时,往往会冠以相应名号。例如,血缘相近而辈分低者称为“子”;辈分高或年长者称为“公”、“伯”;负责边境地区警戒安全任务者称为“侯”、“卫”;在畿内主要负责垦殖者称为“男”、“甸(田)”。这说明商代() A.宗法分封制已完善B.存在贵族爵位等级 C.统治秩序尚未稳固D.神权色彩比较浓厚 6.钱穆在《中国社会演变》一文中指出:“不论西周氏族,乃及夏氏族、商氏族及其他氏族,全在‘此制 度’下,逐渐酝酿出一种同一文化、同一政府、同一制度的大同观念来。”材料中的“此制度”是指()A.禅让制B.分封制C.宗法制D.中央集权制 7.《左传》载:“周公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尚书·大传》又载: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 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作礼乐”。上述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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