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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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土地制度

历代土地制度

历代土地制度
历代土地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经济制度,它随着社会的变迁和朝代的更迭而不断变化。

下面将简要介绍几个主要的土地制度。

1.井田制: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土地制度之一,盛行于商、周时期。

井田制将土地划分为方块,周围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农民必须为公田耕种,收入归国家所有。

这种制度体现了当时的社会等级制度和国家对土地资源的控制。

2.屯田制:屯田制起源于西汉,是为解决军粮供应问题而设立的。

国家将无主土地或收复的土地划为屯田,由军队或农民耕种,收成按比例分给国家和耕种者。

这种制度为国家提供了稳定的粮食来源。

3.均田制: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均田制,即按人口分配土地。

男女老幼都能分到一定数量的土地,规定了土地的买卖限制。

这种制度旨在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4.不抑兼并:宋朝时期,土地兼并严重,国家不再限制土地买卖,允许土地自由流转。

这使得土地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农民失地流离。

这些历代土地制度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特点。

第2课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第2课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1.(2014· 河南新乡许昌平顶山一模· 26)宋代,典卖土地、 房屋的现象十分普遍,所谓“典卖”,是指将土地、房屋 等不动产出典给他人,收取一定的典价,在约定期限内原 价赎回。典卖者大多数是贫困农民。据宋代朱晦庵等人编 的《宋本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当时“豪民图谋小民田 产”,出典人要求回赎典物时,“则迁延月日,百端推 脱”,辗转数月,已经到了赎典截止的期限,使得出典人 终无赎回之日。而宋律规定只有典契证验显然者,才允许 业主收赎。这说明( ) A.豪强利用典卖规则漏洞抢夺农民利权 B.典卖实际上是把财产的所有权实行转让 C.典卖是当时豪强掠夺农民的主要方式 D.通过典卖,强化了农民与地主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
⑥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北宋王安石变法时 推行。募役法规定,政府向应服役而不 愿服役的人户,按贫富等级收取免役钱, 雇人服役。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 钱。这就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 了生产时间。方田均税法规定,政府重 新丈量土地,核实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 按照土地的多少和肥瘠收取赋税,官僚、 地主不得例外。这就增加了封建国家的 田赋收入。
【重点提示】赋税制度的发展呈现出的主要趋 势:①由向国王的纳贡到国家征收土地税;②由 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到以土地财产为主的征 税标准,直至取消人头税的变化;③由赋役分 征到赋役合征,名目和手续的简化;④由实物、 劳役地租到货币地租的变化。 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和进步,封建 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用银两收税则是 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 生的相应反映。
答案:B
5. (2014· 山东日照一模· 14)《水浒传》第2回这样 描写史家庄:“前通官道,后靠溪冈。一周遭杨 柳绿阴浓,四下里乔松青似梁。草堂高起,尽按 五运山庄,亭馆低轩,直造倚山临水。转屋角牛 羊满地,打麦场鹅甲成群。田园广野,负佣庄客 有千人。家眷轩昂,女使儿童难计数。正是:家 有余粮鸡犬饱,户多书籍子孙贤”庄园的情景说 明A.自耕农阶层生活富足安康 B.土地兼并导致财富高度集中 C.农村经济呈现出封闭状态 D.农业与养殖业开始密切结合

中国传统社会各朝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传统社会各朝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传统社会各朝代的土地制度、赋役制度及国家经济制度、经济政策.(一)、土地制度1.井田制:【发展过程】形成于商代,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

【内容和实质】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所有权属于周王,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诸侯臣下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作用】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

【瓦解】随着春秋时期铁器牛耕的使用,大量井田之外的荒地得以开垦成为私田,奴隶主破坏井田制,井田制开始瓦解。

2.屯田制:【形成与发展】汉末饥荒之际,曹操总结汉朝西域屯田经验,在许下屯田,后大范围推广。

【方法】统治者招募流亡农民,按军事编制,几十人一屯,开垦荒地,并设官管理。

屯田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

【性质与作用】屯田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它使流民与土地结合,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

后来蜀、吴两国也在边境、军镇和其他一些水土条件适宜的地方,实行过不同规模的屯田。

3.均田制:【形成与发展】485年,北魏孝文帝采纳汉族谋臣建议,在不触动官僚地主土地前提下,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

隋朝和唐朝前期基本的土地制度。

【目的】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内容】①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

丁男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受露田20亩,奴婢和耕牛也相应受田。

②土地不得买卖。

受田者年老或死亡,露田归还国家,桑田传给后代。

③官吏在任时可按级别在官府所在地就近受田。

均田制是我国历史上较完备的一种土地制度。

它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

【性质与作用】①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度。

②确认了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

③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恢复经济和民族融合。

【瓦解】隋朝和唐朝前期推行的均田制,限制了土地的买卖和无限占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

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

4.更名田:【概念】1669年,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更种人所有,叫作“更名田”。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定地租。由此,地主与农民形成的 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2)原因: 土地兼并
(3)发展历程:
①战国:产生 ②汉代:比较普遍 ③宋代:成为当时仅次于自耕农的重要经营方式 ④明清:租佃关系进一步发展,成为农村土地经 营的主要方式。
原因: 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身份的提高 关系: 契约纳租方式,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 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农业的稳定, 作用: 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危害:
经济:国家赋税收入减少,贫富分化加剧
政治:社会矛盾激化,社会动荡不安
应对土地兼并的均田、限田措施:
土地兼并严重影响国家的赋税收入 (1)原因:
引起社会动荡不安
限制土地的高度集中保护自耕农经济 (2)目的: 北魏颁布均田令 (3)措施:
隋代至唐初均田制的调整
二、土地经营方式的演变
1.自耕农经营 2.租佃经营 (1)概念: 农民租种地主土地,向地主缴纳一
小结:
原始社会土 商周贵族土地所有
地公有制
制(井田制)
抑制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各 国 税 制 改 革 土地兼并 均田制
春秋战国至明清 多种形式的土地
Hale Waihona Puke 私有制租佃关系农夫的份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② “私田”:
学思之窗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诗经· 小雅· 北山》 你知道《诗经》中的这句话 的意思吗?
即天子对天下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3、春秋时期: 土地私有现象出现,井田制走向崩溃 (1)根本原因: 生产力的发展——铁农具、牛耕
(2)直接原因:各诸侯国先后进行税制改革 ①目的:刺激生产、扩大剥削
4、战国时期: 土地私有制全面确立 (1)标志: 商鞅变法,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 肯定了土地私有制。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赋税制度、社会治理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赋税制度、社会治理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赋役制度、户籍制度、社会治理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和赋役制度一、商和西周实行奴隶主土地国有制,周天子名义上占有全国的土地和臣民,不能随意买卖实行井田制,由奴隶主贵族统治奴隶集体耕种的经营方式二、春秋战国时期商鞅变法①实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②强制大家庭拆散为个体小家庭;③废井田,开阡陌,授田给百姓④确立土地私有制,鼓励发展小农经济三、秦朝田租: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人头税: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徭役:更卒、正卒、戍卒四、汉代汉初:田赋税率降低,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的税率,到汉景帝改为三十税一。

(汉初统治集团吸取秦朝速亡的教训,尊奉黄老无为思想,采取“与民休息”政策,减轻赋税、徭役和刑罚,提倡节俭,减少财政支出) 人头税:分口赋、算赋,还征收财产税徭役:更卒、正卒、戍卒五、魏晋南北朝魏晋: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食和绢帛。

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

(均田制与租调制相互配合)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

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六、隋朝租调役,废除许多苛捐杂税,向民众征收租调役七、唐朝唐初的租庸调制:以庸代役:男子不去服徭役,则可交一定数额绢或布以代役,称为庸影响: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

唐中期的两税法:1.背景:唐中期以后,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破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国家财政紧张。

2.唐德宗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3.内容:①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②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4.两税法影响:①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②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八、宋朝1.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往往超过正税数倍。

2.除了征收代役金外,还再派发各种徭役。

3.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第二课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第二课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一、井田制:
1.出现:商周时期 2.内容: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 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 然后敢治私事。 ──《孟子•滕文公下》 “公田” ——实际上为贵族占有; “私田” ——村社成员的份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3.实质: 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国有制) 4.瓦解: (1)时间: 春秋时期 (2)原因:根本:生产力提高 ——铁农具的使用和牛耕出现 直接:税制改革
2.租佃方式:
(1)战国: 产生 (2)汉代: “或耕豪民之田,见税十五”普遍 (3)宋代: 仅次于自耕农形式 (4)明清:进一步发展
佃农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 (5)影响:
二、土地私有制
1.确立: 战国
——商鞅变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
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对私有土地给予全面的肯定。
2.土农私有土地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 不过百石。……古者税民不过什一……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连阡 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汉书•食货志》
3.土地兼并
(1)影响: 影响国家的赋税收入,引起社会动荡不安。 (2)措施: “均田”、“限 (如北魏隋唐实行均田制) 田” (3)宋代: “田制不立”,“不抑兼并”
三、土地经营方式:
土地规模只限于一家人自己耕种。 1.自耕农方式: 农无田者,受田于人,名为佃户;无力受田者,名为雇工。 ——《古今图书集成· 职方典》

中国古代的封建土地制度与土地所有权

中国古代的封建土地制度与土地所有权

中国古代的封建土地制度与土地所有权1. 中国古代封建土地制度的起源中国古代的封建土地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这是一个分封诸侯的时期。

封建制度中,君主将土地分封给诸侯,以此作为赏赐和权力的象征,同时也是稳定国家社会秩序的手段。

这种封建制度将土地所有权授予了封建主,其他人只能以农民、佃农、奴隶等形式使用土地。

2. 封建土地制度的特点封建土地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具有以下特点:- 土地所有权归封建主,封建主可以自由支配土地的使用权,包括分封给国家贵族、官员、豪强等,这种所有权不容置疑。

- 农民、佃农、奴隶等只能以租用、佃用或耕种的方式使用土地,但没有土地的所有权。

- 封建主与地主之间存在着明确的领地关系,地主是封建主的属地或部下,并向封建主支付租金或者奉献土地上的农产品。

3. 封建土地制度的影响封建土地制度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封建土地制度导致了社会阶级的分化,封建主享有土地的绝对所有权,而广大农民则只能作为租佃农或奴隶从事农耕劳动,形成了统治与被统治的鲜明对立。

- 封建土地制度严重束缚了土地的流动与使用,使得土地的使用效率低下,限制了社会的发展潜力,造成经济困境。

- 封建土地制度加深了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在人与土地之间建立了一种剥削关系,导致社会冲突的不断发生。

4. 土地所有权的变迁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古代的封建土地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在唐代,土地的所有权仍然由封建主掌握,但开始出现了私有土地的概念。

一些士族或豪强通过购买或追封土地,成为了独立的土地所有者。

- 到了宋代,私有土地的概念进一步加强,农民开始大规模收购土地,成为自由的地主,这其中也包括了前一些被迫丧失土地的士族。

- 在明清两代,土地的所有权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农民对土地的购买和继承权利获得了法律保护,土地所有权逐渐与封建主权分离。

5. 封建土地制度的终结中国古代的封建土地制度在20世纪初被彻底废除。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土地改革,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由国家保护并分配给农民,实现了土地所有权的社会化。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王朝统治 国家赋税 中央集权
6、抑制土地兼并的措施:
北魏:均田令 隋唐:均田制 明清:减免赋役,鼓励小农垦荒。
学思之窗
春秋末期,齐国管仲实行“相地而 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以及战 国时期秦 国实行“初租禾”、商鞅“改帝王之制, 除井田,民得卖买”各是什么意思?
“相地而衰征”——相,视也;衰,差等也;
3. 中原人口南迁的影响
(1).为南方地区补充了大量的劳动力,带来了 较为先进的生产力和技术,从而促进了南方经济 的发展。 (2).使人口资源的分布趋向合理,有利于江南 的开发,推动了经济重心的南移。 (3).人口南迁,带去了新的风俗习惯,促进了 南北文化及民族融合,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的发展
根本原因在于土地私有制和土地自由 买卖制度的存在,而封建国家政权是建立 在地主土地所有制基础之上的,国家只能 在不根本触动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条件下, 去争取延缓土地兼并的形势,是无法从根 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
同步例题:
古代许多开明的政治家都试图改革土 地制度,以缓和土地兼并带来的社会矛盾, 但他们最终都没有成功,主要原因有( )
原因
地位
地域范围
暖温带半干旱季 今河南、山东、 宋以前全 风气候,自然条 河北三省及晋南、 国的经济 件优越; 苏北、皖北等地。 重心 关中、河西、巴 开发较早;人口 蜀。 稠密
地势复杂;人 口稀少;生产 技术落后 气候寒冷; 土地贫瘠 南宋以后 今湖北的江南部 全国的经 分和湖南、江西 一带。 济重心 经济实力 有限 龙门—碣石以 北的塞内、塞 外地区。
中唐以后-------- 南逐渐超过北-------经济重心 开始南移
南宋----------南大大超过北--------南移最终完成 南方正式成为中国古代经济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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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专题一
一、土地所有制形式:
农业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土地是我国古代人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是构成封建生产关系和一切经济关系的基础。

在中国古代史上,土地制度可分为三个阶段:
原始社会: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

土地归氏族公社所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

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井田制,实际是国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封建社会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

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从本质上讲,都是私有制。

1、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
性质: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它是土地私有制不发达的表现。

兴衰:它始于商朝,完备推广于西周,春秋后期逐渐瓦解。

内容: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能世代享用,奴
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果实
2、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
建地主土地私有制,战国确立。

商鞅变法规定:废井田,开阡陌,政府承认田地归私人所有,允许自由买卖,标志着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

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用地租剥削农民。

这种制度是我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制度。

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国有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

地主土地所有制
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它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地主阶级正是凭借对土地的垄断,迫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于他们。

这种土地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二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阻碍了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

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有王田制、屯田制、均田制三种形式
▲屯田制:
目的:主要是为了戍边和保证军需。

不少朝代都实行过,如西汉、东汉、曹魏、蜀、金朝、元朝、明朝、清初都实行
过。

东汉末年,军阀混战,农民背井离乡,土地荒芜,在这种情况下,曹操推行屯田。

后来,魏、蜀、吴也都实行屯田。

基本特点和具体做法:屯田制是封建制的土地国有制,屯田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含有兵农合一成分
方式:这是政府或统治者组织的农民或军队的开荒种地。

屯田有军屯、民屯。

军屯:由士兵屯垦;民屯则招募流亡农民进行屯垦;屯田农民要按军事编制组织起来,政府设官管理;屯田民要分别不同情况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但他们不再负担兵役。

作用:屯田制的推行,安置了大批流亡农民,有利于稳定了社会秩序,缓和社会矛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曹操推行屯田,保证了军粮供应,为统一北方提供了物质条件。

▲均田制:
实行:均田制始于北魏,流行隋唐,且被日本借鉴、吸取,其影响深远。

目的: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和徭役征发。

前提:政府掌握大量的无主荒地。

社会上存在大量无主荒地和劳动力,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实行这种制度不触及贵族地主利益,农民对国家承担租赋徭役,贵族地主无此负担。

内容:①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给农民一定数量
的田地。

奴婢、耕牛也相应受田;——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地主利益也都得到了保障。

②土地不得买卖;——对土地兼并有所限制。

③官吏得给公田;——其利益得到了保障④农民对封建国家的租、调、役负担。

政府规定,一夫一妇要向国家纳租粟二石,纳调帛一匹,产麻的地方纳布一匹。

此外,农民还要向政府承担一定的徭役杂调。

作用:授田时,既不触动地主的土地,又能使农民得到一定土地,因此,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和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和徭役征发;
促进了北方少数民族的封建化和北方民族大融合;
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封建土地制度。

自耕农土地所有制:
这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不占主要地位,封建社会各个朝代都存在这种自耕农土地所有制,这种小农经济同地主土地所有制一样,是对封建生产关系内容的重要补充,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共同构成封建经济基础,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重要基础。

在封建经济发展过程中,地主不断兼并农民的土地,使这种土地所有制不断破产。

特点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

认识:古代土地制度变革与调整的实质
中国封建土地制度下,土地兼并是最大特征:①土地兼
并是封建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地主阶级力量增加的表现,是封建土地私有制存在的情况下,封建社会无法克服的经济现象;
②当土地兼并严重时,两种矛盾突出起来;一是农民地主的矛盾,二是封建国家同地主的矛盾。

这两种矛盾的发展,将出现两种可能的结果,一是封建政府采取抑制土地兼并的措施,使兼并得到一定的缓和,二是导致农民起义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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