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历代土地制度

历代土地制度
历代土地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经济制度,它随着社会的变迁和朝代的更迭而不断变化。
下面将简要介绍几个主要的土地制度。
1.井田制: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土地制度之一,盛行于商、周时期。
井田制将土地划分为方块,周围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农民必须为公田耕种,收入归国家所有。
这种制度体现了当时的社会等级制度和国家对土地资源的控制。
2.屯田制:屯田制起源于西汉,是为解决军粮供应问题而设立的。
国家将无主土地或收复的土地划为屯田,由军队或农民耕种,收成按比例分给国家和耕种者。
这种制度为国家提供了稳定的粮食来源。
3.均田制: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均田制,即按人口分配土地。
男女老幼都能分到一定数量的土地,规定了土地的买卖限制。
这种制度旨在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4.不抑兼并:宋朝时期,土地兼并严重,国家不再限制土地买卖,允许土地自由流转。
这使得土地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农民失地流离。
这些历代土地制度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特点。
第2课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1.(2014· 河南新乡许昌平顶山一模· 26)宋代,典卖土地、 房屋的现象十分普遍,所谓“典卖”,是指将土地、房屋 等不动产出典给他人,收取一定的典价,在约定期限内原 价赎回。典卖者大多数是贫困农民。据宋代朱晦庵等人编 的《宋本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当时“豪民图谋小民田 产”,出典人要求回赎典物时,“则迁延月日,百端推 脱”,辗转数月,已经到了赎典截止的期限,使得出典人 终无赎回之日。而宋律规定只有典契证验显然者,才允许 业主收赎。这说明( ) A.豪强利用典卖规则漏洞抢夺农民利权 B.典卖实际上是把财产的所有权实行转让 C.典卖是当时豪强掠夺农民的主要方式 D.通过典卖,强化了农民与地主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
⑥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北宋王安石变法时 推行。募役法规定,政府向应服役而不 愿服役的人户,按贫富等级收取免役钱, 雇人服役。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 钱。这就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 了生产时间。方田均税法规定,政府重 新丈量土地,核实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 按照土地的多少和肥瘠收取赋税,官僚、 地主不得例外。这就增加了封建国家的 田赋收入。
【重点提示】赋税制度的发展呈现出的主要趋 势:①由向国王的纳贡到国家征收土地税;②由 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到以土地财产为主的征 税标准,直至取消人头税的变化;③由赋役分 征到赋役合征,名目和手续的简化;④由实物、 劳役地租到货币地租的变化。 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和进步,封建 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用银两收税则是 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 生的相应反映。
答案:B
5. (2014· 山东日照一模· 14)《水浒传》第2回这样 描写史家庄:“前通官道,后靠溪冈。一周遭杨 柳绿阴浓,四下里乔松青似梁。草堂高起,尽按 五运山庄,亭馆低轩,直造倚山临水。转屋角牛 羊满地,打麦场鹅甲成群。田园广野,负佣庄客 有千人。家眷轩昂,女使儿童难计数。正是:家 有余粮鸡犬饱,户多书籍子孙贤”庄园的情景说 明A.自耕农阶层生活富足安康 B.土地兼并导致财富高度集中 C.农村经济呈现出封闭状态 D.农业与养殖业开始密切结合
中国传统社会各朝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传统社会各朝代的土地制度、赋役制度及国家经济制度、经济政策.(一)、土地制度1.井田制:【发展过程】形成于商代,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
【内容和实质】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所有权属于周王,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诸侯臣下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作用】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
【瓦解】随着春秋时期铁器牛耕的使用,大量井田之外的荒地得以开垦成为私田,奴隶主破坏井田制,井田制开始瓦解。
2.屯田制:【形成与发展】汉末饥荒之际,曹操总结汉朝西域屯田经验,在许下屯田,后大范围推广。
【方法】统治者招募流亡农民,按军事编制,几十人一屯,开垦荒地,并设官管理。
屯田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
【性质与作用】屯田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它使流民与土地结合,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
后来蜀、吴两国也在边境、军镇和其他一些水土条件适宜的地方,实行过不同规模的屯田。
3.均田制:【形成与发展】485年,北魏孝文帝采纳汉族谋臣建议,在不触动官僚地主土地前提下,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
隋朝和唐朝前期基本的土地制度。
【目的】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内容】①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
丁男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受露田20亩,奴婢和耕牛也相应受田。
②土地不得买卖。
受田者年老或死亡,露田归还国家,桑田传给后代。
③官吏在任时可按级别在官府所在地就近受田。
均田制是我国历史上较完备的一种土地制度。
它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
【性质与作用】①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度。
②确认了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
③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恢复经济和民族融合。
【瓦解】隋朝和唐朝前期推行的均田制,限制了土地的买卖和无限占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
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
4.更名田:【概念】1669年,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更种人所有,叫作“更名田”。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2)原因: 土地兼并
(3)发展历程:
①战国:产生 ②汉代:比较普遍 ③宋代:成为当时仅次于自耕农的重要经营方式 ④明清:租佃关系进一步发展,成为农村土地经 营的主要方式。
原因: 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身份的提高 关系: 契约纳租方式,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 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农业的稳定, 作用: 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危害:
经济:国家赋税收入减少,贫富分化加剧
政治:社会矛盾激化,社会动荡不安
应对土地兼并的均田、限田措施:
土地兼并严重影响国家的赋税收入 (1)原因:
引起社会动荡不安
限制土地的高度集中保护自耕农经济 (2)目的: 北魏颁布均田令 (3)措施:
隋代至唐初均田制的调整
二、土地经营方式的演变
1.自耕农经营 2.租佃经营 (1)概念: 农民租种地主土地,向地主缴纳一
小结:
原始社会土 商周贵族土地所有
地公有制
制(井田制)
抑制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各 国 税 制 改 革 土地兼并 均田制
春秋战国至明清 多种形式的土地
Hale Waihona Puke 私有制租佃关系农夫的份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② “私田”:
学思之窗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诗经· 小雅· 北山》 你知道《诗经》中的这句话 的意思吗?
即天子对天下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3、春秋时期: 土地私有现象出现,井田制走向崩溃 (1)根本原因: 生产力的发展——铁农具、牛耕
(2)直接原因:各诸侯国先后进行税制改革 ①目的:刺激生产、扩大剥削
4、战国时期: 土地私有制全面确立 (1)标志: 商鞅变法,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 肯定了土地私有制。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农业、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一、土地制度的起源和发展1. 农耕时代的土地制度在中国古代农耕时代,土地属于整个村落,由村社共同管理。
土地的使用权归农民所有,但不可贩卖。
2. 封建时代的土地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封建时代的土地制度逐渐形成。
地主阶级拥有大片土地,并将其分给农民作为赋税的依据。
此时土地的所有权并不属于农民,他们只能依附于土地拥有者。
3. 宋明清时期的土地制度在宋明清时期,土地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革。
土地的所有权掌握在朝廷手中,而不是地主阶级。
具体的土地使用权由地主阶级拥有,并对农民征收赋税。
二、土地制度对社会的影响1. 社会稳定与经济繁荣古代土地制度为社会秩序提供了基础,稳定了社会关系。
土地的合理分配和规范管理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经济的繁荣。
2. 社会等级与阶级固化封建时代的土地制度导致了社会的等级固化,地主阶级地位的稳固化。
农民无法改变自身的社会地位,造成了社会阶级的分化。
三、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变革1. 实施废除农田私有制在中国历史上,多次有农田私有制的废除或改革尝试。
例如,在秦朝时期,实施过土地的平均分配,但该政策随后被废止。
在明清时期,部分地区试行过土地的公有制。
2. 现代土地制度的建立经过近代以来的土地改革,中国逐渐建立了现代土地制度,确保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农村土地改革和城市土地制度改革都在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利用。
四、受土地制度变迁影响的思考1. 社会公平与农民权益保护古代的土地制度存在着很大的不平等问题,进而引发社会动荡。
现代土地制度的建立应重视农民权益保护,追求社会公平。
2. 农村土地集约化与现代农业发展当代中国,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和农业现代化成为发展的关键。
通过改革土地制度,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结语: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

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井田制:是中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
时已发展很成熟。
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
2.初税亩: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 年)实行的按
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它是承认私有土地合法化的开始。
3.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
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
4.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是唐时实行的
赋税制度,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
5.两税法:唐德宗建中元年(780 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
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
6.一条鞭法:明朝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 年)在全国推行的税费
改革,简化了税制,把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统一征收银两。
这些土地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对当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6、抑制土地兼并的措施:
北魏:均田令 隋唐:均田制 明清:减免赋役,鼓励小农垦荒。
学思之窗
春秋末期,齐国管仲实行“相地而 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以及战 国时期秦 国实行“初租禾”、商鞅“改帝王之制, 除井田,民得卖买”各是什么意思?
“相地而衰征”——相,视也;衰,差等也;
3. 中原人口南迁的影响
(1).为南方地区补充了大量的劳动力,带来了 较为先进的生产力和技术,从而促进了南方经济 的发展。 (2).使人口资源的分布趋向合理,有利于江南 的开发,推动了经济重心的南移。 (3).人口南迁,带去了新的风俗习惯,促进了 南北文化及民族融合,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的发展
根本原因在于土地私有制和土地自由 买卖制度的存在,而封建国家政权是建立 在地主土地所有制基础之上的,国家只能 在不根本触动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条件下, 去争取延缓土地兼并的形势,是无法从根 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
同步例题:
古代许多开明的政治家都试图改革土 地制度,以缓和土地兼并带来的社会矛盾, 但他们最终都没有成功,主要原因有( )
原因
地位
地域范围
暖温带半干旱季 今河南、山东、 宋以前全 风气候,自然条 河北三省及晋南、 国的经济 件优越; 苏北、皖北等地。 重心 关中、河西、巴 开发较早;人口 蜀。 稠密
地势复杂;人 口稀少;生产 技术落后 气候寒冷; 土地贫瘠 南宋以后 今湖北的江南部 全国的经 分和湖南、江西 一带。 济重心 经济实力 有限 龙门—碣石以 北的塞内、塞 外地区。
中唐以后-------- 南逐渐超过北-------经济重心 开始南移
南宋----------南大大超过北--------南移最终完成 南方正式成为中国古代经济重心
介绍一下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介绍一下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是指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对土地的分配、使用与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这些制度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影响了社会的秩序、农业生产和人民的生活方式。
以下将简要介绍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1. 土地私有制在古代中国,土地私有制是主要的土地所有权形式。
土地的所有者可以将土地流转、租赁给他人使用,或者直接自己耕种。
土地的所有权通常是由地主、贵族、官僚以及寺庙等富有的组织或个人所持有。
而在广大农民中,土地的拥有者数量相对较少,大部分农民只能以佃农的身份依附于土地所有者,交纳租金或者农作物的一部分作为土地使用费。
2. 封建地主制度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的地主阶级占有着大量土地资源,并依靠这些土地资源获取丰富的财富。
地主拥有土地不仅是为了自己生产农产品,更是依赖农民的劳动和缴纳地租来维持其财富和地位。
地主在土地制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农民有着较大的控制权和决策权。
3. 丞相、井田制度北宋时期推行了丞相、井田制度,这是一种农田耕作制度。
按照这个制度,王朝领导层将国家所有的耕地划分成几个区域,并由各个区域的农民共同负责开发、经营和缴纳税收。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增加国家的收入,促进农业生产,提高人民的福利。
4. 均田制唐代开始实行的均田制是一种土地分配制度。
根据均田制,官府按照每户人口的多少将土地平均分配给各个家庭。
这种制度有助于减轻贫富差距,也为农民提供了一定的土地使用权。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均田制度逐渐出现了问题,导致土地不平均分配和失去效果。
5. 公地到私地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在不同朝代和时期下也发生过一些改变。
在一些时期,公地被允许私人占有。
例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了封建制度,将土地从公有制转化为私有制。
这一改变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涵盖了土地私有制、封建地主制度、丞相、井田制度、均田制以及公地到私地等多种形式。
这些制度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农业发展、社会秩序和人民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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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摘要: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它是一定生产力水平的产物,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
从本质上讲,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都是私有制。
关键字:土地制度发展演变土地兼并
正文:
一、我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
1、奴隶社会的井田制
我国古代奴隶社会主要土地制度是井田制,它是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形式。
井田制,兴于商朝,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
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井田制适应奴隶社会时期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成为分封制的经济基础。
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封建剥削制度确立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出现了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
私田主人控制着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
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主。
这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
顺应这一历史发展趋势,春秋时期的的诸侯国改革中,都涉及到了国家赋税制度的变革,如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都实行按亩收税,促使耕地由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转向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战国时期,随着地主阶级变法运动的开展,最终在
各诸侯国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
典型事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
2、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农民的个体土地所有制三种主要土地制度形式。
其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1)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地阻碍了封建社会内部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品交换处于极不发达的状态,限制了手工业通农业的分离,使手工业无法独立形成独立的经济部门,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尤其是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后,成为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严重障碍,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
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后的土地改革被消灭。
(2)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主要地位,但却是对封建生产关系内容的重要补充,它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共同构成封建经济基础,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重要基础。
这种小自耕农的自然经济和小生产者的小商品经济以家庭为单位,“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分散在社会各个角落。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运动的进行而不断的发展壮大,到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的完成,达到高潮,至1953年—1956年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这一经济成分转化成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3)封建土地国有制,大致有王田制、屯田制和均田制等具体表现形式。
新莽政权的王田制从形式上看与井田制相似,但本质上仍属于封建性质的土地制度。
屯田制在中国的许多朝代都出现过,如西汉、东汉、曹魏、金朝、元朝、明初和清初。
均田制主要在北魏和隋唐时期实行,主要特点有: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无主荒地和劳动力,这是实施均田制的前提条件;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并不触动贵族地主的利益;受田的农民必须完租纳调服役,贵族地主却无此负担。
二、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土地制度演变的规律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突出特点是: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为主体,国家政权控制部分土地,小农土地私有制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国家政权控制的土地,除皇族、贵族、功臣直接享有外,许多封建政权往往分给农民耕种,向他们征收赋税,以保证
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如北魏和隋唐实行过的均田制。
由于大部分土地是私有的,土地占有状况的变动就较为剧烈,其基本趋势是:地主官僚和贵族通过各种手段兼并农民土地,甚至是国有土地,控制了数量惊人的土地,出现了一大批一无所有、无以为生的农民;封建国家控制的土地数量急剧减少,统治力量严重削弱。
在这种情况下,封建统治的危机不可避免地要爆发,广大农民为反抗压迫,求得生存,揭竿而起,而封建国家由于统治力量削弱,在农民大起义的风暴扫荡下,往往迅速溃灭。
鉴于这种历史教训,新建立的封建政权中比较有远见的统治者,往往运用政权的力量,对土地占有状况进行调整。
调整的基本点在于:①确保国家控制一定数量的土地,以保证维护强大的国家机器所必需的赋税财政收入;②安定农民,使农民获得一定数量的土地,以恢复生产、稳定统治。
但代表地主阶级的封建政权不可能从根本上抑制土地兼并,甚至在听任地主、官僚、贵族兼并土地的条件下,要他们按实际占有土地状况缴纳赋税都难以做到。
越到封建社会后期,国家政权对土地占有状况的调整与也就越小,封建制度的腐朽性也就日益加重。
三、封建社会中的土地兼并及其后果
在中国封建土地制度下,土地兼并是其最大特征。
当一个新朝代建立之初,统治者调整土地政策,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起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地主阶级的势力不断增强,土地兼并也就愈演愈烈。
显然,土地兼并是封建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地主阶级力量增强的表现,是封建土地私有制存在的情况下,封建社会无法自身克服的经济现象。
当土地兼并严重时,两种矛盾突出起来,一是农民阶级同地主阶级的矛盾,二是封建国家同地主阶级的矛盾。
这种矛盾的发展将出现两种可能的结果:一是封建政府采取抑制土地兼并的措施,使兼并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二是导致农民起义的爆发。
土地兼并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政治上,土地兼并直接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加剧了社会的贫富悬殊,阶级矛盾尖锐,农民起义爆发,使一些王朝走向灭亡。
经济上,对农民来讲,造成农民的贫困,无力购买手工业品;对地主来讲,封建地租较重,买田置地,影响手工业的扩大再生产,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
四、封建统治者为什么不能解决土地兼并问题?
土地兼并,其根源在于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
在封建社会,由于土地占有关系不固定,加之土地买卖盛行,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现象的出现。
当时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对土地兼并采取了
不同的态度。
由于国家占有小农的多少,直接决定着国力的强弱,而土地兼并与封建政府的矛盾恰恰在于同国家争夺财源。
因此历代王朝为了巩固自己的长久统治都曾实行过一系列抑制兼并的政策,但结果往往失败。
如王莽实行王田制(违背历史发展规律而失败)、北魏隋唐的均田制(随着国家掌握荒地数量减少和土地兼并而解体)、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因大地主和大官僚的反对而失败)。
土地兼并之所以贯穿于封建社会的始终,国家的任何抵抗政策都不能使之逆转,其根本原因在于土地私有制和土地自有买卖制度的存在。
在这种制度下,人们可以自有买卖土地,而人们之所以热衷于购买土地,又是封建时代只有土地才使“不忧水火,不忧盗贼”的财富之本,只有土地才是各种形态财富的最后归宿。
而封建国家往往是在不触动地主土地所有权的条件下,去争取延缓土地兼并的形势,因此它只能缓和这种形势,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被统治阶级农民阶级在起义过程中提出过“均田免粮”,触及地主土地所有制,近代天平天国运动更是提出《天朝田亩制度》,但农民阶级不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这种阶级的局限性,使他们也不能解决土地兼并问题,不能完成废除封建制度的任务。
因此,由于封建土地所有制没有得到根本变革,那么土地兼并现象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