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逐条解读

为切实转变税务机关工作职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全程提速办税,给诚信守法的纳税人提供更多的办税便利,现将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解读:可称作: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五项措施。

一、简化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手续

取消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手工验旧。税务机关应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发票税控系统报税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增值税发票验旧工作。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36号)规定:发售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法规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2、供新

(1)审核购票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帐》(附件六)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2)审核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附件七)。

(3)对证件资料齐备、手续齐全而又无违反专用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发售机关可发售专用发票,并按法规价格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

根据上述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在纳税人领用发票前,需通过验旧供新程序,以审验纳税人申报纳税和专用发票使用情况,凭发票开具清单及已开具发票的最后一份存根联办理,此项工作用时较长,容易造成办税大厅排队现象,影响办税效率。税务机关应用一般纳税人发票税控系统报税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增值税发票验旧工作。此举可以节省纳税人很多工作量和时间,实为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措施。

二、简化专用发票审批手续

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各省国税机关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不需事前实地查验的范围,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国税机关确定。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五条规定: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

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附件1)。

第六条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本规定所称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

(一)企业名称;

(二)税务登记代码;

(三)开票限额;

(四)购票限量;

(五)购票人员姓名、密码;

(六)开票机数量;

(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纳税人发生上列第一、三、四、五、六、七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发生第二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第二条区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请的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要严格审核,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既要控制发票数量以利于加强管理,又要保证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根据上述原政策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审批前要进行实地查验,主要是查验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的情况,这项工作也同样影响办税效率,如果税务人员办事效率不高,将影响审批程序的时限,此规定会影响全国绝大多数纳税人(根据总局的统计要在70%以上),因此,取消实地查验,可以很大程度上惠及大部分一般纳税人,同时也会极大提高税务机关的办税效率。

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

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第五条第(四)项丢失货运专票的处理,按照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执行,承运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

根据以上原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无论是否已认证,都要经过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新政策取消了上述程序,减少纳税人的办税环节,纳税人可直接将销售方提供的资料和相关证明作为认证抵扣凭证,认证相符即可抵扣。

同时增加新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以上规定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纳税人丢失发票其中一联的烦恼,对真正丢失发票相关联次的纳税人,从程序上起到了公平的效应。

四、简化红字专用发票办理手续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解读:关于红字专用发票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

应。

第十七条《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第(五)项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因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税务机关只要通过系统就可以对红字专用发票进行监控管理,也就不再需要纳税人将发票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省时省力。

五、实行分类分级规范化管理

对增值税发票实行分类分级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办税环节。

(一)以下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人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纳税人需要即时办理:

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类的纳税人;

2.地市国税局确定的纳税信用好,税收风险等级低的其他类型纳税人。

(二)上述纳税人2年内有涉税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记录,或者正在接受税务机关立案稽查的,不适用本条第(一)项规定。

(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限量限额管理工作,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解读:上述规定是为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给诚信守法的纳税人提供更多的办税便利,解决发票领用工作环节多、办税效率不高的问题,对增值税发票领用实行分类分级规范化管理。目前,纳税人一次只能领取不超过1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新规对A类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及地市国税局确定的其他类型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上述纳税人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的,手续齐全即可按需要即时办理。。

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根据该规定:

第四条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具体指标为:

(一)税务登记情况

1.开业登记;

2.扣缴税款登记;

3.税务变更登记;

4.登记证件使用;

5.年检和换证;

6.银行账号报告;

7.纳税认定情况(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等)。

(二)纳税申报情况

1.按期纳税申报率;

2.按期纳税申报准确率;

3.代扣代缴按期申报率;

4.代扣代缴按期申报准确率;

5.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三)账簿、凭证管理情况

1.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

2.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3.发票的保管、开具、使用、取得;

4.税控装置及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保管、使用。

(四)税款缴纳情况

1.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

2.欠缴税款情况;

3.代扣代缴税款按期入库率。

(五)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

1.涉税违法犯罪记录;

2.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3.其他税收违法行为记录。

前款指标累计值为100分,具体分值为:税务登记情况15分;纳税申报情况25分;账簿凭证管理情况15分;税款缴纳情况25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20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内容分值进行分解细化。

第五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按照第四条的评定内容分指标计分,设置A、B、C、D四级。

第六条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为A级。纳税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A级:(一)具有涉嫌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至评定日仍未结案或已结案但未按照税务机关处理决定改正的;

(二)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的;

(三)不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的;

(四)评定期前两年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的;

(五)不能完整、准确核算应纳税款或者不能完整、准确代扣代缴税款的。

第十一条对A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给予以下鼓励:

(一)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

(二)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宽发票领购限量;

(四)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

(五)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激励办税的服务措施。

结合上述规定,纳税人也要细化自己的办税流程及办税办法,争取做到A级,减少涉税违法行为,争取最大的税收利益。

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仍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

(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

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

六、建立高效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

税务机关在做好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的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高效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科学设立风险防控指标,加强日常评估及后续监控管理,提升后续监控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跟踪分析纳税人发票使用及纳税申报情况。对纳税人发票使用异常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重新核定发票限额及领用数量。

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第(五)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第五条第(四)项同时废止。

解读:新规再次强调日常评估及后续监控管理,这也是税务机关目前主要的征管手段,不再强调事前的监督和审查,注重事后的监控和管理,从发票的使用情况来监控纳税人的税法遵从程度,以票控税仍然是税务机关主要征管手段。

公告执行时间为2014年5月1日起,相应原规定同时间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2.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3月24日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 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科技发展资金的管理,促进开发区的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加快创新型区域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广州市科学技术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科技发展资金,纳入开发区年度财政预算。 第三条科技发展资金的使用原则: (一)科学论证、优化投向、支持重点、注重效益和专款专用; (二)采用资助、配套支持、补贴支持和奖励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巩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第四条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是科技发展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科技发展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和协调,制

定科技发展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日常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编报科技发展资金的预算、结算、办理资金审核、发放手续; 开发区财政部门负责将科技发展资金列入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预算,并检查监督其使用情况;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科技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对开发区科技事业发展有贡献的科技成果、活动、项目和企业。 第六条在开发区注册登记并在本区办理税务登记、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使用科技发展资金。 第七条科技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如下项目和企业: (一)对列入区科技计划项目、专利技术标准化、重大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与产业化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产业联盟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和专业行业协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项目的扶持,按照《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用于扶持创意产业项目的资助,按照《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关于加快重点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排名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排名 [复制链接] 1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9201971 17.03% 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8860557 18.94% 3 苏州工业园区 8200000 22.39% 4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6413496 15.59% 5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6186840 5.10% 6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5332400 18.52% 7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4796756 22.55% 8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4683258 21.76% 9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3734380 20.97% 1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3425003 13.52% 11 漕河泾新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3216480 12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 3182460 26.26% 13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2960506 28.28% 14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2862502 16.45% 15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2765979 34.90% 16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 2739120 99.21% 17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2695616 22% 18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2557230 14.47% 19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2461500 25.27% 20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2448310 26.07% 21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2329700 30.67% 22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292658 52.72% 23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2215000 36.31% 24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2158000 36.04% 25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3354 24.38% 26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0522 44.91% 27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2108408 31.78% 28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42709 21.59% 29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1990723 30.37% 30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1982099 58.40% 31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 1804278 34.22% 32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406611 139.08% 33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1379815 13.40% 34 襄樊经济开发区 1364159 31.97% 35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1321500 31.54% 36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264383 28.37% 37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1257811 32.25% 38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1205506 30.55% 39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1194004 38.67% 40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1136173 22.28% 41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 1086680 20.51% 42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055738 4.43% 43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1052000 25.56%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重点创意的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设立广州开发区创意产业园,包括开发区创意产业大厦、广州科技创新基地、广东软件科学园、科学城信息大厦、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以及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区内创意企业。 第三条在区科技发展资金中设立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条本措施所称的重点创意产业是指从事软件(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外包、数字内容和集成电路设计,下同)、动漫、工业设计、产品研发设计、建筑设计、策划咨询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其中所称的软件和动漫企业及产品,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和程序认定的软件和动漫企业及产品;工业设计是指制造工业产品所进行的设计和开发。 在开发区创意产业园运营并经区科技主管部门批准入园的,在开发区注册登记并在本区办理税务登记、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合法经营、从事开发符合本措施所指的重点创意产业的产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可申请使用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五条落户本区的动漫和软件企业或研发机构,除可享受《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奖励外,本区再给予符合条件的重点创意企业以下奖励。

(一)对于进入本区软件企业、动漫企业: 投资额(按注册资本计)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且上年度在区内完成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按注册资本现金实收资本的 2.5%比例奖励给其在开发区所设立的独立核算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二)对于进入本区工业设计企业: 投资额(按注册资本计)超过100万元且上年度在区内完成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按注册资本现金实收资本的 2.5%的比例奖励给其在开发区所设立的独立核算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 第六条鼓励区内招商单位引进重点创意产业企业,可参照区内引进内外 资科技企业办法给予引进创意产业的招商单位奖励。 第七条依据《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第六 条并结合本区实际,在广州开发区创意产业园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对重点创 意企业给予办公场地补贴。 (一)软件企业、动漫企业、产品研发设计、建筑设计、策划咨询企业注 册资本金在300万人民币或以上、工业设计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人民币或以上场地给予以下补贴:按其租赁场地面积每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享受1平方米用房补贴的原则,按每年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共补贴3年,最高累计补贴不超过90万元; (二)软件企业、动漫、产品研发设计、建筑设计、策划咨询企业注册资 本金在300万人民币以下50万元以上(含50万)、工业设计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人民币以下50万元以上(含50万)给予以下补贴:按其租赁场地面积每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享受1平方米用房补贴的原则,按每年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共补贴2年;

广州开发区企业名录

广州开发区企业名录 1. 杜邦应用面材(广州)有限公司刘克武广州市科学城南翔二路22号 2. 广州帕卡濑精有限公司万大双谢卡瓦高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岭号3号 3. 比托西(广州)矿业有限公司何伟鹰邱小琼黄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岭路134号 4. 广州国马不干胶贴标系统有限公司许怀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科技园二栋二楼 5. 依利安达(广州)显示器有限公司杨江波岑建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明路4号 6. 轮泰科斯(广州)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钟运周熊盛艳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贤堂路8号 7. 迪爱生(广州)油墨涂料有限公司高智慧万鹏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庄二路77号 8. 广州南侨油脂有限公司冉长丰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333号 9. 卡尔蔡司(广州)太阳镜片有限公司李涛黄晴宇胡奕琼 10. 国际香料(中国)有限公司岑泳延孟庆菊广州开发区金华二街9号 11. 广州恩华特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林文彬赖宇维广州市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3506-3510 12. 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温伟艺王红枚孟晗广州科学城风信路 13. 广州海菱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张玲张斯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夏港大道738号二楼 14. 广州迪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刘仁飞肖灵芝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3号 15. 广州高露洁有限公司李玉兰罗燕环广州市萝岗区青年路338号 16. 广州寿藤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罗伟津张翼吴锦华 17. 广州日弘机电有限公司李家霍文裕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189号 18. 卡尔蔡司光学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曾志勇欧健蔚广州保税区保盈大道88号 19. 施耐德(广州)母线有限公司江伯强黎洁仪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骏业路85号 20. 广州拓鑫首饰有限公司周兴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玉四街科技园2栋5楼 21. 广州富士工具有限公司李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 22. 广州住友商事有限公司吴天东谭志忠广州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903 23. 卡尔蔡司光学(中国)有限公司赵琳万昌银广州市萝岗区九佛西路1389号 24. 提珂隆(广州)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卢春青余春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贤堂路10号 25. 欧姆龙(广州)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朱俊姜辉曾其宾 26. 索尼电子华南有限公司谢渝 27. 阿雷斯提精密模具(广州)有限公司郑欣冯颖茹 28. LG化学(广州)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单人和李岩 29. 卡西欧(广州)商贸有限公司李欣

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概况 南沙区位于广州市的东南部,面积约544平方公里,处于珠三角的几何中心。南沙区既为国家级开发区,又是广州市新增设的行政区,享有开发区和行政区的双重优惠政策。近几年来,南沙区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建设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滨海新城的目标,加大了开发建设的力度,经济社会发展很快,汽车、石化、钢铁等产业基地已初步形成,区内水电供应充足,交通网络顺畅,生活设施日趋完善。 实力雄厚的产业集群。目前,南沙区北部为汽车和重型装备工业、中部为高新科技产业、南部为港口物流和临港工业的总体布局已经初步形成;以汽车、钢铁、造船、重型机械装备、石化、高新技术产业及港口物流等七大产业已初具规模。同时,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注重发展产业聚群,使南沙的经济发展驶入高速增长的快车道。今天,南沙这块热土已经众商云集,美国通用、德国巴斯夫、日本丰田汽车、日本JFE钢板、名幸电子、三菱重工、瑞士龙沙集团等著名跨国公司,中船集团、东方电气、第二重型机械厂、越秀广纸集团、广钢集团等在中国有较大影响的国家级骨干企业以及东凌集团、立白化工集团等省市名牌民营企业,也先后在南沙落户。另一批世界500强企业正满怀希望地向南沙走来。 便利顺畅的交通网络。南沙区位于珠江出海口虎门水道西岸,距广州市中心50公里,距香港38海里,距澳门41海里,以南沙为中心,在60公里半径范围内有深圳、香港、澳门、东莞等14个大中城市,由这些城市组成的珠三角城市群,已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和经济增长最快的区域。由南沙港快速路、京珠高速公路和黄榄支线、江中高速公路等组成的骨干交通路网,使南沙与广州中心城区乃至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路网形成快速便捷的联系,充分发挥南沙作为珠三角交通枢纽的优势。广州地铁四号线从广州科学城,经广州大学城通达南沙新城区,使南沙到广州中心城区的时空距离大大缩短。南沙处于珠江出海口的咽喉要地,是广州通往海洋的唯一通道,水运交通非常发达,南沙客运港每天有多个航班直达香港。 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南沙水网密布,湖塘众多,自然环境优美,土地资源丰富;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影响,南沙气候温和,阳光充足,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

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 1 广州果子食品厂罗岗分厂45 广州东一堂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46 铃木住电钢线制品(广州)有限公司 3 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47 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 4 广州天鹿锅炉有限公司48 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5 广州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49 广州西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6 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50 广州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7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省中加混合化肥厂51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8 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 广州堀硝子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9 广州市长安粘胶制品有限公司53 广州明治制果有限公司 10 广州市脯豉得食品有限公司54 广州钜东娱乐用品有限公司 11 广州市九佛金刚石工具厂55 广州明珠电力有限公司 12 广州白云兴利纸制品有限公司56 三菱电机(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 13 广州鸿达精细化工厂57 华芳烟用香料有限公司 14 广州市萝岗区自来水厂58 味可美(广州)食品有限公司 15 广州振隆药业有限公司59 仙妮蕾德(广州)有限公司 16 广东广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 国际香料(中国)有限公司 1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1 广州昭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8 广州名大实业有限公司62 科顺(广州)脚轮有限公司 19 广州市华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63 三菱制药(广州)有限公司 20 广州优宝工业有限公司64 广州屈臣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21 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65 广州艺爱丝纤维有限公司 22 广州市中禹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66 广州珠江气体工业有限公司 23 广州市昌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67 广州麦芽有限公司 24 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68 广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25 广州联合油墨有限公司69 李锦记(广州)食品有限公司 26 广州惠华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70 食益补(广州)有限公司 27 广州太平洋马口铁有限公司71 迪爱生(广州)油墨有限公司 28 广州六菱摄影材料有限公司72 广州新电元电器有限公司 29 广州帕卡濑精有限公司73 广州富斯乐有限公司 30 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74 世进(广州)电子有限公司 31 广州三兴精密模具塑料工程有限公司75 富乐(中国)粘合剂有限公司 32 卡夫广通食品有限公司76 吉百利糖果(广州)有限公司 33 广州迪施有限公司77 欧文斯一科宁(广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34 广州百乐饮料发展公司78 来实建筑系统(广州)有限公司 35 广州高露洁有限公司79 广州保税区广保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36 广州恒星冷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80 广州将军机械有限公司 37 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81 西恩迪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38 广州环球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82 广州美标益丰搪瓷有限公司 39 广州汇侨电子有限公司83 广州上进化工有限公司 40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84 广州展科电路板有限公司 41 广州易整车料有限公司85 埃尔夫润滑油(广州)有限公司 42 广州羊城管桩有限公司86 广州明珠C厂发电有限公司 43 广州日华化学有限公司87 东华(广州)油墨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从经济功能区迈向新城区

广州开发区:从经济功能区迈向新城区 1984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广州市东缘奠基建设,规划面积9.6平方公里。此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国务院批准相继设立了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和广州出口加工区。近年来,为进一步整合东部国家级经济功能区的资源,广州市委、市政府决策推动了四个国家级功能区的合署办公:1998年8月,经国家科技部、广州市委、市政府批准,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合署办公;2000年4月,广州出口加工区经国家批准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2002年6月,经广州市委、市政府批准,广州保税区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并。至此,广州开发区实现了四个经济功能区的“四区合一”,即一套管理机构,覆盖四个经济功能区,成为全国第一个“四区合一”管理模式的经济功能区,规划控制面积为61.32平方公里。 2003年,为加快实施广州城市发展“东进”战略,发挥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城乡发展,广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开发区周边的萝岗街(原属白云区)、笔岗村(原属黄埔区)、玉树村(原属天河区)、岭头农工商联合公司(原属白云区)、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原属广州市农工商集团)委托开发区管理。自此,广州开发区的实际行政管辖和委托管辖面积由原来的30多平方公里扩大到215.5平方公里,代管萝岗、联合、东区、夏港四个街道,下设13个行政村、9个社区居委会,常住

人口为16.39万,其中城市居民2.59万人,农村居民4.74万人,外来人口9.04万人。 这样,经过20年的建设发展,广州开发区的功能已涵盖了工业园区和广大农村地区,产业层次涵盖了一二三次产业,管理事务也已经不再是单一的经济管理。成立20年的广州开发区,面临着从单一的经济功能区向新城区的转变。为此,2003年7月,广州开发区第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把广州开发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工业为主体,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广州东部新城区,争当广州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排头兵。广州开发区也由此吹响了建设新城区区的号角。 一、广州开发区从经济功能区向新城区转变的历史选择 广州开发区从经济功能区转向建设新城区,是广州城市发展战略的要求。近年来,广州市率先在全国编制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确定了“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发展战略。“东进”战略,是以广州21世纪中央商务区的建设拉动城市发展重心向东拓展,利用港口条件,在东翼大组团形成密集的产业发展带。从城市规划来看,随着城市轴心线的东移,以天河CBD为核心,向周边半小时车程范围均为城市中心区范围,而广州开发区是广州城市中心区东翼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东进”战略的核心区域,广州开发区及周边农村地区是广州未来的东部新城区。这必然要求广州开发区要调整发展功能定位,从经济功能区向新城区转变,通过加快推进周边农村地区的城市化进程,构建广州东部新城区。 广州开发区从经济功能区转向建设新城区,是广州市委、市政府对广州开发区的要求。经过20年的发展,广州开发区已经发展成为广州

广州开发区企业名录

广州开发区企业名录 1、杜邦应用面材(广州)有限公司刘克武广州市科学城南翔二路22号 2、广州帕卡濑精有限公司万大双谢卡瓦高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岭号3号 3、比托西(广州)矿业有限公司何伟鹰邱小琼黄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岭路134号 4、广州国马不干胶贴标系统有限公司许怀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科技园二栋二楼 5、依利安达(广州)显示器有限公司杨江波岑建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明路4号 6、轮泰科斯(广州)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钟运周熊盛艳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贤堂路8号 7、迪爱生(广州)油墨涂料有限公司高智慧万鹏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庄二路77号 8、广州南侨油脂有限公司冉长丰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333号 9、卡尔蔡司(广州)太阳镜片有限公司李涛黄晴宇胡奕琼 10、国际香料(中国)有限公司岑泳延孟庆菊广州开发区金华二街9号 11、广州恩华特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林文彬赖宇维广州市林与西路9号耀中广场3506-3510 12、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温伟艺王红枚孟晗广州科学城风信路 13、广州海菱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张玲张斯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夏港大道738号二楼 14、广州迪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刘仁飞肖灵芝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3号 15、广州高露洁有限公司李玉兰罗燕环广州市萝岗区青年路338号 16、广州寿藤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罗伟津张翼吴锦华 17、广州日弘机电有限公司李家霍文裕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189号 18、卡尔蔡司光学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曾志勇欧健蔚广州保税区保盈大道88号 19、施耐德(广州)母线有限公司江伯强黎洁仪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骏业路85号

20、广州拓鑫首饰有限公司周兴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玉四街科技园2栋5楼 21、广州富士工具有限公司李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与经济 22、广州住友商事有限公司吴天东谭志忠广州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903 23、卡尔蔡司光学(中国)有限公司赵琳万昌银广州市萝岗区九佛西路1389号 24、提珂隆(广州)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卢春青余春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贤堂路10号 25、欧姆龙(广州)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朱俊姜辉曾其宾 26、索尼电子华南有限公司谢渝 27、阿雷斯提精密模具(广州)有限公司郑欣冯颖茹 28、LG化学(广州)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单人与李岩 29、卡西欧(广州)商贸有限公司李欣 30、丝艾(广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罗礼平麦雪梅 31、东华隆(广州)表面改质技术有限公司李忠兴薛顺发 32、SEW-传动设备(广州)有限公司李超 33、广州灵科零售技术有限公司赖宇明卢兆涛 34、广州二宫(冷锻)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胡志强陈燕 35、富林特(广州)油墨有限公司黄湘莉宋菊艳 36、广州菲宝克斯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谭雪花李彩霞 37、广州汉高表面技术有限公司朱大海 38、广州仓敷化工制品有限公司李明珍周智韵 39、广州菱重印刷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钟伟民 40、克恩里伯斯(广州)精密金属零件有限公司刘霞

全国园区排名+广州产业园区

先进制造业 12月17日,工信部赛迪研究院发布《中国国家级产业园区发展竞争力百强研究白皮书》,对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这一重要平台进行观察与剖析。其中,工信部赛迪研究院评出了“中国产业园区竞争力100强排名”。此次百强榜研究主要面向375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从经济发展、创新能力、营商环境、生态宜居、区位交通五个方面开展综合评价,其中共涉及17个分指标。

排序要高于在所有经开区和高新区范围的排序,可见百强园区在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潮流、抢抓新兴产业领域的布局方面更为积极。同时,

“汽车”作为典型的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广泛交叉融合的领域,成为产业园区的角逐焦点,在百强园区中的出现频率达到了4.99%;“食品”产业在百强园区中占比还相对不足,未出现在百强园区主导产业的前十位,农业类产业园区整体发展竞争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3.高质量发展推动园区高效集约转型。在高质量发展的发展理念下,园区的经济发展还须同时兼顾地均产值、人均利润等方面的表现。在经济发展分榜单前30名园区中,深圳高新区、合肥高新区、杭州高新区、合肥经开区、南京高新区、成都高新区、宁波高新区、济南高新区的综合排名明显优于其经济发展分榜单排名。具体到这些园区的主导产业来说,这八个园区的主导产业领域均包含电子信息相关产业,六个园区的主导产业包括生物医药类,同时在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方面也在加速布局,园区转型升级顺利推进,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初见成效。同时在经济发展分榜单中可以看出中西部园区发力赶超态势明显,其中,非传统中西部强区的柳州、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别位列第14、15名,值得关注。 4.创新能力凸显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创新能力是衡量园区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其中R&D支出、专利申请授权量、科学技术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是衡量创新的重要维度。创新能力百强榜前30名中,合肥高新区、芜湖高新区、珠海高新区、常熟高新区、江阴高新区、苏州浒墅关经开区等产业园区创新排名明显优于其在总榜单中的排名,园区正加快从传统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其中,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凭借科学技术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全国第一,在总榜单上排名第3位,远高于其在综合评价中的排名。另一方面,杭州高新区、上海张江高新、无锡高新区、成都高新区等总体排名靠前的园区,仍然缺乏与其总体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创新投入。 5.一线城市营商环境优越,助力园区竞争力提升。从营商环境分榜单看,根据营商指标和相关数据,产业园区所在城市中,营商环境排名前十位的城市分别为北京、深圳、上海、厦门、广州、苏州、杭州、宁波、南京、无锡。由此可见,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在适龄劳动人口占比、非税收入占比、在线政府指数等方面也有不错的表现,对于企业的持续经营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虹桥经开区、漕河泾经开区、闵行经开区、厦门高新区、张家港经开区、吴中经开区、常熟经开区、余杭经开区等园区虽然在综合排名中并不突出,但是在营商环境有力支撑下,未来的增长潜力和可持续发展方面仍有较大上升空间。同时,分析竞争力百强的前20个园区可以发现,除了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个园区及所在城市,其他园区所在城市均存在营商环境的“短板”(低于百强园区所在城市的均值数据)。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 2010年以来,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增城开发区)围绕创建“生态型、创新型、国际一流园区”的目标,积极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品牌优势以及高端协调、高效服务、先行先试的体制优势,牢固树立“开发区是增城、增城就是开发区”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区市一体、共创共享的运行机制体制,深入推进实施开发区带动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深化战略,依托开发区22平方公里核心区,构建“一区多园”发展格局,打造重大战略性发展平台,进一步提升增城开发区发展重大战略性主导项目、重点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承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有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示范区,建设广州东部现代产业新区。 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园 广州东部(增城)开发区汽车整车生产基地及零部件产业园,位于增城开发区核心区,以首期投资22亿元的广汽本田增城工厂48万辆豪华乘用车基地、总投资50亿元的北汽集团自主品牌华南30万辆整车生产基地以及广汽零部件系统、日立汽车系统等项目为龙头,规划重点引进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其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企业总部等以及为日系汽车配套的动力系统、控制系统、电子系统等模块化核心零部件等产业项目,大力推动汽车产业自主创新,带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壮大,打造广州东部汽车整车产业基地。 广州电动汽车实验基地,位于增城开发区核心区,主要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打造广州“十二五”电动汽车实验基地,重点引进电动车研发设计、推广使用技术、充电设备生产及公共工程建设等项目,建设广州东部新能源汽车生产研发与服务保障示范基地,抢占新能源汽车运用推广的战略前沿,形成广州电动汽车产业集群。 LED产业园 LED是发光二级管的英文缩写。LED照明技术又称半导体照明技术,是世界第四代革命性照明光源。增城开发区LED产业园,位于增城开发区核心区,依托总投资31亿元的晶正鑫光电(LED)外延片芯片项目等龙头项目,规划重点引进半导体照明(LED)、软件业、IT信息服务业、3G通信、服务外包、汽车电子等项目,全力引进半导体照明上下游企业聚集发展,形成LED产业高质量集群发展态势,推进省市共建LED产业园,打造国家级LED产业基地,形成广州东部增城光电等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光伏产业园 增城开发区光伏产业园,位于增城开发区核心区的广东省太阳能光伏产业园内,依托周边较为完善的产业基础,以首期投资11亿元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太阳能电池项目和总投资额18亿元的太阳能光伏基片项目等为龙头,重点规划引进太阳能光伏装备、太阳能光伏材料、太阳能光伏电池、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与系统、光伏发电系统研发和生产等产业链高端领域项目,集聚清洁能源研发和生产的高端要素,努力打造千亿级光伏产业基地,形成广州东部增城光伏等新能源产业集群。(国际太阳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企业名录

欢迎阅读 广州开发区企业名录 1. 杜邦应用面材(广州)有限公司刘克武广州市科学城南翔二路22号 2. 广州帕卡濑精有限公司万大双谢卡瓦高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岭号3号 3. 比托西(广州)矿业有限公司何伟鹰邱小琼黄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布 场3506-3510 12. 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温伟艺王红枚孟晗广州科学城风信路 13. 广州海菱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张玲张斯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夏港大道738号二楼 14. 广州迪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刘仁飞肖灵芝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

二路3号 15. 广州高露洁有限公司李玉兰罗燕环广州市萝岗区青年路338号 16. 广州寿藤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罗伟津张翼吴锦华 17. 广州日弘机电有限公司李家霍文裕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189号 26. 索尼电子华南有限公司谢渝 27. 阿雷斯提精密模具(广州)有限公司郑欣冯颖茹 28. LG化学(广州)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单人和李岩 29. 卡西欧(广州)商贸有限公司李欣 30. 丝艾(广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罗礼平麦雪梅

31. 东华隆(广州)表面改质技术有限公司李忠兴薛顺发 32. SEW-传动设备(广州)有限公司李超 33. 广州灵科零售技术有限公司赖宇明卢兆涛 34. 广州二宫(冷锻)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胡志强陈燕 35. 富林特(广州)油墨有限公司黄湘莉宋菊艳 47. 广州万利海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赵一梅 48. 东针电子(广州)有限公司潘耀强 49. 广州友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曾建朱越汉 50. 宝贝龙美容器械(广州)有限公司刘斌李杰平 51. 东海橡塑(广州)有限公司张平郑爱惜熊屿

广州市关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决定

广州市关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决 定 【法规类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穗府[1991]2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1.04.10 【实施日期】1991.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关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决定 (穗府(1991)25号一九九一年四月十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六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在开发建设和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广州市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会议精神,开发区应巩固和发展前六年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发挥优势,把握机遇,广泛地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研究借鉴境外行之有效的、适用的经济管理方面的法规,结合实际,逐步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的经济

管理体制和外向型经济运行机制,加快建设,成为我市现代化的对外开放的窗口、桥梁和基地,为我市九十年代经济的振兴和繁荣摸索新经验,作出新贡献。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开发区经过六年的艰苦创业,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九十年代的前期,应全面开发国务院批准的规划面积,并在已开发的土地上抓好配套,完善设施,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际市场的需求,坚持引进外资为主,引进技术为主,出口创汇为主,兴办和投产一批原材料、电子、通信、食品、纺织、包装等重点骨干项目,壮大实力。努力实施国家和广州市的“火炬”计划项目,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为建立我市对外经济合作的示范区打好基础。九十年代后期,全面完成整体建设,建成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管理先进、环境优良、服务齐全的具有广州特点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员劳动生产率、资金利润率、人均创汇、创利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保持在全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前列,为全市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作出显著贡献。 二、在开发区划出适当范围开辟为保税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税区主要是充分利用港口优势,发展对外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仓储、金融服务等业务。请黄埔海关和市有关部门会同开发区做好建设工作,办好管好保税区,尽快取得成效。 三、开发区要以办保税区为契机,建立健全物资市场、金融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市场,充分发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纽带作用,逐步实现市场国际化。积极借鉴香港和国外行之有效的经济管理经验,今明两年内应制订有关经济管理的方案,抓紧实施,大胆试验,争取有突破性进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