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经贸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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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外交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外交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外交部•【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外交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2008年外交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生效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2008年,外交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科学办外交”、“以人为本”和“外交为民”的宗旨,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外交部工作实际,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化建设,扎实有序地推进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职责。

为贯彻《条例》精神,外交部成立了以部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厅为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内各单位按业务分工负责各自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驻部监察局负责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根据《条例》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外交部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进一步明确外交部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时效要求,确保外交部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据可循,有序高效。

(三)开展人员培训,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

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条例》,领会精神,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各项规定。

邀请专家来部进行全部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对《条例》进行讲解。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成办函[2009]54号【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3.11【实施日期】2009.03.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成办函〔2009〕54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范围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及所属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主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报告提纲见附件1):(一)概述;(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各区(市)县政府报告应当包括辖区内所有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报告应当包括所属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三、公开方式(一)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的报告应在2009年3月20日前编制完成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报告公开工作必须在2009年3月31日前完成。

(二)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及所属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报告,应通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填报(填报方法见附件2),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成都”集中公开。

(三)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的报告填报后,应同时在各自政府网站的公开专栏或显著位置公开。

四、工。

财政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财政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财政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日期】2009.03.30【实施日期】2009.03.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财政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财政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围绕“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促事业进步”的工作目标,强化组织促参与,突出重点抓龙头,因“部”制宜建规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力促进了“阳光财政”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全员参与,推动“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一)抓组织保障。

为了做好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初步构建了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组织管理体系。

一是调整了财政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由贺邦靖纪检组长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机关各单位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是调整了财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办公厅负责我部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条法司负责我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政务公开工作,预算司负责全国财政业务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局负责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政务公开工作,人事教育司负责我部人事业务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关纪委、驻部监察局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信息网络中心负责为政务公开提供信息技术支持,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政务公开后勤保障。

三是健全部内各单位工作机构网络。

建立电子政务联络员制度,要求部内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电子政务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

(二)抓思想动员。

为了牢固树立财政部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我们制定了《财政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做好财政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实施步骤,并下发各单位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26•【文号】•【施行日期】2009.03.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电话联系68503333。

一、概述2008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本委成立了由委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建立了“办公厅组织协调,各司局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办公厅会同驻委监察局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委工作实际,我们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本委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三)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委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为拓宽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2008年1月1日,本委创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告》,每月出版一期。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平台信息录入有关情况的通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平台信息录入有关情况的通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平台信息录入有关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2•【字号】甬政办发[2008]122号•【施行日期】2008.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平台信息录入有关情况的通报(甬政办发〔2008〕122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政府网站是保障公众了解、查阅政府公开信息的重要平台。

为确保5月1日后公众能及时在政府网站浏览政府公开信息,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清理政府信息,抓紧开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平台,并将清理出的政府信息及时录入上网,市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目前,市各单位上网信息共计17000余条,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等单位信息录入量较大,成绩较为突出。

但从总体上看,信息录入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重点内容缺失,需尽快补全缺失的重点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全市尚有18家单位未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上网公开;二是有的单位没有在系统菜单的“组织机构”中录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有关信息;三是有的单位机构概况信息不全,无领导分工和联系方式,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信息不够具体;四是有的单位公开目录的选择或建立不够合理,没有体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五是个别单位的政府网站未与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接口或链接,未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六是各部门受理的纸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没有统一录入到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平台,不便于工作统计与管理。

二、办事信息偏少,需进一步充实办事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也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急于知晓的重要内容。

但从信息录入内容上看,2006年以来的规范性的文件信息、人事信息、工作信息所占比重较大,办事信息却偏少,尤其是2003至2005年的办事信息更少。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汇报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汇报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汇报2019-10-16为了全⾯贯彻落实省外经贸厅《2008年江西省外经贸系统民主评议政风⾏风⼯作实施⽅案》精神,有的放⽮整改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意见、建议,2008年省、市“政风⾏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2008年本系统、本⾏业⾃查⾃纠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局狠抓落实,注重实效,扎实整改,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多组织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在县(市、区)间交流学习及赴外地考察学习整改措施:1、全市外贸出⼝、利⽤外资、重⼤项⽬推进等调度会尽量安排到县(市、区)召开,现场参观、经验交流,达到市内各县(市、区)取长补短的⽬的。

先后在吉⽔县、泰和县召开了外贸出⼝和利⽤外资调度会。

2、与省内外兄弟设区市建⽴友好关系,每年安排1—2次组织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及业务⾻⼲赴市外考察学习。

3、积极向省外经贸厅、市政府争取,落实相关考察学习培训经费。

责任领导:邓淑斌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整改结果:已整改。

(⼆)加⼤协调⼒度,帮助外经贸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整改措施:1、⾯对市内外资、外贸企业普遍反映的难题,我们已多次向省外经贸厅、市政银企办公室等部门(单位)反映企业⾯临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持。

2、由于事关商业银⾏放贷权限、企业授信额度等,⾃2007年8⽉份始,已通过吉安外经贸⽹站、《吉安外经贸动态》等载体,局领导和局财审科上门宣传等⽅式,积极引导企业争取出⼝信⽤证打包贷款、出⼝退税质押贷款、中⼩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新技术技改贴息和研发资⾦资助等政策⽀持,缓解企业资⾦压⼒。

3、继续向省外经贸厅呼吁,⼒争从更⾼层⾯推动政银企协作,解决融资难题。

4、充分发挥政银企领导⼩组成员单位的作⽤,并多次在市政银企联席会上呼吁,积极为企业融资牵线搭桥,做好沟通与协调。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锡政办发[2008]173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锡政办发〔2008〕173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6月上旬,市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与要求,对1个多月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实施《条例》和落实《通知》要求情况进行了网上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此次检查对全市9个市(县)、区和70个有关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栏目设置、目录编制、内容梳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了初步评估(结果详见附件),其中7个地区和10个部门为“优”,1个地区和22个部门为“良”,1个地区和15个部门为“中”,其余为“差”或未建信息公开专栏,四个等级的占比分别为22%、29%、20%和29%。

从整体看,与今年4月第一次检查情况相比,在信息公开专栏的质量、目录编制的规范性、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江阴市、宜兴市、市人事局、市地税局等地区和部门工作成效明显。

全市已初步形成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你追我赶,勇争一流的良好局面,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快速推进和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差距非常明显,充分反映出各地、各部门对《条例》和《通知》精神的研究深度、掌握尺度和贯彻力度存在不小的差距。

安徽省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09.03.23【实施日期】2009.03.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一、概述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安徽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规范公开行为,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条例》施行开局良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条例》颁布后,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题研究。

新一届省政府将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以独立章节写入《政府工作规则》,并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予以部署。

省政府办公厅作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组织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明确主管部门或指定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二)制定工作制度。

1.制定指导性文件。

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120号),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提出指导性意见。

2.规范主动和依申请公开。

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主动公开的工作原则和具体要求。

制定了《关于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见》(皖政务办〔2008〕1号),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程序等。

3.建立保密审查制度。

制定了《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皖政办〔2008〕11号),规定了保密审查的原则、审查机构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等。

4.建立考评制度。

制定了《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皖政办〔2008〕48号),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年度报告等方面)作为考评主要内容。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含国务院法制局)
【发布日期】2009.03.23
【实施日期】2009.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以来,国务院法制办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好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08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坚持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相结合,在政府立法工作中贯彻信息公开
2008年,我办进一步扩大行政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等的外,将审查修改的24部行政法规草案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这些草案分别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教育督导条例草案、公路保护条例草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草案、烈士褒扬条例草案、博物馆条例草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彩票管理条例草案、基础
测绘条例草案、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草案、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规定草案、城市商业网点条例草案、经济责任审计条例草案、森林防火条例草案、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草案、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条例草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草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草案、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草案、海关事务担保条例草案、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草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

其中,选取8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草案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2008年工作报告-政府(定稿)

政府工作报告──2008年2月27日在偃师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代市长尚英照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07年政府工作回顾2007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了新一届政府工作的良好开局。

——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70亿元,增长14.2%,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23.4亿元、176.2亿元、70.4亿元,三次产业之比由上年的9.2∶64.9∶25.9调整为8.7∶65.3∶2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0169万元,增长24.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0亿元,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1亿元,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48元,增长14.9%;农民人均纯收入6030元,增长16%。

在第七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我市较上届前移1个位次,位居全国第71位。

——工业效益显著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72.3亿元、营业收入248.9亿元、利税42.8亿元,分别增长26.8%、48.3%、100.6%。

民营企业完成营业收入480亿元、增加值190亿元、税收8亿元,分别增长26.6%、28.4%和29.7%。

新增营业收入超亿元民营企业9家,总数达27家;浩宇管件公司营业收入5.7亿元,成为我市第一家营业收入超5亿元民营企业。

特色产业增速加快,三轮摩托车产业完成营业收入28.1亿元、利税3.3亿元,分别增长54.1%、108.2%;钢制家具产业完成营业收入51.1亿元、利税7.9亿元,分别增长244.3%、52.6%。

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经济增长新亮点,中硅高科技公司完成地方税收11316万元,成为我市第一家地方税收超亿元企业;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7.5亿元,成为我市第一家营业收入超10亿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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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经贸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市检查组: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有效增进了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更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保障和促进了外经贸各项工作的开展。

现将我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条(含公开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的部分重要信息),其中网站公开率达95%以上。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直属机构。

规章文件类信息25条,内容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等。

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内容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和工作计划。

主要业务工作类信息56条,内容主要包括审批事项、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口岸管理等。

统计数据类信息21条,内容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统计年鉴报表等。

其他类信息65条,内容主要包括: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内部管理事项等。

截至目前,我局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报告;没有发生因本局局政府信息公开或不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公众投诉或媒体曝光情况发生;没有发生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现象。

据本局网上公开满意度调查显示,在55份投票中,满意和基本满意票有49票,满意度为90%。

二、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
今年是我局主动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最多的一年,对各类应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了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围绕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完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

年初,我局成立了由局长王克勇任组长,副局长陆贵山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协调处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

年初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制订了《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局行政经费给予足额保障。

2、开展政府信息政策和业务培训。

局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九月份市人事局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学习培训;11月组织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体人员集中对《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学习;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月份组织的“新时期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条率》贯彻落实高级研讨班”。

与此同时,我局还利用会议等形式及时向全体人员传达市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文件规定精神,要求全体人员自觉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把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并落实。

3、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和信息动态。

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所要求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按时上报,没有发生漏报迟报现象。

同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信息工作机构报送我局的工作动态、重要决策、做法措施等。

4、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今年为贯彻实施《条例》和《办法》,我局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预审制度》、《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协调制度》、《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备案制度》等10项制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同时,我局还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的效能考核体系,与科室负责人的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动及时公开信息,增强信息公开效果。

1、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坚持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把服务对象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

今年,我局在巩固原来政务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公开了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人事任免、统计报表、局领导联系方式、玩具产业规划、创新口岸通关模式、帮助企业应对金融海啸等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丰富了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口岸管理等业务工作的动态信息,提升了重要会议和活动类信息的质量和时效。

对各类信息,能根据规定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在信息产生之日起20日内完成更新。

2、拓宽主动公开渠道。

在继续办好对内对外公开栏,通过新闻媒体、内部刊物、文件会议、宣传资料等传统的载体公开信息外,我局还进一步拓宽了对外发布信息的渠道:一是联合韶关日报推出了“韶关外经贸”专版,每季度出版一期,向公众公开外经贸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二是进一步发挥互联网站的功能和作用,及时在局的“韶关招商投资网”公开信息,着力把“韶关招商投资网”建设成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载体、主渠道、主阵地,使之成为永不落幕的信息公开平台。

3、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我局能根据市的统一要求,精心编制了我局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更新,使之成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

4、及时向市档案局移交档案、向电子数据中心移交电子文件。

按照要求,我局能按规定定期向档案局移交文件档案;同时,借助电子办公系统,对外每发一份文件,我们都向电子数据中心移交该文件的电子格式,通过市电子文档中心向社会公开。

5、建立意见征询机制。

我局建立了《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在网站首页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评价栏目,公开了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联系方式。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优质便民服务。

我局制订并在网上公开了《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书、受理机构、受理方式、处理流程、救济途径等内容。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局尚未收到公众信息公开申请书,但我局已准备妥当了各类依申请处理的标准文书,一旦有公众提出申请,我局将及时提供优质便利的信息服务。

(四)严把保密审查关口,保障政府信息安全。

我局制订了《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编制了《韶关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保密范围对
照简表》,明确了信息公开各岗位各环节的保密审查责任,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我局有两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市保密局组织的定密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班学习,取得了保密审查资格证书。

对每份公文和拟公开的信息都由局保密员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人员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五)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开成效。

1、建立并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我局建立了《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和《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把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11月24日,我局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和考核,总体来看,今年各科室政府信息工作开展得比较好,主动公开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公开质量也进一步提高,没有发生因为信息公开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现象发生。

2、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质量。

我局坚持信息内容“规范、适时、真实”的原则,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没有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没有在政府信息公开中隐瞒或者捏造实施,没有因保管不善导致有关信息损坏和灭失,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有效保障和促进了外经贸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大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做好政府公开信息和内部管理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表现在部分需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具体,公开时间上有所滞后,信息公开的报批程序不够完善。

(三)网站的功能和作用有待提高。

目前本局信息在网站公开主要还是以网页形式公开为主,缺少专门用于信息公开的数据库(公开平台),信息更新不够方便,工作量较大,容易出错。

市外经贸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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