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素分级管理
2023年版的抗菌素分级管理清单

2023年版的抗菌素分级管理清单引言抗菌素是一类非常重要的药物,用于治疗感染疾病。
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和延缓抗菌素耐药性的发展,制定和实施抗菌素分级管理清单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提供2023年版的抗菌素分级管理清单,以帮助医生、药剂师和其他医疗从业人员正确选择和使用抗菌素。
分级管理清单根据抗菌素的药理特性和临床疗效,我们将其分为以下几个级别:一级抗菌素一级抗菌素是安全性高、广谱抗菌活性强的药物。
它们可用于治疗多种感染疾病,并且通常没有明显的耐药性问题。
一级抗菌素的使用应受到限制,以避免不必要的使用和滥用。
二级抗菌素二级抗菌素是一类中等安全性和抗菌活性的药物。
它们可用于治疗某些感染疾病,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耐药性问题。
医生在使用二级抗菌素时应注意适应症和使用时机,以减少耐药性的发展。
三级抗菌素三级抗菌素是安全性相对较低,抗菌活性较弱的药物。
它们通常用于治疗特定的感染疾病,但在大部分情况下应该作为最后的治疗选择。
医生在使用三级抗菌素时应非常谨慎,并在临床上充分评估其风险和益处。
四级抗菌素四级抗菌素是一类特殊药物,具有较高的毒副作用和抗菌活性。
它们仅在极为严重的感染疾病无其他治疗选择时才考虑使用,且需在临床专家的指导下使用。
结论抗菌素分级管理清单是指导医疗从业人员正确使用抗菌素的重要工具。
本文档提供了2023年版的抗菌素分级管理清单,以帮助医生、药剂师和其他医疗从业人员在治疗感染疾病时作出明智的决策,以保护公众健康和延缓抗菌素耐药性的发展。
2023年抗菌素分级管理要点

2023年抗菌素分级管理要点背景随着抗菌素的广泛使用,耐药菌株的出现频率不断增加,已经成为全球公共卫生领域面临的重大挑战。
为了有效管理抗菌素的使用和防止耐药菌株的进一步传播,2023年将引入抗菌素分级管理制度。
目标2023年抗菌素分级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以下几点:1. 管理抗菌素的合理使用,减少滥用和误用的情况;2. 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和传播;3. 提高公众对抗菌素的正确认识和使用意识。
要点以下是2023年抗菌素分级管理的要点:1. 划分抗菌素等级:根据药物的抗菌谱、药物疗效和使用风险等因素,将抗菌素分为不同等级,包括特殊级、限制级和普通级。
2. 特殊级抗菌素的使用限制:特殊级抗菌素将只能在医疗机构内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获得使用资格。
3. 限制级抗菌素的使用控制:限制级抗菌素将只能在医生的处方下购买和使用,药店和医疗机构必须记录购买和使用的相关信息。
4. 普通级抗菌素的宣传和教育:普通级抗菌素将继续在药店销售,但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醒公众正确使用抗菌素,并强调不适用于病毒感染的情况。
5. 监测和报告耐药菌株:医疗机构和实验室需要建立耐药菌株监测和报告系统,定期报告耐药菌株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实施为了顺利实施2023年抗菌素分级管理制度,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详细的管理细则和操作指南,明确各级抗菌素的具体范围和使用条件。
2. 向医生、药店和公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对抗菌素分级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3. 建立监测和报告系统的技术支持,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收集和及时上报。
4. 加强跨部门协作,包括卫生部门、药监部门和执法部门等,共同推进抗菌素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
结论2023年抗菌素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有效管理抗菌素的使用,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和传播。
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抗菌素的正确使用意识,将进一步推动抗菌素的合理使用和公共卫生的改善。
2023年最新抗菌素分级管理目录

2023年最新抗菌素分级管理目录
引言
本文档旨在提供2023年最新的抗菌素分级管理目录。
该目录将根据抗菌素的特性和临床使用情况,将抗菌素分为不同的级别,以便医生和药师在治疗感染时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分级管理目录
一级抗菌素
- 一级抗菌素是具有广谱杀菌作用的药物,能够有效治疗多种常见感染。
它们通常是首选的治疗药物。
- 例:青霉素、头孢菌素类药物
二级抗菌素
- 二级抗菌素具有较窄的抗菌谱,适用于特定类型的感染。
它们可以作为一线治疗的替代选择。
- 例:大环内酯类药物、喹诺酮类药物
三级抗菌素
- 三级抗菌素是针对特定病原体的药物,适用于复杂或耐药性较强的感染。
它们通常作为二线治疗药物使用。
- 例:β-内酰胺酶抑制剂联合药物、碳青霉烯类药物
四级抗菌素
- 四级抗菌素是高度特异性的治疗药物,仅适用于治疗少数特定感染。
它们通常是最后的治疗选择。
- 例:万古霉素、替考拉宁
五级抗菌素
- 五级抗菌素是实验性的或非常规的治疗药物,目前尚处于研究阶段。
它们用于治疗罕见的或多重耐药的感染。
- 例:实验性药物、抗病毒药物(在特定情况下可用于治疗细菌感染)
结论
本目录为医生和药师提供了2023年最新的抗菌素分级管理指南。
在治疗感染时,根据感染类型和药物特性,正确选择合适的抗菌素非常重要。
本目录的目的是提供简单且无法律复杂性的策略,以帮助医生和药师做出独立的决策。
请注意,本文档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治疗决策应基于医生的专业判断和现场情况。
抗菌素分级管理大全2023年版

抗菌素分级管理大全2023年版目录1. 引言2. 抗菌素分级管理原则3. 抗菌素分类及管理细则- 3.1 一类抗菌素- 3.2 二类抗菌素- 3.3 三类抗菌素- 3.4 四类抗菌素4. 抗菌素分级管理流程5. 抗菌素使用指南6. 总结1. 引言抗菌素是一类用于治疗细菌感染的药物,其合理使用和管理对于预防耐药菌株的产生以及保障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抗菌素的使用,我们制定了抗菌素分级管理大全2023年版,旨在提供明确的管理原则和分类细则,以便医务人员正确选择和使用抗菌素。
2. 抗菌素分级管理原则- 医务人员应充分了解抗菌素的特性、药理学和临床应用,提高合理使用抗菌素的意识;- 抗菌素的选择应基于细菌感染的类型、严重程度、患者特征以及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抗菌素的使用应遵循最新的临床指南和相关法规,禁止滥用和过度使用;-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监测和反馈机制,定期评估抗菌素使用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管理。
3. 抗菌素分类及管理细则3.1 一类抗菌素一类抗菌素是广谱的抗菌药物,适用于治疗常见细菌感染。
其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线选择:对于常见的感染,首选一类抗菌素;- 使用限制:应避免过度使用和滥用,以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3.2 二类抗菌素二类抗菌素是较强效的抗菌药物,适用于治疗复杂或耐药细菌感染。
其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适应症扩大:对于复杂感染或耐药细菌感染,可考虑二类抗菌素;- 临床监测:使用二类抗菌素需密切监测疗效和不良反应。
3.3 三类抗菌素三类抗菌素是高效的抗菌药物,适用于治疗严重、危急或多重耐药细菌感染。
其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严格限制:三类抗菌素仅在严重感染或耐药菌株感染时使用;- 临床评估:使用三类抗菌素应进行严格的疗效和安全性评估。
3.4 四类抗菌素四类抗菌素是最后一线的抗菌药物,适用于治疗极其严重或无其他治疗选择的细菌感染。
其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临床审查:四类抗菌素的使用需经过临床专家审查和批准;- 严格控制:使用四类抗菌素应建立严格的使用审批和监测制度。
抗菌素应用管理及分级培训讲座课件

开展多渠道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制作宣传资料
制作海报、宣传册等易于理解的 宣传资料,向公众传递合理使用
抗菌素的信息。
利用媒体平台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 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抗菌素知识
,提高公众认知度。
开展主题活动
组织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周、 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吸引公众
提高患者依从性
指导患者按照正确剂量、用法和时间服用抗菌素,确保治疗效果。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处方质量
培训医护人员
组织定期培训课程,提高医护人 员对抗菌素应用知识和实践技能
的理解和掌握。
规范处方行为
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处方政策,确保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和 药敏试验结果开具合理处方。
监测和评估
参与,增强宣传效果。
总结与展望:全面
06
提升抗菌素应用管
理水平
回顾本次培训重点内容
抗菌素基本概念与分类
掌握抗菌素定义、分类及应用领域。
抗菌素耐药性及预防措施
了解耐药性产生原因,学会预防和应对措施 。
抗菌素使用原则与规范
学习正确使用抗菌素的指征、剂量及疗程。
分级管理制度与政策解读
熟悉抗菌素分级管理政策,明确各级医疗机 构职责。
分级管理原则
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临床应用情况,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 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三级管理。
实施背景
为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高感染性疾病的治疗效果,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生 ,降低医疗成本,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不同级别医生处方权限划分
非限制使用级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 菌药物处方权。
2023年最新抗菌素分级管理目录

2023年最新抗菌素分级管理目录
目标
本文档旨在提供2023年最新的抗菌素分级管理目录,以便医疗机构和医生能够正确使用和管理抗菌素。
分级管理目录
以下是2023年最新的抗菌素分级管理目录:
一级抗菌素
- 抗菌谱广泛,对常见细菌具有强效杀菌或抑制作用的药物。
- 例:青霉素、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喹诺酮类等。
二级抗菌素
- 对某些细菌具有杀菌或抑制作用,但对其他细菌的抗菌效果较弱。
- 例:氨基糖苷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联合制剂等。
三级抗菌素
- 对特定细菌具有一定的杀菌或抑制作用,但对大部分细菌的抗菌效果较弱。
- 例:磺胺类、克林霉素类等。
四级抗菌素
- 对少数细菌具有一定的杀菌或抑制作用,但对绝大部分细菌的抗菌效果较弱。
- 例:氟喹诺酮类、甲硝唑类等。
五级抗菌素
- 对特定细菌的抗菌效果较差或无效。
- 例:替考拉宁、乙酰唑胺等。
注意事项
- 抗菌素的使用应遵循医生的处方和指导,不得擅自增减剂量或更改用药方案。
- 请咨询医生或药师关于具体抗菌素的使用方法、剂量和不良反应等信息。
- 抗菌素的滥用可能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因此应合理使用抗菌素,避免不必要的使用。
- 请妥善保管抗菌素,避免儿童或他人误用。
以上是2023年最新的抗菌素分级管理目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5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合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原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____号)和《重庆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____年版)》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本院目录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二、本院目录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最低要求。
各科室可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将“非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限制使用级”,或将“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特殊使用级”以加强管理,但不得下调抗菌药物管理级别。
三、各科室应加强医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分级管理,建立培训、考核和权限授予机制,有效控制限制级和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
(一)我院按以下原则授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各级医师均具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
主治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
(二)医务科要定期组织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和调配权限。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住院病人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四)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____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2023年抗菌素分级管理指南

2023年抗菌素分级管理指南前言抗菌素分级管理指南旨在为医疗机构提供一套科学、合理的抗菌素使用和管理体系,以提高抗菌素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抗菌素的不合理使用和耐药菌的产生。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和卫生行政部门。
抗菌素分级根据抗菌素的药理作用、抗菌谱、耐药性、副作用及临床应用价值,将抗菌素分为以下四级:一级抗菌素1. 高度敏感菌株首选,具有强大的抗菌活性,副作用较小。
2. 适用于严重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和难治性感染。
二级抗菌素1. 中度敏感菌株首选,具有一定的抗菌活性,副作用相对较小。
2. 适用于轻、中度感染和单一耐药菌感染。
三级抗菌素1. 对特定菌株敏感,抗菌活性相对较弱,副作用较大。
2. 适用于窄谱感染和耐药菌株较多的情况。
四级抗菌素1. 抗菌活性较弱,副作用较大,仅在其他抗菌素无效时考虑使用。
2. 适用于罕见感染和多重耐药菌株。
抗菌素使用和管理措施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抗菌素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抗菌素分级管理责任人和职责。
2. 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指南和抗菌素分级原则,合理选用抗菌素。
3. 医疗机构应加强抗菌素购进、储存、配送、使用和回收的管理,确保抗菌素质量和安全。
4. 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抗菌素使用监测,分析抗菌素使用情况和耐药性变化,为调整抗菌素使用策略提供依据。
5. 医疗机构应加强抗菌素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素的意识和能力。
6. 医疗机构应鼓励患者配合抗菌素治疗,遵守用药指导和注意事项。
监督和评估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抗菌素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抗菌素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自评,不断改进和完善抗菌素管理措施。
附录1. 抗菌素分级管理指南制定依据和参考文献2. 抗菌素药理作用、抗菌谱、耐药性和副作用一览表3. 抗菌素使用和管理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需结合实际情况。
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医务人员或相关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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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素分级管理第一篇:抗菌素分级管理抗菌素分级管理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根据《指导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一、分级原则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3、特殊使用——主任医师开具二、分级管理办法1、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指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如青霉素、氯霉素、先锋5号等;2、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相对于非限制抗菌药物来说的。
在疗效、安全、对细菌耐药性影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药品价格也相对较高,这类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
如三代的头孢类抗生素。
3、特殊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价格昂贵的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以下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1)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2)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3)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基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烷;(4)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伏利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三、分级管理临床应用临床上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者或己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性或特殊抗菌药品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性或特殊的抗菌药物。
患者若需要使用限制性抗菌药物,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若需要使用特殊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若科室上述级别的医师不在,则需要科主任签名。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品,但仅限于1天的用量,要做好相关的病历记录。
门诊患者若需要抗菌药物治疗,原则上只能选择非限制性药物。
若病情需要使用限制性、特殊抗菌药物,分别需具有中级、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签名。
另外,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5天,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分类一级抗菌药物二级抗菌药物三级抗菌药物青霉素类青霉素、青霉素V钾、苯唑西林、氯唑西林、氨苄青霉素、卞星青霉素、呋布西林、阿莫西林、美洛西林、奈夫西林美罗培南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头孢替安、头孢羟氨苄、头孢西丁、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克洛、头孢呋辛、头孢匹胺、头孢硫脒头孢丙烯、头孢曲松、头孢克肟、头孢米诺、头孢他啶、头孢地尼、头孢拉氧、头孢替唑、头孢美唑、头孢噻肟、头孢哌酮、头孢孟多头孢匹罗、头孢吡肟、头孢唑南其他B-内酰胺类酶抑制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阿莫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舒巴坦、派拉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他唑巴坦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氨基糖苷类丁胺卡那、庆大霉素、阿米卡星、链霉素奈替米星、妥布霉素、依替米星、大观霉素、异帕米星酰胺类氯霉素糖肽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吉他霉素、乙酰吉他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四环素四环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磺胺类磺胺甲恶唑、甲氧苄啶喹诺酮类环丙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氟罗沙星、依诺沙星、洛美沙星、加替沙星、司帕沙星、莫西沙星帕珠沙星呋喃类呋喃妥因、呋喃唑酮抗真菌药制霉菌素、克霉唑、联苯苄唑、特比奈酚、酮康唑、氟胞嘧啶氟康唑、咪康唑伊曲康唑、两性霉素B硝咪唑类甲硝唑、苯酰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第二篇:2011抗菌素分级管理专题2011年最新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1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抗菌药监管新政7月实施三级医院最多配50种第22版:健康资讯抗菌药监管新政7月实施三级医院最多配50种近日,记者获得一份卫生部下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拟对抗菌药物滥用施以重拳。
意见稿显示,三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二级医院不得超过35种。
同时,抗菌药物还将被分为非限定使用、限定使用与特殊使用三个级别。
5日,记者从卫生部医政司相关人士处确认了此消息。
目前,征求意见稿相关反馈意见已经汇总完毕,下一步将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预计新政有望于今年7月1日起颁布实施。
◆抗菌药物将分三个级别抗菌药不合理应用虽是老问题,却一直很难根治。
记者从业内有关人士处获得的征求意见稿显示,三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二级医院不得超过35种。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中,列举了153个品种。
同时,抗菌药物还被分为非限定使用、限定使用与特殊使用三个级别。
其中,非限制使用抗菌主要以基本药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抗菌药物品种为主。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属于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
在上述三个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被归类限制使用的抗菌药。
而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的则属于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
◆医生按级别获得处方权即将实施的新政还将产品的处方权分配给不同级别的医生。
征求意见稿规定,只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合格后才能具有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合格后方能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
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处方。
只有紧急情况下,医师才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企业:只限品种意义不大一位业内人士不无担忧地向记者表示,现在每家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一般都在几百种左右,而征求意见稿规定三级医院最多配备50种,二级医院最多配备35种,药物品种将大大减少。
同时,由于基本药物属于各级医院都必须配套,因此留给非基本药物抗菌药空间并不大。
据业内人士介绍,基本药物目录中抗菌药共计25种,这意味着,三级医院中,非基药只有25个品种选择权,二级医院的选择权只有10个。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杭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感染专业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建立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机构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第十九条三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二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杭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一2种。
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 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 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个品规。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应向核发其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应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