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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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指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以及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部门,是指商业银行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团队或岗位。

第四条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

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合规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

第五条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并将合规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

合规是商业银行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并应从商业银行高层做起。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确定合规的基调,确立全员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在全行推行诚信与正直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促进商业银行自身合规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七条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实施监管,检查和评价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指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以及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部门,是指商业银行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团队或岗位。

第四条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

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合规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

第五条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并将合规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

合规是商业银行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并应从商业银行高层做起。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确定合规的基调,确立全员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在全行推行诚信与正直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促进商业银行自身合规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七条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实施监管,检查和评价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与中外合资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操作风险就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与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与声誉风险。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评价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与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与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形式不要求统一,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董事会的监督控制;(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三)适当的组织架构;(四)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方法与程序;(五)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规定。

第六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与总体政策;(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与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与控制/缓释操作风险;(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六)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评价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形式不要求统一,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董事会的监督控制;(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三)适当的组织架构;(四)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方法和程序;(五)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规定。

第六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六)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76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76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76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督促其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指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以及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部门,是指商业银行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团队或岗位。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指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以及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部门,是指商业银行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团队或岗位。

第四条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

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合规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

第五条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并将合规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

合规是商业银行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并应从商业银行高层做起。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确定合规的基调,确立全员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在全行推行诚信与正直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促进商业银行自身合规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七条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实施监管,检查和评价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条例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条例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行为,保护商业银行及金融系统的稳定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市场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市场风险管理活动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第三条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的市场风险敞口情况,制定相应的市场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并不断优化完善。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建立适当的市场风险管理框架和组织结构,明确内部市场风险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运作。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定期进行市场风险评估,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的类型、规模、分布和潜在影响等因素,为风险管理和决策提供基础。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市场风险限额。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市场风险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风险的动态和变化情况,确保市场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建立相应的市场风险管理操作规程,明确市场风险管理流程和操作要求,确保市场风险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措施第九条商业银行应采取适当的市场风险对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市场风险对冲机制、积极参与市场交易、合理配置资产组合等。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制度,对不同市场情景下的市场风险进行测试,评估其对商业银行的影响,确定相应的市场风险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市场风险交易限制制度,对不同类型的市场风险交易设定相应的限制条件,确保市场风险交易的可控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市场风险敞口监测制度,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敞口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确保市场风险敞口的稳定和可控。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市场风险进行实时和准确的监测和管理,提高市场风险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市场风险管理规定,确保市场风险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评价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形式不要求统一,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董事会的监督控制;(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三)适当的组织架构;(四)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方法和程序;(五)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规定。

第六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六)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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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一、引言
⑴目的
本指引的目的是为商业银行提供市场风险管理的指导,确保银行能够有效识别、测量、监控和控制市场风险,并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框架。

⑵背景
市场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等。

市场风险管理对保障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稳健经营、避免不可预见的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二、风险管理框架
⑴市场风险识别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机制,包括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以及确定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⑵市场风险测量
商业银行应当使用适当的方法和工具对市场风险进行测量,包括价值-at-风险、历史模拟和蒙特卡洛模拟等方法,并根据风险测量结果进行风险度量和风险报告。

⑶市场风险监控
商业银行应当实施有效的市场风险监控机制,包括建立风险限额和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和报告市场风险指标的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⑷市场风险控制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控制机制,包括制定和执行适当的政策和流程,确保市场风险持续在控制范围内,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风险对冲和风险管理措施。

三、市场风险管理具体措施
⑴利率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和严格执行利率风险管理政策,包括利率敏感性分析、净利润敏感性分析和资本敏感性分析,并基于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⑵汇率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和严格执行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包括汇率敏
感性分析、外汇头寸管理和外汇风险对冲,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
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⑶股票价格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和严格执行股票价格风险管理政策,包括股
票投资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投资组合的分散化和风险对冲,并
通过风险报告和监控来确保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⑷其他市场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应当对其他市场风险,如商品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监控机制。

四、附件
本文档涉及附件包括:
附件一: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附件二:风险测量工具使用说明
附件三:风险监控系统操作手册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
⑴风险度量:指对市场风险进行量化测量的过程,常用的方法
包括价值-at-风险、历史模拟和蒙特卡洛模拟等。

⑵风险报告:指对市场风险进行报告和分析,以便决策者了解
风险状况和变化趋势。

⑶风险对冲:指采取相反的风险头寸或采用衍生工具等对冲市
场风险的操作,以降低风险。

⑷风险管理框架:指商业银行针对市场风险所制定的管理政策、流程和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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