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型危险驾驶行为的社区矫正
危险驾驶罪辩护词

危险驾驶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受被告人的委托和北京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依法出席本案的庭审。
通过认真研究案件材料和调查事实,现就本案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首先,被告人在案发时并非故意实施危险驾驶行为。
根据调查,被告人在驾驶过程中虽然存在一些不当行为,但并非主观上有故意危害他人安全的恶意。
这与那些蓄意进行危险驾驶的人有本质区别,应当予以区别对待。
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积极悔改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并在庭审过程中对自己的行为深刻反省,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
同时,被告人已采取了一些积极的补救措施,如赔偿受害者损失、参与公益活动等,显示出其积极悔改的诚意。
三、被告人无前科劣迹,平时表现良好根据调查,被告人在案发前一直遵纪守法,无任何前科劣迹。
同时,被告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表现良好,与周围的人相处和谐,具有较好的社会评价。
因此,可以认为被告人此次行为是偶然的,应当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四、被告人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尽管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实际上未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或人员伤亡。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因此,请求法庭在量刑时考虑到这一点,给予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五、法律依据与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并处罚金。
鉴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良好、无前科劣迹及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建议法庭在判决时考虑以下几点:1. 适用缓刑:请求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第73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拘役,并适用缓刑,使其能够继续工作和生活,同时接受社区矫正,达到教育与改造的目的。
2. 适当减轻罚金:鉴于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及其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的表现,请求法庭在决定罚金额度时予以适当减轻。
综上所述,请求法庭在充分考虑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和悔改表现的基础上,依法从轻处罚或适用缓刑,给予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浅析“醉驾”刑事案件高发的原因及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

浅析“醉驾”刑事案件高发的原因及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机动车的广泛使用给我们带来便捷与舒适的同时亦给公众的交通安全带来巨大的风险。
特别是我国拥有历史悠久的酒文化,醉酒驾车问题更加突出。
于是,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行为增设为危险驾驶罪。
我们应当肯定“醉驾”入刑以来取得的积极成果,但也应当正视,在严厉打击醉驾行为的环境下,“醉驾”刑事案件发案率仍然居高不下的现状。
本文以永安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至2017年间办理的“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为样本进行分析,剖析醉驾行为高发的主要原因,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危险驾驶案的案件比重持续保持高位。
从整体结构上看,2015年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56件,危险驾驶案128件,约占总数的23%;2016年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35件,危险驾驶案218件,约占总数的34.3%;2017年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32件,危险驾驶案217件,约占总数的34.3%。
由此,危险驾驶案占案件总数的比重较大。
其中2016年与2017年危险驾驶案件占比超过案件总数的1/3。
同时2016年该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总数同比2015年上升14%,而该年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同比2015危险驾驶案件数上升70.31%,危险驾驶案件增长速度是受理的案件总量增长速度的5倍。
二、醉驾行为高发的原因因各年危险驾驶罪案件的情况大致相同,以下数据以2016年的数据为样本计算分析。
发案主体多为受教育程度低的青年男性2016年受理的218件醉驾案件中,男性的发案率占98.6%;30-49岁的人有141人,占64.7%,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171人,占比78.0%;无固定职业或务农人员占比97.7%;且多以摩托车为交通工具,共计169件,占比77.5%。
这类人群具有较强的冒险精神和侥幸心理,且聚会、应酬等饮酒的机会较多,经济及社会地位多数处于社会底层,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自我约束能力和行为管理能力不强。
入刑视野下的危险驾驶罪刍议

入刑视野下的危险驾驶罪刍议摘要:《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使民众呼吁已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在法律上得到了肯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危险驾驶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疑惑不断。
本文主要从危险驾驶与危险驾驶罪的关系入手,分析了危险驾驶罪的入罪标准、刑罚设置等问题,最后,在入刑的视野下适用危险驾驶罪的完善机制。
关键词:危险驾驶罪疑惑完善机制一、危险驾驶与危险驾驶罪的关系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施行,其中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作为《刑法》第二章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施行以来,违法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及其所致的交通事故,特别是因醉酒驾车和飙车造成的恶性事故得到了明显的遏制。
但是,危险驾驶罪在司法适用过程中,也凸显了诸如涉及到侦查权的让渡问题,侦查机关和公诉部门在”醉驾”入刑标准把握上的”各自为政”,案件整个过程所投入的司法成本巨大,投入和产出的效益严重失衡,已决犯社区矫正难度大,社会负面影响深度深等顽疾。
危险驾驶,一般是指在道路上高速使用危险的方式驾驶机动车。
比较典型的是酒驾(醉驾)和在道路上追逐竞驶,具体表现为喝酒后或醉酒后再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以及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但是行为人醉酒后驾驶或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机动车,情节恶劣的,按现行法律规定应以危险驾驶罪论。
本罪是抽象的类型化的危险犯,不需要司法人员具体判断醉酒行为是否具有公共危险。
现实的操作中只要达到醉驾的标准或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一律入刑。
然而,这一标准施行以来却遭到各方面的议论。
二、危险驾驶罪在司法适用中的疑惑无论是理论界对危险驾驶罪众说不一,还是司法实务中危险驾驶的适用”迷惑”,笔者认为这一切都源于民众担心在侦查、起诉和量刑环节出现的权力寻租空间怎样来完善?实践中危险驾驶罪的泛性入罪受到热议,别让“醉驾入刑”成为”松紧带”。
(一)危险驾驶罪入罪标准的探讨危险驾驶罪的入罪标准的探讨有两个层次。
江苏:醉驾入刑10周年 这些改变就在身边

活动中,开发区交通大队副大队长张艳东,结合 当前开发区交通安全形势,对辖区“一盔一带”安全 守护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参加活动的人员 要积极做好自身引领,为辖区营造一个道路畅通、秩 序井然的良好交通环境。
辖区博兴街道、京东快递代表结合“一盔一带” 安全守护行动提出了倡议及表态发言,表示做好交通 安全工作,对广大交通参与者尤为重要,特别是机动 车驾乘人员系安全带、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佩戴安全头盔切实关系到自身的生命安全。快递、外 卖行业及重点单位代表纷纷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 带出发上路,为辖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贡献 自己最大的力量。(北京经开区交通大队 高明元 )
十年变化 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江苏省公安交警部门始终持续高压严管酒驾醉驾 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据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人员介绍,10 年 来醉驾案件查获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2012 年,查 获醉驾案件的主要方式为事故调查处理中发现,占 查获总数近 70%,而 2020 年这一比例已降至 30% 以 下, 通 过 交 警 路 面 执 法 查 获 的 醉 驾 案 件 占 总 数 70% 以上,这充分说明十年期间交警路面查处的场 次、时长、强度大幅度提升,高压严管酒驾醉驾违 法犯罪取得成效。 货车驾驶人冯某说道:“以前跑长途的职业驾驶 人中喝酒解乏的也不鲜见。现在无论是高速公路还是 国省道,公安检查站几乎是逢车必查,大家都知道喝 酒不能开车了”。同时,现在违法成本相比之前大幅 提升,职业驾驶人醉驾的现象几乎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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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研究·Policy Research
成效
各地 9
十年意识 群众拒绝酒驾文明意识显著提升 随着醉驾入刑、酒驾查处进入常态化和人们法制 观念的不断提高,市民的出行习惯也在发生变化,代 驾行业随之应运而生。 南通市民胡先生说道,以前开车赴宴都没有酒驾 违法的概念,更找不到代驾,都是酒驾回家。虽然也 觉得危险,但是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而现在赶饭局, 地铁、公交、网约车等公共交通也更加便捷,哪怕饭 局结束再通过软件预约代驾也非常方便。 数据看代驾 短短十年时间,代驾行业从初创期、快速发展期、 规范发展期,于 2018 年进入迭代成长期,代驾订单 量连续多年高速上涨。 以 某 代 驾 平 台 提 供 的 数 据 为 例, 仅 南 京 市 场 2020 年相比 2016 年日均代驾订单量增长 7000 多笔。 代驾行业蓬勃发展,从侧面说明群众自觉拒绝酒后驾 车的意识不断增强。 同时,通过分析代驾大数据,可以为交警更加精准 地开展酒驾查处提供数据支撑。无锡交警支队指挥中心 副主任夏哲介绍,代驾热门地点、常驶路线、代驾的高 峰时段都是交警在设置酒驾查处执勤点位的重要参考。
危险驾驶罪辩护词

危险驾驶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受被告人的委托和北京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依法出席本案的庭审。
通过认真研究案件材料和调查事实,现就本案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首先,被告人在案发时并非故意实施危险驾驶行为。
根据调查,被告人在驾驶过程中虽然存在一些不当行为,但并非主观上有故意危害他人安全的恶意。
这与那些蓄意进行危险驾驶的人有本质区别,应当予以区别对待。
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积极悔改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并在庭审过程中对自己的行为深刻反省,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
同时,被告人已采取了一些积极的补救措施,如赔偿受害者损失、参与公益活动等,显示出其积极悔改的诚意。
三、被告人无前科劣迹,平时表现良好根据调查,被告人在案发前一直遵纪守法,无任何前科劣迹。
同时,被告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表现良好,与周围的人相处和谐,具有较好的社会评价。
因此,可以认为被告人此次行为是偶然的,应当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四、被告人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尽管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实际上未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或人员伤亡。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因此,请求法庭在量刑时考虑到这一点,给予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五、法律依据与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并处罚金。
鉴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良好、无前科劣迹及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建议法庭在判决时考虑以下几点:1. 适用缓刑:请求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第73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拘役,并适用缓刑,使其能够继续工作和生活,同时接受社区矫正,达到教育与改造的目的。
2. 适当减轻罚金:鉴于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及其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的表现,请求法庭在决定罚金额度时予以适当减轻。
综上所述,请求法庭在充分考虑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和悔改表现的基础上,依法从轻处罚或适用缓刑,给予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醉驾、赌博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

醉驾、赌博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今年公司查办1起醉酒驾驶机动车、1起赌博违纪违法案例,相关违法问题严重影响公司队伍建设和公司形象。
公司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剖析,通过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
一、基本情况原职工张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下达刑事判决书,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三拘役一个月,缓刑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在缓刑考验期内,对张三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依据《条例》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并会议研究,给予张三开除处分。
原职工李四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法参与赌博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条例》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经公司审查研究,并报批准,给予李四同志严重警告处分。
二、原因分析通过分析,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侥幸心理作祟。
个别人员对违纪违法行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自认为偶尔酒驾醉驾一次、小赌一下不会被查到;有的人认为自己人脉广能力强,即使被查到也能找关系逃避法律的制裁,在各种侥幸心理的驱动下,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二)法纪意识淡薄。
公司做了大量的教育工作的情况下,个别仍然没有真正树立起纪法观念,法纪意识较为淡薄,对国家法律、党纪党规缺乏敬畏和戒惧,知法犯法。
(三)教育管理不够。
对纪律要求提醒不够深入,对违法的危害没有从思想上引起重视。
未能有效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对职工的管理有待加强。
三、对策建议(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要经常性地开展纪法教育,教育引导职工增强纪法观念,严格自我约束,自觉守底线、塑形象、树新风。
要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挑选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职工对纪法衔接建立起更明确的认识,形成直观有效、入脑入心的警示教育效果,提醒职工以案为戒,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二)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
要强化对职工的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监督管理,用好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坚决遏制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适用缓刑应提倡——以广东省危险驾驶罪适用缓刑情况为切入点
醉酒驾驶适用缓刑应提倡——以广东省危险驾驶罪适用缓刑情况为切入点孟喆【摘要】由于醉酒驾驶行为犯罪化是典型的预防性立法模式,其目的在于防患于未然,所以,对所有酒驾犯罪分子一律适用刑罚是不必要的,而应该坚持"该严则严,当缓则缓"的原则,区别对待;同时,由于司法工作的繁重,监禁场所的不足,对酒驾犯罪分子一律适用刑罚也是不实际的。
反之,对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酒驾犯罪分子适用缓刑,并充分利用行政处罚的遏制手段,既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也能够更好地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
%The criminalization of drunken driving offences is a typical model of precautionary legislation,whose purpose is to nip such offences in the bud.It is unnecessary for criminal punishments to be meted out on drunken drivers all and sundry,but rather,in different cases,differential treatment should be adopted following the principle of combining criminal punishment with leniency of suspended sentence.Meanwhile,it is practically impossible for criminal punishments to be applied to all drunken driving offenders due to such restrictions as heavy workload of judicial affairs,shortage of confinement sites,etc.On the contrary,where circumstances allow,suspension of sentence can be applied to some drunken drivers,coupled with other means of containment such as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In this way,not only will the expected purposes be achieved,but also the principle of suiting punishment to crime will be better reflected to the full.【期刊名称】《南阳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2(011)004【总页数】4页(P32-35)【关键词】危险驾驶罪;缓刑适用;适用标准【作者】孟喆【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广东广州51000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4.13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的数据统计显示,自2011年5月1日至9月29日期间,广东全省法院对醉酒驾驶行为判处缓刑与实刑的比例为1∶10;2011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这一比例已超过了1∶1。
酒驾醉驾讨论总结(五篇)
酒驾醉驾讨论总结(五篇)酒驾醉驾讨论总结 1为落实上级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教育和指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酒后驾驶和酒后驾驶的严重不良后果,增强规则意识,经常敬畏,自觉抵制酒后驾驶,区司法局积极开展酒后驾驶和酒后驾驶问题专项整改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高度推进酒后驾车专项整治活动。
自酒后驾车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在会上多次强调杜绝酒后驾车要求,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自学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__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酒后驾车的相关处罚条款和本制度本单位的相关工作禁令,引导政法警察深刻认识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认真学*、理解和执行纪律法规。
二是全员行动,造成酒后驾车问题整治的良好氛围。
以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__区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全体人员签订了《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截至8月2日,已签订完成90份,做到全覆盖,引导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积极劝阻发生在身边的`酒驾醉驾行为,坚决不乘坐酒驾醉驾人员驾乘的车辆,切实筑牢严守党纪国法的思想道德防线;继续加大学*教育力度,不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正面宣传和反面教育“双管齐下”,尤其在节日、假期等关键时段,通过微信和廉政短信进行及时提醒,筑牢杜绝酒驾醉驾防线。
三是全面排查,严查各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与__系统联合排查力度,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和重要节假日查控工作,及时筛查发现涉及系统内党员干部的酒驾醉驾问题。
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党员干部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在专项整治中不担当、不作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加强监督。
四是当下防长久治,建立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
在增城区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开展深入动员,共管共治。
以纵向管理和横向监督提醒相结合,做好八小时之内的监督工作,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以坚定坚决的“零容忍”态度确保酒驾醉驾“零发生”;强化单位与家庭的信息互通,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力促形成单位、家属、社会齐抓齐管的工作合力。
社区服刑人员法律知识试题
社区服刑人员法律知识试题1、社区矫正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
2、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4、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5、危险驾驶指的是在道路上追逐竞驾或醉酒驾驶机动车,情节恶劣的。
5、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6、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7、醉酒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8、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9、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10、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自由。
(√)11、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进行处罚。
(√)1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的,可以减轻处罚。
(√)13、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4、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公民个人所有。
(×)15、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领导主动交代罪行,也是自首。
(√)16、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17、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
(√)18、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C)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A、三B、五C、十D、十五19、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C)。
A、村、社B、镇、乡C、市、县D、省20、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D)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D)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
醉驾申请缓刑申请书模板(3篇)
第1篇我是(姓名),因(具体犯罪事实,如:醉酒驾驶机动车)一案,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我现向贵院提交缓刑申请,恳请贵院对我实施缓刑,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一、基本情况1.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姓名)性别:(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民族:(民族)住址:(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2. 犯罪事实(详细描述犯罪经过,包括时间、地点、情节等)3. 刑事诉讼情况(描述案件起诉、受理、审判等情况)二、犯罪原因分析1. 法律意识淡薄由于我对我国《刑法》中关于醉酒驾驶的相关规定了解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我在醉酒状态下仍驾驶机动车,触犯了法律。
2. 酒精麻痹作用在案发当晚,我因(具体原因,如:工作应酬、朋友聚会等)饮酒过量,酒精麻痹了我的理智,使我未能正确判断自己的行为。
3. 自我控制能力不足在饮酒过程中,我未能及时控制自己的情绪,导致在酒精作用下做出醉酒驾驶的错误行为。
三、悔罪表现1. 主动投案自首案发后,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于(具体时间)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2. 深刻反省我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深感懊悔,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对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
3. 积极赔偿损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已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并积极赔偿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4. 参加社区矫正为了更好地改造自己,我愿意参加社区矫正,接受法律的制裁和监督。
四、家庭和社会关系1. 家庭关系我有一个和谐的家庭,妻子(配偶姓名)和女儿(女儿姓名)都非常关心我的成长。
在案件发生后,她们给予了我极大的支持和鼓励。
2. 社会关系我在工作单位和社区中表现良好,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
在案件发生后,我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五、缓刑理由1. 犯罪情节较轻我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且自愿认罪悔罪。
2. 家庭和亲属支持我的家庭和亲属都表示愿意支持我,帮助我度过这段困难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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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型危险驾驶行为的社区矫正 史岩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要:刑法修正案将醉酒型危险驾驶列入刑法的 调整范围内,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酒驾等危险驾 驶行为。但是,醉驾有很高的复发率,凭借社区矫 正发挥社会对罪犯监督、教育的作用,实际上更有 利于刑罚目的实现。 关键词:醉酒型危险驾驶;刑法修正案(八);醉 驾;社区矫正 中图分类号:DF622 文献标识码:A
Community correction of drunk for dangerous driving behavior
Shi Yah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China,Beijing 100038 China)
Abstract:Drunk driving dangerous driving included in the scope of the adjustment of the criminal law,to a large extent,which curbs the driving behavior of dnmk driving and other dangerous.However,drunk driving has a high rate of recurrence,by virtue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to play the role of social supervision and education of criminals,in fact,more conducive to the realizmion of the purpose of punishment. Key words:Drunk for dangerous driving,Amendment of criminal law(eight),Drunk driving,Community correction 引言 近年来,随着汽车的逐渐普及,我国已经进入交 通事故的高发期,直接危害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全。为有效遏制醉驾此类的危险驾驶行为,充分保护 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 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行为升级为犯 罪进行规制,纳入刑法中予以打击。对尚未发生危害
收稿日期:2016—08一l1 作者简介:史岩(1986一),女,山东泰安人,研究生,科员。
结果的危险驾驶行为处以刑罚,不仅从立法层面回应 了社会公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强烈诉求,同时也表现 了治理危险驾驶机动车现象的坚定决心。 1 醉酒型危险驾驶行为入刑后的法律效果 在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前,对于严重危害道路 交通安全的醉酒型危险驾驶行为,长期由行政法规进 行调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 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 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 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 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Et以下拘留和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 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 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 动车。”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将酒驾人 刑,同时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第九十一 条发生了改变,醉酒驾车由过去的行政处罚改变为追 究其刑事责任,受到相应的刑事与行政处罚,并且加 大了处罚力度。同时对于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 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后,将醉驾纳人刑法的调整 范围,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更多危险驾驶案件的发 生,“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人们心中的
一个常识。但同时,我们也看到自醉驾入刑以来,因 刑罚本身的局限性,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不仅没 有得到完全遏制,相反在某些地区却成为高发案件, 如宁波市镇海市人民检察院曾做过一个调研,2011年 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镇海市人民检察院共 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 172件4 661人,其中危险驾驶 案件905件905人,分别占受案总数及人数的
一】29— 史岩:醉酒型危险驾驶行为的社区矫正 28.53%、19.42%,并且逐年上升趋势明显。 虽然个别地区的统计并不具有全面性,但管中窥 豹,可见一斑,放之全国也应该能够算作一个缩影。 危险驾驶案件的逐年增长式发案一方面说明自人刑 以来,面对新罪名,刑事司法具有较大的主动性,由原 来行政法调整的行为转为刑法打击的犯罪行为,发案 数由隐性变为显性;另一方面也暴露了现有法律对于 调整此类犯罪行为的相对滞后性。 2刑法对规制醉驾型危险驾驶行为的局限 性分析 危险驾驶罪刑罚设置单一,法定刑为拘役并科罚 金,法定主刑拘役刑配置偏低、量刑幅度小,附加罚金 刑又没有规定额度范围。根据笔者所在地基层法院 统计数据表明,危险驾驶罪二次犯罪的比例大约在 5%左右,这一数据在全国范围内可能不具有普遍性, 但至少可以说明危险驾驶罪法定拘役刑不足以对潜 在危险驾驶行为人起到震慑作用。尤其是在部分基 层法院,在对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施行自由裁量权 时,允许通过多缴纳罚金折抵自由刑罚的裁判,这就 对危险驾驶行为人的教育改造更难起作用了。 例如2013年l1月27日浙江发生一起酒驾交通事 故,交警对其做呼气式酒精检测,该司机涉嫌醉驾且无 证驾驶,经过调查发现肇事者已经是第二次醉驾被抓 获。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肇事者刘某 被判处拘役并处以罚金。刘某拘役期满后被释放,没想 到两个月后,他又因无证驾驶且醉酒驾驶被抓。第一次 刑罚已经对行为人起不到任何警戒作用,第二次又不能 数罪并罚,依然对行为人威慑作用不大,如此危险驾驶 罪便形同虚设,起不到任何预防作用。 “醉驾”入刑体现了国家对生命的尊重,也是民生 刑法的进一步彰显,但“醉驾”是作为一种社会顽疾, 并不是仅仅依靠“入刑”,提高惩罚的限度,就可以在 短时间内根除的,而更应该注意激励良好的驾车习 惯。在孟德斯鸠看来,刑罚适用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犯 罪发生,刑罚不是越重越好。刑罚不是万能的,只是 防止犯罪的一种措施,也是最严厉的措施,应当谨慎 使用。更进一步说,对“醉驾”一律入刑,会加剧司法 成本,加大司法资源的压力。因此,一个良好的立法 者更应该多关注于如何预防“醉驾”,而不是惩治“醉 驾”,并且注意刑罚的限度。因此,增加对“醉驾”作出 限制性的情节规定,理性对待“醉驾”才是对法律本质 的坚持,才是对民意的回应。 3对醉酒型危险驾驶行为的社区矫正 醉酒型危险驾驶行为相对其他犯罪行为有更高 的复发率,这就要求对该类犯罪更应注重打击的效 一1 30一 果,而并非以使肇事者受到刑罚为目的。醉驾自从人 刑以来,因其主刑为较轻的拘役刑,刑罚较轻而饱受 诟病。若是单纯的提高主刑的种类到有期徒刑,加大 刑罚力度:(1)有违入刑时的初衷,因为毕竟危险驾驶 行为造成严重后果需要用有期徒刑进行刑罚时,根据 法条竞合的理论,会由其他罪名,如交通肇事罪、以危 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进行调整,将轻罪危险 驾驶罪吸收;(2)若是提高主刑规格,容易迷信刑罚, 扩大了打击的范围,提高了司法成本。为了既打击醉 酒型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又能遏制高发案数,实现法 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可以引入刑罚后的社 区矫正模式对刑满释放的醉酒型危险驾驶行为人进 行教育。凭借社区矫正促使罪犯自觉地进行社会化 而非羁押型改造,充分发挥社会对罪犯监督、教育的 作用,实际上更有利于刑罚目的实现。 3.1 根据不同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人员的特点。制 定相应的矫正方案 醉酒型危险驾驶人员在危害公共安全方面属于 间接故意,明知自己醉酒驾驶可能发生公共安全造成 危害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但是,醉酒 型危险驾驶犯罪人员实际中,情况不同:(1)醉驾者醉 酒后主动寻找代驾但因故未找到;(2)醉驾者一直遵 守交通规则表现良好;(3)醉驾者没有酗酒等不良习 惯;(4)醉驾者采取多种方法拒绝呼气和抽血酒精检 验,甚至暴力抗拒检查,冲卡逃避检查;(5)初犯;(6) 多次醉驾者,要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有针对性的 矫正方案。 在矫正对象人矫后,就要对该矫正对象进行全方 位的调查。(1)与矫正对象多见面,进行一次深入的 谈话,在谈话过程中看矫正对象的认罪态度、悔罪表 现,同时可以初步打探到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和社会 情况。(2)对矫正对象的社区、邻居、工作单位等多方 位的走访。通过对矫正对象身边人的走访,进一步详 细了解矫正对象在生活中、工作中的表现,与家庭成 员、邻居、同事相处的关系如何,听取他们对矫正对象 的评价,为全面了解矫正对象提供客观的事实依据。 (3)要查看矫正对象以前的档案资料。主要是到公安 机关去查看矫正对象犯罪前是否有过其他违法行为, 是否收到过治安处罚,是否作为派出所的重点人员, 是否多次醉酒型危险驾驶。在基本情况分析的基础 上,分析个性化教育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分别、有 侧重地拟定个性化矫正方案。 3.2根据不同矫正对象制定的矫正方案,制定出个 性化矫正措施 根据前期对矫正对象的深入调查研究、深刻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