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广告向本单位以外的人赠送礼品收礼者要缴个税2011年政策解读
收藏!企业赠送礼品税务处理问题,再也不用纠结了!

收藏!企业赠送礼品税务处理问题,再也不用纠结了!摘要双节过后,相信不少财税工作人员开始繁忙的工作了,尤其是过节期间企业发生了不少“礼尚往来”的业务,那么这些业务应该怎么进行税务处理呢?我们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企业赠送礼品的税务处理方案。
企业对内赠送礼品增值税方面(一)对于属于个人消费性质的赠送,要区分自产(含委托加工,下同)和外购两种情况个人消费一般是指企业为内部职工或者交际应酬发生的赠送支出,在财务上一般作为职工福利费或者业务招待费进行处理。
如某公司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用于奖励中层干部或者赠送有业务联系的其他企业(单位)人员,就属于个人消费性质的赠送。
根据所赠送货物的来源不同,相关税务处理也不相同:1.自产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应作视同销售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
需要注意的是,该细则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因此,企业将自产产品向内部职工个人赠送或用于交际应酬应按视同销售处理,依法计提增值税销项税。
2.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策仅适用于“购进”的货物,而不包含“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
因此,用于个人消费性质的货物,如果是“购进”的,应当适用该规定,即进项税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二)属于个人消费以外无偿赠送的,应按视同销售处理其他无偿赠送是指用于除上述个人消费以外的赠送,比较常见的有无关联赠送和促销赠送。
无关联赠送,一般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企业内部职工以外的个人捐赠支出,在财务上一般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促销赠送,一般是指企业为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而向购买者赠送实物的支出,如企业采取“进店有礼”等活动无偿赠送的礼品,在财务上一般计入“营业费用”科目。
一张表告诉你企业送非本单位人员礼品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一张表告诉你企业送非本单位人员礼品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我国是一个礼仪之邦,出门访客过年过节总要送点什么伴手礼;年会邀请客户,总有一点答谢礼物;各种宣传活动:“进店有礼”“扫码送礼”等等财务人可知,在各种场景赠送客户礼品该如何税务处理?赠送的东西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今天为大家总结一下:
举例:某公司在新品发布会上,送前来参会的潜在客户新品试用装,市场价值1130元/盒(成本价:600元/盒),该如何正确会计和税务处理呢?(以下按赠送一盒举例)
一、个人所得税
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30÷(1-20%)×20%=282.5元;
【实务中,很多企业并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存在涉税风险】
二、增值税
应视同销售确认增值税销项税1130÷(1+13%)×13%=130元;
三、会计核算
借: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1012.5
贷:库存商品60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282.5
四、企业所得税。
促销活动中赠送礼品得涉税解析

促销活动中赠送礼品得涉税解析(一)会计处理赠送礼品的行为所对应的计税价格从会计上看,不能确认收入,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这种所得仅仅为虚拟的,并非企业实实在在的营业额。
(二)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因此,将非现金资产对外捐赠应视同销售计算资产转让所得。
对于非自产的礼品,是按市场价(公允价)购入,然后以市场价对外捐赠,实际并无资产转让所得。
如果是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扣除,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如果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则是交际应酬费属于业务招待费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扣除,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且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的限额内扣除;如果赠送礼品给与本企业业务无关的个人则属于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属于企业促销活动的,可以全额予以税前扣除。
促销礼品个人所得税问题

促销礼品个人所得税问题财税【2011】50号:自2011年6月9日起,赠送的礼品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按下列办法执行:一、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中向个人赠送的礼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一)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赠送,如:房地产企业对认筹者给予单位价格优惠。
(二)属于买一赠一,如房地产企业销售商品房赠送空调行为。
(三)对消费者累计消费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积分返还,然后依据积分赠送的礼品。
如:商场会员。
二、向个人赠送的礼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在业务宣传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的礼品,应当由企业按“其他所得”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不得扣除任何成本费用。
(二)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的礼品,按“其他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得扣除任何成本费用。
(三)企业对累计达到一定的消费额度,给予抽奖获得的礼品,应当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不得扣除任何成本费用。
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计税依据的确定(一)属于将自产产品作为礼品赠送的,应当按同类货物的市场价格确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二)属于将外购货物作为礼品赠送的,应当按该货物的购置价格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赠送礼品的会计处理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或多或少的会发生一些向新老客户赠送礼品,或通过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方式,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活动。
那么,这些无偿赠送给相关人员和顾客的礼品,企业该如何进行会计与税收处理?赠送礼品企业在会计与税收上有哪些异同?笔者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文件,就企业赠送礼品会计与税收处理异同点作一些分析,以帮助企业单位规避税收风险。
赠送礼品的会计处理赠送礼品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属于非现金资产,按其来源可分为自制、外购、受赠等情况,礼品获利者既有单位也有个人,取得手段既有有偿取得也有无偿取得,取得方式主要包括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
对某一企业而言,有可能对外赠送礼品,也有可能接受外单位赠品。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对外赠送礼品虽引起企业的库存商品等资产流出事项,但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销售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企业不会因为赠送礼品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利润。
因此,在会计核算上一般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予以转账。
相应的,赠送礼品资产也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该项支出一般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或者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即不管税法如何界定,会计处理都作为企业的支出在当年会计利润中扣除。
赠送礼品的税收处理企业对外赠送礼品,主要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不同的税种税收处理原则不尽相同。
一、增值税增值税法规定,对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按照上述企业对外赠送礼品的方式,其中,以折扣折让方式销售货物是企业促销业务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其处理原则是:折扣销售(会计上称之为商业折扣),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实用税收政策讲义》

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 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 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 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整理课件Βιβλιοθήκη 关于融资租赁、债权、债务• 问题:产生融资租赁、债权、债务的原因和基
础是什么?
• 通过债务重组,以债务转换成相应股权。
转股前应对企业作资产评估报告。
整理课件
• 问题:通过投入资本如何形成偷税空间?
利用方法有哪些?
• 投入债权性资本,通过收取利息费用,抵
减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公司 有税率差异,境外公司取得利息收入,预 提所得税率通常为10%。转股前应对企业 作资产评估报告。
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
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 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
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
•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
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 (一)金融企业,为5:1; • (二)其他企业,为2:1.
•
整理课件
• 问题:关于投入资本的现定利息标准是什么?
财税[2008]12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
整理课件
• 如果企业为受赠人承担个税,应将礼品价值
调整成含税价值后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 得税。
财税实务南京地税12366咨询最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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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电影院为宣传向本单位以外个人随机赠送电影劵,个人凭电影劵可免费观看影片,受赠电影票的个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的规定,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电影院为宣传向本单位以外个人随机赠送电影劵,受赠电影劵免费观看影片的个人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由赠送企业代扣代缴.
问:企业员工因公出差实际支付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一条的规定,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因此,企业员工因公出差实际支付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员工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公司取得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商家赠送礼品怎样扣缴个人所得税?
商家赠送礼品怎样扣缴个人所得税?市场之上,促销疯狂,到处都是打折、赠品和抽奖,个人获得的礼品(现金、卡券、物品、服务),商家该怎样扣缴个人所得税?一、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这些礼品的共同点是,礼品和购买消费直接相关,只有购买了商品或劳务才会获得相应的赠送,实质上企业的一种促销行为,赠品的成本已经被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所吸收。
换句话说,个人已经为礼品变相支付了价款。
因此,这些赠品的取得是有偿的,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礼品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抽奖奖品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临近年末,许多企业为了扩大销售量,吸引顾客,推出多种抽奖促销活动,但很多企业在给客户兑现抽奖奖品的时候,往往忽略了代扣代缴中奖人的个人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下面就抽奖奖品的个人涉税事宜梳理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 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法规全额征税。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2号)的规定,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1、凡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会上发放奖品、奖金怎么缴税
企业年会上发放奖品、奖金怎么缴税发放奖金的税务处理在年会上发放的奖金一般是不含税奖金,企业已为员工负担全部税款。
因此,建议企业将这类奖金并入该员工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照规定方法计缴个人所得税。
例如:2018年年会上,张某被公司评为“销售精英”,获得现金65000元的奖励,他当月工资、薪金所得4000元。
假如张某2018年没有其他年终奖,则可将65000元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则:1.找税率。
张某个人所得税各月所得额=(65000+4000-3500)÷12=5750(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是555元。
2.年应纳税所得额=[65000+4000-3500-555]÷(1-20%)=81181.25(元)。
3.张某应缴个人所得税=81181.25×20%-555=15681.25(元)。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发放奖品的税务处理某公司进行娱乐性抽奖,奖品一部分是该公司自产产品,另一部分是外购商品,如何税务处理?1.个人所得税企业向本单位员工发放奖品应并入取得奖品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发放奖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的,按该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外购商品应按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赠送商品(礼品)税金由该企业承担的,应当倒算为含税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比如,某人向客户赠送礼品价值500元,则税前所得应为625元[500÷(1-20%)],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25元(6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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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广告向本单位以外的人赠送礼品收礼者要缴个税
发布时间:2011-06-20 20:01:34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今天联合发布《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对于企业单位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
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发出通知。该通知自今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
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
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类似的情形还有: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
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也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
所得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
“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通知,企业赠送的礼品若是自产产品或服务的,按该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
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或服务的,按该商品或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
税所得。
但是,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也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
形。主要是: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
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
赠手机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企业和单位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
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有关个人所
得税问题进行明确。 通知称,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
和提供服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
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
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这三种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
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
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
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
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
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
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
用20%的税率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