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干货之建筑业“营改增”,提起就让人头痛的3大业务!
试论“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

试论“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并计征,建筑行业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其中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本文将探讨“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
一、营改增带来的机遇1.减轻税负营改增后,建筑行业减轻了税负,可以实现对纳税人的减负,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
受营业税影响较大的建筑业的安装、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均不再缴纳营业税,建筑行业的企业可以减少一定的成本。
2.适应市场需求营改增后,建筑业在税负优惠方面得到了一定的优惠。
相信税负的减轻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可以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3.推动行业升级营业税在建筑行业实际缴税中的占比较大,这样一来,在税制改革后,建筑行业可以适当调整业务模式,提升建筑服务的质量、形式和水平,推动建筑行业的升级和发展。
1.企业注册资本需求增加由于营改增后,税负减轻,很多企业注册资本需求也随之增加。
这对于中小建筑企业而言,使得维持资本金成本变得更困难,甚至会超出企业财力范畴,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2.验收和监管成本增加在营改增后,建筑行业需要进行更加严格的验收和监管,而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企业所面临的验收和监管成本也相应增加。
这样一来,企业的经营成本将会上升,加大财务负担。
3.破坏行业竞争在“营改增”后,所有企业的营业税被取消,因此就没有了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比起以前在营业税中拥有优势的企业,在增值税中的优势会减弱。
这将会打破该行业用营业税作为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从而对行业市场利润压力加大。
三、应对之策为了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挑战,建筑行业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应对。
1.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在营改增后,建筑行业需要提高技术含量和服务水平,采用更优的产品和服务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为此,需要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实现技术创新与应用的紧密结合,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2.优化经营管理为了控制营销成本,建筑企业可以选择采取多渠道、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效率和经济效益,这对于企业的发展非常关键。
全面推开营改增之建筑业.ppt

2019-10-23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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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扣除分包款的凭证
纳税人可按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 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 则不得扣除。
1
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2 (6月30日前)
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
目前,增值税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 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机动车销售统 一发票和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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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3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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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在中国
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2012年1月,上海率先进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并逐步推广,于2013年8月起全国试点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上述
2规019定-10的-2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执行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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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期限
1.一般纳税人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
2.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 间,按照上述规定的纳税期限执行。
3.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
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
建筑业营改增学习分享

“以票控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规定时间内 (180天)认证后,可以抵扣。 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 发票必须通过“金税工程”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增值税计征复杂、征管严格、法律责任重大。
征管特点
简单、易行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 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需 承担刑事责任。
例如:建筑企业100元的工程价款收入(含税价 ),其中不含税造价为96.70元,税金及附加为3.30 元。3.3/96.7=3.41%。因此,建筑业税金取费系数 定为3.41;企业向税务所申报营业税:含税造价100 元乘以3.3%=3.3元。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 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 税。
建筑业营改增学习分享
2021年8月15日星期日
主要内容
一、“营改增”政策及相关知识介 绍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三、 我公司工程业务面对的问题 四、建议应对的措施
一、“营改增”政策及相关知识介绍
什么是“营改增”? 流转税中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为什么要实行营改增?
1、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社会化分工合作,提高市场 效力,提高服务业竞争力。
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提 供应税服务适用 简易计税方法计 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的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
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 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税额= 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增值税的税负增加的原因是发生的成本中,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如 下情况:
建筑工程 营改增

建筑工程营改增
营改增是我国在2012年开始实施的一项重要税收改革措施,旨在逐步淘汰营业税,取而代之的是增值税。
这项改革对建筑工程行业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方面,营改增将营业税替换为增值税,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负。
建筑工程企业如果纳税人身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就可以享受到增值税的强制性抵扣政策,从而降低了建筑材料等成本。
这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另一方面,营改增对于建筑工程行业的监管也变得更加严格。
由于增值税是按照价额计征的税,在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征税时,需要对产生的税额进行详细的核算和报税。
这就要求建筑工程企业必须做好税务管理工作,保持税务合规。
营改增还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发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工程企业需要准备建筑定额清单、发票台账等相关资料,保证每一笔工程项目都能进行明细的发票管理。
这种严格的管理措施,有助于规范建筑工程行业的经营行为。
总的来说,营改增对建筑工程行业带来了一定的利好和挑战。
对于那些规范经营、良好管理的企业来说,营改增可以减轻税负,提升综合竞争力。
但对于那些管理不善、不合规的企业来说,营改增则可能带来更多的税务风险和经营压力。
因此,建筑工程企业应该积极适应税收改革,加强税务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符合相关法规法规定,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筑业营改增解读

建筑业营改增单篇解读中翰国际转让定价税务服务联盟发起合伙人王骏一、概念和征收范围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区别:对应原营业税税目注释“建筑业”中的“建筑”,将“扩建”纳入“改建”。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区别:明确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属于兼营业务,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区别:增加了“建筑物平移”。
二、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在境内销售建筑服务是指建筑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营改增”是指将增值税纳入营业税征收范畴,即增值税取代营业税,以增值税为主要税种,对生产活动中所增加的价值依照征税原则计征税费。
对建筑企业而言,这项改革的实行将对企业的经营模式、成本结构、现金流等都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本文将就此为从建筑企业的角度出发探讨“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以供建筑企业参考。
一、影响1.劳务分包原税制下的劳务分包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在新税制下,劳务分包行业被划分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缴税比例纳税,增加了建筑企业的成本压力。
2.购置固定资产原税制下,建筑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只需要缴纳营业税,非常灵活,但在新税制下,企业购置固定资产需要缴纳较高的增值税,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3.现金流此次“营改增”改变了企业的纳税机制,从以前的销售额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在销售业绩巨大的建筑企业,此种结算方式不仅有益于企业避免了神秘计算的费用,但也会增加企业的风险,因为在前五年中企业可能无法获得增值税抵扣,从而反过来削弱现金流。
4.税负压力转变为纳税人的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对于小型的建筑企业而言,找到可靠的纳税师或者聘请会计的成本都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负担。
二、应对措施1.协调政策由于比较新的税制改革,政策上仍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协调税务部门与政府的关系,谋划公司发展战略,并避免合规性问题的发生。
2.优化模式营改增后,企业需要主动理清自己的生产链条,厘清自己的纳税期,并形成简化化、高效化的纳税模式,这样可以从纳税期时间、税负压力等方面优化企业经营成本。
例如,建筑企业可以通过采取多元化的服务方式,降低现金流的风险。
3.完善财务管理行业技术人员对于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行业有许多技术人员的花费都需要拿到合同,这就要求企业要理清合同的款项和赊账,建立合同档案,及时监管并处理合同款项。
企业需要通过课税减免、简政放权是的政策变革,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会计干货之关于“预缴税款”的3大业务,你最好学习一下!(连载12)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关于“预缴税款”的3大业务,你最好学习
一下!(连载1/2)
营改增是一项重大的税收政策改革,自营改增实施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颁布了多个补丁性文件,而且财税〔2016〕36号文也是税收政策历史上最长的法规性文件。
也就是说,营改增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税收政策,稍不认真学习就会给我们工作带来不便。
今天昌尧讲税就来给大家梳理一下营改增后需要预缴税款的3大业务,当然今天要和大家梳理的预缴税款业务,是不包括企业发生纯预收款时的税款预缴,如:房产公司收到预收房款时,需要预缴税款。
但愿昌尧讲税的梳理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哪些业务需要进行预缴税款?
在讲到预缴税款时,很多人会想到:
1、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的预缴税款;
2、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而今天要和大家讲的是另一类预缴税款,也就是国家为了平衡税源,而且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与业务发生地不在同一地区的相关经济业务。
在业务发生时需要在业务发生地进行预缴税款。
1、企业发生提供建筑服务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区;
2、企业发生不动产转让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区;
3、企业发生不动产租赁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区。
二、预缴税款采用什么计算方式?。
财税实务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最关心的三大热点问题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最关心的三大热点问题1、建筑企业,选择使用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是多少?请问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3%.同时,纳税人可以开具或者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建筑行业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三)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3、建筑企业不同的项目,是否可以选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可以.建筑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就不同的项目,分别。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一、“营改增”政策解读“营改增”是将营业税应税项目改为缴纳企业增值税,即对产品及服务增值部分进行纳税,避开重复纳税环节,以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加企业的进展力量,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健康、稳定进展。
[1]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一)“营改增”对建筑业劳务成本的影响在建筑企业的财务总支出中,劳务支出占的比例比较大。
随着市场经济中人工成本的逐年增加,建筑业的人工总成本也呈现连续上涨的趋势。
依据建筑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建筑业的用人方式主要采纳从劳务企业外购的模式,即将企业的劳务外包给符合施工资质条件的单位,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前,建筑业对该部分的税收缴纳状况为建筑劳务企业按取得的纯劳务分包款全额缴纳3%建筑安装业营业税,总包方可按分包方供应的建安发票抵扣营业税。
“营改增”税制改革后,人工费则变为应纳税范围,不再允许进行进项抵扣。
建筑企业的人工费支出除了基本的劳务工资外,还有社保费及其他平安保险费用支出等。
从这个角度而言,“营改增”税制改革将会使建筑业的劳务成本大幅上涨。
[2](二)“营改增”对建筑业设备选购的影响建筑企业要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办条件,则必需具备肯定的资质,即配备正常施工所需的基本设备。
对这些设备的来源,建筑业普遍实行自行选购或经营租赁的方式纳入。
依据现行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前,所购入的设备不允许进项抵扣,只有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所购置的设备才可以凭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据此,大部分建筑企业在“营改增”税制改革后,较之前,新购入设备的比例将会相应削减。
(三)“营改增”对建筑业材料选购的影响建筑业在材料选购及使用方面主要实行由甲方统一选购主要材料及施工用水、电等,再由甲方将这些施工用品根据各参建企业的实际要求进行安排和调拨。
这种方式对材料等施工用品的发票影响:甲方收据相关用品物资的发票,而各参建方只能取得相应数额的结算单。
这样便使得众多参建单位无法获得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进行进项税抵扣,增加了参建单位的税负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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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建筑业“营改增”,提起就让人头痛的3
大业务!
营改增到今天已经过去快半年多了,先后也下发了很多的政策文件,可多年沉淀下来的经营管理模式,就凭一纸政策,要从实际操作中改变过来,可有多难呀。
我想到今天,我们很多财务人员还是按以前的老套路在操作建筑业的相关业务,今天昌尧讲税就来和大家探讨一下,建筑业营改增,提起就头痛的3大业务!
头痛之一:建筑业务中钢结构制作及安装业务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在建筑业务中的钢结构工程也是随处可见,可你是否已经感受到这漂亮钢结构背后的纳税痛苦了呢?
根据北京国税归纳梳理的营改增后建筑业纳税人最为关注的26个热点问题中的第二个问题,
问:钢结构制作安装业务是全额按17%交税、还是全额按11%交税、还是制作按17%交税安装按11%交税?
答:上述属于兼营行为,钢结构制作按17%计税,安装业务按照按11%计税。
可仔细想一下,好像也不对,我们来看看文件是怎么规定的: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