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定额与2003定额的常用区别

2010定额与2003定额的常用区别
2010定额与2003定额的常用区别

浙江省2010定额与2003定额计量计价规则的区别:

总说明

1、调整了定额人工:一类日工资单价40元;二类日工资单价43元;三类日工资单价50元;

(03定额一类日工资单价24元;二类日工资单价26元;三类日工资单价30元)

2、明确了除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成品板考虑,定额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

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03定额没有说明)

3、新增各类砌体所使用的砂浆若为干混砂浆(买来直接加水搅拌均匀即可使用的砂浆)及湿拌

砂浆(由搅拌站搅拌的商品砂浆)时的调整方法:①使用干混砂浆的,除将现拌砂浆的单价换算为干混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工日,灰浆搅拌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0.6 ;②使用湿拌砂浆的,除将现拌砂浆的单价换算为干混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45工日,并扣除灰浆搅拌机台班数量;(03定额按《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套相应定额)

4、明确凡定额未列商品混凝土的子目采用商品混凝土浇捣时,按现拌混凝土定额执行,应扣

除相应定额搅拌机台班数量,同时振捣器台班数量乘以系数0.8,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混凝土含量扣除人工:泵送时0.65工日,非泵送时0.52工日;(03定额没有说明)

5、洞库照明费以地下室面积,以及外围开窗面积小于室内平面面积2.5%的库房、暗室等面积

之和为基数,按每平方米15元计算(其中人工0.25工日);(03定额为以外围开窗面积小于室内平面面积2.5%的地下室、库房及暗室等室内施工时,所发生的洞库照明费按所涉及子目定额人工费的40%计算,具体计算按定额解释)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采用井点降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时,土方开挖应按照干土开挖;(03定额并无此规定)

2、回填土按碾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03定额按自然方计算)

3、新增土石方、泥浆如发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规定优先)。

4、人工挖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计算,超过3m时,按机械挖土考虑;(03定额最大深度是按

4.5m计算)

5、基槽、坑底宽≤7m,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

以上范围及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的,均按一般土方考虑;(03定额基槽、坑长边

与短边之比小于3的为基坑,大于3的为基槽,但单项土方沟槽底宽大于3m、坑底面积大于

20m2及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的,均按平基土方套用定额)

6、机械挖土方,与地下室底板下翻构件,下翻部分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如采用

人工挖土,套用人工土方综合定额乘系数0.9,下翻开挖深度从地下室底板垫层底开始计

算。(03定额机械土方已经综合考虑下翻构件的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

7、挖掘机在有支撑的大型基坑内挖土,挖土深度在6m以内,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挖土深

度在6m以上,相应系数乘1.4,土方翻运,不另行计算;(03定额无此说明)

8、地槽、坑挖土深度按槽坑底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按自然地坪

标高确定;(03定额规定挖土深度是按照槽坑底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

9、地下构件设有砖模的,挖土工程量按砖模下设计垫层面积乘下翻深度,不另增加工作面与放

坡。(03定额综合解释中已说明过)

10、挖土、运土分开套用定额,(03定额有机械挖土自卸汽车运土1000米定额)

第二章桩基础与地基加固工程

1、压预制钢筋砼方桩,已包含场内必须的就位供桩,不再另行计算。现场制桩,场内供运桩不

论采用何种运输工程,均按照第四章相应定额执行,运距在500m内,定额乘以系数0.5。

(03定额预制钢筋砼方桩发生场内汽车运桩且在200m内,按第四章相应定额执行)

2、管桩桩尖按预埋铁件执行(03定额无此说明)

3、打、压预应力空心方桩套用相应预应力管桩定额(03定额套用相应预应力方桩定额)

4、灌注桩定额均已包括砼灌注充盈度,实际不同时不予调整(03定额并无此规定,这里强制说

明不作调整)

5、注浆管埋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人工与机械乘系数1.2(03定额无说

明)

6、沉管灌注砂、砂石桩空打部分按相应定额(扣除灌注部分的工、料及部分人工)执行。(03

定额无说明)

7、钻孔灌注桩定额已包含2.0m的钢护套筒埋设,如实际施工钢护套筒埋设超过2.0m,定额中

的金属周转材料按比例换算。(03定额无说明)

8、增加SWM工法搅拌桩,如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系数1.5,其余不

变。

9、明确了水泥搅拌桩定额是按不掺添加剂编制的,如设计有要求,定额应按设计要求增加添加

剂材料费,其余不变。(03定额是按掺添加剂编制的)

10、新增锚杆支护与喷射混凝土护坡定额(03定额见浙建站计【2010】28号文件)

11、删除钢筋砼方桩硫磺胶泥接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12、明确钻孔桩、旋挖桩成孔长度的计算应从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的长度。(03

定额中无旋挖桩成孔长度的计算)

13、新增注浆管、声测管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其工程量为打桩前的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标高另

加0.2m计算。

14、新增钻孔灌注桩桩底(侧)后注浆工程量按照设计说明注入的水泥量计算。

15、明确水泥搅拌桩的护壁长度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含入岩长度)另加0.2m

计算。

16、明确了水泥搅拌桩桩径截面面积应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一组与另一组的重叠部分的面

积也应扣除)

17、新增SMW工法搅拌桩中插拔型钢按设计图示型钢重量以吨计算。

18、新增锚杆(土钉)支护钻孔、灌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延长米计算,锚杆(土钉)制作、安装

分别按钢管、钢筋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定位支架(座)、护孔钢筋(型钢)、

锁定筋已包含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边坡喷射砼护坡按设计图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03定额中增补浙建站计【2010】28号文件未明确计算规则)

19、修改了地下连续墙泥浆池建拆、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槽工程量乘系数0.2计算,(03定额

经综合解释改为地下连续墙泥浆池建拆、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槽工程量除以3计算)

20、明确了冲抓锤冲孔干成孔工艺施工则扣除定额材料中的粘土、水和机械中的泥浆泵。

(03定额无说明)

第三章砌筑工程

1、地下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构件的砖胎膜套用砖基础定额(03定额说明在第四章)

2、新增空花墙使用砼花格砌筑的空花墙,实砌墙体与砼花格应分别计算,砼花格套用砼预制构

件定额执行。

3、明确外墙斜坡屋面有屋架且室外内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

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顶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

4、明确内墙位于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砼楼板隔

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5、明确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砼压顶算至压顶下表面)。

6、明确内外山墙均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7、新增导墙砌体工程量计算按照主体的尺寸计算,套零星砌筑定额,墙身主体的高度应相应扣

除。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商品混凝土采用非泵送时,套用泵送定额,混凝土单价换算,人工乘以系数,其余不变。

(03定额中振捣器需乘一个系数)

2、明确毛石砼中的毛石投入量按照18%考虑,设计不同时按比例调整。

3、新增型钢劲性构件分别按模板、砼浇捣、钢构件相应定额执行;钢管柱内灌注砼按照矩形

柱、圆形柱定额执行,不再计算模板项目。

4、明确电梯井壁支模按照自然层层高确定支模高度。

5、明确异形柱的概念为柱与模板接触的面超过4个面的柱。

6、明确板中暗梁并入板内计算。

7、明确斜板支模高度超过3.6m每增加1m,也同样适用于砼板的坡度系数。

8、明确电梯井壁也套用一般墙定额。

9、新增凸出砼柱、梁、墙面的线条,工程量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另按凸出的棱线道划分套用

相应定额计算模板增加费;但单独窗台板、栏板扶手、墙上压顶的单阶挑沿不另计模板增加

费;单阶线条凸出宽度大于200mm的按雨篷定额执行。

10、新增半悬挑阳台按梁板计算规则套用相应定额。(03定额中的外挑大于1.8m的阳台如

何处理未可知)

11、明确弧形楼梯指梯段为弧形的,仅平台是弧形的,按直行楼梯定额执行,平台另计弧形

板增加费。

12、新增自行车坡道带有台阶的,按楼梯相应定额执行;无底模的自行车坡道及4步以上的

砼台阶按楼梯定额执行,其模板按楼梯相应定额乘以0.20计算。

13、新增列有滑膜定额的构筑物子目,采用翻模施工时,可按相近构件模板定额执行。

14、明确其他预制砼构件模板不含地、胎膜,实际施工需要地、胎膜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实

际发生的地、胎膜面积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15、修改混凝土构件蒸汽养护费用为88元/m3(其中煤90kg)。(03定额为46元/m3)

16、明确多排钢筋的垫铁在定额损耗中已综合考虑,发生时不另计算;螺旋箍筋的搭接已综

合考虑在灌注桩钢筋笼圆钢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17、新增植筋定额不包括钢筋主材费,钢筋按设计长度计算套现浇构件定额。

18、新增型钢劲性构件混凝土浇捣工程量应扣除钢构件所占的砼体积,钢管柱内砼按钢柱内

空断面积乘以柱灌注高度计算。

19、明确现浇砼构件模板工程量按照砼与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也可按照每立方米构

件砼含模量计算,但是,除定额规则特别指定以外,一个工程的模板工程只能采用一种计算规则。

20、新增后浇带模板增加费。(03定额没有注明)

21、新增地面垫层发生模板时按基础垫层模板定额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部位的模板与砼

接触面展开计算。

22、新增有梁带基梁面以下凸出的钢筋砼柱并入相应的基础内计算。

23、明确构造柱高度按照基础顶面或楼面至框架梁、连续梁等单梁(不含圈、过梁)底标高计

算,与墙咬接的马牙槎柱高每侧模板以6cm、砼浇捣以3cm合并计算,模板套矩形柱模板。

24、新增圈梁与板整体浇捣的,圈梁按断面高度计算。

25、明确板上单独浇捣的墙内内素砼翻沿按圈梁定额计算。(卫生间的翻边03定额执行的是

板定额)

26、

修正无梁板的柱帽并入板内计算。(03定额是并入到柱内计算的) 27、

明确与楼梯休息平台脱离的平台梁按梁或者圈梁计算。 28、

明确单跑楼梯上下平台与楼梯段等宽部分并入楼梯内计算面积。 29、 新增凸出线条模板增加费以凸出棱线的道数不同分别按延长米计算,两条及多条线条相

互之间净距小于100mm 的,每两条线条按一条计算工程量。

30、 修改悬挑阳台、雨篷砼按挑出墙(梁)外体积计算,外挑牛腿(挑梁)、台口梁、高度小于

250mm 的翻沿均合并在阳台、雨篷内计算;模板按照阳台、雨篷挑梁及台口梁外侧面范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阳台、雨篷外梁上外挑有线条时,另行计算线条模板增加费。(03定额按照阳台、雨篷的投影面积计算)

31、

修正钢筋用量应扣除保护层厚度。(03定额是设计未说明,保护层按照每侧25mm ) 32、

明确建筑物柱、墙构件竖向钢筋搭接按自然层计算。 33、 明确当钢筋接头设计要求采用机械连接、焊接时,应按实际采用接头种类和个数列项计

算,计算该接头后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

34、 明确箍筋(板筋)、拉筋长度及数量应按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计算,遇设计图

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不明确时,箍筋(板筋)、拉筋的长度及数量可按以下规则计算:

(1) 墙板S 形拉结钢筋长度按墙板厚度扣保护层加两端弯钩计算。

(2) 弯起钢筋不分弯起角度,每个斜边增加长度按梁高(或板厚)乘以0.4计算。

(3) 箍筋(板筋)排列根数为柱、梁、板净长除以箍筋(板筋)的设计间距;设计有不同间距

时,应分段计算。柱净长按层高计算,梁净长按混凝土规则计算,板净长指主(次)梁与主(次)梁之间的净长;计算有小数时,向上取整。

(4) 桩螺旋箍筋长度计算为螺旋箍筋长度加水平箍筋长度。

螺旋箍筋长度n 水平箍筋长度=(2)(1.52)D C d π-+??

D=桩直径,C=主筋保护层厚度,d=箍筋直径,h=箍筋间距,n=箍筋道数

35、 修正板双层钢筋撑脚每平米3只(03定额是每平米4只)

36、明确变形钢筋的理论质量按实计算,制作绑扎变形钢筋套用螺纹钢相应定额。

37、新增植筋按定额划分的规格以“根”计算。

38、住宅排烟(气)道按设计高度按“m”计算,住宅排烟(气)帽按“座”计算。

第五章木结构工程

1、将门部分归纳到门窗工程中,不再本章计取。

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1、新增定额内H型钢构件是按照钢板焊接考虑编制的,如为定型H型钢,除主材价格进行换算

外,人工、机械及其他材料乘以系数0.95。

2、新增型钢混凝土劲性构件的钢构件套用本章定额子目,定额未考虑开孔费,如需开孔,钢构

件制作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15。

3、明确定额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均已包括焊缝无损探伤及被检构件的退磁费用。如构件需做第

三方检测,相应费用另行计算。

4、新增钢支架套用钢支撑定额。

5、修正定额已包含刷一次红丹防锈漆的工料,如设计要求刷其他防锈漆,应扣除定额内红丹防

锈漆、油漆溶剂油含量及人工1.2工日/t,其他防锈漆另行套用油漆工程定额,其他防锈漆

另行套用油漆工程定额。

6、修正定额构件制作已包括一般除锈工艺,如设计有特殊要求除锈(机械除锈、抛丸除锈等),

另行套用定额。

7、新增本定额中的桁架为直线型桁架,如设计为曲线、折线形桁架,制作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

1.3。

8、新增构件安装高度均按檐高20m以内考虑,如檐高在20m以内,构件安装高度超过20m时,

除塔吊施工以外,相应安装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檐高超过20m时,有关费

用按定额相应章节另行计算。

9、修正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重量计算。(03定额是按照其最小

外接矩形面积计算的)

10、新增制动梁、制动板、制动桁架、车档并入钢吊车梁工程量内。

11、新增依附钢漏斗的型钢构件并入钢漏斗工程量内。

12、修正钢楼梯的重量应包括楼梯平台、楼梯梁、楼梯踏步等重量。钢楼梯上的扶手栏杆另

行计算。

13、新增钢栏杆的重量应包括扶手工程量,如为型钢栏杆、钢管扶手,则工程量应合并计

算,套用钢管栏杆定额。

14、新增屋楼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小于或等于0.3m2柱、

垛及孔洞所占面积。

15、新增墙面板按图示设计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小于或等于0.3m2柱、垛

及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加面积。

16、不锈钢天沟、彩钢板天沟、泛水、包角、包边,按图示延长米计算。

17、修正机械除锈、构件运输、安装工程量同构件制作工程量。

18、新增高强螺栓及栓钉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

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1、修正防水防潮工程由刚性防水防潮、柔性防水两部分组成。

2、卷材定额不再包含附加层。

3、新增屋面、防水、防潮的工程量计算,均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通风道、屋面小气

窗、屋脊、斜沟、伸缩缝、屋面检查洞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除另有规定外洞口翻边

也不加。

4、修正瓦屋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以斜面积计算。

5、新增卷材附加层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到防水工程量中。

第八章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

1、新增采用石油沥青作为胶结材料的子目均适用于有保温、隔热要求的工业建筑及构筑物工

程。

2、修正柱帽保温隔热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3、新增池槽、池壁保温隔热并入墙面保温隔热工程量内,池底并入地面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第九章附属工程

1、明确超出本章范围的项目套用市政定额子目。

2、明确本章定额所列的排水管、窨井等室外排水定额仅为化粪池配套设施用。

3、修正化粪池按2004浙S1、S2标准图集,如设计采用的标准图不同,可参考容积套用相应定

额。隔油池池顶按照不覆土考虑。

4、修正窨井按2004浙S1、S2标准图集,如设计不同,可参照相应定额执行。

5、新增地坪铺设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扣除0.5m2以内各类检查井所占面积。

第十章楼地面工程

1、修正整体面层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根据厚度每增减子目按比例调整。(03定额按照每增

减5mm调整)

2、修正块料面层粘结层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换

算。(03定额是按比例调整的)

3、新增块料面层结合砂浆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的,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系数0.85, (03

定额只有广场砖地面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铺贴时,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系数0.8)。

4、新增楼地面找平层如单独找平扫毛,每m2增加人工费0.04工日,其他材料费0.50元。

5、新增块料离缝铺贴灰缝宽度均按8mm计算,设计块料规格及灰缝大小与定额不同时,面砖及

勾缝材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6、新增防静电地板、玻璃地面等定额均按成品考虑。

7、修正广场砖按照铺贴的规则不同套用相应的定额,分色线性铺装按不拼图定额套用。(03定

额规定广场砖铺贴环形、菱形,人工乘系数1.2)

8、新增弧形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10,材料乘系数1.02。

9、新增木地板铺贴基层如采用毛地板的,套用细木工板基层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以外,人工

成系数1.05。

10、2010定额木龙骨断面为30*40mm,间距为400mm;(2003定额木龙骨断面为50*60mm,间

距为200mm)。

11、明确不锈钢踢脚线折边、铣槽费另计。

12、新增块料面层铺贴,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设计图纸调整定额损耗率。

13、2010定额零星装饰适用范围比2003定额减少了单独分隔装饰在3平米以内的楼地面项

14、明确间壁墙是在地面面层做好后再进行施工的墙体。03定额间壁墙一般指180厚以下的

墙体。

15、明确金属板、塑料板踢脚线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16、新增楼梯、台阶块料面层打蜡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17、修正扶手、栏板、栏杆按照设计图示扶手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03定额斜扶

手、栏杆是按水平长度乘1.15系数计算)

18、新增水泥磋礓面层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第十一章墙柱面工程

1、修正墙柱面抹灰实际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抹灰砂浆厚度每增加1mm进行调整;(03定

额是按照比例调整)抹灰遍数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每100m2人工另增加(或减少)4.89工日。

(03定额按每增减一遍定额调整)

2、明确墙柱面抹灰,设计基层需涂刷水泥浆或界面剂的,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

3、明确女儿墙、阳台栏杆的装饰按照墙面相应定额执行;飘窗、空调搁板按阳台、雨篷刷定额

执行。

4、修正檐沟侧板高度高于1200mm时,套墙面相应定额。(03定额规定是超过500mm,套墙面定

额)

5、修正零星抹灰适用于各种壁橱、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以及1m2以内抹灰。(2003

定额零星抹灰适用的范围要大)

6、修正雨篷、檐沟等抹灰,如局部抹灰种类不同时,另按相应零星项目计算差价。(2003定额

还包括栏板、栏杆)

7、新增凸出柱、梁、墙、阳台、雨篷等的混凝土线条,按其凸出线条的棱线道数不同套用相应

的定额,但单独窗台板、栏板扶手、女儿墙压顶上的单阶凸出不计线条抹灰增加费。线条断面为外凸弧形的,一个曲面按一道考虑。

8、新增干粉粘结剂粘结块料定额中粘结剂的厚度,除花岗岩、大理石为6mm外,其余均为

4mm,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进行调整换算。

9、修正弧形的墙、柱、梁等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材料乘系数

1.02。(03定额规定人工乘系数1.15,材料乘系数1.02)

10、修正木龙骨基层定额中的木龙骨按双向考虑,如设计为单向,人工乘系数0.75,木龙骨

用量作相应调整。(03定额中人工、材料均乘系数0.75)

11、修正内墙抹灰有天棚而不抹到顶者,高度算至天棚底面。(03定额高度算至吊顶底面加

15cm)

12、新增凸出线条抹灰增加费以凸出棱线道数不同分别按延长米计算,两条及多条线条相互

之间的净距100mm以内的,每两条线条按一条计算工程量。

第十二章天棚工程

1、新增天棚抹灰设计基层需涂刷水泥浆或者界面剂的,人工乘系数1.10。

2、新增定额已经考虑石膏板、木板面层上开灯孔、检修孔等孔洞的费用,如在金属板、玻璃、

石材面板上开孔,费用另行计算。检修孔、风口等洞口加固的费用已包含在吊天棚定额中。

3、新增天棚吊顶高按1.5m以内综合考虑。如设计需做二次支撑时,应另行计算。

4、灯槽内侧板高度在15cm以内套用灯槽子目,高度大于15cm的套用天棚侧板子目。(03定

额按15CM以内、以上分别套定额)

5、新增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照展开面积计算。

6、修正天棚吊顶不分跌级或者平面天棚,基层与饰面板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

算;明确扣除单个0.3m2以外的独立柱、孔洞(石膏板、夹板天棚面层的灯孔面积不扣除)(03定额跌级天棚按照跌级式最上一级边沿加30cm计算)

第十三章门窗工程

1、新增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的门窗上所用铁件均已列入,除成品门附件以外,墙、柱、楼

地面等部位的预埋铁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2、新增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取定的钢材品种、比例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比例调整;设

计木门中的钢构件及铁件用量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图示尺寸用量调整。

3、新增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中的金属已包括一边防锈漆的工料。

4、新增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定额子目中,如设计门窗所用的型材重量与定额不同时,定额型材

用量进行调整,其他不变;设计玻璃品种与定额不同时,玻璃单价进行调整。

5、新增断桥铝合金门窗套用相应铝合金门窗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系数1.1。

6、弧形门窗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15;型材弯弧形费用另行增加;内开内到窗套用平

开窗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1。

7、修正金属卷帘门按设计门洞口面积计算(03定额[按滚筒中心高度+300]*[实际宽度]的面积

计算);明确电动装置按套计算。

8、新增木板大门、钢木大门、特种门及铁丝门的制作与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门洞口面积计

算,无门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9、新增全钢板大门及大门钢骨架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全部钢材几何尺寸以“t”计算,

不包括电焊条重量,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的重量。

10、明确门与窗相连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门算至门框外边线。

11、新增弧形门窗工程量按照展开面积计算。

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1、新增裂纹漆做法为腻子两边,硝基色漆三遍,喷裂纹漆一遍和喷硝基清漆三遍。

2、新增隔墙、护壁、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执行其他木材面刷防火涂料相应子

目。

3、明确钢屋架、梁、柱等金属构件油漆或防火涂料按其展开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套金属面油

漆相应定额。(2003定额φ159mm以上钢圆柱、H型钢屋架、梁、柱等金属构件油漆或防火涂料按其展开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套金属面油漆相应定额)适用范围比03定额大。

第十五章其他工程

1、新增弧形家具(包括家具柜类及服务台),定额乘系数1.15。

2、修正弧形石材装饰线条安装,套相应石装饰线图案者,石线条用量不变,单价换算,人工、

机械乘系数1.10,其他材料乘1.05。(03定额没有考虑到机械乘系数1.10)

3、明确石材、块料磨边定额按磨单边考虑,设计图纸为双边叠合板磨边时,定额乘系数1.85。

4、新增说明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

5、明确本定额拆除子目适用于建筑物非整体拆除,饰面拆除子目包含基层拆除工作内容。门窗

套拆除包括与其相连的木线条拆除。

6、新增木地板拆除龙骨人工系数1.35

7、明确混凝土拆除项目中未考虑钢筋、铁件等的残值回收费用。

8、明确石材磨边按设计图示按延长米计算。

9、新增空调管洞按设计图示以个计算。

第十六章脚手架工程

1、修正高度在3.6m以内的内墙天棚脚手架费用已包含在综合脚手架内。(03定额中另使用补充

定额)

2、修正天棚饰面或吊顶安装勾缝、刷浆、或油漆时,按满堂脚手架定额,人工乘系数0.4,材

料乘系数0.1。(03定额整个定额乘系数0.2)

3、修正外墙外侧饰面不能利用外墙砌筑脚手架另行搭设时,按外墙脚手架定额,人工乘系数

0.6,材料乘系数0.3;仅勾缝、刷浆、或油漆时,人工乘系数0.4,材料乘系数0.1。(03定

额整个定额前者乘系数0.3;后者乘系数0.1)

4、新增采用吊蓝施工,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吊篮安装、拆除以套为单

位计算,使用以套.天计算,如采用吊篮在另一垂直面上工作的方案,所发生的整体挪移费按吊篮安拆定额扣除载重汽车台班厚乘系数0.7计算。

5、修正高度在3.6米内墙饰面不能利用满堂脚手架,需另行搭设时,按内墙脚手架定额,人工

乘系数0.6,材料乘系数0.3;仅勾缝、刷浆、或油漆时,人工乘系数0.4,材料乘系数

0.1。(03定额整个定额前者乘系数0.3;后者乘系数0.1)

6、新增屋面构架等建筑物的脚手架,高度在5.2m以内的,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

过5.2m另按增加曾定额计算,其高度在3.6m以上的装饰脚手架,如不能利用满堂脚手架,需另行搭设时,套内墙脚手架定额,人工乘系数0.6,材料乘系数0.3。构筑物脚手架按单项定额计算砌筑脚手架。

7、新增二次装饰、单独装饰工程的脚手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内容计算单项脚手架。

8、新增钢结构专业工程的脚手架发生时套用相应的单项脚手架定额。对特殊要求的钢结构专业

工程脚手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9、新增有墙体、门窗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修正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天棚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作面高度为层高;斜天棚(屋面)按

房屋平均层高计算;局部层高超过3.6m以上的房屋,按层高3.6m以上部分的面积计算。无天棚的屋面构架等建筑构造的脚手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脚手架搭设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03定额工作面高度为室内地面(楼面)至天棚底的高)

第十七章垂直运输工程

1、明确无论滑模还是非滑模施工的水塔均根据高度按“座”计算。(03定额滑模施工的水

塔按筒身实体积计算)

第十八章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1、明确人工降效的计算基数为规定内容中的全部定额人工费。

2、明确了机械降效的计算基数为规定内容中的全部定额机械费。

3、明确了建筑物有高低层时,应按首层室内地坪以上不同檐高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超

高人工降效费和机械降效费。

机械台班:

1、如塔高超过60m,每增高15米,安装、拆卸费用(扣除试车台班后)增加10%,(03定

额:如塔高超过60m,每增高10米,安装、拆卸费用增加15%)

湖北省建设工程2008年取费定额.

规定及说明 一、《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一)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及其单幢建筑物内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门窗盒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等。 炉窖砌筑工程适用于专业炉窖砌筑和一般工业炉窖的砌筑工程(不包括金属锚固体制作安装)。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地铁工程、市政管网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小区内和厂区内的道路工程,及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及养护工程、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砖砌筑、玻璃砌筑、石作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楼地面工程、木结构工程、屋面工程、抹灰、油漆、彩画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6、大型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修筑堤坝、人工河、人工湖、场地平整,各专业工程中一次性单挖、单填6000m3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注:1.表中“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是指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用和技术措施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费之和(下同) 2.在6000m3以下的土石方工程随各专业工程计取费用。

2008建筑工程计价定额04定额与08定额区别1

2008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形式区别 1、一个清单项目后跟一个定额子目 例如:010*********圈梁对应的是4-37现浇砼圈梁商砼 010*********圈梁对应的是4-38现浇砼圈梁现场砼 2、对全统清单项目做了相应补充,增加大量清单项目及编码 例如:园林较04定额增加了231个子目 3、增加了模板、脚手架等措施子目的清单项目及编码 例如:011204001001综合脚手架对应12-286钢管脚手架(高度15m以内)4、一个预算中清单编码不能重复出现:即同时套用两条相同清单时,第二条以补充清单编码出现,即按此小节最后一个清单顺序码加1 例如: 010302005实心砖柱对应6条定额子目,它的最后一个清单编码是010*********,但重复套此节定额时清单编码从010*********开始续编 08土建定额与04定额总说明区别 人工工日区别 04辽宁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人工工日:人工不分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综合工日 30元 08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人工工日: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 人工:普工 40元 技工 55元

综合人工:只在在建筑超高加压水泵台班里有 机械区别 1、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费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包含在企业管理费中) 2、在计价软件中是这样体现的 清单工程:包含在综合单价构成中的管理费里 定额工程:包含在计价程序中的管理费里 材料消耗量区别 1)04辽宁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其他材料费: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以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2)08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其他材料费: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以元表示所有消耗量均作了相关调整 章节的区别 在04年土建定额中共有十章 在08年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中共十二章 A1 土、石方工程(一) 04年机械挖土方工程量

2000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湖北省建设厅文件 文件 湖北省计划委员会 鄂建[2000]176号 关于颁发《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建委(建设局),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为配合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贯彻执行,我厅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894号文颁发的《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1996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进行了修编,现予以颁发,并就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与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配套执行。 二、市政工程、安装工程、房屋维修工程暂执行1996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上述工程重新颁发湖北省统一基价表时,本费用定额将配套执行。 三、费用定额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如需增加费用项目,应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并经我厅批准后实施。 四、本费用定额中的建筑、仿古园林工程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2000年10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建筑、仿古园林工程按工本费用定额执行,2000年10月1日以前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市政工程、安装工程、房屋维修工程的执行时间另行通知。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二OOO年九月七日

建筑安装工程价格项目表 建筑安装工程价格直接工程费 直接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综合费用 其他直接费 现场经费 现场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 构件增值税 间接费 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其他费用 劳动保险费 计划利润 税金 营业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 教育费附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般土建工程类别划分表 项目单位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 层 檐口高度 跨度 吊车吨位 M M T >15 >24 >30 >12 >18 >20 >9 >12 ≤20 ≤9 ≤12 -

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取费基础和取费文件

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取费基础和取费文件 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取费基础和取费文件 一、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项目 单位 工业建筑单层檐口高度m >15 >12 >9 ≤9 跨度m >24 >18 >12 ≤12 吊车吨位t >30 >20 ≤20- 多层檐口高度m >24 >15 >9 ≤9 建筑面积m2 >6000 >4000 >1200 ≤1200 其他有声、光、超净、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工程 民用建筑公共民用建筑檐口高度m >45 >24 >15 ≤15 跨度m >24 >18 >12 ≤12 建筑面积m2 >9000 >5000 >2500 ≤2500 其它民用建筑檐口高度m >56 >27 >18 ≤18 层数层>18 >9 >6 ≤6 建筑面积m2 >10000 >6000 >3000 ≤3000 构筑物水塔高度m >5 >50 ≤50- (水箱)吨位t >100 >50 ≤50- 烟囱、砖、钢筋砼高度m >60 >30 ≤30- 贮仓(包括相连建筑)高度m >20 >10 ≤10- 贮水(油)池容积M3 >1000 >500 ≤500- 一般土建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单位,一个单位工程有几种以上工程类型组成时,以占建筑面积最多的类型为准。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3.檐高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口高度时,大于标准层建筑面积50%(含50%)的顶层,按最高檐口高度计算;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多跨建筑按最大跨度取定类别。

湖北省13定额和08定额差异

13定额和08定额对比整理【土建】 13定额与08定额对比情 况 1.人工费基价:普工60元/工日;技工92元/工日;高级技工138元/工日。 原基价:普工42元/工日;技工48元/工日;高级技工60元/工日。 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工程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 ≤150m2为基坑;超过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原定额:基坑定义在建筑工程中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等于3倍的为基坑,基槽,一般土方定义不变。 2.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包括空钻或空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的桩孔所占体积),人工挖土方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乘以系数1.1 3.机械挖土方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部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 计确定的厚度计算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人工挖土部分套用人工挖一般土方相应项目且人工乘以系数1.50。 原定额: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第三章桩基工程 1.单位工程打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以内时,其中人工、机械消耗量另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附表有变化哦!抱着定额瞧去】

2.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原定额这个系数可是2呢】 3.单面清水砖墙(含弧形砖墙)按相应的混水砖墙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5。 清水方砖柱按混水方砖柱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06。 砖砌挡土墙时,两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两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原来定额没有注意这块,在定额上没有找出对此项的说明,可能是新增项】 结构屋面 第二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依附于梁、墙上的混凝土线条适用于展开宽度为500mm以内的线条。 【原定额展开宽度系300mm以内的套用线条】 2.凡以投影面积(平方米)或延长米计算的构件,如每平方米或每延长米混凝土用量(包括混凝土损耗率)大于或小于定额混凝土含量,在士10%以内时,不予调整;超过10%时,则每增减1m3混凝土(士10%以外部分),其人工、材料、机械按下列规定另行计算: 【原定额没有将现场搅拌混凝土和商混分开,且增加了电的消耗】 3..植筋定额不包括钢筋主材费,钢筋另按设计长度计算,套用现浇构件钢筋定额。 【原定额套用植筋项目是采用“借”,13定额专门有植筋子目项啦!】 4.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接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也不增加。当楼梯与现浇楼板有梯梁连接时,楼梯应算至梯口梁外侧;当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计算。整体楼梯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梯井。【针对原定额13定额描述更清楚。】 5.由于13定额中建筑与装饰合并,商品混凝土的地面混凝土垫层,细石混凝土找平层直接在装饰工程中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 【原定额针对此情况专门在08建筑工程混凝土工程中设置一项楼地面混凝土】 第五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1.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APP等)定额取定卷材厚度3mm,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防水卷材定额取定卷材厚度1.2mm,卷材的层数定额均按一层编制。设计卷材厚度不同时,卷

湖北2008费用定额

湖北2008费用定额 ◎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发布,并就执行中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以及工程预、结算的依据,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大型土石方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工程造价计价活动。 二、本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计价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本定额,并供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参考;采用定额计价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均按本定额执行。 三、本定额与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 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 表》配套使用。 四、园林绿化工程仍执行2003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3】44号)的有关规定, 待颁发了新的《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时,再配套执行本定额。

五、2006年《全国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6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03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仍分别按鄂建文【2006】123号、鄂建文【2006】122号、鄂建【2002】89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六、费用定额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如需增加费用项目,应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并报省建设厅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施行。 七、本定额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按本定额执行,2009年1月1日以前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构件增值税。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i酪h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湖北省2008年定额与2003年定额区别

湖北省2008年定额与2003年定额区别 一、安装工程 1、鄂建文(2008)214号文第四条约定:“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均为定额取定价,其中人工价差按省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调整文件进行调整;定额中所有材料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实际价格高于或低于定额取定价格的,可按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或各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格结算正负价差;机械台班根据国家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调整机械台班单价中的人工费和燃料动力费,按价差处理”。 2、定额中的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中的机械是按2008年《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取定的。实际工程中,若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租赁的大型机械按价差处理。计算公式为: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价-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价)*租赁的大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数。其中: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3、定额除各章说明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和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连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4、定额除各章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底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脚手架搭拆。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与非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5、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每吨12元计取。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项目,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应

浙江省2010定额说明

浙江省2010定额说明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编制本省概算定额、编审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施工图概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编审工程结算价等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简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或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那招本定额编制原则,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在预(结)算审查时确定,并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分为三类: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按Ⅰ类日工资单价40元计算;厂库房大门及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以及下册的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按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及其他工程中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和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湖北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管理费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定义】: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适用范围】: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计算方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工程总概算费率(%) 算例 工程总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以下 1.5 1000 1000×1.5%=15 1001-5000 1.2 5000 15+(5000-1000)×1.2%=63 5001-10000 1 10000 63+(10000-5000)×1%=113 注:①工程总概算=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②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率按新建项目的60%计算 2、工程监理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定义】: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 【适用范围】:工程计算项目设计阶段监理、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计算方法】: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计算式 0-500 Y=33/1000x 1 500 16.5 500-1000 Y=27.2/1000x+2.9 2 1000 30.1 1000-3000 Y=24/1000x+6.1 3 3000 78.1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配管、配线

第十二章配管、配线 第十二章配管、配线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电线管敷设、钢管敷设、防爆钢管敷设、可挠金属套管敷设、塑料管敷设、金属软管敷设、管内穿线、瓷内板配线、塑料夹板配线、鼓形绝缘子配线、针式绝缘子配线、蝶式绝缘子配线、木槽板配线、塑料槽板配线、塑料护套线明敷设、线槽配线、塑料护套线穿管、钢索架设、母线拉紧装置及钢索拉紧装置制作安装、车间带形母线安装、电气配管混凝土刨沟槽、接线箱安装、接线盒安装、过混凝土墙、梁钢保护管制作安装。 二、配管工程均未包括接线箱、盒及支架制作、安装。 三、连接设备导线预留长度见下表: 连接设备导线预留长度(每一根线) 四、套接扣压式、套接紧定式金属线路导管安装,参照电线管敷设相应定额,其弯头等连接管件不得另计主材费。钢管焊接埋地敷设、镀锌钢管丝接埋地敷设,参照市政定额的相应子目。 五、塑料电线管配管分热风焊和粘接两种形式,UPVE电线管配管参照"粘接"方式套用刚性阻燃管定额。 六、金属软管敷设定额仅适用于电机与配管之间连接用。 七、多芯软线线槽配线按芯数不同套用本章"管内穿多芯软导线"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 八、人防穿墙套管为成品时,定额乘以系数0.2,人防穿墙套管价值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配管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二、定额中未包括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接线箱(盒)、支架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应另行计算。 三、管内穿线的工程量应区别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线路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照明线路中的导线截面大于或等于6mm2时,应执行动力线路穿线相应项目。 四、线夹配线工程量应区别线夹材质(塑料、瓷质)、线式(两线、三线)、敷设位置(在木、

湖北省费用定额

湖北省建设厅 鄂建文[2008]216号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发布,并就执行中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以及工程预、结算的依据,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大型土石方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工程造价计价活动。 二、本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计价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本定额,并供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参考;采用定额计价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均按本定额执行。 三、本定额与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配套使用。 四、园林绿化工程仍执行2003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3144号)的有关规定,待颁发了新的《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时,再配套执行本定额。 五、2006年《全国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6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03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仍分别按鄂建文[2006]123号、鄂建文[2006]122号、鄂建[2002]89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六、费用定额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如需增加费用项目,应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并报省建设厅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施行。 七、本定额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按本定额执行,2009年 1月1日以前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静置设备安装

第二章静置设备安装 第二章静置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以及电解槽、除雾器、除尘器、污水处理等设备安装;适用于材质为碳钢、合金钢、不锈钢等静置设备安装工程。 二、根据设备到货状态及现场施工的工作内容,定额项目划分如下: 1.分片、分段设备组装。 2.整体设备安装。 3.塔盘安装。 4.塔内衬合金板。 5.塔内固定件安装。 6.设备填充。 三、本章定额包括范围: 1.容器类:各种形状的空体、内带夹套立式、卧式容器,内有冷却、加热及其他装置的容器、带搅拌装置的容器以及独立搅拌装置设备。 2.反应器类:各种形状的内有复杂装置,进行聚合、分离、蒸发、结晶等内有复杂装置起化学反应的设备。 3.热交换器类:各种结构的换热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器和冷却器。 4.塔器类:包括各种结构、类型的板式塔、填料塔及其他结构与塔体组合的整体吊装设备。5.立式隔膜电解槽、电除雾器及电除尘器。 6.污水处理设备。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金属抱杆安装拆除、移位及其台次使用费。 2.设备的水压、气密试验。 3.无损探伤检验。 4.预热、后热及整体热处理。 5.吊耳的制作安装。 6.各类胎具及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7.设备的除锈、刷油、防腐、衬里、保温、保冷及砌筑工程。 8.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9.设备的冲洗、钝化与脱脂。 10.设备本体法兰外的管道安装。 11.安装在设备外表面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 12.电解槽隔膜的吸附处理。 13.电除雾器玻璃钢接缝的处理。 14.管式除雾器壳体的衬铅、木栅板的制作。 15.F.R.P壳体的接缝玻璃钢积层的施工及内部衬铅。 16.电机抽芯检查,减速器的解体检查。 五、有关定额项目的说明: 1.分片、分段设备组装: (1)不适用于散装供货螺栓组对的设备组装。

湖北省2018年费用定额

2018费用定额 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四、人工单价(单位:元/工日) 注:1.此价格为2018定额编制期的人工发布价。 2.普工为技术等级1-3级的技工,技工为技术等级4-7级的技工,高级技工为技术等级7级以上的技工。 五、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供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参考。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13-15章含注解

第十三章门窗工程 说明 一、本章中木门窗、厂库房大门等定额按现场制作安装编制;金属门窗定额按现场制作安装与成品安装两种形式编制;金属卷帘门、特种门等定额按成品安装编制。 二、采用一、二类木材木种编制的定额,如设计采用三、四类木种时,除木材单价调整外,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三、定额所注木材断面、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为净料,应另加刨光损耗:板枋材单面加3mm,双面加5mm。其中普通门门板双面刨光加3mm,木材断面、厚度如设计与下表不同时,木材用料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四、装饰木门门扇与门框分别立项,发生时应分别套用。 五、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的门扇上所用铁件已列入,除成品门附件以外,墙、柱、楼地面等部位的预埋铁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六、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取定的钢材品种、比例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比例调整;设计木门中的钢构件及铁件用量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图示用量调整。 七、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中的金属件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八、普通木门窗一般小五金,如普通折页、蝴蝶折页、铁插销、风钩、铁拉手、木螺丝等已综合在五金材料费内,不另计算。地弹簧、门锁、门拉手、闭门器及铜合页另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九、木门窗定额采用普通玻璃,如设计玻璃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单价调整;厚度增加时,另按定额的玻璃面积每10㎡增加玻璃工0.73工日。 十、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定额子目中,如设计门窗所用的型材重量与定额不同时,定额型材用量进行调整,其他不变;设计玻璃品种与定额不同时,玻璃单价进行调整。 十一、断桥铝合金门窗成品安装套用相应铝合金门窗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以系数1.1。 十二、弧形门窗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型材弯弧形费用另行增加;内开内倒窗套用平开窗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 十三、门窗木贴脸、装饰线套用第十五章“其他工程”中相应定额。

鄂建[2003]44号文(关于颁发《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关于颁发《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定额》的通知 鄂建[2003]44号文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为配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及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贯彻执行,我厅根据建设部2003年颁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规定,结合我省实际,重新编制了《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颁发。本定额作为建设工程招标标底以及工程预、结算的依据。并就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建设工程造价编制。 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计算按本定额执行,投标报价可参考本定额执行。 以定额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应执行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和本定额的规定。

二、市政工程、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仍执行2000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上述工程颁发了湖北省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时,本定额将配套执行。 三、2003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仍按鄂建[2002]8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费用定额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如需增加费用项目,应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并报我厅批准后实施。 五、本定额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2003年7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按本定额执行,2003年7月1日以前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08定额与12定额区别

河北2012定额与2008定额区别 建筑工程基础定额(a部) 一、土、石方工程 2012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土、石方工程包括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爆破土石方3节共263个子目,与08定额相比增加143个子目,删除27个子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土石方工程章包括人工土、石方与机械土、石方共2节147个子目)。 1、增加人工、机械钎探子目;灰土回填子目;装载机装、倒、运土方子目;机械装、运建筑垃圾子目;机械破碎岩石子目。 2、删除人工挖冻土子目;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子目;挖掘机挖渣、自卸汽车运渣子目。 3、主要变化: (1)、机械土石方工程取消了综合机械,采用单种机械不同规格划分子目。 (2)、人工、机械挖土石方均取消了拍底与钎探。机械挖土方中得人工辅助开挖套用人工挖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钎探分人工、机械单独列项。 (3)、挖掘机挖土方分为装车挖土与不装车挖土。 (4)、机械挖桩间土,按实际挖土体积乘以系数1、15调整为系数1、5。 (5)、装载机装淤泥、流砂按装载机装土方项目乘以系数1、5。 (6)、装载机装渣按装载机装建筑垃圾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8。 (7)、人工、机械挖冻土按人工、机械挖土方项目乘以系数1、5。 (8)、工作内容取消工作面内排水,取消洒水车机械。 (9)、检查井等加宽工作面得土方增加量由2、5%改为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二、桩与基础石方工程 1、原08定额共15节,324个子目,2012定额在08定额得基础上,规整为预制桩,灌注桩,地基处理、边坡支护及其她共3节238个子目,删除了175个子目,保留了133个子目,调整16个子目,参考其她省市、专业定额增加移入了89个子目,使定额子目更加贴近实际,更好地满足工程计价得需要。 2、参考08市政移入了泥浆制作与声测管制作安装2个子目。 3、试验桩(含锚桩)按相应项目得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计算,验桩过程中发生得人工、机械停滞费用另行计算。 三、砌筑工程 砌筑工程无变化。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012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章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筑物混凝土、现浇预拌混凝土、预制预拌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全装配壁板接头灌缝、钢筋铁件8节共375个子目,与08定额相比删除了67个子目,增加65个子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8节377个子目)。依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1、增加预制预拌混凝土一节29个子目,增加现浇后张发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一节9个子目,增加混凝土内植筋一节9个子目,混凝土泵送按泵送机械与高度增加10个子目,增加直螺纹接头3个子目,增加设备基础二次灌装、散水、坡道等项目TG、干混砂浆5个子目。 2、删除大型预制构件及预应力构件。删除构筑物钢筋砼圆形壁15cm、25cm内子目,统一按壁厚30cm以内、30cm以外划分。删除钢筋砼矩形壁15以内、25以内,统一按壁厚40cm以内、40cm以外划分。删除原泵送混凝土增加费不分高度子目,删除预应力钢筋子目。 3、主要变化: (1)、混凝土工程量(包括泵送混凝土量)均按设计图纸尺寸以m3计算。 (2)、调整预拌混凝土压缩系数。 (3)、钢筋损耗已含在相应定额子目中。 (4)、修改钢筋搭接长度,增加钢筋措施筋(马凳筋)参考表。 (5)、混凝土内植筋取消钢筋含量。 (6)、取消散水、坡道、明沟中得模版用工并修改工作内容。 (7)、取消短肢剪力墙、现场集中搅拌站有关内容。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第一册说明

第一册说明 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册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三、本册定额编制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 1-2009。 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1-2009。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2-2009。 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7。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 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9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 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DL 501 1-92。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 5047-95。 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 20203-2000。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 204-83。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 205-92。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 206-92。 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 207-83。 16.《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17.《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LD/T 74.1-4-2008)。 四、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五、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振、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 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 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此条规定是否适用于任何桩种? 答: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方桩、管桩及沉管灌注桩,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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