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包括直接工程费、措施费。
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重要计算公式汇总材料单价材料费=[(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工程设备单价工程设备单价=(设备原价+运杂费)×[1+采购保管费率(%)]机械台班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车船税费台班折旧费台班折旧费=机械预算价格 x(1-净残值率)/ 耐用台班总数台班小修理费台班大修理费=一次大修费用 x 大修次数 / 耐用台班总数仪器仪表使用费仪器仪表使用费=工程使用的仪器仪表摊销费+维修费企业管理费费率(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一、人工费人工费=∑(工程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二、材料费1、材料费材料费=σ(材料消耗量× 材料单价)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2、工程设备费和工程设备费=σ(工程设备量×工程设备单价)工程设备单价=(设备原价+运杂费)×[1+订货保管费率为(%)]3、计算应用【年试题】施工企业订货的某建筑材料出厂价为元/吨,运费为元/吨,运输损耗率为2%,订货保管费率仅5%,则扣除建筑安装工程材料费的该建筑材料单价为()元/吨。
a..9b..0c..5d..0【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材料单价的排序”,把未知条件代入公式,排序可以得: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 =(+)×(1+2%)×(1+5%)=.9元 / 吨。
2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解析

2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解析简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是国家建设部门规定的一项标准,它是评估建筑工程成本和技术经济指标的重要参考标准。
每个省份都有自己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它们根据当地的建筑市场和材料价格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本篇文章主要介绍2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帮助读者了解该定额的基础知识和使用方法。
费用定额的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包含了多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1.概述和总则2.工程概况3.施工组织设计指标4.主要材料及设备费用5.建筑安装工程定额6.施工建议定额的主要内容概述和总则本节主要介绍了该定额编制的目的、工程计量与支付方式、职责等方面的内容。
工程概况本节主要介绍了该建筑安装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中需要考虑的各项因素,包括项目位置和环境、工程规模、设计标准等。
施工组织设计指标本节主要介绍了建筑安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计划和管理措施,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现场管理、安全与卫生管理等。
主要材料及设备费用本节主要介绍了建筑安装工程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和数量,这些材料和设备包括钢筋、水泥、砂石等。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本节是本文的重点部分,主要介绍了2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具体内容。
该定额按照工程量和工作内容进行分类,包括建筑基础、建筑结构、建筑电气装置、暖通空调等多个方面。
施工建议本节主要介绍了针对该定额的一些施工建议和注意事项。
定额的使用方法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作为评估建筑工程成本和技术经济指标的参考标准,应用十分广泛。
使用该定额时,应先根据工程的类型和规模选择相应的项目,然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定额中规定的内容和价格计算工程成本。
针对2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解析,本文从定额的构成、主要内容和使用方法三个方面进行了比较详细的介绍。
该定额作为建筑成本评估的重要参考标准,能够为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湖北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pdf

u三、定额变化情况
n (四)说明与计算规则变化情况
u第三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4.内浮顶储罐与拱顶储罐的水压试验同列为一个子目,
其中内浮顶储罐水压试验中的人工和机械调整系数由原 定额的1.2调整为1.1。
5.第三册定额规定金属结构安装操作高度增加费; (1)金属结构构件安装高度超过40m,超过部分人工乘 以系数1.1,实际使用的大型吊装机械另计,原吊装机械 不作调整。 (2)平台、梯子、拦杆安装高度超过40m,人工、机械 费乘以系数1.1。
u三、定额变化情况
n (四)说明与计算规则变化情况
u第二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2.炉墙砌筑、局部耐火材料砌筑、炉墙填料填塞根据设计 选用材质,按照设计图示尺寸的成品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 计算工程量。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宽度小于25mm膨胀缝、 单个面积小于0.02㎡孔洞、炉门喇叭口斜度、墙根交叉处 的小斜坡所占体积。 3.金属支撑件安装根据设计布置及图示尺寸,按照成品重 量以吨为单位计算工程量。不计算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 计算支撑件安装重量的范围包括:托砖架、瓦斯管、钢板、 支承件、连接件、压条等。
《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宣贯交底资料
第一部分 定额编制概述
一、编制概况
n
n 二、编制依据 n 三、定额变化情况 n 四、人、材、机消耗量确定
n
n 五、共性问题的说明 n 六、水平测算情况
n 一、编制概况
(一)编制背景
1.《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2-31-2015 2.建筑业营改增
u三、定额变化情况
n (三)项目设置变化 u第十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 1、管道安装分别设置给排水、采暖、空调水(室内)、 燃气管道安装项目。2013定额除燃气管道另设项目外, 同材质的给排水、采暖管道均使用同一项目。
湖北省费用定额 (2).doc

2018 费用定额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 以下简称“本定额” ) ,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538 号)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标 (2013)44 号 )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 建办 (2005)89 号 ) 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 ( 含构筑物 ) 。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
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 ( 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 。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3版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目录1、关于发布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等定额的通知(鄂建文【2013】66号)2、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用项目组成3、一般性规定及说明4、费率标准5、工程量清单计价6、定额计价7、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办法8、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办法9、文件汇编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1号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实施办法》…鄂建[2006]5号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额价工服规[2012]149号◎1、关于发布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等定额的通知鄂建文【2013】66号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指导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工程预结算工作,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13版定额”),现予发布,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2013年10月1日(含)以后签订合同的工程应执行2013版定额,2013年10月1日以前已招投标开标但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执行定额的版本。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各省市按照建设部确定的编制原则和项目划分方案,再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费用定额,因此全国各地的费用定额,规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必须与相应的预算定额配套使用,并遵循各地区的具体取费规定。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制定出一般计税法与简易计税法的费率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该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一、费用定额说明(1)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2)总价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是不可竞争性费用,应按规定计取。
(3)工程排污费指承包人按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超标准排放的噪声污染缴纳的费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时按费率计取,结算时按实际缴纳金额计算。
(4)费率实行动态管理。
本定额费率是根据湖北省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编制期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水平进行测算的,湖北省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人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的变化,适时调整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等费率。
(5)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协调、配合和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也可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①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1.5%计算。
②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3%~5%计算。
配合服务的内容包括: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协调和施工配合等费用;施工现场水电设施、管线敷设的摊销费用;共用脚手架搭拆的摊销费用;共用垂直运输设备,加压设备的使用、折旧、维修费用等。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8完全版

鄂建文[2008]216号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现予发布,并就执行中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本定额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以及工程预、结算的依据,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大型土石方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工程造价计价活动。
二、本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计价办法。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本定额,并供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参考;采用定额计价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均按本定额执行。
三、本定额与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配套使用。
四、园林绿化工程仍执行2003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3] 44号)的有关规定,待颁发了新的《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时,再配套执行本定额。
五、2006年《全国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6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03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仍分别按鄂建文[2006] 123号、鄂建文[2006] 122号、鄂建[2002] 89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六、费用定额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如需增加费用项目,应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并报省建设厅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施行。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版)

目录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第三部分费率标准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第五部分定额计价第六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办法第七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办法文件汇编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
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 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 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
内容包括:1. 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或商家供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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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文件
文 件
湖北省计划委员会
鄂建[2000]176号
关于颁发《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建委(建设局),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为配合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贯彻执行,我厅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894号文颁发的《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1996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进行了修编,现予以颁发,并就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与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配套执行。 二、市政工程、安装工程、房屋维修工程暂执行1996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上述工程重新颁发湖北省统一基价表时,本费用定额将配套执行。 三、费用定额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如需增加费用项目,应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并经我厅批准后实施。 四、本费用定额中的建筑、仿古园林工程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2000年10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建筑、仿古园林工程按工本费用定额执行,2000年10月1日以前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市政工程、安装工程、房屋维修工程的执行时间另行通知。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二OOO年九月七日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价 格 项 目 表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价 格
直接工程费 直 接 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综合费用 其他直接费 现场经费 现场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 构件增值税
间 接 费 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其他费用 劳动保险费 计划利润
税 金 营业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 教育费附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般土建工程类别划分表 项 目 单位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工 业 建 筑
单
层 檐口高度 跨 度 吊车吨位 M M T >15 >24 >30 >12 >18 >20 >9 >12 ≤20 ≤9
≤12 - 多 层
檐口高度
建筑面积 其 他
M M2 >24
>6000 有声、光、超静、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工程
>15 >4000 >9 >1200 ≤9 ≤1200
民 用 建 筑
公共建筑 檐口高度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M2 >45 >24 >9000 >24 >18 >5000 >15 >12 >2500 ≤15 ≤12 ≤2500
其他民用建筑 檐口高度 层数 建筑面积 M 层 M2 >56 >18 >10000 >27 >9 >6000 >18 >6 >3000 ≤18 ≤6 ≤3000
构 筑 物
水 塔 (水 箱) 高度 吨位 M T >75 >100 >50 >50 ≤50 ≤50 - -
烟 囱 砖 钢筋砼 高度 M >60 >80 >30 >50 ≤30 ≤50 - -
贮仓(包括相连建筑) 高度 M >20 >10 ≤10 - 贮水(油)池 容积 M3 >1000 >500 ≤500 -
一般土建工程类型划分说明 1、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单位,一个单位工程有几种以上工程类型组成时,以占建筑面积最多的类型为准。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3、檐高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项,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口高度时,按最高檐口高度计算;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多跨建筑按最大跨度取定类别。 4、超出屋面封闭的楼梯出口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不计算层数和面积。 5、公共建筑指为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设置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试验楼、图书馆、医院、商店、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除此以外均为其他民用建筑。 6、属于框架结构的轻工、化工厂房、锯齿形屋架厂房,不低于二类。 7、冷库工程,含有网架、悬索、升板等特殊结构的工程和沉井、沉箱以及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单层工业建筑列为一类工程。 8、锅炉房,当单机蒸发量≥20吨或总蒸发量≥50吨时为一类,小于以上蒸发量时分别按檐高或跨度为准。 9、桩基础工程按土建工程类别确定。 10、扩建、加层建筑按总层数、总面积或总高度为衡量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二类。 11、附属于建筑工程的停车声,工程类别以建筑工程为准,单独建设的停车场按三类工程取费。 12、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以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13、化粪池、检查井、地沟、支架等随主体工程划分类别;挡土墙、围墙等零星工程按四类工程取费。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设备安装工程 一类: (1)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以下注明者除外),以及精密、自动、半自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 (2)自动、半自动电梯,输送设备以及起重量在30吨及其以上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 (3)净化、超净、恒温和集中空调设备及其空调系统; (4)自动化控制装置和仪表安装工程; (5)专业炉窑设备和炉体砌筑; (6)热力设备(蒸发量10吨/小时。台及以下低压锅炉除外)及其附属设备与炉体砌筑;6.5吨/小时。台及以上散装锅炉安装; (7)100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设备;防爆电器安装工程; (8)各种压力容器的制作和安装以及1000立方米以上的贮罐制作和安装; (9)附属于本类型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金属梯子、栏杆以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10)焊口有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及电缆敷设工程。 二类: (1)小型杂物电梯、起重量在30吨以下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 (2)蒸发量10吨/小时。台及以下的低压锅炉安装; (3)1000千伏安以下的变配电设备; (4)一般金属结构、一般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5)一般工业炉窑设备和炉体砌筑; (6)厂区(室外)无操作要求的热力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 (7)共用天线和调试(已列入一类的除外); (8)附属于本类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和调试以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三类: 除一、二类工程以外均为三类工程。 2、建筑安装工程 一类:一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煤气管道等工程。 二类:二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煤气管道等工程。 三类:三、四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煤气管道等工程。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说明:单位工程中同时安装两台或两台以上不同类型的设备,均按主体设备执行。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 1、单孔跨径20米至30米或多跨径总长30米到100米内的中桥(含相同跨径标准化的立交桥、高架桥); 2、高速道路、机场跑道; 3、红线宽度>40米的道路(宽度包括人行道、车行道、隔离花坛); 4、隧道(含地下通道)及执行市政定额的人防工程; 5、双排或多排各类结构的封闭式涵渠,单排横截面宽度超过1.5米的混凝土结构或2米及以上的砖混结构的封闭涵渠; 6、管径>Φ1200mm的雨污排水管; 7、污水处理厂和净水厂,雨污泵站,5万吨及以上水厂; 8、城市土堤和混凝土防洪构筑物。 二类: 1、单孔跨径10米至2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15米至30米以内的中、小桥(含相同跨径标准的立交桥、高架桥); 2、红线宽度31米至40米的道路; 3、单排横截面宽在1.5米以内的混凝土结构或不足2米的砖混结构的封闭式涵渠; 4、管径在Φ1001 mm至Φ1200mm的雨污排水管; 5、5万吨以下水厂; 6、除混凝土结构和土堤以外的城市其他防洪构筑物。 三类: 1、单跨不足10米或多跨总长在15米以内的小桥及同跨径标准的立交桥、天桥; 2、红线宽度21米至少30米的道路; 3、管径在Φ501 mm至Φ1000 mm的雨污排水管; 四类: 1、单跨不足5米或多跨总长在8米以内的桥涵; 2、红线宽度≤20米的道路; 3、管径≤Φ500 mm的雨污排水管; 4、混凝土及砖砌电缆沟。
一、 一、 取 费标 准 表 说 明 1、本费用定额以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仿古园林、房屋维修工程统一基价表及湖北省有关规定为计费基础。 2、直接工程费包括全省统一基价表的基价、构件增值税以及价差;人工费指全省统一基价表中人工费。 3、价差指人工、材料、机械费根据有关规定和材料信息价格(或预算价格)与全省统一基价中的取定价格的正、负差价。价差不计取间接费用,但可计取计划利润和税金。 4、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彩板门窗、塑料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铝合金玻璃幕墙、塑铝复合板幕墙等工程,按铝合金门窗的费率计取费用。其他建筑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的各项费率计取费用。独立承担装饰工程的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降低一类计取费用。但最低不得低于四类。 5、市政工程按直接工程费取费的有:城市道路、桥涵、隧道、排水(不含金属管道)工程、给水工程的构筑物;按人工费取费的有:给水、燃气、集中供热工程,排水工程的金属管道安装以及给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等工程。 6、间接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其他费用,另一部分为劳动保险费。 7、其他费用中含预算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凡在省内承担建设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按规定的费率缴纳给定额管理部门。收交办法按鄂价费字(1998)65号和其他有关文件执行。 8、上级管理费 为加强地区及其以下施工企业的管理,在其他费用中已考虑了上级管理费。 上级管理费主要用于增加管理人员的工资(不包括由国家行政经费拨给的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大检查,技术经验交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管理等费用。 上级管理费的收交办法和标准按鄂建文(94)8号和鄂价费字(92)232号执行。 中央在鄂施工企业、省直施工企业自行完成 的建安工作量,不缴纳上级管理费。 9、施工企业非施工现场制作的构件应收取增值税,构件增值税按构件制作直接工程费的7。05%计取,增值税列入直接工程费,并计取各项费用。工程所使用构件按构件制作定额计算,其人工、材料、机械费按规定结算价差。 10、施工配合费 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安装、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给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工程费收取3%的费用。施工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可以收取1%的费用。 由施工单位自行完成和分包的工程,不收取此项费用。 施工配合费内容包括留洞、补眼、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 11、包工工程、计时工按人工费的30%计取费用,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和炊事员的工资、补贴及办公费、职工差旅费、技工的工具津贴、烤火费、医药费以及上交乡、镇、县建委的管理费等。施工用的特殊工具,如手推车等,仍由建设单位解决。 包工工程范围适用于建筑、安装、市政、仿古园林、维修等工程。施工企业自备机械或人工代替机械,按定额收机械费,但不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