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投资的涉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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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的涉税处理及例解

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的涉税处理及例解

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的涉税处理及例解在实务中?不少母子公司之间存在无偿划转资产的现象?这种无偿划转资产在税法上到底应该要缴纳哪些税?困绕不少财税人员和税务局干部?笔者对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对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的涉税处理进行归纳如下。

(一)无偿划转的法律关系:无偿划转的主体和客体1、无偿划转的主体现有国家政策规定的无偿划转资产的主体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再投资没立的—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国有—人公司)。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09]25号]第二条对无偿划转的主体进行了界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再投资没立的—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国有—人公司),可以作为划入方(划出方)。

”由此可以看出,无偿划转一般在纯国有产权单位之间进行。

2、无偿划转的客体《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

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实物资产等无偿划转参照本办法执行”以上两条政策规定对无偿划转的客体进行了界定:即无偿划转一般指划转国有产权,但也可以划转实物资产。

(二)无偿划转资产和产权的财务处理[①]新会计准则未对无偿划转的业务性质和财务确认做出认定。

实务中倾向于将无偿划转理解为追加或减少投资,为了方便操作,投资优先以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体现,这样不用去做工商变更。

即对于划入方而言,同时增加资产和资本公积;对于划出方而言,同时减少资产和资本公积。

但这样处理可能会出现划出方的账面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问题,对此实务中多数企业会先冲减实收资本,若实收资本也不够冲减时,再冲减留存收益。

这种做法理论上是行得通的,因为留存收益可以通过转增股本或分配红股的方式转为实收资本。

企业投融资过程税务风险应对(完整版)

企业投融资过程税务风险应对(完整版)
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和第三条、财税[2006]21号第五条对以房地产对于以 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行为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不适用此条款
☆以非货币资产投资是否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
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政策 的解读》第二条:此次出台的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政策,主要是对原有企业改 制重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规范与整合。具体而言,一是延续了企业以房地产作 价投资、企业兼并相关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二是规范了企业兼并相关土地增值税 政策表述,将兼并纳入合并。
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涉税环节
☆以非货币资产投资的“分解理论”
A公司 张先生
账面价值 100万元
B企业
动产 不动产 无形资产 股权
账面价值 1100万元
被投资方
产权转移,资产隐含增值实现,纳税义务产生
☆以非货币资产投资——分解理论 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拆分为二步
第一步 把资产卖掉换钱
第二步 用钱进行投资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 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 置的。
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
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 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度 应纳税所得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税务处理案例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税务处理案例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税务处理案例例如:某公司xx年1月将一项专利技术权转让,取得收入16万元,该专利技术2001年1月购入,取得时成本18万元,摊销期10年。

2001年12月31日,提取减值准备10800元。

涉及的税收问题及会计处理如下:2001年的会计处理及涉税问题。

2001年1月购入无形资产时:借:无形资产180 000贷:银行存款180 000 购入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

该年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用时:借:管理费用1500贷:累计摊销15002001年12月31日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时:借:资产减值损失-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800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8002001年合计摊销无形资产费用18000元,2001年末的摊余价值为162000元,2001年末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51200元。

该项无形资产在2001年对会计报表的影响数,包括摊销无形资产费用18000元和计提减值准备10800元,合计影响利润28800元。

而在申报2001年的所得税时,由于税法只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当年摊销的无形资产费用18000元,不允许扣除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800元,因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800元。

2002年的会计处理及涉税问题。

2002年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用时:借:管理费用1400 贷:累计摊销1400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是,由于2001年末计提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必须从计提的次月起,按其账面价值151200元和尚可使用年限9年重新计算2002年每月摊销的无形资产费用,不可能与2001年每月的摊销数额一致,2002年每月应摊销的无形资产费用为1400元。

2002年合计摊销无形资产费用16800元,2002年末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为145200元,账面价值为134400元。

该项无形资产在2002年对会计报表的影响数只有摊销无形资产费用16800元,影响利润16800元。

在申报2002年的所得税时,由于税法不考虑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对无形资产摊销的影响,应按该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确定当年可扣除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18000元,而不是会计确认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16800元,因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00元。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陈1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陈1

新联谊事务所集团/
非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 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 资产。
长期债券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等
主要业务核算变化
小企业会计准则
增设科目 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累计摊销
新联谊事务所集团/
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 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 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项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 固定 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 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 资产 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 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 定义 命超过1年,单位价值较高 年的有形资产。 的资产。
4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 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项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准则
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时冲销计 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 提的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
坏账 损失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等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 盈亏
存货涉税问题(一)
• (1) 入库存货的计量是否正确,是否有暂估 入库的存货没有冲回, 虚进存货成本; • (2) 将达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标准的物资混 入存货项目, 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 (3) 存货账户发生额直接对应货币资金或往 来账户, 少计销售收入; • (4) 将存货用于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和在建 工程, 是否按规定确认视同销售收入;

“营改增”后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

“营改增”后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
( 1 )外购 无形资产 的会计 核算 。
应 交 税 费—— 应交 增值 税 ( 进 项税额 )1 5 0 0 0 0
贷 6 0 0 0 0 00
借 : 无 形资产 贷 : 银 行 存款 ( 现 金 ,应 收账
款等)
( 2 )从 投 资者 投 资取 得 无 形 资 产 的会计 核算 。从投 资者 投资 取得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5 0 0 0 0 0
外 购 无 形 资产 取 得 可 抵 扣 发 票 后 ,
2 . 自主研 发取得 无 形资产 的会
按照 增值 税 发票所 计 金额计 提增 值 的无 形资产 按 协议 或合 同记录 的数 计核 算 。 自主研 发 取得 无形 资产 涉 税进项税 额 : 借 : 无形 资产 额 作为 无 形 资 产 的初 始 入账 成 本 , 若 协议 或合 同记 录 的数 额 不 公 允 , 及 到增值 税 的地方 主要 是外 购原 材 料 和 自制产 成 品的领 用 ,这 个地 方 的增值税 的处理 尚没有 形成 统一 的
阶段给 予 费用化 领用 材料 的进项 税
贷 : 库 存商品 1 5 0 0 0 0
该 研究 阶 段 支 出于 期末 转入 管 增 值 税 相 关 税 费 , 该 涉 税 业 务 的 账
务处 理 为 :
额 同样 也是 不需 要转 出的 ,因为它 理 费用 。
们 最终 计人 的是 管理 费用 ,并未 超
照 以上条 件进 行会 计核 算 ,要 予 资 本 化时领 用材 料 的进项 税额 不用 转
借 : 研 发支 出一 一费 用化 支 出
1 5 0 0 0 0
该 商标 账 面余额 为 2 7 0 0 0 0 0元 , 已 累 计摊 销 8 0 0 0 0 0元 。 此 处 只 考 虑

增资涉税法律规定(3篇)

增资涉税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企业增资行为日益频繁。

增资是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资本实力的重要途径。

然而,企业在进行增资过程中,涉及诸多税收问题,需要依法进行纳税处理。

本文将围绕增资涉税法律规定,对相关税种、税率、申报程序等进行详细阐述。

二、增资涉及的税种1. 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在增资过程中,涉及以下增值税问题:(1)购买增资所需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应依法缴纳增值税。

(2)接受投资、转让股权等行为,可能涉及增值税。

2.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在增资过程中,涉及以下企业所得税问题:(1)增资所得,包括接受投资、转让股权等所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增资过程中的费用支出,如中介费、评估费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依法扣除。

3. 营业税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在增资过程中,涉及以下营业税问题:(1)转让股权等行为,可能涉及营业税。

(2)企业以无形资产投资,可能涉及营业税。

4. 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签订的各类合同、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在增资过程中,涉及以下印花税问题:(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等,应依法缴纳印花税。

(2)企业以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作为出资,可能涉及印花税。

5. 其他税费(1)土地增值税:企业在增资过程中,涉及土地转让、使用权转让等行为,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税。

(2)契税:企业以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作为出资,可能涉及契税。

(3)个人所得税:股东在增资过程中取得股息、红利等所得,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

三、增资涉税规定1. 增资所得的确认(1)接受投资: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应确认投资所得。

投资所得的确认,按照投资者实际出资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计算。

(2)转让股权:企业转让股权所得,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

新会计准则下的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收差异协调

新会计准则下的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收差异协调

新会计准则下的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收差异协调摘要:本文分析了无形资产的会计与税收差异的具体表现以及无形资产会计和税收差异的影响,进而探讨新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会计和税收差异的调整问题。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会计税收差异协调一、无形资产的会计与税收差异的具体表现(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和范围上的差异首先,投资性房地产里因为出租或只是为了地价增值才拥有的与切身利益相关的土地使用证在最新会计准则里面是独立应用在3号准则——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可在税法里却没有将它单独划分出来,是用了无形资产这一说法。

第二,商誉在最新的会计准则里是区别于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的,这有别于税法将其列为无形资产的界定。

如:企业商誉在会计准则中每年都必须要做减值测试,可在税法中却是不允许在税前就罗列减值准备的,只有因为企业整体产权转让或者清算结业时才可以扣除减值。

(二)无形资产在计量中的差异之处1、外购所得的无形资产购得无形资产时的现值跟真正支付的金额间的差价,除了根据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内容予以资本化之外,还要在规定的信用期间里运用实际利率加以摊销,并计入到当期损益这一项目中。

可在税法中,其成本则是将购买价款、整体支付税费以及直属于能让这一无形资产实现预定目标的其它支出费用作为计税的一大基础。

这两种规定不仅使计量的基础不相同外,还使得摊销的方法存在显著的不同点。

2、自行研制开发的无形资产最新的会计准则对企业的研制开发支出费用做了规定:必须要用“研发支出”的账户来归集汇总。

其中在研究期间的一切支出都属于费用化并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期间的支出费用只要是按照资本化条件来实行的就可做资本化处理,不是的就计入到当期损益中去;剩下无法区分的就当作管理费用。

在税法中却规定如下:企业研制开发的无形资产通常是以开发期间在符合资本化全部条件之后一直到可运用前所发生的一切支出费用作为计税的基础,而将研究阶段的一切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得到的无形资产如果交换是没有商业实质的话,那么最新的会计准则就将换出资产的面值及支付的税费当作换入资本所花的成本费用,不管有没有支付补价,统统都不确认为损益;然而在税法里,却将换出资产计税的价格跟计税基础间的差值当作纳税所得费用。

资产评估涉税问题及规避方法

资产评估涉税问题及规避方法

资产评估涉税问题及规避方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资产评估在商业领域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问题也是需要引起关注的。

本文将探讨资产评估涉税问题,并介绍一些规避方法,以帮助企业在评估资产价值时避免税务风险。

一、资产评估涉税问题1. 税收核算方法的选择在进行资产评估时,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税收核算方法。

不同的核算方法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税收结果,从而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影响。

企业应该仔细研究和比较各种核算方法,并选取最有利于自己的一种。

2. 特殊资产的纳税问题某些特殊资产如不动产、无形资产等可能会面临特殊的税务规定。

企业在资产评估过程中,需了解并遵守相关的税法法规,以避免因此产生额外的税务负担。

此外,对于跨国公司而言,涉及到国际税收规定的特殊资产评估也需要格外留意。

3. 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往往涉及到资产的转让。

对于资产转让所得的税务处理,企业需要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合理规避相关税务风险。

尤其是对于资产评估价值较高的资产转让,税务处理尤为重要。

二、资产评估涉税问题的规避方法1. 寻求专业税务意见为了规避资产评估涉税问题,企业可以寻求专业税务顾问的意见。

专业的税务顾问将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税务建议,帮助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确保资产评估过程的合规性。

2. 充分了解税务法规企业需要充分了解和熟悉相关的税务法规。

只有通过对税法规定的深入了解,企业才能更好地应对涉税问题。

因此,企业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或进行培训,以提升员工对税法法规的认知水平。

3. 遵守税收法规企业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税务法规。

这包括依法纳税,及时申报纳税,履行相应的申报义务等。

只有确保企业的税务行为合规,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风险。

4.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扩大资产评估影响的企业,可以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税负。

企业可以通过申请税收优惠,减免相关税收,以达到规避税务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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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投资的涉税处理
关于无形资产投资的涉税处理
无形资产投资,涉及到出资与受资双方。

出资方以放弃或部分放弃无形资产为代价取得业主权益,而受资方则在获得使用该项资产时形成资本投入。

一、无形资产作价投资入股的优势
首先,可以缓解新办企业和要求增资扩股的企业注册资金不足的困难。

一些想新办企业的人,由于资金不足而难以开办新公司时,可以用无形资产作为一部分注册资金进行注册,特别是一些高科技类的企业,更是如此;一些企业由于注册资本过低,从而给企业的营销工作带来困难,希望增加注册资本,但是又缺乏资金,这时就可以用无形资产作价投资入股来解决这个困难。

由于无形资产要在十年内逐年摊销,因此,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将这些无形资产逐渐转变成了资金。

其次,根据目前的政策,以个人拥有的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时,不需要纳税。

无形资产投入企业以后,是在税前进行摊销的,从而减少了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减轻了企业的税收压力。

此外,技术资产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力量,因此无形资产可以提升企业的形象。

二、无形资产投资的涉税处理
现行税收法规规定:转让无形资产,即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取得的收入,应征收营业税,也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对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是否征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规定是不同的。

1、公司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
(1)关于营业税问题。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以各种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行为,不属于转让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即不征营业税。

但对投资者以无形资产投资获得的股权转让,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

所谓
“投资入股”是指无形资产所有者以无形资产投资后是否参与合资企业的税后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而言。

如果是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应得转让费或者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担投资经营风险,则不属投资入股,而属于转让无形资产,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2)所得税
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确认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如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其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增值部分,视同转让所得纳入应税所得计缴企业所得税;其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部分视同转让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若公司对外投资时,该无形资产存在增值或者评估增值的,就该增值部分应当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至于评估及投资时的账务处理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①评估价值>账面价值时
借:长期投资-股权投资(投出资产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递延税款(评估价值-账面价值)×税率
②评估价值≤账面价值时
借:长期投资——股权投资(投出资产账面价值)
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2)如果企业执行旧的会计制度
①评估增值时
借:长期投资-股权投资(投出资产公允价值)
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递延税款(公允价值-账面价值)×税率=税金
资本公积(公允价值-账面价值-税金)
②评估减值时
借:长期投资——股权投资(投出资产公允价值)
营业外支出(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2、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
(1)关于营业税问题。

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同样符合该文件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因此对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

(2)关于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19号2005-4-13)“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之规定,对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增值部分,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在转让该项股权时,其作为转让收入抵扣价值的财产原值,只能以评估前的价值为标准,而不能以评估增值的价值为标准。

事实上意味着,个人所得税合法地递延至转让股权时再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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