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目录(文化部令2006年第36号,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目录(文化部令2006年第36号,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目录(文化部令2006年第36号,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文化部令2006年第36号

(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

第三章执法程序

第四章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维护文化市场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范围是:

(一)营业性演出活动;

(二)音像制品的进口、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

(三)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四)艺术品经营活动;

(五)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

(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

(七)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其他文化经营活动。

第四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第五条文化部依照职责分工指导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制定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规划,指导、协调地方执法机构查处大案要案,监督地方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执法机构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执法机构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办法确定的程序执法,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督。

第七条文化行政部门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

第八条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执法机制。

第九条执法机构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组织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

(四)监督、指导下级执法机构的工作;

(五)向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提出有关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

第十条执法机构应当完善文化市场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健全举报网络,依法及时受理办理举报。

第十一条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实行重大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和抄告制度。

执法机构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报许可机关和上级文化行政执法机构备案。

执法机构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决定抄告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重大案件发生后24小时内,当地执法机构应当将案件情况向上级执法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实行执法数据定期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执法机构应当配备交通、通讯、检测、取证等行政执法所必需的设施设备。

第十六条执法机构录用执法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招考,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坚定、作风优良、遵守纪律、身体健康;

(二)从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前无犯罪记录;

(三)熟悉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掌握文化市场管理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执法人员经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取得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由文化部统一确定,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执法机构应当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不得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十条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文化市场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执法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各种在职继续教育活动。

第二十一条执法机构实行执法人员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同一岗位原则上不超过5年。

第三章执法程序

第二十二条文化市场行政违法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执法机构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执法机构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文化行政部门或者其它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执法机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依法制作执法文书。

第二十四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文化市场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执法机构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执法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经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

第二十八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决定,执法人员应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文化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执法人员自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所属执法机构报告并备案。

第二十九条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执法机构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登记立案,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或者其他有关证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三十条执法机构在调查或者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执法人员应当制作询问或者检查笔录,并交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核阅,经核对无误后,由当事人或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拒绝的,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第三十一条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

对证据进行抽样取证或者登记保存,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不在场或者拒绝到场的,可以请在场的其他人员见证并注明。对抽样取证或者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当开列清单,并依据情况分别制作《抽样取证凭证》或《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标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等事项,由执法人员、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接收的,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凭证或者清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登记保存物品时,在原地保存可能妨害公共秩序或者公共安全的,可以异地保存。

第三十二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日内依法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需要进行技术检验或者鉴定的,送交检验或者鉴定;

(二)依法不需要没收的物品,退还当事人;

(三)依法应当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移交有关部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调查终结,执法机构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予以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决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执法机构应当制作《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和依据。执法机构拟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告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有在收到告知书后三日内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机构应当组织听证。

第三十四条听证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宣布案由和听证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和核对听证参加人员名单;

(二)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和行政处罚的理由;

(三)当事人可以提出证据,进行陈述和申辩,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

(四)听证主持人向当事人、调查人员、证人等有关人员询问;

(五)当事人最后陈述;

(六)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第三十五条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交当事人核阅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作出书面报告,连同笔录一并报执法机构。

报告的主要内容为:案由,听证时间、地点,听证参加人姓名或名称,申辩和质证的事项,证据鉴别和事实认定情况。

第三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不在场的,执法机构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三十七条依法没收的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经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监督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

第三十八条执法文书及有关材料,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目装订,立卷归档。

第四章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九条上级执法机构对下级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实行执法监督。

第四十条执法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执法主体;

(二)执法程序;

(三)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

(四)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五)执法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六)罚没财物的处理;

(七)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

第四十一条执法监督的方式:

(一)受理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并直接或责成有关部门处理;

(二)对执法工作进行检查;

(三)调阅行政执法案卷和其他资料;

(四)在职权范围内采取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二条上级执法机构发现下级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行政处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一)执法主体不合法的;

(二)执法程序违法的;

(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四)违法处置罚没财物的。

第四十三条行政处罚因第四十二条列举情形造成以下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直接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并可根据情节轻重,暂扣或者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一)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文化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文化行政处罚的决定的。

第四十四条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二)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支持、纵容、包庇文化市场违法经营活动的;

(三)对群众举报不受理、办理,拖延推诿的;

(四)泄露举报内容和执法行动安排的;

(五)伪造、篡改、隐匿和销毁证据的;

(六)玩忽职守酿成严重后果的;

(七)以任何形式参与文化经营活动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执法人员在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期间,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执法人员被收回行政执法证件的,应当调离行政执法岗位,不得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稽查证》是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的合法证件,由文化部统一监制,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核发。

执法文书由文化部统一格式,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监制。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1994年11月14日文化部发布的《文化市场稽查暂行办法》、1997年12月31日文化部发布的《文化部文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0年5月15日文化部发布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文化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文市发[2010]36号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布日期】2010.11.09 【实施日期】2010.1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文化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市发〔201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文化部决定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现将《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深入整治市场秩序,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应当看到,网络文化等领域侵权盗版现象仍十分严重,侵权盗版方式不断发生变化,知识产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文化部决定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通过整合文化市场执法资源,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移送一批侵权盗版分子,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取缔一批违法经营网站,有效遏制文化娱乐、网络文化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展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打击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电子游戏及卡拉 OK歌曲等的侵权盗版行为为重点内容,以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地区,以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网络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先进事迹材料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先进事迹材料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先进事迹材料 刘冬敏,女,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4年到陕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现任陕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16年来,该同志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岗位上,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或组织开展文化市场领域的各项治理整顿,吃苦耐劳,公正执法,切实保障了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文化执法部门的权威。她在2003、2004、20XX年度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县先进个人,20XX年度荣获陕县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20XX年至20XX 年连续四年获得三门峡市扫黄打非先进工作者。她所带领的执法队20XX年来连续5年被三门峡市评为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执法先进集体、20XX年河南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一、注重学习,强化素质,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为做好本职工作,她不断学习有关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充实自己的头脑,获得法律本科文凭。同事注重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参加党课教育、听取先进事迹报告等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怕苦、不怕累,兢兢业业战斗在工作第一线。在实施具体的行政处罚过程中,她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近年来的四十多件行政处罚案件,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二、勤于工作,狠抓落实,维护文化市场安全。 上任伊始她就为自己定下了目标:抓管理促发展,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她策划并参与了网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安排闪电行动、零点行动,掀起一次又一次整治行动。她要求执法队员做到三查,即节假日重点查,接到举报立即查,发现问题突击查,坚决遏制文化市场的违规违法行为,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真正成为文化执法的 110 。 在对演出娱乐场所管理上,她制定了严格的审批准入手续,对演出单位予以告知,不能有色情、低俗表演活动,否则追究责任;对直接接纳表演团体的演出场所加强管理,对场所管理人员提出严格要求,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能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大队的主要职能 根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拟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文化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 2、负责宣传工作,做好全市文化行政执法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工作简报的编发工作; 3、负责文化行政执法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工作; 4、负责大队办公物品、装备器材以及财务、车辆等后勤管理工作。 5、负责信访和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负责统筹安排。 6、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网络技术稽查中队 1、查处涉及文化市场中的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演出、电影放映、美术品销售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落实有关新闻出版、版权等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落实与执法业务相关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和联动执法工作; 3、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工作; 4查处涉及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

发行中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5、处涉及着作权侵权案件; 6、负责网络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全市“净网先锋”计算机监管平台维护与管理工作); (三)广播影视稽查中队 1、负责对依法设立的广播影视制作、播出、传输、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侵害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和日常监管。 2、负责对其他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影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对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和日常市场监管。 3、负责查处涉及广播电视采编、制作、播放、传输(传输覆盖网)节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电影发行、放映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做好全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发射功率配置的审核、报批与监督工作。 5、负责查处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及违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查处其他违反广播影视行政法规、规章行为的执法职责。 (四)文物稽查中队

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自测平台题库14

一、单选题(1.00分/题,共35题)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根据该条规定,某县卫生局受理某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标记正确答案:C A.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B.行政机关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也应当为书面形式 C.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均应由行政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D.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2.下列情况()不符合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标记正确答案:C A.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的 B.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C.出具县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D.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3.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 )标记正确答案:B A.马某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被行政拘留,但由于其今年己经75岁了,县公安局没有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决定 B.在一起治安处罚案件中,县公安局长林某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其回避由市公安局决定 C.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必须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D.由于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警察张某经出示工作证件,对郑某的住所进行了当场检查 4.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负责组织。标记正确答案:A A.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B.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招考机关 5.某镇政府主动公开一胎生育证的发放情况的信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标记正确答案:C A.该信息属于镇政府重点公开的信息 B.镇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的信息公开公告栏公开该信息 C.镇政府可以在该信息形成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开 D.镇政府应该及时向公共图书馆提供该信息 6.农民吕某自筹资金开办了一家小型皮鞋厂,由于不具备污水处理设施,皮鞋厂污水随意外流,严重污染了附近的一条小河,沿河岸的群众反映强烈,纷纷要求乡政府采取措施,予以罚款或命令停产停业,对皮鞋厂的这种行为有权予以罚款的行政机关是下列哪个?()标记正确答案:D A.乡人民政府 B.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C.镇派出所

文化部关于印发《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印发《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群发[199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现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发展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的规定,为加强群众艺术馆和其他文化事业的规定,为加强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以下简称两馆)的建设,增加两馆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两馆工作要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吸取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第三条两馆建设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中央给予必要的支持。要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对外开放,拓宽两馆事业发展的渠道,以创造优越的物质条件,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条要理顺内部关系,改善经营管理,增强活力,逐步建立自我发展的科学管理机制。 第二章机构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州、盟)、地级市设立群众艺术

馆。 县、旗、县级市、市辖区设立文化馆。 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适当设立文化馆分馆,属文化馆派出机构。 群众艺术馆与文化馆是业务指导关系。 第六条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会同政府编制部门,以两馆性质、任务、所在地区经济人口等状况和能保证正常工作开展为依据,参照中央有关部门关于两馆的编制标准,确定各馆编制数额。 第七条两馆内部机构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八条两馆是独立的预算会计单位。 第三章性质 第九条两馆是国家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 群众艺术馆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及研究群众文化艺术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文化馆是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 第四章任务 第十条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两个文明建设、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文化科技知识讲座和展览、影视录相发行放映、图书报刊、游艺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使两馆成为吸引并满足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群众艺术馆侧重组织具有示范性的活动,引导群众文化活动逐步走向高层次。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方案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方案 各县市区文广新(文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纠风办关于今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文化新闻出版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现将《河南省文化厅<2011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结合我局《2011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和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2011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纠风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政府“两转两提”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中原经济建设、实现中部崛起河南振兴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评议对象 全省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 三、评议内容 (一)信息公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实行政(事)务公开,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时限、服务承诺以及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台签及监督岗等方面做到信息公开。 (二)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能,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依法处罚、照章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服务质量。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文明礼貌、热情耐心;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落实到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便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四)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便民设施明显,办事指南清楚;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

道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指南

前言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6〕74号)提出的部省共建、联网运行的重点信息化建设工程。本工程将按照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执法队伍管理、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和执法服务为主线,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 为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明确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确保系统建设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按照《“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

设实施方案》(交办法〔2016〕118号)确定的总体框架,制定本指南。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须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需的数据元、数据交换、服务接口、设备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

目录 第一章总体要求 0 一、建设目标 0 二、建设原则 0 三、建设任务 (1) 第二章系统架构 (4) 一、业务架构 (4) 二、数据架构 (4) 三、应用架构 (6) 四、技术架构 (7) 五、系统布局 (9) 第三章建设内容和系统功能 (12) 一、部级系统工程 (12) 二、省级系统工程 (15) 第四章信息资源 (22) 一、数据中心 (22) 二、信息内容 (22) 三、信息采集 (23) 四、信息共享 (24) 第五章基础条件 (34) 一、通信网络 (34)

二、软硬件平台 (34) 三、安全系统 (38) 四、配套场所 (39) 第六章标准规范 (40) 一、标准体系 (40) 二、标准管理 (42) 三、参考依据 (43) 第七章建设运行管理 (44) 一、建设管理 (44) 二、需求管理 (44) 三、运维管理 (44)

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示范标准》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示范标准》 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文市发[2013]37号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布日期】2013.07.31 【实施日期】2013.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示范标准》的通知 (文市发〔201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提高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水平,文化部在调研总结各地行政审批管理经验与办法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文化市场法规,制定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示范标准》,该标准包括审批程序、行政服务及履职能力建设等内容,为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提供示范性指导。文化部鼓励各地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审批规范化创建工作,严格依法履职,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于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 现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示范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部 2013年7月31日 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示范标准 第一章总体目标 第一条示范目的为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水平,提升服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示范标准。 第二条职责法定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做到职权法授、程序法定、行为法限、责任法究。 第三条公开透明遵循公开透明、规范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审批程序标准化、过程透明化、行为可监督、结果可核查。 第四条便民高效文化行政部门参照本示范标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能力提升文化行政部门参照本示范标准,实施岗位培训和绩效考核,提升文化

x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平台

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平台 ●通过建立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平台,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行 为,加强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的有效控制,实现案件管理工作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平台建设,本着简便、适用原则,体现先进性和适 用性的统一,最大限度地利用既有网络和设备资源。采用基于外部网站的服务器/浏览器B/S体系架构,以Windows等操作系统为运行环境,建立面向多用户的远程协同工作系统。办案人员直接通过浏览器,根据分配的帐号及密码进入安装于服务器上的行政案件处理系统,根据预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流程,进行执法文书的制作、审批、在线打印等案件的全过程办理,并能够进行执法案件的统计、报表等台账管理和信息查询等。 ●一、实现的主要功能 ●1、简易程序案件的办理、录入、统计和查询 ●案件办理:办案人员通过笔记本电脑的预设程序或者无线上网功能, 能够现场制作、打印简易程序案件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上报备案:对非电脑(网上)办理的当场处罚决定书,通过登陆网上 办案平台,以填写案件信息、扫描处罚决定书等形式,上报案件信息备案。系统提供编辑、修改、删除等管理功能。 ●统计和查询:系统按分局、办案人员、当事人姓名、案发时间、地点、 案由、案件性质等案件信息自动生成统计、汇总报表,并提供分类查询。

●2、一般程序案件的网上办理 ●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案件办理的一般性流程,提供在线办 理功能。包括案件受理、立案、处理、执行、复议诉讼、结案、归档、查询等一系列的案件办理功能模块。案件办理人员根据不同职能,拥有不同的操作权限。 ●案件受理:由案件承办人受理案件并详细填写案件信息,上级领导对 案件进行受理审核。 ●案件立案:案件经多级审核后确定立案。未立案案件终结办理。 ●案件处理:案件立案后,按照案件的办理程序,执法队员、大队、分 局、市局等各级各职人员,根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分工,按流程在系统预置的各种执法文书上添加信息,在线逐级上报审核、审批。根据案件办理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职能,设定管理权限,上级部门、领导可以查看、修改下级单位、办案人员办理的卷宗;下级单位、办案人员无权查看、修改上级和其他案件的卷宗。案件逐级上报审批,逐级锁定修改功能,案件通过上级审批以后,下级不能再修改案件信息。 ●办案人员使用笔记本电脑等便携式办公设备,通过无线上网(无法上 网时通过电脑预设程序),实现查勘、制作调查笔录、打印下达执法文书等现场办案功能。 ●预置制图工具,能够方便地使用电脑制作现场查勘图等简单的图形。 ●各种法律文书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电子签名、签章系统,实现在 文书上加盖电子印章和签名,法律文书在线生成和直接打印 ●执行: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进行执行情况跟踪,并可制作行

文化部关于印发

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 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已经文化部部务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促进文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序言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当今世界,文化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文化的发展关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关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文化建设的创新发展期,文化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新成就。文艺创作生产进一步繁荣,推出一大批优秀作品。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大批文化设施相继建成投入使用,有效改善了文化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日益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初步建立,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文化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日益加深,文化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与贸易不断拓展,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人才兴文”战略顺利实施,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文化投入稳步增长,为文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文化领域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既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为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丰硕成果,

综合执法平台建设方案

综合执法平台建设方案 为了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城市运行效率,打造智慧城管,需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等,创建行政执法服务新模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实现行政执法新突破,为城市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结合梁溪区实际,建立以乡街、社区为依托,以单元网格为载体,以指挥调度中心为支撑,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标准化、精细化的网格管理体系,打造梁溪区综合执法平台。 1.1项目范围 本次建设主要系统平台实现全覆盖。实现网格内“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全要素信息的常态化管理,实现“小事化解不出网格,大事调解不出街道”,实现“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型管理”转变,“实现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转变。 1.2网格划分 按照“网格覆盖、条块融合、责权明晰”的原则,构建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 以各乡(镇)办为基本单元划分三级网格。根据“地理布局、区域属性、人员相熟、便于管理”的原则,社区按照“街巷型、楼院型、单位型”等进行划分,农村按照居住区域、村民小组等进行划分,原则上社区每200-500户、农村每100-300户设置一个网格,制作网格服务公示牌,将网格平面图、网格长姓名、照片、联系电话、服务事项等,在网格内醒目位置公示。将辖区内人、地、事、物、组织等要素分类整合,全部纳入网格的服务管理范畴,使每个网格成为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和组织节点。乡(镇)办为第一级网格,乡(镇)办副主任(副书记)主抓政法综治为第一责任人,县政法委主要领导分包负责。村(社区)为第二级网格,乡(镇)办确定综治专干分包兼任村(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对村(社区)工作承担领导责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对村(社区)工作承担直接责任;村(社区)警务室首席民警兼任党支部副书记或主任助理。村组、楼院、街区、辖区公共单位等为第三级网格。 网格长(由社区干部担任)

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基础知识试题(含答案)

1、《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国务院部委规章 D、省级人民政府政府规章 2、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原则。() A、公平 B、公正 C、公开 D、合理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不得。() A、索取申请人的财物 B、收受申请人的财物 C、接受有偿服务 D、谋取其他利益; 4、《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 A、公共安全 B、人身健康 C、生命安全 D、财产安全 5、《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A、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B、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取行政诉讼 C、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D、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补偿 6、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 A、违法事实确凿

B、具有法定依据 C、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D、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7、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下列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要求的是。() A、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B、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C、执法人员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D、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如果认为行政处罚违法,有权。() A、不执行处罚的决定 B、依法申请复议 C、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D、依法提出行政赔偿 9、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吊销执照 B、1000元罚款 C、责令停产停业 D、较大数额罚款 10、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有。() A、吊销许可证 B、行政拘留 C、较大数额罚款 D、责令停产停业 1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

文化执法大队主要职能及单位构成情况

文化执法大队主要职能及单位构成情况 主要职能: 受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承担全旗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并承担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承担查处全旗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执法情况与市场动态等执法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工作,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承担全旗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执法错案追究办法等规定;受理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承担网络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全旗“净网先锋”计算机监管平台维护与管理工作),承担全旗“扫黄打非”工作相关任务,承担全旗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受理旅游投诉举报,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承担全旗导游员(讲解员)的管理、指导、监督及特殊区域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构成情况: 我队于2015年1月成立,隶属于达拉特旗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局,参公事业单位,科级建制。财务核算管理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我队现有编制25个,其中:参公事业编制25个(属于财政补助人员)。现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8人,储备1人,另有退休人员2人。

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我单位于2015年1月成立,从2015年5月开始财务独立核算,预算严格按照要求执行。2015年预算数为1508765.24元,2015年经费支出总计1406683.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406683.84元(工资福利支出1251367.8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23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39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540元)。 决算数据比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我单位于2015年1月成立,从2015年5月开始财务独立核算,决算数据比上年没有增减变化。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于2015年1月成立,从2015年5月开始财务独立核算,比上年没有增减变化。全年“三公经费”支出3208元,招待费2028元(其中公务接待2次,接待人数12人,接待费用765元,加班餐费1263),交通费1180元。我单位于2015年1月成立,从2015年5月开始财务独立核算,决算数据比上年没有增减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

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2020)》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 2020)》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布日期】2007.07.13 【实施日期】2007.07.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2020)》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标准化是促进文化艺术与现代科技紧密结合、推动文化创新的重要技术保障,是繁荣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文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特印发《文化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2020)》。 望根据《规划》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标准化工作,以标准化推动文化创新,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文化部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文化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2020) 一、序言 文化领域的标准化是促进文化艺术与现代科技紧密结合、推动文化创新的重要技术保障,是繁荣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十五”期间,文化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为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文化建设的迅猛发展,文化标准数量少、水平低、适用性较差、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日益凸现。加快文化标准化工作已成为今后一段时期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本世纪前20年,是我国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国家标准化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推动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在文化领域的贯彻实施,发挥标准化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先进文化和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创新中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文化部《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结合文化建设实际,制定《文化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2020)》,指导我国文化领域的标准化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立足当代、面向未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高度,创新文化标准化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文化标准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原则。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必须加强政府宏观指导和政策导向,大力推动标准化规划的实施。 坚持重点保障原则。标准化工作要面向文化建设的中心工作,重点加强基础性标准、行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标准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标准、程序和范围 一、执法标准 1、全面、准确地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使之正确有效的实施。 2、依法行政,按法定程序、权限、时效办理有关举报、投诉事宜,做到公正、廉洁、高效。 3、各种违法案件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及时得到纠正。 4、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及时得力。 二、执法程序 (一)简易程序 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执法人员作出处罚决定,应当填写统一编号的《文化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3、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具自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收缴的罚款2日内统一上交县财政专户。 (二)一般程序 1、取证(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或者其它有关证据。 2、案件终结,由主办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作出以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意见。对情节复杂事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应当集体讨论; 3、队长对调查材料、处理意见审查后报分管局长。 4、执行文化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执法的范围 1、营业性文艺演出经营活动。包括(音乐、戏剧、舞蹈、魔术、马戏、曲艺、木偶、皮影、朗读、民间文艺、模特服饰以及其他形式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2、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包括(歌厅、舞厅、台球、电子游戏、游乐场及其它各类游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3、美术品收售、展销、拍卖经营活动,有赞助的美术比赛。 4、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 5、电影发行、放映活动。 6、出版物经营活动。包括(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地图、挂历、年画等) 7、印刷业经营活动。包括(排版、印刷、装订、复印、打字等活动) 8、广播电视。包括(制作、播发、传播广播电视节目等活动) 9、其他文化经营活动。

【法制意见】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的实施意见

【法制意见】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的实施 意见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平台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规范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平台系统信息归集、执法监督、统计分析等各项功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依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的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是一套全市统一的利用信息化手段,归集和处理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用于行政执法监督的网络平台系统。建设该平台是市委、市政府构建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行“一套制度管廉政”的重要改革举措。该平台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执法机关,实行市、区县、行政执法部门(镇街)三级监督管理,集成行政执法信息归集、执法监督、统计分析三大主要功能以及自动预警监督、主动抽样监督、投诉举报监督、重大案件监督、交办转办监督五种监督方式,实现了对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多角度全方位的常态化监督,有效增强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和时效性,目前已成为市政府监督考核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基础和途径。因此,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既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也是在当前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评制度体系下适应相关管理工作要求的客观需要,

对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 区政府全面领导本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管理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区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具体管理工作,对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使用管理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指导和监督,会同区监察局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区各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明确1名主管领导和1至2名专职工作人员作为平台管理员负责平台使用和管理工作。 平台管理员的具体职责是:负责归集、录入、维护本单位的基础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负责监督处理本单位平台预警信息;利用平台对本单位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实施监督并进行法制审核;配合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做好平台相关数据统计、抽样检查、重大案件审查、投诉举报、交办转办等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其他涉及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本意见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以及依法授权或者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组织,包括:区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市属行政执法部门。 三、明确管理要求 (一)加强基础信息归集和管理 基础信息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机构、执法职权、执法依

文化部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的通知(全文)

文化部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 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已经文化部部务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 目录 前言 (4) 一、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4) (一)指导思想 (5) (二)发展思路 (5) (三)主要目标 (6) 二、主要任务 (6)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7) (二)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 (8) (三)优化文化产业布局 (9) (四)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 (11) (五)扩大文化消费 (12) (六)推进文化科技创新 (14) (七)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 (16) (八)健全投融资体系 (17) (九)强化人才支撑 (19) (十)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去” (20) 三、重点行业 (22) (一)演艺业 (22)

(二)娱乐业 (23) (三)动漫业 (24) (四)游戏业 (25) (五)文化旅游业 (26) (六)艺术品业 (26) (七)工艺美术业 (27) (八)文化会展业 (28) (九)创意设计业 (30) (十)网络文化业 (30) (十一)数字文化服务业 (31) 四、保障措施 (32)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32) (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33)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33) (四)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34) (五)加强产业公共服务 (34) (六)加强组织实施 (35)

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基础知识考核题库

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基础知识考核题库 (网络文化) 一、单选题 1、哪一部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 A、文化部; B、商务部; C、公安部; D、新闻出版总署 A 2、哪一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备案制度:()A、文化部; B、商务部; C、公安部; D、新闻出版总署 A 3、哪一部门对互联网文化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A、文化部; B、商务部; C、公安部; D、新闻出版总署 A 4、哪一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初审,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备案,对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A文化部B、商务部;C、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 D、新闻出版总署 C 5、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哪一部门审批:() A、文化部; B、商务部; C、公安部; D、新闻出版总署 A

6、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提出 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 A、20; B、30; C、40; D、50 A 7、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A、20; B、30; C、40; D、50 A 8、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批准后,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持什么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A、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B、营业执照; C、消防许可意见书; D、税务登记证 A 9、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改变名称、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应当在变更后多少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A、20日; B、30日; C、50日; D、60日 D 10、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应当在多少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并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A、20日; B、30日; C、50日; D、60日 B 1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登记之日起满多少日未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文化部或者由原审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请文化部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通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A、150日; B、180日; C、250日; D、360日 B

2020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两篇【精品】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此时此刻需要为接下来的工作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但是相信很多人都是毫无头绪的状态吧,以下是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年度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把文体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场所安全运营,市场平稳有序。为寻求安全检查工作机制的`创新,继续推进星级评定、安全生产状况分类分级管理等制度,建立安全检查工作标准,促进我区文体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保证安全检查工作的全覆盖。 2、苦练内功、夯实业务能力;外优环境,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文化执法工作。以确保辖区出版物安全、播出安全和场所生产安全为前提,始终把“执法办案是执法队伍第一要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在办理文化市场大案要案方面积极探索,扎实工作。积极开展执法专项培训,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同时通过多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召开行业警示会等一系列普法措施,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形成文体市场经营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3、积极发挥“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督办的职能,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采取多种手段、多种措施,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我区“扫黄打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我区出版物市场的安全、有序。 20xx年,区打私办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继续以省、市打私办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工作开展反走斯工作。 (一)反走斯工作在打、防、建三者结合的情况下,重点做好防范工作。在防范措施的实施中,坚持创新,注重实效。 (二)继续加大反走斯信息及排查工作,完善打私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打击走斯综合治理工作。 (三)充分发挥反走斯宣传工作的思想引导、力量凝聚、舆论支持等作用,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抓住专项治理、联合行动等有利时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大力宣传反走斯法律法规,教育群众自觉抵制走斯,教育企业依法经营。 二是积极宣传反走斯斗争取得的成果,震慑犯罪,鼓舞干部群众的反走斯斗志,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打私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进一步探索完善打私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反走斯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专门召开或结合其他会议召开一次反走斯工作例会。 二是建立健全重点部位定期检查制度。对容易发生走斯货物存放、销售、贩运走斯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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