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法制史:秦代的刑罚适用原则
中国法制史考研题库【章节题库】第四章 秦代的法律制度【圣才出品】

第四章秦代的法律制度一、概念题1.云梦秦简答:1975年湖北省云梦睡虎地秦墓的发掘中,出土了大量的秦朝竹简,共1155支,简称云梦秦简。
这批考古发掘的文物,为研究秦朝法律提供了珍贵的历史资料。
云梦秦简中的法律条文,尽管不全是秦统一后适用的法律条文,但却是秦律的重要渊源。
包括了《秦律十八种》、《效律》、《法律答问》、《封诊式》、《秦律杂抄》、《为吏之道》等丰富的内容。
2.廷行事(中南财大2006年研;人大2003年研)答:廷行事是秦简中的一种判例形式。
先秦的司法实践中就适用判例,判例可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
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中有十余条直接以“廷行事”作为依据,其“廷行事”即判案成例。
由此可见,在秦代,各级司法官吏先前审判案件的某些成例也是法律的补充形式,这大约可视为汉代“比”或“决事比”的渊源。
3.法律答问答:“法律答问”是秦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之一。
据史料的记载,法律答问是秦朝朝廷和地方主管法律的官员对律令所作的权威解释,是对秦律的某些条文、术语、以及律文的意图的解释,是对秦代律令条文的重要补充。
“法律答问”与法律条文一样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城旦舂(辽宁大学2003年研)答:城旦舂是秦朝的劳役刑之一,城旦是指强制男性犯人早起去修筑城墙的苦役,女性犯人处以城旦舂者,不去修筑城墙,而服舂米的苦役。
但实际从事的劳役并不限于筑城舂米。
至东汉时,“城旦”不止筑城一事。
晋以后此刑再无所闻。
至北周时,将强制犯人服役的刑罚定名为“徒”,一直沿用至清。
5.诬告反坐答:诬告反坐是秦代的定罪量刑的原则之一。
即对于诬告他人者,以所告之罪罪之。
按照秦律,在一般情况下,只有故意陷害他人才构成诬告罪,若是出于过失则不算诬告;但若诬告他人杀人,即使是由于过失,也要以诬告罪论处。
6.廷尉(人大2007年研)答:廷尉是秦代的中央最高司法机关之一。
秦代的中央司法机关主要是丞相、御史大夫和廷尉。
廷尉属九卿之一,专理司法,是秦代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和最高司法官,地位在“三公”之下,其职责是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和地方不能审理的重大案件,以及审核判决各郡的疑难案件。
古代秦朝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秦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统治时期(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仅历时15年,但其所创立的法律制度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朝的法律规定,以其严酷、严密、全面而著称,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座丰碑。
本文将从秦朝的法律体系、主要法律条文、刑罚制度等方面,对秦朝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秦朝法律体系1. 法令体系秦朝的法律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基本法、律令和刑法。
基本法是秦朝最高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律令是基本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具有指导性;刑法则是针对犯罪行为的处罚规定。
2. 官僚体系秦朝的官僚体系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
中央设有三公九卿,地方设有郡县两级。
各级官员均需依法行事,不得滥用职权。
三、秦朝主要法律条文1. 《秦律》《秦律》是秦朝的基本法,共分为《律》、《令》、《刑》、《法》四部分。
其中,《律》为基本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法律原则;《令》为具体实施细则,规定了各项具体事务的管理办法;《刑》为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的处罚;《法》为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程序。
2. 《秦律》的主要内容(1)土地制度秦朝实行土地私有制,规定了土地买卖、租赁、继承等制度。
同时,对土地的征用、征收等也进行了规定。
(2)户籍制度秦朝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规定了户籍登记、迁徙、婚姻等事项。
户籍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征发兵役、征收赋税具有重要意义。
(3)刑法秦朝刑法以严酷著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赏罚分明:对有功者予以重赏,对犯罪者予以严惩。
- 刑罚多样化:包括死刑、流放、罚金、肉刑等。
- 惩罚对象广泛:包括官员、平民、奴隶等。
(4)诉讼法秦朝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程序、证据制度、法官职责等内容。
诉讼法旨在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
四、秦朝刑罚制度1. 刑罚种类秦朝刑罚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死刑:斩首、腰斩、车裂、炮烙等。
- 流放:流放到边远地区。
- 罚金: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
- 肉刑:割鼻、斩耳、刖足等。
秦朝徒刑体系

秦朝徒刑体系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统一了战国时期的七雄,有着严格而残酷的徒刑体系。
秦朝的徒刑体系主要包括刑罚种类、执行方式、刑场等方面的内容。
刑罚种类死刑秦朝的刑罚中,死刑被广泛应用。
秦朝死刑的种类多样,包括斩首、凌迟、烹煮、刺胸等等。
其中,斩首是最常见的死刑方式,被推认为最高刑罚。
同时,在某些严重罪行中,秦朝还会采用各类酷刑,如剖心、刑曲、虎骨等,以加重罪犯的痛苦。
鞭刑鞭刑在秦朝中也是一种常见的刑罚。
秦朝的鞭刑主要包括一百鞭、五十鞭、三十鞭等等。
被判处鞭刑的罪犯往往是因为犯有贪污、盗窃、偷窃等较轻的刑事罪行。
此外,秦朝还应用面烙刑、肆千斩、变法等刑罚,使得治安得到一定的维护。
徒刑徒刑是秦朝刑罚体系中较为普遍的一种处罚。
徒刑的刑期一般较长,甚至为终身,被判处徒刑的罪犯需在狱中或劳役中服满刑期。
秦朝将徒刑分为四等:“中大夫徒”、“士徒”、“庶人徒”和“贼徒”,根据罪犯的社会地位和罪行的轻重来划分刑期的长短。
执行方式秦朝的徒刑和鞭刑一般是在公开场合进行。
在刑场上,执行刑罚的官员穿着制服,围观的百姓也要着戎服,以显示刑罚的庄严和严肃。
在执行死刑时,官员们会奉命拉开刑具,如刀斧、刀山等。
整个刑罚过程非常仪式化,以示威慑。
刑场刑场是秦朝进行刑罚的场所,其中最著名的刑场是临平刑场(又称秦坑)。
临平刑场位于咸阳市秦都区南门外的两里地,是秦朝时最大的刑场之一。
据史书记载,临平刑场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铁刺,被称为“刺地”。
刑场的四周高墙上设置了城墙,以防止罪犯越狱或外人侵入。
总的来说,秦朝的徒刑体系以其严厉和残酷而闻名。
严沉的治安环境和严明的刑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安定与秩序。
然而,对于个人权益的保护和人道主义方面,秦朝的刑罚体系却存在一定的缺陷。
秦朝的刑法

秦朝的刑法
秦朝的刑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死刑:秦朝的死刑主要有斩首、腰斩、车裂、烹煮、活埋等几种方式。
其中,斩首是最常见的方式,腰斩是将犯人从腰部斩为两段,车裂是将犯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然后同时拉扯,使犯人身体断裂,烹煮是将犯人放在大锅里煮死,活埋是将犯人埋在土里窒息而死。
肉刑:秦朝的肉刑主要包括黥刑、劓刑、刖刑、宫刑等几种方式。
其中,黥刑是在犯人脸上刺字并涂上墨汁,劓刑是割掉犯人的鼻子,刖刑是砍掉犯人的脚,宫刑是割掉男性的睾丸或女性的子宫。
徒刑:秦朝的徒刑是对犯人进行强制劳动的刑罚,根据罪行轻重分为不同的等级,包括枷号、拘执、徒罪、流放等几种方式。
其中,枷号是将犯人枷锁在牢狱里进行劳动,拘执是将犯人拘留在官府或军队中劳动,徒罪是将犯人送到边疆或矿山进行强制劳动,流放是将犯人流放到边疆或山区进行劳动。
财产刑:秦朝的财产刑主要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继承权等几种方式。
其中,罚金是根据罪行轻重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没收财产是将犯人的财产全部没收归官府所有,剥夺继承权是将犯人在法律上剥夺继承权。
法制史总结(七)——秦汉时期的法律

⼀、秦朝的法律制度★★(⼀)秦朝的罪名秦朝法律重视对专制君主的保护,严惩破坏君主专制统治的⾏为。
秦代法律的主要罪名包括:1.盗窃罪。
秦律对盗窃罪处罚很重,特别是对“群盗”⾏为给予严厉的惩罚,五⼈就构成了群盗,即使合伙盗窃所得仅仅为⼀钱,也要被砍去左脚,强制其服劳役。
2.贼杀伤罪。
贼就是危害⼈⾝安全的⾏为,秦律规定了许多贼杀⼈、贼伤⼈的规定,对于这类⾏为给予严厉惩处。
3.诽谤罪。
对于评论皇帝过失的⾔论就构成诽谤罪,秦律对诽谤⾏为往往处以弃市等处罚。
4.不敬皇帝罪。
就是指侵犯皇帝统治权威的犯罪,甚⾄于怠慢皇帝下达的诏书的⾏为也要给予重罚。
5.以古⾮今罪。
以古代的学说⾮难当今政策的⾔论就构成了以古⾮今罪,对于犯以古⾮今犯罪的,要处以族刑。
6.妄⾔罪。
是指煽动*国家政权的犯罪,对于这类犯罪,要处以族诛。
(⼆)秦朝的刑罚种类秦朝的刑罚种类⼤致有8⼤类30余种。
包括死刑、⾁刑、流放刑、徒刑、笞刑、羞辱刑、经济刑、株连刑,其中前五类相当于现代的主刑,后三类相当于现代的附加刑。
★★1.死刑。
秦朝的死刑主要有:(1)绞刑。
(2)枭⾸。
(3)腰斩。
是将犯罪⼈拦腰斩断的酷刑。
(4)磔。
是将犯罪⼈⽀解分⼫的酷刑。
(5)车裂。
就是⽤马车拉扯,将犯罪⼈⾝体扯裂⽽处死的残酷处刑⽅式。
(6)戮。
戮刑是既剥夺犯罪⼈⽣命⼜加以侮辱的刑罚。
秦朝的戮刑有两种⽅式,⼀是先戮后杀,⼆是先杀后戮,即戮⼫。
(7)弃市。
是在闹市之中将犯罪⼈当众处死的刑罚。
(8)族刑。
族刑也称夷三族,即将犯罪⼈三族以内的亲属全部⼀同处死的酷刑。
(9)具五刑。
是对应处族刑的主犯同时施以黥刑、劓刑、斩趾等⾁刑后再处死的酷刑。
2.⾁刑。
⾁刑主要有:(1)黥刑。
(2)劓刑。
(3)斩左趾。
(4)宫刑。
3.流放刑。
主要有迁刑和谪刑,就是将犯罪⼈迁到边远地区,其中谪刑多是适⽤于犯罪的官吏。
★★★4.徒刑。
主要有:(1)城旦、舂。
是强迫犯罪⼈从事修筑长城、舂⽶⼀类重苦役的刑罚。
秦朝的法律与刑罚

秦朝的法律与刑罚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集中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其法律与刑罚体系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
本文将探讨秦朝的法律与刑罚,深入了解其特点和影响。
首先,秦朝强调法律的严明与统一。
为了加强中央统治,秦始皇采用了严苛的法律手段来维持社会秩序。
秦律严禁私刑,而将刑罚权集中于国家。
这表明秦朝对刑罚实行了一定的管理和监管制度。
秦朝还建立了环环相扣的法律体系,包括刑法、刑律、刑敛、刑辨等,使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和严密。
其次,秦朝的刑罚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法罪、刑罚和刑律。
法罪是制定法令,划定守法与否的标准。
刑罚是对违法者进行惩罚的手段,包括杀人、伤害、剐刑、极刑等。
刑律则是规定了刑罚的程度和执行方式。
秦朝的刑罚手段极其残酷,如斩首、斩尸、劓刑等,几乎没有特例。
这种刑罚手段一方面显示了统治者对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另一方面也起到了警戒和威慑作用。
秦朝法律与刑罚的严厉程度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在秦朝的统治下,人们更加守法,犯罪率大幅下降。
尤其是严苛的刑罚威慑了犯罪分子,让他们望而却步。
同时,秦朝建立的法律体系也为后来的封建王朝提供了借鉴和基础。
不可否认,秦朝的法律与刑罚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深远的影响。
然而,秦朝的刑罚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和问题。
秦朝采用的刑罚手段过于残忍,对于犯罪程度的区分不够细致,执行方式也缺乏人道主义关怀。
此外,秦朝法律与刑罚的过度强调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个人的自由与权益。
这种法律强度也引发了反叛与暴力等社会问题。
秦朝法律与刑罚体系的缺陷成为后来王朝改革的重要问题,迫使他们对刑罚进行了一定的改良。
总结起来,秦朝的法律与刑罚体系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其严明、严苛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然而,秦朝刑罚过度残酷,对个人自由与权益存在压制,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通过深入了解秦朝的法律与刑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中国传统法律的发展轨迹,同时也提醒我们审视刑罚制度,追求更加人道主义和公正的社会秩序。
第四章秦朝的法律制度

第四章秦朝的法律制度【本章知识点】:1.“法令由一统”和“事皆决于法”的法制指导思想。
2.云梦秦简3.主要法律形式4.刑事法律当中的主要指导原则5.刑罚体系6.罪名体系7.民事法律中的主要制度8.行政、司法制度9.秦朝法律的主要特点第一节法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秦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这种集权专制表现在政治上,就是实行君主领导下的封建官僚体制和郡县制行政区划;在经济上实行小农式土地私有化和重农轻商;在法律上实行依“法”治国,建立一体化的司法体制。
以法(法律)、势(赏罚)、术(君主控制大臣的技术)为主要思想的法家学说对秦朝的影响是巨大的。
在“法治”方面,秦实行皇帝主导立法的“法令由一统”和“事皆绝于法”的指导思想。
但必须指出的是,它所指的“法治”,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法治,而实际上是“罚治”,即以刑罚治国。
【概念辨析】:1.法令由一统:它有两方面的涵义。
一是指秦的律令成为全国统一的法律法令,二是指秦朝的皇帝拥有最高立法权,君主在法律实施方面拥有绝对权威。
2.事皆决于法:法即罚。
它是指秦朝将刑罚处罚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主要手段。
秦朝的刑罚体系严密,以严刑酷罚(肉刑)惩处违反国家有关在政治、经济、行政等方面规定的行为。
第二节秦朝的立法概况【基本内容】:一、在秦王朝实施统治的十五年时间里,主要的法律制度是延续秦国时期的法律。
它的法律主体是《秦律》,同时还有一些法令。
《秦律》中的内容在云梦秦简中有部分纪录。
它的主要内容有:《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
二、主要法律形式有律、令(制、诏)、式、法律答问和廷行事。
其中,廷行事是司法审判的成例。
【概念辨析】:云梦秦简:又称睡虎地秦墓竹简。
它是在1975年在湖北云梦地区原秦国辖地出土的大量的竹简,所以称《云梦秦简》。
竹简的绝大部分内容涉及到秦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等法律文件。
由于秦律早已散失,《云梦秦简》收录的虽不是秦法律法规的全部,但它成为后人研究秦朝法制的珍贵历史材料。
秦朝的法律与刑罚制度

秦朝的法律与刑罚制度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帝国,其法律与刑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在长期的统治下,秦朝不仅对统一法律进行了整顿,还对刑罚制度进行了改革。
本文将重点介绍秦朝的法律与刑罚制度,并分析其影响。
先秦时期的法律体系中,各个国家的法律各不相同,缺乏统一。
秦始皇即位后,他秉持“一切以法为主”的原则,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来统一全国。
秦朝的法律体系主要分为刑法和秩序法。
刑法是秦朝法律的核心,它主要用于惩罚犯罪行为。
秦朝的刑法对罪行的轻重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并有相应的刑罚。
刑罚分为死刑、杖刑、割刑、罪爵、缪斩等多种形式。
死刑包括凌迟、斩首、腰斩、轮斩、烹煮等多种方式,其中最严重的是凌迟,被认为是对罪犯最大的惩罚。
杖刑主要是用棍棒进行体罚,割刑则是指割断身体的部分,罪爵是剥夺贵族地位,缪斩则是剥夺官职。
这些刑罚对犯罪行为形成了强烈的威慑力。
秦朝的秩序法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生活的规范。
秩序法对于各个社会阶层的人们都有具体规定,例如贵族、农民、手工业者等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
秦朝通过制定这些法律,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加强了对百姓的管理。
秦朝法律的实施,确保了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秦始皇在统一全国后,积极推行法律,对于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这种强硬的刑罚政策,使得人们更加恐惧犯罪,避免了社会治安问题的出现。
同时,秦朝的法律体系也为后来的历史时期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然而,秦朝法律的严苛和刑罚的残酷也引起了许多争议。
一些人认为,过度严厉的法律制度容易导致社会的压抑和不安全感。
此外,秦朝的法律过于重视惩罚,忽视了犯罪背后的原因,缺乏对犯罪预防和人道主义的考虑。
总的来说,秦朝的法律与刑罚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法律制度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其确立了统一的法律体系,对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秦朝法律的严苛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对于后来的法律制度有所启示。
最后,我们应该从秦朝的法律与刑罚制度中吸取经验教训,以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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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法制史:秦代的刑罚适用原则
:秦代的刑罚适用原则。
秦统治经长期的司法实践,总结前代的经验,根据犯罪主体、客体、动机和后果以及其它因素所形成的一些刑罚适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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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凡属未成年犯罪,不负刑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以身高判成年定是否成年,约六尺五寸为成年身高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
2.区分故意与过失的原则--故意诬告者,实行反坐,主观上没有故意的,按告不审从轻处理。
3.盗窃按赃值定罪的原则--把赃值划分为一百一十钱、二百二十钱与六百六十钱三等,依据不同等级的赃值,分别定罪。
4.共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在处罚侵犯财产罪上共犯罪较个体犯罪处罚从重,集团(5人以上)较一般犯罪处罚从重。
5.累犯加重原则--本身已犯罪,再犯诬告他人罪,加重处罚,除耐为隶臣外,还要判处城旦苦役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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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唆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者加重处罚。
教唆未满15岁的人抢劫杀人,虽分赃仅为十文钱,教唆者也要处以碎尸刑。
7.自首减轻处罚的原则--凡携带所借公物外逃,主动自首者,不以盗窃论处,而以逃亡论处。
如隶臣妾在服刑期间逃亡后又自首,只笞五十,补足期限。
若犯罪后能主动消除犯罪后果,可以减免处罚。
8.诬告反坐原则--故意捏造事实与罪名诬告他人,即构成诬告罪。
诬告者实行反坐原则,即以被诬告人所受的处罚,反过来制裁诬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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