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五篇]》
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范本(3篇)

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工地试验室的职责和任务工地试验室是为了检测和分析在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和结构的性能以及施工质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一项重要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1. 进行现场土壤的理化性质、抗压强度等试验,保证土壤工程的可靠性;2. 对材料、设备的试验和检测,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3. 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测试和检验工作,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分析和记录;4. 协助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把关,为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二、试验室人员管理1. 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根据工地项目的规模和需要,合理设置试验室人员的岗位,并根据工地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员的配备;2. 人员培训:试验室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实验技术和操作能力;3. 人员考核:对试验室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4. 人员激励:根据试验室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和激励措施,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试验设备管理1. 设备配置与更新:根据工地项目的需要,合理配置试验所需的设备,并及时更新设备,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 设备维护与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寿命;3. 设备管理台账:建立设备管理台账,记录设备的购置、维修和报废情况,及时更新设备使用信息。
四、试验数据管理1. 数据采集和记录:试验室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数据采集和记录,在试验完成后及时整理和归档;2. 数据保密:试验数据属于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应严格保密,禁止外泄;3. 数据归档:试验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归档和备份,以备后续参考和查询使用;4. 数据质量评估:定期对试验数据进行质量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安全管理1. 安全意识培养:应加强试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提高他们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发现和处理能力;2. 安全设施和装备: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试验室的安全性;3. 安全操作规程:试验室应建立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确保试验过程的安全性;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试验室的安全检查,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浅谈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授权与监督管理

浅谈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授权与监督管理摘要:本文介绍了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作为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授权的过程、程序、规定、要求和授权后的监督管理的办法。
关键词:试验室;授权;监督;管理1. 概述1.1机构概况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作为母体试验室,从2011年已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资质和CMA计量认证资质,在建面积1080平方米,设有17个室,配置各类公路工程检测仪器设备223台套,总价值200余万元,注册227名持证试验检测人员。
设有综合管理部、试验管理部、检测管理部和技术咨询部4个部门,作为母体试验室每年授权工地试验室约30多个并对授权的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管理。
1.2授权简介中标单位项目组建工地试验室,配备试验检测人员,标定仪器设备,建立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填写《授权工地试验室申请书》,母体试验室收到工地试验室申请授权资料后,由母体试验室的专业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考查申请工地试验室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母体试验室主任委派专人,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从组织机构、环境设施、管理体系、试验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现场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和整改要求,工地试验室整改完毕后,给公司母体试验室回复整改复查申请,并签定《授权管理合同》,一次性缴纳相应的资质授权管理费用,母体试验室复查合格后,由母体试验室正式批准成立授权工地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主要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下发任命文件,并下发《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明确授权的期限、检测范围和试验检测参数。
然后对授权工地试验室进行技术指导、监督与管理。
1.3授权流程:建设工地试验室→设立组织机构、配备试验检测人员、标定仪器设备、建立管理制度→填写《申请书》→母体试验室审核申请资料→委派人到工地试验室现场核查→要求工地试验室限期整改→母体试验室复查→签订授权《合同》并缴纳授权费→下发工地试验室人员任命文件和《授权书》。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最全)

主要管理制度1、工地试验室工作职责2、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岗位职责3、检测工程师岗位职责4、试验检测员岗位职责5、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6、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7、试验检测人员管理制度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9、参考标准和有证标准物质管理制度10、样品管理制度11、化学品(试剂)管理制度12、试验室环境管理制度13、标准、文件管理制度14、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管理制度15、试验检测质量管理制度16、外委试验管理制度17、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8、不合格报告制度19、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1、工地试验室工作职责1.1 工地试验室按照规定向项目所属行管质监机构申请登记备案;备案后,在母体试验室授权业务范围内,对工程建设现场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
期间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不得对社会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1.2工地试验室在行业监督、监理业主监管及母体指导下公正、独立地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不受工程项目其它人员干预。
1.3选定料源。
按设计文件提供的料源,通过试验,选择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开采方便,运输费用低的料场供施工使用。
1.4试样管理。
包括试样的采集、运输人、分类、编号及保管。
1.5 外委试验。
按照规定做好外委试验的组织、配合工作。
1.6 验收复检。
指对已进场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材料)按技术标准或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有关试验,以决定准予使用或封存、清退。
1.7标准试验。
指完成各种混合材料组成设计试验,提出配合比例及相关施工控制参数。
1.8工艺试验。
包括试验路铺筑、混合材料的预拌等过程中的试验工作,为施工控制采集有参数。
1.9自检试验。
包括配合比例、压实度、强度(包括各类试件的成型、养护和试验)、施工控制参数、分项或分部工程中间交工验收试验等。
1.10协助试验。
指为总监办工地试验室、建指中心试验室及上级部门的检查的试验检测或取样提供协助,以及委托试验的送样任务。
1.11协助有关方面调查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为调查处理提供真实、齐全的试验数据、证据或信息,参与必要的试验检测工作。
母体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

中铁三*局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试验中心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办法编制:审核:批准:编制日期:二0一三年五月十五日执行日期:二0一三年六月一日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及“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加强工程试验中心(以下简称试验中心)对工地试验室的监督,规范工地试验室的管理,确保工地试验室真实有效地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试验中心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需要,在工程现场设置的临时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除了遵守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国家及行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按照试验中心《资质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对试验中心负责。
四、试验中心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并对其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对工地试验室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建设五、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原则上由该工地试验室任职的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主任暂不能到岗的由指定试验室临时负责人负责。
工地试验室建设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满足合同并符合有关的规定及业主的正当要求,因地制宜,勤俭节约;六、工地试验室的地址选择:根据工程现场具体情况选择交通运输方便,水、电(三相电)使用方便、行政管理方便的地址筹建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的面积满足相关规定,并在选址时充分考虑。
七、工地试验室主任(或临时负责人)根据试验检测场地的具体空间情况,进行工地试验室的规划及仪器设备平面布置设计。
相关的规划计划,报项目部审核,由项目部批准后进行施工建设。
八、工地试验室主任(或临时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的实际需要,拟定试验室的仪器设备配置计划,报本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购置。
母体对工地试验室检查

工地试验室(对内授权)监督管理办法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2013年02月20日工地试验室(对内授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授权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及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09]3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11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根据交通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对检测中心授权的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凡属检测中心内部授权成立的工地试验室,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工程项目中标后依据合同要求组建的临时工地试验室(包括业主和监理的中心试验室),在检测中心授权的业务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活动的临时工地试验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专业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知识、能力,经考试合格取得试验检测资格证书,并承担相应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检测中心授权建立的工地试验室应当遵循规范、科学、公正、服务的原则,严格在试验检测中心授权的业务范围内,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约定,独立开展各项试验检测工作。
第七条检测中心授权建立的工地试验室,除严格按照授权业务范围开展各项试验检测工作,接受检测中心的监督管理外,还应接受建设单位(业主)、所属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交通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授权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人员由检测中心派出,并向检测中心负责,按规定持证上岗。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一、前言工地试验室是工程项目建设中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测的重要部门,其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劣。
为了确保工地试验室的正常运行,提高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人员管理1、工地试验室应配备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试验检测人员,且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检测工作的需要。
2、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相关的试验检测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试验检测工作。
3、定期组织试验检测人员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4、建立试验检测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其工作职责和权限。
三、设备管理1、工地试验室应配备满足工程检测需要的仪器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
2、建立仪器设备的台账,对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检定或校准日期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
3、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熟悉其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4、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对损坏或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做好维修记录。
四、试验检测工作管理1、试验检测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对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等进行检验时,应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抽样方法进行抽样。
3、试验检测过程中应做好记录,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
4、试验检测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工地试验室公章。
5、建立试验检测不合格报告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样品管理1、建立样品的接收、登记、标识、保管和处理制度。
2、样品的采集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3、对接收的样品应进行唯一性标识,并妥善保管,防止样品丢失、损坏或混淆。
4、样品的留存应符合规定的期限,留存期满后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六、环境管理1、工地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试验检测工作的要求,如温度、湿度、通风等。
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4篇)

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工地试验室的安全运行,确保试验活动的质量和可靠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地试验室的所有试验活动和试验设备的安全管理。
试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实验仪器、设备和试验相关的材料。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其全体工作人员正确、规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提高工地试验室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工地试验室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机构应由负责人亲自负责,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和监督。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应制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试验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防范。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知识。
第八条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的安全联络机制,与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保持沟通和合作,及时传递安全信息和隐患,并积极参与安全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九条工地试验室应定期对试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条工地试验室应制定设备使用规范,规定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要求,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工地试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工地试验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使用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章试验活动管理第十三条工地试验室应制定试验活动管理规范,明确试验的操作流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工地试验活动应进行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试验目的、试验方法、试验样本和试验条件等,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工地试验活动应配备专业的试验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并及时记录试验数据和结果。
第十六条工地试验活动中,试验样本的选择、采集和保管应符合相关要求,并定期检查和评估样本的可用性。
工地试验室对工程质量的控制

工地试验室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第一篇:工地试验室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工地试验室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工地试验室是施工质量控制的“感觉器官”,是进场材料质量控制的前哨,在工程质量控制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企业自检的重要部门。
试验工作在施工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整个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中对工程质量预控制及验明其结果的必要技术手段。
通过试验,用定量的方法、科学地鉴定工程用的原材料、结构构件和半成品的质量情况,施工产品合格与否,要由试验室拿出第一手资料,一切以数据说话。
数据的真伪关系到工程质量的好坏。
因此必须对试验室内部进行质量控制。
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钢筋混凝土结构以其造价低、设计理论成熟、施工技术成熟、抗震性能良好等优点占有绝对的比重。
如何控制钢筋混凝土质量,就成为质量控制中得一项极其常见而重要的任务。
1、原材料质量控制普通混凝土是由水泥、水、粗骨料、细骨料、外加剂、矿物质混合材料,按不同比例配制,经过均匀拌制,振捣密实成型及养护硬化而成的人工石材。
本工地试验室实行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1 水泥工程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实际使用部位的环境条件选择水泥品种及标号:场地硬化、垫层、桩基、承台、系梁、墩身选择威顿水泥P.O42.5;现浇箱梁、预制箱梁、路面混凝土选用威顿水泥P.O52.5。
试验过程中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控制试验室环境条件:水泥试验室温度应稳定保持在20℃±2℃,相对湿度大于50%,且水泥试样、拌和水、仪器和用具的温度应与室温一致;另还规定试体成型时应保持试验室温度在20℃±2℃,相对湿度大于50%;试体带模放入养护箱的温度应保持在20℃±1℃,相对湿度大于95%;试体养护水温度为20℃±1℃。
为加强试验时的温、湿度,试验室配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并安置有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箱。
试验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取样,保证取样数量和取样频率,并用样品标识卡对每个样品进行标识,在监理的监督之下完成试验工作,对已经试验完成的样品进行封存,并且登记样品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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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五篇]》第一篇: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1、由公司母体检测机构指派的工地试验室负责人负责工地试验室的筹建工作,内容包括:(1)工地试验室用房。
建立符合满足检测试验环境要求的试验室。
(2)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工地试验室应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建立人员、设备、环境条件、资料档案等管理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3)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及量值溯源。
工地试验室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检测试验项目,确定现场开展的检测项目,并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及量值溯源。
(4)人员计划。
根据项目要求配备合适的试验检测人员。
2、工地试验室通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由公司下达试验室机构成立文件和印章启用文件,工地试验室开始正式运行。
3、工地试验室运行期间,根据工程情况和试验室情况公司对工地试验室安排内审1~2次/年,内审主要依据为《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工地试验室按时向试验检测公司报送上月的生产质量月报。
5、工地试验室必须认真参加公司和其他外部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
第二篇: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制度[大全]母体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及“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加强公司对工地试验室的监督,规范工地试验室的管理,确保工地试验室真实有效地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实际情况,湛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测站(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公司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需要,在工程现场设置的临时试验室(如业主中心试验室、驻地监理试验室等)。
工地试验室除了遵守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公司及国家、行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司《资质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对公司负责;在业主单位的指导下参与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对业主单位负责。
四、公司负责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并对其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对工地试验室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建设五、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原则上由该工地试验室任职的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主任暂不能到岗的由指定试验室临时负责人负责。
工地试验室建设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满足合同并符合有关的规定及业主的正当要求,因地制宜,勤俭节约;六、工地试验室的地址选择。
根据业主指定或工程现场具体情况选择交通运输方便,水、电(三相电)使用方便、行政管理方便的地址筹建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的面积满足相关规定,并在选址时充分考虑,若工程进场前期由公司筹建组统一选址,应征得公司的同意。
七、工地试验室主任(或临时负责人)根据试验检测场地的具体空间情况,进行工地试验室的装修及仪器设备平面布置设计。
相关的装修计划,报公司审核,由公司批准后进行施工建设;仪器设备平面布置报公司批准(或认可)后进行安装布置调试。
八、工地试验室主任(或临时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的实际需要,拟定试验室的仪器设备配置计划,报公司审批,由公司负责配置;需要新购的仪器设备由工地试验室向公司提出采购申请。
补充的部分仪器设备报公司总经理批准2后采购;大宗采购计划必须报公司,由公司统一采购,必要时进行招标采购。
九、公司负责组织协调仪器设备的运输、交验、安装、调试,工地试验室协助配合(必要时请仪器设备供应商协助),安装调试正常后,由公司统一报请检定和校准部门到现场进行计量检定和校准。
工地试验室应初步建立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
十、工地试验室主要仪器设备,应有统一的,经过公司批准的操作规程,并悬挂于仪器设备旁。
工地试验室办公室有关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组织机构等上墙资料,应由公司审批后统一印制。
第三章工地试验室资质的认定十一、工地试验室土建工程完工、仪器设备到位标定后,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将工地试验室的组建情况书面报公司,并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及有关规定,上报工地试验室资质申请的材料。
报公司的工地试验室资质申报材料主要是工地试验室审查认定申请表,内容包括试验仪器登记表、试验人员登记表等。
十二、公司应对工地试验室资质申报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审批工地试验室资质认定申请,由公司负责人对工3地试验室主任及其它试验人员进行聘任授权,并附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必须由公司签署用途日期等,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有效。
工地试验室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超出公司授权范围开展的试验检测工作无效。
工地试验室未经公司审批、主任未经公司经理授权聘任的,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十三、工地试验室的确认。
经由公司审批的工地试验室资质认定申请资料,按要求报业主(或质监部门)审查认定。
经审查批准取得临时资质等级证书后即可正常开展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
第四章人员职责十四、工地试验室依据合同的约定配备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配备满足合同要求的试验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员均应持有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和持省交通运输厅质监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也可依据实际需要配备个别试验助理。
由工地试验室主任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内业资料档案管理员和仪器设备管理员。
十五、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人员,应热心服务于工地现场,熟悉所服务的工程项目,接受所服务部门(业主)试验4检测管理工作的指导,共同办公、遵守其相关管理规定。
十六、工地试验室主任由公司聘任,由公司主任授权开展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并对公司负责;也可由其它部门推荐,由公司审查后聘任。
业主(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应享受同级监理单位(或机构)副职待遇。
其它试验检测人员也由公司聘任。
公司在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授权前,可根据情况对试验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合格后予以授权。
十七、工地试验室主任中途因故更换,工地试验室应报公司,并应得到公司的批准,由公司与项目业主协商后重新聘任新的试验室主任。
新试验室主任到岗进行工作的交接后,原试验室主任方可离岗,否则公司将不审批其离岗申请,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直至移交清楚。
十八、工地试验室主任外的其它主要人员的更换,由工地试验室主任审查符合要求后报公司批准备案,并在工作移交完后方可离岗,否则不应批准其离岗,直至移交清楚。
十九、工地试验室所有人员的调离,都应得到公司的批准,调离应由公司批准后,报公司相关部门重新派遣到新的岗位;辞职人员应有书面的辞职报告,并在工作移交、工地试验室主任签字确认后,由公司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所服务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提出更换试验检测人员,无权辞退试验检测人员,确需更换应向公司提出。
二十、公司可根据各工地试验室的需要及人员能力情5况,调配试验室的试验检测人员,并根据情况撤换不称职的试验检测人员。
二十一、公司涉及工地的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应给予公司或各工地试验室相应的名额。
各工地试验室评优评先活动应在公司的指导下进行,评比结果应得到公司的审核后上报。
二十二、试验检测人员应当加强业务学习,重视知识更新,不断提高试验检测业务及试验检测管理水平,做到能力上岗。
在工地试验室组建初期,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应组织试验人员、熟悉本合同段工作任务,组织试验检测业务学习,需要外部培训的,应报公司批准。
二十三、工地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工地试验室的实际情况,在公司质量手册的框架下,制定工地试验室的各种岗位职责(业主、监理中心试验室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参见附件三),报备公司。
工地试验室全体人员应服从领导,服从分配,密切合作,遵守岗位职二十四、工地试验室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在试验检测活动中廉洁自律,不得索要或接受有利害关系单位的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以管理职权要求有利害关系单位安排宴请及娱乐活动等。
第五章工作制度二十五、工地试验室是检测中心组织机构的一部分,工地试验室必须贯彻实施检测中心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保证检测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转和持续改进。
二十六、根据各工程业主在审核认定工地试验室的相关要求,结合工地试验室的实际情况,工地试验室应在检测中心质量手册的框架下,制定工地试验室的各项工作制度,包括组织机构框图、试验检测工作程序、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试验室安全、环境卫护管理制度、样品、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等,报检测中心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试验检测活动二十七、工地试验室应认真服务于现场业主单位,密切配合工程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好与所服务单位的关系,保持工作的一致性。
为服务单位提供快速、准确、科学的试验检测数据;并按有关规定,为所服务的部门管理好其它的试验检测单位。
二十八、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
二十九、工地试验室应做好内业资料,根据工程的实际,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及试验检测记录台帐,及时整理试验检测记录及试验检测报告,统一报告编号,并按要求对试验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做好工地试验室的相关报表等。
三十、工地试验室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样试验或标准验证试验,及时出具试验检测报告,规范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用语,为业主(现场监理工程师)提供工程质量控制依据。
三十一、工地试验室除应承担独立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外,还应根据相关规定,参与对相关试验室的管理工作。
如审核其它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设备和试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十二、有管理职责的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应派出试验检测人员对所管理单位的试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督,对其试验检测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其引用的规范标准等进行审查。
三十三、工地试验室运行过程中遇到需要检测中心协助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书面上报检测中心。
三十四、检测中心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检查,检查的情况将作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考核任用的依据。
对问题较多的工地试验室,检测中心将监督进行整改,并撤换不称职的试验检测人员。
三十五、工地试验室应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真实性。
试验人员8应熟悉试验检测规程及记录报告的整理,减少试验检测过程差错率及试验检测内业资料的错误。
试验人员应对试验检测结果负主要责任,工地试验室主任应负领导责任。
工地工程中有关质量问题处理,由所服务单位意见决定的,由所服务单位对结果负责。
三十六、工地试验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向检测中心报送相关材料。
相关的材料主要有:工地试验室的整体运行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人员的考勤与变动情况、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年终的工作计划总结等。
三十七、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