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的进一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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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国情的城镇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设,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满足城镇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

(三)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地方分别决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平稳过渡,综合配套。

二、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四)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具体时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

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有: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有的地方由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等。

(五)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到1999年底,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应不低于5%,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保障性住 房的选址要 符合保 障性住房 的使用 者交通 出行 方便 的要求 , 降低 通行 的费用 。客观来说 , 保障性住房是一种带
有福 利性质的住房措施 , 建设在城市主要生活区 , 成本过高 。但
如果 建设到离城市较远 的郊 区 , 又不能真正 方便 人民群众的生
活和工作 。因此 , 把握好成本与便民之间的度是非常重要的 , 需
要加大保障 洼住房建设规 模 ; 同年 1 , 1月 出台了保障性住房政
策, 再次大力推行保 障l住房建设。 09 , 国出台了+项 以 生 20 年 我
扩大 内需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为 目标的宏观 调控政策 , 其
当前 ,我 国保障性住 房在运行 机制上实行 的是审批 核准 制, 但在 实践操作 中 , 这种 “ 申请——审批一
3 保 障性 住 房 建 设 标 准偏 高 , 构 不 合 理 , 应 总 量 严 重 、 结 供
不 足
我国从 1 9 9 8年起开始实施住房制度改革 ,现在 已大体上 形成由住房公积 金制度 、 经济适用房制度和廉租房制度三部分 构成的住房社会保障体 系。就武汉市来说 , 19 从 9 3年开始保障 性住房 建设 ,现已有近 1 5万户家庭住进 了经济适用房 , 万余 4 户低收入家庭享 受了廉租房保障 ,实 现了人均 月可支配收 入
完整的住房保 障体 系。
二 、 国保 障性 住 房 面 临 的 问题 我 1 住 房 保 障 法 制建 设 滞 后 , 障性 住 房 的相 关界 定 不 准确 、 保
保 障 性 住 房 建设 “ 民 区 ” 城 郊 化 等 问题 。 本 文 针 对 这 些 问 贫 和
题 , 出 了一 些 有 效 的 对 策 , 提 以促 进 我 国保 障 性 住 房 建 设 的 健

简述保障性住房常见问题

简述保障性住房常见问题

简述保障性住房常见问题1998年7月公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告了福利分房制度的终结和住房体制市场化改革的开始。

经过近30年的“房改”,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住房不仅成了居民的居住场所,也成了居民保值增值、抵御通货膨胀的良好投资品种。

但是,市场化取向的住房体制改革也使得房价上涨过快,尤其是房价上涨速度远远大于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长速度,低收入家庭只能“望房止步”。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不可能通过市场机制得到解决的,需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来实现。

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已经说明完全市场化改革是不可取的,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以商品房为主导以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和限价房为补充”的住房供给体制应该成为我国政策取向。

一、我国城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政府环节的问题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设的主导者是政府,政府的政策和资金、行动的支持对于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当前我国的大多数城市的城市保障性住房规划都存在着用地面积不足、资金不到位等的问题,这严重的影响到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政府的财政收入相对减少使保障性合住房这一改善民生的措施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

同时,在选择承建商的时候,某些地方政府存在着资格审查不严格的问题,而且保障对象部分错位,直接导致了保障性住房结构的不均衡、住房资源不够充裕等问题的出现,不但不能降低房地产业过热带来的风险,而且还给“小产权房”的出现和发展提供了空间。

2、居民收入审查形同虚设按政策规定,保障性住房只能出租或出售给中低收入的家庭,但在现实中,这一规定已经基本失去了意义。

不排除保障房还是解决了一批生活非常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但一些保障性住房被高收入家庭或已有一套或多套住房的家庭所租用或购买,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也是众多学者呼吁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原因。

房改改革的法律规定(3篇)

房改改革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前言住房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住房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住房困难。

为了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国政府于2003年发布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房改改革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明确。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房改改革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房改改革的法律依据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其中,关于住房问题,《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住宅权。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基本法律,于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该法对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登记等环节进行了规定,为房改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

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1999年4月3日由国务院发布,旨在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

该条例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取和使用等规定,为房改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

4.《国务院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文件,于2003年8月12日发布。

该文件明确了房改改革的目标、原则和政策措施,为房改改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房改改革的法律规定1.房改改革的目标《决定》明确指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制度,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2.房改改革的原则(1)坚持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加强政府调控,保障住房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2)坚持社会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既要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又要提高住房资源的利用效率。

(3)坚持政府主导与居民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引导和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同时鼓励居民积极参与。

房改发展历程及特点

房改发展历程及特点

房改发展历程及特点房改,指的是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对住房制度进行改革的过程。

改革前,我国住房制度主要由国家所有、单位分配的住房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共福利房制度构成,住房分配严重不均衡,居民住房权益得不到保障,房屋建设与居民需求相脱节等问题凸显。

房改发展历程中的第一阶段是在1988年到1998年之间的住房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特点:首先,取消了国家对职工住房的所有权,实现住房分配方式的多样化。

职工可以自由选择居住位置和住房类型。

其次,建立了住房表示权,居民可以通过购房、租房、住房改善等方式实现住房权益。

此外,在城市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房屋市场逐渐形成,住房交易制度开始建立。

第二阶段是在1998年到2010年之间的住房制度改革,主要特点是:首先,进一步推动了住房市场化改革,加快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大量的商品房项目涌现,房地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

其次,建立了住房金融体系,推出了住房按揭贷款等金融产品,提高了购房的便利性。

此外,城市房改试点也在这一阶段开始进行,改变了原先房屋建设按计划经济方式进行的现象。

第三阶段是在2010年以后的住房制度改革,主要特点包括:首先,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控制住房价格的上涨,防范住房泡沫的形成。

其次,促进了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推出了租赁住房补贴政策,鼓励租房人群选择租赁住房,缓解了住房供需矛盾。

此外,还推动了住房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加强了居民对住房权益的保障。

房改发展历程中,一方面解决了当时存在的住房问题,使广大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居民的住房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另一方面,房改也推动了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促进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房改还改变了居民的住房观念,从过去的“房子是福利”的观念转变为“住有所居,住有所选”的理念,使居民更加注重住房品质和舒适度。

房改发展历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房价上涨导致普通居民买房压力加大,低收入人群在住房改善方面依然面临较大的困难。

浅谈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有效实施。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不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每一个家庭都能住上安全、舒适的住房。

一、问题分析1. 资金不足: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目前政府的投入还无法满足需求。

由于资金来源单一,容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造成资金的不稳定性。

2. 建设速度慢:由于审批流程繁琐、施工周期长等原因,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缓慢,无法满足市民的需求。

3. 质量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为了赶工期或者降低成本,出现了建筑质量问题,影响了住房安全。

4. 管理方式落后:目前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方式还比较落后,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管理需求,导致管理效率较低,容易出现管理漏洞。

二、对策建议1. 加大资金投入:政府需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支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充足性和稳定性。

2. 简化审批手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审批流程,简化相关手续,提高建设效率,缩短建设周期,以更快地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

3. 加强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的建筑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检查,杜绝建筑质量问题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居住安全。

4. 推进信息化管理:将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信息化,整合现有的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加强数据分析和监督检查,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5. 推动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格局。

6. 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的保障性住房长效机制,加强政策扶持,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形成稳定的住房供给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住房问题。

三、结语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是解决城市住房问题的关键问题之一,现阶段我们需要在资金投入、审批手续、质量监管、管理方式、社会参与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不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历程回顾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历程回顾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历程回忆来源:新华网阅读要点提示:我国住房改革至今已取得一定成绩,也积累了不少矛盾。

回忆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历程及其政策调整轨迹,有助于了解我国宏观调控的政策走向,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提供积极的借鉴意义。

住房制度改革的四个阶段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

城镇居民的住房主要由所在单位解决,各级政府和单位统一按照国家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住房建设,住房建设资金的来源90%主要靠政府拨款,少量靠单位自筹。

住房建好后,单位以低租金分配给职工居住,住房成为一种福利。

应该说,这种制度模式在当时较低水平的消费层次上,较好地满足了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1958年到1977年的20年里,我国一直实行这一住房制度,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国政府坚持以发展生产为先,住房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逐年削减,因此,住房供给不足也不断显现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1978年邓小平提出了关于房改的问题,由此开启了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之路。

〔一〕1978年—1993年住房实物分配制度改革阶段由于福利分房制度逐渐暴露出的问题以及住房供给不足矛盾的突出,促使我国政府必须寻求解决途径。

1978年—1993年的15年是我国福利分房制度改革不断探索和发展的阶段,具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福利分房制度改革探索阶段〔1978-1985年〕。

在这一阶段里,我国政府进行了公房出售和补贴出售住房试点,为住房制度改革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尝试和创新,积累有益的经验。

197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解决住房问题的政策能不能宽一点的想法。

1979年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制定了关于用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的暂行方法,鼓励华侨、归侨和侨眷用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并且规定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自己,国家依法给予保护。

业内人士认为这个暂行规定是住房商品化的萌芽。

同年我国政府探索把住宅出售给职工,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选择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和西安五个城市进行增量住房向职工出售的试点,即进行政府统一建设,以土建成本价向居民出售。

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卢方方南京农业大学【摘要】实施住房保障制度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本文分析了我国保障性住房现状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些对策建议。

【关键词】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现状对策一、我国保障性住房现状与问题1998年,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全面停止福利分房,采取了住房分配货币化和市场化的彻底改革。

自此建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住房保障体系。

出台了“富人购买商品房,中低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房,最困难的居民享受政府补贴的廉租房”政策,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

近几年,中央和地方高度重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本着“适度、分层次、多形式保证”的原则,有步骤地对中低收入住房家庭实施住房保障,基本形成了廉租房实物配租、租房补贴、公房租金核减、经济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政策支撑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

10余年来,虽各级各地政府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更新政策、制定规划、加大投资力度,但终因一方面政策制度还存在严重缺陷、执行乏力,另一方面保障房需求远远大于供给,最终致使保障房的保障作用和功能大打折扣,“保障性住房的初衷彻底被扭曲”。

当前,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已无法回避,这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是:1.保障房建设力度不够。

政府对保障房建设的重视程度不高。

主要表现一是政府投入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二是政府投向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放量过少。

因此造成保障性住房的市场供应严重不足,特别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建设无法满足众多特别困难的家庭需要。

1997-2008年,尽管经济适用房投资总额从185.5亿元增加到982.6亿元,增长了429%,但其占城市住房投资比例却从12%下降到4.45%。

1998-2007年,经济适用房销售面积虽然从1700万平方米增加到3500万平方米,但从2001年开始,经济适用房的销售面积从绝对额上确是下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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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的进一步改革
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是指国家为了解决居民住房困难问题,保障居民基本住房权利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保障性住房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改革。

进一步改革保障性住房制度,是实现居民住房安全和居住品质提升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就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改革方向和路径进行探讨。

一、加强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
保障性住房制度是政府为了解决住房困难而采取的一种积极的社会政策。

在改革保障性住房制度方面,应加强政府主导作用,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建立区域和城乡统筹的保障性住房体系。

也要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住房问题。

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相辅相成,可以更好地满足居民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二、健全住房金融体系
住房金融是支撑保障性住房制度的重要基础。

在改革中要进一步完善住房金融体系,降低住房金融利率,提高住房贷款可负担性,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鼓励多渠道融资和多元化住房金融产品的开发,为居民提供更多的住房金融支持。

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保障性住房制度的重要环节。

在改革中应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的供给质量和数量。

要通过多种建设途径,包括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和社会力量协助等方式,尽快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完善住房保障标准
在改革中完善住房保障标准是十分重要的。

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保障标准,根据不同城市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区域差异化设置,合理划分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五、加强住房供应与需求匹配
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改革还需要加强住房供应与需求的匹配。

在住房建设和配置中要更加注重住房供需的平衡,通过市场化手段提高住房供给效率,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

六、强化住房保障管理和监管
在改革中,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督导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执行效果。

七、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口涌入城市,住房租赁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在改革中要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提供多层次的租赁住房供给,并鼓励发展专业化
的住房租赁机构,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八、推动住房制度改革与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等政策的协调配套
住房制度改革是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一环,必须与城镇化政策、新型城镇化政策等协
调配套。

在改革中应重视住房与城镇化发展的协同性,推动住房制度改革与城镇化发展政
策的有机衔接,使住房问题和城镇化发展相互促进。

在实际改革中,以上提出的改革方向和路径只是一个粗糙的框架,具体的改革措施还
需要综合考虑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住房问题的实际情况。

在保障性住房制度的
改革中,也需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凝聚共识,形成改革的合力。

只有这样,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才能更好地适应城镇化进程和居民住房需求的变化,
更好地实现保障住房权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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