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渠道运行管理规程
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高地下水位对渠道运行管理的影响

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高地下水位对渠道运行管理的影响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是中国目前最大的水利工程之一,它的建设对解决华北地区严重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总干渠作为整个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体,其运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水源调配起着关键作用。
在总干渠的运行管理中,高地下水位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对渠道的稳定运行和周边环境的生态保护都有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从高地下水位对总干渠运行管理的影响进行探讨。
首先,高地下水位对总干渠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影响渠道的稳定性:高地下水位可能会导致总干渠周围土壤的松软和不稳定,从而影响渠道的稳定性。
特别是在地质条件较差的地区,高地下水位可能会引发地质灾害,如滑坡、塌陷等,给渠道的安全性带来一定的威胁。
2.影响渠道的防渗性能:总干渠作为输水渠道,其防渗性能对保证输水效率和水质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高地下水位会增加地下水与渠道之间的水头压力差,可能导致渠道内部的结构破损和渗漏现象的发生,降低渠道的防渗性能,影响运行管理的效果。
3.影响周边环境生态:高地下水位可能导致周边地表水位的上升,影响周边的生态环境。
如果未能有效控制高地下水位,可能会引发地表水位的升高,导致湿地消失、植被枯死等现象,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由于以上影响,高地下水位对总干渠的运行管理提出了一定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来降低高地下水位对总干渠的影响:1.强化渠道的稳定性加固工程:对于处于高地下水位区域的总干渠,应当采取加固措施,增强其稳定性。
可以采用灌浆、加固岩层、设置支护措施等方式,提高渠道的抗压能力和稳定性。
2.加强渠道的防渗工程:为了降低高地下水位对总干渠的防渗性能的影响,可以采取提高渠道防渗材料质量、增加防渗层厚度、加固渠道结构等措施,提高总干渠的抗渗能力。
3.控制地下水位,维持周边环境生态平衡:为了避免高地下水位对周边环境生态造成不利影响,可以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方法,如进行抽水井排水、灌溉调节等方式,维持周边环境的水文平衡和生态平衡。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安全监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安全监测工作有序,掌握工程运行性态,保障工程安全, 根据安全监测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特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仪器安全监测相关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测是指为监视工程安全,掌握工程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工程安全隐患,所开展的现场检查和仪器监测。
第四条安全监测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环境量监测、变形监测、渗流监测、应力应变监测、专项监测以及监测资料整编与分析等。
第五条安全监测应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确保监测工作规范、监测成果可靠、资料整编及时、资料分析到位第六条安全监测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
第七条内观观测数据采集由现地管理处负责实施,外部变形观测数据采集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队伍实施, 观测数据分析委托安全监测咨询单位实施。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八条科技管理部为安全监测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安全监测管理体系运转,安全监测技术管理,安全监测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第九条分局负责所辖工程的安全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监测施工合同验收,安全监测发现问题的整改,应急安全监测组织管理,负责规范安全监测行为,配合中线建管局安全监测管理相关工作。
第十条现地管理处负责现场安全监测管理,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内观观测数据采集和初步判断,负责安全监测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外观观测承担单位负责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要求开展外部变形观测数据采集和初步分析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咨询单位负责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要求开展观测数据分析、异常监测数据调查处理、编写安全监测月报和年报等工作。
第三章技术管理第十三条分局、现地管理处应成立安全监测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区域内安全监测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工程技术知识和安全监测专业知识,熟悉所负责区域工程特性和安全监测设施情况,经过专业培训,并保持相对固定。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试行)2010-01-21发布 2010-01-21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验收管理体系及各方职责 (2)第三章验收工作方案各计划 (7)第四章施工合同验收的组织与管理 (8)第五章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的准备工作 (9)第六章遗留问题及处理与工程移交 (10)第七章验收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11)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12)第九章附则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南水北调”,下同)有关验收规定,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管理工作,明确验收职责,规范工程验收行为,提高验收工作质量,做好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相关准备工作,依据《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南水北调工和验收工作导则》、国家及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分为施工合同验收和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施工合同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验收。
其他验收包括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设的阶段验收等。
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包括设计单元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单项(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南水北调办和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有关专项验收、南水北调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律、规章,南水北调办、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用相关的工程变更,施工图纸、技术要求、技术说明书和施工合同等。
第四条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的建设项目具备施工合同验收条件时,相应的责任单位及时组织验收,相应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提供出验收申请,验收组织单位及时组织验收。
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准备工作按有关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要求移交其他行业部门管理使用的工程(跨渠桥梁、灌溉渡槽等)和内部管理使用的供电、消防等工程、其验收工作应执行相关行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02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七条变更应遵循“处理及时、程序规范、论证科学、审批严格、责任明确”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变更由省南水北调局和现场建设管理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变更的范围与内容包括:
(一)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二)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
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三)负责本处室科研课题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签订后送合同主管部门备案。
财务处
(一)负责与财务和经济管理有关的咨询服务合同的谈判、签订和履行;
(二)参与对各类合同潜在签约方资信的审查和合同商务谈判;
(三)负责对各类合同支付、结算、担保、税收、违约金及经济赔偿等条款的审查;
(四)负责合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和其他合同保函的审查、接受和退还;
经济发展处
经济发展处、规划处
财务处、综合处
四
监理、监测合同
1
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处
工程处、规划处、现场建设管理单位
财务处、综合处
2
征地拆迁安置监督评估合同
经济发展处
经济发展处、规划处、现场建设管理单位
财务处、综合处
3
监测合同
工程处
工程处、规划处、现场建设管理单位
财务处、综合处
五
科研、咨询及技术服务合同
1
第三章 合同分类
第八条合同依据工程项目、合同内容进行分类。
第九条合同实行“统一编码、号码唯一”,由省南水北调局合同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编码管理。合同号码具体格式如下:HBNSBD-××(工程代码)××(分类代码)-××(年份)-××(序号)。
(一)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代码:
兴隆枢纽工程――――XL
引江济汉工程――――YJ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穿跨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穿跨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12.10•【文号】办南调〔2020〕259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穿跨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办南调〔2020〕259号为加强穿跨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等法规,我部制定了《穿跨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穿跨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穿跨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穿跨邻接项目是指在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以下简称中线干线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穿越、跨越、邻接中线干线工程的桥梁、公路、铁路、地铁、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
本办法所称工程安全,包括中线干线工程设施安全、水质安全和调水运行安全。
第三条穿跨邻接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和运行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同时应符合中线干线工程管理单位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
第四条中线干线工程管理单位是履行穿跨邻接项目全过程管理职责的责任单位。
第五条水利部及中线干线工程沿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监督管理单位,按照管理职责权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第六条对穿跨邻接项目管理行为的监管分为监督管理单位对中线干线工程管理单位的监管,以及上一级监督管理单位对下一级监督管理单位的监管。
第二章职责第七条水利部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指导实施穿跨邻接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南水北调工程安全实施细则

目录1 安全监理依据 (1)2 安全监理目标 (1)3 安全监理保证体系 (1)4 安全监理职责 (2)4.1总监、副总监职责 (2)4.2安全监理职责 (2)4.3专业监理职责 (2)4.4监理员职责 (3)5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3)6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7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4)8 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5)8.1施工用电安全监理要点 (5)8.2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监理要点 (6)8.3防火防爆安全监理要点 (7)8.4爆破作业安全监理要点 (8)8.5土石方作业安全监理要点 (9)8.6起重吊装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1)8.7高处作业安全监理要点 (11)8.8基坑支护与降水作业安全监理要点 (13)8.9预应力张拉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4)8.10钻孔灌注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5)8.11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15)8.12模板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16)8.13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安全监理要点 (17)8.14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8)8.15季节性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9)8.16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监理要点 (19)9 安全资料的规范化要求 (21)9.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资料 (21)9.2施工阶段的安全资料 (23)10 附表 (26)1 安全监理依据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
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和要求。
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监理合同文件。
2 安全监理目标(1)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2)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3)杜绝重大火灾事故;(4)杜绝特大交通事故;(5)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
3 安全监理保证体系根据合同要求,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一期鹤壁段工程监理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符博慈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监理体系,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柳芳旭,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
组织机构成员如下:组长:符博慈副组长:王显峰魏杰孙鸿鹰组员:母桂忠柳芳旭张进福谢启东綦笔甲白丽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图4 安全监理职责4.1总监、副总监职责①对所有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②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③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④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各类报告和通知;⑤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⑥审批各类特种设备的拆装报审表和验收核查表;⑦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渠道开挖排水方案文档

资料共享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陶岔~沙河南(委托建管项目)方城段第三施工标段合同编号:HNJ-2010/FC/SG-003渠道降排水施工方案批准:审核:编制: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方城段三标项目部二〇一一年六月资料共享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编制依据 (1)三、施工排水目的 (1)四、降排水方法 (2)五、施工进度计划 (5)六、资源配置 (6)七、安全环保 (6)渠道开挖排水方案1、工程概况方城段三标是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方城段(陶岔~沙河南)的组成部分,本标段起始于南阳盆地的东北部边缘地区东赵河左岸平原桩号138+551,沿伏牛山脉南麓山前岗丘地带及山前倾斜平原,过马岗至清河右岸与马岗的交汇部位为145+651,区段地貌形态以低矮的垄岗与河谷平原交替分布为特征。
该区段南段穿越南阳盆地北部边缘,工程区地形平坦,地面高程为136~143,略起伏。
方城段三标总干渠多为半挖半填段,少量全挖方段;该区段最大挖深11.5m,设计流量为330m3/s,加大流量为400m3/s。
渠道过水断面呈梯形状,设计底宽为18.5m~20.0m,渠底高程131.19m~130.89m,渠道内一级边坡坡比为1:2.5~1:2.25,堤顶宽5m,设计纵坡为1/25000。
方城段第三标段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设计桩号138+551~1455+651,本标段包括:3座左岸排水建筑物,2座渠渠交叉建筑物,3座公路桥,3座生产桥,总干渠长7.1km。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干线工程为Ⅰ等工程,输水建筑物为Ⅰ级建筑物。
2、编制依据1.1 合同文件;1.2施工总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1.3总体施工组织设计1.4施工相关图纸(总平面图、纵横断面图、渠道开挖图);1.5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及规程:(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1994;(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3)《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3、施工排水目的通过排水保证主干渠土石方开挖、土方填筑、结构物施工、混凝土浇筑等干处施工,方便设备和人员施工作业。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渠道膨胀岩处理施工技术要求

南 水 北 调 中 线 干 线 工 程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渠道膨胀岩处理施工技术要求( NSBD-ZXJ-2-02)南水北调中线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印发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前 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全长1241.2km,渠线穿越膨胀土(岩)地层累计长度约340km,其中,膨胀岩渠段长 169.7km。
膨胀岩因其特殊的工程特性,易造成渠坡失稳,对工程的安全运行影响很大,而且其处理难度、处理的工程量和投资也较大,因此,膨胀岩的处理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技术问题之一。
2006年以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河海大学、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监管中心等单位联合攻关,在南阳和新乡开展了大规模现场原型试验,通过渠道实体工程的施工,总结了膨胀岩地段渠坡开挖、处理层施工以及渠坡衬砌施工全过程的关键技术,研究并验证了不同处理方案的效果和适用性,提出了渠坡防护、渠道开挖以及处理层施工的成套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膨胀岩渠道建设提供了支撑和依据。
根据上述研究成果,由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河海大学等课题研究单位编制了本施工技术要求,目的在于指导和规范膨胀岩渠道的设计和施工过程,并供相关单位在工程管理中参考应用。
本技术要求由编制单位负责解释。
印发单位: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编制单位: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河海大学主要审核人:曹为民 程展林 程德虎 朱太山 庞 敏 饶锡保 曹会彬主要编写人:龚壁卫 高 英 李 静 刘 鸣 赵廷华 温世亿 刘 军 姚 雄 程永辉 刘斯宏袁俊平 水 淼 邹荣华 谭峰屹 白福青 苏 霞 冯光亮 邹志悝 杨秋贵 李东森目录1 总则...........................................................................................................- 1 -1.1 编制依据..........................................................- 1 -1.2 适用范围..........................................................- 2 -1.3 一般规定..........................................................- 2 -2 渠段膨胀岩膨胀等级鉴定及处理措施现场调整.....................................................- 4 -2.1 渠道岩性及膨胀等级复核............................................- 4 -2.1.1 膨胀岩(土)等级划分依据...................................- 4 -2.1.2 膨胀等级现场快速判别.........................................- 4 -1)现场膨胀岩膨胀性初判...........................................- 5 -2)现场电导率辅助判别.............................................- 6 -3)自由膨胀率试验详判.............................................- 6 -2.2 渠道处理方案调整..................................................- 6 -3 换填及开挖利用土料复核................................................................................- 8 -3.1 料源规定..........................................................- 8 -3.2 换填土料、开挖利用料复核..........................................- 8 -3.3 取样..............................................................- 8 -3.4 指标的确定........................................................- 9 -3.5 参数指标的采用....................................................- 9 -4 膨胀岩开挖技术要求....................................................................................- 10 -4.1 排(降)水工程处理措施...........................................- 10 -4.2 开挖及防护技术要求...............................................- 11 -4.2.1 保护层开挖................................................- 11 -4.2.2 开挖边坡及建基面的防护....................................- 11 -4.2.3 土方开挖质量检查和验收....................................- 12 -5 膨胀岩换填施工技术要求..............................................................................- 14 -5.1 非膨胀土换填施工.................................................- 14 -5.1.1 一般要求..................................................- 14 -5.1.2 施工机具..................................................- 14 -5.1.3 施工工序..................................................- 14 -5.1.4 施工质量控制..............................................- 15 -5.1.5 施工质量检测方法..........................................- 16 -5.2 土工格栅加筋换填施工.............................................- 16 -5.2.1 一般要求..................................................- 16 -5.2.2 土工格栅铺设、碾压要求....................................- 18 -5.2.3 质量检测..................................................- 19 -5.3 土工袋处理层施工技术要求.........................................- 22 -5.3.1 一般要求..................................................- 22 -5.3.2 土工袋材料技术要求........................................- 22 -5.3.3 土工袋填料及装填要求......................................- 22 -5.3.4 土工袋处理层施工..........................................- 23 -5.3.5 质量检测..................................................- 24 -6 膨胀岩护坡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25 -6.1 浆砌石工程.......................................................- 25 -6.1.1 施工材料及技术指标........................................- 25 -6.1.2 施工流程..................................................- 25 -6.2 混凝土框格施工...................................................- 26 -6.2.1 施工材料及技术指标........................................- 26 -6.2.2 施工机具..................................................- 26 -6.2.3 施工流程..................................................- 26 -6.3 植草及植喷工程施工...............................................- 26 -6. 3.1 施工材料及技术指标.......................................- 26 -6. 3. 2 施工机具................................................- 26 -6. 3.3 施工工序.................................................- 27 -6. 3.4 施工要点.................................................- 27 -7 排水沟及路缘石施工技术要求........................................................................- 28 -7.1 排水沟施工.......................................................- 28 -7.2 路缘石施工.......................................................- 28 -8 施工期滑坡处理技术要求..............................................................................- 30 -8.1 滑坡预警.........................................................- 30 -8.2 滑坡体防护.......................................................- 30 -8.3 滑坡勘探技术要求.................................................- 31 -8.4 滑坡治理原则.....................................................- 31 -9 施工期安全监测技术要求..............................................................................- 33 -1 总则1.1 编制依据本施工技术要求依据现行国家、水利水电工程的有关规程、规范,并结合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新乡、南阳膨胀岩(土)试验段的试验成果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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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渠道运行管理规程1总则l.1 为规范穿黄河工程渠逍运行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工程设计功能,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穿黄河工程渠道的运行管理活动。
1.3 本细则为穿黄河工程管理处规范渠道运行管理的行为标准,也可以作为对渠道运行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和评价的参考依据。
1.4 渠道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可靠、管理科学、经济合理的原则,统筹利用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工程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1.5 穿黄河工程渠道既具有公益性功能,又具有经营性功能。
公益性功能维持应体现政府职责,经菅性功能维持应依靠市场行为统筹。
1.6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穿黄河工程的渠道,为渠道运行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1.7 渠道运行管理活动除执行本细则外,还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淮、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1.8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水建管[2008]187号)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水办(2004 )3O7号)——《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期完工项目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办法》(国调办建管[2008])173号)——《水闸技术管理规程》 (SL75-94)——《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18-004)——《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171-96)——《南水北调渠道运行管理规程》(nsbd15-2012)2术语2.1 渠道运行管理活动为充分发挥穿黄河工程渠道的综合功能和综合效益而实施的组织、计划、执行、管理等工作总称。
渠道运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水量调度、水质保障、维修养护、技术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等。
2.2 渠道指南水北调工程中具有自由水面的输水人工水道、与之连接的各类输水渠系建筑物和附属设施总称。
2.3 渠系建筑物指与渠道输水和调度运用相关的闸站(不含提水梯级泵站)、倒虹吸、输水箱涵、管道、渡槽、隧洞、拦污设备以及泄排设施等建筑物总称。
2.4 交水断面指南水北调工程渠道中在管理关键节点或重要输水断面设置的、进行交水计量和水质监测的控制性断面。
2.5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为组织实施渠道运行管理活动,保障渠道安全和综合功能发挥而成立的管理机构。
本规程所指渠道运行管理单位涵盖渠道运行管理机构的各个层级。
2.6 渠道运行管理制度为满足渠道运行管理目标要求和其他相关需要而建立的、符合渠道运行管理活动规律的规定、章程和办法。
2.7 渠道运行管理信息反映渠道运行管理活动的各种信息。
渠道运行管理信息可包括制度规章、调度运行、工程维护、控制、监测、内外沟通与协商、考核和评价等。
信息媒介可以采用纸质、电子、音像等形式。
2.8 管养分离指将冂常的工程管理运行和维修养护职能分开,明确工作职责,分别曲运行管理单位和养护单位实施的一种管理陕式。
如渠道的维修养护、绿化、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方面,宜利用社会资源采用外包服务形式,实行合同管理。
2.9 待运行阶段指南水北调各设计单元工程完工后到全线通水前的运行管理阶段。
2.10 渠道设计加大水位指渠道设计加大流量所对应的水位。
3 基本要求3.1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按照工程性质、目标、任务以及工程隶属关系,分析管理需求,确定管理模式、方法和措施,分解落实管理职责。
3.2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科学组织目标实现所需的各项渠道运行管理活动。
主要内容包括:(1)确定渠道运行管理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活动顺序;(2)确定渠道运行管理活动实施的方法和步骤;(3)确定适宣的方法和揞施,用于检查、分析和改进渠道运行管理活动及其结果。
3.3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
运行管理制度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1)行政管理类制度;(2)技术管理类制度;(3)输水管理类制度;(4)维护管理类制度;(5)经营管理类制度。
3.4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科学统筹工程、水土以及人员、技术、信息、资金、设施设备等各种资源,保障渠道运行安全、高效,发挥最大效益。
3.5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检查监督和考核机制,确倮渠道运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4 组织机构与职责4.1 一般要求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以精简高效为原则,合理设置机构和人员岗位,减少机构层次和非生产人员。
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力量,推行管养分离的管理模式。
4.2 组织机构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渠道运行管理的需要,明确渠道运行管理的组织机构的类型、管理层次,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和岗位,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
4.3 职责与权限(1)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组织机构变化和职责调整等重大且宜公开的信息。
(3)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内、外部沟通制度,明确内、外部沟通的原则、形式、方法和职责。
4.4 人员管理4 .4.1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人才规划,按照渠道运行不同阶段目标任务要求和各岗位相适应的任职条件配备工作人员。
人员配备主要条件包括:(1)专业技能Ⅱ(2)所接受的培训及所取得的岗位资格;(3)教育、文化程度和岗位意识:(4)工作经历。
4.4.2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规定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频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人员管理的重要依据。
4.4.3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分析谋划渠道运行管理的培训需求,制定人才培训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好职工培训,注重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5 社会化队伍管理4.5.1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使用社会化管理队伍时,应明确社会化管理的范围、内容、要求、管理服务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4.5.2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按规定的管理服务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根据社会化管理内容,择优选择社会化管理队伍。
对社会化管理队伍的评价内容-般包括:(1) 经营合法性证明;(2) 专业能力,(3) 人员结构和素质;(4) 类似工程管理业绩和信誉;(5) 其他(如必要的设施设备、经营状况等)。
4. 5.3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依法与选定的社会化管理队伍签订管理合同,并依据管理合同对其履约情况迸行检查、考核和评价。
5 渠道输水管理5.1 水量调度管理5.1.1 水量调度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经济、科学的原则,确保完成输水目标。
5.1.2 渠道水量调度的基本依据是上级指令和供用水合同,渠道水量调度实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月水量调度方案利实时调度指令相结合的调度方式。
5.1.3 渠道水量调度应满足水质标准的要求,南水北调工程渠道水体水质在调水期内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5.1.4 渠道水量调度应满足本渠段区间用水,并保证向下一渠段供水的要求。
5.1.5 渠道输水前应制定水量调度技术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1)选取控制性建筑物,划分渠段调度单元,确定控制方式和运用原则;(2)水量调度管理(以各节点流量过程线控制):渠段的首、末端流量过程,控制性节点流量过程,口门分水量过程,沿程各节点控制水位和水面线控制,水量、水质监测方案;(3) 工程非常运用和典型工况控制,冰期输水控制。
5.2 渠道控制运用5.2.1 渠道控制运用(1)正常输水控制1) 正常输水期间,水位不宜超过设计水位,紧急状态下水位不直超过渠道设计加大水位.渠道水位下降速率应确保渠道安全。
其控制指标应参照设计要求和实际运行经验确定。
2)渠道衬砌板下的地下水位预计超过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采取强排或者渠道充水等措施,确保衬砌板不受扬压力破坏。
具备试验条件的情况下,渠道扬压力控制指标由试验确定。
3)渠道输水流量变化过大时,应分次进行调节,以免大流量调节造成渠道水位剧烈变化。
4)渠道输水时应考虑暴雨等因素影响造成水量的突发性变化,保持渠道运行水位稳定。
(2)冰期输水控制1) 冰期调度运行,分为产冰期、冰盖输水期、触冰期。
冰期输水要求控制水位变幅,输水流量应相对稳定。
2) 产冰期应减小流速,控制冰盖在渠道蔺水位形成;形成冰盖后,增减输水流量应考虑控制水位变幅,以保持冰盖完整。
3) 应考虑产冰、融冰水量对输水流量的影呐,适当增减各渠段输水流量,以保持渠道水位稳定。
4) 适时启用碎冰、捞冰设备和排冰设施,保障冰期输水安全.(3)停止输水1) 正常停水正常停水时,应逐级控制或合理分级调减渠道的流量,严格控制渠道水位降落速度,防止渠堤滑坡。
对于高地下水位渠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渠道被扬压力破坏。
2) 事故停水事故停水主要是指渠道发生溃堤、输水阻塞、人员车辆入渠、水质污染等造成的非正常停水,应根据事故性质编制应急预案,按照预窠实施应急调度。
5.2.2 渠系建筑物的控制运用(1)闸站1) 过闸水流应平稳,避免发生集中水流、折冲水流、回流、涡流等不良流态。
2) 闸门开度调节量较大时,应分次调节,以免大流量调节造成渠道水位大幅变化;避免闸门停留在振动区域内。
(2)倒虹吸1) 充水初期应防止大流量贯通而引起高速掺气水流。
2) 应控制好倒虹吸进出冂间门,避免进气引起振动。
(3)无压输水箱涵与隧洞水流通道内水面以上的诤空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严格控制箱涵及隧洞下游控制闸流量调节幅度,避免调节幅度过大,造成水位大幅振荡,导致产生明满交替流,引起负压、水击现象。
(4)渡槽输水期间,应注意控制渡槽下游临近控制闸,避免调节幅度过大,造成渡槽水位大幅振荡.(5)有压输水箱涵与输水管道应满足水锤、负压防护的要求。
(6)拦污设备l) 清污机、拦污栅、拦污索等输水期间应由专人负责运行。
2) 单独装设的拦污栅在冰期宜退出运行或增加融冰、捞冰设施,防止发生冰塞事故。
(7)泄排设施1)泄排设施的运用由渠道运行管理单位按照上级批准或备案的泄排方案执行,并提前通知泄排水通道的主管单位。
2) 泄排水通道的主管单位应负责泄排通道的安全管理,保障其安全运行.5.3 自动化调度系统管理5.3.1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充分利用自动化调度系统,加强科学运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5.3.2 自动化调度系统运行的一般要求:(1)保证系统设备的完好和实体环境符合要求;(2)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包括数据采集、存储、调用准确、完整,控制指令执行准确,通信畅通,操作系统及软件运行正常等;(3)保证信息的安全,从技术和管理角度防止泄密、病毒入侵、非法操作等。
5.3.3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编制自动化调度管理规程,其主要内容包括:(1)根据运行管理要求合理设置调度分级,确定各级监控权限:(2)确定监控原则和监控方式,明确远程控制和现地控制的优先级关系;(3)信息采集、传输、存储与处理;(4)系统运行与控制;(5)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6)系统纠错、优化和运行评价机制。
5.3.4 自动化调度系统应由专人或专业代维队伍负责维护。
6.渠道安全监测与水文、水质监测6.1 渠道安全监测6.1.1 渠道安全监测重点布设部位(1)地下水位高,易造成扬压力破坏的渠段;(2)挖深超过BOm,填方超过10m的渠段;(3)中、强膨胀土渠段;(4)中等以上湿陷性黄土类渠段;(5)饱和砂土类渠段;(6)粉细砂填筑渠段:(7)煤矿采空区渠段;(8)易发生冻胀破坏的渠段:(9)下方有穿渠建筑物的渠段;(lO)其他特殊渠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