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租赁相关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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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租赁与短期租赁的区别及适用场景

长期租赁与短期租赁的区别及适用场景

长期租赁与短期租赁的区别及适用场景在房屋租赁、车辆租赁、设备租赁等领域,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是两个常见的租赁方式。

本文将分别介绍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的定义、特点以及适用场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选择适合自己的租赁方式。

一、长期租赁的定义和特点长期租赁是指租赁一段较长时间的协议,一般时间跨度为一年以上。

在长期租赁中,租赁双方通常会签订正式的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长期租赁具有以下特点:1. 稳定性:长期租赁通常是为了满足较长时间的需求,租赁双方会在合同中约定长期稳定的租赁期限,从而提供了稳定性保障。

2. 固定成本:长期租赁的租金通常会相对较低,并且在签订合同后就确定了,租赁方可以根据长期预算进行经营和管理。

3. 物业维护责任:长期租赁中,物业的维护责任通常由租赁方承担,租赁期内的维修和保养费用由租赁方负责,以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

二、短期租赁的定义和特点短期租赁是指租赁一段较短时间的协议,一般时间跨度为数天至数个月。

短期租赁通常以灵活性和便利性为特点:1. 灵活性:短期租赁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租赁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时间段,没有长期承诺的限制。

2. 临时需求满足:短期租赁通常用于短期的临时需求,例如旅游用车、商务差旅住宿等。

租赁方可以根据具体需求选择短期租赁服务。

3. 高额租金:由于短期租赁的灵活性和便利性,租金通常较高,相对于长期租赁来说,每日或每月的租金费用会更高。

三、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的适用场景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具有不同的适用场景,根据具体需求的不同,选择合适的租赁方式是非常重要的。

1. 长期租赁的适用场景:长期租赁适用于有长期稳定需求的场景,例如企业租赁办公场所、长期工作地住宿、持久设备的租赁等。

长期租赁对于租赁方来说,能够获得更加稳定和可靠的资源,提供长期经营和管理的基础。

2. 短期租赁的适用场景:短期租赁适用于短期的临时需求,例如旅游用车、短期商务出差住宿、临时工程设备需求等。

短期租赁能够为租赁方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并且不需要长时间的承诺。

文化用品租赁

文化用品租赁

文化用品租赁文化用品租赁是一种越来越受欢迎的商业模式,它为人们提供了一种便捷灵活的方式来享受文化艺术产品。

本文将探讨文化用品租赁的定义、发展趋势以及其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

一、文化用品租赁的定义文化用品租赁是指通过租赁公司或平台,借助线上线下渠道,提供各种文化艺术用品的租赁服务。

这些文化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书籍、音乐、电影、艺术品、乐器等。

租户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心仪的文化用品,并按照一定的租赁费用和时间周期进行租赁。

二、文化用品租赁的发展趋势1. 方便快捷:文化用品租赁通过线上平台提供服务,用户只需在手机上操作即可完成租赁过程,省去了传统购买的繁琐流程。

2. 资源共享:租赁模式可以有效利用文化用品资源,实现共享经济的理念,减少浪费和资源消耗。

3. 多样选择:文化用品租赁平台通常拥有大量的文化产品资源,用户可以从中选择多样化的文化用品,以满足个性化需求。

4. 持续更新:租赁平台会不断更新其文化产品库,使用户能够及时获取到最新的文化艺术作品。

5. 低碳环保:文化用品租赁可以降低个人购买和拥有物品的数量,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三、文化用品租赁对个人的影响1. 节省开支:租赁文化用品相比购买可以更为经济,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支付相应的租赁费用,降低了个人的经济负担。

2. 拓宽视野:通过租赁文化用品,个人可以接触到更多不同类型的文化艺术作品,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和审美眼界。

3. 灵活切换:租赁模式使个人能够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在不同的时间段内选择不同的文化用品,灵活而多样。

四、文化用品租赁对社会的影响1. 促进文化传承:文化用品租赁为人们提供了便捷的文化艺术资源,有助于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2. 引导消费理念:文化用品租赁通过倡导分享和共享的消费理念,引导人们更加理性和环保地对待购物与消费。

3. 刺激创作活力:租赁市场的兴起为文化艺术创作者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市场,刺激创作活力,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4. 促进社区互动:文化用品租赁平台通常与社区合作,通过线下活动、租赁点等方式,促进社区居民的互动和交流。

融资租赁概念

融资租赁概念

融资租赁概念
融资租赁是一种商业信贷方式,公司将现代化、高价值的固定资产租
赁给企业客户,租期较长,并结合财务方案为企业客户提供资金周转、降低税负优惠等服务。

下面具体来介绍融资租赁的概念及其特点。

一、融资租赁的定义
融资租赁是指一方(融资租赁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出租给第二方
(租赁企业),并以所出租的资产同时作为抵押品,为第二方提供资
金支持的金融服务方式。

二、融资租赁的特点
1.资产租期较长:商业租户通常需要一段时间才能从租赁资产中获得收益,因此融资租赁期通常为2年以上,甚至可以达到10年。

2.风险共担:租赁方需对所租赁物进行投资,一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资产价值的严重损失,损失将由租赁方和货主共同承担。

3.租金计算复杂:由于租赁物价格高昂、租赁期较长,加之需要考虑利息、保险及其它各种费用,因此其租金计算相较于传统的租赁方式较
为复杂。

4.税负优惠:融资租赁可以享受税负的优惠政策,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很大帮助。

三、融资租赁的优点
1.投资租赁额度更大:融资租赁企业需要的投资额度通常较大,融资租赁可以给企业提供更多的财务支持。

2.降低财务风险:融资租赁可以降低企业负债风险,合理规划资金结构,优化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和规模。

3.提高固定资产负载率:通过对企业固定资产的优化调配和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4.灵活性高:融资租赁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情况,提供个性化、灵活的融资方案,避免了企业购置资产时出现的“挑战未知”的尴尬局面。

总之,融资租赁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融资手段,为企业提供多种财务支持,其特点和优点也是企业获得融资的一种选择。

融资租赁与租赁融资有何不同

融资租赁与租赁融资有何不同

融资租赁与租赁融资有何不同融资租赁和租赁融资是两个在商业领域中常被提及的概念。

虽然它们都与租赁有关,但在实质和应用方面存在一些关键的区别。

本文将探讨融资租赁和租赁融资的不同之处。

一、定义和目的融资租赁是指租赁一种资产,由出租者持有该资产的所有权,出租给承租者使用。

融资租赁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承租人获得使用资产所需的资金,并提供灵活的支付方式。

租赁融资是指通过向租赁方承租资产来获得资金进行融资的过程。

它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使用资产所需的资金,并通过租赁资产的收入来还款。

二、资产归属权在融资租赁中,资产的所有权一般归属于出租方,而承租方只是使用该资产。

只有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才能选择购买该资产。

而在租赁融资中,资产的所有权一般归属于租赁方。

租赁方向承租方提供资金,承租方使用该资金来租赁资产。

租赁方拥有资产的所有权,并在租赁期间获得租金收入。

三、会计处理融资租赁和租赁融资在会计处理上也存在差异。

对于融资租赁,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租赁合同需被分类为金融租赁或经营租赁。

对于金融租赁,承租方需要将租赁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并承担资产负债表上的相关负债。

而经营租赁则只需根据租赁期间计入租赁付款。

而租赁融资通常被视为一种负债融资,租赁付款需要根据租赁合同计入财务报表中。

四、税务影响税务影响也是融资租赁和租赁融资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

在融资租赁中,由于资产不属于承租方所有,因此租金支出可以作为税务减免的一部分。

同时,出租方可以从租金中获得税务优惠。

而在租赁融资中,租金支出通常无法作为税务减免的一部分。

租赁方也需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纳税金额。

五、风险和责任融资租赁和租赁融资在风险和责任方面也存在差异。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方通常对资产的管理和维护负有责任。

这意味着在资产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出租方需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而在租赁融资中,责任主要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方只需要提供资金,并不承担资产的使用风险和维护责任。

租赁厂房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租赁厂房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租赁厂房是指厂房所有权人将厂房出租给他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在我国,租赁厂房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涉及到合同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多个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租赁厂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梳理。

二、租赁厂房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租赁厂房法律关系的基础性法律,规定了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成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规定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等基本制度,对租赁厂房的物权关系进行了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的征收、征用、划拨、出让、转让、抵押等制度,对租赁厂房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登记等制度,对租赁厂房的房地产交易进行了规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等进行了规定。

三、租赁厂房的法律规定1.租赁合同(1)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内容:①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②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规格、质量等;③租赁期限;④租金及支付方式;⑤租赁物的交付时间和方式;⑥租赁物的维修、保养责任;⑦违约责任;⑧争议解决方式;⑨其他约定。

(2)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要求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

2.租赁物的权利义务(1)出租人权利:①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②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③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④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租赁物。

(2)出租人义务:①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的质量,确保其符合约定的用途;②出租人应当将租赁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明确告知承租人;③出租人应当配合承租人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

买卖与租赁的区别及适用

买卖与租赁的区别及适用

买卖与租赁的区别及适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涉及到买卖和租赁这两个概念。

无论是买房、卖车,还是租房、租车,都会涉及到这两个不同的交易方式。

本文将探讨买卖和租赁的区别,并说明它们的适用场景。

一、买卖的定义和特点买卖是指买方出一定的货币或其他等价物,卖方将所拥有的商品、服务或权益转让给买方的一种交易行为。

买卖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方式之一,具有以下特点:1.双方交易:买卖是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一种交易行为,涉及到双方的意思表示和共同达成的交易协议。

2.所有权转移:买卖的核心是卖方将商品、服务或权益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成为该物品的合法拥有者。

3.付款方式:买方在购买过程中需要向卖方支付一定的货币或其他等价物。

4.永久性:买卖是一种永久性的交易形式,一旦交易完成,卖方将无法再对该物品行使所有权。

二、租赁的定义和特点租赁是指出租方将所拥有的物品、财产或权益暂时转让给承租方,让其在约定的期限内使用,同时支付一定的租金。

租赁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具有以下特点:1.暂时使用:租赁是指承租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暂时使用租赁物品、财产或权益,但不转让所有权。

2.租金支付: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品时需要向出租方支付一定的租金,以换取使用权。

3.合同约束:租赁行为通常通过签订租赁合同来约束双方权益和义务,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4.权益保留: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保留对租赁物品的所有权,租赁结束后可以将其转租给其他人或继续使用。

三、买卖与租赁的区别买卖和租赁是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所有权转移:买卖是一种所有权的转移,买方成为物品的合法拥有者,而租赁是暂时的使用权转移,租赁期满后物品仍归出租方所有。

2.使用期限:买卖是一种长期的交易方式,购买的物品在买方手中具有永久使用权;而租赁是短期的交易方式,承租方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使用租赁物品。

3.付款方式:买卖需要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的货币或其他等价物,用于购买物品;而租赁需要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以换取使用权。

新会计准则下如何融资租赁

新会计准则下如何融资租赁在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以下是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和相关政策的详细解释:1.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一方作为出租人将资产租给另一方,而租赁期届满后,租赁对象可以选择以事实上购买该资产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租金。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通常是金融机构,承租人可为企业或个人。

2.确定融资租赁的类型根据新会计准则,融资租赁可分为金融租赁和经营租赁。

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被认定为金融租赁:-租赁期间跨度大部分该资产的经济寿命。

-租赁期内的租赁支付额总计及租赁预计支付额总计,至少接近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金融租赁会计处理金融租赁应按照资产负债表进行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时,承租人应计入固定资产和租赁负债两个账户。

固定资产账户记录了租赁所得的资产价值,而租赁负债账户则记录了租赁期间的支付负债。

每年,承租人应将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在利润表上计入利息费用。

4.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与金融租赁的区别在于,经营租赁不涉及租赁期届满后的购买选择。

根据新会计准则,经营租赁一般在利润表上将租赁支付以租赁费用的形式计入。

5.租赁会计政策选择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融资租赁中使用金融租赁或经营租赁的会计政策。

然而,会计政策选择需符合以下条件:公允可靠、采用一致、准确等。

6.其他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事项在融资租赁中,还需考虑以下几个会计处理事项:-折旧:在融资租赁中,不同类型的资产有不同的折旧方法和期限。

-租金确认:租金应根据租赁支付表确认,并根据预计到期日计入利润表。

-租金调整:当影响租赁支付金额的指标变化时,应及时更新租金计算表,并进行相关调整。

总之,新会计准则下的融资租赁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融资租赁的类型选择相应的会计政策,并在实施中遵循公允可靠、一致性和准确性等原则。

另外,还需关注折旧、租金确认和租金调整等相关事项。

融资租赁的基本知识——定义、类型、商业模式及风险防控和措施

融资租赁基本常识一、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

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中国的融资租赁是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

改革开放后,为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辟利用外资的新渠道,吸收和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1980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引进租赁方式。

1981年4月第一家合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同年7月,中国租赁公司成立。

这些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融资租赁业的诞生。

2007年后,国内融资租赁业进入了几何级数增长的时期。

业务总量由2006年的约80亿元增至2011年约9300亿元。

2012年底,全国注册运营的融资租赁公司约560家,其中包括金融租赁公司20家,内资租赁公司80家,及外资租赁公司约460家。

注册资金总额达1820亿人民币,租赁合同余额约15500亿人民币。

2007-2012年我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亿元)融资租赁是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产生的实物信用与银行信用相结合的新型金融服务形式,是集金融、贸易、服务为一体的跨领域、跨部门的交叉行业。

大力推进融资租赁发展,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加快商品流通、扩大内需、促进技术更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融资租赁租赁物的定义

融资租赁租赁物的定义一、租赁物的选择承租人决定: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的选择权在于承租人。

承租人根据自己的需求,确定所需租赁物的种类、规格、性能等要求,并指定供货人。

出租人购买: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

尽管出租人承担了购买行为,但购买过程中的实质性内容,如供货人的选择、对设备的特定要求、购买合同条件的谈判等,均由承租人享有和行使。

二、租赁物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所有权归属:在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通常属于出租人。

这意味着出租人保留了对租赁物的最终处置权。

使用权归属:承租人则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即有权在租赁期间内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并承担因使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和责任。

三、租赁物的归属与处置租期届满:当租赁期届满且租金支付完毕,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约定租赁物的归属。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可以通过协议补充确定;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若仍无法确定,则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特殊情况: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如果承租人违约或发生其他特定情况,出租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包括收回租赁物并进行处置。

四、租赁物的范围动产与不动产:一般来说,融资租赁的租赁物主要是动产设备或成套设备。

然而,在某些国家或地区,不动产也可能作为融资租赁的租赁物,但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

无形资产:权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通常不适用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因为它们通常通过特许使用等其他方式进行使用。

综上所述,融资租赁中的租赁物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的设备或资产,在租赁期间内由承租人使用并支付租金。

租赁物的所有权通常属于出租人,但使用权归承租人所有。

租赁物的归属与处置在租期届满时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确定。

6章汽车租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三、租赁行业的有关法规
《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汽车租赁企业资质规定。 (2)人员和机构设置规定。 (3)租赁行为规定。 (4)法律责任规定。
《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
(1)汽车租赁企业资质规定。 开办汽车租赁企业配备的车辆不少于20辆,并且车辆价值 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在用车辆必须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 驶证件;租赁企业的流动资金应不少于车辆价值的5%;租赁 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 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 (2)人员和机构设置规定。 (2) 汽车租赁企业应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其经 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分别有1名具有初级及其 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国际上主要汽车租赁企业的特点。
④全方位的业务技能培训。 企业总部对特许经营店的员工提供全方位的培训,包括从销售、 市场开拓、预订及正常业务办理、维修技能到经理管理、融资 计划等方面,并提供整套的业务培训教程,同时派出总部员工 和技术人员进行帮助和指导,使之达到总部的要求。 ⑤具有全球联网的汽车租赁服务系统。 特许租赁服务网点都要加入这一系统,参与整个企业的业务运 作。它可方便、快速地为客户提供租赁服务,使客户在预定、 租用、归还结算等各个环节都得到最大的简化和方便。
二、汽车租赁的分类
p189
(1)按租赁期的长短不同,汽车租赁可分为: 长期租赁: 是指租赁企业与客户签订长期(一般以年计算)租赁合同,按长 期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通常包括车辆价格、维修维护费、各种 税费开支、保险费及利息等)扣除预计剩存价值后,按合同月数 平均收取租赁费用,并提供汽车功能、税费、保险、维修及配件 等综合服务的租赁形式。 短期租赁: 是指租赁企业根据客户要求签订合同,为客户提供短期内(一 般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用车服务,收取短期租赁费,解决客 户在租赁期间的各项服务要求的租赁形式。 在实际经营中: 15天以下为短期租赁, 15—90天为中期租赁, 90天以上为长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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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考试辅导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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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租赁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试题的客观题主要包括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的基本概念和计算,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是本章的重点,
有时与差错更正等章节联系起来常在主观题中出现。

本章基本架构
基本架构(节) 能力等级
第1节 租赁概述 1
第2节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2
第3节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2
第4节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3

第一节 租赁概述
知识点框架及历年考情
本节知识点 年份/题型 考点
1.与租赁相关的定义 2017年/单选题 最低租赁付款额的内容
2.租赁的分类 -- --

一、与租赁相关的定义
(一)与租赁时间相关的概念
1.租赁开始日
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和出
租人应当将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并确定在租赁期开始日应确认的金额。
2.租赁期开始日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在租赁期开始日,
承租人应当对融资租入资产、最低租赁付款额和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初始确认;出租人应当对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和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初始确认。
3.租赁期
租赁期,是指租赁协议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
如果承租人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并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不论是
否再支付租金,续租期也包括在租赁期之内。(租赁期应自租赁开始日起至约定优惠购买选择权行使日止)
(二)与租赁资产计价相关的概念
1.资产余值
资产余值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1)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
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2)未担保余值,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
会计考试辅导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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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果租赁资产余值中包含未担保余值,表明这部分余值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移,其风险应由出租
人承担。因此,未担保余值不能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一部分。
2.最低租赁付款额
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
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
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的,购买价款应当计入最低租赁付款额。
【2017年•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构成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付款额组成部分的是( )
A.履约成本
B.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
C.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D.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答案】A或D
【解析】选项A,履约成本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最低租赁付款额;选项D,独立于承租人和
出租人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与承租人无关,计入最低租赁收款额。本题为单选,但是A和D都不计入最
低租赁付款额。
3.最低租赁收款额
最低租赁收款额,是指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
【例题】甲公司2×11年1月1日融资租赁一条生产线。租赁开始日,该项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50万
元,账面价值为1950万元。租赁期8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300万元,2×18年12月31日将该生产线返还给
出租方。租赁期届满时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其中承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为100万元;担保公司
担保的资产余值为60万元。承租人发生初始直接费用为31.36万元。假定该生产线尚可使用寿命为10年,甲
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出租人支付了24.32万元初始直接费用。则:
(1)最低租赁付款额=300×8+100=2500(万元)
(2)担保余值:
①就承租人而言=100(万元)
②就出租人而言=100+60=160(万元)
(3)未担保余值=200-160=40(万元)
(4)最低租赁收款额=2500+60=2560(万元)
(三)与租赁收益的确认相关的概念
1.或有租金
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
租金。(不包括在最低租赁付款额中)
2.履约成本
履约成本是指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
险费等。(不包括在最低租赁付款额中)
3.租赁内含利率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
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该折现率实际上也是出租人的内含报酬率。
(四)初始直接费用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通常包括
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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