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研究
税收课题参考

附件22011年税收调研课题参考第一部分:地税研究会一、关于依法行政,提升税收执法水平的研究研究目的: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任务越来越紧迫和艰巨,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依法治税是税收事业永恒的灵魂,是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局法治服务型地税建设的必然要求。
对制度建设的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综合治税格局的健全完善等开展研究很有必要。
(一)关于提升执法综合能力和执法风险防范能力的研究;(二)关于着力构建法治服务型地税、提升纳税遵从度问题的研究;(三)关于科学细化、量化税收执法裁量标准,规范税收执法裁量权问题的研究;(四)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税费执法争议处理机制的研究;(五)关于进一步从更综合角度、更高协作层次健全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格局的研究,尤其是如何健全区一级综合治税机制的研究;(六)关于审计式纳税评估、稽查监督与日常执法检查结合关系的研究;(七)关于进一步强化“刚柔并济”的税收法治理念研究;(八)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研究;(九)关于规范建安企业营业税、所得税及发票问题的研究;(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地税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问题研究;(十一)关于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动态管理机制问题的研究;(十二)如何提升大企业纳税遵从度的研究(十三)如何建立有效的大企业税收工作机制的研究(十四)关于依法治税的国际借鉴研究。
二、关于提升税务稽查绩效的研究研究目的:税务稽查涉及行业多,行业政策差别很大,稽查员什么行业都查、什么案子都管,最终稽查很难深入下去,稽查效果不佳,人力资源也造成浪费。
改进稽查工作方式,实行专业化稽查,有利于把案子查深查透,彰显重点打击威慑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培养各个行业稽查专才,有利于掌握行业稽查规律。
如何提高稽查绩效是目前比较迫切要研究的课题。
(一)对大企业的稽查方法和策略研究;(二)关于如何发挥纳税评估在稽查选准案的作用研究;(三)关于专业化稽查局集中选案可行性分析研究;(四)关于专业稽查局集中执行可行性研究;(五)关于加大稽查科技含量,开发行业性电算化查账软件的研究;(六)关于审计式稽查的可行性研究;(七)关于专业稽查与大集中系统的衔接问题研究;(八)关于强化稽查执法职能的研究;(九)关于国、地税稽查局如何加强协调沟通的研究;(十)关于稽查威慑力与提升纳税服务的关系研究;(十一)关于提升稽查绩效的国际借鉴研究。
2024年税务工作总结范文(3篇)

2024年税务工作总结范文尊敬的领导、同事们:值此2024年的年终之际,我作为税务部门的一名成员,荣幸地向大家汇报本年度的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和整个税务团队共同努力,为实现税收收入的增长、优化税收环境、推进税收改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以下是我对本年度税务工作的总结和思考。
一、税收收入增长在本年度,我部门以提高税收收入为首要任务,通过对全市重点税源的专项调查、核实,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全年税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在全市各部门中名列前茅。
其中,我们重点关注了税源大户和重点行业,通过精确的纳税检查、税务咨询和优惠政策的推动,使企业积极主动履行税务义务,促进了税收收入的稳步提升。
二、优化税收环境税收环境的优化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
在本年度,我们注重了税收政策的完善和落地,通过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增加企业和个人的税收知识,提高大家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接受程度。
我们还加大了减税和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尽快获得相关优惠政策,提高企业的税收合规意识,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推进税收改革税收改革是税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在本年度,我们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改革政策,通过加强本地税务制度的改革,推进增值税改革,深化综合个人所得税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措施,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水平。
同时,我们还积极参与相关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政策建议和经验总结,为国家税收改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加强团队建设团队的建设是税务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在本年度,我们加强了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培养,通过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了团队成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我们鼓励团队成员之间的知识分享和经验交流,形成了良好的互助合作的工作氛围。
同时,我们密切关注团队成员的工作和生活状况,积极解决困扰成员工作的问题,保障团队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
综上所述,本年度税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关于加强财源建设的几点思考

汇报人:日期:contents •财源建设现状分析•加强财源建设重要性论述•国内外先进经验借鉴与启示•加强财源建设路径探讨•具体措施建议•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目录01优化税制结构拓宽税基加强税收征管030201提高税收收入占比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增加非税收入02财源建设现状分析税收收入占比高非税收入增长快财源区域差异大财源结构特点收入来源单一支出压力大税收制度不完善财政管理不规范存在问题及原因未来财政收入来源将更加多元化,包括国有资产收益、政府性基金收入等。
收入来源多元化支出结构优化税收制度改革财政管理规范化财政支出将更加注重民生保障、科技创新、生态保护等领域,支出结构将不断优化。
未来将进一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将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财政收入流失。
发展趋势预测03加强财源建设重要性论述03财源建设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01财源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02财源建设有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01优化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收费行为02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3健全地方债务管理体系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增强抗风险能力04国内外先进经验借鉴与启示浙江省“亩均论英雄”改革上海市“五个中心”建设国内成功案例分享国外先进做法介绍新加坡“花园城市”模式新加坡通过打造宜居环境、发展高端产业和完善基础设施等途径,吸引了大量国际企业和人才,为城市财源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美国硅谷创新生态硅谷构建了政府、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等多方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推动了科技产业快速发展,为当地财源建设注入了强劲动力。
启示与借鉴意义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城市吸引力发展高端产业,培育财源增长点推进创新驱动,增强经济发展动力05加强财源建设路径探讨01产业结构调整02培育新兴产业03产业链协同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兴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新个人所得税法对扣纳双方的影响及应对——基于扣缴人义务及纳税人行为视角

税务与经济Taxation and EconomyNo.2,2021 (Serial No.235)2021年第2期(总第235期)新个人所得税法对扣纳双方的影响及应对——基于扣缴人义务及纳税人行为视角付春(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会计金融学院,江西南昌330099)[摘要]新个人所得税法在实践中的运行效果取决于征纳双方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的耦合作用。
一方面,作为联系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中介与桥梁,扣缴人在个税预扣预缴及汇算清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税制结构变化与缴税申报模式转变对纳税人影响深远。
在新个人所得稅下,扣缴人的扣缴清缴合规、沟通保密及判定审查等义务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拓展或提升。
而纳税人的缴税申报、现金管理及税收规避等行为更易于引致税务管控及稽查。
落实应对建议有助于促使扣纳双方在税务合规的框架内发挥正向合力作用,凭借税收法治助力个税财政收入的实现。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法;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外籍纳税人;税务合规[中图分类号JF810.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9339(2021)02-0042-06一、引言新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新个税”)法实施近一年多,对于调节收入分配、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政策效应日益凸显。
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统计显示,2019年个税财政收入10388亿元,同比下降25.1%0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税纳税人迎来首次年度汇算清缴,2020全年个税最终的“答卷成绩”如何,这取决于征纳双方在其中的耦合作用。
一方面,撇去作为征管方的税务机关不谈,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人”)在个税征管中亦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被新个税法赋予了更为重要的职责和义务。
作为联系税务机关与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中介与桥梁,扣缴人在宣讲个税政策新规、提升纳税人对于缴税申报认知、制定税款扣缴流程及办理汇算清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处于被征管方地位的纳税人,面临着个税由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转变及征管方式由传统的“代扣代缴”模式向国际通行的“自行申报+汇算清缴”模式转变的现状⑷,这些变化将不可避免地对纳税人的“税行为”产生深远影响。
税收调研工作总结9篇

税收调研工作总结9篇第1篇示例: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对于国家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税收调研工作就是对纳税人的税收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以便更好地了解税收状况,为财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在税收调研工作中,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数据,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促进税收工作的高效发展。
在本次税收调研工作中,我们着重对各行各业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调查。
通过走访企业和个人纳税人,我们了解到不同行业的税收贡献情况、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纳税人的需求。
这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信息,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税收政策和完善税收管理制度。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
部分企业存在虚假报税、逃税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部分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了解不清,容易出现误纳、漏纳等问题。
税收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信息共享不畅、协调不力等问题仍然存在。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及时解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
加强对企业的税收监管,建立健全的税收征管机制,确保企业按规定申报纳税。
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提升他们的税收意识和遵纳税法的能力。
加强税收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的纳税人诚信档案,对守法纳税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形成良性税收生态。
本次税收调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我国税收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还有许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只有加强税收调研工作,不断完善税收制度,才能更好地促进国家税收工作的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能够继续努力,为税收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章结束】第2篇示例:税收调研工作总结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调研工作对于了解税收情况、优化税收政策、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我们开展了税收调研工作,全面了解税收情况,以下是调研工作的总结:一、调研对象范围广泛在本次税收调研工作中,我们对各级政府部门、税务机构、企业和个人纳税人进行了广泛的调研。
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精编(三篇)

2024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精编____年国税地税改革方案获批精编摘要:国税地税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
为了推动国税地税改革向纵深发展,____年,我国成功获批精编了国税地税改革方案。
本文将从背景、目标、措施等多个方面对该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税制改革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
国税地税分税制度的存在已经成为我国财税体制中的短板,亟待进行综合改革。
二、目标1.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税收制度,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与透明度;2.实现税务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3.优化税负结构,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负,提高纳税人的获得感与满意度;4.加强税收执法力度,减少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的效能;5.推动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实现财政收支的合理平衡。
三、措施1.整合国地税征管体制,设立国地税合并税务机构,实现税务部门整体的跨地区管理与协调配合。
2.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加强与其他政务系统的信息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和协同办税。
3.简化税种,合并相关税种,降低税种多样性对纳税人的负担。
优化增值税制度,推进营改增试点。
4.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加强税务人员的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税务工作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
5.加强税收执法力度,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6.强化税收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增强其合法纳税意识。
7.加强税收政策研究与评估,及时跟踪国内外税收发展动态,提供决策参考和科学咨询。
四、效果预期1.提高税收管理与征管效率,实现税收入库速度的加快和计划收入目标的实现。
2.减轻企业和个人税收负担,提高经济主体的经营活力和生产效率。
3.加强税收执法,减少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税收征收质量和效率。
4.增加税收收入,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
5.推动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实现财政收支的合理平衡。
构建“税费皆重”工作格局研究
构建“税费皆重”工作格局研究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随着征管改革任务加速推进,以及纳税人缴费人数量激增,税务部门的工作任务愈发繁重,仅靠税务机关自身的力量难以兼顾组织收入、执法、服务、监管等多重目标的实现。
因此,推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税收治理,对于加快构建“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十分必要。
一、推进税收共治的重要意义(一)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改革意见的必要之举。
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改革,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税制体系更加完善,征管方式更趋规范,改革越是要往前更进一步,就越需要凝聚更多合力、协同共治。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建立“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2018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后税务部门的管理职能有了较大变化,征管范围延伸至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持续深化共治格局”,指出“要加强部门协作和社会协同”,强调“加强情报交换、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
这是我国税收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大变革的指导性文件,为“十四五”税收工作确立了总体规划和蓝图框架,推进税收共治正是遵循《意见》科学导图、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行动。
(二)提升税务部门组织税费能力的有效之举。
税收共治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源控管的创新性工作,是依法、依靠政府、依靠部门对税收环境进行的综合治理,是实现信息管税、智慧税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保障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措施,是强化源泉控管、实现堵漏增收、保障税收收入的治本之策。
税收改革的背景及设定逻辑
一篇《创投基金税负暴增七成,部分基金补税数亿元,机构大佬:行业迎来至暗时刻》的文章刷爆了朋友圈,引无数GP(普通合伙人)“失眠”,LP(有限合伙人)“焦虑”。
文章提及,“近期,不少创投机构被一件事搞得焦头烂额——旗下基金接到税务部门通知,需要补交过去多年的所得税,数额高的可达数亿元。
”网传中国基金业协会当天紧急与国家税务总局沟通,中国并购公会随后也公开发布了财税政策中《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对合伙制基金征税政策”的看法》。
面对私募行业在金融去杠杆和实体经济萎靡背景下遭遇的融资难、退出难种种困境,究竟是何种力量促使税务机关在此时义无反顾的对基金行业和自然人LP祭出“口径纠错”的“严征管”利器?难道真的是因为创投过分吹自己的成功案例,动辄赚几百倍高溢价退出,结果LP没信,税务局却信了?从2017年的公开数据来看,私募基金接近三分之二的亏损面,既然如此不济,为何私募行业哀鸿遍野?大部分私募基金真的“有资格”补税吗?基金合伙人个税比照个体工商户征收,究竟是否合法合理?中国税改的目标是什么,未来的征管趋势如何,纳税人究竟如何应对?以下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初步梳理和剖析,以饕读者。
一、背景:为什么是基金行业和自然人LP基金行业和自然人LP之所以受到财税审计机关的“特别关照”,一方面是因为私募投资行业和自然人LP被视为税务眼中的“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人群”,另一方面是因为基金和自然人LP的主要收入属于消极的投资收益。
2001年6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将金融业界定为高收入行业之一。
基金行业作为广义上的金融行业,属于税务机关重点关注的高收入行业。
2010年5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规定,稽查部门要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检查列入税收专项检查范围,认真部署落实。
零工经济税收征管现状的调查及对策研究
【摘要】互联网的发展使得零工经济兴起,零工经济又称为灵活用工,它具有非正式性、短期性、灵活性的特征,属于“按需雇佣”的模式,其核心在于每个人能够分享自己空闲的资源和特长来实现个体价值。
与字面意义的“打零工”不同,在目前的零工经济中,不仅需要送餐员、快递员等一线工作人员,还需要各类专业技术型人才,偏向于提供服务者的知识、技能、经验等无形的产品,并且需要向用户展现自己的价值、能力。
零工经济已成为拓宽就业渠道、增长就业机会的重要经济模式,配套的税收政策也宜因时而变。
零工经济还存在比如零工的社会保障、零工从业者与企业的劳动纠纷、政府的税收与监管等一些发展问题。
基于此,本文将从零工经济的背景、发展态势,税收征管面临的挑战,提出零工经济税收征管法律规制的相关举措,以此来促进零工经济税收征管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零工经济;税收征管;以数治税一、零工经济的背景中国最早的零工经济,可以追溯到计划经济刚结束的时候。
当时刚改革开放,人们开始尝试下海开公司,但当时人事制度尚不健全,例如有些餐馆小老板也没有签订相应的合同,会采取只要你过来上班,就给你结算钱的方式,这份早期的零工经济,也给私营企业,乃至整个市场注入了非常多的活力。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于工作方式的变革,零工经济正在迅速崛起。
零工经济是指人们通过自由职业、短期合同或者其他非传统的雇佣方式来赚取收入的经济形态。
这种经济形态在过去几年中迅速发展,给很多人带来了更加灵活和自主的工作方式。
十多年来,互联网催生了大量新的、灵活的按需副业,如共享滴滴司机、外卖员和手工艺者从事这样的工作。
零工工作的性质也在不断地演变,越来越多的人转向零工工作来填补空窗期,离开传统的朝九晚五,以“零工”形式给予自己空间和时间双重自由的全新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现阶段许多零工者的劳动权益无法获得保障,但依旧不断有人愿意加入到“零工者行列”,数据表明,目前我国的零工经济市场规模在不断扩大。
对于从业者,零工经济之下,他们工作时间和地点更为自由,工作内容更加“碎片化”,这促使具有能力的从业者在工作选择上具有灵活性,这一方面增强他们从事零工的意愿,因为减少了诸多顾虑,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他们找工作以及赚钱的效率,因为打破了原有的时间、地点的规则,可最大程度地利用自己的能力。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博弈分析
美 , , 韩等 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大都采用源 英 日,
泉扣缴和预付税 的形式提前缴纳 , 然后由纳税人委 税人的博弈 ( 委托代理博弈 ) 各纳税人都 向征税 ; 托会计师或税理士 自行 申报缴税 , 最后 由税务机关 人行贿形成行贿竞争 的博弈 ( 囚徒困境博 弈 ) 但 ;
负责稽核 。 我国个人所得税 目前实行源泉扣缴和个人 自 行 申报纳 税 两种 征 收 方 法 。对 凡 是 可 以在 应税 所 更多的侧重征纳两方的博弈 ( 鼠博弈) 猫 。 国家与征税人的博弈分析 : 目前研究者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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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3卷 第 5期
V0 NO. L2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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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 现 行 个 人 所 得 税 制 的 博 弈 分 析
蔡 高锐
( 福州大学 管理学院 福建 福州 3 00 ) 50 2
[ 摘要 ] 在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下, 扣缴人、 纳税人、 征税人之 间的博弈形成 了不完全信
息动 态博弈。将博弈引入税收征管, 结合我国的个人所得税 以源泉扣缴为主 的特点, 建立博弈 模型求解博弈均衡路径 , 不但可以检验我 国个人所得税制是否达到立法者的预期, 而且可以提 供优 化 个人 所得税 征 管机制 的各 项政 策建议 。
[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 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精炼贝叶斯均衡 [ 中图分类号]82 44 [ F 1 .2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62 09 (06 0 - 0 4 O A[ 17 — 5 8 20 )5 0 5 一 7
一
、
引 言
二、 文献 回顾
目前我国学术界税 收博弈研究涉及 国家与征
一
的各 项政 策建议
・
是通过建立不存在纯策 略纳什均衡的完全信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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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个人所得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研究 作者:王燕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20年第21期
摘 要:个人所得税是调节居民可分配收入的重要税种,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也在不断改革。从2019年1月1日开始,个人所得税引入了专项附加扣除模式,这降低了居民日常的税额,增加了居民可支配收入,促进了消费。但是也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免征额5 000元并没有考虑区域因素,专项附加扣除没有考虑早教儿童费用等。只有实行差别化征收,才能充分体现税负的公平,真正地缩小贫富差距,进而调节居民可支配收入,促进社会快速发展。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问题;完善路径 中图分类号:F812.42 ; ; ; ;文献标志码:A ; ;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21-0061-02 个人所得税最早出现的国家是英国,当时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满足战争需要。在我国,出现的比较晚,1980年全国人大通过法案,确定了对部分人群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个人所得税在中国最早的形态。后来,随着经济发展与国情的不断变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在不断摸索前行,这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历程 从1980年征收个人所得税开始,我国一直秉持着公平公正、调节居民收入的原则,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最终目标而不断奋进。1980年是对部分居民征收个税,而到了1993年是对全部居民进行征收。费用扣除最低标准从2005年的1 600元提高到2008年的2 000元再到2019年的5 000元。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个税征收是深化改革最大的一次。在2018年政府根据经济的发展情况与我国的实际国情,在听取并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深一步的改革。改革具体体现在两个主要的方面:一是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增加了6 项专项费用扣除;二是开展综合征税改革。改革后,更能体现国家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视,让很多工薪阶层都从中受益,大大降低了人民的纳税负担,增加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促进了消费。
二、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个人所得税是为了调节居民收入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而设置的,但是就2019年开始实施的个税来讲,有些地方并没有充分体现社会公平。
1.费用扣除标准考虑不够具体。众所周知,自从2019年开始个税的费用扣除标准调整为5 000元/月,作为最基本的生活扣除项目。但是区域因素的存在,就不可能只有5 000元这一个标准。从城市聚焦网站上可以看到在2019年上半年部分区域的人均消费水平:上海22 513元,北京21 134元,广东省13 884元,辽宁省10 709元,山东省9 505元,青海省9 296元,西藏自治区5 770元。可以看出,各个省市的人均消费支出,区别还是很大的。例如西藏自治区的人均消费支出只有5 770元,而上海的人均消费支出是22 513元,将近西藏自治区的4倍。但是我们知道现在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最低费用标准是每个月5 000元,这并没有充分体现地区差异,在西藏可能一个月5 000元够基本的生活开支,但是在北京、上海这些地方,物价水平较高,生活成本较高,消费水平高,所以,5 000元/月可能无法支付每个月的基本生活开支。这样看来,各个地区“一刀切”的5 000元/月费用扣除标准是不合理的。
2.专项扣除标准不能充分体现实际情况。为了利于民生,国家从2019年度开始增加了专项扣除標准,增设了6 项专项附加扣除。从教育、医疗、老人、孩子、房子等多个方面增加了费用扣除标准,这次在专项扣除附加方面考虑了区域因素,也是很大的进步,但由于可能是初次尝试,很多地方还需要改善。首先,子女教育中的早教阶段并没有考虑进去。在现实社会中,每个家庭对孩子的早教都非常重视,特别是现在的年轻父母,“90后”父母已经成为儿童早教支出的核心力量。调查显示,现在的年轻父母主要是通过网络资源获得科学育儿方法,在儿童早教中,有的甚至比学历教育的花费还要多。在现有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中,早教花费并没有考虑进去。其次,赡养老人支出考虑不全面。现有的政策是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子女最高可以抵扣共2 000元/月。现在人的平均寿命是79岁,有的老人还有退休金,身体健康,能够继续为社会主义建设增砖添瓦,在社会上贡献力量,物质资金也很充足。但是有的老人可能60多岁,身体每况愈下,也没有退休金作为支持,给家庭带来很大的负担。并且还未考虑夫妻对对方父母赡养的问题。最后,大病医疗扣除标准有待完善。大病医疗只有自身与未成年人才能扣除,而我们知道在中国家庭中,大病经常会光顾老人,但是在扣除中,并没有把老人的大病扣除标准涵盖进去,这就变相地增加了家庭的负担。
(二)信息披露不充分 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了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工薪阶层需要单位进行代扣代缴,各部门让员工通过手机APP填报自己的基本信息以及符合自身的专项扣除标准。在“个人所得税”这个APP中,大家用自已的身份证号可以进行注册申报。但每个人具体申报的房子以及房租等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准确,都需要部门之间认定,而这些数据无法做到税务机构之间的共享,也无法做到各部门的共享。而且违反了个人所得税规定后的处罚力度也不够,威慑力不够,变相增加了工作人员的负担。根据中国这么多年的历史数据计算,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主要还是依赖于工薪阶层,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收收入占全部个税税收收入的比重高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达60%以上,使得靠薪资劳动所得的个人承担了主要的个人所得税。但是财产租赁、转让所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这些并没有一个完善的系统能够使其充分披露,有的人租金收入以及偶然所得并不能让税务机关知道,也无法进行核实,这样就导致依靠财产获得所得的人并没有缴纳很多的个税。在中国市场上,拥有很多财产的人往往是属于高收入的群体,而他们并没有一个明确的信息披露机制,这样就导致高收入的人有可能没有太多税赋,就没有充分地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目的。
(三)税率设置不够合理 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主要是有综合所得的七级与经营所得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而股息、红利等都是采用20%比例的税率。根据收入来源的不同,相应的税负也不同,由于综合所得税率级数过多与税率级距过小等问题,会出现收入差距明显的群体贫富落差更大,且“综合所得”属于劳动性所得,有的明显高于财产租赁、财产转让、股息、利息、红利等财产性所得的税率,这样的安排不符合我们国家提倡劳动致富的精神,与我们国家的勤劳勇敢精神有冲突。
三、个人所得税改革进一步完善的路径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在逐渐地趋于完善,但是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还存在不少问题,而个税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还要做进一步完善。
第一,考虑区域因素。在上文中已经提到了,最低费用扣除标准5 000元/人没有考虑地区差别,所以,在今后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中,要注重地区因素,根据每个地方的平均消费水平来制定各个区域的最低费用扣除标准,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公平原则。个人所得税最低扣费标准最好能够浮动,根据市场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以更加贴切实际,更加完善。
第二,完善专项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中,房贷与房租利息的抵扣考虑了地区因素,但是也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有的年轻人是买的期房,同时还得付房租,还需要交个税,这样压力很大,建议对于期房还没有入住的人员来说可以同时扣除两项标准。而大病医疗中,应逐渐把家庭中的老人大病医疗进行标准界定。根据现阶段早教费用比较多的情况,可以根据当地平均早教费用,与大型早教机构联系,逐渐将早教费用纳入到专项扣除标准中去。赡养老人可以与社保联系起来,对于有退休金并且名下资产比较多的,可以相应是缩减扣除标准,但是对于没有退休金全靠子女赡养的父母来说,费用扣除标准可以相应地增加。
第三,调整税率,完善税负结构。根据上文可以知道,税率是衡量税负的尺度。在综合所得中,税率层距可以相应地扩大,用全国城镇职工人均收入水平的倍数或人均工资水平的倍数作为参照系数,可以相应地减少层级,扩大中低收入水平的层距,让中低收入水平的人的税率变低。这样可以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水平税负,调节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公平。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第四,加强人员培训,信息披露充分,提高征收效率。从2019年开始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但由于我们现行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还是工薪阶层,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制度,很多单位的员工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实行,税务部门要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各个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员工多学习个人所得税知识。现在进行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一个庞大的系统,能够将教育、医疗、房产等各个信息汇总在一起,充分披露信息,让信息共享,进而提高征收效率,从而实现调节居民收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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