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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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进馆须知
为了便于大家顺利阅览图书资料,确保图书资料的完整,营造一个和谐舒适的阅读环境,特制订以下须知:
1.本馆对全体学生及全校工作人员开放。
2.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喝饮料,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得随意搬动桌椅。
3.爱惜爱护电子设备、报刊、杂志、书籍,阅览后放回原处或交还图书管理员,不得乱放、乱摆,不得折叠,乱写乱画、撕剪、圈点、批注、划线、音描,违者按规定赔偿。
4.使用电子设备前必须先掌握正确的操作程序,不得私自调换和移动设备,应自觉爱护电子设备,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员,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电子设备定价交纳赔偿金。
5.如严重损坏图书则需自购同种同版图书赔偿。无法重购者,根据原书出版年限,价值不同,按图书定价的1-3倍交纳赔偿金。
6.阅览室、资料室内的设备、书籍、报刊、杂志一律不外借,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
7.读者进入阅览室,除笔记本外,书刊、背包一律不准带入。
8.图书室内的图书借阅要按借阅登记要求进行登记。并按要求按时归还。
9.图书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其他时间非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图书馆。
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图书没有灰尘,整洁,加强防盗、防火、防潮、防蛀等安全工作。
2.图书馆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入册、编目、上架、借阅,未登记的新书绝不外借。
3.图书排列摆放要整齐,按分类、索引摆放,前后有序。
4.加强图书的管理,严禁在图书上乱涂乱画,对损坏的图书及时修理,对丢失和破损的书查明原因,根据情况注销或赔偿。
5.认真履行规章制度,每学期期末清理一次图书,并收回外借的图书,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和赔偿制度。
图书借阅规则:
1.教职工每人借阅不得超过20本,做到按时借还,不得长期使用,以免影响他人借阅。
2.学生借阅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借阅,三年级以上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借阅时请出示借书证,每人限借1-2本。
3.借阅时间:学生每个月至少借阅一次。
4.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还清所借的书后才允许再借,否则不借。
三、赔偿制度:
借阅人员要爱护图书,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图书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图书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心做好学校图书管理和流通工作,成为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增进学校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阵地。
1.安排好师生的借书、还书工作,简化手续,认真做好各种借阅档案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书库管理,图书借还、遗损赔偿等制度。
3.新书及时登记入册,分类编目,做到“帐、卡、书”三相符。旧书及时修补,及时做好报损工作,否则追查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4.以各种形式推荐好书新书,办好宣传栏,加强阅读指导。
5、管理员要严格上下班制度,工作期间不得做私事,不脱岗,不串岗。
6、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卫生,为读者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禁止学生在室内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保持室内整洁。
7、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水、防潮工作,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使用电器。
8、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教师借书须知
一、凡本校教职工均可来本室借阅图书,部分资料只供在本室阅览。
二、教职工借书总册数不超过三册。其中文艺书籍不超过两册,借期不超过一个月,教
学参考书不超过一学期。
三、有关复习资料统一实行对口借阅。
四、必须办理好借阅手续,方可将书拿走。
五、图书资料丢失,加倍赔偿,多卷书按整套价赔偿。
六、每学期放假前半个月内开始归还图书,如有特殊情况可办理续借手续,一年以上不
办理续借手续,扣款处理。
七、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不大声喧哗。
学生借书须知
一、凡本校在籍学生凭借书证,均可按规定时间来本室借书。
二、学生凭借书证每次可借书一册,借期两周,逾期三次者停借一学期。
三、对借阅的图书不得污损、撕页或遗失,否则按书价的两倍赔偿。
四、必须办理好借阅手续方可将书拿走,否则酌情进行处理。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的报刊、图书一律不外借。
二、不得在报刊、图书上乱涂乱画,损坏报刊者,照价赔偿。
三、阅览时保持安静。
四、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阅览室内吃东西,乱扔废纸。
五、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六、阅览后,报刊必须放回原处,并摆放整齐。
阅览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阅览室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购进新书后及时分类、编目、登记、造册,尽快介绍出借
三、及时做好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并及时装订,认真保管。
四、配合师生活动,做好新书介绍工作,以便师生前来借阅。
五、随时对师生进行爱护书刊教育,认真修订损坏的书刊。
六、师生赔偿书款,直接交学校会计师,工作人员只收取单据作为注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