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

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

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加强对绿色食品企业产品质量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商标法》和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年检是指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对辖区内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在一个标志使用年度内的绿色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产品质量及标志使用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评定等。

第二章年检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年检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标志监管员具体执行。

第四条省级工作机构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年检工作实施办法,并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备案。

第五条省级工作机构应建立完整的年检工作档案,年检工作档案至少保存三年。省级工作机构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年检工作总结和《核准证书登记表》(附表)电子版报中心备案。

第六条中心对各地年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年检内容

第七条年检的主要内容是通过现场检查企业的产品质量及其控制体系状况、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情况和按规定缴纳标志使用费情况等。

第八条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状况,主要检查以下方面:

(一)绿色食品种植、养殖地和原料产地的环境质量、基地范围、生产组织结构等情况;(二)企业内部绿色食品检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三)绿色食品原料购销合同(协议)、发票和出入库记录等使用记录;

(四)绿色食品原料和生产资料等投入品的采购、使用、保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五)种植、养殖及加工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绿色食品标准执行情况;

(六)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的防混控制措施及落实情况;

第九条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情况,主要检查以下方面:

(一)是否按照证书核准的产品名称、商标名称、获证单位及其信息码、核准产量、产品编号和标志许可期限等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二)产品包装设计和印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包装标签标准和《绿色食品标志商标设计使用规范》要求。

第十条企业交纳标志使用费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照《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标志使用费。

第四章年检结论处理

第十一条省级工作机构根据年度检查结果、以及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抽查结果,依据绿色食品管理相关规定,作出年检合格、整改、不合格结论,并通知企业。

第十二条年检结论为合格的企业,省级工作机构应在规定工作时限内完成核准程序,在合格产品证书上加盖年检合格章。

第十三条年检结论为整改的企业,必须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和结果报告省级工作机构。省级工作机构应及时组织整改验收并做出结论。

第十四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

(一)生产环境不符合绿色食品环境质量标准的;

绿色食品企业文化标语

绿色食品企业文化标语 绿色食品企业文化标语 一心一意关注食品安全,十全十美创建和谐社会。下面我们来看看绿色食品企业文化标语,欢迎阅读借鉴。 1、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2、营造食品安全环境,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3、吃蔬菜,尝瓜果,不理三无烂产品。 4、食品关乎生命,安全重于泰山。 5、美丽余姚我的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6、一串麻辣一寸危,寸辣难买寸健康。 7、健康的`人选择健康的食品,身体虚弱的人更要选择健康食品。 8、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 9、监管有法,安全有保;食者无虑,饮者无忧。 10、千好万好食品安全为好,金贵银贵生命平安最贵。 11、食品安全有保障,绿色消费享健康。 12、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购买食品时:质量安全放第一。 13、依法生产经营,确保食品质量。 14、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15、家家关注食品问题,人人阻截问题食品。 16、开口吃个爽,莫把安全忘。

17、食品安全牢记心,健康幸福伴你行。 18、品牌就是诚信,品牌让人放心。 19、对食品安全多一点关注,为有限生命多一份负责。 20、一心一意关注食品安全,十全十美创建和谐社会。 21、美丽三门我的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22、食品安全你我同创,和谐健康大家共享。 23、严把食品安全关,共谱和谐社会曲。 24、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25、想要健康活到老,食品安全不能少。 26、魅力佳木斯,共同的家园;食品安全,共同心愿。 27、给食品多一点关注,对生命多一份负责。 28、以人为本,确保饮食安全。 29、诚信守法经营,保障食品安全。 30、树立品牌意识,购买安全食品。 31、健康大厦始于一砖一石,食品安全凝聚一点一滴。 32、食品安全联万家,健康幸福你我他。 33、加强消费环节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34、学好食品卫生法,保证健康你我他。 35、多吃蔬菜,多吃瓜果,健康身体人人有。 36、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打造健康产业诚信品牌。 37、保证饮食健康,促进全面小康。 38、群策群力共创食品安全,互助互爱同筑和谐家园。 39、食品安全,百姓安康。

绿色食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附件1: 绿色食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绿色食品检测机构的管理工作,保证绿色食品检测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绿色食品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指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考核并择优指定,自愿接受委托,承担绿色食品产品和产地环境质量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考核,指中心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测机构进行条件与能力确认的活动。 第四条中心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委托”的原则,不断建设和完善绿色食品监测体系,保障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检测机构经中心考核合格并签订委托合同后,方可对外从事绿色食品产品和产地环境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机构应当

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心依据本办法对检测机构进行考核、选定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选定与委托程序 第六条申请承担绿色食品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检测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等相关法定资质认定,申请承担绿色食品检测产品或参数须在其授权范围内; (二)检测能力能够满足绿色食品检测的需要; (三)有长期从事农业环境质量监测、农产品和食品质量检测的专业队伍和工作管理经验。 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检测机构,经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推荐,可向中心提出绿色食品检测机构委托申请。 第八条《绿色食品检测机构委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格式由中心统一规定,检测机构可从中心领取或者从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fb3770600.html,)。 第九条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绿色食品检测机构委托申请书》;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者其授权的证明文件; (三)上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四)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其附表复印件;

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

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 工作绩效年度考核与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和规范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以下简称监管员)工作绩效考核,充分调动监管员的积极性,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核准注册的并在监管岗位履职的监管员。 第三条监管员工作绩效考核遵循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相结合的原则,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四条中心将在工作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于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监管员进行奖励和表彰,每两年一次。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绩效考评内容: (一)指导绿色食品用标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贯彻执行绿色食品管理制度和生产标准,督促企业履行《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合同》,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的情况; (二)对企业进行年检实地检查及完成情况;

(三)协助配合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开展产品抽检工作情况; (四)开展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规用标和假冒绿色食品,维护绿色食品市场秩序工作情况; (五)查找、收集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协助做好绿色食品行业与区域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六)指导、支持下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的监管员和企业内检员开展工作情况; (七)参加中心和省级工作管理机构培训活动; (八)开展绿色食品监督检查工作调查研究工作情况。 第三章考核组织 第六条省级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监管员的考核工作,中心质量监督处具体负责核准工作。 第七条省级工作管理机构须于次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考核结果报中心。 第八条中心于三月底完成核准工作,期间将对各省的考核结果和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当事人监管员资格并对相关省级工作机构通报批评。 第四章考核项目指标及分值 第九条依据绩效考核内容,按照以下项目指标和相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一九九三年一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绿色食品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保证绿色食品标志的严肃性与公正性,维护绿色食品信誉及消费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绿色食品标志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用以标识、证明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及与此类食品相关的事物。 第三条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由农业部审核批准其使用权。未经农业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第四条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 (二)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三)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四)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 第五条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与个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

第六条申请在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绿色食品管理部门; (二)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 (三)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四)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五)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对卫生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绿色食品标志编号形式如下: LB?--?-xx-?--?xxxxx?xxxx ↑??????????↑???????????????↑ ?

关于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和标签标注监管的通知(中绿质[2011]97号)

关于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和标签标注监管的通知(中绿质 [2011]97号) 核心提示: 近期,在全国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中和各地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绿色食品企业没有按国家和我中心相关规定标注标签和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存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执行标准低于绿色食品标准;包装上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商标与证书上名称表述不符;新印制的包装没有使用企业信息码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纠正解决,势必影响绿色食品品牌信誉和形象,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维护良好的绿色食品市场秩序,请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各地绿办(中心): 近期,在全国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中和各地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绿色食品企业没有按国家和我中心相关规定标注标签和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存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执行标准低于绿色食品标准;包装上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商标与证书上名称表述不符;新印制的包装没有使用企业信息码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纠正解决,势必影响绿色食品品牌信誉和形象,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维护良好的绿色食品市场秩序,请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将本通知及时转发给辖区内所有绿色食品企业,并组织企业开展产品包装标签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自查自纠,于11月1日前将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后报中心质量监督处。 二、组织绿色食品标志监管员和企业内检员认真学习《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摘要09年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NY/T658—2002)及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绿色食品的基本概念

绿色食品的基本概念 (一)绿色食品定义 绿色食品:系指遵守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1、AA级绿色食品: 系指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身体健康的物质,按有机生产方式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传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2、A级绿色食品: 系指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传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二)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 绿色食品的标志是指“绿色食品”,“Green Food”,绿色食品标志图形及这三者相互组合等四种形式,注册在以食品为主的共九大类食品上,并扩展到肥料等绿色食品相关类产品上。 绿色食品标志作为一种产品经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企业依法使用。 (三)绿色食品衡量标准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2、农作物种植、家畜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产品标准。 4、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包装贮运标准。 (四)绿色食品的三个显著特点 1、强调产品出自良好生态环境。 2、对产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 3、对产品依法实行统一的标志与管理。 (五)绿色食品基地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特定标准认定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生产设施条件及技术保证措施的食品生产企业或生产区域为绿色食品基地。 (六)绿色食品工程 以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将农学,生态学,环境学,营养学,卫生学等多学科的原理运用到食品生产,加工,贮运,销售以及相关的教育,科研等环节,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的优质产品的产供销及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科技协调发展的系统工程。 (七)绿色食品中的农药使用规则 绿色食品生产应从作物病虫草等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多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害滋生和有利于多种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化,减少各类虫草害所造成的损失。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通过选用抗病抗虫品种,非化学药剂种子处理,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秋季深翻晒土,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一系列措施起到防治

绿色食品集团企业运营方案

绿色食品集团企业 运营方案 商业计划书附件(机密)

江西绿色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经营模式管理咨询项目报告之四 企业运营方案 江西绿色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北京新华信企业管理咨询公司

目录 一、采购供应方案 (3) 1、总体采购供应方案 (3) 2、各类主导产品采购供应方案 (3) 二、技术与质量控制方案 (5) 1、技术体系 (5) 2、标准质量控制体系 (6) 3、各类产品的质量控制方案 (8) 三、物流运输方案 (9) 1、采用第三方物流的原因与形式 (9) 2、第三方物流的优势和劣势 (10) 3、选择自营还是外包的标准 (10) 4、物流外包失败的原因 (11) 5、物流方案设计 (12)

一、采购供应方案 1、总体采购供应方案 为了保证采购供应的质量、数量和合理的价格,公司将以多种形式建立可靠的供应来源。公司将充分利用江西省和各地区政府部门的支持和推动,整合江西省现有的优质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和完善自身主导产品产业链的生产和加工环节。最终形成农工贸一条龙的生产经营模式。 经过省级和地方政府推动,江西省能够合作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按产品类型分有:水产品7家;禽类11家;大米5家;生猪9家;畜产品2家;水果6家;其它特色产品22家。 具体的采购供应模式有三大类: 紧密型模式:公司直接进入农副产品加工和生产环节,经过控股、参股、换股、交叉持股、吸收合并、政府划拨等方式将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纳入自身供应链。 松散型模式:公司不直接进入农副产品加工和生产环节,经过协议采购、委托生产、订单生产、市场收购等方式满足供应。 ”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这是公司实现真正的农业产业化运作的途径,是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建立强大的主导产品产业链的主要模式。公司经过自身投资或利用江西省农业厅及各地政府的农业投资,建立和扩大优质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基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1).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确保绿色食品信誉,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食品, 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第三条绿色食品标志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农业部依法对全国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颁证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 (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 负责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标志 使用申请的受理、初审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第六条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包装贮运等标准和规范,由农业部制定并发布。

第七条承担绿色食品产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并报农业部备案。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绿色食品生产,将其纳入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支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第二章标志使用申请与核准 第九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 (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第十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 (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 (五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 第十一条申请人应当向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标志使用申请书;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2014版)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初次申报) 申请人(盖章)嘉兴市珍风果蔬种植有限公司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系审核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绿色食品信息采集的主要来源。与申报产品相关表格及项目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不得空缺; 二、本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省绿办,一份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三、申请书的内容可打印或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语言规范准确、印章(签名)端正清晰。 四、申报产品应按要求填写申报产品情况表。 五、申请书可从中国绿色食品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b3770600.html,)或农业部门户网绿色食品子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b3770600.html,)下载,用A4纸打印。 六、本申请书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 声明 我单位已充分了解绿色食品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程序及标志管理等有关规定,自愿将xxxx牌甜瓜产品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现郑重声明如下: 1.保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成分,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 2.保证严格按绿色食品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及标志管理要求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愿意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的相关检查和企业年度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所作决定。 3.凡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绿色食品事业造成的不良影响,愿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所作的决定,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负责人(法人代表)签字: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表一申请人概况

表二申报产品情况 备注:若此表不够,可附页。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2011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绿色食品生产行为,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确保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和信誉,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规定技术规范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特定证明商标使用权的安全、优质、营养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第三条国家对绿色食品依法实行标志管理。绿色食品标志作为证明商标依法注册,受法律保护。 绿色食品标志包含“绿色食品”文字、绿色食品标志图形、“GREENFOOD”英文字母、绿色食品文字图形组合等四种形式(详见附图)。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及其相关标志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绿色食品标志及其相关标志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农业部授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专家评审、审核发证和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受理、申请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组织、综合材料初审和证后相关跟踪检查工作。 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简称“地县工作机构”),根据省级工作机构委托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组织、现场检查、生产指导和证后日常跟踪检查工作。 第六条绿色食品实行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全程严格的安全控制。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包装贮运等技术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起草,农业部审批发布。 第七条承担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认可后方可承担相应的抽样检测工作。 第八条国家鼓励发展绿色食品,支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推广使用安全优质的农业生产资料。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绿色食品事业发展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并将推动绿色食品发展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在绿色食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第二章标志使用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二)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 (三)生产标准化,档案记录规范并符合绿色食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 (四)产品质量和包装标识符合绿色食品质量控制规范和标准规定。 第十二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统称“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质; (二)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 (三)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宜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内检员; (五)有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申请产品在市场销售1周年以上。 第十三条符合条件的产品,申请人可以向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标志使用申请书;

绿色食品集团访谈提纲

江西绿色食品集团企业管理模式项目 访谈提纲 访谈须知 2访谈目标: 行业、市场、资源评估 2访谈时间 控制在60分钟/人左右 受访人:单位: 职务:联系方式: 访谈时间:访谈地点: 访谈人:访谈记录: 一、自我介绍并介绍访谈目的、内容和预计所用时间;保密性与重要性的声 明。 二、问题参考提纲 1、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个基地、一个后花园”的战略决策,筹建沿海发达 地区绿色食品与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的情况 2、国外绿色食品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如何 3、我国绿色食品行业行业发展现状、发展前景和趋势 4、推动和限制行业发展关键因素是什么 5、行业竞争如何

6、潜在相关产业有哪些 7、在行业中获得成功主要应解决哪些问题 8、行业有哪些风险 9、有哪些政策法规 10、WTO的影响如何 11、江西省主要农副产品供应状况(包括:品种、产量、价格、产地) 12、主要优势农副产品的生产供应状况、主要生产基地、资源优势、主要生 产基地、产销量 13、江西省主要出省农副产品销售状况(包括:主要食品企业、产品品种、 生产规模、价格、销售状况、盈利情况、市场竞争、主要销售地) 14、江西省主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资料(包括:生产规模、主要品种、产地、 产量、销售地) 15、江西省主要绿色食品生产状况(包括:品种、产量、产地、价格、销售 情况) 16、江西省主要农产品、食品企业资料(包括:名称、产品、营业额、利润) 17、江西省主要绿色食品企业资料(包括:名称、产品、营业额、利润) 18、江西省绿色食品标准和审批手续 19、 20、江西省农业产业化建设及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的政策、法规、资金投向和 发展现状 21、江西物流企业情况物流方式 22、江西省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及绿色食品企业的政策、法规及优惠政策等 23、您认为江西省农副产品、绿色食品的目标市场在哪里 24、您认为江西绿色食品集团应该有什么样的经营模式 25、江西农产品出省销售通过哪些渠道 26、江绿应该建立怎样的营销渠道 27、江绿应该建立怎样的营销组织 28、江绿应采取什么样的采购方式 29、江绿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物流配送体系 30、江绿应塑造什么样的品牌 31、江绿应达到什么样的销售规模 32、江绿的投资应达到多大规模 33、如何同生产基地、农户、食品加工企业合作怎样对农产品的品质等因素 进行过程控制(质量控制体系) 34、信息化管理和电子商务有没有作用 35、江西农产品出省销售的难点是什么 36、目前农产品如何收购江西水产品出省销售的情况 37、前五位主要竞争对手(大米、生猪)有哪些它们的品牌、销售渠道、卖 点是什么 二、感谢、表明可能还需要后续的沟通等等。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确保绿色食品信誉,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第三条绿色食品标志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进行监督 管理。 第五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颁证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受理、初审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第六条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包装贮运等标准和规范,由农业部制定并发布。 第七条承担绿色食品产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择优指定并报农业部备案。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绿色食品生产,将其纳入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支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第二章标志使用申请与核准 第九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 (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绿色食品认证及其申报要求

新疆第三期绿色(有机) 食品生产管理培训班材料 绿色食品标志认证与申报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新疆分中心 二〇〇六年三月

大纲: 一、绿色食品概念及标志 1、绿色食品概念 2、绿色食品分类 3、绿色食品标志(标志、编号) 二、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准 1、绿色食品申报条件(申请者、生产、申报范围) 2、绿色食品申报程序(申请、审核、现场检查、上报、发证) 3、绿色食品标准 三、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的准备 1、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目录 2、申请书及调查表 3、生产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4、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原料收购合同、基地图、农户名单) 5、其他材料 6、外购原料

一、绿色食品概念及绿色食品标志 1. 绿色食品概念 1、什么是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加工,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 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对无污染食品的一种形象表述。由于与环境、健康和安全相关的事物通常冠之以“绿色”,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对环境保护的有利性和产品自身的无污染与安全性,因此命名为绿色食品。 2、绿色食品分类 绿色食品按照是否有化学合成物质的投入以及相关标准的不同,分为A级绿色食品和AA级绿色食品。 A 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的,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A 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的,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 级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AA级绿色食品等同于国际上的有机食品。 2. 绿色食品标志及其含义

绿色食品标识相关知识

关于实行绿色食品新编号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责任编辑发布日期:2009年7月1日来源:标志处作者: 各地绿办(中心)、各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 为方便企业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经我中心研究决定,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新的编号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编号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继续实行“一品一号”原则。现行产品编号只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许可使用证书上体现,不要求企业将产品编号印在该产品包装上。 (二)为每一获证企业建立一个可在续展后继续使用的企业信息码。要求将企业信息码印在产品包装上原产品编号的位置,并与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组合图形)同时使用。没有按期续展的企业,在下一次申报时将不再沿用原企业信息码,而使用新的企业信息码。 (三)企业信息码的编码形式为GFXXXXXXXXXXXX。GF 是绿色食品英文“GREEN FOOD”头一个字母的缩写组合,后面为12位阿拉伯数字,其中一到六位为地区代码(按行政区划

编制到县级),七到八位为企业获证年份,九到十二位为当年获证企业序号。 (四)完善绿色食品标志商标许可使用证书。一是在证书原有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企业信息码;二是采用证书复印防伪技术,增加水印底纹,防止证书复印件涂改造假。 (五)建立监管信息查询系统。在我中心建立企业查询数据库,向社会公开,可通过访问我中心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fb3770600.html,)获得企业认证产品信息。 二、新旧编号制度的过渡 (一)为便于企业消化库存包装,2009年8月1日前已获证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印有原产品编号的包材,待再次印制包材或续展后启用新编号方式。企业信息码可从我中心网站“查询专栏”中获取或电话查询。电话:(010)62191419、62191420。 (二)2009年8月1日后完成续展的产品,原产品包装没有用完的,经向我中心书面申请并获得书面同意后,可延期使用,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三)过渡期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此后,所有获证产品包装上统一使用企业信息码。 三、有关工作

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

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试行) 1.总则 1.1为规范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工作,保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和一致性,制定本规范。1.2 本规范适用于申请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抽样。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另行规定。1.3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全国绿色食品抽样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绿色食品办公室(中心)负责本区域内绿色食品抽样工作的实施。 2.抽样程序 2.1省级绿色食品办公室(中心)委派绿色食品检查员进行抽样。 2.2抽样应有2名以上(含2名)检查员参加。抽样人员应持《绿色食品检查员证书》和《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见附件)。 2.3抽样人员应配带随机抽样工具、封条,与被抽样单位当事人共同抽样。抽样结束时应如实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抽样单一式四联,被抽单位、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处、抽样单位各持一联。 2.4样品一般应在申请人的产品成品库中抽取。抽取的产品应已经出厂检验合格或交收检验合格。 2.5抽取的样品应立即装箱,贴上抽样单位封条。被抽样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样品寄、送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 2.6抽样人员根据现场检查和国内外贸易的需要,有权提出执行标准规定项目以外的加测项目。 2.7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进行抽样: (1)抽样人员少于2人的; (2)抽样人员无《绿色食品检查员证书》的; (3)提供的抽样产品与申请认证产品名称或规格不符的; (4)产品未经被抽样单位出厂检验合格或交收检验合格的。 3.抽样方法 3.1抽样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根据国家标准GB 10111—88《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2)总体数应包括所有出厂检验合格或交收检验合格的欲进入流通市场的产品,而非特制或特备的样品。 (3)抽取的样品应在保质期内。 3.2 成品库抽样步骤如下: (1)确定样品重量:样品净含量应不超过3000g。价格昂贵的产品,如茶叶等按分析要求样量的3倍取样,即分析样、复验样及副样各壹份。需测净含量的小包装样品应取10个包装进行净含量测定,如饮料、乳制品等。大包装样品可不必测净含量,如粮食等初级农产品及酒等加工品。 (2)确定样本个体数n:由以上样品重量决定,若在1箱中则n=1;若在2箱中则n=2,依此类推。 (3)确定总体数N:应包括成品库中所有出厂检验合格或交收检验合格的产品。 (4)确定随机数R1、R2及R3:R1表示成品库中存放各堆中该取的堆,例如有6堆,则用1个随机骰子投出1至6的任意数,若非1至6的数字,则重新投,直到1至6的数字出现,即为R1。如投出2,则在第2堆中取样。堆序数排列可预先规定从里到外,或从外到里。 R2表示取样堆的层数中该取的层,例如有5层,则用1个随机骰子如上法投出1至5任意数,即为R2。如投入4,则在第4层中取样。层序数排列可预先规定从上到下,或从下到

绿色食品集团企业运营方案

XX绿色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经营模式管理咨询项目报告 企业运营方案

目录 一、采购供应方案 (3) 1、总体采购供应方案 (3) 2、各类主导产品采购供应方案 (3) 二、技术与质量控制方案 (5) 1、技术体系 (5) 2、标准质量控制体系 (6) 3、各类产品的质量控制方案 (8) 三、物流运输方案 (9) 1、采用第三方物流的原因与形式 (9) 2、第三方物流的优势和劣势 (10) 3、选择自营还是外包的标准 (10) 4、物流外包失败的原因 (11) 5、物流方案设计 (12)

一、采购供应方案 1、总体采购供应方案 为了保证采购供应的质量、数量和合理的价格,公司将以多种形式建立可靠的供应来源。公司将充分利用XX省和各地区政府部门的支持和推动,整合XX省现有的优质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和完善自身主导产品产业链的生产和加工环节。最终形成农工贸一条龙的生产经营模式。 通过省级和地方政府推动,XX省可以合作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按产品类型分有:水产品7家;禽类11家;大米5家;生猪9家;畜产品2家;水果6家;其他特色产品22家。 具体的采购供应模式有三大类: 紧密型模式:公司直接进入农副产品加工和生产环节,通过控股、参股、换股、交叉持股、吸收合并、政府划拨等方式将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纳入自身供应链。 松散型模式:公司不直接进入农副产品加工和生产环节,通过协议采购、委托生产、订单生产、市场收购等方式满足供应。 “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这是公司实现真正的农业产业化运作的途径,是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建立强大的主导产品产业链的主要模式。公司通过自身投资或利用XX省农业厅及各地政府的农业投资,建立和扩大优质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除自建的基地供应外,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或契约,建立供应关系,并通过提供或指定产品的种苗、饲料等生产资料,指导种植、养殖,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控制生产和收购环节,以保障产品品种和各项质量符合市场需求。采购的农副产品的加工将由公司自身的或合作的加工企业完成。 2、各类主导产品采购供应方案 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的特点,各类主导产品采购供应方案规划如下: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

附件1: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以下简称绿色生资)标志管理,保障绿色生资的质量,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绿色生资,是指获得国家法定部门许可、登记,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以及本办法规定,经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审核,许可使用特定绿色生资标志的生产投入品。 第三条绿色生资标志是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协会是绿色生资商标的注册人,其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第四条绿色生资标志用以标识和证明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第五条绿色生资管理实行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制度。协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生资企业及其产品实施标志使用许可。未经协会审核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绿色生资标志。 第六条绿色生资标志使用许可的范围包括: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食品添加剂,及其它与绿色食品生产相关的生

产投入品。 第七条协会负责制定绿色生资标志使用管理规则,组织开展标志使用许可的审核和管理工作。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负责受理所辖区域内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的申请、现场检查、材料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应积极组织开展绿色生资推广、应用与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绿色食品企业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优先使用绿色生资。 第二章标志许可 第九条凡具有法人资格,并获得相关行政许可的生资企业,可作为绿色生资标志使用的申请人。 第十条申请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的产品(以下简称用标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法定部门检验、登记; (二)质量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不造成使用对象产生和积累有害物质,不影响人体健康; (三)有利于保护和促进使用对象的生长,或有利于保护和提高使用对象的品质; (四)生产符合环保要求,在合理使用的条件下,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

绿色食品生产质量控制规范

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为加强绿色食品生产全程监管,全面规范生产管理秩序,保障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要求,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绿色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 (一)成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公司副经理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绿色食品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绿色食品生产组织协调、制度制定、生产计划、基地建设、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绿色食品生产工作有序推进。 (二)设立绿色食品办公室,加强绿色食品质量监督管理。设负责人1名,质量监管员(内检员)1名、质量检验检测员1名。 (三)生产技术科设生产基地负责人1名,技术员2名(绿色食品技术负责人1名),保管员1名。 (四)营销科设销售员3名,管理员1名,运输员1名。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公司经理)是企业法人,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绿色食品基地规划和建设指挥协调,负责绿色食品生产计划的审批,负责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与产品认证的请示和工作衔接,负责绿色食品生产监督与绩效考核。 2、副组长负责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绿色食品制度和生产计划的制定,负责绿色食品基地的管理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协调开展工作,确保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和产品生产全过程相关制度的有效规范运行,负责参与绿色食品生产绩效考核与评价。 (二)生产技术科 1、生产科负责拟定生产布局、生产计划、基地建设,按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绿色食品生产标准、规范和要求,以及绿色食品生产

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管理,病虫害防治等。 2、科长主要负责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产品生产标准、规范和要求的监督实施。 3、基地负责人主要负责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产品生产标准、规范和要求的具体实施和生产管理,负责管理基地环境卫生,调查病虫害发生状况及趋势,负责拟定病虫害综合防治方案,统一选购药物,负责跟踪病虫害防治技术及药物效果并总结。 4、技术员主要负责对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有具体组织实施,指导生产人员按照生产技术规程和相关制度进行科学种植、施肥、用药,负责病虫害防治作业和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负责生产记录、档案整理保管。 5、保管员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入库、出库验货,按照绿色食品肥料准则做好入库保管保存和发放等工作。 (三)质量监管科(绿色食品办公室) 1、监管科负责绿色食品监管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负责绿色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供绿色食品生产计划,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生产知识培训。 2、科长主要负责绿色食品监管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负责绿色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供绿色食品生产计划,协助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验收,负责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生产知识培训。 3、内检员(质量监管员)主要负责宣贯绿色食品标准,按照绿色食品标准和管理要求,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企业内部绿色食品原料采购、基地建设、投入品使用、产品检验、包装印制、防伪标签、广告宣传等工作;配合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开展绿色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绿色食品相关数据及信息的汇总、统计、编制,及与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沟通工作;承担本企业绿色食品证书和《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管理,以及产品增报和续展工作;开展对企业内部员工有关绿色食品知识的培训。

绿色食品申报材料清单

绿色食品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人向所在省绿办提出认证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每份文件一式两份: 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2. 《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3.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4.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5. 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6. 产品执行标准 7. 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8.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 9.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0.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11. 预包装产品,提供产品包装标签设计样。 12. 提供生产中所用农药、商品肥、兽药、消毒剂、渔用药、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产品标签复印件; 对于不同类型的申请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控制关键点和生产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 矿泉水申请企业,提供卫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 2. 对于野生采集的申请企业,提供当地政府为防止过渡采摘、水土流失而制定的许可采集管理制度; 3. 对于屠宰企业,提供屠宰许可证复印件; 4. 从国外引进农作物及蔬菜种子的,提供由国外生产商出具的非转基因种子证明文件原件及所用种衣剂种类和有效成份的证明材料; 5. 生产中使用商品预混料的,提供预混料产品标签原件及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且养殖方式为集中饲养的,提供生产许

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但养殖管理方式为“公司+农户”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预混料批准文号及审批意见表复印件; 6. 外购绿色食品原料的,提供有效期为一年的购销合同和有效期为三年的供货协议,并提供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及批次购买原料发票复印件; 7. 企业存在同时生产加工主原料相同和加工工艺相同(相近)的同类多系列产品或平行生产(同一产品同时存在绿色食品生产与非绿色食品生产)的,提供从原料基地、收购、加工、包装、贮运、仓储、产品标识等环节的区别管理体系; 8. 原料(饲料)及辅料(包括添加剂)是绿色食品或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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