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办法

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办法
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办法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隧道局)的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和相关行业部门规章制度及《中交股份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隧道局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要坚持开发和节约并举,节约优先、效率为本的基本原则,自发、自觉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减少能源消耗。

第四条各单位应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减排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减排计划。

第五条中交隧道局实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减排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挂钩。

第六条中交隧道局实行有利于节能减排发展政策,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

各单位应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合理调整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并落实节能减排分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从公司到基层多层次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通过分级控制、分级把关,提高节能减排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第八条各单位应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节能减排领导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办法。

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交隧

道局安全质量监督部,具体负责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中交隧道局的节能减排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传达、贯彻和落实国家、行业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制定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面协调、指导、监督中交隧道局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研究、解决涉及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的重大问题,并根据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工作实际进行分别指导。

(三)组织节能减排工作经验交流、推广。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完不成节能减排指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参与企业重大、特殊产业工程项目节能减排论证、评价工作。

(五)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的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下达节能减排控制指标,考核和评价中交隧道局所属二级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的节能减排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部门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及中交隧道局各项节能减排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保证节能减排工作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分级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有效开展节能减排各项活动,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三)各单位节能减排管理机构按照分级责任制的要求,履行各自节能减排管理职责,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四)各单位内部的职能部门,应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节能减排工作负责。

(五)各单位的各岗位人员对各自岗位的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节能减排工作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节能减排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导下属单位和项目部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第十二条中交隧道局直属项目部及所属各企业的项目部应明确节能减排管理部门,并配备专(兼)职节能减排管理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政策,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

定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目标、节能减排方案和控制、保证及改进措施等,并及时上报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第三章节能减排活动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节能减排标准,建立本单位高能耗、排放量大的重点控制点,制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计划和方案,超能耗指标的工艺、设备等要坚决退出。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各单位应按照有关国家标准配备检定校准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严格能源计量工作。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积极推广节能材料的应用,依靠科技进步,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加快节能减排降耗基础性、前瞻性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不断优化设计方案,积极研发和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推

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

第十六条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制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能效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标杆,不断促进企业节能工

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对协作队伍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明确工程总承包与协作队伍各自的节能减排责任。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方法和相应的能源消耗统计体系,统一方法和手段,使统计

数据准确,减少数据的失真、错漏,做好数据填报整理、分析和汇总上报工作。

第十九条各单位新建的项目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确保节能减排工作开展。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宣传工作。应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

会风尚。利用内部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营造出良好的节能减排氛围和工作环境,树立负责任的央企形象。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加强节能减排培训工作,加强节能减排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提高员工节能减排意识、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使节能减排逐渐成为自觉行为。

第四章统计报告

第二十二条中交隧道局实行节能减排信息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不同任务和不同特点,加强能源统计工作,

建立健全能源消耗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对全部耗能设备

的能源消耗现状,进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节能减排工作报

送制度。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每季度向中交隧道局报送节能减排

工作报告和节能减排统计报表(见附件1、2),报送时间为次

季度的第三天之前;

节能减排工作报告应包括:

(一)本期生产情况,节能减排管理情况,目标分解与落

实情况,结合本期工作特点,列出本季节能减排控制关键点。

(二)本期能耗、污染物排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分析。

(三)本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行业对标工作、统计监测

制度、宣传和培训、节能奖惩等情况。

(四)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改实施情况,包括节能技术

开发和推广,节能投入和节能技术在生产中的实施情况等。

(五)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淘汰落后生产力情况等。

(六)本期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亮点、创新点。

(七)本期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

(八)节能减排工作建议,以及下一步节能减排工作打算。

各单位每年1月3日之前,报送上年度工作总结及本年

度工作计划。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制度,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纠正违规行为。

第二十六条监督检查的结果纳入中交隧道局对各单位节能减排考核。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及所属单位或项目应接受、配合上级的节能减排督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当对企业所属项目

开展节能减排督查时,企业应当委派相关负责人员协同督查。

第二十八条督查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查阅、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督查相关的事项和资料。

(二)进入工作场地进行抽查。

(三)发现存在问题时,责令即时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二十九条责任单位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缺

陷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并报送整改情况。同一问题不得在同一个项目上前后反复出现。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条中交隧道局对各单位考核每年为一个考核期。

第三十一条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单位自行考评情况,同时根据年度节能督查、年度总结和报表等相关材料,提出考核意见,提请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三十二条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考核内容包括节能减排控制指标考核和节能减排监督管理考核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节能减排控制指标占40分,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占60分。

第三十三条节能减排控制指标为强制性指标,未达到要求则总体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节能减排控制指标是依据国家的总体要求,结合中交隧道局实际,确立一段时期的总体控制指标。中交隧道局各单位要根据控制指标,结合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年度分解控制指标,经中交隧道局核准后,作为年度考核自评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在达到中交隧道局下达节能减排控制指

标的情况下,再进行节能减排监督管理考核打分。具体考核内容和分值见附件3。考评总分数低于70分,则总体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考核程序

(一)每个考核期末,被考核单位根据本办法自行考评计分,经本单位节能减排第一责任人签认后,于每年1月3日

报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监

督管理、检查、统计报表、工作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对各单位自行考评情况进行复核后,提请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考核

意见,审定考核分数,中交隧道局有关考核部门据此对各单

位年度经营业绩进行综合考核。

第三十六条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由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研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三十七条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指标和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统计报表

2.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3.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考核表

附件1

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统计报表

主管领导:填表人: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填报指标的计算公式有分子、分母的应分别列栏填报分子、分母名称与数值。

2.目标值为填报年度本单位根据中交隧道局总体控制指标分解的,并经中交隧道局核准后,作为年度考核的节

能减排控制指标。

3.“其他能源”是指液化石油气等其他能源消费量。填报单位应填写“其他能源”的准确名称,并在填报说明中标

出该种能源折标准煤的换算系数。

4.节能量的填报计算方式是:先计算各年度节能量。企业节能量的计算参考国家标准《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13234-91)。然后将各年度节能量加总形成累计同比节能量。若企业统计口径不一致,应在按要求填报累计同比节能量的同时,在下栏“节能量”指标中按本企业计算方法填报所测算的节能量,并在填报说明中标出计算方法。

5.与目标值比较增减%的计算方法。

例1: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与目标值比较增减%=[(年初至本期末累计消耗的能源量/年初至本期末累计产值)-目标值]/目标值×100;

例2:能源消耗总量与目标值比较增减%=(年初至本期末累计消耗的能源量/期间总月数×12-目标值)/目标值

×100。

6.小于1的指标保留4位小数,其他指标保留2位小数。

7.各种能源品折算煤系数,按附件2取值。

8.报送本表电子版用Excel格式,并保留原表式。

附件2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2、此表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发改环资[2008]

704号)附表。

3、2007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供电煤耗0.1229千克标准煤/千瓦小时。

附件3

中交隧道局节能减排考核表单位(章):

新版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的方法及经验分享(精准扶贫)课件.doc

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的方法及经验分享(精准扶贫) 一、确定工作目标 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扶贫领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等问题,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体制机制性问题的 审计力度。 二、确定审计目标 (一)摸清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底数及构成和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 (二)重点审计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截留、滞留、挤占、挪用、 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对部门和单位在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计。 (四)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安排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审计, 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专注审计内容和重点 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项目为载体,以政策落实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审计 扶贫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补助项目、申请程序、资金拨付、管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建设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 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一)审计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识别”情况。 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重点需要审计核实“不该纳入的纳入和该纳入的未纳入” 的情况,即:进入建档立卡户中的贫困人口是否符合国家贫困人口标准,是否存在贫困 人口应纳入而未纳入的情况。 1.审计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真实。通过对公安、交警、 房管、工商等部门的数据筛选比对,看有无将非农村户籍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农村运 输大户、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公司或经营商铺、在县区购买商品房、购买消费性小轿车等 纳入贫困户。对经审计核实的非贫困人口享受了建挡立卡贫困人口优惠政策,如享受优 惠利率贷款或贴息、享受雨露计划扶持等要予以追回财政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审计是否存在贫困人口应纳入而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审计是否存在应纳入贫困人口的农村低保人员、五保户(尤其是农村低保对象中的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特困 人口或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未纳入建档立卡户的情况。 (二)审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情况。

2020年度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

附件1 2020年度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一、绿色城区项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集聚资源,以设计品质提升为引领,以技术集成创新为导向,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在新建区域内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创新实践,引导创建全国一流的绿色城区。具体条件如下: 1、在现有绿色建筑区域示范或城市新建区域内选择1-3平方公里开展示范创建。重点支持2-3年内能够见到实效的项目。 2、强化政策机制创新,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管理机制。鼓励与以建筑专业院士、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命名的设计大师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单位进行合作。 3、编制区域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绿色生态专项规划,研究建立包括高品质绿色建筑比例、装配式建筑比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绵城市建设、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在内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构建科学合理。 4、区内新建和改造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设计建造,其中三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超50%,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超过65%。

5、结合当地实际,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探索能耗限额管理。重点开展建筑综合节能率75%、超低能耗(被动式)绿色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区域能源站建设等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适老性改造。 6、执行全面应用“三板”政策,区内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50%并实行全装修,新开工建筑采用装配化装修比例不低于30%。混凝土结构和组合结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钢结构、木结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60%。优先支持开展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组合结构等多种装配式结构形式的综合实践。 7、制定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明确规模以上建设项目全面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要求,设计阶段强化正向设计,区内新建项目设计、建造、运营阶段的BIM技术应用分别不少于40%、30%、20%。设计、建造、运营一体化应用BIM技术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2个。 8、配套建设绿色城区宣传展示中心,集中展示绿色生态理念、技术及工程应用。 二、绿色建筑项目 (一)高品质绿色建筑实践项目 针对新建建筑,高质量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丰富绿色建筑内涵,发挥建筑设计引领作用,强化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模式改革,推进“江苏建造”(精益建造、数字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的集成实践,打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的方法及经验分享(精准扶贫)

扶贫资金得专项审计得方法及经验分享(精准扶贫) 一、确定工作目标 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扶贫领域得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等问题,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体制机制性问题得审计力度。 二、确定审计目标 (一)摸清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得底数及构成与资金得分配使用情况。 (二)重点审计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中存在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得违法违纪问题。 (三)对部门与单位在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中存在得问题进行审计。 (四)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安排得工程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专注审计内容与重点 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项目为载体,以政策落实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审计扶贫专项资金得补助对象、补助项目、申请程序、资金拨付、管理就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就是否合规,建设内容就是否真实,就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得违法违纪行为。 (一)审计建档立卡贫困户得“精准识别”情况。 对贫困户得“精准识别”重点需要审计核实“不该纳入得纳入与该纳入得未纳 入”得情况,即:进入建档立卡户中得贫困人口就是否符合国家贫困人口标准,就是否存在贫困人口应纳入而未纳入得情况。 1、审计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得建档立卡贫困户就是否真实。通过对公安、交警、房管、工商等部门得数据筛选比对,瞧有无将非农村户籍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农村运输大户、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公司或经营商铺、在县区购买商品房、购买消费性小轿车等纳入贫困户。对经审计核实得非贫困人口享受了建挡立卡贫困人口优惠政策,如享受优惠利率贷款或贴息、享受雨露计划扶持等要予以追回财政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审计就是否存在贫困人口应纳入而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审计就是否存在应纳入贫困人口得农村低保人员、五保户(尤其就是农村低保对象中得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特困人口或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得人口)未纳入建档立卡户得情况。 (二)审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情况。

海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

海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 2019年07月25日 公开日期 2019年08月02日 关键词 资金节能减排办法通知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文号 海行规发〔2019〕8号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栏 内容概述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支持措施第三章申报与审核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五章附则 信息有效性 有效 所属目录 规范性文件

备注 附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ofd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日 海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支撑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提高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由区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由节能减排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按照统筹管理、分类实施、支持重点、科学监管的运作机制共同负责。 第三条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由节能减排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管理。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节能项目的组织实施;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减排项目的组织实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绿色建筑项目的组织实施;海淀园管委会(区科信局)负责一般性制造业调整退出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分领域分别纳入节能减排行业主管部门预算,各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提出资金需求,纳入本部门预算安排。 第二章支持措施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在海淀区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纳统的企业和机构。 第六条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节能技改,鼓励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奖励节能先进,构建节能降耗新机制,提高节能管理能力。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扶贫资金一般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即中国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下文是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

专项资金审计方案

一、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下达和执行情况。 将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与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对比,审查财政、计划及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是否按照国家批准的计划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和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是否将年度项目计划层层落实到具体实施单位,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有无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问题。 二、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 通过对财政部门、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检查,重点审查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计划筹集、落实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是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有无通过虚假报表、虚开发票、虚列支出、虚增工程量或将群众自筹的实物和投入的劳力来抵顶配套资金等方式搞虚假配套的问题,如未配套,应分析原因;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分配;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下级财政或用款单位,有无截留欠拨、平衡预算及挤占挪用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审查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是否按规定将拨入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使用单位,是否存在欠拨、出借、放贷、弥补经费、改变资金投向、提取或变相提取项目前期费、吃回扣回流资金等谋取小团体利益问题。审查项目实施单位对拨入的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入账,有无账外设账,是否按规定时间开工和完工,是否按批准的项目和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完工的工作数量和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擅自更改项目内容、工程位置、违规提取项目管理费、虚列支出、截留转移、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 三、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情况。 通过对会计资料进行检查,审查财政、项目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是否实行专人专账、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核算和管理是否到项目。有无扩大开支范围、将一些不合理的费用列入专项资金支出中;有无改变资金用途、将各项专款调剂使用;工程项目的预决算是否真实,有无高估工程量,高套预算定额虚增造价,虚列支出搞计划外工程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

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方法与技巧

浅谈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方法与技巧 针对近些年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渠道多、项目多、资金量大,多数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等问题。为促进各项惠农政策、惠农资金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湖北省郧西县审计局近几年加大了扶贫资金的审计力度。财政、扶贫主管部门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采取了一定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违规违纪手段更加隐蔽,给审计增加了难度,对审计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与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审计方法,才能更好地履行审计职责,本人认为扶贫 专项资金审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从上级下达计划项目入手,揭露计划项目的变化情况,是专项资金审计的基础,在审计中存在随意调项。主要是掌握省、市下达分配文件,核定本县下拨指标。 二是从资金源头入手,揭露资金分配层次中的问题,是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主要内容。扶贫专项资金的投入大都是以县级为主要投向,我县扶贫资金的来源多数是通过上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资金的分配,是在县财政局及县主管部门分配主要掌握在有资金分配权的部门和审批权的人员手中。由于资金分配的透明度缺乏,导致少数人利用手中的权利和职能徇私舞弊,凭人情关系采取上下串通、张冠李戴、戴帽下达等方式安排资金,致使资金未出门就改变了用途。因此,在审计中,应注意资金的分配纵向、横向衔接关系,查找资金的来龙去脉,特别要注意上级分配的指标文件与账款的核对,指标分配与资金到账数的核对,上级分配的指标、项目、用途与全县安排的指标、项目、用途核对,从而查找资金分配层次中的漏 洞,揭露资金分配中违规行为。 三是从资金拨付入手,揭示拨付环节间的资金差异,是扶贫专项资金审计的重点。由于部分乡镇向县财政借款较多,财政拨款时用扶贫专款抵扣,再者,主管部门截留、克扣项目单位专项资金,在审计中,应注意逐笔查明资金拨付环节中存在的差异的真实原因,顺着资金拨付流向,分析掌握资金活动的最终去 向。 四是从资金运动变化入手,揭露隐藏的重大违纪线索,是专项资金审计查找问题的突破口。资金的运动变化,是反映扶贫专项资金运动的全过程。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中,第一,从账户入手,找出隐匿账户,从中揭露隐藏的重大违纪线索。一是从会计账薄和会计凭证为基础,查找拨付资金或专项资金支出的去向,进而弄清是否挪用公款为个人谋利或公款私存以及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的情况;是否有隐匿账户。二是以银行存款“对账单”为基础,按序时逐笔勾对,理清资金流向,账户内资金的存量的准确性,账实是否相符,查找有无挪用、贪污的行为。第二,从现金支付流程变化中,揭露专项资金使用的不真实性的问题。一对出纳的现金存量盘库,找出短款或长款的原因;二对出纳的短期超额库存现金或者是现金发生“红字”应引起注意;三以出纳现金的记账为基础,核实每笔业务的真实性;四对大额现金支付的项目引起高度重视, 发现疑点,顺藤摸瓜,一查到底。 五是从报账原始发票入手,揭露损公肥私,是扶贫资金审计的重要环节。审计时,对原材料购进、领用情况来到现场了解核对工程项目,便于对票据的审核,要有物资入库单、出库单、农户领用清册方可报账;对以现金方式补助要有农户签字,在税务开的票据的支出,要到税务部门核实,防止园票,套回现金,特别是大额现金支出,报账时要一律使用正式发票,如果是对方现金或收据,里面必然有假,要想办法进 行核对,坚决杜绝白条入账。 六是从往来账户入手,揭露隐匿货币资金和移花接木现象,是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不可忽视的关键。目前,有些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利用往来账户进行作弊,隐匿货币资金,把往来账户当成“掩体”,严重影

节能减排背景下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减排量审计实践

节能减排背景下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减排量审计实践摘要:环境审计理论研究自1995年引入我国以来,在经历了十多年的实践探索后,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在元化环境审计多理念的推动下,环境审计已渗透到了涵盖财政、金融、固定资产投资等几乎所有类别的政府审计。与此同时,环境审计也向纵深方向发展,甚至涉足节能减排这一极具专业性、且此前没有任何审计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的领域,作者正是在参与了两次的节能减排审计(调查)后,以二氧化硫排放量占比超过60%的电力行业为研究对象,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间排量审计实践整理成文,以期填补环境理论研究的一方空白并对审计实践有所裨益。 关键词:节能减排;污染物;审计 the audit practice of sulfur dioxide reductions in the context of energy saving and reduction --the power industry as an object li xusheng (audit special commissioner’s office in lan zhou,gan su )abstract: the theory of environmental auditing has been introduced to china since 1995,after more than ten years of practice and exploration, this theory has been widely carried out throughout the country currentrly, in promotion of philosophy of the environmental audits diversity,the environmental audit has penetrated into almost all categories

扶贫资金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方法 (1)

扶贫资金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方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下列方式:一是“明”挤,有的管理部门在资金的下拨过程中,提取项目前期费,有的在资金计划批复后,无视扶贫资金的使用规定,从专项资金专户中将资金挪作他用;二是“暗”挤,就是将项目资金下拨到项目后又用条据及其他形式套出来,然后用于机关开支。 案例1:某县扶贫办将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培训中心建房、设备购置,修建办公培训大楼、或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和购车; 案例2:某县将扶贫资金用于经济实体和弥补预算支出缺口。采取的方式有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将扶贫资金借给下属公司将扶贫资金专户利息缴入国库,用于一般预算支出。 案例3:某县将扶贫资金用于应由基建投资的大中型项目,如将以工代赈资金用于大型水利项目工程建设。 案例4:某县扶贫办将扶贫资金下拨给乡镇之后,在该镇扶贫资金支出中报销虚假发票。 (二)套取扶贫资金 案例1:某县扶贫办主任采取开假发票套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该办在县种子公司和土肥站购买250万元种子,但经查县种子公司和土肥站发票的收入联及相关帐表、发现该办实际上未购买种子,只是

取得有票无实的发票。同时该办还到其他单位花一定税费开出假发票,套取培训费。 案例2:某县扶贫办采取编造虚假培训资料套取扶贫资金。经查,该办编造假的参训人员花名册、培训计划、培训项目、开支项目等资料,套取扶贫培训费。 案例3:某县扶贫办以扶持基地为名套取扶贫资金。经查,该办以山羊基地、药材基地和蔬菜基地的名义套取扶贫资金。 案例4:某县扶贫办通过虚抬土地购买金额套取扶贫资金。该办为修建扶贫培训大楼,向某开发区购买一块土地,该办向该开发区支付土地购买款115万元,而土地出让方提出的购买款为96万元。后经查实,该土地当期出让价格不到50万元。 案例5:某乡镇通过虚列工程项目合同、虚开工程发票等手段,套取国家扶贫资金76万余元。套取的资金中,有34.6万元被以“工程老板赞助”的名义转入本单位财务账,余下的资金未入账,转由本单位驾驶员保管,用于接待、送礼等非合理性支出。 (三)多头申报扶贫资金 案例:某县扶贫办为建某大厦,以“交易中心”、“农贸市场” 等4个不同的名称申请到财政扶贫资金。 (四)用中央扶贫资金为其他专项配套 案例:某县财政厅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作为“义教工程”的配套资金

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北京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加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用于落实国家及北京市节能减排政策,鼓励对节能减排增量的挖潜和提高,支持原有资金渠道难以覆盖、支持力度不够或问题比较突出的节能减排重点方面,原则上不用于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第三条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作为对原有资金列支渠道的重要补充,针对节能减排领域重点项目和突出问题及有关工作的特点,确定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 第四条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由市财政局会同节能、减排工作的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明确、管理科学、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的运作机制共同负责。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安排、确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资金拨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节能、减排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节能减排政策规划和年度节能减排计划,确定节能减排工作重点。相关行

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节能减排项目实施细则的制订和实施,以及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规划计划先行,确保当期工作重点,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实施全过程监管。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六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节能减排领域试点、示范项目。重点用于支持北京市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关键环节和共性问题试点、示范项目。 (二)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重点用于支持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取得显著成效,具有推广意义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支持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如高效电机、高效照明产品等)。 (三)推广节能减排新机制。重点用于支持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为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前期节能诊断服务,企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开展的技术改造。支持其他应用新机制开展的节能减排工作。 (四)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重点用于支持企业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清洁生产中、高费技术改造项目等。

贵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 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筒称“项目”)是指国家和本省各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所支持的项目,主要包括发展资金项目、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项目以及其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等。 第三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主要用于产业扶贫、扶贫对

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扶贫对象和扶贫干部培训、扶贫贷款贴息及其它方面。可以用于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扶贫产业政策性保险补助、扶贫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补助。 第四条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的原则,项目审批权原则上下放到县,实行县级审批、省市级备案、乡镇实施和初检、县级验收,逐步实行乡级报账制度,加快推进乡级财政报账全覆盖。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辖区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其主要负责人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扶贫、发展改革、民族宗教、农业、林业、残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项目管理相应工作,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管理有关情况。 第五条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省负总责、市州协调、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 (二)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参与、农户自愿、分工协作; (三)规划引领、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奖优罚劣。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节能减排技改可行性报告 2010年安排500亿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积极研究新的机制,推行以奖励代补等措施,鼓励多节能、多减排,将是财政部2010年支持新兴产业的基本思路。 近年来,财政部在支持节能减排,发展新能源以及推动自主创新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尤其是在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太阳能等方面,建立了财政支持体系:设立支持新能源和节能减排的两个专项资金,为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做好保障。2007年至2009年共安排1020亿元的专项资金推动新能源和新能源示范工作,推动了2.1亿支高效照明产品,500多万台高效节能空调推广工作;组织实施了xxx工程和屋顶计划;在北京等13个地区推行了4700多辆新能源汽车。 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科研方面,2008年以来,通过863、973等多个支撑计划,安排了近百亿资金支持建设核电站和转基因等生物技术等研究。 实施新能源产业创业计划,在北京等七个城市,创立了20个创业基金,规划投入10亿元,带动地方财政,目前吸引投资约70亿元; 健全制度,完善激励新兴产业的发展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产业研发和转化,在增值税等方面,制定出台了支持新兴产业方面的政策措施;给新兴产业方面的发展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政府采购环节,对节能产业、新兴产业、支柱产业的创新支撑工作,发挥政府示范作用,制订了节能产业采购价清单。 加快推进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实施差别电价等措施,使企业的外部成本内化,增长发展的内在动力。 支持新兴产业发展,财政将从生产、加工等各个环节加以谋划,在科技研发、示范推广、资金投入、机制创新等各个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加强宏观指导,统筹规划,科学论证、把握布局,掌握节奏,防止一哄而起,重复建设,促进新能源和节约环保型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财政部将把扩大消费和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支持自主创新、努力攻克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技术;出台政策,分类对待,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的引导作用,优化资源配置。

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 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全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范和加强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3号)、《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9号)、《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4〕11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我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项目建设,以及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普及应用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遵循“科学规划、政府引导、规范运作”的原则,按照自主申报、逐级审核、省级择

优的程序,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实施。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专项资金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划分省级和市县、财政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职责,在申报、评审、执行、监督、评价等各环节做到职责分明、责任清晰。对省属单位申报的专项资金项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行政监管职责。 第五条省财政厅主要负责: (一)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研究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二)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编制和省级预算执行; (三)参与制定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四)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申报项目是否合规进行形式审查; (五)审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拟定的项目评审方案; (六)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额度; (七)负责公开专项资金目录,参与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八)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九)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 (一)制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20210412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xx0412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有关单位: 为推动北京市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市财政局制定了《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北京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加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xx]15号)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用于落实国家及北京市节能减排政策,鼓励对节能减排增量的挖潜和提高,支持原有资金渠道难以覆盖、支持力度不够或问题比较突出的节能减排重点方面,原则上不用于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作为对原有资金列支渠道的重要补充,针对节能减排领域重点项目和突出问题及有关工作的特点,确定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 第四条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由市财政局会同节能、减排工作的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明确、管理科学、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的运作机制共同负责。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安排、确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资金拨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

理。节能、减排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节能减排政策规划和年度节能减排计划,确定节能减排工作重点。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节能减排项目实施细则的制订和实施,以及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规划计划先行,确保当期工作重点,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实施全过程监管。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六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节能减排领域试点、示范项目。重点用于支持北京市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关键环节和共性问题试点、示范项目。 (二)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重点用于支持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取得显著成效,具有推广意义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支持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如高效电机、高效照明产品等)。 (三)推广节能减排新机制。重点用于支持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为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前期节能诊断服务,企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开展的技术改造。支持其他应用新机制开展的节能减排工作。 (四)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重点用于支持企业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清洁生产中、高费技术改造项目等。 (五)支持节能减排效果奖励工作。重点用于支持鼓励节能减排取得实效的区域或单位,对采取先进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节约能源消耗、减少资源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给予奖励。 (六)支持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重点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节能减排统计、节能减排宣传培训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扶贫资金审计应关注的内容和重点

扶贫资金审计应关注的内容和重点 作者:王莉玲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18年第6期 扶贫资金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 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专项资金。近年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为保障 和改善民生,促进消除农村贫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笔者审计中发现仍然存在虚报项目、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如何开展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更好地规范资金的分配、 管理和使用效益,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认为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扶贫开发规划的制定和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重点审查、评价制定的扶贫开发规划是否符合《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要求。 二是重点关注财政、扶贫、发改委等部门有无建立扶贫项目库,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 和立项;是否按照规划下达计划与分配资金,并具体明确地落实到贫困乡、村、户。 三是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资金的问题;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有无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问题。 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管理情况 一是重点关注财政部门是否将扶贫开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有无通过虚 列支出、虚增工程量等方式搞虚假投入的问题。 二是重点关注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分配;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下级财政或 用款单位,有无用于平衡财政预算、财政滞留、抵扣及挪用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重点关注建设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以 及进行报账核算制度,资金安排、支出核算和管理是否到项目。 四是重点检查评价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各级扶贫办、财政、发改 委之间的分工是否合理,工作中有无推诿和“扯皮”现象。各种扶贫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有无截留、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的问题;资金投放是否及时,结转下年的资金是否继续使用。 五是重点检查扶贫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主要审查扶贫资金项目法人负责制、咨询论 证制、招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公告公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项目申报 审批过程中有无重复申报、多头虚假申报,有关部门项目论证不规范,概算批复内容不详细, 项目单位概算调整与执行不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或缩小建设规 模和变更建设内容等。 三、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是重点关注用款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和规定用途使用,有无虚列支出、截留、转移、出借、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安排和使用,有 无擅自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问题。 二是重点关注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是否按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逐级逐项落实到村、户;项 目计划批复和执行中有无自行改变计划,扩大(缩小)范围、调整建设内容的问题。主管部门

专项扶贫资金审计方法

专项扶贫资金审计方法 一、审计方法 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 1、资金分配依据、分配方案 2、经审核批准的资金预算文件 3、资金来源结构表 4、单个项目档案资料(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采购、验收等) 5、年度决算报告 6、审计要求提供的其她资料 (二)审计内容重点 1、分配环节 (1)审查资金分配就是否坚持重点使用的原则,有无平均分配与“撒胡椒面”的现象; (2)专项贴息贷款的发放就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手续就是否齐全,利息计算就是否正确,贷款就是否跟着项目走; (3)就是否坚持资金有偿与无偿使用的原则 2、使用环节 (1)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真实、合法性情况: 一就是审查各种扶贫资金的使用就是否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有无用扶贫资金弥补企业亏损、财政赤字或用于收购农副产品的周转金,有无用于修建楼堂馆所或用于大中型基本建设投资; 二就是审查各种贷款就是否能按期收回,不能收回的原因何在; 三就是审查就是否按上级批准与媒体公示的项目计划执行,有无擅自改变项目计划或不按上级批准的要求执行的问题,有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问题; 四就是审查扶贫贷款的投放情况,瞧贷款计划就是否落实,有无改变贷款投向,用新贷还旧贷以及擅自提高利率等问题; 五就是审查工程决算情况,瞧施工单位编报的工程决算就是否真实、准确、合规、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有无故意多付工程款,然后再由施工单位返还,套取国家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扶贫资金使用的效果、效率情况 一就是审查扶贫资金拨付到位率,中央、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就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无截留、挤占与挪用问题; 二就是审查真正用于扶贫项目资金比率。通过审查得出真正用于扶贫的比例与结构就是否合理,针对当前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偏宽倾向,反映到底有多大比例的资金发挥了经济效益,还有多少资金没有发挥扶贫效益,甚至被挤占挪用; 3、管理环节 一就是检查评价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就是否健全,各级扶贫办、财政、发改委、农行之间的分工就是否合理,工作中有无推诿与“扯皮”现象。如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中有偿资金收回后,就是否建立了专项发展资金进行单独设账核算;银行部门对扶贫资金就是否按规定设立专户进行核算,利息计算就是否正确;各种扶贫资金就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与损失浪费的问题;资金投放就是否及时,结转下年的资金就是否继续使用; 二就是检查扶贫管理制度的健全与有效性。主要审查扶贫资金项目法人负责制、咨询论证制、招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公告公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项目申报审批

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通知

关于受理2018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 资金扶持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宝规〔2014〕8号)和《宝安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认定规程》(宝发改〔2014〕139号),我局决定组织实施宝安区2018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宝安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包括:节能减排示范项目、产业示范项目、应用试点项目、节能降耗改造项目、低碳产业示范园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能源审计项目。 (二)已经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项目 包括: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绿色建筑项目。 (三)电机能效提升项目 获得市电机能效补贴的新购置或更换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二、核定方式 采用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区政府审定等程序进行核定。扶持的项目在经核定的项目中,根据年度资金总规模按优先获得市级以及认定项目、

同一类型项目完工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安排,排满为止。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宝安区的企业(国有企业除外)或民办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企业须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 申报项目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宝安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1、需满足宝发改〔2014〕139号要求的各认定类别的条件; 2、项目在宝安区实施并已建成; 3、完工时间要求。项目实施时间须介于2016年5月1日-2018年6月30日,即设备购置需在以上时间段。 4、项目投资额是指用于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的相关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土建和流动资金,必须把增值税进项税扣除,在填写材料申报表,及出具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时必须准确填写,并且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二)已经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项目 1、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项目:2016年5月31日以来通过市级或以上自愿清洁生产审核; 2、绿色建筑项目:2016年5月31日以来获得国家或深圳市绿色建筑运营认证。 (三)电机能效提升项目

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c14896724.html, 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作者:刘卫 来源:《全国流通经济》2018年第30期 摘要:新时期国家加大了扶贫开发力度,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贫方针政策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审计对策建议:一是科学论证,从优立项审批资金;二是因地制宜,从实保障资金投入;三是立足于细,从细规范资金管理;四是对重点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和绩效审计;五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追责。 关键词: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2096-3157(2018)30 -0109-02 新时期国家加大了扶贫开发力度,对贫困地区的扶贫投入越来越大。A县是一个省级贫困县,2009年~2013年五年,A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154万元,是前一个五年的2.02倍。近年来,A县审计部门加大了对县内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力度,审计严格采用“三查”方法,力求科学审计,掌握真实情况:一查项目计划制定,看扶贫项目是否真实。审计组从项目申报、立项,重点审查了县扶贫办年度计划与上级下达计划的一致与否,查看是否存在随意调整项目内容。二查项目资金使用,看资金管理是否到位。审计人员根据扶贫资金分配计划,抽取了部分项目逐笔核对,对其资金的到位、拨付、使用和报账情况进行审查,看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是否真实、合法、规范。三查项目实施现场,看扶贫项目落实情况。在审计中,采用审计账目与实地查看相结合,审计组先后重点前往部分乡镇、村对一些扶贫项目进行实地调查,看项目是否按设计要求建设,工程建设有无走样情况。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的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与过去比较,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意识得到强化,监管制度建设得到加强,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以A县为例,全县已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专账,封闭运行。项目审批严格把好“五关”(基层民主关、实地调研关、规划衔接关、专家评审关、竞争入围关),充分调研、论证、评审,业主申报,竞争入围;加强了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在县农业农村信息网对项目计划和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扶贫资金报账管理,需提供八类要件资料方能报账。但是,当前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些是多年的顽疾,有的是近几年的新问题,且越来越突出。 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申报欠严谨。扶贫资金立项申报过程中存在虚假申报、多头申报等行为,以致造成扶贫资金的流失浪费,不能把资金有效用于急需使用的项目;二是部分资金使用变向。资金主管部门把扶贫资金挪作他用,有的实施单位还是以提取项目前期费的名义截留资金;三是项目建设管理欠规范。有的事中监管不力,造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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