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加强客户管理、建立长期友好的分包合作关系,降低分包合作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公司所属施工项目。

3、职责

3.1项目部是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管理主体,负责分包工程全过程的管理。

3.2市场部是建设公司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职能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公司施工项目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程部、项目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合同管理部、安管部、预结算中心、财务部等部门依据项目管理的职能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协同管理。

4、分包的范畴划分

4.1专业分包的范畴及专业划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与本公司项目施工相关性密切的专业分包工程的范畴及专业一般可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园林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高耸构筑物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电信工程、桥梁工程、隧道

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堤防工程、炉窑工程、管道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特种专业工程等。

4.2劳务分包的范畴及作业划分:依据《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劳务分包的范畴及作业一般可划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架线作业。

5、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内容

5.1、合格分包方确认

由市场部组织,公司每年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相关企业单位进行一次合格分包方综合性考察评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资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安全生产许可、法人身份证明、人员、装备及管理水平、近三年业绩、信誉、企业综合实力、有无诉讼事件等,在考察评审的基础上,筛选确认合格分包方并由市场部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附:合格分包方资格评审表)

5.2、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计划管理及工程分包合同的审核

5.2.1、各项目部在编制实施规划(或施工措施)时确定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内容和时间,并优先在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范围内拟定分包方,并在开工前编制分包计划,报公司市场部审核。分包计划经市场部审核同意后由项目部按合同管理的规定进行分包合同洽谈,形成合同初稿,并填写《分包合同评审会签审批表》后报市场部。(附:分包合同评审会签审批表)

5.2.2、对项目部上报的合同初稿和《分包合同评审会签审批表》,市场部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评审并填写审核意见。

5.3、分包工程招标的原则性规定

市场部根据工程的规模及施工难易程度,对分包工程进行具体分析,对工程规模较大、工程结构复杂或特殊工程。由市场部组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5.4、分包合同管理

5.4.1、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严禁无合同施工,并且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违者公司将由市场部对违反此规定的项目经理或施工单位负责人处以2000-100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直至勒令停工。

5.4.2、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由施工单位负责依据“标准文本”起草和初步洽谈,然后报市场部组织评审会签。分包合同的评审、会签按公司合同管理的相应规定执行。市场部负责分包方资格、合同价款、工期、结算单价、结算方式(包括计时工的结算方式)、费用提留、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等内容,技质科、机电科按专业管理的分工审核专业人员、设备技术水平、质量、保修条款,预结算中心审核价格水平、结算方式,合同管理部审核分包方主体资格、违约与纠纷处理条款以及分包关系合法性,安管部审核安全生产协议、人员安全资格。通过评审、会签符合要求的分包合同依据授权范围按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流程履行签约手续。(附:分包管理流程表)

5.4.3、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价格水平应符合市场基本准则和基本行情。在结合总承包合同条件和结算价格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公司和项目部在分包工程范围内各项费用的成本降低。

5.4.4、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未办理的不允许办理劳务分包合同。有特殊情况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

5.4.5、安装工程劳务合同人工费控制标准:

线路工程:人工费占总产值的15%;

管路工程:人工费占总产值的18%;

设备安装工程:人工费占总产值的25%;

设备拆除及维修工程:人工费占总产值的35%;

锅炉大修工程:人工费占总产值的30%;

特殊工程除外

5.5、分包工程施工的过程管理:项目部负责分包工程施工过程的各项日常管理,包括分包工程工期、质量、安全以及月进度(包括月报预审)验收、年度盘点验收结算、完工验收结算,分包工程款支付等管理工作。

5.5.1分包合同交底

分包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或经营副经理要将分包合同所约定的分包范围、分包工程工期、质量、分包价格、安全要点、分包工程验收结算、结算日期、分包工程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向项目团队有关管理人员集体交底,并将履约职责落实到人。

5.5.2 分包工程施工方案审核

分包方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方案在分包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生产副经理及其相关人员会审、并签字确认。

5.5.3 对分包施工基本条件的确认

1 项目部的人事员负责对进场人员的安全准入资格、技能培训资格、有无劣迹记录等进行逐一登记确认,不具备准入资格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2 项目部的设备员、安全员、材料员对分包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及工程使用的材料进行现场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对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禁止使用并清除现场。

5.5.4 分包工程施工过程管理按照“三个贯标体系”的相关规定执行,发现

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及时给予清退

5.5.5 项目部对分包方当年完成的工程,结算前要做业绩考评。递延工程要在年度盘点结算前和完工结算前做业绩考评(附:分包方业绩评价表)。

5.6、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验收结算

分包工程月报结算、年度结算和完工结算由项目部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和分包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预审,经分包方签字盖章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预算员、项目经理(或经营经理)签字确认后,报公司工程部确认质量情况,然后报市场部,市场部依据工程进度和所完成的工程量审核分包月报或结算值,遇有特殊情况时,报相关领导研究解决。

5.7、分包工程款和劳务费支付:专业分包工程款和劳务费支付要以分包工程合同的约定为依据。按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支付分包工程款和劳务费。

5.8、劳务费发放管理:执行《建设公司劳务分包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5.9、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履约检查

市场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分包工程进行不定期履约检查,通报履约情况,纠正违约行为,督促正常履约。

6、其它规定

6.1严禁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再次分包和转包。

6.2公司总承包项目的内部专业合作也要按照本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6.3本规定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建设公司。

附件:

1、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流程

2、合格分包方资格评审表

3、分包工程计划表

4、分包合同评审、会签审批表

5、专业(劳务)分包方业绩评价表

6、铁煤集团建设公司工程分包月报(结算)封面

7、分包工程款逐月审批及支付明细表

附表1:

附表2:合格分包方资格评审表

附表3:

分包工程计划表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审批单位:负责人:年月日

分包合同评审、会签审批表编号:

专业(劳务)分包方业绩评价表编号:

附表6

铁煤集团建设公司工程分包月报(结算)

建设单位:单位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名称:

附表7:

分包工程款逐月审批及支付明细表

填报单位:单位:万元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 目的:根据业主合同, 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 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保证业主合同的全面履行。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3 职责 3.1 工程部门 a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b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c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d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e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3. 2 合约部门 a 根据业主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

商招投标工作; b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c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3相关责任部门 3.3.1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四新”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3. 2财务部门: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4项目部: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4. 1 . 1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4.1. 2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 4. 1. 3评价小组: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4. 1 . 4评价内容: a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2017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职责 4 运行控制 5 绩效评价 6 附则 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 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 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

1 总则 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 图组织体系

3 职责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完整版)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分包行为,加强公司对项目分包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分类 第一条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 第二条根据分包工程工序间衔接管理者的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分为工程项目切块分包和工序分包两类。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三条成立工程项目分包招标工作小组,公司董事长(或常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根据每次招标的具体情况,评标组长及评委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为单数。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对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全面负责,执行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及监督项目对分包立项、分包合同后评价报告等制度的严格执行,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分包管理情况,指导项目分包管理,审查分包合同并形成分包审查书面记录。评价项目分包商履约能力,经公司同意后报公司经营开发部纳入合格分包商业绩档案。 第五条经营开发部对工程项目分包招投标、分包商评审、分包合同评审、分包合同备案等,执行分包招标制度(根据要求编制好招标文件),起草分包合同,向公司上报相关分包资料,不定期对分包商履约情况统计分析并上报公司。合同终止后,对分包商履约能力及信誉等方面详细评价(如管理、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索赔、结算等),评价报告报送公司。 第六条公司项目管理部设立专人对分包商安全资质、分包合同安全管理条

款、分包过程安全管理进行审查、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要求。 第七条项目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对分包合同相关技术、质量要求条款进行审定会签,在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按照条款对分包项目技术、质量监控管理。 第四章分包招标 第八条项目投标阶段,最迟在合同签订之初,项目管理部应进行前期策划工作,工程分包规划是项目前期策划的重要内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自有人员、设备配置情况,确定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的需用量,对工程分包进行规划。分包规划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主合同合理进行,需要对分包范围、分包模式、分包时间、分包空间界面进行合理规划。分包规划在第一个分包项目申请立项前报批,报经营开发部审查后由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就各事项的审批,项目部应分别填写《工程分包立项审批表》、或《工程分包特别事项审批表》、《分包商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分包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等,并附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项目部在选择分包商时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等市场竞争方式进行。原则上采用前两种方式。当采用议标方式时,须在分包立项报审时通过工程分包立项审查并获得批准的工程分包,其选择分包商的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包方确定选择方式; (二)发包方发出招标邀请或发布工程分包信息; (三)发包方选择参加竞标的合格分包商; (四)分包商竞标; (五)评审小组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者; (六)发包方定标; (七)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确定中标者。 特别说明。无论是招标还是议标,分包商数量均应在三家以上。 第十一条参加竞标的分包商,必须具备承担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称为合格分包商)。为此,发包方必须对有意参加竞标的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获得合格分包商资格的,方可参加竞标。 证明分包商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文件: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公司部门职能 一、安全生产部:是劳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具体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劳务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协调基层单位劳务纠纷问题。负责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的监督、管理、检查,以及劳务人员的入岗及转岗培训,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件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有关劳动和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工资表、工资卡等);协调公司因劳务工资纠纷的投诉工作。 三、合约造价管理部:负责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结算。 四、财务、资金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劳务费支付审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建立应急周转资金。 五、权益管理部:负责农民工突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其它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分公司职能

分(部)公司为劳务管理办法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本办法的具体运作,对所用劳务公司及劳务队进行管理与监督。工作职能主要有: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及上报;劳务公司资格审核,上报劳务分包方不良记录和有关报表;劳务合同评审、签订、备案和上报;落实、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劳务分包过程中各种事宜等。 第三条项目部职能 项目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和劳务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入场和转岗培训的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的备案,工资支付卡管理,以及劳务使用、考核、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劳务公司职能 劳务公司主要配合分(部)公司和项目进行劳务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 一、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及时组织劳动力进场,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并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部的劳务作业层进行规范管理。 二、确保进入所辖范围的劳务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及行业、地方法规。 三、协助各工程项目完善在建筑市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xxx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xxx项目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队伍以下简称劳务队 一、十个项目工作程序 1、钢筋提料程序 劳务队根据施工实际需求,提出钢筋采购需求单(包括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位、需求时间等),按照项目部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留底,上报工程部专人(孙强)审核,审核后由工程部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采购; 2、商砼计划程序 工序验收合格后,施工队专人用书面形式将计划开始浇筑时间、大概完成时间、施工具体部位、标号、工程量、浇筑方式(地泵或汽泵)、坍落度要求、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以项目部规定的统一的格式(后附)报生产经理李春玉,生产经理协调工程部审核签字后提前一天上报搅拌站准备; 3、安装材料计划程序 劳务队需将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劳务扩大分包合同交各专业安装班组审阅,安装班组计划材料必须根据劳务扩大分包规定的需总包采购的安装材料(电线、电缆、桥架、线槽、灯具、开关、插座、风机类、管材、管件(不含支架卡子等)、暖气、各种箱体、卫生洁具),其余安装材料由劳务公司自行采购,材料计划报到工程部(专业须分开计划,并在备注栏注明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审核,工程部据图纸计算,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4、钢筋及安装材料进场程序 钢筋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孙强负责根据钢筋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并根据两劳务需用钢筋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 5、安装材料进场程序 安装材料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两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水电专人根据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然后根据两劳务需用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 6、取样送检程序 钢筋到场后,工程部进行质量验收(包括合格证、材质单等)并安排资料员收集齐全钢筋合格证明资料(包括铁牌),资料员通知监理现场见证安排劳务队根据规定取样,资料员填写见证取样单统一送检,合格由资料员报验后方可使用;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全文】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全文】 一、本办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维护双方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包括三个层次:公司、项目部和具有专业资质的劳务公司(或自然人劳务队伍)。 三、本办法为规范项目部劳务分包的管理,以科学合理的劳务分包管理方式,建立良性循环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从而保证履行建设工程施工总合同。 四、公司负责劳务分包的审批,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全面履行。 五、凡是公司自己经营的项目全部纳入本办法进行管理。 一、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部具体实施。 二、由成本管理部具体办理劳务分包方资质、业绩等审核、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劳务市场指导单价发布和合格劳务供方名单发布等相关劳务管理工作。 三、由成本管理部指导监督项目部对劳务分包招标(议标)工作;参与5万元以上及特殊工程劳务分包工程的招标(议标)。

一、确定劳务分包队伍的方法为:“项目部自行组织招标、自行议标,公司组织招标、议标、”等方式。 二、公司或项目部经招标(议标)或其他方式拟定劳务分包队伍后,由项目部拟稿劳务分包合同,经公司审批同意后(见《劳务分包合同审批意见表》),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三、与劳务分包方商谈劳务分包单价时,单价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小型机械费、部分辅材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并在结算时按规定比例进行划分。 四、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双方签字并盖项目部公章方可有效。 五、如不按以上规定执行,公司财务管理部不予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并根据违规合同金额的1%给予经济处罚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劳务分包工作流程:组织招标或议标→拟定分包方→公司批准→签订分包合同→备案。 二、分包单位选择的条件:优先从公司编制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中选取(包括自然人劳务队伍),也可从具备相应资质及业绩的劳务公司中选取。 三、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应于15日内进行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由各项目部劳资员或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是公司自有职工)向公司成本管理部申请办理。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規避和轉移合同風險,加強廉政建設,維護公司根本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の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新建專案和在建專案均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由經營部、工程部、總工辦、督查辦參加の專業分包工程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主持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工程部為常設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目の是公司充分利用專業施工單位の技術及施工能力,便於控制消耗,降低工程成本,同時滿足公司開發建設需要。 第五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原則是:依法分包、擇優錄用、廉潔自律、規範管理。 第六條專業分包是指需要有相應專業資質才能施工の包工包料の分包工程,該部分工程需要專業設計配合。

第二章過程控制 第七條專業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の配合 1、總承包單位做為總包單位應參與協調管理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對總承包單位の協調管理行為進行有效監督。 2、專業分包單位進場前應就生產、臨時設施、用水、用電、材料管理、進度與品質管理、交叉作業(含場地土方、施工垃圾處理)、成品保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治安管理等方面與總承包單位進行協商。其中專業分包單位の用水、用電必須安表計量,有償使用。 3、專業分包單位應接受總承包單位の管理,應按要求參加總承包單位組織の有關生產、安全、進度、品質等方面管理の會議。總承包單位對施工場區範圍內の專業分包工程の安全、進度、品質、文明施工負有管理職責。 4、總承包單位與專業分包單位發生糾紛,由工程部負責協調處理,但工程部不可代替總承包單位對專業分包單位の管理,防止工程出現品質安全問題或工期延誤。 5、總承包單位不協調或者無能力協調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應採取有效措施,協助總承包單位予以解決。 第八條安全管理 1、專業分包單位應遵守國家管理部門安全生產の有關規定,以及總承包單位現場安全管理の規定,對承包範圍內の施工安全負責,接受總承包單位の安全管理和檢查監督。 2、工程部必須嚴格審查專業分包單位資質,重點審查:其營業

建筑劳务和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和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我公司建筑劳务、专业分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专业分包方满足公司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过程控制: 1、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 劳务、专业分包方必须与公司签定合同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主合同中未包含的内容或与主合同签定的背景严重不符时,需签定补充协议,由劳务、专业分包方对此提出书面意见,由项目部与其进行初步协商,将协商意见反馈公司预算部和总工办,三方会审后由项目部与劳务、专业分包方签订补充协议(设计金额在5万以上需总经理参加)。 2、工程进度款的控制 (1)付款原则:“先紧后松”原则、及时性原则和同比提供税票原则。 (2)付款比例:采用“预借支”的形式,过程中借支不超过其实际完成产值的80%或建设单位约定的付款比例,留不小于20%尾款办理完工结算。 (3)付款条件:每月24日由总包方与分包方双方的现场代表、负责人,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和每月24日前完成情况,对上月25日至次月24日之间的实际完成形象节点进行确认(详见附表1),以此作为双方计算月进度产值的依据;预算部计算完毕后通知分包方3日内核对完毕,并签字确认作为支付月进度依据。 (4)付款时间:公司财务部接到后在次月的15日~20日支付上月的月进度。 3、财务要求 各项目部每月必须向财务部门提供建设方批复的进度报表(无收入除外),同时每月30日前提供本月25日前与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办理月产值报表,及每月25日前项目部完成的本月产值的预估报表;各项目部提供给财务的报表必须与上报公司的资金计划报表一致。财务部门据此报表进行帐务处理。 三、结算办理: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我公司以《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暂行办法》为依据制定相关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如下: 一、目的 根据合同,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确保劳务供方的评价、选择、管理、验证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劳务供方在施工过程中,满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并且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三、职责 公司各个相关部门负责劳务供方的评价、选择、管理、验证; 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的劳务供方的管理工作; 劳务供方的入场教育和日常管理等。 1、工程部门 1.1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1.2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1.3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 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1.4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1.5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2、合约部门 2.1 根据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商招投标工

作; 2.2 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2.3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 、相关责任部门 3.1 技术质量部门: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2 财务部门: 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3 项目部: 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1.1 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1.2 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 1.3 评价小组: 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1.4 评价内容: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明是否有效; b 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工程的等级要求,有无进驻施工所在地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所在地是否设有办事机构; c 是否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比例的管理人员、工种配套,有无独立施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d 近三年来施工工程的业绩;

2020年(管理制度)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劳务分包管理 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2017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职责 4 运行控制 5 绩效评价 6 附则 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 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 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

1 总则 1.0.1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1.0.3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 2.0.1 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2.0.2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2.0.2: 图2.0.2 组织体系 3 职责 3.0.1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

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3.0.2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六公司工字[2013]293号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护国家、企业、专业分包商合法权益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公司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经建设单位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 第三条专业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对专业工程分包的工期和形象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主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及分子公司所属项目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包商信誉档案的建立

第五条工程科技部通过收集各责任主体单位对分包人的资质年审、合同履约、年度业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核,建立公司《合格工程分包方台账》。 第六条各项目应首先从《合格工程分包方台账》中选用分包人,对于新引进专业分包商,必须进行相应审查。评审小组由经营部、工程科技部相关人员(必要时可邀请其它相关部门)组成,具体审查重点: (一)审查分包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证件,确定分包方可分包工程的类别; (二)审查分包方的人员素质、机械设备、资产负债状况。通过这些审查,了解分包企业的施工实力,判断分包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三)调查分包方以前的业绩,了解分包方以前施工的工程类别、工程质量、履约信誉等情况。以判断分包方是否可以在本企业分包工程,以及能够分包哪些工程。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按照《分包工程管理控制程序》中的相关规定,在分包合同评审时对备选分包商进行《分包商综合评价记录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每月或合同约定节点对分包商进行《分承包商施工过程跟踪评定表》,并按要求上交责任主体单位存档,责任主体单位汇总后建立《合格工程分包方台账》并上报公司工程部。

最新劳务结算管理办法资料

劳务、材料、分包、进度款、结算价款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真实,完整的反应公司内部各单位收支情况,规范公司管理行为。为公司成本、过程控制等经济制度考核提供准确的核算依据,及时跟踪并准确反应公司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特制订本办法。劳务结算款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如发现违规行为,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以下公司称“甲方”;劳务、材料、分包个体或单位为“乙方”。 一、价款支付要求: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材料合同、分包合同。 (二)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 (三)结算须提供完工合格证明。 (四)材料供应商及分包应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明、同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五)完整的变更、签字手续。现场发生的由现场、公司人员确认;在公司发生的,至少2各主管部门以上签字确认。 (六) (七)乙方对银行转账支付形式的,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二、劳务进度款过程申报和支付工作程序,公司各部门应在提出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一)工程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及格式由公司统一制定,

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完成工程数量、合格数量进行核实并做批注。 (二)对因变更、签证引起工程量、签证用工按月进度支付,签证用工现场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反映所用工完成内容、完成合格情况等明细,新增项目单价不能超出合同约定项目单价与市场价格比例,且进度支付比例应做调整。最高比例不超过完成情况70%。 (三)将已审批的工程量上交至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对完成的质量、进度、或整改情况做批注。对因质量、安全、进度影响造成的返工或其他应做批示。并提出处罚意见。工程部内部自己存底(可电子文档) (四)工程部对进度款申请做批示后,上交至成本部,成本部根 据合同约定,现场代表意见、工程部意见后对价款进行审批。 (八)成本部对价款审批后上交财务,财务部门确认、统计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七)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出纳对其付款业务。 二、劳务结算款过程申报和支付工作程序,公司各部门应在提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一)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后内开始办理,办理时限为15日内,逾期未办理结算的劳务班组,可能因公司其他业务对办理时限顺延。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必须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 一、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劳务分包合同发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发包或者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企业或个人。 二、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印章。 四、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谈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依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定程序,材料保管 责任; (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发包人、承包人的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想不负责任的相关信息; (十三)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只能够明确约定的内容。五、本市推行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是 定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六、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 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维修保证金的内容。 七、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可以选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各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合肥市建筑劳务作业分包及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称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做为总承包单位将非主体工程的专业工程施工依法发包给具备专业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企业。劳务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将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第二章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考核、合同的签订 第三条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评价、选择建议。 第四条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计划分包项目,对市场进行调查,并认真收集相应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资质证书、安生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财务运行、合同履约等能力保证的证明资料或复印件,由项目经理审查,填写《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并报公司相应管理科室审核与批准。 第五条公司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的管理范围对《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并备案。 设备材料科负责对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等安拆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安全文明科负责脚手架、吊篮作业等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生产科负责劳务、分部分项工程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第六条在公平竞争条件下,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 第七条在确定分包单位时,应以取费合理、施工技术先进、工期和质量有保

关于加强劳务分包合同及结算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关于加强劳务分包合同及结算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依据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针对新疆神火项目特性,项目部经研究决定,对在神火工地所发生的劳务合同及工程劳务结算,特做如下规定: 一,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和类型: 1、分包方进行仅人工费形式的分包(或承担部分辅助材料)。 2、由项目部承担主材、辅材、主要施工机械,分包方承担人和简单工器具形式的分包。 3、项目部在签订劳务合同前要认真牢查承包人信用度及实力。 4、劳务分包合同签订要写明分包工程范围、施工内容、明确承包方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具体内容,分包合同价款拟定。分包合同价款中以分项工程划分分项承包工程内容。分包工程付款累计额不超过分包工程应付款80%且低于业主付款比例。 5、分包工程其他条款:如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等满足总包合同约定和项目部要求。对于总包合同中的特殊约定,在分包合同中要写明相对应承担特殊约定部分的责任,避免我单位承担不必要的经济责任。 6、分包合同项目部经办人需要项目经理签字。其他管理人员不能替代。 7、报公司审核的分包合同均为签字盖章原件,复印件或代替签字无效。

二、分包工程结算的办法: 1、分包单位完成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向项目部提交分包工程预验收申请,项目部对其施工内容进行预验收,办理分包工程预验收证书。项目部技术、经营、预算、安全、材料等给出明确的评价意见或记录,预验收证书不允许用“同意”“属实”等模糊概念表达验收结果。分包工程预验收手续办理完后,不能免除分包单位承担在最终竣工验收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应负的责任。 2、分包方与项目部进行材料、工器具结算,办理结算单。对于甲方供料或是项目部供料均限制在规定的损耗范围之内,超出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并从结算中按不低于采购价加采购保管费扣除。 3、由分包单位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及实际完成工作量,编制分包工程结算书(分包合同签订人须在分包结算书上签字认可),项目部对工程量进行审核,严格把关。项目部核查资料齐全并审核无误后,将全套资料送公司有关部门复审。 4、对于分包工程结算资料有效性的规定: 所有分包结算依据资料均需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技术员、预算员等)会签,并经过施工现场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分包工程结算书需给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审计管理部门签章后方具备结算效力。 5、分包工程结算流程: 承包方履行完分包合同内容→项目部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与项目 部进行材料工器具结算→承包方编制分包工程结算书→项目部进行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文件 *****字〔2018〕19号 关于印发《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现将《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 2018年1月1日*********建筑工程公司2018年1月1日印发

附件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采购的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以下简称供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对工程、劳务分包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活动管理。 3.工作职责 3.1主管副总经理 3.1.1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审批。 3.1.2负责分包合同的审批。 3.2工程部 3.2.1负责审查供方资信情况,评价分包方质量保证能力、施工管理能力、技术能力、环境影响控制能力,填写合格供方能力评价表;提出合格供方名录,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2.2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发布、变更并建立档案。

3.2.3负责审核分包合同,监督、检查分包合同履行情况。 3.3 安全环保部 3.3.1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的签订及落实情况。 3.3.2评价分包方安全保障能力。 3.4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 3.4.1负责与工程、劳务分包方签定分包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3.4.2负责对工程、劳务分包方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审核批准工程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 3.4.3负责评价并确认分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与能力; 3.4.4 负责验证工程分包方的主要材料、自带设备和设施的质量及完好情况; 3.4.5 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复查。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填写供方反馈意见表报工程部; 3.4.6 负责按相关标准对工程分包项目进行验收。 3.4.7专人跟踪分包单位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工人工资不发生克扣、推迟发放等情况,杜绝出现集体讨薪事件。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业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的活动。劳务分包主要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主要特点是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工区注:根据实际情况,为方便现场施工、管理与核算,一般将小材料费及小机具费一同纳入承包综合劳务单价中)。 第三条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应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合规。 2、管理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谐诚信,严管善待,合作共赢。 3、要满足现场施工能力要求,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办法中所指项目部,为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项目部。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范围内劳务分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七条为确保项目部分包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强化工程公司对分包的控制,项目部成立分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计划合同部。 第八条项目部代表集团公司在本项目部对分包进行监管,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分包过程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1、监督落实集团公司分包管理有关制度。 2、监督、指导及考评工区分包管理工作。 3、建立分包管理体系,制定分包管理办法。 4、组织各工区制定“劳务分包商业务实施方案”,包括分包商的选择方案、分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分包方式、分包合同期限、用工培训计划等。 5、组织专业人员对方案进行评估,确保分包方案的可行性。 6、监督、指导各工区对分包商的评审并上报劳务分包商合格名册及黑名单。 第九条工区为分包商管理的执行层,负责分包商使用及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 : 1、落实上级分包商管理规定,制定项目分包商管理细则。 2、编报劳务分包商使用计划,拟定项目劳务分包方案。 3、负责对分包商的资格审查,招标,谈判、合同评审、签订和执行,履行合同及结算等(报批程序)。 4、定期对分包商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规定向项目部、工程公司上报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第十条应接受发包人对分包管理的检查监督。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分包,出现质量安全严重后果的分包,以及管理失控的分包,坚决接受发包人的指令并遵照执行。(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清退分包人,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章劳务分包许可 第十一条禁止将核心业务分包,禁止转包工程,禁止违法分包工程。

最新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的管理办法资料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 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为规范项目部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管理,以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包工程管理方式,建立一个良性循环的专业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从而保证履行工程总合同。 第二条公司负责专业分包工程的审批,项目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的履行。 第二章专业分包程序及条件 第三条分包单位选择的条件:首先从公司编制的合格分包方名册中选取,也可从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单位中选取。 第四条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后,应在15日内备案。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有公司预算员或项目部管理人员向公司成本管理部办理。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公司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第三章专业分包单位的进场要求 第五条在专业工程开工前,5日内专业承包人向总承包人

(总承包管理部)提交资料送至办公室,资料如下: ⑴企业营业执照。 ⑵企业资质证书。 ⑶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⑸项目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 ⑹需进入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照片。以上资料需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并说明原件存放及抄件人,如在5日内未将以上资料报送总承包人,总承包人将对其进行罚款200-600元。 第六条总承包管理部审核以上资料合格后签署同意专业承包人进场意见。 第七条专业承包人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在本施工现场的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专业承包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施工管理负责人、安全人员)长住现场管理。 第八条专业承包人在本施工现场的的质量、安全人员必须到总承包管理部备案,服从总承包人的统一管理。专业承包人不得随意变更质量、安全人员,如有变更需向总承包人进行说明变更原因,并得到总包单位同意。否则将对专业承包

劳务费结算支付管理制度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均使用本办法。 (二)制定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劳务费结算支付要求 (一)按国务院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事应监督劳务分包队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二)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分包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人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 二、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 (一)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归企业所有,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二)公司人事部负责监督和考核企业个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支付预留账户”设在企业财务部。财务部要保障资金安全,根据用工企业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 三、劳务费预留标准 (一)公司按产值的12%预留

(二)凡工程款回收后,公司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包工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劳务费,同时及时完成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 四、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程序 (一)做好合同管理和结算的基础工作 1、合同是规定总分包双方责、权、利的法律文件,也是劳务费支付的依据。个项目部要及时签订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杜绝不签订分包合同就允许分包企业进场施工现象。 2、签订分包合同要执行“工料分开”原则,主材采购。大型租赁。大型机械不得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同时要严格区分、界定劳务费与人工工资范围,并在合同中注明。 3、劳务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来源。各单位要按月结算劳务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应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合同执行结束后,应在56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劳务费结算管理工资,做到总分包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饮酒拖不结发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请款填报《公司劳务费支付单》,附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公司审核。 2、总师办负责审核各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备案情况,审核劳务费结算情况;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支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在《公司劳务费支付单》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负责审核《公司劳务费支付单》以及分包企业工资发放表,确定无误并签认后,从劳务费预留户中按规定向分包企业支付劳务费。 4、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各单位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一份,报公司存档查看。 5、人事部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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