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一、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目的。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防范生产事故隐患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和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内容。
1.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职责,确保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2.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和周期: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定排查方法和周期,对各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治理。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要求: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包括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和隐患整改等环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治理效果等信息的登记、保存和使用,便于管理人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措施:制定有效的奖惩措施,激励和约束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执行。
1.培训和宣传: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执行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要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总结和改进:定期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总之,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能够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发现和治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序进行,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是指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持续改进,逐级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的制度和程序。
具体内容如下:
1. 逐级检查:按照企业组织机构的层级,从高级领导到一线员工,逐级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高级领导通过巡查、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中层管理人员对下级单位进行检查,重点关注隐患整改情况、培训和宣传教育的落实情况等。
一线员工则需对自己的工作环境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汇报问题。
2. 事故隐患排查:各级单位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重点关注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
通过对生产设备、作业场所、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和记录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机械设备故障、电气线路老化、防护设备缺失等。
3. 整改制度: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各级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整改。
整改责任人应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后,需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进行复查确认。
通过逐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
时,也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背景为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制定和实施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的合规性和稳定性,通过定期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3. 内容3.1 安全生产检查- 由专业安全人员按照一定周期和程序对矿山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状态、安全操作规范、防火防爆措施、职工安全培训等方面。
- 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人员,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
3.2 隐患排查治理- 根据安全生产检查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计划。
-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评估和整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 隐患整改需由专门的安全人员或相关责任人进行,并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4. 责任分工- 矿山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安全人员进行相关工作。
- 各部门负责配合检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和整改进展。
- 安全人员负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5. 监督与评估- 矿山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 监督及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6. 总结通过制定和执行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矿山的安全稳定运营。
此制度应得到全体员工的高度重视和遵守。
以上是《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对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指为了防范和减少事故隐患,保障员工安全,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企业的稳定发展而制定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本文将从制度的内容、实施步骤、监管和执行等方面,详细介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制度的内容1.1 隐患排查部门和责任人:确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部门,并明确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和权力,包括组织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等。
1.2 隐患排查的频率:确定隐患排查的频率,一般按季度、半年度或年度进行排查,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1.3 隐患排查的范围与内容:明确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作业场所、劳动条件、仓储物流等环节,并列出排查的具体内容,例如火灾隐患、电气隐患、机械设备隐患等。
1.4 隐患排查方法与工具:说明排查的具体方法与工具,可以使用现场检查、设备巡视、问卷调查等方式,还可以使用相关的工具和设备,例如红外线测温仪、振动测量仪等。
1.5 隐患排查的记录与反馈:要求进行隐患排查的记录和反馈,包括记录排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措施,排查结果的反馈等。
同时,明确隐患排查结果的保密性与报告的途径。
1.6 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时限:对于发现的隐患,要明确整改的要求和时限,包括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等,并设立隐患整改的督促机制。
二、实施步骤2.1 制定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经过领导审批后,正式实施。
2.2 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分工明确,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2.3 培训教育: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排查能力。
2.4 定期排查:按照制度要求,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重视。
2.5 隐患整改: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记录整改情况,确保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2.6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追责。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3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3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436字)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对重大项目工程安装、检修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坚持搞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各种物件摆放要整齐有序。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2(2054字)一、主任安全职责1直接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单位领导职责、各部门领导职责、班组长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
4根据中心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中心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中心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中心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中心员工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0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二、防雷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1协助中心主任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工作场所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而建立和实施的一套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定期检查:按照一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包括每日的日常安全检查、每周的周检、每月的月检等。
检查内容包括场所安全设施是否完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员工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
2. 不定期检查: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以发现和解决隐患。
这些检查通常由专业的安全人员或外部专业机构进行,检查的内容包括各类设备设施的完整性、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3. 专项检查:针对某一类特殊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门的检查和整改。
例如,高温季节对劳动保护措施进行检查,防止发生中暑和热射病等事故。
二、隐患排查制度1. 常态化排查:随时随地对工作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包括火灾隐患、电气隐患、机械设备隐患、危险化学品隐患等方面。
2. 专项排查:定期对某一类特殊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例如,新建工程项目前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排查,确保工地安全。
3. 隐患整改: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三、制度执行与监督1. 制度宣传:通过组织会议、张贴通知、现场培训等方式,对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进行充分宣传,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制度。
2. 绩效考核:将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不按照制度执行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级部门和工作岗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
通过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预防安全隐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稳定运行。
同时,也能够规范员工行为,减少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被广泛应用。
该制度旨在通过逐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 逐级检查:按照层级分工,由上级对下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上级可以是管理部门、主管人员或安全专家。
逐级检查可以分为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两种形式。
- 常规检查:定期进行的安全检查,通常包括对工作场所设备、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用品的检查,以及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检查。
- 专项检查:针对某个特定的安全问题或环节进行的检查,例如对高处作业、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 事故隐患排查:通过逐级检查,发现和记录存在的安全隐患。
这些隐患可以包括设备缺陷、操作不当、劳动保护用品不全等。
排查的方法可以是定期的检查,也可以是对特定事件或事故的调查。
3. 整改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后,相关责任人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整改措施应具体、可行,并有明确的整改时限。
整改过程应被记录并监督。
通过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可以确保安全生产的连续性和全面性。
该制度需要各级责任人员的高度重视和积极主动参与,以达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教训的目的。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双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双检查”制度1. 引言为了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应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双检查”制度,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 定义和术语- 安全生产隐患:指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不利因素和潜在危险因素。
- 双检查:指企业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制度。
3. 双检查制度的内容3.1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频次:日常检查应每天进行,确保不间断。
-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运行状况、作业环境、员工操作行为、安全防护设施等。
- 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详细记录,并及时整改。
3.2 定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检查频次: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检查组织: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邀请专业人员参与。
- 检查内容: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以及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等。
- 隐患治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4. 隐患治理流程4.1 隐患识别通过双检查制度,及时识别和上报安全生产隐患。
4.2 隐患评估对上报的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的严重程度和整改优先级。
4.3 隐患整改依据评估结果,制定和实施隐患整改措施。
4.4 隐患跟踪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4.5 隐患档案建立隐患档案,记录隐患的识别、评估、整改及跟踪情况。
5. 培训和宣传-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双检查制度的培训。
- 加强安全生产文化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文件和记录- 企业应制定双检查相关的文件和记录表格,确保所有检查活动有据可查。
- 保存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以备查验。
7. 附录- 双检查制度执行记录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 隐患整改措施实施及跟踪表8. 结束语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评估、整改和监控,以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四条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面、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企业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行业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程序、责任和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记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以备查阅。
二、安全生产检查第七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性检查。
第八条日常检查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作业过程等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九条定期检查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按照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作业过程等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安全风险,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条专项检查针对特定环节、特定设备或者特定作业进行,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专业部门负责,对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综合性检查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对企业全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估企业安全生产总体状况,提出整改措施。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二条事故隐患排查是指对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找、评估、整改和监控的过程。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的范围、内容、程序、责任和要求。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检查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安全生产隐患成为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安全生产隐患,制定相应的排查治理及检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
排查治理制度是指为了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而制定的系统性的规章制度。
它应包括三个环节:预防、排查和整改。
预防是指在隐患出现之前,通过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等方式进行预防工作,防止隐患的发生。
排查是指对企业进行定期的隐患排查工作,包括设备设施的检查、消防设施的检查、人员的装备和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整改是指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工作,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清除。
其次,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制度。
检查制度是指为了确保排查治理制度的有效执行而进行的一系列检查活动。
检查制度应分为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两种形式。
定期检查是指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进行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一般由企业内部的专业人员进行。
临时检查是指在发生事故或有具体的安全隐患情况时进行的检查,由相关部门或专门的人员进行。
检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
最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的监督和管理。
只有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才能真正解决安全生产隐患。
监督和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对排查治理制度和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二是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培训等。
综上所述,要解决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必须制定相应的排查治理及检查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至关重要,同时也是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的重要举措。
所以,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全面落实相关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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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德歆利家具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宏达模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
度。本办法适用于宏达模具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负责。
第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
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
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
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
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
一次隐患排查。各车间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
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
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
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
应立即报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
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第五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
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
查分析,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
前,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
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黄骅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报告应当由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丹阳市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
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
方案,并报黄骅市安监局备案。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
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
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
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
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
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
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
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
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
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
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
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
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
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
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各级责任人为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
安全事故者,将视情节給予经济、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的,給予单位负责人
50——100元罚款。
第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給予单位负责人
50——100元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人,将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处
10——100元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将根据情况給予
物质奖励和表彰。
附则: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
件为准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