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奖励办法1.doc

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奖励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军工企事业单位管理创新与进步,不断提高企业生存发展竞争能力,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合理化建议与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和原国防科工委颁发的《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国资委《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中国企业联合会印发的《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发布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每年评审一次。
对获奖的管理创新成果通过会议表彰、媒体宣传、典型交流、专项推广等形式,达到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三条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是指企业在管理实践中,针对突出问题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管理模式与方法,创造性地革新企业的管理制度,创新经营理念、改进管理方式、管理组织、管理方法等,确有成效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工作,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标准与等级第五条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必须符合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的基本条件。
(一)创新性:符合管理科学原理,体现建设创新型企业的要求,反映一定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在企业组织、制度、模式方法等方面确有创新因素,达到或超过行业或国内先进水平。
(二)实践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适应国家宏观经济调整的客观要求,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效益性:管理成果经过一年以上的实践应用,经科学测定与计算,证明该成果具第十条评审委员会负责管理创新成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成果的审定。
评审委员会由主管机关领导、协会领导、军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其职责是:(一)对年度管理创新成果评审重点提出指导意见。
(二)对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专家组成员资格进行核定。
(三)对每年一度的管理创新成果专家评审建议进行核准审定。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协会事业发展部,负责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办法

国投煤炭有限公司河南公司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公司及各矿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进步,奖励在科技进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公司科技成果的评审奖励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生产企业创新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奖励等项工作。
第三条科技进步奖励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各奖项分为一、二、三等级。
第二章奖励范围第四条奖励范围:对各企业、部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科技攻关所取得的成果以及现代化管理中的创新成果给予奖励,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科技进步奖。
(二)知识产权成果奖。
(三)优秀论文奖。
(四)青年科技奖。
(五)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第五条科技进步奖(一)按规定的申报起始时间计算,近两年内完成,并应用于实践,列入上级或企业科研计划以及下属各单位科研计划并在科技管理部门备案的项目。
(二)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三)申报科技进步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新的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同时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的;2.在推广、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中,做出重大技术改进或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3.在工程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4.在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进行国产化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5.在经营、管理等领域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6.在科学技术管理和质量、标准、计量、科学技术信息等领域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特别显著效果的;7.在自然科学领域内,个人或集体编著的公开出版、发行的优秀科技著作,对推动公司科技进步、人才培养或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特别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
主要包括以下三类:(1)科技专著类:包括学术专著、基础论著、技术著作、工具书等;(2)科技教材类:各类培训使用的科技类教材;(3)科普图书类。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为了激励公司科技人员的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科技研究与开发水平,制定本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本奖励办法所涉及的奖励对象为公司在任何形式下所雇佣的科技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开发人员。
二、奖励原则1、鼓励创新,奖励成果公司将重点奖励以科技成果为导向的项目,首要重视公司内部的研究获得之成果。
此外,公司同样鼓励利用合资、共同研发等外部渠道获得成果的研究。
2、奖励与评审相关奖励应依据研究的成果价值和创新程度,评审应主要依据以下标准:研究目标与计划是否明确、实施计划是否合理、成果是否切中实际、原始数据是否科学精确、研究过程是否依照规范、成果对行业的推动力、创新水平和对公司的贡献等。
3、奖金基数设立奖金基数,涵盖个人奖项、团队奖项和课题实施奖项。
并且,奖励额度的确定需考虑成果的开发、推广及利润等因素。
三、奖项设置1、个人奖项(1)特别贡献奖对于在技术创新和科学研究领域做出影响深远的科技人员给予3万元以内的特别贡献奖。
(2)优秀技能人才奖对于在技术领域表现突出、优秀技能人才中的代表,公司将给予1万元以内的奖金。
2、团队奖项(1)团队奖公司将在项目合作圆满的情况下,根据项目的结果和评审小组的评估结果,对符合资格的团队给予5万元以内的奖励。
(2)技术协作奖公司将在技术协作项目的合作圆满的情况下,将根据项目评估小组的评估结果,对符合资格的团队给予1万元以内的奖励。
3、课题实施奖项(1)课题实施奖对于成功的技术和科学研究课题团队将给予3万元以内的奖励。
(2)转化应用奖对于成功将研发的技术应用到产品中并推向市场的团队,公司将给予5万元以内的奖励。
四、奖励程序1、提出申请申请者需提供研究成果(已申请专利或已发表的科技论文)证明,并提出申请。
申请书需包含研究成果的概述、研究的过程、团队成员名单、申请的奖项类别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专利申请文件或已发表的论文等。
2、提交评审申请必须经过内部推荐、申请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确定分配奖金的分配人员和奖励级别。
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办法(及历年获奖名单)

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广大职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我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以下简称“职工创新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参评奖五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不超过2项(条件不具备时可空缺)、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20项、三等奖不超过40项、参评奖若干。
第四条职工创新成果奖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基层一线职工,突出重点行业和产业,实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条件第五条职工创新成果奖评选范围:(一)设备、工艺改造中的创新成果;(二)新材料、新产品开发应用中的创新成果;(三)研发新工具,改进操作方法中的创新成果;(四)推进节能、减排中的创新成果;(五)职业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中的创新成果;(六)其他生产技术领域中的创新成果。
第六条职工创新成果奖申报条件:特等奖:创新成果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显著,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成果经济增加值达到或超过500万元。
一等奖:创新成果在国内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明显,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成果经济增加值达到或超过200万元。
二等奖:创新成果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促进单位技术进步作用明显,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等奖:创新成果在本单位生产技术领域具有独创性,促进了单位技术进步,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参评奖: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经济应用价值,被本单位采用推广。
第三章评审机构及程序第七条职工创新成果奖评审工作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组织实施,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和专家评审委员会。
科技创新奖励的办法

科技创新奖励的办法为了鼓励技术创新,推进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技术工艺水平,促进新产品和新项目的开发,进一步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根据公司原《科技创新奖励补充办法》的内容,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科技创新奖励的种类:药品批文报批注册成果、专利申请成果、引进技术转化成果、新项目自主开发成果与生产工艺改进成果等五种奖励第二条:五种科技创新成果的奖励范围1.药品批文报批注册成果奖的范围公司立项开发的原料药、药品制剂或药品辅料项目,经公司技术人员自主开发或与外单位合作,使品种能够顺利的在省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注册,并取得批文。
2.专利成功申请成果奖的范围2.1经公司同意,对产品或新开发项目的生产工艺进行改进,取得发明专利;2.2对生产设备进行改造达到节能降耗或简化操作的效果并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2.3对公司产品包装进行创新设计并取得外观专利等。
3.引进技术转化成果奖的范围3.1技术人员对于公司立项开发的原料药、制剂、食品添加剂原料、精细化工等生产性新项目或新产品,在规定时间内对引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小试、中试、试生产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
4.新项目自主开发成果奖的范围4.1技术人员完全独立自主研发,解决了公司立项开发的新项目、新产品或有重大影响的环保难题,使项目的小试、中试或试生产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产品或新项目在生产后可创造一定的利润;4.2环保项目在一定的投入情况下可解决三废排放的问题,使排放达标。
5.生产工艺改进成果奖的范围技术人员通过改进工艺操作或路线,使公司生产的产品以及立项开发的新项目或新产品的技术水平有了较大地提高5.1可以降低生产成本,5.2提高产品质量5.3减少工程投资5.4著降低三废排放。
第三条:立项程序1.项目立项可以以小组或个人形式,应预先呈报可行性方案。
2.总工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或专家对可行性方案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激发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奖励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本奖励办法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包括:1.获得科技进步奖的成果或技术;2.获得技术创新奖的成果或技术;3.利用有关基金的成果或技术;4.对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5.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6.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7.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科技成果;8.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科技成果;9.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根据不同的奖项,奖励标准如下:1.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相应奖励;2.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相应奖励;3.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4.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5.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相应奖励;6.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7.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元奖励;8.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500元奖励;9.获得国家级经营性资质给予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省部级经营性资质和管理性资质给予相应奖励;市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元奖励。
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奖励办法(一)目的为配合公司战略升级计划,提升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和提倡全公司技术钻研、推广应用的热情,充分激发产品研发、推广应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科技进步和产业化,加快产品研发、推广应用的进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科技创新奖励的管理,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各奖项相关人员。
2.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奖励分为四种类型重大科技突破奖、关键技术攻关奖、科技创新奖、最佳主业产品推广奖。
(二)奖励标准1.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实行一次性奖励办法。
2.重大科技突破奖(1)总裁办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立重大科技攻关课题(包括:课题目标、课题内容、课题指标、课题时间、课题预算等),各产品总监、副总监或事业部负责人组织团队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PPT)”进行上报;公司副总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课题承接团队,再上报总裁批准。
课题承接团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大科技突破,同时完成不低于3个(含3个)发明专利的申请(初步审查合格后进入公示期)。
该奖励采取即时奖励机制,符合条件及时奖励。
(2)重大科技突破奖之奖励标准:3.关键技术攻关奖(1)项目进行过程中遇到关键技术难点,总裁办根据需要确定技术攻关单项课题(包括:课题目标、课题内容、课题指标、课题时间、课题预算等),有意愿进行技术攻关的个人或团队负责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PPT)”进行上报;公司副总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单项课题承接个人或团队,再上报总裁批准。
单项课题承接人员或团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关键技术攻关,同时完成至少1个发明专利的申请(初步审查合格后进入公示期)。
该奖励采取即时奖励机制,符合条件及时奖励。
(2)关键技术攻关奖之奖励标准:4.科技创新奖(1)团队所承担的项目类型为公司主业产品并有项目立项手续(不含本制度发布日前已立项项目),在项目开发规定期限内能完成或提前完成全部开发要求或取得突破性、阶段性进展;所研究的项目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或在理论上有重大发展,技术难度大,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开发出的新产品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同时完成至少1个发明专利的申请(初步审查合格后进入公示期)、著作权的申请、市科技成果登记,且有3个以上(含3个)用户案例。
科技创新(卓越)申报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卓越)申报奖励办法
一、奖励内容
1. 奖励对象
本奖励办法适用于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卓越成果的个人、团队或企业。
2. 奖励标准
根据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程度,对申报者进行奖励,奖励内容包括:
(一)证书
对于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申报者,颁发相应等级的荣誉证书;
(二)实物奖励
对于取得杰出科技成果的申报者,颁发实物奖励。
(三)资金奖励
对于成果卓越、具有市场应用价值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其中,公司自有资金占80%;国家资金占20%。
二、申报流程
1. 申报时间
每年的5月1日至6月30日为申报时间,逾期不接受申报。
2. 申报材料
在申报期间内,申请者需提交相关科技创新成果材料、申报表格等相关材料。
3. 申报途径
申报者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网络传输等方式提交申报材料。
三、奖励管理
1. 审核评审
根据申报成果的特点、市场应用价值等因素进行评审,设立专
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
2. 奖励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被评选者可到指定时
间地点领取奖励证书、实物奖励、资金奖励等。
四、附则
本奖励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申报机构所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创新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一、目的与背景
促进科技创新是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激励和奖励在科技领域取得创新成果的个人和团队,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范围
本奖励办法适用于从事创新科技研究和应用的个人和团队。
创新科技成果必须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以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奖励项目
1. 科技创新成果奖:对在科技研究、技术开发、创新应用等方面具有重大突破和贡献的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和奖励。
2. 科技项目支持奖:对在科技项目申请、实施和成果推广过程中,具有重要贡献的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和奖励。
3. 科技专利奖:对取得与科技创新相关的重要专利成果的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和奖励。
4. 创新创业奖:对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出成就、推动创业发展的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奖励条件
1. 获奖者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要求的个人或团队;
2. 创新科技成果必须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3. 科技创新成果必须通过评审,并获得相关专业机构或权威组织的认可;
4. 获奖者必须配合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宣传科技创新成果。
五、评选程序
1. 提名阶段:个人或团队可以通过正式申请或推荐获奖;
2. 评审阶段: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或推荐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评审;
3. 决定阶段:根据评审结果和奖励条件,决定获奖者;
4. 颁奖阶段:组织颁奖仪式,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奖励措施
1. 获奖证书和奖章;
2. 奖金和研究经费的资助;
3. 媒体宣传和报道等。
七、奖励管理
组织设立奖励管理委员会,负责奖励评选、资金管理和实施监督等工作。
八、奖励公示与申诉
对获奖结果进行公示,并设立申诉渠道,接收申诉并进行查证处理。
九、附则
本奖励办法由组织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创新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