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中国路桥XX铁路工程指挥部测量工作,明确各方职责,保证测量工作满足施工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确保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以及有关设计方案。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按照两级管理进行测量工作管理,各分部成立相应的测量组织机构,并应组建各自测量队,负责各分部管段内全部测量工作。

2.2指挥部职责

2.2.1代表指挥部参加业主、监理主持的有关测量方面的工作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和精神及时传达到各分部。组织召开测量方面的工作会议。

2.2.2对本标段各分部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2.3组织各分部测量设计交底,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并组织精密网贯通复测工作。

2.2.4对精密控制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以便各分部和业主、设计院、监理对出现的问题得以沟通和解决。

2.2.5按规定组织施工中间过程全线贯通复测成果复核工作。

2.2.6组织竣工测量和参加竣工交接工作。

2.3各分部主要职责

2.3.1各分部负责对施工范围内测量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2.3.2负责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

2.3.3参加指挥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2.3.4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

2.3.5在复测过程中发现差错或资料与现场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指挥部工程部、监理,以便及时处理;

2.3.6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精密测量成果;

2.3.7配合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2.3.8配合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的测量验收、抽检、复核、误差/粗差争议的仲裁以及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的监测和观测;

2.3.9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意见报请相关单位,按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相应的工程处置;

2.3.10负责施工测量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按铁路客运专线相关测量标准、规范及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完成测量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和沉降变形观测工作;

2.3.11负责对施工中间过程全线贯通复测成果进行复核;

2.3.12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3、测量工作基本要求

3.1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

3.1.1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3.1.2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

3.1.3轨道工程施工测量;

3.1.4安装工程测量;

3.1.5竣工测量。

3.2测量依据

3.2.1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

3.2.2《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2009);

3.2.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3.2.4《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3.2.5土建工程施工测量,建筑物、结构物变形测量,安装工程测量和竣工测量由各分部按照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和各自管段工程设计文件在勘测设计控制测量网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3.3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3.4指挥部和各分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

3.5各分部组建测量队,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

的测量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及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测量队必须选配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担任精密测量工作。

3.6负责测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

3.7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了解工程设计与施工意图,做到对测量任务心中有数。

3.8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并能熟练操作测量仪器,避免因操作不当对测量仪器造成损害或使测量结果产生错误。

3.9测量使用的仪器精度指标必须满足相应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10测量仪器必须按计量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送检。超过检定周期或精度达不到要求的禁止使用。因仪器计量不合格产生工程测量事故要追究责任者相关责任。

3.11每台测量仪器和每件测量工具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所有测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养、送检、停用及报废等要有详细记录档案。

3.12各分部均应建立测量仪器台账和使用档案,指挥部定期检查测量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3.13测量仪器必须由经过培训能够熟练操作的人员使用,未经相

关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精密测量仪器。

4、交接桩和复测

4.1指挥部工程部组织各分部参加交接桩工作。与设计单位现场移交的控制点包括CPI、CPII平面控制点、二等精密水准点。

4.2现场控制点交接完后还应进行测量资料的交接,包括:CPI、CPII平面控制点成果、水准点高程成果及点之记;中线逐桩坐标;曲线要素表;断链表。与设计单位交接桩后,交接的桩点、资料办理书面记录、双方签字存档。

4.3交接桩完成后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复测,发现问题及时提交业主、监理、设计院研究解决。

4.4为确保测量工作进展顺利和方便施工,各分部必须对控制点妥善保护,所有测量控制点未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毁弃。

4.5复测结果在《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及相关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时,采用设计成果进行施工;超出允许范围时,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联系设计单位解决,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4.6施工复测时,应向相邻标段至少延伸测量两个平面控制点和一个水准点,确保交界段中线、高程搭接正确。

4.7复测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完整的《复测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5、施工控制测量

5.1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如CPⅡ加密测量、水准点加密测量、CPⅢ控制点测量,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要求编制测量技术方案,技术

方案须报指挥部审批,需监理单位审批的技术方案和测量成果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

5.2各分部不得随意修改已批准的精测技术方案,确有必须修改的条款应陈述充分的理由并报指挥部,经总工程师同意,方可修改。需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

5.3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必须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测量技术方案进行施测。

5.4进行施工控制测量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单位的监理下实施控制测量。

6、施工放样

6.1本标段路基、桥涵、轨道、站场及附属工程、给排水设备、通信及电力沟槽、接触网杆等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图进行施工放线,测量精度需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

6.2对于大型和重点工程建筑物和设计文件中要求进行变形测量的工程,各分部测量队要按设计要求进行变形测量。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6.2.1变形测量前应编制测量方案和测量计划报指挥部审核后再上报监理单位批准;

6.2.2每个工程至少需要设置3个稳固可靠的观测基准点,工作基点要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变形观测点应选在变形体上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

6.2.3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

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条件综合考虑。

6.3路基工程测量

6.3.1路基工程施工测量的控制重点包括路堤填筑中每填筑层的宽度、压实后的厚度及每层厚度的均匀性、每填筑层的平整度。当地面坡度与纵断面坡度不符时,应分段填筑压实,确保路基底层的顶面纵坡与线路纵断面一致,每填筑层均需按要求进行测量,经监理确认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3.2线路路基施工放样的边桩可根据地形的难易情况采用断面法或逐渐趋近法等测设;

6.3.3挡土墙、护坡等工程的施工放样,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6.4桥涵工程测量

6.4.1桥梁施工放样应从CPI控制点、CPII控制点或者加密控制点直接测设,当控制点无法直接放样时,不得连续支点进行放样,以防止测量误差积累;

6.4.2大桥、特大桥宜使用全站仪极坐标或坐标法进行施工放样,并应置镜不同控制点放样同一点进行复核;

6.4.3桥梁桩位放样完后应丈量桩间距进行复核;

6.5无砟轨道测量

无砟轨道工程测量执行铁道部《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和本标段无砟轨道设计要求。

6.6其它工程

1、其它工程测量包括附属工程、给排水设备、通信及电力沟槽、

接触网杆等工程测量;

2、各分部按设计要求完成测量工作,报监理复测确认合格,资料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工程完成后,各分部进行成品检查测量,报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7竣工测量由各分部根据各自施工范围组织实施,指挥部统一汇总并上报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实施监理。

6.8每次测量放样前必须对所使用的控制点进行常规复核,平面控制点复核控制点之间的夹角和距离;水准点复核相邻水准点间的高差,确认资料、桩点无误后方进行放样。复核发现控制点位移或下沉时应及时修正控制点坐标或高程并将修正结果报监理单位批准。7、误差/粗差的报告与处理

7.1误差的报告制度和处置程序及办法:

7.1.1各分部在测量过程中应定期对施工控制点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上报指挥部工程部,并报监理单位;

7.1.2当误差在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时,由监理审核,按规定处置。

7.2粗差的报告制度和处置程序及办法:

7.2.1施工过程出现粗差时,各分部测量队应及时报告上级单位和监理单位,由指挥部、监理单位主持调查原因,其他相关单位必须予以积极配合;

7.2.2发现粗差时使用其测量成果的工程必须立即停工,未查明

原因不得继续复工;

7.2.3当粗差调查有争议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核查。

8、附则

8.1各分部在精密测量工作中,除执行本管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规定以及各单位ISO2000程序文件规定。

8.2本管理办法由指挥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测量队工作管理办法

郑万高铁湖北段7标一分部测量队工作管理办法 初稿

项目部测量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果水平,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测量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国家、行业、部门的现行法规、政策、规定和办法,还应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努力作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单位在保持工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工程测量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素质。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先进的仪器设备,使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测量工作实行测量队长负责制,测量队队长负责整个项目的测量工作。 第五条测量队工作职责范围 (一)负责本项目的测量业务管理及施工测量工作,对本项目的测量相关工作负责。 (二)负责贯彻实施上级转发或下达的有关技术要求和

规定。 (三)明确测量人员的职责,熟悉测量的规范、标准和精度要求。 (四)负责本项目测量队伍的建设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五)参加业主和监理组织的交接桩、控制网复测等测量工作。 (六)组织参与工程项目的开工复测和竣工测量,实施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和变形观测等工程测量工作。 (七)协同工程技术部门完成对重难点工程部位的施工过程测量检查工作。 (八)积极配合工程部做好工程计量、变更索赔原始测量资料的收集工作。 (九)组织本级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有针对性地制定测工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十一)保障与监理人员的信息畅通,在正常合理的工作范围内,积极配合监理做好与测量相关的各项工作。 (十二)完成测量大队及项目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测量队长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部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部测量技术管理工作。 (二)组织项目测量队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合同段内交接桩、控制网复测等测量工作。 (三)组织制订本项目的测量组织实施方案、工序测量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8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24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工程测量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原《工程测量规范》TJ26-7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西安勘察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3年1月3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发〔1986〕250号文通知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西安勘察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冶金工业部颁发的《工程测量规范》TJ26-78(试行)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全国各地有关单位意见,根据体现政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要求,保留了原规范适用的条文,删除、修改了不适用或不完全适用的条文,增加了通过鉴定并广泛应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和科研成果,经两次全国性会议讨论修改,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内容共9章40节及7个附录,除保留原规范的总则、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线路测量、绘图复制等章外,增订了施工测量、竣工总图编绘与实测、变形测量;以及地形图的修测,编绘,晒蓝图、静电复印与复照,翻版、晒印刷版与修版,打样与胶印等章节。调整了原章、节中的内容:平面控制测量中规定了三边网的主要技术要求;电磁波测距中规定了等级导线技术要求;高程控制测量中规定了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地形测量中规定了电磁波测距仪极坐标法布设图根点的技术要求、速测仪施测的技术要求;线路测量中规定了各等级线路测量的统一技术规定。

监控量测管理制度

龙烟铁路站前Ⅲ标二分部隧道施工监控量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龙烟铁路站前Ⅲ标二分部隧道工程的信息化施工,加强隧道建设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工作,保证监测成果真实、及时、有效地为隧道工程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龙烟铁路站前Ⅲ标二分部隧道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工作。项目部可委托拥有相应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该项工作。第三条.监控量测工作是为动态描述隧道建设期间结构自身、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性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工程施工期间采集得到的监测数据、巡视信息,为优化设计和指导施工提供可靠依据,使隧道建设更加安全、经济合理。 第四条.监控量测工作内容包施工期间对围岩、地表、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动态进行的监测、现场巡视、信息处理及反馈等工作。 第五条.监控量测信息反馈是依据监测数据分析和判断,对参建各方予以信息指导,参建各方依据监测信息可适当调整施工参数及方案,或在设计单位后续同类工程设计中修正设计指标,做到在建和已建建构物的安全。 第六条.监测各方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设计文件环境条件、相关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及产权单位要求编制监控量测方案。 第七条.监测人员应充分认识到监控量测的重要性及特点,严格管理,精心施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第八条.监测单位要密切结合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工法进行监控量测工作。 第九条.监测各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监测点不丢失、损毁。 第十条.为了确保隧道测量精度,监测单位应使用先进的测量仪器和技术,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测量仪器和工具进行检定,保持监测工作人员的稳定。 第十一条.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隧道工程建设监控量测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化设计与施工的水平。 第二章监测职责 第十二条. (1)依据合同、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施工监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等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监测方案。 (2)建立监控量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保证监测工作的连续性。 (3)依据经审批的施工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工作。 (4)保护监测点的完整,保证仪器有效灵敏。 (5)按规定提交监测报表及分析和对应安全技术措施,提交最终总结报告。出现异常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反馈相关信息给有关部门。 (6)按相关要求及时将各类信息上传至信息平台。 (7)及时响应各类预警,采取对应措施,根据实施效果提出消警建议。

项目部-施工测量管理办法(模板)

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路桥建设股份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施工测量工作,明确职责,保证测量工作满足施工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确保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以及有关设计方案。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按照两级管理进行测量工作管理,各分部成立相应的测量组织机构,并应组建各自的测量队,负责各分部管段内全部测量工作。 2.2项目经理部职责 2.2.1代表项目经理部参加业主、监理主持的有关测量方面的工作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和精神及时传达到各分部。组织召开测量方面的工作会议。 2.2.2对本标段各分部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2.3组织各分部测量设计交底,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并组织精密网贯通复测工作。 2.2.4对精密控制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以便各分部和业主、设计院、监理对出现的问题得以沟通和解决。 2.2.5按规定组织施工中间过程全线贯通复测成果复核工作。 2.2.6组织竣工测量和参加竣工交接工作。 2.3各分部主要职责 2.3.1各分部负责对施工范围内测量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2.3.2负责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 2.3.3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2.3.4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 2.3.5在复测过程中发现差错或资料与现场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项目经

理部工程部、监理,以便及时处理; 2.3.6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精密测量成果; 2.3.7配合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2.3.8配合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的测量验收、抽检、复核、误差/粗差争议的仲裁以及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的监测和观测; 2.3.9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意见报请相关单位,按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相应的工程处置; 2.3.10负责施工测量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按铁路客运专线相关测量标准、规范及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完成测量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和沉降变形观测工作; 2.3.11负责对施工中间过程全线贯通复测成果进行复核; 2.3.12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3、测量工作基本要求 3.1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 3.1.1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3.1.2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 3.1.3轨道工程施工测量; 3.1.4安装工程测量; 3.1.5竣工测量。 3.2.6土建工程施工测量,建筑物、结构物变形测量,安装工程测量和竣工测量由各分部按照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和各自管段工程设计文件在勘测设计控制测量网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3.3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3.4项目经理部和各分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 3.5各分部组建测量队,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的测量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及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测量队必须选配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担任精密测量工作。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 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 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 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 1、工作范围 集团公司项目部

根据我管段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 ○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 ○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 ○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各分部 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4对于特大桥和线形复杂的曲线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5负责对本分部和相邻分部之间结合部的控制测量和贯通测量。 ○6负责铺设轨道贯通和竣工测量及永久桩橛的埋设。 ○7定期对本分部工程项目进行复测核对,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 架子队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组织的交接桩、复测及重点工程的控制测量工作。○2负责保护集团公司、分部精测队交给的导线桩、中线控制桩和水准基点桩。 ○3负责本队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放样测量。

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目的和意义 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 强施工测量管理工作,明确测量工作的任务和职责,确保测量工作及时地、精确地满足施 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施工测量是工程开工前、工序作业前、项目竣工前技术准备工作的重要环节,又是对 已完工的工程实体位置、高程、几何尺寸检测及位移变形观测的重要手段。它既是工程建 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总体 要求 为保证工程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必须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合理组织测量人员,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严格按照设计及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测量,在满足测量精 度的基础上积极为施工生产服务,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原则 在测量布局上,应遵循“由整体到布局”的原则;在测量精度上,应遵循“由高级到低级” 的原则;在测量次序上应遵循“先控制后碎步”的原则;在测量过程中应遵循“随时检查, 杜绝错误”,“前一步工作未作检核不进行下一步工作”的原则。 施工测量的依据 施工测量以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设计单位提供的控制桩资料、工 程所属行业测量技术规范(规则)为依据。 施工测量的三个阶段 施工测量工作分三个阶段,即开工准备阶段测量、施工阶段测量和竣工阶段测量。开工准 备阶段测量包括:交接桩、设计控制桩贯通复测、施工控制网建立、地形地貌复核测量。 施工阶段测量包括:施工放样测量、工序检查测量、施工控制网复测、沉降位移变形观测 及安全监控测量。竣工阶段测量包括:竣工贯通测量和工点竣工测量。 设计控制桩交接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参加的现场交接桩工作,根据设计院提供的 资料,对设计平面控制桩和高程控制桩等逐一进行现场确认接收,做好交接记录,办理交 接桩签认手续。交接记录应详细注明缺桩和桩损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接桩后及时 清理桩址周围杂物,建立醒目的桩位标志,并进行必要的保护。 设计控制桩贯通复测 根据设计控制桩的精度等级要求,编制平面、高程控制点施工复测方案, 控制点加密测量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对设计平面控制桩及高程控制桩进行贯通复测,对丢失或损坏的控 制桩点进行补设(或由设计补设),并与相临标段的设计控制桩进行联测(不少于两个桩点),当复测成果与设计不相符时,应及时与设计沟通解决。完成后编制复测成果报告书,经监理、设计签字确认后使用。 施工控制网建立 在熟悉本标段设计路线和结构工程平面图的基础上,根据施工测量的需要,确定在设计控 制网点的基础上进行加密或重新布设测量控制网点,相邻加密桩点保证通视且间距不宜超 过300m。测量完成后编制施工控制网测量成果报告书,经监理复核确认批准后方可用于 施工放线测量。 地形地貌复核测量

测量监控量测管理制度

测量、监控量测各项管理制度

目录 测量、监控量测各项管理制度 (1) 测量室管理制度 (4) 一、人员配备 (4) 二、测量主管工程师岗位职责 (4) 三、测量员岗位职责 (5) 四、测量室岗位工作职责 (5) 五、测量复核制度 (6) 六、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7) 七、测量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制度 (8) 二)仪器的调拨及购置 (8) 三)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8) 八、测量安全保障制度 (10) 监控量测室管理制度 (12) 一、监控量测室工作岗位职责 (12) 二、监测人员岗位职责 (13) 1、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13) 2、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3) 3、现场监测组长和巡视组长岗位职责 (14) 4、监控量测主管岗位职责 (14)

三、监测人员操作规定 (14) 四、监控量测内业工作技术要求 (15) 五、资料分析过程质量控制制度 (16) 六、监控量测审核和审定制度 (16) 七、质量控制制度和检查措施 (16) 八、监控量测信息报送与反馈制度 (20) 九、安全保证制度 (21)

测量室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 为了加强在公司范围所属项目、工程公司工程测量管理,搞好工程测量,提高工程测量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使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在测量成果交接、复测、施工过程检查等各个工程测量管理环节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人员配备 本项目设测量主管工程师一名,具体负责对工程各部位的测量控制、放样数据的计算复核;设观测技师两名,分别负责现场现场施工放样、换位复核和相应内业资料复核整理; 设专职测量工三名,协助现场放样。 二、测量主管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项目总工程师指导下负责对所承建工程的测量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施工项目的测量工作。 3、认真审核设计图纸与建设单位移交的测量点位、数据,根据设计与施工要求编制可行性施工测量、监控量测方案;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监理总工程师审批。 4、按照工程部工作计划展开测量工作,工作认真严谨,对测量计算、放样结果负责。 5、负责对测量、监控量测仪器的定期检查鉴定和建议维修和购置,建立人员资质和建立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校验台帐 5、负责组织本项目部的交接桩、复测和线路控制测量。 6、负责测量技术总结以及测量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7、参与项目部组织的质量检查、工程事故处理等技术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测量数据。 8、负责检查各分部(工区)的测量人员上岗、设备配备、技术资料的管理等工作。 9、配合和接受测量监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第三版)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控制测量管理细则 §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 1.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是确保全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线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在线路上不产生因施工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超差而引起修改线路设计从而降低行车运营标准。 1.2 质量指标 1.2.1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竖向不超过±25mm。 1.2.2 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限界,设备不侵入设备限界。 1.2.3建(构)筑物,装修和设备、管线的竣工形(体)位(置)误差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和广州轨道交通施工验收标准规定。 §2主要使用的测量规范 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参照以下规范执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 ●国家其他测量规范、强制性标准 §3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内容 轨道交通施工测量按服务性质分类可以分为施工控制测量、细部放样测量(高架工程的桩基础、墩<柱>位、明挖基坑角点测量及铺轨基标测量)、竣工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3.1施工控制测量可分为三部分: 3.1.1地面控制测量:维护施工期间地面的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完整,维持其可靠、可用;为施工方便加密地面控制点(包括高架工程、地面工程、明挖工程的地面中桩)并维持其可靠、可用。

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目录 1、总则 (1)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1) 3、测量三级复核制度 (3) 4、测量标志保护与管理 (4) 5、测量记录与资料管理 (4) 6、测量仪器及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5) 7、奖惩制度 (6)

测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部组成后,应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长负责组建工作。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部,属项目部管理层机构编制。各施工队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小组,测量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部测量队领导。 3、测量队、测量小组组人员数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至少保证5名人员),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设置一名测量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应具有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测量员上岗证、从事测量工作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司镜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必须经基本技能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 4、测量主管和其它测量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中途更换或调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应由总工程师亲自主持工作交接和测量重要资料交接。 5、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按规定周期送检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6、项目部各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和监督。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等服务。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测绘基本知识-新版.pdf

测绘基本知识 1、测绘,是测量和地图制图的简称。测量就是获取反映地球形状、地球重力场、地球上自然和社会要素的位置、形状、空间关系、区域空间结构的数据。地图制图是将这些数据经处理、分析或综合后加以表达和利用的一种形式。 2、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 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即是为向社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由政府提供经费,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按照统一规划和统一技术标准,周期性实施的基础性、公益性测绘工作。 3、基础地理信息,是指表述地表之上居民地、交通网、水系、植被、行政区划界线、 地理名称、地貌形态、大地测量控制网点等普通的自然地理要素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及属 性信息。 4、基本地图,是指列入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系列,按国家统一成图技术标准测制或编 制的,以模拟或数字形式表达基础地理信息的普通地图。 5、基础测绘成果,是指实施基础测绘工作所得到的基础控制测量数据、基础航空影像、卫星遥感影像、基本地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等承载基础地理信息的测绘成果。 6、基础测绘设施,是指为实施基础测绘及实现基础测绘成果资源共享,用于开展基础 地理信息的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发等工作的永久性测量标志、测绘仪器及作业装备,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等基础设施。 7、大地基准,建立国家大地坐标系统和推算国家大地控制网中各点大地坐标的基本依 据,它包括一组大地测量参数和一组起算数据,其中,大地测量参数主要包括作为建立大地 坐标系依据的地球椭球的四个常数,即地球椭球赤道半径啊,地心引力常数GM,带球谐系数J2(由此导出椭球扁率f)和地球自转角度w,以及用以确定大地坐标系统和大地控制网 长度基准的真空光速c;而一组起算数据是指国家大地控制网起算点(成为大地原点)的大 地经度、大地纬度、大地高程和至相邻点方向的大地方位角。 8、大地水准面,是由静止海水面并向大陆延伸所形成的不规则的封闭曲面。它是重力等位面,即物体沿该面运动时,重力不做功(如水在这个面上是不会流动的)。大地水准面 是描述地球形状的一个重要物理参考面,也是海拔高程系统的起算面。大地水准面的确定是通过确定它与参考椭球面的间距——大地水准面差距(对于似大地水准面而言,则称为高程异常)来实现的。大地水准面和海拔高程等参数和概念在客观世界中无处不在,在国民经济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大地水准面是大地测量基准之一,确定大地水准面是国家基础测绘

隧道施工监控量测系统管理办法细则

新建铁路 西安至成都客运专线(陕西段) XCZQ-8标 隧道施工围岩监控量测系统 管理办法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二十局西成客专项目部十工区 二〇一五年六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家湾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充分发挥监控量测在隧道安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规范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工作,根据《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 号)、西成公司下发《隧道施工监控量测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和西成客专(陕西段)隧道工程及水文地质特点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监控量测是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对围岩支护体系的稳定状态进行监测,为初期支护参数的调整和二次衬砌施作的时机提出依据,是确保施工安全和结构安全、指导施工过程和施工安全监控的重要手段,是铁路隧道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铁路隧道施工作业中关键的重要作业环节,监控量测须纳入工序管理。 第二章、隧道施工监控量测管理目标 第三条、隧道施工监控量测管理目标 (一)指导隧道施工,保证隧道施工过程安全,杜绝因监控量测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 (二)杜绝因监控量测管理不到位而对工程周边施工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三)验证支护结构施做效果,确认支护参数和施工方法的准确性,为一步施工方法提供依据,为优化和变更设计管理提供参考意见。 (四)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现场监控量测管理水平。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中铁二十局西成客专项目部十工区成立隧道监控量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曹运祥; 副组长:陈其达、任福宽、吴亮; 组员:何宇鹏、哈磊、邓种祺; 领导小组设在十工区,归口管理监控量测工作;工程部、安质部、现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对重大异常情况的施工方案进行研究。工区成立现场监控量测小组,负责监控量测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埋设观测标,进行观测,数据处理完成及时反馈现场,指导施工作业。 第五条、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配备专业监控量测人员和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监控量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监控量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根据设计要求,编制监控量测实施方案(细则),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编制监控量测管理办法,并抓好具体落实。 3.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4.根据揭示的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监控量测方案。 5.配合监理对现场监控量测的检查和复核工作。 6. 项目部测量主管每周对管内高风险隧道围岩量测工作进行现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doc 5页)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doc 5页)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8.1 主要内容 本章规定了建筑施工测量管理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管理机构与程序,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沉降观测,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8.2 测量管理机构 8.2.1 公司设测量管理人员,在技术质量部领导下工作,负责公司的测量管理工作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2 区域公司设测量人员,在本单位技术科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测量管理工作及测量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3 项目部设专(兼)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8.3 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 8.3.1 各区域公司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 8.3.2 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工长在现场。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 8.4 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 8.4.1 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 8.4.1.1 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点的位置宜选在下列位置: (1)建筑物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置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10)地基土的分层沉降观测点,应选择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中心附近。观测标志深度,最浅的应在基础底面50cm以下;最深的应超过理论上的压缩层厚度。 (11)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设范围,宜为建筑物基础深度的2—3倍,并应由密到疏布点。 8.4.3沉降观测方法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测量方法。单个构件,可采用测微水准或机械倾斜仪、电子倾斜仪等测量方法。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米。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 每次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完整版)2019年铁路工程知识点-测量、材料

1. 施工测量 1、铁路施工测量,是指在铁路工程施工阶段所进行的测量工作。目的:根据施工的需要,将设计的线路、桥涵、隧道、站场等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按设计要求以一定的精度敷设在地面上。 时间: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2、铁路施工测量的技术人员,需要获得技术培训和执业资格上岗证书,方可上岗。 3、测量仪器设备及工具定期(一般为1年)到国家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4、鉴于不同的工程对象,有不同的精度要求,精度标准不能低于规范要求。 5、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应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全部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观测和计算人员。 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应记录清楚,签署完善,并应复核和检算,未经复核和检算的资料严禁使用。人工记录采用铅笔记录。 6、施工测量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施工测量质量过程检查施工单位测量队检查人员承担;实施施工测量质量最终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机构承担;施工测量质量验收工作监理单位组织。 7、施工测量成果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按缺陷扣分法(施工测量的缺陷分类表见表1C411012-2,缺陷值可参照制定)和加权平均法计算测量成果综合得分。 8、严重缺陷:a.伪造成果b.起算数据采用错误c.施工控制网的测设不符合要求d.施工控制网的现场复测误差超限e.计算程序采用错误f.仪器未经计量检定或经检定不符合要求 重缺陷:a.控制点点位选择不当b.施工放样时,放样条件不具备c.各项误差有50%以上大于限差的1/2 d.记录中的计算错误,对结果影响较大e.上交资料不完整f.仪器检验项目不全,检验结果有轻微不符合规定g.观测条件掌握不严h.其他严重的差、错、漏 轻缺陷:a.记录字体潦草、不规整b.数字或小数点错漏,对结果影响轻微 1

监控量测管理规定new

监控量测管理规定n e w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土建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五月

目录 总则 (1) 监测各方职责 (2) 监测成果报告及异常数据处理程序 (6) 附件1 北京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监测体系管理框图 附件2 监控量测成果报告报送工作程序 附件3 监测异常情况处理程序框图 一、总则 1.为确保地铁建设工程的信息化设计与施工,加强地铁建设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工作,保证监测成果及时有效地为地铁工程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北京地铁四号线、十号线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工作。 3.监控量测工作是为动态描述地铁土建施工期间结构自身、地下管线及周围建筑物的稳定性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工程施工期间变形监测得到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与分析,为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提供依据,使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更加安全、可靠。 4.监控量测工作内容包括土建施工阶段的结构变形监测及对周边影响范围内地表建筑物、道路、桥梁、地下管线等设施的变形监测。5.监控量测管理体系包含第三方监测(地铁沿线影响范围内的道路、桥梁、建筑物)、施工监测(在施结构)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桥梁监测及降水监测。

6.监控量测及其信息反馈是提出安全预警,调整设计参数和施工方案的依据,及时调整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安全和周边建筑构物、地下管线的安全。 7.监测各方应根据工程所处地层岩土条件、埋深和结构特点、支护类型、开挖方式以及环境状况等因素认真编制监控量测方案。8.参与地铁施工建设的各单位有关监测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地铁监控量测的重要性及特点,严格管理,精心施测,确保数据精确。9.北京地铁新建线路工程全线分区段施工,开工时间、施工方法、承包商不同,参与地铁施工监测的监测单位要密切配合施工进度进行监控量测工作。 10.各监测单位均有责任和义务保证监测点不丢失、损毁。11.为了确保地铁测量精度,监测单位应使用先进的测量仪器和技术,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测量仪器和工具进行检定,保持监测工作人员的稳定。 12.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地铁监控量测管理工作,提高地铁工程信息化设计与施工的技术水平。 二、监测各方职责 科技部 组织有关专家或咨询组对涉及地铁施工的监测方案进行审查。为工程监控量测工作提供技术依据。会同工程部制定地铁工程监控量测工作管理办法 工程部

工程测量仪器管理制度87682

测量仪器使用、维护和保养规定 测量仪器是测量人员对工程施控的有力武器。爱护好测量仪器及工具是我们每一位测量工作者应具备的品德。由于测量工作是在室外进行,受自然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对维护好测量仪器非常重要,正确使用、科学保养仪器是保障测量成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延长仪器使用年限的重要条件,是每个测量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否则不但影响测量工作的进展和任务的完成,而且会造成仪器损坏。为此,我们必须正确使用仪器,了解仪器性能,基本构造和操作方法,加强仪器的维护和保养。 一、仪器的使用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免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

不许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

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二、仪器的管理 1、各种测量仪器应符合局集团公司关于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2、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新购置的仪器、转拨给其他项目的仪器,应结合仪器认真阅读说明书,从初级到高级,先基本操作后高级操作,反复学习、总结、力求做到“得心应手”最大限度地发挥仪器的作用,不熟悉仪器操作的人员不得盲目用机。 3、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4、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5、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6、使用全站仪、光电测距仪,在无滤光片的情况下禁止将望远镜直接对准太阳,以免伤害眼睛和损害测距部分发光二级管。 7、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 8、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8.1 主要内容 本章规定了建筑施工测量管理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管理机构与程序,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沉降观测,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8.2 测量管理机构 8.2.1 公司设测量管理人员,在技术质量部领导下工作,负责公司的测量管理工作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2 区域公司设测量人员,在本单位技术科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测量管理工作及测量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3 项目部设专(兼)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8.3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 8.3.1 各区域公司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 8.3.2 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工长在现场。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 8.4 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 8.4.1 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 8.4.1.1 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建筑物安全等级 对一级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并应将实测资料作为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之一。 8.4.1.2 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下表选用适当的安全等级。 建于粘性土、粉土上的一级建筑桩基及软土地区的一、二级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必须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对建于砂土、碎石类土上的桩基,由于其沉降量小,时效不显著,无需进行观测。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 8.4.1.3 对于二、三级建筑物可根据设计、勘察要求,确定是否进行沉降观测,原则上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均应进行沉降观测。 8.4.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点的位置宜选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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