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税费之争综述
2000年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0年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合肥"门户网站 2005年08月08日【字号:大中小】2000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以结构调整、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为重点,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各项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经济建设取得可喜成就。
全市整体经济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各项改革继续深化,人民生活进一步提高,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综述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不断调整。
全市经济总量在1996年跨上200亿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突破300亿。
据初步统计,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2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分别高于全国、全省2.3、2.0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6亿元,增长1%,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55亿元,增长10.7%,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34亿元,增长12.6%,国内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1.1:47.7:41.2,第三产业上升0.9个百分点,产业结构逐步升级。
各项改革全面推进。
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加大,资产重组进展顺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城区财政分税制改革顺利实施,社会保障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开始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货币化分房全面启动。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世纪之交的重要一年。
”九五”期间,我市人民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开放开发,再造新合肥,建设现代化的大城市”的工作大局,面对国内需求不足、经济转型、体制转轨等多重压力,励精图治,发奋图强,使我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势头,各项改革推向纵深,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_税费制度_基金支持热词逐年推荐_【万方软件创新助手】_20140804

2011年 科研热词 陕北 配套制度 资源价格改革 财政转移支付 财政分权 西部 蔬菜流通 能源矿区 能源矿产资源 经济增长 纠纷调处 筹资方式 税费改革 税收分权 社会稳定 矿产资源开发 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 激励效果 滞胀预期 法律制度 村民调解委员会 村民自治 技术瓶颈 循环经济 小产权房 完善制度 基层政府 垄断 土地政策 土地抛荒 土地制度 困境 商品化 协调机制 包容性增长 制度缺陷 制度实施 利益矛盾 利益受损 减税 农民权益 农村税费改革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农产品流通成本 农产品供应链 农业补贴政策 公共服务 供给学派 事业建设 推荐指数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推荐指数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010年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基本养老金 1 基层治理 1 城镇养老保险制度 1 地表权 1 地下权 1 国家收益权 1 困境 1 后税费时代 1 可持续性 1 可持续发展 1 县乡财政关系 1 历史沿革 1 制度设计 1 利益博弈 1 创新 1 农民 1 农村社会组织 1 农村基层党组织 1 农村公益事业券 1 农村公共品 1 农村公共产品 1 农村 1 农地非农化收益 1 农地正外部性 1 农地发展权 1 养老金制度 1 公平分享 1 公共品供给 1 公共产品供给 1 体制悖论 1 低碳化经济体制 1 传导机制 1 产业结构调整 1 the lever of tax(fees) 1 internalization of the external 1 costs financial transfers, marginal 1 benefit incidence, coal mining 1 carbon dioxide emission 1 "乡财县管" 1 "乡政村治" 1
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SIc a ehog Io t Hrd cne n TCnoyi v I e: e d I n 8o Qi q ! a n
发 展 商 业养 老 保 险 完 善 社 会保 障体 系
刘 静 赵 晶 ( 廊坊职 Βιβλιοθήκη 技 术学 院财会 金融 系 河北 廊坊
050 6 0 0)
摘 要: 在列举我 国 目前社会 养老保险体 系存在 问题 的基 础上 , 对我 国发展 商业 养老保险 的必要性做 了阐述 , 同时从 主客观 两方 面分析 了 我 国发展 商业养 老保 险完 善社会 保 障体 系的有 利条件 。 关 键 词 : 会 养 老 必 要 性 有 利 条件 社 中图分类 号 : G6 4 文献标 识 码 : A 文章编号 : 6 4 9 x 2 1 ) 2 b一0 7 0 1 —0 8 ( 0 o ( ) 1 - 1 7 o 8 社 会 养 老 是 个 全 球 性 的 话 题 。 世 从 界 范 围来 看 , 会 养老 保 险 体 系 包 含 国 家 社 基 本 养 老保 险 、 业 补 充 养 笔 保 险 和 商 业 养 老保险三 个部分 。 同前 我 国 前 两 个 部 分 的 养 老 保 险 的 发展 存 在 短 时 期 内难 以 解 决 的 问题 。 因此 笔 者 队 为 大 力 发 展 商 业 养 老 保 险 , 为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体 系 的 重 要 补 充 作 显得尤 为必要 。 法 就 是一 例 , 推 动 保 险 行 业 在 养 老 保 险 为 事 业 卜进 一 步 向专 业 化 纵 深 发 展 提 供 了政 策 基 础 ; 时 不 断 把 养 老 保 险 的 税 收 优 惠 同 政 策 提 卜日程 , 上 海 个 人 延 税 试 点 的设 如 立 , 点 2~3 后 有 望 全 国推 广 。 些规 范 试 年 这 的 建 立 和 优 惠 政 策 的 实 施 , 商 业 养 老 保 给 险 发 展 提 供 了 更加 良好 的 发 展 环境 。 3. 2主观 方面 我 围 人 身 保 险 、 来 十 分 重 视 养 老 保 历 险 的 发 展 , 年 束 保 险 业 在 发 展 养 老 保 险 近 方 面 积 累 了丰 富 的 经验 。 ( ) 业化 的保 险 队 伍 。 1专 截至 2 0 年 底 , 08 我 国 共 有 5 家 保 险 公 司开 展 了养 老 保 险 业 4 务 , 中 中 资 人 寿 保 险 公 司 2 家 , 括 平 其 8 包 安 、 平 、 寿、 康和长 江5 保险公司 ; 太 国 泰 家 外 资 人寿 保 险 公 司2 6家 。 步 形 成 了 专业 初 化 经 营 、 序 竞 争 的 市场 格 局 。 有 () 2 高水 平 的精 算 技 术能 力 。 算是 保 险 精 产 品 设 计 、 债 管 理 和 风 险 控 制 的 关 键 技 负 术 , 保 险 公 司经 营 管 理 的 基 础 型 工 作 。 是 精 算 本 身 不仪 是 一种 科学 测算 保 险 业务 风 险 的技 术 , 而且 还 提 供 了着 眼长远 、 权衡 收 益 、 审慎经营的理念 。 老保险产品的设计、 养 运 作 和 监 管与 精 算 密不 可 分 , 在养 老 保 险务 其 中的 作 用主 要 体现 仔 退休 金 产 品 开发 、 费用 和 利 润 核 算 、 金 计 划 设 计 、 休 金 精 算 咨 年 退 询 、 务 价 值 估 和 偿 付能 力 监管 等 方 面 。 、 () 样 化 的产 品 与 高 品质 的 服务 。 3多 2 0 年 , 国 寿 险 公 司 已开 发 经营 的 个 人 06 我 养 老金 类 产 品有 l 0 1 多个 ; 至2 0 年 底 , 截 08 寿 3发展商业养老 保险的有利条 件 险 公 司 共 推 出 养 老 险 和 健 康 险 品 种 达 到 3 1客观 方 面 . l 0 多种 。 种 分 红 、 连和 万 能 型 的 养 老 00 各 投 ( ) 民 经 济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 0 8 我 创 新 产 品 不 断 涌现 , 2 0 年 以来 , 诚 保 1国 20 乍 如 09 信 国 国内 生 产总 值达 为3 o 7 , , L 0 7 o 6 of L元  ̄ 2 o 年 险 的 “ 享 未 来 ” 老 金 保 险 计 划 、 安 养 长城 保 增 长 9. %; 均 国 内生 产 总 值2 6 8 , O 人 2 9 元 全 险 推 出 的 “ 禧 年 金 ” 老 险 等 。 金 养 同时 , 险 保 国 财 政 收 入 61 6. 亿 元 , 0 7 增 加 公 司 具 有 丰 富 的 账 户 管 理 经 营 和 信 息 系 31 9 比2 0 年 9 9 1" 9 5. 2L元 , 长 1 . %, f 增 9 5 国家 经 济 实 力的 统 , 广 泛 的 分 支 机 构 网 络 与 强 大 的 客 户 其 增 强 , 大 力 发 展 商 业 养 老 保 险 创 造 了 极 服 务 队 , 证 了 各种 客 户 导 向 型 产 品 、 为 保 高 为有 利的条 件。 附加值服 务的提供 。 ( ) 乡人 民 牛 活 显著 改 善 。 0 8 , 2城 2 0 年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酉 收 入 1 7 1 , 上 年 增 参 考文献 己 8元 比 5 长 1 5 扣 除价 格 因素 , 际 增长 8. %。 [】黄 英 君 , 成 毅 . 业 保 险 与 社 会 保 险 4. %, 实 4 1 蒲 商 农 村 居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4 6l , 7 元 比上 年 增 长 的 互 动 : 个 文 献 综 述 [】 江 西 财 经 大 一 J. 1 0 扣 除 价 格 因 素 , 际 增 长 8 0 城 %, 5. 实 = . %。 学 学 报 , 0 75 . 2 0 () 乡居 民 储 蓄 余 额 达 到 2 8 5 元 , t年 [】杨 翠 迎 . 国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的城 乡差 异 1 8亿 7 比 2 中 末 增 长 2 3 城 乡 人 民收 入 和 储 蓄 存 款 6. %。 及统 筹 改革 思路 【】 浙江 大学 学 报 , 0 5 J. 2 0 () 5. 大 幅 增 加 , 大 力 发 展 商 业 养 老 保 险 奠 定 为 了坚 实的 经济基 础 。 [】郑 秉 文 . 3 社会 保 障 体 制 改 革 攻 坚 【 】 中 M . () 3 国家 对商 业 养 老 保险 1益 重视 。 近 3 国 水 利 水 电 出 版 社 , 0 5 20. 几 年 , 监 会 一 强 调 人 力 发 展 商 业 养 老 [】中 国社 会 保 险 事 业 发 展 报 告 [ . 国 保 再 4 M] 中 保 险 , 加 强 市 场 规 范 的 建 设 ,0 8 1 1 并 2 0年 月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出版 社 , 0 6. 20 3 1 实 施 的 保 险 公 司 养 老 保 险 业 务 管 理 办 基 金 , 整体 上 增 强 国 家 的财 力 , 从 因而 也 就 会 提 高 整 个 社 会 的 养 老 保 险 水 平 , 一 步 进 增 强 养 老 保 险 体 系 的 保 障 能 力 , 就 是 说 也 商 业 养 老保 险 会 促 进 整 个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体 系 的 良性 循 环 。 间时 , 展 商 业 养 老 保 险 还 发 有 可 能 增 加 国 家 的 税 费 来 源 , 善 财 政 状 改 况 , 加 就 业 机 会 。因此 , 展 养 老 保 险 的 增 发 发 展 对 国 民 经济 全 局 的 发 展起 到 了重 要 的 促进作 用。 2. 实现 分 配 制 度公 平 与 效 率 的统 一 需 要 3 发 展 商 业 养 老 保 险 目前 , 国的 基 本 养 老保 险 主要 体 现 了 我 公 ’原 则 , 它是 通 过具 有 国家 强制 力的政 府 行 为对 社 会收 入 的 一 种再 分 配 。 种 再 分 配 这 有利 于 低 收 入者 , 以至 于 可 能 出现 多缴 费少 受益 、 少缴 费 多受 益 、 至 不缴 费也 受益 的情 甚 况 , 有较 为 明显 的社 会扶 助性 质 , 具 从而 也会 产 生 参 保 的 负面 激 励 。 商 业养 老 保 险 则较 而 多的 体 现 了效 率 原 则 。 通过 地 位 平 等的 保 它 险 当事 人双 方 的合 同行 为 , 承认 差 别 , 效率 优 先 , 投 保 谁 受益 , 谁 投保 多的 多受 益 , 不投 保 则不 受 益 , 利 和 义 务 具 有 明显 的 对 等 性 。 权 “ 公 原 则 ” 协调 着社 会 的整 体利 益 , 效 率原 “ 则 ” 能激 发社 会个 体投 保 的积极 性 , 更 两者 对 于 养老 保险 体 系来讲 , 一小 可 , 缺 以效 率原 则 为 主的 商业 养老 保险 对 以公平 原 则为 主的 社 会 基本 养 老 保 险起 着 重 要 的补 充 作 用 , 而 从 使得 效 率与 公平在 整 个养 老保 险体 系 中达 到 了 辩 证 的统 一 。 一
2024年市乡镇财政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市乡镇财政工作总结一、综述____年我市乡镇财政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乡镇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创新,精心组织实施各项财务工作,确保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有效使用。
同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效应,加大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投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务支持。
二、财政收入增长____年,我市乡镇财政收入实现了稳定增长。
一方面,继续加大税收征收力度,完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有效减少了逃税漏税情况的发生。
另一方面,大力推动经济发展,吸引了一批大型企业入驻,并积极引导农民就业创业,提高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额。
此外,我市还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资金支持,多项重点项目得到了财政拨款的支持,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收入水平。
三、财政支出合理安排____年,我市乡镇财政支出按照“保障民生、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原则进行了合理安排。
一方面,增加了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提高了教育和医疗设施的建设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另一方面,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修建了一批道路、桥梁、水利设施等,提升了基础设施的硬件水平,为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我市还加大了对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加强了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建设,增加了人们的文化娱乐选择。
四、财政风险防控____年,我市乡镇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控了财政风险。
一方面,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和管理,建立了严格的财务制度,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另一方面,加强了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及时查处了一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维护了财政资金的正常使用秩序。
同时,加大了对财政风险的预警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保障了财政工作的稳定运行。
五、创新发展____年,我市乡镇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推动财政工作向智慧化、数字化方向发展。
一方面,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实现了财政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利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我国征地中农民权益受损及保护问题研究综述

件 、 产 力 水 平 及 土 地 征 收 后 的 用 途 , 行 全 面 的估 价 。 蔡 继 生 进
明 , 俊 霞 (0 6 指 出 , 地 补 偿 费 ( 市 场 价 值 ) 适 度 提 高 , 苏 20 ) 征 按 的 表 面 上 看 会 增 加 征 地 的 直 接 成 本 ,但 实 际 上 仅 仅 是 将 政 府 、 开 发 商 和腐 败 官 员 享 有 的 原 土 地 增 值 部 分 直 接 转 移 到 本 该 享 有 土 地 增 值 收益 的 土 地 所 有 者 农 民手 里 , 不 但 符 合 公 平 原 则 及 这
地 无 法 符 合 公 共 利 益 目的 和 给 予 被 征 收 方 公 平 合 理 补 偿 的 两
大 要 求 , 以 , 当 遵 循 正 当法 律 程 序 原则 , 借 鉴 国外 经 验 的 所 应 在
且 有 助 于 从 源 头 上 遏 制 征 地 环 节 所 频 繁 发 生 的腐 败 行 为 。 对 于 如 何 确定 合 理 的补 偿 标 准 , 具 争 议 的便 是 农 地 转 非 最
后 . 地 自然 增 值 部 分 的 归 属 问题 。 一 些 学 者 秉 承 “ 价 归 私 土 涨 ( )论 , 为农 民 应 当 拥 有 完 整 的农 地 产 权 , 除 了 拥 有 农 地 农 ” 认 即 的 占有 、 用 、 益 、 分 等 项 权 利 外 , 应 当拥 有 完 整 的 “ 农 使 收 处 还 非
大 量存 在使 农 民权 益 遭到 侵 害 。进 一 步 地 , 出今 后 相 关研 究应 关 注征 地 制 度 与 产权 制度 两个 层 面 原 因的 内在 联 系。 提
养老金入市的立法与修法-经济时报

中国经济时报/2012年/2月/15日/第007版智库观点养老金入市的立法与修法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胡继晔证监会主席郭树清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发表署名文章指出,将积极推动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长期资金入市。
2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题为“养老金何时能入市”的文章,引起巨大反响。
笔者认为,养老金入市是历史的必然,但必须首先完成立法和修法程序。
一、养老金征缴阶段的修法建议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2010年4月的《求是》杂志撰文指出:“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与提高统筹级次相配合,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
”一旦社会保障税开征,势必涉及修法问题。
十多年来,理论界一直存在着社会保障“税”、“费”之争,需要在社保基金征缴修法中厘清。
1997年的国务院26号文件明确了目前我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制度,1999年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了“社会保险费”的概念,但制度建立伊始就不断有学者撰文呼吁社会保障“费改税”,如国情专家胡鞍钢指出开征社会保障税有利于增强社会保险筹资的强制性,有助于打破地区、部门、行业间的条块分割,从而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交社会保障“费改税”的提案。
反对“费改税”的学者如郑秉文等,认为社会保障“费改税”并未“与国际接轨”,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的主要潮流是税改费,即加强个人缴费与未来权利之间的联系,费改税割断了这种联系。
从经合组织(OECD)各国的实践来看,不管是美国的工薪税(PayrollTax)还是英国的社会保障缴费(SocialSecurityContribution),只是筹资手段的名称不尽相同,其实质并无根本差别。
它们的共同特点:一是强制性,无论名称为税或缴费,都由法律明确规定,强制征收,形成社会保障供款;二是所征得的收入形成专门基金,与一般税收相区别,专款专用;三是以雇员的工薪收入为征收基准。
为提高行政效率,许多国家将征缴社会保障基金与征税结合在一起,并且社会保障供款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在不断攀升,社会保障的收支逐步成为财政收支的第一大项。
社保征缴体制改革的增收效应和降费空间——基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际面板数据的分析

社会保障研究2021年第2期Social Security Studies No.22021社保征缴体制改革的增收效应和降费空间”——基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际面板数据的分析朱铭来1,2申宇鹏1高垚3(1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300350;2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天津,300350;3招商银行总行基建行业战略客户部,广东深圳,518038)摘要:为维持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及保证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我国进行了社保征缴体制改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
文章以全国范围内社保征缴体制的渐进式改革作为准自然实验,建立广义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征缴方式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影响,并进一步测算征缴体制改革的增收效应和降费空间。
研究发现,税务部门征收能够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增收规模在874亿~1627亿元之间。
同时,税务部门全责征收条件下,2018年仅需7.79%~7.98%的缴费率水平即可保证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6~9个月内,2025年这一费率水平则可进一步降低到6.41%~6.59%。
文章结论为评估征缴体制改革政策效果提供了经验证据。
关键词:社保征缴体制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收效应;降费空间;广义DID —、弓I言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保障作用持续加强⑴。
截至201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文中也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到3.29亿人,基金支出12663.2亿元,有效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但是,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不容乐观。
各省份职工基本医保实际缴费率长期低于政策缴费率(见图1),极大限制了基金收入增长规模[2]。
而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预期余命逐渐延长以及医疗卫生费用高速增长的现实背景下,基金支出规模却在不断扩大,2000—201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年均增幅为21.5%,高于收入年均增幅20.4%①,基金“穿底”风险逐步提高。
社会养老保险城乡统筹研究的争议与展望

摘 要: 目前 , 我 国总体 已进入 “ 城 乡统筹 ” 的发 展 阶段 , 如何 实现社 会 养 老保 险 制度 的城 乡统筹便成为学界研究的焦点议题。从现有文献的分析来看 , 在城 乡社会养老保 险 统筹 发展 的概 念 内涵、 社会 功 能 、 统 筹 原 则 以及 可行 性 等 方 面 的研 究 已逐 渐 由异 议 走 向
剂 良方 ” , 农 民及农 民工 的养老 保 险制 度模 式 问题根 本 没有 在 研究 的视 域之 内 。当然 , 这 与我 国非 正规 就业
群体养老保 险制度 的建设滞后密不可分 。在 2 0 0 9年“ 新农保” 试点前 , 学界就对农 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充满 了争议 , 普遍认为“ 旧农保” 制度在设计上完全是一种个人账户积累制 , 不存在社会互助互济 , 农村养老保险 “ 名不符实” , 存在着 “ 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错误” 。关于农 民工等流动人 口的养老保障模式 , 也基本是在三种 筹资模式中议而不定 , 各地的政策较为灵活 , 做法形式多样 , 尤其是养老保 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和存在便携 性损失 , 由此 引发了“ 碎片化” 和“ 大一统” 之争 。但城乡统筹是大势所趋 , 政府在设计除城镇职工外其他人
本文 系教 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 和边疆 地区项 目“ 城 乡统筹 视域 下养 老保 险制度 整合研 究 : 模式 改 良与结 构优
化” ( 项 目编号 : 1 2 X J C 6 3 0 0 0 2 ) 的阶段性研究 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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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的养老保险制度时也注意到将来制 度间的对接问题 , 统一 实行 “ 统账结合” 模 式作为今后制度整合 的接 口, 而学 者们对 此 的看法 也是 从分 歧逐 渐走 向统 一 。如 宋斌 文 ( 2 0 0 4 ) 认为, 城镇 现 行 “ 统 账结 合 ” 社 会 养 老 保 险制度 的实 际运 行情 况 , 已出现无 法应对 人 1 5老龄 化 、 转制 成 本难 以解 决 、 快 速城 镇 化 严重 冲击 城镇 养 老 保险制度 、 企业和职工负担加重 以及养老保险扩面困难等问题 , 对其运行的可持续性表示怀疑 , 并提出未来 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应是个人积累的完全基金制 o t 4 j 吴湘玲和叶汉雄( 2 0 0 5 ) 的观点与其相反 , 提出要消除养老保障的城乡分割 , 需建立新的全民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以国税收入和中央政府的财政补贴 收入作为资金来源 , 采用全国统筹的随收即付模式 , 实现年度平衡 , 养老责任在群体之间实现代际转移 , 以待 遇确定型模式支付退休老人维持 日 常最低生活水平 的基本养老金。 王新梅( 2 0 0 5 ) 认为 , 我 国公共养老保 障制度没有采用积 累制 的必要 , 应转向瑞典空账式 , 采用名义缴费确定型现收现付制 , 需要把社会统筹部分 也建立起个人账户, 并与现行的个人账户合为一体 , 把筹资方式统一为现收现付制, 再让新的个人账户的名 义收益率与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 G D P增长率挂钩 , 这样可 以较好解决现行制度中存在的激励不足、 投资风 险、 巨额转轨成本等难题 , 而对于那些缴费额很低 、 年老时所能领取的养老金不足 以维持最低生活需要 的人 , 只能靠财政税收来给予保障。 [ . 6 关信平( 2 0 0 6 ) 认为 , 目前部分积累制有 巨大制度转化成本和未来 巨额养老 金难管理的两大缺陷 , 而现收现付制在多方面更有优势 , 并提 出按照现收现付的原则 , 建立社会统筹 的国家 养老金计划 , 以此为所有的城镇劳动者提供基本 的养老保 险, 对在城市 中就业的农村劳动力 , 可 以由各个城 市建立地区( 城市 ) 的基本养老金体系, 同时 由政府组织 国家养老税费的征收 , 并负责对符合条件的老人发 放国家养老金。 汪沅( 2 0 0 8 ) 提出, 中国城镇与农村养老保险整合发展的终极模式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 相结合 , 因为该模式不仅能够适应城镇化 、 人1 5老龄化、 就业方式多样化、 经济全球化 的大趋势 , 而且还能适 应不同地区、 群体 、 单位和个人 的特点与需求 , 有效调节不同年龄 、 不同收入 、 不同地区之 间的利益关系而实 现制度 的全覆盖及可持续发展 , 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可推广的弹性 。 赵志刚( 2 0 0 8 ) 认为, 将现行城镇企业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模式 , 整合为两个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 系的“ 社会统筹 养老保险制度” 和“ 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制度” , 作为城乡统一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 关键是农村养老保险 制度要能筹集到“ 社会统筹基金” , 就能实现城乡统一 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 。 袁文全 、 张卫国( 2 0 1 0 ) 认为, 在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时 , 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 能力 , 坚持“ 统账模式 ” 和保 障水 平相当的原则 , 加快养老保险的改革进程 。 很 明显 , 三种筹资方式的争论一直没有间断 , 在政府确立农村同样实行“ 统账结合” 部分积累制方案后 , 争论似乎有所减弱却并未停止 , 但多数学者普遍认为应在坚持“ 统账结合” 筹资模式的基础上再进行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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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社会保障税费之争21 世纪,我国所面临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随之引发的社会保险筹资方式的问题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被讨论的焦点,也即社会保险的“税费之争”。
目前,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保险筹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社会保障税”模式下的筹集方式;二是“社会保险费”模式下的筹集方式。
在社会保险的“税费之争”中,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主张不宜费改税。
包括两个方面:1、社会保险税的筹资方式不管是现阶段还是未来均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应以征收社会保险费为妥。
2、我国现阶段不宜推行社会保险费改税,考虑到未来条件成熟后改革的趋势,社会保险费改税也应当缓行慎行;二是主张费改税。
强调现阶段我国推行费改税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支持社会保障费改税的专家,以张胜民、胡鞍钢、贾康为代表。
认为社会保障费改税是我国经济社会转轨过程中的必然的且是合理的选择,主张我国应该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
张胜民认为:在探索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证社会稳定持续的发展的过程中,有关社保基金筹集方式——即缴费式与缴税式的争论异常激烈。
针对我国现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笔者认为社保基金筹集方式也应相应地实行:社会统筹的资金以社会保险税方式筹集,个人账户部分资金以缴费方式筹集的“税费结合”模式。
国科学院胡鞍钢研究员将社会保障税定位为利国利民、长治久安的奠基石,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建议》中,他认为我国已经具有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基本条件,应该尽快改革现有的社会保障缴费模式,施行由国家税务部门面向城市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统一征收的社会保障税制度,并将社会保障税作为中央专有收入,直接列入中央专项支出项目。
贾康则认为:“社会保障税作为一种特殊的‘目的税’,是随着现代社会产生的复合税制中的一种,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
社会保障税既具有了专税专用的特质,又兼具了税收的法治化、规范性、透明度,因而特别适合于需要持续、安全提供基本养老社会保障基金才能得以顺利运转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天然地适合于作为基本养老社保“社会统筹”部分的筹资形式。
”这部分专家认为,将征收社会保障税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的基本来源应为最佳选择。
原因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①以税收方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更能体现社会保障的本质和属性。
因为从本质上说,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高速发展的必要成本,是以社会安全为目标的一项社会事务,而从属性上来说,社会保障属于为全体国民所共享的公共品。
因此,社会保障理应由政府出面代表国家强制承办,此时税收理所当然是最佳选择;②社会保障税比社会保险缴费具有更明显的强制性和统一性。
社会保险费的收取尽管也可以通过相关制度赋予其一定程度的强制性,但是,其立法层次较低,约束力不够,不利于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与管理,这从我国长期存在的社会保险费欠缴严重的状况就可以获得例证。
而社会保障税的征收依据的是严密的、高位阶的税法规定,税法的强制性、权威性和统一性更有利于提高资金到位率,从而为社会保障提供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③以税收方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更有利于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
以税收方式筹集社会保障资金能够从根本上将收和支划分为两个独立的系统,即由税务部门从纳税人处征税,经财政部门专项预算,再交由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到社会保障的享受者。
这样就形成了社保基金“税务征收、财政监督、劳动使用”的这种既三位一体,又三权分离的格局,形成了主管机关之间既相互依存、又彼此监督的动作机制。
同时,这种“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也可以更有效地避免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发放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保证专款专用。
以郑功成、郑秉文、厉以宁等专家学者则反对费改税,他们通过对我国目前的国情考察,认为社会保障税目前并不适合我国。
郑功成教授撰文《社会保险费改税应该缓行》,文中指出:“用社会保险税取代社会保险费,存在着诸如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目标模糊不甚明确,是重新确立新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是在遵循原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下仅仅改变筹资方式;二是改革的条件仍不成熟,其制约因素甚多,有制度层面也有现实国情层面的因素,一旦以税代费必然遇到各种阻力与问题;三是技术障碍甚多,如税种设计、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管机构、部门衔接等等,需要长时间考察论证;四是预期效果不确定,能否达至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需要较长时间观察成效,但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客观上已不允许再经历重大的波折;五是与国外社会保障改革、发展趋势不相吻合。
”后来他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从我国现行制度模式出发,社会保险在相当长时期内仍将是选择性制度安排,作为其主体项目的基本养老保险仍将采取统账结合的特殊部分积累财务机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参保人权利义务紧密结合并为应付人口老龄化而做相应的财务积累准备,这当然只能与征费方式相容而无法与征税方式相容。
因此,社会保险费改税至少在现行制度安排下是非理性选择,其后果必定是扭曲社会保险制度自成系统地理性发展。
”郑秉文认为:目前国际大趋势不是社保费改税而是税改费,征收形式是费还是税与资金安全无必然联系。
近来,费改税的呼声很高,有人认为社会保障费改税是一个国际潮流,我国应与国际接轨,这个说法几乎形成了“一面倒”,且社会保障费改税与国际接轨这个说法由来已久,几乎所有的从税派都以此作为重要依据。
就目前来看,这完全是一种误解和误导,与事实完全相反。
目前世界大趋势不是社会保障费改税,正相反,而是税改费。
郑秉文承认费改税确实曾经是一个国际潮流,但他也同时表示费改税已经是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事情了,早已是“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重要的是,费改税不适合我们的基本国情。
从理论上讲,税的三个基本特征里有两个是与费共通的,就是他们都具有“强制性”和“固定性”。
但是,税与费之间有一个最大的不同之处,那就是,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具有“无偿性”,而费则不然。
纳税人从国家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中获得的收益,与其缴税的数量之间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不是对称的,国家可将税入进行转移支付,可统筹安排使用;而费则有明显的补偿性,受益人是相对固定的,受益群体有很强的针对性,是一种直接受益的关系,其缴费数量与受益程度之间基本存在着一对一的对称的关系,在缴费者与国家之间存在着一种“有偿交换”的关系,具有一定的返还性质。
世界范围的弃税改费趋势,其目的正是为了加强个人缴款与未来受益之间的联系。
对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来说,就更应该加强这种联系,弱化“大锅饭”的税性,强化“私有性”的费性,这就是建立个人账户的目的。
这既对个人来说能得到经济实惠,又对国家来说可以减少财政负担,对社保制度来说还可以鼓励大家尽量参保,扩大覆盖面。
加强缴费与待遇之间的联系是中国社保改革制度的一个根本原则。
是缴费制还是缴税制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激励问题;既是一个导向问题,也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我们绝不可轻视。
一字之差,我们将有可能改变社保制度的根本属性。
既然就连世界“福利之窗”瑞典都把税改成费了,这就足以说明,我国社保制度坚持缴费制,既是社保制度财务可持续性的客观需要,又是保证参保人能够得到实惠的一个制度保障。
老百姓的实惠要最大限度地具有透明性,要一目了然,要明确其私有性,要加强缴款与受益之间的联系,而不是割断这种内在联系。
实际上,建立个人账户就等于建立了个人产权,这就是费的意义,费改税以后就不可能进入个人账户了。
所以,个人账户的产权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多缴多得,这就是费所具有的激励作用,是税和费在理论上的最大区别。
同时,郑秉文还认为费改税会对当前社保制度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其中之一就是与现行的社保制度设计不匹配,两者存在很大的冲突。
首先费改税与当前统账结合的制度相冲突,因为统筹部分可以改,但个人账户部分是不能改的。
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各地在执行中参差不齐,这就人为地使制度复杂化了,税费之间的比例难以全国统一。
其次税的刚性要大于费的刚性,但我们的社保制度建设却远没有定性,更没有定型,一切都在变革探索之中,因为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统账结合的国家,没有现成的经验。
再次费改税之后有两个很大的困难难以克服:一是如何界定纳税人的范围和概念,一是如何设定税率。
要增加一个税种或一个税目,首先要确定其纳税对象。
农民连农业税都免了,年均纯收入只有3255元(2005年底数据)的农民哪有能力成为社保纳税人?如果设立这个新的税种,这岂不是增加了他们的负担?如果将之排除在外,这又有剥夺其基本社会权利之嫌!如果城乡税费分立,这又人为地增加了制度的复杂性,弱化了可操作性,纵观世界,还从未发现哪个国家实行城乡税费分立的社保制度。
另外,农民工和务农农民的税率根据什么来确定?这些都是费改税的障碍。
最后是费改税并不必然提高征收的力度。
法国等欧洲许多国家都是费,但征缴力度和权威性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瑞典和意大利等国家并没有由于弃税改费就出现了大量的逃费现象。
征缴力度的大小,征缴率的高低,归根到底在于制度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科学,是否符合社会条件,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是否存在内在激励机制,而不在于什么名称。
从另外一个方面讲,支持费改税的人之所以热衷于讲社会保障费变为税,是因为费改税之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加强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及其监督力度。
针对这个观点,郑秉文则认为:从本质上讲,社保基金的征收形式是费还是税,这与资金安全性没什么必然的联系。
美国社保制度实行的是“工薪税”,欧洲的法国、德国、瑞典等许多国家实行的都是费,但他们社保基金的安全性都很好,没有任何差别。
甚至我们也不能说,征缴主体是税务机关就会提高其安全性和征缴率;法国的保费征缴一直是由一个机构“社会保险费与家庭补助金联合征收机构”来负责执行的,就是我们常说的非政府组织,它是一个自治机构,连政府机构都不是,采取自收自支的方式,其安全性非常好。
我国社保基金当前出现的问题,有许多因素使然,如我国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法律环境、经济状态以及历史债务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最重要的还是制度设计是否科学的问题,而不在于费改税,事实上税收的普惠性还会造成一部分人不缴或者少缴也能享受一定或者同等的待遇。
当纳税人预期自己的贡献与受益明显不对称,容易产生抵制情绪。
此外,富人缴纳的较高的社会保障税与其自身较高的自我保障能力相错位,社会保障基金的互济性使富人所享受的利益很可能与其所承担的义务不相匹配,而穷人在此过程中受到的利益通过互济则很可能大于其所承担的义务。
研究领域内对低收入者设置减免额或起征点或者对高收入者设置免征额的解决理论并不存在可行性。
此外,郑秉文还认为税制要求的固定性、稳定性和统一性与需要不断调整完善的社保制度带来的渐进性性,地区差异性相互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