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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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公积金提取未婚承诺书

绵阳公积金提取未婚承诺书

绵阳公积金提取未婚承诺书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积金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郑重承诺,根据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本人目前的婚姻状况为未婚。

本人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隐瞒或虚假陈述。

本人已充分了解并遵守以下事项:
1. 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婚姻状况以及提取公积金的用途均真实无误。

2. 本人承诺,若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 本人同意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人的婚姻状况进行核实,如有需要,本人将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本人承诺,若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将及时通知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人对以上承诺内容负有法律责任,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的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留存,一份交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

四川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四川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四川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四川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公积金是一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

在四川,职工可以通过提取公积金来解决自己的住房、家庭、教育、退休等问题。

本文将就四川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条件及流程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提取条件1.住房贷款或购房资格:公积金提取的最主要条件之一就是住房贷款或购房资格。

职工购买在城镇范围内的自住房或者准备购房的人均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

如果是已经在还贷,还款期限没有超过12个月,或者已经还完贷款,那么可以通过提取公积金来还清贷款。

2.个人或家庭其他紧急事项:在某些情况下,如生育、大病、找工作等个人或家庭紧急需求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但是申请人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等。

3.租房、租借公用房:租房、租借公用房也是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之一。

不过需要符合四川人才安居房的相关规定。

二、流程1.在网上预约:首相职工需要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上进行预约。

按照网站的指引填写预约信息,提交资料,等待落实后的确认时间。

2.提交申请材料:在确认预约时间之后,职工需要在公积金中心的大厅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申请表、身份证、银行卡等原件及复印件等。

3.审核:审核部门将根据职工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如职工的材料不齐全,则需要重新补全材料。

4.公积金提取:审核通过后,职工可以在指定时间内到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需要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信息。

总之,提取公积金的流程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提取条件。

提取过程中一定要如实提供申请资料且保管好相关材料,避免资料遗失或误交,从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绵阳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绵阳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绵阳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绵阳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制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日期】2022.10.25•【字号】绵府函〔2022〕258号•【施行日期】2022.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绵阳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制办公室的通知绵府函〔2022〕258号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有关站段: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地方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主体责任,根据国家铁路局、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指导意见》(国铁安监〔2021〕6号)及省住建厅、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强化“双段长”制实施的通知》(川建城建发〔2022〕137号)等文件要求,经路地双方协商一致,成立绵阳市“双段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双段长”各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段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主任:袁明市政府副市长王建彪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主任:苏杰市住建委主任朱治明中铁成都局集团公司绵阳车务段段长成员:刘世成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光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邓光明市住建委副主任康孝先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玺市应急局总工程师陈辉中铁成都局集团公司绵阳车务段副段长二、“双段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一)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双段长”各项工作,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考核。

(二)组织“双段长”业务培训,学习铁路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铁路基本知识、隐患排查整治基本规定、程序,铁路交通事故案例等。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08]37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08]37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08]37号)科技城管委会,市重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地震灾后城镇住房恢复重建是受灾群众的迫切愿望,是促进灾区城镇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08]35号)精神,加快城镇住房重建和加固维修,切实解决灾后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灾后城镇住房重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自力更生、科学重建,坚持健全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与促进住房市场发展相结合,坚持修复加固与住房重建相结合。

注重省地节能环保,注重防灾减灾和建设质量,注重保护传统民居特色。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政策,分类指导;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立足自力更生,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三)总体目标通过两年半时间努力,使城镇受震灾居民住上符合国家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化的永久性住房,实现家家有房住的目标。

二、积极落实灾后城镇住房重建补助政策住房损毁(指住房倒塌或严重破坏不可修复,下同)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可享受资金补助、建房税费减免优惠和房价政策性优惠等补助。

(一)资金补助1、补助对象:指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因地震毁损垮塌,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认定不可修复需拆除而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含中央、省属机关和外地驻受灾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家庭,下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03•【字号】绵府办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21〕4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七届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3日附件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63号),进一步改善我市居民居住环境,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配套,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补齐城市配套设施、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目标。

从2020年起,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形成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力争基本完成我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其中2021、2022年每年完成改造任务25%,2023年完成改造任务20%,2024年完成改造任务15%,2025年完成改造任务15%。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业主参与。

落实“共建、共享、共同缔造”理念,注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老旧小区业主参与的积极性,科学划分市、县市区(园区)、街道(乡镇)、业主(房屋所有权人)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市级统筹、县区主责、业主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肃纪律规范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肃纪律规范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肃纪律规范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8.26•【字号】川府发[2005]19号•【施行日期】2005.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肃纪律规范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的通知(川府发[2005]19号2005年8月26日)近年来,我省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和使用额快速增长,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促进住宅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仍然存在着监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违规操作甚至违反财经纪律造成资金损失和运行风险的严重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特作如下通知。

一、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所有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职工个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住房公积金出现风险甚至造成损失,不仅损害职工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社会稳定。

各级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当前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剖析和查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必负责”的责任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为民管好钱、用好钱。

通过健全制度、强化内控、严格监督、规范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

二、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行负全面责任,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建设部等国家10部门《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建房改[2002]149号),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认真负起决策、管理的责任。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函-绵府办函〔2020〕35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函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函绵府办函〔2020〕35号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提请印发〈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绵政监〔2020〕21号)收悉。

经市政府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市政府原则同意《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由你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办法》的组织实施。

附件: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10日附件: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四川省关于中介服务改革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为规范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加快形成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结合绵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是指中介服务机构应委托人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及技术规范独立为第三方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奖励等行政行为提供审查意见、结果认定、书面报告、设计图纸等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中介服务网上超市”是指依据本办法规定,依托市政务服务网统一建设的为全市(含县市区)项目业主购买中介服务提供公开选取以及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入驻、交易管理、信用奖惩等服务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平台。

其中项目业主、中介机构需在“中介服务网上超市”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后方可登录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业主,是指全市辖区内购买有关中介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

绵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绵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绵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如下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绵阳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绵阳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

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绵阳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热点解读绵阳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贷款材料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户籍证明;4、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婚姻证明;5、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6、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

7、借款申请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时,除必须提交以上基本材料外,根据不同的类型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绵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详情贷款流程1、申请。

绵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绵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保障员工的福利待遇成为雇主与雇员之间重要的协商议题。

五险一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福利制度,在绵阳市也得到了广泛实施和普及。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绵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准确详细地介绍各项保险和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和要点,以便雇主和雇员能更好地了解并依法享受相应的福利。

一、社会保险绵阳市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部分。

下面将逐一介绍各项社会保险的办理流程和相关要点。

1.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退休员工的福利待遇,在绵阳市的办理流程如下:(1)雇主需提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2)员工入职时应向雇主提交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3)雇主每月按时向参保员工支付养老保险费用;(4)参保员工在退休时,凭个人身份证和退休申请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养老金。

2.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了减轻员工就医费用负担,在绵阳市的办理流程如下:(1)雇主需提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登记;(2)员工入职时应向雇主提交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3)雇主每月按时向参保员工支付医疗保险费用;(4)参保员工就医时,凭个人医疗保险卡向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享受相应的报销政策。

3.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补贴,在绵阳市的办理流程如下:(1)雇主需提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2)员工入职时应向雇主提交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3)雇主每月按时向参保员工支付工伤保险费用;(4)参保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提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4.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为了在员工失去工作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在绵阳市的办理流程如下:(1)雇主需提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2)员工入职时应向雇主提交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3)雇主每月按时向参保员工支付失业保险费用;(4)参保员工失业时,应向所在单位申请失业保险金。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16•【字号】•【施行日期】2023.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现将《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绵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16日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第三章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绵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指使用市本级财政资金,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实施的市本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项目。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参照本办法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管理。

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严格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管理。

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应符合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要求,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

第三条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统筹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组织管理,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指导和监督项目后评价、项目实施调度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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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工作的通知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
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进一步普及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知识
各县市区、园区要切实抓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做到
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电子政务网等形式抓好媒体宣传,拓宽宣传广度,
增加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二是要通过举办专题座谈会、开展住房公积金知识讲座与知识问答、办好
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等形式开展群众宣传,普及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知识;三是要利用标语、墙报、宣传
专栏、公益广告、街头设点、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好社会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广
大职工的维权意识,鼓励单位和职工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维护自身的利益,履行应尽的义务。
同时,要在受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以及住房销售、交易点张贴或放置宣传资料,详细介绍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购房贷款的管理办法和办理程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抓好每年四月份的
“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让社会公众真正了解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基本特点、使用方法以及
“低存低贷”、方便快捷等政策特点,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

二、强化归集工作,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
镇私营企业以及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都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任何单位和机构不得
例外。各地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摸清家底,应建尽建。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十几年来,基础数据一直使用至今,未作系统地普查、
核实和调整,一些县公积金管理机构仍然存在家底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各地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对辖
区内住房公积金应建未建的单位、个人,应缴未缴的单位、金额以及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使用情况
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清理和自查。要按照省上的要求,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抓好“三清三建”工
作:一是清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情况,要在所有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乡(镇)行政、教
育、医疗、卫生等财政供养单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清理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公积金缴存
情况,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三是清理非公有企业公积金缴存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工商、质
检、房管、金融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推动规模以上的
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要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逐步将城市农民工及其它与行政、事业
单位,国有、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签订劳动关系的合同制工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为广大城镇
职工实现“住有所居”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
1、三台、梓潼、盐亭、安县、游仙等地要重点抓好财政资金匹配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财政拨款的行
政事业单位依法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要按照规定的缴存比例,安排支出预算,保障预算安排的住
房公积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足额到位有困难的县,要分轻重缓急,制定补缴计划,按比例逐步到位;
对于历年因财政困难拖欠的住房公积金,采取有力措施逐步予以补齐,保证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失。

2、涪城区、江油市要重点抓好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企业归集扩面工作,通过上门宣传、讲
解政策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催缴催建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3、北川、平武等地震极重灾区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按规定程序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适当放宽
提取范围,努力提高广大灾区职工灾后重建与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三)掌握政策,规范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按照《四川省住房公
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加强对辖区内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监督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要严
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川建发[2007]72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党政机关
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和个人各12%办理;企业和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可根
据实际情况,在8%-12%之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最低不得低于5%,职工缴存
和单位匹配必须相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计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确定。缴存住房公
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统计
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职工调进调出,要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确保住房公积
金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与连续性。对我市辖区所属的改制企业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应按改制前原企业的
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为职工足额补齐;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
有关规定,将所欠的住房公积金优先清偿;改制重组企业要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重新登记,并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用好用活政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灾后重建中的社会保障作用
“5·12”大地震给我市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保障的安全网,必须发
挥应有的职能,为灾区人民实现“住有所居”提供资金支持。一方面,要积极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
策,确保广大缴存职工购房、建房、大修住房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要按规定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
政策。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城镇职工,本人或配偶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大地震中其自住住房被损毁
需拆除重建、重新购房的,或自住住房被破坏需维修、加固的,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同时,震灾后
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致残,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承担起灾后重建任务,从实际出发,
研究和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办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与提
取业务,有力地支持灾区人民度过难关和重建家园,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四、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
盖面,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率和归集额。一是要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考核机制,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纳入
各级各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并确定具体考核细则。二是要加大住房公积金执法检查力度。市、县两级住
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与各级政府法制部门通力协作,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执法队伍,明确住房公积金执法
主体,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住房公积金执法检查,促进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和其它非公企业建立住房
公积金制度。三是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管联动机制,定期组织财政、审计、监察、银行等部门检查住
房公积金管理和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处。要按照川办发[2005]9号文件精神,加强对住房公积
金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财务监督,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人民银行绵阳中心支行和绵阳
银监分局要监督商业银行受托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金融业务;审计部门要定期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审计,
从而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安全、规范、有序,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地点等方面为住
房公积金管理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树立为缴存单位和缴存
人服务的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尽可能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真正
办成服务周到、群众满意、政府信赖、高效廉洁的服务性机构。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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