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不可以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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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辩论赛选题

中学生辩论赛选题

辩论赛选题1、小错会造成大错小错不会造成大错2、劳心者比劳力者对社会更有贡献劳力者比劳心者对社会更有贡献3、强权胜于公理公理胜于强权4、代沟的主要责任在父母代沟的主要责任在子女5、环境保护应该以人为本环境保护应该以自然为本6、杜绝盗版,政府比消费者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杜绝盗版,消费者比政府扮演更重要的角色7、送子女进名校,利大于弊送子女进名校,弊大于利8、合作比竞争,更能使文明进步竞争比合作,更能使文明进步9、天灾比人祸更可怕人祸比天灾更可怕10、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远亲11、文才比口才更重要口才比文才更重要12、善心是真善理在情先善行是真善情在理先13、网络的实用性比娱乐性大网络的娱乐性比实用性大14、功可以补过功不可以补过15、合作高于竞争竞争高于合作16、在人生路上乘胜追击好在人生路上见好就收好17、在人生的道路上,机遇更重要在人生的道路上,奋斗更重要18、积累知识更重要塑造人格更重要19、知足常乐不知足常乐20、中学生打工利大于弊中学生打工弊大于利21、中学生广泛社交利大于弊中学生广泛社交弊大于利22、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干一行23、发展旅游业利多于弊发展旅游业弊多于利24、法律无情法律有情25、机遇是成功的关键机遇不是成功的关键26、顺境易成才逆境易成才27、我们需要父母的精神鼓励我们需要父母的物质鼓励28纪律会促进个性的发展纪律会限制个性的发展29、理想人才以“仁”为主理想人才以“智”为主30、人类是环境的保护者人类是环境的破坏者31、网络影响人际关系网络不影响人际关系32、文凭能够代表知识水平文凭不能够代表知识水平33、效率必然牺牲平等效率不一定牺牲平等34、哭比笑难笑比哭难35、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36、在人生的道路上,机遇更重要在人生的道路上,奋斗更重要37、治愚比治贫更重要治贫比治愚更重要38、中学封闭式管理有利于学生成才中学封闭式管理不利于学生成才39、知识积累比知识创新更重要知识创新比知识积累更重要40、娱乐节目充斥荧幕是文化的进步娱乐节目充斥荧幕是文化的退步41、纪律促进个性发展纪律限制个性发展42、做鸡头比做凤尾好做凤尾比做鸡头好43、人的自我实现过程更重要人的自我实现结果更重要44、人为自己活着更快乐人为别人活着更快乐45、教育更应注重人格培训教育更应注重知识培训46、发掘人才需要考试发掘人才不需要考试47、金钱的追求与道德可以并行金钱的追求与道德可以并行48、宽松式管理对大学生利大于弊宽松式管理对大学生弊大于利49、挫折有利于成才挫折不利于成才50、高分是高能的体现高分不是高能的体现51、机遇是成功的关键机遇不是成功的关键。

辩论赛题目汇总

辩论赛题目汇总

辩论赛题目
1.正方:个人利益和群众利益可以两全
反方:个人利益和群众利益不能两全
2.正方:事业成功,奋斗比机遇更重要
反方:事业成功,机遇比奋斗更重要
3.正方:近墨者黑反方:近墨者未必黑
4.正方:做好工作,态度比能力重要
反方:做好工作,能力比态度重要
5.正方:干一行,爱一行反方:爱一行,干一行
6.正方:“做”比“说”重要反方:“说”比“做”重要
7.正方:做好工作重在规范反方:做好工作重在创新
8.正方:有志者事竟成反方:有志者事未必成
9.正方:功可以补过反方:功不可以补过
10. 正方:社会秩序主要靠法律来维系
反方:社会秩序主要靠道德来维系
11.正方: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反方:成大事者也拘小节
12. 正方:法治能消除腐败反方:法治不能消除腐败
13.正方:党员干部成长靠自身修为
反方:党员干部成长靠外部环境
14.正方: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求博”更重要
反方: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求专”更重要。

法律上将功补过的案例(3篇)

法律上将功补过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张某,男,28岁,某市居民。

因家庭经济困难,张某于2020年5月至7月间,先后三次在夜间潜入邻居家中盗窃,共盗得现金5000元及价值3000元的金银首饰。

案发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查,张某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然而,在侦查阶段,张某表现出强烈的悔罪态度,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

此外,张某在盗窃过程中,曾救助过一名受伤的老人,使老人免受更大的伤害。

针对此案,法院将如何适用“功补过”原则进行判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二、案件分析1. 违法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本案中,张某盗窃邻居家中现金及金银首饰,价值共计8000元,已构成盗窃罪。

2. “功补过”原则的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本案中,张某在盗窃过程中,曾救助过一名受伤的老人,使老人免受更大的伤害。

这属于张某的立功表现,法院在判决时可以考虑适用“功补过”原则。

3. 刑罚的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在本案中,张某具有以下情节:(1)犯罪动机不良,家庭经济困难。

(2)犯罪次数较少,盗窃数额不大。

(3)犯罪后表现良好,有悔罪表现。

(4)有立功表现。

综合考虑以上情节,法院可以依法对张某适用从轻处罚。

三、判决结果经审理,法院认为,张某盗窃邻居家中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将功补过的词语解释

将功补过的词语解释

将功补过的词语解释
1. 将功补过呀,就是说你犯了错后,通过做一些了不起的事情来弥补过错呢!就好比你不小心打碎了妈妈心爱的花瓶,那你主动承担家务,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这就是在将功补过呀!
2. 将功补过嘛,就像是在错误的道路上及时回头,然后用自己的努力去填上那个坑呀!比如说你考试没考好,那你之后努力学习,考个好成绩,不就是在将功补过嘛!
3. 将功补过,简单来说就是用功劳来抵消过错呀!就像你和朋友吵架了,后来你主动道歉还给他买了个小礼物,这就是在将功补过呢,懂了吧!
4. 将功补过,不就是亡羊补牢嘛!比如你上班迟到了,那你当天加班多做些工作,这不是在努力将功补过是啥呀!
5. 将功补过,不就是想办法把之前的坏事变成好事嘛!你想想,要是你不小心弄丢了别人的东西,然后你又帮人家找到了更重要的东西,这难道不是将功补过吗?
6. 将功补过呀,就好像你在黑暗中走了一段路,然后用自己的光芒照亮了后面的旅程呀!比如说你之前对父母态度不好,后来你变得很孝顺,这就是在将功补过呀!
7. 将功补过,不就是让自己从一个“小坏蛋”变成“大英雄”嘛!好比你之前偷懒不锻炼,后来你天天坚持运动,身体越来越好,这就是
在将功补过啊!
8. 将功补过,这有啥难理解的呀!就像你之前在团队里拖后腿,后来你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团队做出巨大贡献,这就是将功补过呀!
9. 将功补过,不就是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嘛!比如说你之前乱花钱,后来你学会理财还存了不少钱,这不是在将功补过是啥呀!
10. 将功补过呀,就跟你迷路后又找到了正确的方向一样!你看,要是你之前对朋友说了过分的话,之后你真诚道歉并好好对待人家,这就是在将功补过呀!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将功补过是一种很积极的行为,它能让我们在犯错后有机会去弥补,去变得更好,我们都应该学会将功补过呀!。

功不可以抵过材料

功不可以抵过材料

功,是不能抵过的大家好,我方一辩在刚刚的开宗明义也提到抵字的意思,在这里抵字即不是挡,顶撞,也不是到达,而是代替,抵消的意思。

请大家试想想,如果功能抵消过,那是不是犯了过错都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呢?那你活在这个社会还有安全感可言吗?到时侯大家心里都在想,反正功可补抵过,我虽犯了错误,但只要我找歌时间再补功就没事了。

如果这样事情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觉得很荒谬吗?只要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都可以随心所欲。

这样的话法律也失去了它应有的效应,那这个世界岂不乱成了一糟。

但现实社会中并不是那么的动荡不堪,它是那么的有条有问紊,很显然说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所以我们应该功过分明,千万不要仗着自己有多大的功劳,就想着去为所欲为,小心一失足成千古恨啊而马克思哲学主义告诉我们,功与过是一个对立统一的矛盾主体,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得,方的存在是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谁也不能代替谁。

如果功能代替过,那谁来代替功呢?难道是过吗?如果对方辩友真的要我们这样理解,不觉得很可笑吗?那之后是不是让我们都认为我做错事我有功呢?而我们一辩一开始也说过,如果功真的能代替过,那秦始皇统一了中国,修了长城,书同文,车同跪,他为国家做了那么多贡献,可为什么所有的史书上都称他为暴君呢?那社会上一些的贪官,像许宗衡,他在为贪污之前为深圳做了多大的贡献啊,修地铁,建公园,哪样不是在为人民服务,可为什么法院还要对他判刑呢?哪是不是所有对社会有过贡献官,都可以名正言顺的去贪污呢?幸好我们的现实社会并不是这样子,谁犯了法,谁做错了事,他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足以说明,功能抵过,在现实生活中是十分不切实际的,我们如今能有个如此安全,有秩序的生活,就是因为大家都认为,功不能抵过才是构建美好社会的最佳方法,所以,我方一致认为,功,是不能抵过的切以抵过,那么必定会产生“居功自傲”的人史上“居功自傲”者的真实案例,非常多的有林彪稍远一些有蜜拜,再远的有韩信(刘邦与韩信约定“三不死”,应该只是传说故事,但是,真实历史上,韩信之死,确实与他自认劳苦功高,不相信会对自己动手有关系)路请“赏功罚过”,有了必将受到惩罚,这是大家的共识受罚,这是一种来自外部的约束力,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是圣人,可以做到“从心所欲不因此,“有功赏功、有过罚过”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功可以抵过”,那么就等于告诉某些人:你不必受到约束,可以为所欲为受约束的权力,是最可怕的!于是,我们看到古今中外,多少“功臣”自以为有了“免死金牌”,开始管不住自己了除了上面讲的3个“功臣“,再提供几个给个真实故事:中世纪,欧洲教会对人们的思想控制相当厉害,于是有教会人员利用这个宋赚钱,他们出售所谓的“免罪符”,宣称:持有“兔罪符”的人,干了坏事将不会受到上天的惩罚。

最热最经典辩论赛题目大全

最热最经典辩论赛题目大全

最热最经典辩论赛题目大全
1、正方:文才比口才更重要
反方:口才比文才更重要
2、正方:同性恋是个人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反方:同性恋是社会问题,不是个人问题
3、正方: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需要向企业输血
反方: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不需要向企业输血
4、正方:传播中国酒文化应靠酒乡
反方:传播中国酒文化应靠“吆喝”
5、正方:保护弱者是社会的倒退
反方:保护弱者不是社会的倒退
6、正方:个性需要刻意追求
反方:个性不需要刻意追求
7、正方:善心是真善
反方:善行是真善
8、正方:真正的爱情一定是天长地久的
反方:真正的爱情不一定是天长地久的
9、正方:用和平手段可以遏止恐怖主义
反方:用和平手段不能遏止恐怖主义
10、正方:情在理先
反方:理在情先
11、正方:网络的实用性比娱乐性大
— 1 —
反方:网络的娱乐性比实用性大12、正方:钱是万恶之源
反方:钱不是万恶之源
13、正方:美丽是福不是祸
反方:美丽是祸不是福
14、正方:功可以补过
反方:功不可以补过
— 2 —。

辩论赛辩题大全

辩论赛辩题大全辩论赛辩题大全正方反方个人的命运是由个人掌握个人的命运是由社会掌握便利器具便利便利器具不便利发掘人才需要考试发掘人才不需要考试民族技艺应该保密民族技艺不应该保密理想人才以仁为主理想人才以智为主网络对大学生的影响利大于弊网络对大学生的影响弊大于利金钱的追求与道德可以并行金钱的追求与道德可以并行杜绝盗版,消费者扮演比政府更重要的角色杜绝盗版,政府扮演比消费者更重要的角色个性需要刻意追求个性不需要刻意追求宽松式管理对大学生利大于弊宽松式管理对大学生弊大于利留学归国是个人问题不是社会问题留学归国是社会问题不是个人问题通俗文学比文学名著影响大文学名著比通俗文学影响大网络的娱乐性比实用性强网络的实用性比娱乐性强网络的发展对文学弊大于利网络的发展对文学利大于弊相处容易相爱难相爱容易相处难外来文明对中国文明利大于弊外来文明对中国文明弊大于利青年成才的关键是自身能力青年成才的关键是外部机遇环境保护应该以人为本环境保护应该以自然为本According to the law,every single individual is born with the right to keep living.Since death is just a part of life,to suggest that it is a right is to grant that it is a freedom to decide when and where to give up this kind of right.In a manner of speaking,it is a man’s right to commit suicide.企业发展需要无私奉献精神企业发展不需要无私奉献精神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成大事者也拘小节审判时参考判例在我国利大于弊审判时参考判例在我国弊大于利杜绝盗版,政府比消费者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杜绝盗版,消费者比政府扮演更重要的角色送子女进名校,利大于弊送子女进名校,弊大于利避免人才外流,是政府的责任避免人才外流,不是政府的责任母系社会时候,女人种植稳定,男人打猎(没有兵器)不稳定,所以男人栖居女人之下;父系社会时候,女人种植被男人取代,男人打猎(发明兵器)比女人强,所以女人栖居男人之下;现代社会,女人与男人分工几乎不分性别之差,所以没有谁栖居谁之下之说,但为什么依然有男外女内的思想是因为父系社会时代存在太长太长时间了……其实现在的人,不在乎谁主外,在乎的是,生活是否幸福……爱的教育比体罚更有效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合作比竞争,更能使文明进步竞争比合作,更能使文明进步天灾比人祸更可怕人祸比天灾更可怕相爱容易相处难相处容易相爱难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远亲新闻自由是社会改革的最大动力新闻自由不是社会改革的最大动力辩论的过程会有正反方观点,两方要为各自的辩论的观点展开激烈的辩论,这不仅锻炼了口才还要求辩论者具备一定的机敏性,高度的判断能力,语言运用的机智性。

功是否可以补过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功是否可以补过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正方辩词: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今天我们正方的立场是“功是否可以补过”,我们认为功是可以补过的。

我们有以下几点观点:首先,人都会犯错,但是只要有了改正的决心和努力,就能够弥补之前的过错。

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错误和不良行为,但是只要他有了认识到错误的态度,愿意付出努力去改正,那么他的功是可以补过的。

其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长处,只要发挥好自己的长处,就能够弥补之前的过错。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长处,只要发挥好自己的长处,就能够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弥补自己之前的过错。

最后,我们相信人都是善良的,只要给他们一个机会,他们就会变得更好。

如果一个人真的有了改过的决心和努力,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机会,让他们重新开始,弥补自己之前的过错。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功是可以补过的。

只要有了改正的决心和努力,每个人都有机会重新开始,变得更好。

谢谢!一辩发言稿: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今天我们辩题是“功是否可以补过”,我作为一辩,我认为功是可以补过的。

我有以下几点观点:首先,我们要看到一个人的改变。

人都是有潜力的,只要他们有了改过的决心和努力,就能够弥补之前的过错。

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错误和不良行为,但是只要他有了认识到错误的态度,愿意付出努力去改正,那么他的功是可以补过的。

其次,我们要看到一个人的价值。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长处,只要发挥好自己的长处,就能够弥补之前的过错。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只要发挥好自己的价值,就能够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弥补自己之前的过错。

最后,我们要看到一个人的未来。

我们相信人都是善良的,只要给他们一个机会,他们就会变得更好。

如果一个人真的有了改过的决心和努力,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机会,让他们重新开始,弥补自己之前的过错。

综上所述,我认为功是可以补过的。

只要有了改正的决心和努力,每个人都有机会重新开始,变得更好。

谢谢!二辩发言稿: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今天我们辩题是“功是否可以补过”,我作为二辩,我认为功是可以补过的。

将功补过

成语:将功补过拼音:jiāng gōng bǔ guò简拼:jgbg典故:用功劳来补偿过错。

出处:汉·荀悦《汉纪·元帝纪》:“齐恒先有匡周之功,后有来项之罪,君子计功补过。

”例子:诸君或世受国恩,或为今上所识拔,均应同心戮力,~,以报陛下。

(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二十一章)成语[戴罪立功]的解释,成语[戴罪立功]相关出处典故成语:戴罪立功拼音:dài zuì lì gōng 简拼:dzlg典故:带着罪过或错误去创立功勋,以功赎罪。

出处:明·王守仁《案行漳南道守巡官戴罪督兵剿贼》:“其覃恒等所统军,就仰高伟管领,戴罪杀贼立功自赎。

”管仲相齐的故事管仲,春秋时齐国政治家。

名夷吾,字仲,亦称管敬仲。

据说他早年经营商业,后从事政治活动。

在齐国公子小白(即齐桓公)与公子纠争夺君位的斗争中,管仲曾支持公子纠,并差点一箭射死小白。

小白取得君位后,不计前嫌,重用管仲;管仲亦辅佐齐桓公,施行改革。

最终辅佐齐桓公,建立了霸业。

魏征魏征(580-643)字玄成,巨鹿下曲阳(今河北晋县)人,从小丧失父母,家境贫寒,但喜爱读书,不理家业,曾出家当过道士。

隋大业末年,魏征被隋武阳郡(治所在今河北大名东北)丞元宝藏任为书记。

元宝藏举郡归降李密后,他又被李密任为元帅府文学参军,专掌文书卷宗。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李密失败后,魏征随其入关降唐,但久不见用。

次年,魏征自请安抚河北,诏准后,乘驿驰至黎阳(今河南浚县),劝嵛李密的黎阳守将徐世绩归降唐朝。

不久,窦建德攻占黎阳,魏征被俘。

窦建德失败后,魏征又回到长安,被太子李建成引用为东宫僚属。

魏征看到太子与秦王李世民的冲突日益加深,多次劝建成要先发制人,及早动手。

玄武门之变以后,李世民由于早就器重他的胆识才能,非但没有怪罪于他,而且还把他任为谏官之职,并经常引入内廷,询问政事得失。

魏征喜逢知己之主,竭诚辅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功不能补过立论稿

谢谢主席,大家晚上好刚才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功能补过,我方不能苟同,我方认为,功不能补过。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现代汉语词典》中对此的解释,功指功劳,过指过失,功过相对。

而补,则是指修理破损的东西,补充、补足、填补。

虽说“功能补过”是一句古语,是儒家智慧的精华,但是,它不再符合今天的生活,阻碍了历史前进发展的潮流。

具体说来,原因有三:第一,补并不等同于改,补是就以前存在的尚能补救的事物进行弥补,而改则是改掉以前的缺点或习惯,避免今后再发生。

一个人犯了错,只有清醒地认识到了自己的“过”,从根本上避免“过”的重犯,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

而不是一味地去依靠做一些有益的可以称之为功的事来试图换回自己的过失,来等价于自己的过错。

第二,功是功,过是过,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会变的只是功的效益及过的影响。

无论功再大,过再小,事实一旦存在,就难以改变了。

前功也好,后功也罢,都无法否认过的存在。

过带来的后果,不仅成为了既定的事实,同样,形成了难以磨灭的伤害。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你的言语或是行为曾经伤害过你的朋友,即便你道歉了,他也表示原谅了,但这种伤害已经存在了。

从心里学上分析,无论这个人有多么大的度量,多么的海纳百川,他心里已形成的阴影,或大或小,都是难以消除的。

第三,一味地强调功可以补过只会让我们犯妇人之仁,是我们是非不分,功过不明。

对于一个立过大功的人来说,如果功可以补过,是否可以置法律的理念于不顾呢?对于历史上存在的一个人物来讲,他立过的功可以抵消他曾今犯过的错,那么史书是不是也要改写了呢?只要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都可以随心所欲,那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公平公正可言吗?所以我们应该功过分明,客观看待功与过,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自古虽有“功能补过”的儒家思想,但也是孔老夫子鼓励人们多做善事的一种宣扬。

古也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佳话,这也正是功过不能相抵、功不能补过的一种表现和美谈。

只有把功与过区别开来,才能真正认清自己,认清他人,认清事物的发展状况,也才能真正地促进整个社会向这良好的运转轨道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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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体是主要问题,横线是例子。

开篇立论开宗明义,我们首先来明确以下几个概念。

功是功劳的意思,代表积极的前进的对事物起推动作用的事物,过是错过。

失的意思,代表消极的、对事物发展起阻碍作用的事物,不可以即为完全没有发生的可能性。

而补的含义则是还原、修复使其恢复原有状态。

○1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功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客观存在,功是功,过是过。

所谓功可以补过,只是存在于某一部分人心中的主观意识。

毛泽东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功不盖过,过不掩功。

”再大的功也掩盖不了过的存在,更不用说补了。

从古至今,事情只要发生了,存在了,就永驻史册,永不改变。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首先,从功过对我们造成的主客观影响来看。

过对客观事物造成了一定的损坏,不仅无法使其恢复其原样。

○2而且对主观个人情感造成的损害也是无法弥补的。

我们说一个杀人犯杀了一个人,但他在逃亡途中救了另一个人,难道我们就说这个杀人犯不是罪犯了吗,他的罪名依然存在啊,他依然给被害者以及其家人的情感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啊。

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为过消得人憔悴的人可大有人在。

第二,就本辩题来看,○3(时间)过指的是曾经的过错,而功指的是你现在的功劳。

二者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功与过是发生在两个时间段内相对于统一主体但本身并没有关系的客观存在。

那么我就想请问对方辩友了,这样的功过,是如何在时间及空间里神奇地相遇并互补的,○4而且在历史不断地前进与发展过程中,功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就拿秦始皇焚书坑儒来说,当时是稳定了局面,可现在却是一种过错啊,只是这种转化,我们无法定义为补。

只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罢了。

第三,功不可以补过这种思想○5可以促进法制社会的建设以及整个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

一个人一旦形成了功可以补过的思想,他的价值判断就会发生偏离。

价值导向也会产生错误。

一个社会一旦纵容这种思想的存在并任其发展。

那么这个社会就会陷入“好人不犯罪,犯罪也可以补。

”这样一个怨念地而且无法挽救的深渊。

我想对方辩友难道不记得去年中政法学生砍死教授这桩血淋淋的案件吗,那个学生品学兼优或者还经常拿奖学金为学校争过荣誉,但依旧在砍死教授后落得一个杀人偿命的下场。

这不就在体现我国法律严格具有震慑力的同时也阐释我方功不可以补过的观点吗,可见功不可以不过不是不近人情,而是为了真正的公平。

综上所述,我方站在发展的角度上,坚持认为功不可以补过。

功就是功,过就是过,本来就是客观存在的东西,怎么可以补?○6补的并不是过,而是过的影响,这两个概念要分清楚。

○7补来的不是功,而是补救行为,补救行为和功明显不同犯下的过错已然坐实,就如同时间无法倒流一般,错即是错,损失无法挽回。

这时你的对方辩友会问你:那那些古往今来将功补过的人又从何说起?这正是进了你的圈套:你可以反问对方,何为补?他的答案大体不会偏离弥补的意思。

那极好办了:○8我方认为,在另一件事情上,立下的功劳与犯的过错并无直接联系,充其量只为了不让事件的负面影响再扩大,事实上并没使原本的过错消失或减少,所以怎么能说功能补过呢?开篇立论:一.儒学提倡"仁",但仁也有其精华和糟粕。

功可以补过就是其中的糟粕二."仁"有许多外观手段,但○95功可以补过却会使我们犯妇人之仁.会使我们事非不分,功过不明.如果功可以补过,岂不是林彪,胡长青之流可以无罪释放了吗只要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都可以随心所欲,那这个世界岂不成了一团糟.所以我们应该功过分明,客观看待功与过,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三.功再大,过再小.都难以改变过存在的事实.前功也好,后功也好,也都无法否认过的存在.秦始皇统一了中国,成为中国第一个皇帝,他多么伟大,可历史仍把他称为暴君. 毛主席带领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他非常伟大,可历史仍称他是功大于过的. 在现实生活中,你的言语曾伤害过你的朋友,虽然你道歉了,他也表示原谅了,但你伤害过他,这个事实仍然存在,仍会在他的心里留下阴影. (不是功)四.改"过"有很多方式.清醒地认识"过",从根本上避免"过"的重犯,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但这决不是对"过"的补偿."改"决不是"补".如果"改"是"补",那么犯人的劳改为什么不叫劳补呢.二辩驳论谢谢主席,大家好!先来看看您方的逻辑,您方一直强调只要有那么一个功可以补过,您方观点就是成立的,而我方却要列举出所有的不可能,一个都不能少,说不全就是不成立。

这公平吗?既然如此,我们姑且退一步,就勉为其难,来一个一个地看。

(好气人啊)首先,○10此时的功不可以补彼时的过。

秦始皇焚书坑儒、严刑峻法、骄奢淫逸,致使民不聊生,然而他在前半生兴三军、灭六国,使元元黎民得免于战乱;书同文、车同轨,使封建社会走向和谐;修长城、抗匈奴,使天下百姓共享太平;可谓创千秋之业,立百代之功,如果功可以补过,是不是他说其实不是一个暴君呢?再退一步说,我们不看这些无法代替的过好不好,就看在同一件事上的过,就可以补了吗?○11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什么叫做只是当时已惘然呢?马家爵入狱之后,何尝没有痛苦流涕,何尝不想痛改前非,然而即使他做再大的补救,死者的亡灵如何告慰,家属的悲怆如何抚平,社会的恐慌如何消减,而他自己的罪行如何得到免除,他的良心又如何得到安宁呢?(好恶心,好别扭的一段啊)我们再来退一步好不好,不看这些无法挽回的过,就看可以挽回的过,这个过就可以用功来补了吗?我们承认,有些过是可以弥补的,但是弥补这个过的是叫做补救行为呢,还是叫做功呢?我打破了邻居家的花瓶,是不是我陪了应该陪的花瓶,就算是好人好事,邻居还要给我发奖状呢?肇事司机把伤员送到医院,是不是他救了自己撞的人,就算是见义勇为,受害者还要给他送锦旗呢?可见,功是功,补救行为是补救行为,根本就是两回事。

一个人有功,值得肯定,但是有了过,当然还得去施行补救行为才能补过。

而如果没有补救行为,即使立再大的功,也是于事无补啊。

相反的,任何一个有是非之心、羞耻之念的人,都会在犯了错误之后去补救,这本是份内之事,怎么能说是功呢?如果把立功当作是补过,是不是叫做是非不分!如果把补过当作是立功,是不是叫做善恶不明!以上○12我方已经清楚地论证只有补救行为才能补过,而您方的立论充其量只是证明有些过是可以补的,至于功与补过的关系却闭口不谈。

我方已经一退再退,退无可退,到底功可不可以补过,相信在座各位自有公论。

谢谢。

○13功过可以相抵的话,开国那十大元帅,功劳何其大,恐怕建国后杀上十几二十几个人也应该没事吧,也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吧,功过可抵嘛,那社会岂不是要乱套了嘛如果说功可以补上过那么我杀一个人再救一个,我就能补上我的罪,我自由了```○14如果对方问你,你故意把一个人杀了,这个过怎么补?用多大的功补?你怎么回答?功不可以补过功是功,过是过,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秦始皇统一中国,这是功,几千年的沧桑都不变.秦始皇焚书坑儒,这是过,同样几千年之后,它仍就未被弥补掉.从古至今,事情只要发生了,存在了,就永注史册,不会改变了.○15衣服的品牌不是衣服,明星的人气不是明星,同样,过的影响也不是过.一个人犯了法,对社会起了负面的影响,但后来又做了许多好事,被数次赋予人民的楷模称号,对社会又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可见,过的影响可以随功的效益而消除,但犯法那个事实,就不会被消除了.另外,补不是改,补是就以前存在的尚能补救的事物进行弥补,而改则是改掉以前的缺点或习惯,避免今后再发生(反方为什么老强调这个观点啊).倘若补是改的话,那么为什么劳改不叫劳补呢功和过都是客关存在的事实,不会改变,会变的只是功的效益及过的影响.如果功能补过,是否一个人可以用荣誉作护身符,肆无忌惮的犯罪,如果功能补过,是否《左传》应该考查,《史记》应该改写呢如果功能补过,是否这个世界上只存在功或只存在过呢所以我认为,功不可以补过.总结陈词首先,我想指出对方辩友的四点错误.第一,功过都是客观存在,尽管功大于过,但功仍然无法补过呀.如果功可以补过的话,那我就不明白了.是否说,陈希同,胡长青之流可因巨大贡献而无视公正公法呢那我们为什么不把他们无罪释放呢所以我方再次明确指出功不可以补过.○16功可以补过是儒家思想.但是社会事物是不断地向前发展的.作为当代人的我们也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不能生搬硬套.在现在法制社会中,功是不可以补过的.对于一个立过大功的人来说,如果功可以补过,是否可以置法律的理念于不顾呢如果功可以补过,是否"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百年佳话在顷刻间灰飞烟灭了呢想必答案众所周知,功不可以补过.功不可以补过主要表现在功过分明这个方面.只有功过分明,才会让群众的眼睛变得雪亮.只有功过分明,才能使百年佳话永传不朽.只有功过分明,才能更好地规范我们这个法制社会.所以,功不可以补过这才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功不可以补过.已经造成的恶劣影响是无法弥补的,尽管诸葛亮怜惜马谡的才能,但他也是不得以的.【首先对于"过"必须说清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某件事上造成损失,但又把同一个损失弥补了,那么就可以考虑说成不是过."功"可以补"过"所产生的一些影响,比如对人能力的评价,但不能直接补"过"本身导致的后果.对能补的,也可称之为"抵"过.所以等于说:功能抵过,但不能补过. 】(别扭)从时代精神的角度来讲,功不可以补过. 一个人,一生功过参半,大风大浪地经历过了,最后功过相抵,这个人就等于无功无过这样的结论显然很可笑.○17又有人说,"补"不是一个量化的概念,不能机械地将功过相加减,那么以功补过的目的又是什么是为了让过错不在人们的心中留下印象这恐怕办不到.是为了让有过之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承受谴责这也说不过去.是为了让有过之人感觉到自己力争上游的希望我不禁怀疑这个美好的希望真的需要用覆盖过去来获得么是为了在评价一个人的时候得出一个单一性质的结论这样做不是太可笑了么,人本来就是多元多面的存在啊,这个大千世界难道连一个人的功过都不可以一同容纳么!(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半了,我已经蒙了,这个是我方观点还是他方的)承认功不可以补过,就是要人们正视自己的过错(心里角度)下的创伤并不因为功劳而不复存在,即使你曾经立下丰功伟绩你一样要平等地面对过错的制裁.同样的,功劳不会因为有过的和将来的过失而消减,无论你造下的伤口如何的面目狰狞,你的功劳同样要客观地被历史记取. ○18法律上的酌情轻判从来都只是刑罚的减轻,没有对罪名做减轻,也就是说即使罪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他/她还是罪犯,还是有罪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就给予刑罚的减免,但他们的罪名不变,这就是为什么同一个罪名会有量刑的上限和下限的原因.赎,赎罪.也就是说,赎过的基础是承认过的存在,过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正视自己有过并努力改变不好的结果.在赎过的过程中,过一直存在,过的影响也没有发生改变,而功起到的作用是弥补或者消除过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改变糟糕的结果或者恢复自己的可信任程度.很明显,过没有被覆盖,抵消和抹煞,改变的是本来需要由犯过之人承担的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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