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的通知(2006年修订)-国税发[2006]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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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的通知(2006年修订)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6]70号二○○六年五月十八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情报交换是我国作为税收协定缔约国承担的一项国际义务,也是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之间进行国际税收征管合作以及保护我国合法税收权益的重要方式。
为有效保护我国税收权益,正确履行税收协定的义务,保证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规范和统一,总局于2001年和2002年分别印发了《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程(试行)》(国税发[2001]3号,下称《规程(试行)》)和《税收情报交换工作保密规则》(国税函[2002]931号,下称《保密规则》),有效保证了我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开展。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国际反恐、反腐斗争形势的发展,国际社会对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越来越重视,并制定了一些新规则,以提高税收情报交换的广度和力度。
在此背景下,我国的《规程(试行)》和《保密规则》中的某些规定不再适应新的形势,有的条款如不修改将严重影响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开展。
为了使情报交换工作跟上国际形势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国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总局在充分调研、讨论并借鉴国际规则的基础上,对《规程(试行)》进行了修订,并整合了《规程(试行)》和《保密规则》,制定了《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际税务合作,规范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以下简称情报交换)工作,根据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关于对所得(或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税收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程。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市局机关处室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的通知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市局机关处室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8.04.08•【字号】杭国税办[2008]143号•【施行日期】2008.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市局机关处室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的通知(杭国税办〔2008〕143号)市局各处(室、中心):根据省局2008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结合市局2008年工作要点,现将《2008年市局机关处室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印发给你们。
请各处室结合实际,认真分解落实考核内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本考核内容适用于2008年度。
考核实施办法另行下文。
附件:2008年市局机关处室工作目标分解二○○八年四月八日2008年市局机关处室工作目标分解(公共部分)2008年市局机关处室工作目标分解(业务部分)目标责任部门:办公室责任人:林晖处目标责任部门:人事处责任人:沃燮铭处目标责任部门:教育处责任人:栾国庆处目标责任部门:机关党办责任人:陈萌芬处室目标责任部门:监察室责任人:李代铭处目标责任部门:征管处责任人:蒋建蓉处目标责任部门:法规处责任人:陈康处室目标责任部门:财务处责任人:朱晶强目标责任部门:计统处责任人:卢诚处室考目标责任部门:流转税处责任人:顾权处室考目标责任部门:所得税处责任人:杨晓虹处目标责任部门:进出口处责任人:郭富礼处室目标责任部门:机关服务中心责任人:孙社育处室考核联目标责任部门:信息中心责任人:朱剑波处室考核联系人:姚目标责任部门:车购办责任人:赵志浩处室考核联系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纳税⼈应将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V2.0.11): (⼀)3010203“⽔路运输期租业务”下分设301020301“⽔路旅客运输期租业务”和301020302“⽔路货物运输期租业务”;3010204“⽔路运输程租业务”下设301020401“⽔路旅客运输程租业务”和301020402“⽔路货物运输程租业务”;301030103“航空运输湿租业务”下设30103010301“航空旅客运输湿租业务”和30103010302“航空货物运输湿租业务”。
(⼆)30105“⽆运输⼯具承运业务”下新增3010502“⽆运输⼯具承运陆路运输业务”、3010503“⽆运输⼯具承运⽔路运输服务”、3010504“⽆运输⼯具承运航空运输服务”、3010505“⽆运输⼯具承运管道运输服务”和3010506“⽆运输⼯具承运联运运输服务”。
停⽤编码3010501“⽆船承运”。
(三)301“交通运输服务”下新增30106“联运服务”,⽤于利⽤多种运输⼯具载运旅客、货物的业务活动。
30106“联运服务”下新增3010601“旅客联运服务”和3010602“货物联运服务”。
(四)30199“其他运输服务”下新增3019901“其他旅客运输服务”和3019902“其他货物运输服务”。
(五)30401“研发和技术服务”下新增3040105“专业技术服务”。
停⽌使⽤编码304010403“专业技术服务”。
(六)304050202“不动产经营租赁”下新增30405020204“商业营业⽤房经营租赁服务”。
(七)3040801“企业管理服务”下新增304080101“物业管理服务”和304080199“其他企业管理服务”。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两个工作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两个工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6.03.10•【字号】鲁国税发[2006]47号•【施行日期】2006.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两个工作办法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47号)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局内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全国税务机关信访工作规则》、《全省国税机关信访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全省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现将《全省国税系统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办法(试行)》和《全省国税系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三月十日全省国税系统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办法(试行)为规范全省国税系统办理群众来信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全国税务机关信访工作规则》、《国家信访局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试行)》、《全省国税机关机关工作规则(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和受信范围各级国税机关专(兼)职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负责办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写给各级国税机关及其领导的来信;向领导反映群众来信的重要信息;交办和督办重要来信事项;向有关单位或部门通报来信情况;办理其他信访事项。
领导同志本人对群众写给领导同志来信的办理另有要求的,按要求办理。
群众写给本单位负责同志的来信,经本人拆阅后交给办信工作人员办理的,按办理群众来信的程序和原则办理。
本办法所称“来信”,包括信件、电报、电子邮件、传真、贺卡、汇款单、包裹单等。
二、办信工作原则和重点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时效的原则。
群众来信中情况紧急、时限性强的来信,应按“急事急办”原则,采取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通报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需要转送原信的,再将来信函转承办单位或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录用2008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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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录用2008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的通知
【标 签】录用公务员
【颁布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粤国税函﹝2008﹞412号
【发文日期】2008-08-13
【实施时间】2008-08-1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录用司光刚等1210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人录字[2008]95号)转发给你们,请抓紧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关联知识:
1.关于同意录用司光刚等1210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1999.05.07•【字号】湘国税函[1999]74号•【施行日期】1999.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湘国税函[1999]74号1999年5月7日)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现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4月19日上午,胡金亮局长主持召开了省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会议根据省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对全省国税系统征管改革情况的分析,总结了四年来税收征管改革的经验,着重研究了当前征管改革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会议认为,我省国税系统征管改革以机构、人事改革为前提,与三年基本建设规划、计算机网络建设紧密结合,指导思想明确,征管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对全省国税系统的建设和发展产生了积极和深刻的影响。
但是,征管改革中也还存在一些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征管改革,全面建立起新的税收征管体系,确保全面完成税收任务,会议对征管改革几个重要问题做出了决定,现纪要如下:一、进一步规范完善县市分局内设机构,在保证机构设置稳定的基础上,为适用征管工作的需要,做以下适当调整:1统一县市局的内设机构,对综合业务科调整分设,共设置7个科(室)局,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税政法规科、征收管理科、政工科、监察审计室、稽查局。
信息站、发票管理所挂靠征收管理科合署办公。
原设立了征收科的予以撤销。
实行直接征收的县市局,税收征收工作由征收管理科统一负责,对外保留城关分局的牌子。
2城市分局内设行政管理机构从严控制,统一设置为6个,名称与县市局一致,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税政法规科、征收管理科、政工科、监察审计室。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税系统优秀税收科研调研成果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税系统优秀税收科研调研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标 签】科研调研成果评选【颁布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川国税发﹝1999﹞82号【发文日期】1999-12-22【实施时间】1999-12-22【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省税务学校: 现将《四川省国税系统优秀税收科研调研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国税系统优秀税收科研调研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为推动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科研、调研工作,调动和鼓励税收科研、调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研、调研成果的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奖励范围 (一)参加优秀税收科研、调研成果评选的单位和个人,为系统内从事税收科研、调研并获得研究成果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已获得省、部、厅级单位奖励的成果。
(二)参加评选的税收科研、调研成果主要是指著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和工具书)、论文和调查报告。
(三)参加评选的税收科研、调研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 1、受到省委、省政府或省局领导同志重视和肯定的科研、调研成果; 2、由国家或省级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著作; 3、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和省局调研内刊上发表的文章; 4、在省级以上单位(含省级)组织的理论研讨会上交流的税收科研、调研成果; 5、在市、地、州范围内的有较大实践意义并获得领导好评,由市、地、州级国税部门推荐的科研、调研成果。
二、评选时间全省国税系统优秀税收科研、调研成果评选和奖励活动一般每两年举办一次。
三、奖励等级全省优秀税收科研、调研成果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
四、奖励标准基本标准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主题思想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能较好地体现为税制改革服务、为税收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指导思想,结构严谨,论证科学严密,文理通顺。
国税发[2011]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11]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6d3f9d13186bceb19e8bb1b.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25号颁布时间:2011-2-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着力从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根本性措施上解决发票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2010年12月16日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召开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
会议对加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制度建设和根本性措施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2011年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做了统一部署。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纪要》(国阅[2010]124号,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精神,认真做好2011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必须高度重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2008年11月以来,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区、各部门精心组织,通力合作,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取得显薯成效。
但是,目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尚没有得到根本遏制,还没有从制度上和机制上解决引起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根本性和源头性问题,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切实提高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抓住要害、重点推进。
对这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着力在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根本性措施上下功夫,着力在解决发票违法犯罪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积极的行动,扎实深入地推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争取取得更大成效。
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假发票“卖方市场”整治工作(一)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假发票“卖方市场”的打击整治工作。
一是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发票犯罪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采取有效措施打源头、端窝点,联合查办一批发票犯罪大要案件,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深化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重点地区发票违法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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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的通知【标 签】全省国税工作要点【颁布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粤国税发﹝2007﹞17号【发文日期】2007-01-24【实施时间】2007-01-24【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2007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7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国税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税务工作宗旨,推进和谐国税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温家宝总理视察基层税务机关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税收工作部署,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推进和谐国税、税收强省、法治税务建设,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当好全国税收工作的排头兵,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严把税收收入质量关,推进税收强省建设 (一)严格遵循组织收入原则。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初步安排我省国税系统直接税收收入计划(不含免抵调库)2300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实际数增长12.5%,增加257亿元。继续遵循组织收入原则,及时落实任务,抓紧、抓早、抓实组织收入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加强税源监管,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管理,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化,在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加强收入监控,确保国家税款及时、安全入库,在过程上把好质量关。着力抓好联网缴税改革,统筹全省财税库行计算机联网运行工作,将汕头、惠州、河源、肇庆、云浮、茂名、韶关等市纳入推广应用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加快粤东、粤西、山区推广进度,选择1-2个市进行全国国库信息处理系统推广试点。加强税收深度分析,完善省、市、县和分局四级税收分析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税源分析职责和重点。深化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关系的宏观分析,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探索建立税收收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三)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后的政策宣传及实施准备工作。进一步用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展、民政福利企业、下岗再就业和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支持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二、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四)强化依法行政。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税务行政许可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总局实施意见、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完善相配套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与会签管理规定,全面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开。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健全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工作。扎实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强化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监督。建立税收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对税收政策法规执行及时跟踪问效、反馈评估。 (六)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查处涉税金额大、作案手段恶劣、对社会税收秩序影响严重的案件。重点查处利用“四小票”涉税违法和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密切关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同地区之间的税负差异偷逃企业所得税问题,对长期亏损、微利经营、跳跃式盈亏的企业和跨国跨地区经营、国内连锁经营以及汇总缴纳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印制倒卖假发票、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进行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七)巩固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整治成果。抓好各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统筹合并检查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认真开展区域税收整治行动,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继续抓好茂名国税系统内部整改工作。 (八)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以第1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点,以“五五”普法为着力点,以广东国税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抓好税收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打造税收宣传精品,加大在主要媒体的宣传力度。 三、强化税收征管,推进“两化”管理 (九)加强各税种管理。继续做好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强化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管理,抓好防伪税控系统运行管理,密切关注“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后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增值税抵扣凭证采集、汇总及稽核结果的审核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管理。认真落实好消费税政策,强化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及时掌握管辖企业的变动情况,加强新登记设立企业的所得税管理。抓好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应用和电子申报软件的推广。做好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加强汇算清缴后的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加强所得税减免和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加强特殊行业和核定征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研究制定特殊行业管理办法,完善核定征收审批事项管理办法。加大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工作力度,适当选择重点企业进行联合审计,深入开展反避税工作,对重点企业开展反避税调查和预约定价谈签,做好税收协定特别是内地与港澳税收安排的执行工作,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协定服务。 (十)强化出口货物税收管理。加强征、退税衔接,切实解决“就单审单,重审核轻管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理”的问题。协调理顺退税与流转、征管、信息、稽查、计统等部门在出口货物税收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整合征、退税管理资源,全面堵塞管理漏洞。 (十一)提高税收征管质效。全面完成税务登记证件换发工作,完善纳税人户籍管理。落实《》,逐步推行个体工商户电脑定税软件。组织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展在用加油机税控装置和计量性能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普通发票管理制度,推行普通发票有奖管理,加强全省普通发票的集中印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纳税人自行开发的计算机开票软件审批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实施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深入开展国地税之间、税务与财政之间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地方党政及工商、银行、海关、公检法、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十二)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范围,规范税收管理员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健全与税收管理员相关的监督制约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将税收管理员工作内容、标准和结果纳入信息化管理。 (十三)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建立综合评估与专业评估协调机制,完善纳税评估工作制度,细化评估指标体系,有效实施数据信息采集,积极探索纳税评估人机结合的协调机制。开展分级分类评估,加强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评估工作。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突出纳税评估综合效能。 (十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进“阳光办税”。加强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和管理,统一全系统办税服务厅标识,健全办税服务厅运作机制,实现办税服务厅外观形象、服务内容、业务流程、职责要求的“四统一”,开展达标评优活动。积极推进前台办税“一站式”,后台管理“一户式”,咨询服务“开放式”。完善和拓展服务载体,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和缴税方式,稳步推进同城办税。进一步加强国税门户网站建设,努力把广东国税门户网站打造成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税收宣传的第一传媒、办税服务的第一窗口、税务管理的第一阵地”。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管理并依法支持其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化。 四、加强数据应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 (十五)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完善数据管理,建立并完善数据选题分析、报表应用、数据发布、反馈等相关制度,严把数据的入口、应用、维护和考核“四关”。按照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的要求,管好用好税收征管数据信息,提高数据分析应用效果。 (十六)优化拓展信息系统功能。拓展CTAIS系统各项功能,提高信息化建设整体效益。优化国税信息门户功能,继续推广应用网上办税业务功能,充分融合信息资源和业务模式,建设全省统一接入、集中管理的一体化平台。抓好防伪税控系统省级集中工作,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的修改升级工作。全面完成交叉稽核三级向两级转换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在全省推广应用。切实做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新版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软件的全面推广工作。抓好出口退税、税务审计、车购税管理等应用系统省级集中工作。 (十七)做好金税三期准备工作。完成金税三期建设调研和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完善数据省级集中工作,拓展、升级现有网络系统,配合总局搞好全系统网络建设。 (十八)加强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建立运维机制,认真做好省级集中平台的安全运维工作,构建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集中管理的运行维护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好软件运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的问题。 五、加强国税机关自身建设,推进管理创新 (十九)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机关工作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岗责体系。积极稳妥推广税收行政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公文管理,加强会议管理,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抓早、抓好信访办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全省国税系统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后勤服务管理,全面落实安全措施,构建专业化、社会化、科学化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节约型机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实行项目管理,实施科研精品战略。 (二十)努力促进内部和谐。加强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加强各级国税机关上下级之间、领导干部之间、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的有效沟通。上级机关制定措施时,要认真调研,听取下级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下级机关要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二十一)推行政务公开。健全机制、构建网络、畅通渠道、充实内容、完善制度,全面实施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纳税人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关键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录化和经常化。 (二十二)做好财务和政府采购工作。改革部门预算分配机制,探索定员定额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预算考核评价制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到年底将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严格基建项目的立项、开工和项目库的管理,加大在建项目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做好固定资产管理。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和日常财务工作监督检查,推进“阳光财务”和依法理财。推广应用总局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 六、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从严治队 (二十三)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温家宝总理视察广东国税基层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单位和优秀国税工作者评选活动,对获得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的先进单位组织检查。加强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二十四)大力建设税务文化。深化对税务文化的认识,大力弘扬广东国税精神,挖掘广东国税文化底蕴,开展丰富多彩、怡情益智的文化活动,发挥文化的导向、凝聚、激励、约束和辐射功能。加强对文化建设的领导,成立书法等文体组织,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培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