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资调整方案

国有企业工资调整方案
国有企业工资调整方案

国有企业工资调整方案

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其中商业类将加大股份制改革,公益类则引入市场机制。同时明确,将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上海、广东、山东、江西等多省市开始纷纷制定相关细化方案。其中,继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资监管体系将成为改革重点,薪酬改革和员工持股等试点也将扩大。

重组整合、混改、资产证券化等已成为各省下半年国企改革的重点目标和任务。上海、广东、重庆、山东、北京、湖南、江西等地对提高证券化率、资产整合、兼并重组等均有明确的鼓励政策。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目前很多地方国企都在积极行动部署改革,11月到12月期间包括广东省在内多个省份先后召开多场国资国企深改会议,地方两会期间国企改革将会继续发酵。

“比以前更加明确的是,下一步地方国企改革要遵循市场化原则,绝对不会搞拉郎配,也不设定时间表。”一位地方央企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他表示,从地方国企改革思路上来看,也将会按照分类进行监管,在此基础上

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竞争性国企,将进一步向民企等多种所有制资本敞开大门,比例也将进一步放宽。此外国企对内改革也将进一步深化,包括构建更加完善的现代管理制度,继续扩大员工持股,推进企业整体上市,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以及稳步创新提高国际竞争力。

在地方陆续公布的“十三五”规划中,也透露出国企改革加速的信号。据了解,公布建议稿的28个省份中,有11个省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加快推进国企整体上市和兼并重组。多地强调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同时,浙江、安徽、广西、甘肃等明确要求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引导其更多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关键领域。

国有企业董事长薪酬绩效方案

国有企业董事长薪酬及绩效方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长的绩效薪酬分配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国有独资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参照有关国资委有关法规及行业薪酬水平,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董事长薪酬及其考核参考方案。 方案一:按照*******薪酬体系定董事长薪酬 (一)月薪组成 1、董事长月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年度绩效考核薪酬两部分组成。 基本年薪为70万元-90万元,年度绩效考核薪酬限额80万元,绩效考核薪酬实际发放金额与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二)年薪构成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其工作绩效,在上述基本年薪范围内提出调整议案,经报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方案二、按照*****薪酬体系定董事长薪酬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长重点考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 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主要是董事会确定的EBITDA指标(息 税摊销折旧前利润),个人工作绩效除了考核勤勉履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或其他文件规定的董事长职责及执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情况外,还需从遵纪守法、信息传递、公司形象、机密保护、重大突发事项处置等方面进行考核。

3、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0天内,董事长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考核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董事长的年度绩效考核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考核并向董事会提交考核结果和分配、奖惩建议,经报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三、年度薪酬发放 1、基本年薪按月预发,年度绩效考核薪酬由董事会审议及 股东 会批准后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发放。 2、考核年度内,公司出现下列情况的,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可情扣减或取消公司董事长的年度绩效考核薪酬。 (1)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财产损失的,取消 董事 长考核年度的绩效薪酬; (2)经营管理不到位,导致公司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给公 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视具体情况扣减董事长考核年度的绩效薪酬; (3)董事长被监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者公开谴责的,酌情扣减或取消董事长考核年度的绩效薪酬。 (4)无故连续三次不参加董事会或股东会,或者故意使董事会或股东会无法正常召开的,取消董事长考核年度的绩效薪酬。

【薪酬】国企员工工资怎么涨,最新说法来了!

国企员工工资怎么涨,最新说法来了! @所有国企职工,好消息来了! 你们关心的工资,要上涨了!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 对于国企工资改革, 会议是怎么说的? ↓↓↓ 建立国有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会议指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坚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国企薪酬改革会往哪些方向走? 听听专家怎么说! 虽然文件内容尚未公开,据国企改革重组专家介绍,结合与诸多国有企业的深入接触了解,认为国有企业的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应该体现以下四个方面: ★ 一是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结合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分类,分类实施改革。坚持和完善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机制,逐步扩大竞争性国有企业工资决定自主权,健全平等协商确定机制。 ★ 二是指导国有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 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由企业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结合市场竞争程度和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岗位职责和绩效贡献自主确定

不同岗位人员工资,增强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的薪酬竞争力。在此形势下,国有企业将有更多的工资决定权。 ★ 三是加强和改进国家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 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薪酬调查与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通过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等信息,为国有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及其增长水平提供信息支撑。这表明了国企的工资将走向透明化,各个工作单位之间的工资差距将逐渐减小。 ★ 四是根据“1+N”的国资国企改革的政策精神,深入推进相关改革。除了完善工资性的激励措施,还应该逐步构建其科学有效的中长期激励体系。 越看越激动! 人社部曾表示:尽快出台实施意见! 2017年12月28日,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18年要尽快出台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意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开展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

(完整版)国企公司薪酬方案实施办法(完整版全解析)

薪酬方案实施办法 (试行)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增强企业凝聚力,逐步形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机制,建立一个与市场同业竞争机制相适应的薪酬体系,把员工个人业绩同企业的经营业绩有效的结合起来,共同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达到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目的,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现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xxxx 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方案实施办法。 一、编制原则 薪酬方案编制的原则是: 1、工资结构的调整与完善企业内部机制相结合,员工的收入与企业的效益相结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评相结合; 2、强调绩效分配导向,注重激励性和公平性,追求薪酬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实现公司薪酬策略,为公司整体经营战略服务; 3、“建立框架、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分步实施” ,实现公司内部分配层次的多样化,激活用人机制。 4、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操作、政策公开、个人保密”制度。 二、指导思想 薪酬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1、强化激励作用,贯彻效率优先的原则,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 性、创造性,增强员工的责任感,促进公司效益的提高; 2、工资水平定位适中,内部分配结构趋向合理,重视生产、技术一线人

员,有利于开发和吸引人才,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完成。 三、实施范围 薪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从省公司本部借用的人员按省公司规定由人才中心直接管理并执行省公司本部的薪酬体系,并结合公司的考核体系对绩效工资实施考核调整;公司从电力系统借调人员模拟省公司本部借用人员的薪酬体系标准执行。 四、薪酬体系 公司根据管理、软件产品研制和市场营销作业三大职系不同的工作特点,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构成公司薪酬体系,包括岗位绩效工资制、年薪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协议工资等。 五、岗位绩效工资制 根据薪酬体系的划分,薪酬结构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岗位考核工资;二是生产作业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项目(营销)绩效考核工资,三是工勤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劳动力市场价位工资: 1、薪酬元素 (1)、岗位薪点工资: 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的经验积累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员工的岗位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在工作分析与岗位评估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评定出对应的岗位级别(岗位区间标准详见附件一),作为确定岗薪等级的依据;采取岗位分等、等内分档、一岗多薪的方式确定各员工的岗薪等级(岗位薪点工资标准详见附件二)。

国有企业薪酬体制的利弊

国有企业收益分配问题分析与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收益分配;薪酬 一、国有企业定义 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公司法针对中国的特殊国情,为促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而专门创立的一种特殊公司形态。 根据新《公司法》第65条第2款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的定义分歧较多,笼统地说,国有企业是指最终产权归人民共同所有,由国家(或政府)出资建立的企业。 二、企业收益分配的定义 1.企业收益分配是指企业收益分配主体按一定的分配依据在企业收益分配参与者之间 合理分割企业收益的过程,它体现一定的经济关系。 2.企业收益分配就是企业分配主体利用价值形式,将企业分配对象按一定的分配依据 和方式合理分割给各个企业的分配参与者,并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经济关系的过程。 大体看,企业收益分配的基本特征是:①有一个分配的主体,由它进行收益分割分配; ②坚持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以协调各方经济关系。 三、国有企业收益分配制度简介 (一)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具体实行三种不同的管理办法。 1、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 2、工资总额包干办法。 3、国有企业自主决定工资总额办法。 (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薪酬管理制度 1、年薪制试点情况。至20世纪末,全国30个省(区、市)先后制定下发了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指导性文件,约有近万户国有企业开展了年薪制试点工作。多数中央企业负责人也实行了年薪制度。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等部门出台了上市公司及境内外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方案,一些地区也出台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股权激励方案。 2、年薪制的主要内容。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主要括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两部分。年薪制试点过程中年薪水平不断提高,试点初期规定年薪水平一般控制在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3-5倍,目前中央管理企业经营层年薪水平已经达到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4倍左右。 3、年薪制的初步成效。年薪制比较符合经营层的劳动特点,有利于建立经营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经营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国家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其他措施 1、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调节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工资分配,保障劳动者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 2、工资支付规定。对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了规范。 3、工资指导线制度。这是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项措施,引导企业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提高工资水平。 4、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和制度要求,

某大型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方案.doc

某大型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方案1 -- 某大型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方案 工资分配方案(5.17)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工资的管理职能,建立工资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绩效和员工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的各类从业人员,除人力资源部另行制定工资分配方式外均依本制度实施。 第三条:遵循以下分配原则: 1、同工同绩同酬,引入市场机制; 2、尊重知识与技能; 3、多劳多得,强化绩效考核; 4、合乎法令。 二、工资的结构 第四条:采用工资的类型: 1、基本工资

2、岗位工资 3、技能工资 4、绩效工资 5、计件工资 6、浮动工资 7、相关津贴 第五条:关于基本工资:以原基础工资为标准,核定时间为2002年12月份,今后不再有变更。 第六条:关于岗位工资:在岗位评价的基础上建立,同岗同酬、易岗易薪,根据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等因素确定,分为36个等级,工资额在40-2000元之间不等,详见附表1《岗位工资等级标准》。 第七条:关于技能工资:以员工个人具备知识及能力为评价依据,考虑目前测评水平及时间所限,暂只能以可测评的知识技能为评价标准,技能工资自10分起定级,定级起点标准为10元,之后每增2分提升一级。每级标准为10元,无高限。详见附表2、3《技能工资评分标准》、《技能工资等级标准》。具体实施规定: 1、上岗人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符合者加10分;未达要求的必须在二年内达标,二年后仍未达标的调整岗位。取得其它与本公司工作有关的特殊技能资格证书者,经本公司实践

验证确有有力者,可加1-3分。 2、根据公司培训规划,在岗人员每年度每人不得少于15-30课时的专业技能和继续教育培训。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结果确定员工年度培训得分,具体要求见《培训管理办法》。 3、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并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技术进步及表现突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每年由部门申报,公司技能评定委员会审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晋级1-3个等级。 4、专业人员技能测评:根据职类分为三类:一类为财会类、工程类等,二类为经济类等,三类为政工类、教育类等;每一类中分为"对口聘用"(比例不超过30%)、"相关聘用"(比例不超过40%)、"暂未聘用"、"特殊聘用"四种存在形式,由公司职称评定委员会组织对专业人员分别进行测评,特殊聘用允许高聘一级。 5、技术工人技能测评:对同一职系的在岗人员,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考试、考核,统一测评。评价分为三等,分别按一等:10%,二等:20%、三等:30%的比例(指人数)分等,再根据员工理论考核成绩比照相关技术等级评分。第八条:关于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的核定: 1、计财部根据上月经济效益状况核定本月绩效工资基数(全年应适当均衡,每月工资额保持在100-260元之间)。 2、企划部根据各单位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结合职能任务的考核情况确定各单位绩效工资系数。

[浅谈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2020国企薪酬制度改革

[浅谈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2020国企薪酬制度 改革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在薪酬管理方面存在着不少弊端,传统的薪酬管理体制已经跟不上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针 对这些弊端,提出了一些改革措施,并结合薪酬制度改革的关键点 及主要目的,探讨了国有企业在改善薪酬的构成、充分发挥其激励 作用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关键词】国有企业;薪酬;改革一、 薪酬制度改革的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 趋激烈,企业要想生存就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竞争力,薪酬激励的 重要性也就显现出来。科学的薪酬激励机制,不仅能激发员工高涨 的工作热情,而且从总体上缩减了企业的人力成本支出,有利于企 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最大程度的发 挥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一直是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的关键,薪 酬激励在其中自然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 有企业在改革经济体制的同时,也在不断的对薪酬制度进行完善, 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方面仍存在许多弊端,不少企业由于薪酬的改革反而出现了薪酬激励性不明显、员工 积极性降低等现象。因此,建立合理、有效的薪酬制度是我国国有 企业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二、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存在的缺陷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改革还存在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1.政企不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大多数国有 企业的所属权由政府掌握,尽管在薪酬管理方面企业可实现内部的 自主分配,但政府部门仍然决定着大部分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这 就导致了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自主权难以落实,薪酬管理易受到政 府的行政干预,使得整个薪酬体系的改革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2. 薪酬管理观念滞后市场环境以及企业的发展是不断变化的,国有企 业的薪酬管理应当与之结合,才能更好地提升企业的竞争力。然而,目前的国有企业大都缺乏这一观念,导致了薪酬管理缺乏战略性和 动态性。3.薪酬水平与市场脱节大部分国有企业仍在采取相对封闭 的薪酬管理方法,仅根据自己的效益来确定薪酬水平,导致企业的

整理国企工资标准_工资标准表

国企工资标准 整理表 姓名: 职业工种: 申请级别: 受理机构: 填报日期:

工资标准表

本表根据职员的职位,将工资划分为若干级别,企业可根据职员级别高低来调整工资。

附件1 江西省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负面清单

附件2 江西省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结果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督管理,规范工资总额执行结果的备案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含企业主管部门,下同)及其所监管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工资总额执行结果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报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备案或核准的工资总额;负面清单管理试点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中自主确定的工资总额; (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清算确定的工资总额;负面清单管理试点企业自主清算确定的工资总额; (三)企业财务报表的应付职工工资总额及职工年平均工资; (四)与工资总额联动的企业经济效益指标(文化类国有企业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五)企业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指标完成情况等。 第四条企业应如实、全面、准确填报《江西省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结果备案表》,认真总结工资总额预算和执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完善工资总额监管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五条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上年度或上一周期的《江西省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结果备案表》、预算调整报告、总结分析报告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 第六条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应认真总结分析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发现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整改,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机构的清算汇总情况和所监管企业填报的《江西省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结果备案表》、预算调整报告、总结分析报告等备案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

市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暂行规定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其董事长、总经理的薪酬按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薪酬,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各种劳动报酬及相关收入(不含车改补贴和通讯补贴)。 第五条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薪酬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薪酬管理。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

致,与劳动成果和经营业绩挂钩。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出资人和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资、补贴津贴和效绩工资(奖金)三部分构成。 第七条基本工资是指企业支付给员工的、金额相对固定的基本报酬,其标准主要根据职务、岗位、职称、学历、工龄和企业工龄等相关因素,参照社会及行业同等工资水平等综合确定。 第八条补贴津贴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支付给员工的各项补助性收入。企业应当逐步简化补贴津贴的名目和减少种类,使薪酬结构简单、透明。 第九条效绩工资(奖金)是指企业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劳动成果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奖金。效绩工资(奖金)的发放必须与企业当期的经济效益和员工劳动成果挂钩,其发放标准及考核办法均应当在企业薪酬方案中作为发放的前提予以确定。对于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的员工,效绩工资(奖

2020年国有企业薪酬改革方案

国有企业薪酬改革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 应的薪酬制度,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作用,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集团公司总部(以下简称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 定本方案。 第二条指导思想:薪酬制度改革确立以战略为导向,以人为本的 指导思想,努力营造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良好环境,以“劳有所获、多劳多得”为目标,建立一套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激励全体员工为振兴集团的发展和增加公司经济效益而努力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岗位测评和员工贡献作为薪酬分配依据的原则。薪 酬制度改革应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同时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岗定薪,突出岗位工资的重要地位,提高重要岗位和关键人才的工资水平,合理拉开工资差距。 (二)坚持员工工资水平与公司效益紧密联系、上下浮动的原则。在新的薪酬制度下,员工既能够分享公司收益,又要适当分担市场风险 和人工成本压力,在公司效益稳步增长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资 水平,形成工资能增能减机制。

(三)坚持员工工资按业绩贡献分配的原则。公司员工工资的分配与绩效管理和考核制度紧密联系,通过加大活工资分配,充分体现员工业绩贡献差别,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形成竞争机制。 (四)坚持配套改革、机制创新的原则。公司薪酬制度改革与优化组织机构、合理定岗定编、实施岗位测评、员工竞争上岗、健全考核制度等配套进行,相互有机衔接,逐步形成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市场定位、绩效导向、员工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良性运行机制。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员工。 第二章员工薪酬制度总体框架 第五条公司总部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薪为主,一岗数薪,岗变薪变。 第六条公司总部员工收入由基础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和津补贴三部分组成。 (一)基础工资按《集团公司薪酬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岗位绩效工资根据公司总部工资总额、岗位测评结果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因素确定,由岗位等级工资和岗位效益工资组成。 (三)岗位等级工资是员工收入的相对固定部分,岗位等级工资实施宽带薪酬。岗位效益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浮动发放的工资收入。 (四)员工津补贴由工龄、职称津贴和通信、煤气、伙食补贴等组成。

国企公司薪酬方案实施办法(完整版全解析)

薪酬方案实施办法 (试行)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增强企业凝聚力,逐步形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机制,建立一个与市场同业竞争机制相适应的薪酬体系,把员工个人业绩同企业的经营业绩有效的结合起来,共同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达到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目的,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现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RRRR 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方案实施办法。 一、编制原则 薪酬方案编制的原则是: 1、工资结构的调整与完善企业内部机制相结合,员工的收入与企业的效益相结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评相结合; 2、强调绩效分配导向,注重激励性和公平性,追求薪酬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实现公司薪酬策略,为公司整体经营战略服务; 3 、“建立框架、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分步实施” ,实现公司内部分配层次的多样化,激活用人机制。 4、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操作、政策公开、个人保密”制度。 二、指导思想 薪酬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1、强化激励作用,贯彻效率优先的原则,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员工的责任感,促进公司效益的提高; 2、工资水平定位适中,内部分配结构趋向合理,重视生产、技术一线人员,有利于开发和吸引人才,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完成。 三、实施范围薪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从省公司本部借用的人员按省公司规定由人才中心直接管理并执行省公司本部的薪酬体系,并结合公司的考核体系对绩效工资实施考核调整;公司从电力系统借调人员模拟省公司本部借用人员的薪酬体系标准执行。优质参考文档

四、薪酬体系公司根据管理、软件产品研制和市场营销作业三大职系不同的工作特点,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构成公司薪酬体系,包括岗位绩效工资制、年薪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协议工资等。 五、岗位绩效工资制根据薪酬体系的划分,薪酬结构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岗位考核工资;二是生产作业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项目(营销)绩效考核工资,三是工勤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劳动力市场价位工资: 1、薪酬元素 (1)、岗位薪点工资: 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的经验积累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员工的岗位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在工作分析与岗位评估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评定出对应的岗位级别(岗位区间标准详见附件一),作为确定岗薪等级的依据;采取岗位分等、等内分档、一岗多薪的方式确定各员工的岗薪等级(岗位薪点工资标准详见附件二)。 (2)、绩效工资: 依据公司整体绩效和员工努力程度而取得的工资单元,由员工的工作或作业成绩确定,主要包括:月绩效工资(季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三); 绩效工资是岗位薪酬工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绩效考核基数、岗位评价系数(岗位评价系数详见附件四)和考核系数组成; 公式:月度标准绩效工资二月度绩效考核工资基数X岗位评价系数R 月度考核系数; (3)、项目(营销)考核工资: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和计件单价确定的工资单元,主要适用于软件工程和市场营销人员(见附件一、二)。 (4)、年功工资:年功工资是薪酬单元的辅助部分,公司将根据薪酬制度的完善将

国有企业绩效工资改革的措施分析.docx

国有企效工改革的措施分析 摘要:效工改革的新政,拉开了我国国有企改革的 序幕。事关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因涉面广,涉及位型 差异大,涉利益分配人数众多,成当前国有企改革中争最 大的敏感。本文分析了我国国有企效工改革中遇到的, 其具体解决措施行了重点分析。 关:效工;改革;企;健康展一、效工改 革的意 在建立代企制度的程中,作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 是,工管理必直接服于人事政策,并且要有 利于位的生展略。而以往国有位由于其“大”的工体制,常常出的工作景:人浮于事,很多人 都清的喝杯茶看着上班,因干多干少都一个?? 此以往, 工制度因无法工的极性,而致位的低效率运,重影响 其生展。 随着国有企利水平的下滑,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 要求大力推国有企工制度的改革,更好的提高国有企的公益 服水平。效工制施得好的国有企,工的精神面貌都会有很 大的。由于行了效工制,

在利益的驱动下,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工作状态也变得紧张起来,同事间相互比超,显示出很强的干劲。员工的绩效提高了,单位的绩效也随着大幅提升。一些单位在成功实施绩效工资后,奖勤罚懒,一方面节省了很多成本,另一方面又增加了很大的收益,绩效工资对一线部门来讲就是重点体现在产出上,而对支持部门来讲体现在成本控制上。这种分子增加分母减少的增长方式,大大提高了国有企业的利润率。 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从根本上打破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大锅饭”现状,能从工作贡献和工资制度上最大程度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且实行工资绩效管理能够让国有企业更有效的参与市场竞争和更完善的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二、绩效工资改革中遇到的难题 1.不能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 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是绩效考核制度,有评价标准才能有发放依据。而有很多单位并没有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甚至没有绩效管理制度;没有绩效评价作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很容易会导致不公,缺乏说服力,并且会引发矛盾。 关于绩效考核体系中,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推行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既是难点也是重点,绩效工资改革不是简单的套改工资,而是期望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评价体系,

国企公司薪酬方案实施办法[1]

Xxxx集团公司 薪酬方案实施办法 (试行)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增强企业凝聚力,逐步形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机制,建立一个与市场同业竞争机制相适应的薪酬体系,把员工个人业绩同企业的经营业绩有效的结合起来,共同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达到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目的,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现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xxxx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方案实施办法。 一、编制原则 薪酬方案编制的原则是: 1、工资结构的调整与完善企业内部机制相结合,员工的收入与企业的效益相结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评相结合; 2、强调绩效分配导向,注重激励性和公平性,追求薪酬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实现公司薪酬策略,为公司整体经营战略服务; 3、“建立框架、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分步实施”,实现公司内部分配层次的多样化,激活用人机制。 4、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操作、政策公开、个人保密”制度。 二、指导思想 薪酬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1、强化激励作用,贯彻效率优先的原则,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

性、创造性,增强员工的责任感,促进公司效益的提高; 2、工资水平定位适中,内部分配结构趋向合理,重视生产、技术一线人员,有利于开发和吸引人才,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完成。 三、实施范围 薪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从省公司本部借用的人员按省公司规定由人才中心直接管理并执行省公司本部的薪酬体系,并结合公司的考核体系对绩效工资实施考核调整;公司从电力系统借调人员模拟省公司本部借用人员的薪酬体系标准执行。 四、薪酬体系 公司根据管理、软件产品研制和市场营销作业三大职系不同的工作特点,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构成公司薪酬体系,包括岗位绩效工资制、年薪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协议工资等。 五、岗位绩效工资制 根据薪酬体系的划分,薪酬结构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岗位考核工资;二是生产作业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项目(营销)绩效考核工资,三是工勤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劳动力市场价位工资: 1、薪酬元素 (1)、岗位薪点工资: 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的经验积累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员工的岗位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在工作分析与岗位评

国有企业工资管理规定DOC

工资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工资管理,有效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从物质利益上充分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促进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务院、无锡市政府有关工资政策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在册员工。 二、工资管理的原则 1.根据员工贡献(劳动强度、责任大小、专业性),公平合理地体现分配差距的原则。 2.谋求稳定合作,保证生活,安定员工的原则。 3.有利于员工能力开发的原则。 4.优化劳动力配置的原则。 5.正确估价工资作用的原则。 三、工资的提取及构成 1.工资总额的提取应遵循两个不超过的原则,即工资总额的增长不超过经济效益的增长,人均收入的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2.本《规定》所称工资是广义的工资概念,包括技能岗位工资制和月薪工资制两大类。 3.技能岗位工资制: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各项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基本工资:即技能工资、岗位工资,是特殊情况下支付工资的依据。也被称作标准工资。 加班工资: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根据规定支付的工资。 各项津贴和补贴:包括综合补贴、工龄、房贴、中夜班、岗位津贴、职称津贴等。 绩效工资:超额劳动报酬及特殊奖励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病、工伤、产后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疗养、长期学习、进交流站待岗、退休留用、内退、离岗休养支付的工资。 四、工资的审核及程序 1.工资的审核以上级及公司的考勤制度和考核制度为依据。 2.每月5日前各部门领导审核后的考勤月报表及考勤盘片、各类假单、岗位工资变动审批表(每月2日前报劳资部门审批)、月薪工资变动(考核)表、加班工资申请及花名册、班组变动、转正定级表等单据及有关考核凭证报送劳资部门审核。审核无误的,即作为本月结算工资的依据。 3.劳资部门将审核后的工资清单发给各部门,各部门应校核无误后才能发给个人。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劳资部门取得联系并落实处理办法。 五、工资的结算 1.每月19日为工资支付日,遇休息日、节假日向前顺移。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改革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改革 摘要: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进一步实施,劳动关系等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薪酬制度的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优秀的薪酬制度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劳动力市场变化、岗位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有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如何根据现有情况将薪酬制度进行优化,是每个企业应该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一、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状况分析 经济实力是综合国力的主要体现,只有经济发达才能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国有经济是我国经济的主导力量,是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政权的物质基础;国有企业能否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关系到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竞争力成为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心环节和迫切任务。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目前的状况如下: 1.技能工资缺乏弹性

现在大部分国有企业实行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相结合工资模式。但是技能工资这一模块的弹性很小,是国企薪酬制度的一大弊端。 (1)平均化色彩依然很严重 “岗位+技能”的工资模式本来没有什么大的缺点,但是在国有企业的实施中,出现了问题。工资计算普遍使用平均分配模式,在绩效考核不严谨的情况下,工资的弹性不大,即与工作绩效的关联性不大。在员工总的工资薪酬中,岗位工资普遍较低,而技能工资却占了很大的比重,这样一来,使得在国有企业中,“大锅饭”的色彩仍然很浓厚。使得“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 (2)技能工资“变质” 技能工资变成了补贴性工资,仍不能与技能、绩效很好的挂钩,反倒与职员的工龄关系密切。员工在企业内积极上进,认真工作,希望通过绩效考核,得到应属于自己的工资。但是,由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得不管他在本职岗位表现的如何出色,只能得到与本职岗位相对应的岗位工资和相差不大的技能工资,大大打击了员工的积极性,使得晋升通道被阻碍,人才的才能不能充分被发挥。

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提升生产经营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x〔x〕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办法 (一)改革工资总额确定办法。工资总额由企业按照国家和我省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人社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 (二)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按照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原则,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总额增长或下降幅度。 1.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其中,当年劳动生产率未提高、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应低于同期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对主业不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人社部门规定的调控水平及以上

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应低于同期经济效益增长幅度,且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超过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2.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其中,当年劳动生产率未下降、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明显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未达到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0%的,当年工资总额可适当少降。具体少降标准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确定。 3.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具体下降标准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确定。 4.企业按照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确定工资总额,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但发生兼并重组、新设企业或机构等情况的,可以合理增加或者减少工资总额。 (三)分类确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与企业确定的生产经营责任目标,科学设置联动指标,突出不同考核重点。联动指标原则上可选择2至3个,最多不超过4个。 1.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主要选取利润总额(或净利润)、经济增加值、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其中,确定经济增加值指标的资本成本率要以行业平均水平为基础,依据资本市场对标结果确定。劳动生产率指标主要选取人均利润、人均经济增加值(或人均增加值)、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工作

国企工资标准

国企工资标准 一、基本工资的概念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具体来说,在企业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同一职位,可以根据其能力进行工资分不同等级。 二、基本工资标准的特点 1、公平性; 2、公开性; 3、以货币形式; 4、固定性。

三、基本工资标组成的制度 基本工资制度,是关于如何确定基本工资的制度,亦即确定基本工资的规则的总和。其内容,主要是对基本工资的构成、等级和标准以及劳动者应得基本工资等级的确定和升级所作的具体规定。基本工资制度的确立方式,有法定方式和非法定方式之区分。 现行基本工资制度的特征 1、多样性。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实行不同的基本工资制度。其中,企业可自主选择基本工资制度,国家规定的示范性企业基本工资制度是岗位技能工资制;国家机关必须对职员、工人分别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或岗位工资制;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必须实行等级工资加津贴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可实行企业基本工资制度。 2、结构性。岗位技能工资制、职务级别工资制等基本工资制度,都属于结构工资制,只不过各自结构不尽相同而已。 3、等级性。在各基本工资制度的结构中,都包含具有等级特点的组成部分,如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工资等都有相应的等级。 我国现阶段企业执行的基本工资制度主要有等级工资制、岗位工资制、结构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等。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 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众所周知,职工安臵问题是目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职工安臵方案的制订也将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功与否。下面,笔者试从七个方面阐述制订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臵方案时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一、对改制企业职工情况的定位及安臵办法 由于我国劳动制度从新中国建立后经历过重大变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历史悠久的老国有企业内部的职工劳动关系极为复杂。1986年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改变为劳动合同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职工又出现了待岗、下岗、进再就业中心等情况,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再就业中心又被统一的社会失业保险机制所取代。因此,在一个老国有企业中必然存在着各种复杂的企业与职工的劳动情况,只有理清这些关系,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制订不同的安臵措施才能真正顺利、稳妥地安臵企业的每一位职工。下面,笔者将就通常会遇到的几种情况以及处理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进行讨论: 1. 与企业保持正常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职工: 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若企业欲与这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 常的做法及法律依据为: (1)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 法律依据: * ?劳动法?第26条第3款:“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改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改制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8]34号)第2条:“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2)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该职工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支付补偿金;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A. 企业月平均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 改制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全 部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B. 其中,工作年限按以下方式计算:a.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补偿(例如,工作年的按1年计算,工作

国有企业薪酬体系改革的措施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e13313932.html, 国有企业薪酬体系改革的措施 作者:方思源吴青云 来源:《理财·财经版》2018年第09期 薪酬关系到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问题。对国有企业外部而言,薪酬能够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吸引外部人优秀才加入到企业当中。对国有企业内部而言,合理的薪酬制度有利于员工队伍的稳定性,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目前,我国传统的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并不完善,为了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需要改革现有的薪酬制度。 一、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实施现状 人作为一种重要生产要素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一种管理技术和一门学科,不断更新发展与充实。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逐渐成为企业管理运作的核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谁能在人才战略占领高地,谁就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在整个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健全的薪酬管理系统是人才战略的重要环节,是吸引、激励人才的有力工具。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存在规模优势。但是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往往偏低,这显然不利于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为了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国有企业必须改革现有的薪酬体系。虽然我国国有企业的薪酬体系不断完善,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薪酬制度未能与时俱进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员工的薪酬水平往往高于一般企业的员工薪酬,因此很多求职者都将进入国有企业作为努力目标。然而,国有企业的薪酬水平存在“平均主义”的问题,国有企业的员工薪酬主要与员工的等级挂钩,并未充分考虑员工岗位的技术含量等因素,从而造成国有企业核心岗位员工的薪酬低于市场中同等岗位员工的薪酬。在这样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核心岗位的员工容易流失,跳槽到薪酬水平更高的企业,这显然不利于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 (二)薪酬水平与员工价值不符 国有企业的员工薪酬制度会受到员工职称、学历、行政职务与工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职务级别占据主导因素。国有企业在制定员工薪酬制度时,未能将员工岗位价值与岗位技术含量等因素考虑在内。在国有企业内部,一些员工虽然学历偏低,但是在核心工作岗位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因为学历、级别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获得薪酬比较低,员工的价值未能得到体现,容易导致人才流失。 (三)绩效考核制度不科学 目前,我国的一些国有企业依然采用传统的考核方式实施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制度在公平性、激励性与导向性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无法调动起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国有企业的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问题 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国企改革的目标就是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责任,做到政企分开,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对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经营,对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国企改制中涉及的问题较多,主要有政企关系的理顺、国有出资人的确定、改制方案的审批、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金融债权的处置、国有产权的评估和转让、职工安置方案的确定等等。 一、职工安置中涉及的主要问题 (一)员工身份置换 通俗点讲,所谓员工身份置换就是通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规定,国有企业改制要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方可实施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必须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人员状况及分流安置意见;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重新签订办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拖欠职工的工资等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处理办法等。 2、买断工龄 国有企业改革初期,“买断工龄”成为众多企业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时至今日,“买断工龄”根本违反劳动法,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因此,国企改制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必须严格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严禁推行或变相推行“买断工龄”。对企业富余人员要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定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经济补偿的支付方式 实践中存在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股权补偿和债券补偿等方式。现金支付方式是指在转换企业员工身份时一次性以货币形式补偿员工的支付方式;股权支付方式是指将企业应付给员工的补偿金转为职工对改制后企业所享有的股权;债权支付方式是指将企业应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转化成职工对企业的债权,通过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进行偿还。不同的支付方式有各自的利弊,选择不同的支付方式决定了相应的利益调整方式,支付方式的选择取决于职工意愿、企业的财务状况、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等。《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对分流进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余人员,原主体企业要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个人所得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 4、拖欠、欠缴费用的支付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改制企业对所欠原主体企业的债务,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按期偿还;原主体企业要按规定妥善处理拖欠职工的集资款、工资、医药费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等债务问题。”《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企业改制时,对经确认的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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