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制售假药特点及其防范对策
谈农村医药市场假药现状及监管对策

谈农村医药市场假药现状及监管对策1 假药的基本现状1.1 假药销售的主体一是乡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二是城区播放虚假广告药品的药店和专科特色门诊;三是药品代理商和不法药贩以开拓市场、展示会名义流动销售假药;四是一些诊所、药店受商业利欲的驱使,从不正规渠道购进假药进行销售;五是一些江湖骗子打着“专家义诊”、“红十字会”、“健康行动”等旗号向农村群众虚假宣传,大肆兜售假药。
1.2 假药销售的手段当前不法分子销售假药的手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伪药品”售假。
虚假宣传保健品、保健食品治病疗效,将保健品、保健食品充当成药品进行销售。
②假冒品牌药品。
不法分子把购进的假药外包装毁掉,放进真品包装盒内再行销售。
③隐匿贮存假药。
将假劣药品放在隐蔽的地方,有人需要时再取出销售。
④通过邮购渠道销售假药。
不法分子通过报刊杂志、商业信函发布假药信息,以邮寄、托运为手段销售假药。
⑤非法加工制假。
非法加工配制蜜丸、散剂、胶囊及其他医疗机构制剂等。
⑥钻民族空子售假。
打着民族药(蒙药、藏药等)旗号,宣扬秘方,神化民族药的功效。
⑦假借协会、义诊售假。
租用场地、举办讲座进行虚假宣传,称服用此药可治疗某些疾病,先采取免费试用,再进行打折优惠等手段,将假药向消费者兜售。
2 假药存在的根源2.1 法规制度不健全一是强制执行乏力。
目前由于立法原因,现行的法律法规赋予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手段是有限的,遇到违法事件时常常感到束手无策、软弱无力,使得一些监管职能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影响了行政执法效率。
比如流动药贩销售假药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对其假药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
但要想对其人身或药品以外的物晶作出限制却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从而导致在现实中可能出现当事人留下虚假身份证明后即不知所踪,案件立案后因无法找到当事人而难以结案的情况。
二是执法职能相互交叉,权责划分不明。
由于立法等各方面的原因,药品监管部门在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理权上存在着与其他一些执法部门职能相互交叉,权责划分不明的问题,造成权力“打架”或权力监管的“真空地带”。
药品监管中的假药问题与对策

药品监管中的假药问题与对策近年来,假药问题在药品监管中成为一大隐患。
假药指的是在市场上流通的伪劣药品,不仅无法治疗疾病,还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面对假药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人民的健康。
一、加强监管的力度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测机制,提高药品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查,提高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门槛,严厉打击生产假药的行为。
同时,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大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假药流入市场。
二、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对每一个药品的生产、流通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和追踪,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
通过药品追溯系统,可以有效地防止假药进入市场,并及时查找和追溯已流入市场的假药,从根本上解决了假药问题。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假药危害的认识和警惕性。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公众普及药品知识,告诫人们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药品,提高人们对假药的辨别能力,减少受骗和使用假药的风险。
四、加强国际合作假药问题不仅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也需要国际合作来共同应对。
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分享药品监管和药品质量控制方面的经验,联合打击跨国假药犯罪活动,建立起全球假药问题的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全球药品安全。
五、加强行业自律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加强自身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药品生产标准和药品流通管理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生产和流通假药的企业,要依法予以严惩,并且公之于众,以警示其他企业。
总之,在药品监管中,假药问题的存在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只有加强监管力度、完善追溯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国际合作和加强行业自律等多方面的综合对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假药问题,保护人民的健康权益,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
假药问题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和持续改进的工作,各相关方应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应对这一严峻挑战。
如何应对市场上的假药

如何应对市场上的假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假药,这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面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应对。
第一,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假药的种类繁多,有些甚至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辨别真伪。
选药要慎重,尽可能购买有信誉的药品销售渠道,注意查看药品的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另外,要特别注意一些“神奇”而没有明确功能等标准化的保健药品,同时挑选有明确信誉和资质的药品零售店。
第二,加强市场监管。
当前的假药问题主要是市场监管不力所致,对于一些违法经营药品的商家,要严厉打击,对其假药行为进行有效的惩罚,加强市场监管的力度。
同时,建立药品质量监测体系,对于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处方等各种环节准确监测。
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加强对群众的对接合作,让市场监管更加及时有效。
第三,完善监督机制。
药品的质量监管不仅仅是作为政府部门的一项职责,还需要得到企业、消费者的共同参与。
企业应该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加强产品的质量控制,同时,加强自我监督,遏制可能出现的药品伪劣问题。
消费者应该提高自己对于假药的认知度,对于有质量问题的药品要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同时积极与监管部门协作。
第四,加强教育宣传。
加强对于药品的正确使用、选购的宣传教育,是最为基础、最直接的方法。
宣传教育应该实现普及化、多元化,向不同的受众传递正确的消费观念和防范假药的相关知识,强化大众的安全意识。
同时建立假药的宣传媒体,介绍药品的基本知识、药品的识别方法和最新的假药情况,以便消费者更好地识别和避免假药。
总之,防范假药问题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从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宣传等方面进行全面应对。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假药问题带来的危害。
假药打击保护措施

假药打击保护措施近年来,假药问题日益严重,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地打击假药,保护公众的健康,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
本文将针对假药问题,从不同角度展开详细阐述,探讨假药打击保护措施的具体措施和深度。
一、加强监管,提高假药的检测技术假药问题的根源在于制假、流通等环节的缺失,因此加强国家药品监管系统的建设是打击假药的关键之一。
政府需要加大对药品行业的监管力度,对生产、流通环节进行严格管控,建立健全的药品追溯体系。
同时,提高药品检测技术,开展针对假药的科学、准确的检验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提高惩罚力度针对制售假药行为,国家需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明确打击假药的行为和标准,并加大对制售假药的惩罚力度。
建立健全假药案件的侦查、起诉、判决和执行机制,迅速处理假药犯罪案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健康安全。
三、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假药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国家面临的问题,也是一个全球性的挑战。
各个国家需要加强药品信息的共享,建立跨部门的合作机制。
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共同研究和应对假药问题,共享先进的打击假药的技术和经验,提高打击假药的效果和力度。
四、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辨别能力消费者是假药问题的最终受害者,因此,加强消费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辨别假药的能力和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教育计划和宣传活动,提供假药辨别的方法和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
五、加强企业的自律和社会监督企业在药品生产和销售环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加强企业的自律和社会监督是打击假药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强企业的自我管理和监督,迅速发现和制止假药行为。
同时,社会各界也要积极参与到假药打击中,加大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度,共同维护公众的健康利益。
综上所述,打击假药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加强信息共享、加强消费者教育和培训,加强企业的自律和社会监督等措施都是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手段。
防止假药措施

防止假药措施引言:近年来,随着假药问题的不断暴露,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假药不仅严重威胁人们生命安全,也削弱了公众对健康体系的信任。
为了防止假药流入市场,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
本文将会对几个关键标题进行详细阐述,旨在指明在防治假药问题上怎样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一、增加药品生产与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药品生产与流通环节是假药泛滥的重要源头。
为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应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查与监管。
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药品生产监管制度,监督企业是否具备GMP认证,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还应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以遏制假药流通。
二、加强对药品的质量评估与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评估与追溯体系,对于防止假药流入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药品质量的抽检工作,严格检测药品的成分与质量,杜绝假药的流入。
同时,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实现对整个药品生产与流通环节的全程监控,提高假药侦查与追责的能力。
三、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管药品广告是假药泛滥的重要渠道之一。
为了防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应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管。
相关部门应制定严格的广告监管标准,明确哪些具有治疗功效的药品可以进行广告宣传,并要求药品广告传播真实有效的药品信息。
加大对虚假宣传的惩罚力度,确保药品广告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四、推动互联网医疗的安全发展在互联网医疗时代,假药通过网络渠道的传播也日益增多。
为了防止网络购药成为假药泛滥的温床,应加强对互联网医疗的监管与管理。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互联网医疗的准入制度与备案机制,对开展互联网药品销售的企业进行登记管理,确保药品许可证的真实性。
同时,加强对互联网医疗平台的监督,防止假药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
五、提高公众对假药的防范意识公众对假药的防范意识是防止假药泛滥的重要一环。
政府与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假药的认识与了解。
鼓励公众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避免购买来历不明的药品。
药品零售企业如何应对假药泛滥问题

药品零售企业如何应对假药泛滥问题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药品消费量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然而,与此同时,假药泛滥的问题也在不断凸显。
假药不仅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还严重损害了药品零售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因此,药品零售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假药泛滥问题,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呢?首先,药品零售企业应加强供应链管理。
假药往往通过渠道和供应链不完善的环节进入市场,因此,加强供应链的管理和控制是防范假药泛滥的重要一步。
企业应该与合规和可靠的供应商合作,确保采购的药品来源可追溯。
同时,建立药品流通追溯体系,监控药品在全程物流、仓库管理、销售过程中的安全性。
其次,药品零售企业应加强药品质量检验与监管。
检验药品质量是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对每批次的药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同时,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抽检,保证供应商提供的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三,药品零售企业要加强消费者教育与宣传。
提高消费者的药品安全意识,增强其对假药的识别能力,是防范假药泛滥问题的重要手段。
企业可以通过宣传活动、社交媒体等方式向消费者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告诉他们如何辨别真假药,避免购买和使用假药。
此外,药品零售企业还可以主动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的信息,并举办相关培训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用药风险意识。
最后,药品零售企业应积极与监管部门合作。
监管部门在药品市场监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药品零售企业应与监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报告发现的假药情况,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和处置工作。
与监管部门的合作可以提高假药打击力度,减少假药的流通。
综上所述,药品零售企业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应对假药泛滥问题。
加强供应链管理,加强药品质量检验与监管,加强消费者教育与宣传,以及积极与监管部门合作,都是有效的方法。
通过这些措施,药品零售企业可以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提高自身的声誉和竞争力。
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建立一个健康、安全的药品市场。
严打制售假药新措施方案

严打制售假药新措施方案近年来,由于网购的普及,伴随而来的就是售假药问题的加重。
假药不仅会耗费患者的财力,更会对患者的身体健康产生极大威胁。
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维护医疗秩序,国家必须严厉打击售假药问题。
本文将从制售假药的危害入手,结合当前制售假药的情况,提出制售假药的新措施方案,以期对于解决制售假药的问题做出一定的贡献。
一、制售假药的危害制售假药是指以非法手段制造或者销售伪劣药品,这些假药不仅违反了药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而且对人体健康产生极大威胁。
主要有以下危害:1. 耗费患者的财力。
假药的价格相对便宜,使很多无知的患者被骗,无形中损失了大量的财产。
2. 对患者的身体健康产生威胁。
成分不明确的假药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的成分,使用之后对患者的身体健康产生极大威胁,严重的甚至会危及生命。
3. 延误治疗时间。
由于假药的功效不佳,可能使得患者病情加重,从而延误治疗的时间,导致治疗难度增加,最终导致严重后果。
二、当前情况目前,制售假药的情况严重,尤其是网络售药的泛滥导致了大量假药销售。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目前药品市场上有50%以上的流通渠道来源不明,甚至违法和非法渠道的假药销售额相当两个三个。
问题十分严重,迫切需要制定新的措施来解决。
三、制售假药的新措施方案面对制售假药如此严重的形势,为了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秩序稳定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政府应该采取严厉打击的手段,采用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制售假药的监管,遏制假药的泛滥,具体的措施方案如下:1. 加大人员投入,加强监督力度政府应该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人员配备,加强监督力度,对药品市场实行全面监管,及时发现、查处和惩罚各类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制售假药投诉举报机制,对于群众的线索和反映,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开相关的处置结果,打击制售假药的氛围。
2. 建立健全药品监管体系政府应该加强药品标准的制定和落实,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重点药品(如抗癌药)的监管,建立药品溯源机制,健全大数据监管平台,建立药品流通的完整监管系统,从源头上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
假药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假药的解决方法有哪些我们要明确假药的危害。
假药不仅无法达到治疗效果,还可能因为含有未知成分或有害物质而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因此,解决假药问题刻不容缓。
解决假药问题的首要步骤是提高公众的识别能力。
消费者应当学会查看药品的外包装、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
可以通过扫描药品包装上的二维码,验证药品的真伪。
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
这包括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一旦发现问题药品,能够迅速追踪到源头,及时采取措施。
法律法规的完善也是解决假药问题的关键。
应当制定更加严格的药品管理法律,对于制造和销售假药的行为给予重罚,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医疗机构和医生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仔细辨识药品信息,确保所开药品为正规渠道采购的合法药品。
医疗机构也应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和验收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假药的流入。
在技术层面,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辅助识别假药。
例如,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药品流通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药品全程可追溯;以及开发智能识别系统,帮助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快速准确地识别假药。
社会各界也应该共同参与到假药问题的解决中来。
媒体可以加大对假药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提升公众的健康知识水平;消费者自身也要提高警惕,遇到可疑药品要及时举报。
解决假药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通过提高公众识别能力、加强政府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严格把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我们能够逐步构建起一个严密的防范网络,有效打击假药的流通,保护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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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制售假药特点及其防范对策作者:涂强田贤英金永秀沈靖才沈雨青来源:《中国医药导报》2009年第23期[摘要] 本文报告综合分析当前制售假药新动向是以市场畅销价格高的药物为对象,非法添加成分、套用或编造生产厂及药品批准文号和药品商品名、夸大功能主治和疗效、利用药品标准缺陷和监管空缺等制造假药,利用贿赂、网络、邮购、远离生产地、发布虚假广告、举办咨询会、讲座、义诊、赠药和基层医院、诊所、药店识别能力有限等销售。
提出了培训涉药人员,建立假劣药品信息网络,加强对药品成分外添加物、包装、标识分析鉴定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强化药品生产、经营规范管理,建立部门间和跨区域联动打击机制,完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标准等防范对策。
[关键词] 假药;制造;销售;防范措施[中图分类号]F203[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673-7210(2009)08(b)-113-03目前我国制售假药活动屡禁不止,其制假手段更加专业、先进,制造地点、销售渠道(方式)更加隐蔽。
近年来时有因使用假药(如亮菌甲素、人血白蛋白、降糖宁等)致死的事件发生。
为了防止假药危害人民群众,打击制售假药违法行为,将我们近年查出和收集的假药信息进行了整理归纳、综合分析,并提出了防范措施,现报道如下:1当前假药制造特点1.1制造假药品种以高价格、市场畅销药品为主要对象近年我们查出的假药人血白蛋白其成本仅4元(用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换贴标签、包装),销售价格高达500元。
假药贺普丁(拉米夫定)成本仅3元,销售价高达240元以上等等。
又如我们查出的花红片、康泰克胶囊、康必得片、头孢氨苄胶囊、再林干糖浆、斯达舒胶囊、吗叮啉片、达克宁霜剂、力补金丹等近百种假药都是应用量大、市场畅销的品种[1]。
此外,目前的假药有以民族类药增加趋势,如我们查出盗用内蒙古蒙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蒙圣丹、蒙雄起、蒙鞭宝等,假冒西藏医学院药厂生产销售的蚕蛾公补胶囊等等。
1.2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药成分近年查出的假药降糖宁胶囊非法加入了格列本脲(优降灵),梅花K(黄柏胶囊)非法加入了四环素,银屑敌胶囊系非法加入了化学物质松香酸,天麻胶囊非法加入了盐酸罗通定等。
1.3假冒(套用或编造)生产厂家及药品批准文号制造假药近年我们将可疑药品与标示生产厂家或当地药监部门联合核实,确认了近百种假药,现将几类假药品种列出,见表1。
1.4编造药品商品名、夸大功能主治和疗效我们查出的假药回春丹胶囊(标示延边大学仙草药业有限公司),功能主治中标注用于治疗“生殖器短小等”。
又如查出的假药天迈星、速欣(利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标示山东华贵制药有限公司),正品商品名为达畅。
再如查出的假药枣尔康、百科洛维(标示山东百科药业)均为一个批准文号,且包装、标签、说明书均未标注药品通用名称(诺氟沙星注射液)等。
1.5利用药品标准缺陷制造假药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某些药品标准中无定性或定量的缺陷,随意改变处方或法定标准检什么就加什么,其他成分可少加或不加,蒙混过关,谋取暴利。
如查出的假药壮骨关节丸,经药检所检验符合法定标准。
原因是某些药品成分特征专属性不强,很多植物特征相同或相近。
经与标示生产厂和生产地药监部门核实,并结合包装比较鉴定,证实为假药。
又如速效伤风胶囊中的人工牛黄,标准未规定检测含量,制造时只要加入少许即可符合法定标准。
再如三七片标准无定量要求,制造时无论加入三七或三七根均符合标准,但价格相差悬殊等等。
1.6利用高科技手段制造假药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先进设备和技术,租用厂地或租用合法生产企业车间或委托生产加工仿制知名品牌药品。
如我们查出的吗叮啉片、斯息敏片、安必仙胶囊、西比灵胶囊等,其药品外观和包装与真品非常逼真。
如果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的鉴定手段很难识别真假,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
另外,一些造假者制造的假药(特别是中成药)包装精美,有的药品包装内再添加精美小包装,药少包装大,且精制华丽,价格高昂,尤以补肾壮阳药较为突出。
1.7利用监管部门信息空缺制造假药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网站数据库的数据信息由于种种原因(如GMP认证、改制等)没有及时更新的空子,冒充这些企业制造假药。
如查出的假药七鞭参茸丸,标示玉溪药业有限公司,在国家局网站能查到该企业数据。
经当地药监部门证实,该企业已整体被收购,该企业已经不存在了。
又如假药锁阳固精丸,批号:20051101,标示张家口市中药厂。
经当地药监部门证实,该厂家已于2005年4月改名,也未生产过该药品等等。
1.8制造假药地点更隐蔽,呈现分散化、农村化现象目前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药监部门检查,利用城镇民宅、农村边远地(特别是行政区域交界处)制造假药的现象较为突出。
如在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丰收村一栋民宅查获制造假药甲基硅油软膏、维生素E霜等,价值20余万元。
在四川闵中保宁镇某住所查获用于制造假药的印戳机、数字铅钉机及印台和假商标。
又在西充县金龙镇三路日杂仓库(20 m2)查获假药62个品规,71 270(盒),价值1 000余万元。
在湖南邵东廉桥某住处查获制造的假药101种,共150余件,价值20余万元。
又在双峰县青树坪镇界峰村与邵东交界处查获假药216件及大批假冒药品包装材料,总价值27.6万元。
在双峰县三塘铺镇义丰村与邵东交界处查获假药人血白蛋白成品、半成品及包装,价值370万元。
2当前假药销售特点2.1制造假药者贿赂相关人员销售假药如四川某厂医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2万元,购进了数种假药。
又如查出的假药贺普丁,其不法销售人员给河北某医药药材公司经理贿赂2万元,并与该公司签订了每年挂靠费2万元和按4%提取开票费的协议。
该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书》、增值税票、银行账号、法人委托书等一系列合法证明。
使得数种假药(贺普丁、洛赛克、立止血、痔根断等)顺利“合法”进入湖北、福建、重庆、河北、天津等地市场销售。
2.2伪造证件,远离生产地销售假药如我们查出的回春丹(标示甘肃某厂)、前列舒畅宁(标示广东某厂),金鞭补肾丸(标示青海某厂),藏天槊(肾脾两助丸、标示山西某厂),藏哥旺胶囊(标示西藏某厂)等,其包装精美华丽、有关文件齐全,无可质疑。
但与标示生产厂和生产地药监门联系获知,该药品无此生产厂或无此批文或无此批号或无此规格或该厂已停产或该产品无此商品名等(表1),确认纯属假药。
这些假药生产地远离湖北公安,当核查清楚,售假者已逃之夭夭。
2.3发布违法虚假广告宣传销售假药[1]这些不法分子伪造证明文件,大肆在当地广播、报刊、电视发布虚假广告,顾请专人发放虚假宣传资料,收买“药托”现身说法“本人患某疾病好几年,在某些大医院治疗过,花了不少钱没治好,用某药后全好了,能干活了”。
利用高科技手段合成播放虚假广告片。
如某科研机构或权威人士、专家、教授确认“独到效果、推荐使用”,甚至有“保证有效,无效退款。
治一切男女疾病。
无任何副作用”等不科学断言,欺骗、误导消费者。
2.4违规举办咨询会、健康讲座、义诊、赠药活动引诱患者[1]一些不法分子在城镇和农村集市租用场地,违法举办推广会、咨询会、健康讲座、义诊和赠药活动,引诱群众上当受骗。
他们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有一整套选址、租场地、宣传、讲课、卖药、应对相关部门等的人员班子,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专家”授课时大肆宣染某疾病对人体的危害(恶化)后果,使患者产生恐惧心理;夸大药品神奇功效,使参加者产生迫切需要使用某药的心理,以达到销售假药的目的。
他们还给每天参加者赠送一天量的药品试用,甚至特邀参加免费旅游、义诊体检等引诱参加者上当受骗。
最后以“特优价”销售药品。
他们一般6∶00讲课,7∶00售药,8∶00撤离,活动10天。
当药监等部门得知(投诉)检查时,他们已人去楼空,逃之夭夭。
经查,大多数药品是假冒或编造生产厂家、药品批准文号、商品名或非法加入化学物质等的假药。
有的比正品价格高出几倍。
2.5利用基层医院、诊所、药店识别能力有限,销售假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基层医院、村卫生室、诊所、药店信息闭塞、识别假药能力有限和防范意识差的弱点,出示齐全的虚假证明,骗取基层单位和相关人员信任,用低价和铺底(将药品先置于药房、药店售后付款)方式销售假药。
当经过几次铺底销售后,便以各种理由要求现款现货。
当药监部门查出确定为假药时,他们已逃之夭夭。
2.6 利用网络、邮购销售假药目前利用网络、邮购销售假药现象呈明显上升趋势。
2008年浙江查获利用网络、邮购销售假药神曲胃痛胶囊等400多瓶,涉案金额17.38万元。
又如北京查获利用网络宣传和快递向全国26个省、市销售假药癣康宁胶囊等制造假药团伙,涉案金额60余万元。
又在丰台区查获利用网络宣传和快递销售假药复方珍宝丸、双草复胰胶囊等,共计3 000余瓶,价值20余万元。
河北石家庄破获打着“中国国防肿瘤医院”的旗号,利用网络宣传和快递向全国26个省市销售治疗癌症、白血病的假药格列卫士、易瑞沙、消癌平等,共448人次,涉案金额89万元余。
3防范措施[3]针对当前违法制售假药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笔者认为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3.1提高药监队伍和相关人员的素质一是要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行动敏捷的高素质的药监执法队伍,强化药品执法人员神圣的责任感、使命感,开展识别假药培训、打击假药办案经验交流与研讨,掌握当前不法分子制售假药新特点、新动向,提高监管能力和打击执法水平。
二是要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药业人员识别假药和防范意识的措施。
要利用培训班、媒体(广播、报刊、电视)、实物和图片展览等形式,广泛开展识别和防范假药知识讲座宣传,提高涉药单位和人民群众自我防范能力。
3.2完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标准一是目前与《药品管理法》配套的法规、规章制度不健全,一些法律、法规的操作性不强,对有些违法行为无法给予有效整治。
如基层药监局对不严格执行GMP、GSP认证的企业,只能是给予警告和责令整改,而这些企业对警告和责令整改根本就无所谓,生产、经营依然如故。
目前湖北制订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退出规则”,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以及GMP、GSP等作出相关规定,值得推广。
二是目前对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药品销售人员的规范行为管理尚无完整的切实可行的法规。
一些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药品销售人员在这个企业(地方)销售假药受到惩罚,又在那个企业(地方)应聘或重用或重新开业。
《药品管理法》第76条“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和第83条“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无从落实。
因此,建议尽快制定从药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药品销售人员等)的管理法规。
并建立全国药品从业人员档案信息网络管理系统,防止药品违法人员在行政审批时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