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114条最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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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药品管理法考试题库1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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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3. ( )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 D ) (第 8 条)A、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B、国家药典委员会C、国家中医药管理局D、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6. 国家建立( ) ,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

( C )(第 12 条)A、药品追溯制度B、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制度C、药物警戒制度D、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8.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的研制和创新。

(C) (第 16 条)A、成年人用药品B、老年人用药品C、儿童用药品D、妇女用药品10.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 ( );但是,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

(D) (第 24 条)A、药品质量标准B、进口注册证C、进口药品通关单D 、药品注册证书12.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所用的赋形剂和附加剂是() 。

(B) (第 25 条)A、原料B、辅料C、添加剂D、其他成分13.企业标准是企业内控标准,各指标均( )国家药品标准。

(C) (第 28 条)A 、等同于B 、符合C 、不得低于D 、高于1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 (第 28 条)A 、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B、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药品标准的,应按照国家药品标准执行。

C 、没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应当符合经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

D、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

15.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取得 ( ) (第 30 条) 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

( D )A、营业执照B、药品生产许可证C、药品经营许可证D、药品注册证书16.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受托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 )进行定期审核,监督其持续具备质量保证和控制能力。

( A ) (第 31 条)A、质量管理体系B、质量保证体系C、质量追溯体系D、风险管理体系17.下列有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销售药品说法错误的是?( C) (第 30 条、第 37 条、第 38 条、第 39 条)A、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B、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销售C、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从事药品零售活动D、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销售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19.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上市放行规程,对药品生产企业出厂放行的药品进行审核,经 () 签字后方可放行。

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什么责任药品安全是关乎人民健康的重大问题,任何违反相关规定而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惩罚和赔偿。

《药品管理法》作为我国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明确规定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和责任,对于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有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一、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行为典型案例近年来,由于一些不法商家为了牟取暴利,往往会涉及药品领域的走私、假冒伪劣、掺杂有毒有害成分等违规行为,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例如,2018年曝光的“假茅台”事件中,有些厂家利用走私渠道掺杂有毒有害物质的非法酒类,然后伪装成茅台品牌在市场上销售,不仅欺骗了消费者,还直接危害了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2019年,我国疫苗管理也出现了滞后、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导致部分疫苗批次出现异常,给接种人员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责任基于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原则,对于任何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行为都应该承担应有的责任。

具体责任如下:1. 药品生产企业:如果是药品生产企业因自身原因导致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从而导致使用者损害,首先应该对质量问题负责,并应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市场销售禁止、罚款、责令暂停生产等行政处罚。

同时,对于已经损害的使用者应该积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提供相应的“(药品)生产不合格通报”和温馨提示,及时召回有问题的批次产品等措施来避免更多的损害。

2. 药品经营企业:如果是药品经营企业因自身原因导致销售假冒伪劣、掺杂有毒有害成分等问题,给使用者造成损害,同样应该依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承担市场销售禁止、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对受损使用者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

此外,药品经营企业同样应该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确保在采购、销售、储存等各个环节遵守国家法规,保证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药品管理法(2019版)》第十一章解读

《药品管理法(2019版)》第十一章解读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 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
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
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十倍以 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
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 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产、停业整顿或者撤
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 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
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 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解读:1、违法生产销售劣药,处罚的力度增加,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变为十倍以上二十倍以
下,同时增加最低罚款额度;
2、新增违法零售药品的处罚最小额度
第一百一十九条 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 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 执业证书。
解读:1、新增对药品的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处罚 (等同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前文116、117条) 2、同时增加对使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吊 销。
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 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 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
的罚款,十年内不得从事终身禁 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
止 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 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 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
日以下的拘留。 对生产者专门 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 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 产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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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一百二十条
2015版
第七十六条 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属 于假劣药品而为 其提供 运输、保 管、仓储等便利 条件的,没收全 部运输、保管、 仓储的收入,并 处违法收入百分 之五十以上三倍 以下的罚 款;构 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裁量标准

药品管理法裁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序号行政处罚依据裁量阶次违法行为表现情形行政处罚标准第七十三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轻微药品货值金额不足3000元的。

、《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较重药品货值金额3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

1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药品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拒绝、逃避监督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严重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究刑事责任。

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轻微药品货值金额不足3000元的。

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销售药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一般药品货值金额3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

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2》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药品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生产、销售的假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3.12.28•【文号】主席令第8号•【施行日期】2013.12.28•【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3修正)(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第五章药品管理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第七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第八章药品监督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第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第七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药品管理法法律责任的规定

药品管理法法律责任的规定
《药品管理法》法律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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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第九章共29条(73条~101条),是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是对药品研究、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价格、广告、药品采购、保管、收受回扣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违法的处罚。《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26个方面。
在药品购销中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没收违法所得; 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有关药品广告管理规定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并由发给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 对违法者予以资格罚,1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依法履行药品广告审查职责造成虚假广告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法发给GMP、GSP认证证书、许可证、进口药品注册证、新药证书、药品批准文号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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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①没收违法所得; ②罚款,处违法所得1~3倍罚款; ③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10万元罚款; ④情节严重的,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无《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除责令改正外, 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 罚款,处购进药品货值金额2~5倍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药品管理法144条赔偿

药品管理法144条赔偿

药品管理法144条赔偿摘要:一、药品管理法的概述二、药品管理法中关于赔偿的规定三、药品管理法144 条赔偿的具体内容四、违反药品管理法的法律责任及赔偿案例正文:一、药品管理法的概述药品管理法是我国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公民用药安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健康权益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律。

药品管理法共分为十章,涵盖了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赔偿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旨在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促进我国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药品管理法中关于赔偿的规定药品管理法中有多个条款涉及赔偿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因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药品检验机构、药品评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药品评审批错误,导致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侵犯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个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药品管理法144 条赔偿的具体内容药品管理法第144 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四、违反药品管理法的法律责任及赔偿案例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包括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未经批准擅自生产、销售药品等。

对于违法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实际案例中,某药品生产企业因生产、销售劣药,导致患者用药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经司法鉴定,认定该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该企业赔偿患者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共计一定数额。

总之,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的赔偿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的。
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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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行政处罚依据
裁量阶次
违法行为表现情形
行政处罚标准
轻微 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 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 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 准证明文件。
第八十二条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 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 7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 、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 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较重 严重
逾期一项未改正的。 逾期两项未改正的。 逾期三项以上未改正的。
行政处罚标准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整顿,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物 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的款;情节严重 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
较重 严重
违法所得不足10000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 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 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违法所得10000元以上不足30000元的;拒绝、逃 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 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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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114条最低赔偿
【实用版】
目录
一、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对生产、销售假劣药的行为从严设定法律责任
二、最低罚款金额提高至 150 万元,着力提高违法成本
三、药品管理法 114 条最低赔偿的相关规定
正文
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对生产、销售假劣药的行为从严设定法律责任,着力提高违法成本,体现了最严厉的处罚。

根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将面临最低 150 万元的罚款。

这一举措旨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作为药品管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管理法 114 条涉及最低赔偿的规定。

根据这一条规定,因药品质量问题造成患者损害的,药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应当根据患者的损失和损害程度合理确定,最低不少于药品销售价格的十倍。

这一规定意在保障患者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时,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从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从处罚和赔偿两个方面对药品市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通过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同时,保障患者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时,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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