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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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可以根据专科需要在病区药柜内保存一定数量的备用药品(包括针剂、大输液、口服药、外用药),建立备用药品管理登记本。

2.备用药品应严格分类放置并标识清楚,外用药及消毒制剂单独放置,不与其他任何药品混放,需冷藏的药品放置在冰箱冷藏柜。

3.备用药品有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保证随时使用。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使用。

4.备用药品定期整理,每月清点,检查药品数量、质量、有效期及其使用情况,防止药品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可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药房报损处理。

5.口服药药瓶外的标签与内容相符,并标好失效期,每半年更换一次,保证有效期内使用。

如发现拆零药品有变质现象应作报损处理。

6.备用药品按批号顺序以近期先用原则使用,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相关药房回收,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损处理。

医院备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病区、药房及所有涉及备用药品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备用药品的定义及分类1. 定义:备用药品是指在医院日常诊疗活动中,为保证紧急救治和患者用药需要,预先储备的药品。

2. 分类:(1)急救药品:指用于抢救生命、缓解急性症状的药品;(2)常用药品:指患者住院期间可能需要的常用药品;(3)特殊药品: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

四、备用药品的管理1. 药品采购与验收(1)各科室根据临床需求,提出备用药品采购申请,经药剂科审核后,由药剂科统一采购;(2)药剂科对采购的备用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并做好入库登记。

2. 药品储存与养护(1)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2)各科室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3)药剂科负责对备用药品进行养护,包括防潮、防霉、防虫等。

3. 药品领用与补充(1)各科室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备用药品领用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向药剂科领取;(2)药剂科在接到领用单后,及时为各科室补充备用药品;(3)备用药品领用后,各科室应做好记录,确保药品使用情况清晰可查。

4. 药品报废与回收(1)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废;(2)报废药品由药剂科负责回收,并做好记录;(3)报废药品的回收和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五、责任与奖惩1.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负总责;2. 药剂科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领用、补充、报废等工作;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4. 对在备用药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药品的管理,制定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药剂科负责监督管理。

一、为确保药品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及时、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仅限于抢救用药和治疗过程中必需备用的药品。

三、临床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备用药品申请单。

备用药品应严格控制品种、数量。

如需增加更改药品品种及基数,应与药剂科研究后在备用药品申请单上更改并登记签字。

四、药品基数表一式三份,由病区护士长签字、病房药房负责人签字、药剂医疗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药剂科签章,并各保留一份备查。

五、药柜中药盒标签一定要标明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生产批号或有效期,如有变动须及时更换标签。

六、备用的麻醉药品要专柜加锁;换班时做好交接工作,值班人员需按基数清点,在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签字,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组长及药剂科质量管理小组。

七、科室备用药品实行科护士长负责制,派专人管理,药品使用
后随时补充,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生产批号、效期及数量,对需特殊保存的药品应按储存条件严格管理。

病区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每月)查看病区所备药品有效期,在有效期6个月前返病房药房调换新批号。

八、科药品质量检查员定期检查各科备用药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造成备用药品过期作废的,需在质控记录本上记录,写出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及药剂科质量管理小组。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使用备用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1、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2、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3、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4、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1、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疾病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医疗院长签批。

备药计划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3、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房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4、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6、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8、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一、目标1、确保药品库存适中,避免对成本控制产生负面影响;2、防止因储存容器选择不当导致药品疗效降低;3、堵塞药品管理的潜在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 备用药品品种与基数审核1、科室负责人需根据疾病特点制定备用药品计划,提交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副院长批准。

备药计划应兼顾临床需求与库存控制。

2、备用药品为满足科室及病区急救和周转需求,分为统一配置药品和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固定。

全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专科用药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领取。

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需按规定审批。

3、药品品种及数量一经审批,原则上不得变动。

如需调整,需书面说明原因,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4、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领用、保管和养护,每月进行自查。

药品质量监督小组每季度进行检查,督促科室及时整改问题。

5、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交接,药品分类存放,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6、药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防止破损、霉变和失效。

(二) 使用登记管理备用药品领取和使用药品需进行详细登记,记录药品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以及补充药品的详细情况。

(三) 备用药品的检查1、护士长为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药品管理,定期进行全面检查。

2、护士每日交接检查,护士长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总护士长每月进行督查。

3、使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记录检查情况,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及时反馈问题。

(四) 备用药品的使用遵循“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使用”的原则。

(五) 备用药品的摆放1、实行清晰管理,常用药品放于易取位置,标识清晰,包括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及有效期。

2、基数药品使用时采用正反向标识,便于清点和补充。

(六) 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确保班班交接,账物相符。

备用药的管理制度

备用药的管理制度

备用药的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有效管理医疗机构的备用药品,确保医疗救治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制定备用药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备用药管理工作。

二、备用药的定义和分类备用药指用于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没有现成的药品时使用的药品。

备用药可分为常备备用药和临时备用药两类。

常备备用药指在医疗机构日常工作中必须备有的药品,一般包括肾上腺素、阿托品、糖皮质激素等。

临时备用药指医院临时补充的药品,用于处理特殊情况,如突发事件或急重症患者。

三、备用药的管理责任1. 医务部门负责备用药的采购、储存和管理工作。

2. 药剂科负责备用药的分装和标识。

3. 护理部门负责备用药的分发和使用。

4. 医疗机构领导负责备用药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四、备用药的采购1. 医务部门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备用药的种类和数量,并在有关法规的要求下开展采购工作。

2. 采购备用药应根据质量、价格、供货时间等因素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签订书面合同。

3. 采购备用药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药典要求,具有合格的质量保证。

五、备用药的储存1. 药剂科负责备用药的储存工作,应将备用药按规定储存在专用柜子或专用货架上,并在上面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2. 药品的储存环境应符合相关规定,保持通风、防潮、干燥和避光等条件,温度不得超过摄氏25度。

3. 药品的存放位置应有专人负责看管,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并做好记录。

六、备用药的管理1. 医务部门应定期对备用药的数量、种类、质量等进行检查和盘点,确保备用药的充足和有效性。

2. 药剂科应对备用药进行定期检验和审查,剔除过期或损坏的药品,并安排专人负责备用药的分装和标识工作。

3. 护理部门应做好备用药的使用记录和报告工作,及时清点和更新备用药。

七、备用药的使用1. 护理人员使用备用药应按照医嘱和操作规程进行,必须确保用药量、时间和途径的准确。

备用药管理制度

备用药管理制度

备用药管理制度为规范备用药品管理,提高医疗护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备用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护理部、院办药房等。

三、管理原则1. 安全原则。

备用药品应当储存、使用和管理得到保证,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数量。

2. 合理原则。

备用药品的使用应当符合临床需要,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3. 经济原则。

备用药品的采购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节约医疗资源。

4. 策略原则。

备用药品的管理应当灵活,能够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四、备用药品管理责任1. 医院管理层应当制定备用药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备用药品管理培训,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备用药品管理的责任。

2. 临床科室应当根据本科室的临床需要,合理提出备用药品的申请,核实使用备用药品的合理性。

3. 护理部应当做好备用药品的储存管理,并定期进行备用药品库存清点,确保备用药品储存的质量和数量。

4. 院办药房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采购管理制度,及时补充备用药品,避免因为备用药品的短缺影响临床工作。

五、备用药品的申请和使用1. 临床科室应当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患者需求合理提出备用药品的申请,备用药品的使用应当有临床医生的书面同意。

2. 申请备用药品的科室应当对备用药品进行储存和管理,及时向护理部报备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并将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及时记录在病历中。

3. 护理人员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当核对患者信息和医嘱,保证备用药品的使用安全和正确。

4. 护理人员在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当及时向临床医生报告使用情况和患者的反应情况。

六、备用药品的储存要求1. 备用药品的储存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管理的要求,储存环境要求干燥、通风、无异味。

2. 备用药品的储存位置应当明确,储存方式分类存放,避免药品混乱。

3. 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保质期,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当及时处理。

4. 定期清点备用药品库存,做好备用药品库存记录。

七、备用药品的定期评估1. 医院管理层应当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清点和评估,对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备用药品使用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调整。

医院备用药品检查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规范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检查、使用及报废等各个环节。

三、职责1. 药剂科: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检查、发放、回收和报废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备用药品的使用、报告和保管。

3. 护理部:负责对备用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四、内容1. 备用药品的采购(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制定备用药品采购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医院相关部门。

(2)采购的备用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具备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

2. 备用药品的储存(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蛀的环境中。

(2)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分类存放,避免混淆。

(3)储存备用药品的仓库应配备温湿度记录仪,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3. 备用药品的检查(1)药剂科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储存条件等。

(2)临床科室每月对备用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过期、变质、失效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上报药剂科。

(3)药剂科对临床科室上报的问题药品进行核查,确认后予以处理。

4. 备用药品的使用(1)临床科室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确保用药安全。

(2)使用备用药品后,临床科室应将药品使用情况记录在案,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使用剂量等。

5. 备用药品的报废(1)过期、变质、失效的备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报废处理。

(2)报废的药品应登记在册,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奖惩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药品质量安全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药品管理政策调整,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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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一、背景和目的
备用药是指不常用但常备的药品,用于突发状况或特殊情况下的治疗。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科室患者的医疗安全,合理统筹利
用备用药品资源,确保药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规范化。

二、备用药品分类
1.常规备用药:用于突发状况的治疗,如急救药等。

2.特殊备用药:用于特殊情况下的治疗,如特殊手术、罕见病治疗等。

三、备用药管理原则
1.紧急情况使用:备用药品只用于紧急情况下,严禁滥用和擅自使用。

2.手术预约:手术科室在预约手术时需提前向药品管理人员申请所需
备用药品。

3.药品开放:备用药品储存于药品专柜或冰箱,药柜由专人负责保管,严禁私自带离科室。

4.药品更新: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和更新,过期、变质的药品要
及时淘汰,不得使用。

5.使用记录:每次使用备用药品都需详细记录于患者病历中,包括药
品名称、规格、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四、备用药管理流程
1.申请备用药:科室负责人或手术科室在手术预约时向药品管理人员提交备用药品申请,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2.备用药品储存:药品管理人员根据申请的备用药品进行采购,并储存在药品专柜或冰箱中,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3.领用备用药:使用备用药品时,医护人员需向药品管理人员填写药品领用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领用数量等信息,并在备用药品使用登记簿上记录。

4.使用备用药:严格按照临床需要和医嘱使用备用药品,确保使用安全和准确性。

5.盘点和更新: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和审查,确保备用药品的数量和质量,同时淘汰过期和变质的药品,并及时更新。

六、处罚措施
1.严重违反备用药管理制度的,将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纪律处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注意:备用药管理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备用药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

七、总结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

合理的备用药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备用药品储存、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并能够及时应对突发情况,保障患者的医疗需求。

希望通过该制度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升科室的医疗水平,并加强药品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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