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讲课教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为表彰在过去的一年里,为工会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做出贡献的优秀会员,院工会决定评选201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院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和管理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2、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能够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广大教职工办事,受群众拥护者。

4、热爱工会工作,忠于职守,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者。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工会集中群众推荐意见,报学院工会审批。

2、各工会小组按会员人数整数的20%,确定名额。

3、工会小组长和工会工部不参加小组工会积极分子评选,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由工会委员会另行评选。

备注:各组在元月4日前评选完报工会。名额分配如下:总务办公4人,学生督导3人,教务烹饪3人,服务英语4人,基础培训4人,机电4人。

院工会

2013年12月3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