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讲课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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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为表彰在过去的一年里,为工会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做出贡献的优秀会员,院工会决定评选201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院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和管理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2、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能够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广大教职工办事,受群众拥护者。
4、热爱工会工作,忠于职守,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者。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工会集中群众推荐意见,报学院工会审批。
2、各工会小组按会员人数整数的20%,确定名额。
3、工会小组长和工会工部不参加小组工会积极分子评选,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由工会委员会另行评选。
备注:各组在元月4日前评选完报工会。名额分配如下:总务办公4人,学生督导3人,教务烹饪3人,服务英语4人,基础培训4人,机电4人。
院工会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