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广西

合集下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钦州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钦州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钦州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02•【字号】•【施行日期】2007.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钦州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钦州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三月二日钦州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帮助我市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下简称贫困新生)顺利入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厅教育厅广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154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资助工作以市、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以考生所在中学为具体实施单位。

与基本工作单元相应的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是资助工作的最终责任人,确保辖区内没有一个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赴校入学。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成立资助贫困新生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全市资助贫困新生工作。

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育、财政、民政、扶贫、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各县、区相应建立资助贫困新生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和推进本县、区的资助工作。

第四条各相关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主导作用,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资助贫困新生,形成资助合力,确保贫困新生得到有效资助。

第五条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入学补助资金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相关部门及社会捐助为辅的资助体系。

(最终版)民办教师工资工龄(鲍家志)

(最终版)民办教师工资工龄(鲍家志)

代课教师问题引起权威媒体重视
7.桂政办发〔2011〕16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 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 育厅、财政厅、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解决原民办教 师、代课人员参加养 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 见》(桂政办发 〔2011〕16号 )
7.桂政办发〔2011〕16号
• 一、参保办法

(一)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按其
国家教育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人事部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 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人 [1992]41号 )
通过师范学校定向招生和“民转公”,
逐步将一部分优秀民办教师选招为公 办教师;对经过培训仍不合格的民办 教师要坚决、妥善地予以辞退,对超 编人员也要辞退或者将其调整到缺编 单位;要认真执行年老病残民办教师 离岗制度。在千方百计保证农村学校 师资需求的同时,坚决清退未经县以 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乡村自行录用 的所谓“计划外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
5.(桂人发[2004]75号)解读
《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录用工作的通知》(桂 人发[2004]75号)
为了将社会优秀人才及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人员吸收到教 师队伍,各市、县(市、区)应根据本地实际,对获得县级以
上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有 长期教学工作经历(主要是长期代课教师)、高学历、高职称 等人员给予适当加分,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由县级教育行 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确定,加分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附加 分最高不能超过20分。
辞退不合格民办教师和清退“计
划外民办教师”后,短时间补充不 上公办教师的,可以由县以上教育 行政部门进行严格考试,聘请具有 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教师 资格的人为临时代课教师。聘请临 时代课教师要签订合同,明确规定 聘期、权利、义务和待遇。通过调 整整顿,逐步增大公办教师的比重, 减少民办教师数量,进一步提高队 伍的整体素质。

学校教室内不宜使用单人单座课桌椅

学校教室内不宜使用单人单座课桌椅

学校教室内不宜使用单人单座课桌椅课桌椅是各类学校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在未来几年,全面实施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桌椅进行更新配备工程,自治区教育厅还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课桌椅使用管理规定》,说明了党和政府十分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十分重视学校课桌椅配备工作。

但是,目前学校使用的大多数是单人单座课桌椅,市场上供应的课桌椅品种也基本上是单人单座课桌椅。

单人单座课桌椅使用起来存在许多缺陷,不能满足现代教育教学的需要。

互联网上有多篇文章都指出:许多学校现有的课桌椅配置不合理,影响学生身体健康发育并导致学生视力下降。

一、学校教室内不宜使用单人单座课桌椅教室内使用单人单座课桌椅存在许多缺陷:单人单座课桌很容易被学生挪动。

教室内课桌经常摆放得乱七八糟,影响教室环境的文明美观。

课桌好不容易摆放整齐了,学生稍微拉动一下,又会变得杂乱不堪。

有时上课了,个别好动的学生还在移动桌子,发出噪声,甚至引发学生之间为争“地盘”而发生争吵,影响课堂教学秩序。

单张课桌的书斗太小,装不下学生现有的书本和资料,许多学生的书本被迫放在桌面上,造成桌面可用面积缩小。

虽然有些课桌旁边有挂钩,但挂上书包后课桌容易摇晃,也影响旁边人行通道。

有些厂家试图加深书斗的深度,但又会影响学生下肢的自由伸展。

教室内一般是两张单桌并成一组,桌下有八条腿,使得课桌下空间狭小,加上横杠,学生打扫卫生很不方便。

单张的座椅,学生坐着很容易东摇西晃,有翘屁股的,有把板凳放倒来坐的,什么现象都有。

学生容易养成各种不良坐姿,不利于身体的健康发育。

有些家离学校较远的学生,中午不回家想在教室内午休,趴在课桌椅上休息极不舒服,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有些钢制的课桌椅,脚套很容易磨穿失去作用,上课时学生稍移动一下课桌椅,课桌下就会发出刺耳的噪声,影响课堂教学秩序。

有些课桌椅高度是固定的,不能升降调节,学生无法按照身高来选择课桌椅,而课桌椅太高或太矮都会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和视力发育。

渔业安全生产总结

渔业安全生产总结

渔业安全生产总结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20XX年我们结合实际,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了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现将全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完善情况,及时传递风情信息,落实并反馈渔船返港避风、人员撤离上岸情况,督促抓好渔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开展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以强化责任制为重点,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某政办发明电?20XX?XXX号)、《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某政办发?20XX?XXX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某政办发?20XX?XXX号)精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基层组织的管理责任以及船东船长的主体责任。

渔业安全管理机构健全,渔业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有力。

各级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健全,并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区海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局里设立渔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

街道(社区)设有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人员,由一名分管主任靠上抓。

沿海居民委员会设有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由1名两委成员专职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建立起渔业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沿海街道(社区)渔业安全监管机构、居民委员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及渔业安全生产协管员和渔船之间联系点或联络员制度,形成了严密的管理网络。

理制度执行良好,渔船进出港签证率达到XX%以上,渔船检查率达到XX%以上,违规处理结案率XX%。

渔业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规定、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

三、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我们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4•【字号】桂政办发[2010]100号•【施行日期】2010.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0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王跃飞秘书长协助自治区主席、常务副主席处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助自治区主席、常务副主席分管和协调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金融等工作。

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分管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周异决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政府督查有关工作。

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和审核工作以及自治区主席重要活动的安排。

协助秘书长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常务工作。

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政工作。

郭文强副秘书长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司法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信访局、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局等方面工作。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联系自治区政法委、广西军区、驻桂部队、武警、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

张振东副秘书长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旅游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投资促进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残疾人工作等方面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河池地区撤地设市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河池地区撤地设市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河池地区撤地设市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0.10•【字号】桂政办发[2002]164号•【施行日期】2002.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河池地区撤地设市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164号)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河池地区撤地设市现场办公会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十月十日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河池地区撤地设市现场办公会的会议纪要2002年8月22至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河池地区召开河池撤地设市现场办公会议。

会议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王万宾主持。

出席会议的有自治区副主席孙瑜,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韦肇晋、王跃飞,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的负责同志,河池地委、行署、人大和政协联络处的领导,以及河池地区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地直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主席李兆焯关于河池、百色、贺州三地撤地设市的五点重要指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南丹大厂矿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汇报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124号)精神,听取了河池地委书记梁胜利代表河池撤地设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所作的关于河地撤地设市准备工作及撤地设市后城市定位、发展思路等有关情况汇报。

河池地区的河池、都安、宜州三县(市)县(市)委书记在会上作了发言。

出席会议的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负责人,就河地撤地设市后的发展思路、区直有关部门如何进一步支持和帮助河池等问题分别作了建议发言。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王万宾、自治区副主席孙瑜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编委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编委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5•【字号】百政办发[2007]63号•【施行日期】2007.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编委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百政办发〔2007〕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编委办、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意见(市编委办、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1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编办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73号)的精神,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根据在校生数每两年核定一次”的要求,市编委根据各县(区)上报的学生情况,经过调查研究,今年初已按照标准以及国家“两基”达标验收要求对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将教职工编制下达各县(区)编委。

为了使各县(区)切实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工作,提高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效益,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编制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桂政办发〔2002〕137号文件,按照市编委批复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对辖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重新核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加快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加快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8.15•【字号】桂政办发[2002]128号•【施行日期】200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加快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128号)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加快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八月十五日关于加快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意见(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为提高我区乡镇企业的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加快我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就加快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区乡镇企业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吸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在改造传统农业、推进我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区乡镇企业在发展中,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结构性矛盾日趋突出。

如乡镇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技术设备落后,管理粗放,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一些地方乡镇企业重复建设现象较为严重,产业集中度不高,布局分散;一些地方乡镇企业出现了低水平恶性竞争,市场秩序较乱;部分乡镇企业产权不清、机制弱化和退化等。

这些结构性矛盾如不认真加以解决,不仅将影响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且还会影响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进而影响我区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

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迅速发展、科技进步突飞猛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服务【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17]144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17【实施日期】20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4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近年来,全区各地在校内课后服务工作1 / 2方面做了大量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

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校内课后服务开展不顺畅、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要站在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准确把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原则(一)量力而行原则。

中小学应根据实际确定是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闲置设施向学生提供早餐、午餐和午间住宿等校内课后服务。

严禁将非闲置的教室、功能室改造为食堂和午间住宿场所。

(二)自愿参加原则。

学生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

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引导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机构。

(三)公益惠民原则。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有条件的地方应以财政投入为主,免费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校内课后服务需求比较强烈的2 / 2。

2015年广西钦州教师招聘536人考试公告

2015年广西钦州教师招聘536人考试公告2015年广西钦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554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编办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解决好代课人员问题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确保2015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推荐:2015年广西教师招聘考试备考全攻略推荐:2015年广西教师招聘笔试辅导课程一、目标和原则(一)通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组织分工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县区具体组织实施,依照惯例,分级管理,各司其责。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办理相关增人手续。

三、招聘范围市、县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四、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遵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

(四)招聘对象和年龄要求:1.从县区聘代课人员中招聘:对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或认可聘用(备案)且属公办中小学在职在岗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区聘代课人员),2015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均可报考。

2.从县区临时代课人员(经县区公办中小学聘请且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职在岗临时代课的人员,包括县区临教人员、镇聘代课人员、校聘代课人员等)中招聘:现在县区公办中小学任教,截至2015年3月30日止连续教龄满一年及以上且报考该县区岗位的人员,2015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均可报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4]45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4.04.23 【实施日期】2004.04.2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4]4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2 / 8

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4月15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20号)、《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布置编制“两基”攻坚(2004—2007年)实施规划的通知》(教财[2004]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桂政发[2003]59号)文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41个尚未实现“两基”的县扎实做好工作,确保全区到2007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 一、提高认识,打好“两基”攻坚战 我区实施“两基”攻坚,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大措施。对于普遍提高我区劳动者素质、缩小我区与其他地区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差距,对于维护我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战略步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从2004年起到2007年,要切实把“两基”攻坚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确保我区“两基”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我区的“两基”工作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998年全区扫盲工作通过国家验收达标,有69个县、市、区实现“普九”达标。但是,到2002年底止,我区还有41个县未实现“普九”,攻坚仍然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任务非常艰巨。全国“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91%,我区仅为71.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2个百分 3 / 8

点;西部地区还有372个县(市、区)尚未实现“两基”达标,人口8300多万,其中我区就有41个县(市、区),人口1360万,分别占11.02%和16.39%;全区扫盲工作虽然达到了国家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标准,但青壮年文盲的总数仍然较大,为21.53万人,其中15--24周岁文盲2.99万人,主要集中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全国人均受教育年限为8年,我区仅有6.7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年。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落后已经成为制约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全区尚未实现“两基”目标的41个县(市、区)中,有26个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占63.41%,有12个是原区定的贫困县,占29.27%;有11个是瑶族、苗族、侗族、仫佬族、毛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民族自治县,占26.83%,其他县绝大部分是壮族聚居县;6个是与越南接壤的边境县,占14.63%;10个是左右江革命老区县,占24.39%。这些县在“两基”攻坚中所面临的困难,一是经济发展落后,县级财政十分困难。41个“两基”攻坚县中基本都属“吃饭”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其中有10个县(占24.39%)财政拨付给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为零,7个县(占17.07%)财政拨付给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仅为10元左右;大部分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简陋,宿舍、饭堂等基本的寄宿条件严重短缺,有些学校甚至连饮水都尚未解决,许多学校没有实验室、教学仪器等基本教学设施,学生“进不来”,入学率低。二是教育发展水平低,基础薄弱。各县初中毛入学率平均为88.53%,最低的县仅为61.32%,比国家标准低33.68个百分点。三是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全区216万贫困户、800万贫困人口,大多数集中在这些县,预计有40万多贫困生,其家庭难以承担杂费、课本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每年有4万初中生因生活困扰而辍学,辍学率6.47%,比国家标准高1倍多,普及程度难以达标,贫困学生亟待资助才能留得住。四是特殊的地理环境对教育的投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绝大多数攻坚县地处边远山区和边境地区,人口居住分散,学校布局设点多,校均学生数少,而且70%左右的初中生和30%左右的小学生需要寄宿,教育成本 4 / 8

高,目前的低投入难以解决基本的办学条件和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五是教师和校长的整体素质偏低,现有的教育教学水平难以适应改革的需要和巩固“普九”的基本要求。 因此,实施“两基”攻坚,重点打好“普九”攻坚战,是摆在我区各级人民政府面前的当务之急。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不仅要对我区实施“普九”攻坚的艰巨性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更要充分认识我区“普九”攻坚对发展教育、富民兴桂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抓住中央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历史机遇,以深厚的感情、高度的责任心和最大的决心,按照国家提出的要求,采取有力的措施,积极组织实施我区“普九”攻坚工作,打好这场攻坚战,坚决夺取我区“两基”攻坚战的胜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两基"攻坚的目标 到2007年,41个攻坚县要达到国家“普九”验收标准,全区实现基本“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一)按照国家《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教基[1994]19号)要求,以县为单位验收的小学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左右,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左右;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97%以上,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85%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60%。 (二)扫除青壮年文盲8万人,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3%以下。 (三)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5%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0%以上。 (四)教师工资按编按时足额发放。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享受“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 三、“普九”攻坚的主要任务 (一)以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为突破口,建设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5 / 8

为了保障41个“两基”攻坚县现有130万小学生、63万初中生和新增7.6万初中生的学习和生活,扩大“两基”攻坚县义务教育的规模,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财[2004]3号)文要求,需建设800所左右农村寄宿制学校,占学校总数的12.5%,建设校舍面积为160多万平方米,计划总投入为8亿元。分年度重点投人计划是: 2004年,重点投入靖西、田林、罗城、宁明、藤县、蒙山、融安、灌阳、平果、临桂、阳朔、上林、富川、东兴、田阳、江州、恭城等17个县。 2005年,重点投入金秀、忻城、隆林、凌云、天峨、南丹、环江、隆安、马山、上思、大新、龙州等12个县。 2006年,重点投入德保、那坡、乐业、西林、三江、融水、大化、东兰、巴马、凤山等10个县。 2007年,重点投人都安、天等等2个县。 (二)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据统计,2004—2007年,41个“普九”攻坚县平均每年有贫困小学生27万人、初中生12.6万人。小学寄宿学生37.5万人,需补助生活费的贫困生7.5万人(其中特殊教育学生1000人);初中寄宿学生47.6万人,需补助生活费的贫困生9.52万人。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4]5号)要求,随着中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安排进度,自治区、市和县按照同一进度对相应学生免除杂费,并对其中需要寄宿的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三)确保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编按时足额发放。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精神,各市、县财政要按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和国家、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 6 / 8

将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财政统一发放教师工资。从2004年开始,所有市、县不再出现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现象,包括按国家编制标准新增的教职工工资。各级财政要将中央用于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的专项转移支付及时转移到县,不出现任何截留或挪用现象。 (四)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 大力普及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20号)文件关于“到2007年,使西部地区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设备和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及成套教学光盘,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的要求,从2004—2007年,继续实施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3种建设模式,使41个攻坚县大部份农村小学教学点都配备电视机、DVD播放机和成套教学光盘(模式1),大部份农村小学基本建成卫星教学收视点(模式2),部份农村初中具备计算机教室(模式3)。 各攻坚县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义务教育标准和评估验收奖励暂行办法》(桂教[1995]008号)规定,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等建设,使不同类型学校的教学设备、图书等分别达到“普九”标准要求。 四、“两基”攻坚的措施 (一)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在“两基”攻坚中的责任。 1.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确保“普九”攻坚任务完成。自治区负责制订全区攻坚规划,把握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工作;地级市负责督促攻坚县实施攻坚规划,按验收标准对攻坚县逐项进行工作部署与检查;攻坚县负责攻坚规划实施,确保按计划按质按量做好建设工作并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达标验收。 2.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自治区统筹安排财力,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